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乐妮被丢到了汉武帝时期。
好消息是,这里有霍去病等众多历史名人,目前都是活的!坏消息是,她必须完成系统的任务才能回到现代。
更坏的消息:她得靠军训来获得积分。
古代?女子?军训?
沈乐妮面带微笑地……给系统点了个赞。
不就是军训嘛,撸起袖子就是干!
于是在她的努力下,系统不断爆出装备:
【恭喜获得压缩饼干1000箱】
【恭喜获得锰钢唐刀500把】
【恭喜获得各类基础药品共100箱】
【恭喜获得满匣手.枪一把】
沈乐妮:卧槽
于是后来,汉朝民间新闻娱乐头条爆出几个热搜:
#大汉仪仗队帅炸了
#大汉首届女国师
#祸国殃民女妖精勾引大汉少年战神
沈乐妮:?这是谁买的热搜?
一边化身教官开展军训赚积分,一边舌战群儒挑战万难,一边还要像个老妈子一样看顾霍去病身体的沈乐妮看到这个词条,只想说:分难赚,屎难吃。
转头一看,霍去病红温了。
沈乐妮:人难搞。
沈乐妮的军训日常:
面对帝王刘彻如何对待异族的提问,她说:“陛下可知,战争是有等级之分的。世界上最高级的战争,叫做文化入侵。想要彻底征服一个族群,只有同化他。同化他的思想,同化他的文化。”
面对朝臣“女子大字不识,目光浅短,只知家宅斗争,不堪重任”的刁难辱骂,她掷地有声地反问:“女子为何大字不识?为何目光浅短?又为何只知家宅斗争?”
面对一同历经风雨的大汉将士,她说:“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我们虽然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但我仍然希望你们每个人都能记住,有国,才有家!”
面对霍去病好看的脸蛋,她说:“知道谈恋爱是什么吗?”
霍去病:?
#且看古代战神霍去病如何带领新时代军队横扫匈奴一统华夏
括号:看女青年如何撩弟!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系统姐弟恋热血天选之子
主角视角沈乐妮霍去病配角刘彻,卫青,卫子夫
一句话简介:在汉武帝时期搞军训
立意:珍惜路途中的风景。
湛蓝的天空映着广袤的青绿,微风拂过,绿野如浪。
涓涓小溪静静流淌,一道瘦小的身影笔直如松地站立着,目光清亮,神情坚毅,似有天塌下来也不动分毫的意志。
他的身边还有一个女子,同样陪着他站着。
“站军姿结束,下面进行所学内容复习。”
蜿蜒的溪流边,时不时响起一道清亮有力的女声。
“跨立!”
“齐步——走!”
“正步——走!”
“下午训练结束。”
随着女子的指令下达后,小少年何平安便放松下来,活动了下身体,一屁股坐到草地上。
“平安,今日让你站接近两个半时辰的军姿,感觉怎么样?”沈乐妮坐到他身边,询问道。
何平安想了下,回道:“有些累,但还能坚持。”
“平安真棒!”沈乐妮夸赞他道。
平安微红着脸颊,抿唇不语。
沈乐妮躺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望着如画的蓝天,不禁出神。
今日是她被丢到这里的第十八天,看来真的是要完成任务才能回去。
想到任务,沈乐妮就头疼。
她忽然又坐起来,望向天边。在目光的尽头,有一条细细的黑线贴着天际,向两边无限蔓延。
若靠近了看,便知这东西就是如同黑色长龙一样的雄伟长城,只是这长城似乎常常遭受破坏,处处是伤痕。
是匈奴破坏的。
是的,匈奴。
谁敢相信,她一个现代人,有一天竟然会来到古代汉武帝时期……汉朝与匈奴的交界地。
她在现代是一个小小的刚上百万粉的旅游博主,前不久去了某博物馆参观霍去病墓顺便拍摄素材,却不小心摔进了大池塘里。
然后就被那个系统丢到了这么……尴尬而危险的地方!
