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2024-10-29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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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沉溺过去。
不恐惧现在。
不彷徨未来。
【剧情提醒】:
半AG,前期有工具男、男酱油、疑似反派但只是炮灰的男角色(男的不配当反派)。主角有朋友,但不存在“主角团”,从始至终都是主角一个人的故事。
成长型女主,思想随剧情慢慢转变,前期对男性态度比较符合女男平等,对女性态度轻微落体人。
非爽文,非完美世界,非理想乌托邦,有些不合理设定是为了让女主刷经验升级,不代表作者认为这样是好的。大主线就是女主尝试各种方法建立乌托邦的过程,要是开局既完美,我就不用写了。
有着【某种特性】的女性角色默认是反派,不会脸谱化,在前期很长一段剧情中她们都可以说是挺不错的人,矛盾一直存在,只是爆发的时间比较晚。
会时不时修文。
接受写作指导、i女思想指导。会隔一段时间一起看评论,有问题的话会回复不及时。
不接受心疼男人,有那闲心心疼心疼自己吧。
觉得作者写得烂可以直接骂我,我脸皮厚,拒绝被扣帽子,所有帽子一律反弹。
内容标签: 灵魂转换 女强 西幻 成长 史诗奇幻 天选之子
主角视角丹妮斯配角威威娥妮斯特芙立夏阿姬尔塞尔凯特等
其它:穿越,重生,大女主,魔法,西幻,半AG
一句话简介:建立她的乌托邦
立意:为理想中的世界献上一切。
第1章 新的世界1
人们首先注意到那精美绝伦的木质车厢,外观不光漆得光滑油亮,四周还有精雕细琢的几幅花鸟图刻,个别懂行的,看得出马车整体均由降香黄檀木构成,隐约传来的檀香与专属于闺门男子的脂粉香混在一起,此木沉重,又做得宽敞,得用四匹高头大马并排拉着,在周遭卫士、随从的包围下,高调非常地行进在戴蒙德大街上。
这般珠光宝气倘若在别处,怕是让行路人都惊掉下巴,可这是在阿芙伦斯,泼天富贵的黄金王城,路人心中暗赞过马车主人的品味,便将其扔到脑后,转而去看队伍前方那两位英姿飒爽的大人。
其中年长些的大概三十左右,面容硬朗庄严,能轻易看出风吹日晒的痕迹,嘴紧紧抿着,眉头中间拧成一个疙瘩,身着的皮革轻甲宣示着她的战士身份,周身肃穆的气质将这本不贵重的装束衬得古朴大气。
另一位年轻人看起来稚气未脱,往多说不过十四,身上华服虽织锦绣丽,到也利落,满头乌黑墨发非常懂事地弯曲出美丽的卷度,此人容貌犹如母神的恩赐,尤其一双漆黑的双眸灵动善睐,偏生两道细长眉微微上挑,为这人增添一丝突兀的肃杀之气。
年轻人擒着微笑,跨在马上好奇地左顾右盼,将街上建筑风物及来往行人尽收眼底。
“哪个边陲山村里来的家伙?”人群中出现极轻微的窃语,“这么没家教,让男儿家骑着马抛头露面。”
旁边的人许是在贵胄家做事,听闻过这一家的名号,拿手肘杵了闲话者一下,“别乱说,那是人家家少妵。”
“哎?”闲话者的声音提高了一瞬,“那是个女孩?”
窃窃私语夹杂在闹市熙攘的人声中,犹如一片藏在森林中的树叶,闲话者抬头一看,却见那年长之人正扭着头,目光越过人群直直地瞪着她。
“姑姑。”少年及时地催马上前,夹在姑母与闲话者之间,“不必理会这些。”
“哼,王城人的素质也不过如此。”格雷戈收回微愠的目光,在看到少年时瞬间变得慈爱非常,“我们丹妮斯一看就是个女子嬢。”
【“丹妮斯长得太像阿朵尼斯,简直跟尔莎没关系...唉,我可怜的尔莎。”】
丹妮斯笑吟吟地顺着姑母的话说:“当然了,我可是要长成姑姑这样的大女人的!”
