书名:《[综]萌宠日记》作者:冬迦
作者:冬迦
文案
超级英雄和他们的饲主们。
某一天,超级英雄突然变成了萌宠,走投无路之下,只好接受被人收养的境遇……
咦?这个饲主有点讨人喜欢。
又名《我的宠物看我的眼神不太对劲》、《不是萌宠,是超级英雄》、《当男神纷纷变成萌宠》
会出现的萌宠会有:大金毛,三脚猫,红毛狐狸,黑猫,柯基犬,大角鹿,仓鼠等等。
注:①一个萌宠对应一个cp!不止一个饲主!
②本文综影视。
本文目前状况:金毛卷(√) 三脚猫卷(√) 柯基卷(√) 卷喵卷(√) 大角鹿卷(√) 黑猫卷(√) 红毛狐狸卷(√) 仓鼠超蝠卷(√)
内容标签: 英美剧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超级英雄
搜索关键字:主角:变成了宠物的超级英雄和饲主们。 ┃ 配角:超级英雄,名侦探,etc ┃ 其它:超级英雄,萌宠
作品简评:
“说起来你们大概不信,其实我不是萌宠,我是超级英雄。”某天突然变成萌宠的超级英雄看着自己此时软萌甜的外表,内心几乎是崩溃的,在他们走投无路之下,只得接受被人领养的命运……咦?等等,我的饲主有点讨人喜欢。 本文是超级英雄的综合文,由数个不同饲主与自己得到的萌宠之间发生的有趣故事组成,构成超级英雄变萌宠这个主题。作者语言诙谐,文风清新治愈,轻松欢快。
卷一:大金毛
☆、第1章 【大金毛①】
【雨天的早晨,捡到大金毛一只。】
【饲主:克丽丝汀.拉科斯(宠物店主)】
秋天的雨,最难熬。
我闭着眼睛,听着窗外的雨声,静静等五点半的闹钟响。
闹钟的时间越调越早,可是我也越醒越早。我睁开眼睛,深深叹了口气。离开了华尔街,不争不抢的日子反而过不惯了。
晚秋的雨最讨厌了,又冷又腻人。我裹紧了被子,翻了个身,却听到了闹钟响起的声音。
终于,可以起床了,该去楼下给那群宝贝喂饭喂水了。
我父亲十年前失业后,在纽约不繁华的街上开了一家宠物店,一开就是十年。他特别特别喜欢小动物,所以这十年他过得很开心。
不过一个月前他很不幸地因为癌症去世了,这家店只能由我这个独生女继承。母亲在七年前就离婚改嫁,与父亲关系早已平淡如水,但至少她还乐意回来送父亲最后一程。
葬礼后,母亲离开前,捧着我的脸,哽咽着:“克丽丝(Chris),你不能这样……你看你瘦了多少,你需要好好吃饭。”
为了让她安安心心回加利福尼亚的家,我再三保证我会吃好喝好活好。
事实上,虽然我吃得依旧不怎么多,睡得依旧很少,我感觉我过得挺不错的。比起刚失恋那会儿好多了。
我拖拉着拖鞋,走到店里,给嗷嗷叫着的小猫小狗小仓鼠等等的萌宠添食添水。跟特别受小动物欢迎的父亲不同,这些萌宠们不喜欢我。
今天也是,它们一见到我,不是一脸嫌弃就是懒得理我,连冲我恐吓地嘶吼都没有。
作为宠物店店主,最可悲的不是宠物怕你攻击你,而是你都快卑颜屈膝了,它们还是不鸟你。
今天的我也是心塞塞。
我披上雨衣,换上雨靴,提着昨天积攒的三大袋子垃圾往外走。这三大袋子不是那群宝贝们的掉毛就是它们的排泄物。
垃圾车来得一如既往的准时。司机我认识,常见面:“早上好,小百灵(注,店长姓氏Larks,直译即为百灵鸟)老板。你起得还是那么早。”
“早上好大叔,”我笑着打招呼,“今天可真冷呢。”
把垃圾往垃圾车里一丢,我裹紧雨衣,去街转角买早餐。
路上有大滩的积水,即使穿着雨靴,我还是很不乐意趟着水过去。所以在我买饭回来的时候,就绕了一点远路,从雨天早晨寂静无人的小公园穿过去。
径直地穿过去,这是我最初的打算,但是没能成功办到。因为我在小公园里,看到一堆泡在积水里红红蓝蓝黄黄的东西。
真是莫名其妙。
我走近几步,结果发现那是一只全身是伤的大金毛,裹着破破烂烂的国旗同色布料,脑袋上还扣着一个蓝色的标着A的头盔,几乎全身都泡在水里。
那积水都快被它身上的鲜血给染红了。
它身下反扣着一个盾牌,颜色搭配和那个头盔,怎么看怎么像曾经拯救过纽约的美国队长的风格。
这到不奇怪。
自从复仇者联盟曝光,宠物打扮模仿美国队长和钢铁侠他们就变成了时尚。我家店里就曾接待过不少被主人打扮成这样的宠物。
但是这个盾牌比我以前见过的玩具盾牌都要大,看起来是高仿的。
啧,有钱人家养宠物舍得花钱,也更能狠得下心肠。
作为宠物店主——虽然是刚刚上任——我不能见此不救,于是我立刻就跑过去,蹲下去,小心地检查了一下。
它的伤很重,不仅有割伤,居然还有枪伤。我都快被吓死了,居然还有人这么狠心!
