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听的吉他旋律,自他修长的指尖倾泻而出,与此同时响起的,还有他极其清冽好听的歌声: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Re So So Si Do Si La
So La Si Si Si Si La Si La So
吹着前奏望着天空
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
等到放晴的那天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陆晴立刻听了出来,这首歌是什么,和她的小名撞名了,那就是周杰伦的《晴天》。
她心想,这个人真的很有巧思,竟然能想到,对她这个晴天本尊,来唱这首《晴天》。
她目光落在他干净利落,极具少年感的痞帅的脸上,看着他骨节修长的手指,认真弹着怀里的吉他,那双炙热而有神的黑眸,时不时抬起,和她对视着。
恍惚之间,她仿佛被带入了这首歌的情境中,想起了尘封在她记忆里很久的,陈放穿着七中的蓝白校服,在操场上奔跑的样子,那时候的他,似乎和现在他相比并没有多大的不同。
只是,那时他身边总是簇拥着一堆拼命想引起他注意,追求他的女孩子们,而她对他知之甚少,甚至连他会弹吉他这件事情也不知道,只是将他当成自己的死对头。
而现在,通过对他的了解,她逐渐明白了,为什么闪耀如星辰的陈放,总能吸引所有的光。
因为,他的存在本身就在发光,足以挥去一切的阴霾和灰暗,照亮她心底的,微小如尘泥的每一处角落,吸引一切明亮而灿烂的美好,向他而来。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愿意。】
这首歌的结尾部位,陈放特地将“拜拜”两个字唱成了“愿意”。陆晴涨红着脸,当然能从他唱出的这两个字里,明白出来,他改编这首歌词,到底是什么意思。
等他唱完了这首歌,陆晴终于忍不住,红着脸,直接向他问出了,自己心里的,一个仍然不敢相信,却很想知道答案的问题:
“陈放,你初三的时候,是不是为了我的事,和许文琛打架了呀?”
第六十一章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这件事情是谁跟你说的?”骤然听到她问出这个问题, 陈放表情有些惊讶,望向陆晴,耳根以很快的速度, 肉眼可见的红了一下。
陆晴觉得他的反应很有趣,她很少见到陈放会有害羞的这么明显的时候,抬头回答他:“我听秦明说的, 他和颖颖把当年分手的误会解开了, 还顺便提起了许文琛, 秦明说, 你当年在操场上狠狠揍了他一顿,还因为这件事情留级了。”
“这个秦明呀,真是多嘴, 不过, 我当年留级并不是这个原因。”陈放不自然的咳了一下,放下了手里的吉他,看了她一眼。
不是这个原因?陆晴听到这句话,愣了一下, 他竟然不是因为这件事情留级的?所以也更不是因为自己吧?
这令她表情尴尬,内心多了些难为情, 果然还是自己太自恋了。陈放当时可是校草, 火箭班的学霸啊, 怎么可能会在那时, 注意到她, 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初二转校生呢?
更不必说, 初中时期那一年半里, 她刚经历了父亲去世没多久, 自己初次寄人篱下, 同时在班上,被同学们严重排挤,往后回顾这黑暗的547天,她甚至可以用“如坠地狱”这四个字,来形容那段时光。
就连而今,陆晴都不敢翻开那段时间,自己写过的日记。在那段时间里,她写过的最多的,都是诸如,“死亡”“终结”这样的字眼。
甚至,她清楚记得,在一节阴雨连绵的自习课里,她坐在教室最里靠近窗户的小组座位上,她和身侧的男生中间隔着一道大大的三八线沟壑。
窗外冰冷的雨,透过那扇窗落在她身上,落在她书本上,甚至飘在她脸上和发丝上,可她并没有关掉那扇窗,仿佛失去了任何知觉,握着手里那只钢笔,在斑驳的作业本上,写下了一首名字为“棺材”的小诗。
那是她人生里,活得最灰头土脸,最麻木,最痛苦,最消沉的时期,甚至令她不敢多回望一眼。
然而,下一刻,陈放一双黑眸锁住她,接着说出的话,令陆晴惊讶至极:“不过,我当时确实是为了替你出气,才揍了他。”
真的吗?陆晴瞪大一双鹿眼,望着陈放,心里仍然不敢相信,那个时候,他真的已经认识了自己?那个时候灰头土脸,意志消沉的自己,到底是怎么引起陈放注意的呢?