豪克家族遗传着被称作「敏锐感知」的魔法血脉,在狩猎和打仗中都很实用。所以历代豪克家的女人大多被任命为军官,和平年代还好,冲突不断的时代,豪克便愈发人丁凋零。丹妮斯的姑母,格雷戈-豪克,不出意外的话,将会是最后一位豪克。
尽管豪克家族凭借赫赫战功,在这个国度享誉殊荣。但若无继承人,哪天格雷戈-豪克把气一咽,便是万事皆空。
【“啧,这不会是豪克将军收养的继承人吧?不知又是哪个可怜的底层女人孩子被抢走了。”】
【“真漂亮啊...这张脸长在女人身上真可惜。”】
【“贵族家的少妵都这么爷们唧唧的...”】
丹妮斯澈亮的瞳仁左观右看,从路人自认为隐藏得很好的表情上掠过。
像格雷戈-豪克这样的人怎么会随便捡个野孩子收养?魔法!伟大的神奇的魔法!才是贵族注重传承的原因。
一年前——
接到尔莎战死的消息后不久,一直留在威塔勒蒂家的阿朵尼斯便殉情自杀了。马不停蹄赶来奔丧的格雷戈面对的,是挚友与弟弟两具尸体。
【“天啊!我挚爱的尔莎!你还那么年轻!你明明有着无限的前途!”】
格雷戈无力地坐在尔莎-威塔勒蒂灵柩前,掩面垂泪。
【“我的心要碎了...可怜的尔莎。只希望阿朵尼斯的陪伴能让你在回归母神怀抱的途中不那么孤单...小丹妮斯,还远没到离开母亲的时候。”】
她情绪激动,思绪混乱,以尔莎为轴心想到了每一个人。
她口中的小丹妮斯此时正躲在门口偷偷观察她。
威塔勒蒂是个新兴的小家族,丹妮斯没有姨母,姥姥早就去世了,失去母亲后,监护权便到了姑母格雷戈手上。
丹妮斯对这位之前素未谋面的监护人很满意,她是真心实意地将尔莎放在心上。
丹妮斯能很轻易地判断这一事实,于她而言没有「人心隔肚皮」的说法——通过母亲所选的配子,丹妮斯继承到了霍克家族的感知能力,而「感知」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词语,听、嗅、触均是感知,除此之外还有...
丹妮斯更小的时候,完全理解不到她有着多么可怕的魔法天赋,她觉得人们十分吵闹,总是同时说出截然相反的话,所以只喜欢一个人待着。
某一次阿朵尼斯照顾她时,丹妮斯学着阿朵尼斯的心声,哼唱出牠默想着的曲调,阿朵尼斯才惊恐地发现这一点,牠立刻抱着丹妮斯去找尔莎。
“她有着和我母亲一样强的感知力,她能,她能...”
是的,丹妮斯能感知到人们的思想,她的世界从一出生就没有谎言。
继承了魔法血脉的子嗣未见得会全然复制母亲或配子家的女性,她们可能更弱,当然,也可能更强。
得知这一消息的尔莎难得地对女儿严肃起来,“决不能告诉任何人!让这个秘密留在咱们三人之间,明白吗?”
当时的丹妮斯确实不太明白,或许是因为母亲和阿朵尼斯都是诚实的人。当她们对丹妮斯讲话时,内心想的往往一致,令她难以理解别人隐藏真实想法的意义,以及自己能读心所带来的威胁性。
直到某次意外后,丹妮斯好像一下子长大了很多,许多东西不用人教也能懂得。无需母亲多加叮嘱,丹妮斯绝对会捂严嘴巴,绝不透露这个秘密。
而后,便是尔莎阵亡的消息,再后是这场葬礼,分享秘密的三个人有两个躺进了棺椁。
一片黑暗。
当她再次睁眼时,立刻意识到了这个世界是不同的。
她的本名已不重要,如果她有的选,当初根本不想被起那个垃圾般的名字——丹妮斯!丹妮斯!她的耳畔回响着这个名字。
有些头晕,还有些耳鸣。一个顶着满脑袋乱糟糟姜黄头发、双颊遍布雀斑的少年出现在眼前,哭着把她搂到怀中,“丹妮斯!”她哭道,“我的少妵!母神在上啊!”