不过没想到,这个大金毛还活着!我拨弄它几下,它耸耸鼻子,闭着眼睛微微动了动耳朵。
真了不起!这顽强的生命力!
我没耽搁,用牙咬着装早餐的塑料袋,翻过盾牌,把受伤的大金毛连同那些破破烂烂的衣服一起装进盾牌里。等抱起来才知道,这只金毛也太大了点吧?超级重唔啊……
盾牌完全装不下它,我只能一手拖盾牌,一手拖它,废了老大的劲才把它拖到我的宠物店。
垃圾车的司机路过我家门口,饶有兴趣地一吹口哨:“小百灵老板,你还捡玩具狗啊?”
玩具狗可没它这么沉!
大金毛一进工作室,店里的宝贝们突然沉寂了一下,然后就开始不停地发出疯狂的嚎叫,可一旦看见我又消沉了。
真是哔了金毛了,老娘怎么招你们惹你们了!
我翻着白眼,把美容柜台上的东西都扫到地上去,仔细地给它检查了一下。骨折和割伤我能处理,但枪伤就没辙了。
以前父亲没去世的时候,我来帮忙,父亲说过,遇到伤重的宠物,直接找敲三楼的门。
我脱了雨衣,蹭蹭蹭跑上三楼。
我家宠物店店面不大也不小,分为一二两层。但店面是三层,第三层租给了一位牙医。
虽然时间还早,牙医诊所还没开门,但敲敲门,没一会儿医生就出来了。他是一个个高细挑,黑发黑眼,戴着金丝眼镜,穿着打扮充满禁欲味道的苏格兰人。
我一说明来意,牙医先生就翻白眼,用苏格兰腔说道:“小百灵老板,你父亲那讨小动物喜欢的一手你没学到,倒是这讨邻居厌恶的一招你竟然无师自通了。”
紧接着他笑了笑,“我拒绝。”
换我父亲,他肯定要没脸没皮地磨到牙医先生同意。但这方法技术含量低,也耽误时间。
我比较喜欢简单粗暴的方法:“帮我这个忙,这个月房租减半。”
牙医先生立刻挽袖子下楼:“收回那句话,你挺讨人喜欢的。”
作者有话要说: 店长的姓氏Larks的意思是“百灵鸟”,这家宠物店就叫“百灵鸟宠物店”。
写甜文安抚大家被虐的心。
本文有第一人称也有第三人称,第三人称为主。
☆、第2章 【大金毛②】
【眼神温柔的大金毛。】
【饲主:克丽丝丁·拉科斯(宠物店主)】
我没动过手术,也没旁观过真正的外科医生做手术,但牙医先生动刀子的技术真让我佩服。
牙医先生披上白大褂,麻溜地给大金毛打了麻醉剂,捏着手术刀和镊子,在高亮的灯下低头忙碌,手上行云流水一般好看,没一会儿就把子弹取了出来。
子弹在光下一闪,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与此同时,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住三楼的苏格兰先生可真是厉害,不仅是牙科,连外科居然都这么擅长。
牙医先生把子弹丢进桌边的铁碗里。
我连忙凑过去看。
是真的子弹呢!看起来跟平常人们用来防身的子弹口径差不多。
也不知道是哪家的主人这么狠心!我特别同情地摸摸昏迷着的金毛的脑袋,却看到牙医先生皱着眉头,用镊子夹着带血的子弹在手术灯下看个不停。
我隐约看到子弹上有花纹盖在血花下。
“怎么了?”我问道,“子弹哪里不对吗?”
牙医先生把子弹放下,开始着手缝伤口:“没什么,就是觉得这子弹很漂亮。”
……估计做医生的心理都不太正常。
我小心地说道:“你要是喜欢你就拿去吧。”
牙医先生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只是等做完这个小手术之后,他简单地讲了讲注意事项:“……大概明天就会醒了。”
我给大金毛擦着还湿哒哒的毛,点点头:“谢谢你啦医生~”
“不必了,这个月房租减半,”他用干净纱布包起那颗子弹,“加上这颗子弹足够了。”
……沾着血的子弹到底有什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