“陆晴天,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陈放俯身逼近她,一张痞帅好看的脸,离她近在咫尺,朝她认真问了一句。
陆晴点了点头,有些局促的回答他:“记得呀,在高中部的操场上,你把你的球,砸到我面前,我手里的表格全散在地上了,花了好几分钟才重新整理好。”
“呆仓鼠,那才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呢。”陈放却冲她笑了一下,似乎觉得她实在有些呆萌可爱,伸出骨节修长的手指,在她白皙的腮帮子上,轻轻掐了一下。
陆晴仍然觉得茫然,瞪大了一双鹿眼:“那是什么时候?”
“初中部的樱花树下,那一天,你一边走,一边哭,经过我们篮球队身边。”陈放给出了一个令陆晴震惊的答案。
那一天?边走边哭?篮球队?樱花树?陆晴迅速将这些关联词排列组合,在脑海里搜寻,关于那一天的久远回忆,逐渐清晰的浮现在了她的脑海之中。
她攥紧了手指,想起来了,那一天,对她来说确实是极其难熬的一天。
首先,是前一晚上,陆晴又再次深陷在了噩梦里,她的时间仿佛停滞了,停滞在了初二上学期寒假,那个刺骨寒冷的雪夜,那个她拖着突然发病的父亲去求助,用身体去挡车赶去医院的夜晚。
心底的自责和愧疚,没有一刻能饶恕她。
在梦里她一直在奔跑,一直在重复着那个夜晚,仿佛好像只要她能够再跑快一点,再多争取下来一秒钟,一分钟的时间,她就能够战胜这样的命运,对抗死亡的来临,将父亲从死神手里救下来。
每天早上她醒来,都能感受到自己曾经握住过父亲,那双由热转冷的手掌,生命彻底消逝的,她的左手掌心里那种冰冷的,深入骨髓的幻觉,从未消失过一分一秒。
而当陆晴来到学校,回到了教室里,一个更大的惊喜,又在等待着她了。当她来到自己座位上时,她卡其色的木质桌子上,被人用难看的白色涂改液,写出了极大极刺目的两个字“孤儿”。
当她看到这触目惊心的两个字,红着眼眶,忍住眼泪,拿出纸巾,奋力擦着桌子上,试图擦掉这两个大字的时候,她能感觉到,周围同学的目光,肆无忌惮的落在她身上。
大家似乎很期待她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来,有的偷偷笑,有的装作不知情,有的三五成群躲在角落里,小声议论她。
而那两个干涸的字根本无法擦去,陆晴放弃挣扎,坐在座位上时,她的作业本直接被发作业的男生们,直接砸到了她头上,一句道歉也没有,一句带有名字的呼唤也没有。
被排挤的人,即使是坐在那里,也会逐渐成为班上的透明人和陌生人,大家的眼里仿佛看不见她,她更不值得被有名有姓的称呼和礼貌的对待。
当陆晴一脸麻木的,从地上捡起了自己那个被万人嫌,丢来丢去的本子,拍掉上面的灰尘,打算忽略一切,开始今天的学习时,看到白色的纸张上,被各种颜色的笔,划上了一道道印子,以及一些丑陋奇怪的图案和侮辱她的文字以后。
她的情绪终于还是崩溃了,泪水不断掉落她眼眶,她伏在桌子上,哭湿了自己整只校服衣袖,而当然,透明人的哭泣,从来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一整天的课也听不进去,在下午一节无人看管的自习课里,陆晴终于还是忍不住,独自走出了这个,令她感到无比压抑的教室,一个人漫无目的,像是孤魂野鬼一般,在校园里游荡。
那时候,她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初中部那棵樱花树底下,在那颗树背后,有一个甚少人注意的长椅,她经常一个人坐在那张长椅上,低着头数地上路过的蚂蚁,任由泪水滑落眼眶,掉落在地缝里,彻底消失不见。
而陈放,竟然说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她这最糟糕的一天里。