【“都怪我不好!都怪我没有照顾好您。”】
嗯?有声音传来,却不是由耳朵听到的,她有些迷惑。
几个男仆连仪态都顾不上,撩起累赘的裙摆朝这边狂奔而来,“丹妮斯少妵!”众人都在呼喊这个名字。
【“完了完了,会被夫人打死吧。”】“您没事吧?您可千万别有事啊!”
【“行不行啊,我灶子上还煮着东西呢。”】“让我来扶着您吧。”
杂乱的声音涌进她脑海,人们七手八脚地将她抬了起来。她才意识到自己脑后有些湿乎乎的。
“快叫医生来!”雀斑少年边哭边喊道。
一阵兵荒马乱之后,医生终于来到丹妮斯的床榻边,同她想象中的那样身着洁白长袍,却没有拿出医疗工具,而是令男仆轻柔地将丹妮斯抬起。然后将手放置在丹妮斯脑后还在流血的地方。
“呃...好说,好说,是皮外伤。”【“奇怪,从没有见过这种事情。”】
【“她应该已经死了。”】
医生一时愣神,边上雀斑少年不停催促着。
“好好好...马上就能复原。”【“简直是见鬼了。”】
一股温润的暖流顺着她脑后的伤口流入体内,如同包裹在温泉中的舒适感驱散了痛觉,微微的痒和麻随后而来,不会难以忍受,反倒是种奇妙的体验。
她带着十足的好奇心打量着这位医生——从各种角度上来说,这位真的是神医,诊断全是对的。
是的,这具身体本来已经死了。
是的,医生您现在见到的是个夺舍的鬼魂。
随着脑袋被修复,她接收到了丹妮斯的记忆,有关于这个世界的,令人振奋甚至狂喜的信息。
这是个充满奇幻的魔法世界,女人们将魔法传给她们的女儿——没错,能使用魔法的只有女性,她们理所应当地受到尊崇与爱戴,毕竟她们是被神明偏爱着的孩子。神的爱女们除了能研习学院魔法外,还有一些特别的、无法用书文字理记载的,被称之为「天赋魔法」的力量,只能通过血脉传承。
这个世界没有「父」与「夫」的概念。如果一个女人想生育孩子,她会找另一个女人合作。
拿丹妮斯的母亲尔莎和姑母格雷戈举例:尔莎看中了格雷戈强大的魔法血脉,她想生育有着自己和格雷戈血脉的孩子。所以她就把格雷戈家的男儿取来用用——孩子毫无疑问是尔莎的孩子,母亲就是母亲。但格雷戈也能借此获得亲戚的身份,被丹妮斯称作姑母。
而那个男儿,也就是阿朵尼斯,作为格雷戈的弟弟,丹妮斯应当称其为「大姑舅」。不是父亲,没有父亲,牠能成为宝贝女孩的亲戚,靠的是跟姐姐的血缘关系。
神的女儿们拥有强大的力量、健壮的体魄、坚韧的精神、开拓的意志,丹妮斯所处的这片土地是女人建立的国度,国家所处的是女人开垦的大陆,大陆所在的是女人征服的世界!
“天啊!难道真的有神明存在吗?是这个世界的母神回应了我的祈祷吗?”她激动地想。
边上的人看着少妵边乐边哭吓得慌乱不已,雀斑少年一把拽过医生:“怎么回事?我们少妵摔傻了不成?”
“我没傻,娥妮。”她转头看着满脸担忧的少年,“只是劫后重生太过欣喜罢了。”
她重生为丹妮斯-豪克-威塔勒蒂①,她重生为新世界的宠儿!
属于丹妮斯的人生是这样的——
某日她随着尔莎并阿朵尼斯应邀参加德拉戈斯莱伯爵二男儿的成年舞会。这个出身于平民的家族因在当年屠龙之战中立下功劳,被破格封为伯爵,世袭罔替,传至这代,祖辈的英勇光辉早就褪去,现在的伯爵不过是个耽于享乐的家伙罢了。
在这种交际场所,阿朵尼斯永远是引人侧目的,这不仅仅因为牠柔魅非常的美貌,还因为牠身边的女人,居然不是母姨姐妹,而是夫主①——这是三重份的丢人——牠自己必然是勾引人的□□祸水,牠的夫主想来是沉迷男色的没出息的人,牠家家长不管教好男儿反而让牠离家害人。不然怎么会有用完配子不归还别人家男儿的事情呢?