别人旅游最远不过跨经纬,她可好,直接跨时空。
当时她直接从天上掉到这个叫何平安的男孩家里,双方都吓了一大跳,最后还是这家女主人善良收留了她,后来还认她为远房亲戚给她上了户籍,不然她就是黑户,这时候对于户籍的管理还挺严格的。
至于她为什么不前往中原腹地那些安全的地方,一来还是这时候对人员流动有着严格的管制,二来则是系统的任务。
她已然打听清楚,如今是元朔五年,大概农历三月的样子,离漠南之战已是不远。
这里属于朔方郡管辖,离朔方城很近,又处于两族交界地,地势平坦旷阔,非常适合练习骑术,加上这里的人虽然是汉人,但由于曾经时常遭受匈奴劫掠,所以多少都懂些匈奴的语言。
身处如今这个时代,要想完成任务,那么掌握骑术和匈奴话这两个技能就非常重要,她打算在这里学一段时间,然后等到合适的时机就直接去卫青大军当时的出发地朔方城,等找到任务对象霍去病后再想办法留在他身边。
“乐妮姐姐。”平安忽而转头看着沈乐妮,认真地问:“就像这样训练,我就能变强?”
瘦小的何平安如今年仅十二岁。
他们家很可怜。在他几岁的时候,父亲就死在了匈奴刀下。后来他母亲二嫁,三年前继父也死在了匈奴刀下,当时他还有个同母异父的妹妹,在那一天,也死在了继父的怀里。
他的母亲……也遭受过匈奴的凌辱。
像这样的家庭,边境之地有很多。
沈乐妮听说后,内心大受震撼,久久无言。
她对自己的想法,有了动摇。
“这些当然不行,这只是刚开始而已。不过呢,只要你一直坚持下去,总有一日你自己都会发现,会与现在的你大不相同。”
何平安点头,“嗯,我相信姐姐。”
“你要记住,这不仅是在锻炼你的体能,更是在锻炼你的意志力。”
“意志力?”
沈乐妮点头:“你记住,不管做什么事,意志力是最重要的,它甚至能决定你的成败。”
平安认真回道:“记住了,姐姐。”他又问:“那我什么时候可以学其它的?”
“嗯……再等等。”
平安点头:“都听姐姐的。”
沈乐妮伸手揉了揉他的发顶。
在现代,像他这个年龄的孩子,尚且还在上学和玩乐,可平安已经在帮助他的母亲分担起家庭的责任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九天前明明两人相处不过数日,但听她说她有能让他变强
的办法后,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
她很心疼他。
所以在相处数日后就才选择了他,作为她试训的人。
平安看着沈乐妮,突然道:“乐妮姐姐,该去跑马了。”
听到这个沈乐妮就头疼,但她知道不能偷懒。
沈乐妮躺了一分钟,揉了揉额头,一骨碌站起身,“走吧,骑马去了!”
飞鹰在湛蓝的天空中翱翔,清亮的鸣叫响彻云霄。矫健强壮的马儿驰骋于草原,沈乐妮双腿夹紧马腹,攥紧缰绳,微伏低身体,与马儿的节奏很好的融合在了一起。
草原的风呼啸而过,带着才化雪不久后的凉意,强劲而清冽,扑在脸庞有些许疼痛,却带着青草与自由的味道,令人心旷神怡。
沈乐妮和平安一前一后,骑着马儿,在广阔无垠的原野肆意奔跑。
约莫一个小时后,沈乐妮逐渐慢了下来。平安提速上前与她并肩,对她说道:“我觉得姐姐不用我教了。”
在汉初,帝王们颁布一系列关于马的政策,并鼓励百姓养马,使得汉朝马匹的数量持续上升。到了汉武帝时期,在平民百姓家里看见马匹已是很常见的事。
更别提在边境这种非常适合马儿生长的地方,这里几乎每户人家里都有马。
且像何平安这样没有壮年男丁的家庭,官府还会有一些补贴。
生长在边境的百姓,自小就会学习骑马。
十二岁的平安,骑术已经很好了。
得到表扬的沈乐妮很开心,调皮地说道:“我这才学了多久,莫非平安是不想教我了在找借口?”