这令陆晴有些难以置信,她记起来了,那时确实有一支笑声开朗好听,热闹非凡,意气风发,吸引了路上全部女生注意的篮球队,从她身边经过,为首的高高大大的男生,穿的是白色球衣,但她从未意识到,那个人竟然就是陈放。
毕竟,对那时的她来说,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从记忆里回过神来,陆晴抬起头望着他面前的陈放,语气疑惑的问出了声:“我那个时候应该很难看吧?眼睛都哭肿了,你的关注点真的很奇怪。”
“一点都不难看,那时候,看到你的第一眼开始,我就在想,这个女孩是谁,她明明拥有世界上最好看的眼睛,可是那双眼睛里,为什么盛满了痛苦,盛满了悲伤。”
陈放却摇了摇头,骨节修长的手指,轻轻抚过她眼眶,抚过她眼尾,似乎在用他的目光,细细的描摹着她的眼睛。
感受到他指腹的温度,陆晴白皙的脸上泛起绯红,她明明记得,整个初高中时期的自己,就连近视手术,都还没去做过,所以从早到晚,她的鼻梁上都戴着那副厚边框的黑色眼镜。
而陈放竟然能透过当时的那副眼镜,看到她的眼睛,并且说出她的眼睛是世界上最美丽这句话来。
这实在令她觉得惊讶。
毕竟,在她的世界里,从听到对她眼睛的赞美,都是工作以后,她动完手术,彻底取掉眼镜开始的,再然后是去了电视台的天气预报栏目,因为这双眼睛,被封为了所谓的“宅男女神”。
陆晴的眼眶忍不住又微微红了一下,她垂下颤抖的长睫,床单上的手指攥紧了一下,对陈放缓缓说:“那一天我确实过得不太好,因为前一天晚上,我梦见了我爸,那时候我总在忍不住的想,如果初二上学期寒假,当时他发病的那个晚上,我送他去医院的时候,能够再跑快一点,会不会……”
陈放听到她这句话,愣了一下,眼神里多了凝重,心疼现在彻底明白了过来,原来陆晴父亲去世的那晚,她真的在场,不仅在场,甚至亲眼目睹了他的死亡。
那么一切就都说的通了,这件事情是一切令她内心缺乏安全感,渴望与人建立情感连接的来源,并且在她心里留下了极深重的阴影,直接导致了她的梦游症和渴肤症的产生。
“不会,结果不会改变。陆晴天,听好,你已经做的够好了,你不需要自责和愧疚,那时候,你也只是个初中生,没有人能比当时的你,做的更好了!”陈放伸出有力的胳膊,一把将她搂进了怀中,在她额上落下一吻,轻轻抚着她的发丝,对她柔声说道。
陆晴眼尾的泪水不断滑落,纤长的手指攥紧陈放胸襟的衣料,将整张脸,埋进他散发着木质薄荷香味的宽阔胸膛里,颤抖着纤瘦的身体,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我……我那时候不够……不够勇敢。第一辆车过来的时候,我不敢跑到马路中间去,一直等到……等到第二辆车路过,我……我才敢跑出去,可是,已经……已经晚了。”
这件事情,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包括郑女士,这是她藏在心底,最愧疚,最自责,最无法饶恕自己的一点。
陈放紧紧搂着她,心疼的无以复加,眼眶也红了。他现在只恨那时的自己,仍然有些懦弱,不敢靠她太近,也从来不知道那时的她,在独自一人,经历着这样刻骨铭心,痛彻心扉的事情。
他只觉得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在更早一点认识陆晴,最好就在那个,她用弱小的肩膀,一个人送她父亲去医院的夜晚。
陈放低头,吻过陆晴红肿的眼眶和灼热的泪水,声音因为动容,而变得有些嘶哑,他再次向她认真强调,并提起了一件令陆晴,意想不到的事情来:
“陆晴天,你已经很勇敢了!你的勇敢已经超过了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人!”
“你很珍惜生命!你还记得,初二的时候,你曾经在操场上,亲手挽救过一条生命,这件事情吗?”
第六十二章 你睡完我,翻脸不认人?