当然,以上想法绝不会从惺惺作态的贵族口中说出。当然,对于丹妮斯来说,她们说不说都一样。
她曾充满恶意地当着阿朵尼斯的面问尔莎,为什么不送阿朵尼斯回家,“学校里只有我被配子带着。”丹妮斯这样说到。羞得阿朵尼斯哭着跑开了。
“因为妈妈的挚友格雷戈,像我爱她一般爱我,她什么都愿意给我。所以她让她亲爱的弟弟留在咱们家帮忙处理家事呀。”尔莎摸着丹妮斯的头回答。
这个答案令她感到羞愧,不是对阿朵尼斯,而是对尔莎和格雷戈,她真不该拿上辈子的认知揣度她们的。
从此,她看阿朵尼斯顺眼多了,牠在这里是尔莎跟格雷戈友谊的证明,她很愿意守护这份友谊,再说丹妮斯作为女人,保护阿朵尼斯这样的柔弱男子是应该的。
所以当伯爵大人领着那温宛贤淑的男儿拦住尔莎时,她脑内警铃大作。
尔莎是位骁勇的战士,虽说现在还年轻,履历不足,但明眼人都看得出她前途无量,国家天赋魔法簿上登记着她的能力:特殊的植物掌控。
植物的催生与培育之类属于基础魔法,任何上过几年学的女性都能学会。但她们能做的,也不过是让自家菜园收成好些,或给有钱人家当园丁罢了。尔莎的「特殊」,在于她的能力强了不止一星半点,她曾在战场上催生出三人环抱粗的藤蔓并操控它攻击敌军,也曾将一指宽的小树变为参天巨树砸向敌军营地,凭借这样的能力,她理所当然地受到各方势力的拉拢。
拉拢的方式各式各样,比如面前那位躲在伯爵背后只露出半个身子,含羞带臊地打量尔莎的小哥,她们想怎么拉拢尔莎已经很明显了。
“威塔勒蒂夫人。”德拉戈斯莱伯爵热情地介绍道,“这是我的二男儿,艾伦。艾伦,这位就是我常说的威塔勒蒂夫人。”
“夫人。”艾伦怯生生地打招呼。
“瞧瞧牠,是个害羞的孩子,我总担忧牠不具备贵族男性应有的社交技能...这么着吧尔莎,你跟牠聊一会儿天,就当是帮我的忙。”
【“村里长大的下等人,真没品味,喜欢这种夭里夭调的男人。”】“可以吗,威塔勒蒂夫人?”艾伦小声地请求道。
丹妮斯斜了牠一眼。
“哈哈哈,我可是出了名的笨嘴拙舌,莫说帮艾伦小哥社交,我只怕唐突了牠。”尔莎笑着说道,言辞坚定。随手将桌上长颈花瓶中的蔷薇拿起,用魔力使它本该只开一朵的茎上绽放出数朵灿烂的花,“很抱歉我帮不了您,聊表歉意。”她将层叠的花枝递给艾伦小哥。
艾伦微笑着接了过来。
【“她眼瞎吗?连我这样的大家闺秀都看不上?”】“谢谢您。”牠说。
伯爵显得有些不悦,但她好歹是几十岁的老油条了。尽管脑内已经把尔莎和阿朵尼斯骂了个底朝天,面上可不能崩。
相比之下,刚满十六岁的艾伦小哥可就没这样的城府,牠郁气难消,想了想居然弯腰对着丹妮斯说道:“这位小弟弟好可爱啊,平时更喜欢跟妈妈在一块,还是姑舅呢?”