平安知道她是开玩笑,便抿唇笑了笑,“当然不是。”
沈乐妮勒马停住,望着蓝天,回想这半个多月学骑马的心酸血泪史,心里就忍不住泪如雨下。
天知道她这半个多月学习骑马摔了多少回,有好几回还险些被马踢死,到现在身上都还有很多淤青。
这个时候,马镫还没有出现,马鞍也才刚有雏形,骑马全靠一根缰绳以及对自身力量的控制。
她能活到现在,真是命硬。
她正在尝试用别的东西做出马鞍马镫,别问为什么不用铁,因为汉朝是有盐铁官营制度的,虽然这时候还没有正式实施,但是朝廷已经介入对铁的生产和销售的把控,再加上商人垄断铁制,所以铁制的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非常昂贵。
她刚来,身无分文,买不起啊!
“姐姐,回去吗?”
“不急,再跑会儿!”
说罢,她一夹马腹,从平安眼前飞速远去,平安立马紧跟上去。
安顺镇是朔方郡管辖地之一,与别的村镇一样,时常遭受着匈奴的洗劫。
但自长城筑起,这里的日子要比从前好过太多。
沈乐妮和平安两人牵着马走在凹凸不平的泥土铺就的街道上,两侧的房子伤痕斑驳,映出了曾经这里的百姓过得如何艰苦。有的房屋甚至新旧各半,割裂成两段历史。
穿着破布麻衣的人们各做着各的事,虽然有的脸上带着笑,但整个人明显没有那些生活在和平地区的人那样有生气。
乱世磨人,使得人心麻木。
两人穿过几条街道,终于到了一间屋舍的后门。
破旧的木门发出刺耳的嘎吱声,颤颤巍巍朝两边分开。
进门后,是一处不大不小的后院,一边是马厩,一边圈养着几只羊。平安将两匹马牵到马厩拴好,和沈乐妮进了屋。
这所房屋总共就三间房,一间寝屋,一间小厨房和一间小柴房。
沈乐妮来了后,何氏本想将唯一的寝屋让给她睡的,但在沈乐妮强烈的坚持下,何氏只好作罢,将柴房收拾了出来,安了一张小榻给她住,还把自己最好的一套衣物给了她。
“回来了。”
厨房那里走出来一个身形削瘦的妇人,穿着厚实的洗得掉浆的布裙,皮肤黄而粗糙,脸颊略微凹陷。
她端着一个大碗,边打着招呼边朝摆在前院的饭桌走去,“饭好了,过来吃饭吧。”
说到吃饭,沈乐妮尤为积极,因为古代的人一般一天只吃两顿。
吃完早饭除了喝水,沈乐妮就没有再吃过任何东西,加上每日都要练许久的骑术还有陪同何平安训练,所以每次很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三人围着一张矮桌坐下。
矮桌上有着简单的两个菜,一盘猪肉片,一个野菜汤,还有三小碗粟米饭。
猪肉片又大又宽,看起来也是水煮的,什么调味也没有放,看上去白花花一片,令人毫无食欲。
沈乐妮看了眼,平淡地夹起一片肥瘦相间的,又平淡地咬了一口。
古代的猪肉因为种种原因很腥很柴,非常不好吃,所以只要有些钱的人都不会吃猪肉,这也导致了猪肉的价格极低。沈乐妮来了半个多月,已经吃了不下五回猪肉了。
她又夹起一筷子米饭放入口中,没有脱壳的粟米嚼起来很粗糙,实在有些难以下咽。
但沈乐妮好似习惯了,面无表情地嚼着,和含着腥味的猪肉一起嚼碎咽了下去。
何氏看了看沈乐妮,目光带着歉疚,“是不是还吃不惯?你看你,又瘦了。”
沈乐妮连忙放下碗解释:“已经吃得惯了,我这是骑马累的,累的。”
其实她还真没有适应这里的食物,从现代乍然来到古代困苦的边境,不说食物种类,就连基本的调味品都没有,做法也是单一的蒸煮或者烤,而且不论什么肉,吃起来总是有一股腥味。
最开始她是一点也吃不下,后来实在饿的受不了,才努力去适应,但人依然瘦了一圈。
希望长安的食物能好吃点吧,起码别让她再瘦了呜呜呜。
“那你得多吃点,快些把肉长回来。”何氏关切道。
沈乐妮挠挠耳朵,呵笑着应下。
何氏看着她白皙的脸庞,内心其实是有些羡慕的。
她不由聊起家常,“你还是一点都想不起来吗?”