“什么事情?”陆晴抬起泪眼朦胧的眼睛, 在陈放怀里抬头,望着他问。
陈放低头亲了亲她额头,缓声回答她:“那次, 你们班在操场上体育课,你救了一只受伤的小鸟……”
他对那天的印象很深,因为那是陈放第二次见到陆晴, 也是在她身上发现第一个珍贵闪光点的地方。
那天下午, 操场上的阳光很大, 金黄的暖阳照在陈放身上, 温度很高,他和几个篮球队的队员们,一起来训练打球, 为下周的初中部篮球友谊赛做准备, 在操场上跑了好几个来回。
这时,在他们篮球队不远处,兀然传来了一个女生嫌弃的大声惊呼:“啊,这是什么东西呀?怎么突然掉下来了?看着好恶心啊。”
他被这惊呼声吸引了注意, 转头看了一眼,原来是初二的一个班级, 同样正在操场上, 上体育课, 身穿蓝白校服的整齐队列的同学们, 似乎因为这句大声呼唤, 而被吓了一跳, 当即四散开来, 只剩下中间红色塑胶跑道上, 被空了一大块出来。
陈放视力极好, 很快看清楚了,那是一只掉落在地上的小麻雀,它情况看起来非常不好,在地上抽搐着腿,似乎在挣扎着求生。
“大家集合!重新排好队列!”严肃的体育老师,迅速吹响了嘴里的哨子,命令同学们重新站好队。
每个人都小心翼翼的移动着,生怕碰到那只令人恶心的麻雀,女生们更是三五成群的,带着嫌弃的表情,对此避之不及。
此时,人群里,一道身着校服,纤瘦齐耳短发的身影,却从人群里跑了出来,她蹲下身去,跪在那烫人的塑胶跑道上,动作极轻地捧起了地上那只可怜挣扎的麻雀。
【“陆晴在干嘛呀?,果然奇葩就是奇葩!”
“怪不得她是个没爹没妈的孤儿!真是怪咖!”】
看到她的举动三五成群的同学们,目光纷纷落在她身上,毫不留情的嘲讽起了她来,甚至有人看着她的举动,和同伴们捂嘴笑出了声来。
陈放的目光止不住,落在那女生身上,齐刘海,眼镜框,大眼睛,他投球的动作立即停了一下,认了出来,正是那天他在樱花树下,看到的一边走,一边哭的女孩。
原来,她的名字叫陆晴?这样一个阳光好听的,不带有丝毫阴霾的名字?这个名字很好记,陈放很快在心里记下了这个名字。
只是,当听到她身后,传来的,她班上的同班同学,对她说出的种种恶语,陈放皱了皱好看的墨眉,逐渐明白了过来,她在班上处于何种处境。
陆晴似乎屏蔽了任何人对她的冷嘲热讽,兀自捧起掌心那只小小的麻雀后,从地上站起了身来。
“陆晴同学!请立即归队!”体育老师显然也看到了她脱离队列的动作,再次吹响了哨子,向陆晴大声喊了一句。
陆晴抬头,那双大眼睛里盛了些紧张和惊慌,似乎面对老师的质问,也是令她困扰和无所适从的事情。
陈放骨节修长的手指,将手里的球随意扔给了队员,目光锁住她,全身心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陆晴的身上。
她张了张唇,最后还是克服了自己的懦弱,快步走到体育老师面前,向他提出了一个令人惊讶的请求来:“王老师,这只麻雀是脱水中暑了,我把它带到那边的水池边,喂点水,就马上归队,好吗?”
体育老师的表情错愕,身后班上的人群里也立即爆发出了一阵笑声:“她竟然要去喂鸟喝水?好搞笑啊!”
“所有人,住嘴!好好立正!”饶是体育老师再迟钝,也能够察觉出来,这个班上的风气,以及对待陆晴的态度很不正常,他立即沉下脸来,冲班级训斥了一声。
身后的队列,立即鸦雀无声了,所有同学都站的很规整。这时,体育老师才看了一眼陆晴:“你去吧,快去快回!”
得到了这个应允,陆晴表情很开心,笑了出来,纤瘦的身影,快速往塑胶跑道旁边不远处的小水池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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