阿朵尼斯瞬间局促起来,孩子当然是跟妈妈亲,这根本不是个逗小孩的问题,而是拐弯抹角地讥讽牠。
伯爵稍显责怪地看了自己男儿一眼,也没说什么。
“漂亮哥哥,我是女的哦!平时都是跟年纪相仿的女孩一起玩。”丹妮斯咧出个比蔷薇还灿烂的笑容,“您有跟我差不多大的妹妹吗?我想和她一起玩。”丹妮斯如墨的双眼露出戏谑的神情。
果然伯爵和艾伦小哥的表情都扭曲了起来。笨嘴拙舌的尔莎摸着丹妮斯的头说:“伯爵大人家里只有位跟你差不多大的小哥哦。”她像完全看不懂脸色似的,“伯爵的四个孩子都是男儿呢。”
【“这个狂妄的家伙...以为自己有资本得罪我?还有这嗲里嗲气的孩子,故意的吗?”】伯爵一时失语。
尔莎顺势请辞,领着丹妮斯和阿朵尼斯离开。
她回望愤懑的德拉戈斯莱伯爵,伯爵终于缓过劲儿来,在心里狂飙脏话。
丹妮斯收回视线,好好牵着妈妈的手。
身后伯爵的心声还在不停地传来。
【“这个低贱的下等人!这个混球!”】【“可恶!这么厉害的孩子凭什么生在她肚子里?”】【“我也想要那样的女儿啊!”】
她嘴角上扬,抬头望向窗外明媚的天光。
这是属于丹妮斯的人生——
【“怎么长得这么爷们唧唧的。”】——来自学校的同学。
【“平民出生的没底蕴的家伙。”】——来自聚会上的贵族。
【“仗着老妈厉害的纨绔子妹。”】——来自家中的仆佣。
【“哎,她明明是个勇敢的女孩,当初真不该以貌取人的...找个机会跟她做朋友吧。”】——还是来自学校的同学。
【“继承了威塔勒蒂力量的孩子,前途无限啊。”】——还是来自聚会上的贵族。
【“相处起来就知道少妵是个温柔又有担当的小女子嬢。”】——还是来自家中的仆佣。
这就是属于丹妮斯的人生。
她从回忆中醒神,阿芙伦斯城实在太大了,从一开始新奇的赏景,到后来无聊地回忆往昔,她都快在马背上睡过去了。
“少妵,”跟在丹妮斯身后的近侍娥妮斯特催马凑近道,“本男士问您要不要进车里歇歇。”
丹妮斯转身回望,二姑舅正把着车帘,只露出一只眼睛看她。
她本想回绝,但格雷戈开口道:“去吧丹妮斯,陪柯琳待一会儿,估计牠都要无聊死了。”
豪克的老家毗邻争议区,女人们世代服役的军团也驻扎在附近,那里冲突不断,逐渐形成了彪悍的民风。作为在那长大的男孩,柯琳缺少贵族小哥沉稳内敛的性子。哪怕在亲近的人口中都是个「野猴子似的」孩子。如今搬到王都居住,母舅耳提面命,要牠以王城男性的礼节要求自己,不许给豪克家丢人,真难为牠一路闷在车厢里,连往外看一眼都不行。
既然姑母这么说,丹妮斯却之不恭,扯扯缰绳放慢速度,来到和车辕平行的位置,单腿踩蹬借力朝侧面空翻,稳稳地落在车厢前,一旁娥妮无需嘱咐便会顾好少妵的马。
丹妮斯轻轻地挑起绣帘,立刻被脂粉香气包围,闪身进入,坐到少男旁边,全程绝未让车内的风光泄露半分。
【“丹妮斯真可爱啊。”】对面男青年的心声先传了过来,只要一见面,二姑舅本便用星星眼紧盯着丹妮斯,心中无限溢美之词。
丹妮斯礼节性地朝二姑舅打了招呼,才去端详身侧垂头丧气的少男。
少男有着豪克家族标志性的如缎般光泽的黑发,原本肆意卷曲的浓密秀发此时被紧紧束起,盘发用的银夹如黑夜中的星子一样零星闪烁,牠耳上的银坠镶着两颗几乎一模一样的鲛珠,颈环早从老家朴素的款式换成了王城流行的、繁复的蕾丝织物,数簇排列得当的宝石流苏挂在上面装饰,流苏随着马车震动一晃一晃,划过少男精巧的锁骨。
少男那张原本张扬夭魅的脸如今气鼓鼓的,像受惊的河豚似的,让丹妮斯很想戳一下。
丹妮斯按耐下冲动,柔声道:“坐这么久累了吧,咱们把坐垫铺开,你和二姑舅轮流躺一会儿吧。”
少男将头扭到一边,没搭话。
“柯琳!”本呵道。
丹妮斯想了想,又道:“不想压坏发型的话,躺在我腿上也可以哦,我用手帮你护着头发。”
“丹妮斯!”这回换成了丹妮斯被本呵斥。
【“丹妮斯...我不是故意的,天啊,我怎么能吼她,她还是个孩子...但柯琳也不小了,她们不能总这么不避讳。”】
柯琳和我年纪一样,丹妮斯心想。
柯琳耳边浮出一抹微红,被洁白鲛珠衬得十分显眼。“不要。”牠很小声地说。
丹妮斯向二姑舅发出求助的目光,本只是摇摇头表示牠不知道柯琳怎么回事。
这样的动作被柯琳看到,牠转过头对本吼道:“你骗人!我明明告诉过你我不舒服!你却当没这回事。”
一口气说了这样长的话,丹妮斯才注意到牠呼吸有些急促,视线不由再次落向牠颈间——不同于家乡用很长的纱或布制成的围巾式的颈遮,蕾丝颈环很明显没有松紧,想让它老老实实待在该待的位置,就得做得更紧些。
王城的男人真厉害啊,丹妮斯心想。抬手朝柯琳颈间伸去。
“丹妮斯——”
“啪!”