那日,她正在前院里劈柴火,后院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她跑去看,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的姑娘不知为何出现在她家里。
这姑娘似乎是摔到了脑袋,导致她除了名字什么都记不得了。虽然她凭空出现很奇怪,但她也不忍见她一个姑娘家独自在外,就收留了她。
虽不知她家世,但从她那外貌、皮肤以及衣物料子来看,也知她家里定然不普通。
“嗯……”沈乐妮本想点头的,但想到什么就及时改了口,“这几日总是做梦,梦见一些模糊的片段,我记得我好像去过……朔方城。”
“朔方城?离这里不远,不过你确定去过那里?”
沈乐妮缓缓点了下头,“我想过两日去朔方城看看。”
先去打探一下卫青大军在路上了没有。
“不着急,慢慢来。你若是要去朔方城的话,让平安陪你去。”
“好。”沈乐妮应下。
“其实,我很感谢你。”何氏朝她浅浅一笑。
沈乐妮疑惑地看着她。
何氏看向平安,目光温柔似水,“自从你来了之后,我时常都能看见平安笑。”
平安抬起头,静静与母亲对望。
“他很喜欢你。”
家庭遭遇以及生活环境让年仅十二岁的平安长成了沉默寡言且早熟的性子。
沈乐妮刚来的时候,平安都不怎么和她交流。
“我也很喜欢小平安呢。”沈乐妮笑眯眯地看着平安道。
平安腾的红了脸,谁也不再看,埋头吃起了饭,逗得何氏两人绽开了笑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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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黄的光从油灯里柔柔发散出来,堪堪映亮环境。
沈乐妮拿着得来不易的一小片生了锈的铁片,雕刻着手里的木头。
旁边的床榻上还躺着几样东西,竟都是现代之物:一小包纸巾,一把伞,一个小镜子。
当时她被系统丢过来时,除了一身现代装和一个斜挎包还在,其余之前本来拿在手上但在摔进池塘时飞出去了的手机等拍摄器材都不见了。
那个挎包当时拉链
半开,别的东西也都落进了塘里,只剩下这三样。
想来是贴身的东西才可以带过来。
沈乐妮雕刻到手酸后就把木头和床上的东西都收起来,藏到了床底下。
她躺在小床上,思绪逐渐飘远。
周围静悄悄的,沈乐妮望着这间小且漏风的柴房,已经数不清第多少次想念手机了。
“系统,我第一次正式军训的积分能不能兑换到一部手机啊?”沈乐妮忽然在心里问。
是的,她的任务之一就是让她在这里开展军训,每次合格后都能获得积分来不断升级宿主等级,然后系统会根据等级和积分自动兑换物品给她,以帮助完成主线任务。
一百积分内宿主等级只为实习生,积累满一百积分升为一级,四百积分升为二级,一千分升为三级,也就是最高等级。
根据等级依次可兑换初级、中级、高级,以及最高级物品。
还记得最开始得知这个事情时,她那心情简直叫一个百转千回。
让她一个毫无身份地位的人在古代军训?一个女子?
还有,虽然她学过几年散打,但是军训这个事情她不熟啊!
“手机属于高级物品,宿主升到二级或能兑换到。但兑换的物品还需根据形势和任务来定,无法提前预定。”空灵的声音在沈乐妮脑海中响起。
“好吧。”沈乐妮叹气,又问:“我今天都是第九天军训了,试训合格没有?”
她本次试训期限只有十天,综合评分满分一百,需要达到五十分才算合格。
鉴于环境受限,又初次开展军训,没有任何经验,系统就让她先进行一次试训,人数不设规定。
为什么她最终只找了何平安一个人,那是因为人太多的话风险也很大。在如今这个皇权社会,要是没有皇帝的允许,私自练兵,是百分之百会被处死,而且她如今所在的这个地方,天高皇帝远的,要是被人发现的话,别说到刘彻面前去解释,说不定她连去长安的机会也没有,当场就给她噶了。
当时她只稍微了解了何平安的品性,觉得他是一个可靠的孩子,别的人她不了解,担心练着练着人跑了,没准儿还会被自己练的兵给举报,所以别人她是万万不敢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