本这一嗓子都破了音,引得队伍前方格雷戈狠狠朝车厢瞪了一眼。
丹妮斯被拍得发红的手僵在半空。
【“母神在上!我太冲动了!丹妮斯会讨厌我的,对不起...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这样对柯琳。”】
丹妮斯只是愣了一会儿,并没因此生气,她来这已有不短的时间,却还总是被上辈子的思维影响着,下意识认为男人的喉结没什么不得了。
“对不起二姑舅,对不起柯琳。”她摆出真诚的表情面对脸到脖颈像熟虾一样红的柯琳,“我总是忘记和男士相处的礼节。”她又补充道:“我只是觉得柯琳应该很勒,想帮牠透透气。”
【“呼,丹妮斯可是要建功立业的大女人,与男人相处这种小事不放在心上也是应该的。是我对她太过分了。”】
“丹妮斯可是要建功立业的大女人,与男人相处这种小事不放在心上也是应该的。是二姑舅对你太过分了,对不起,丹妮斯。”
丹妮斯对本露出真心实意的笑容。她还挺喜欢这位二姑舅的。
“没事,忍忍就到了。”柯琳双手捂着脖子,还没缓过来。
“少妵,男士,小哥,我们到了。”车厢外传来娥妮的声音。
“终于到了。”柯琳看起来都快哭出来了。
丹妮斯灵敏地跳下马车,才发现她们已经进到庄园内了,旅程的疲惫令她暂时无心欣赏新家的美景,抻了抻四肢,快步回到格雷戈身边。
“怪不得我们走了这么久,咱们从东城门进来,庄园在最西边。”
格雷戈苦笑着自嘲:“大概陛下是想让我尽可能地远离布拉德城吧。”
布拉德城就是豪克的原籍,是格雷戈先辈们浴血奋战的地方,却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回去看一眼。
随着豪克在东部的势力越来越大,声望越来越高,安琪洛国王果断地选择卸磨杀驴——这样说还是有些不公平的,毕竟豪克家没有谁被真的杀死,她们拿着国王御赐的金钱举家迁到王城,在国王御赐的仆人们的服侍下住进国王御赐的豪华宅邸。
【“可悲啊,我从一夫当关的领将变成了陛下手中要挟东军的棋子。”】
只要东域的军队忠诚一日,豪克家的舒坦生活就能延续一日。丹妮斯低头沉思,她很不喜欢这种小命攥在别人手中的感觉。但连威风赫赫的格雷戈都没办法,她以一个半大孩子的身份又能做些什么呢?
“辛苦你了。”格雷戈揽着丹妮斯的肩膀,“刚在布拉德安定下来,又连累你跟我...”她一时没找到合适的词,「贬谪」吗?从边陲之地贬到王城里?
“没关系的,姑姑。”丹妮斯懂事地说道,“有您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姑姪俩一路说着话,不一会儿便随仆役长走到门口,早有侍从候在那里,熟练地上前替格雷戈解甲,低眉顺目的男仆手中托盘上备好了宽松舒适的居家闲服。
“去选个房间吧,丹妮斯,任你挑选。”格雷戈见丹妮斯又对陌生环境提起了兴趣,鼓励她四处探索一番。
这座公馆足足有四层,除用作会客的一楼,每层至少有十个房间,娥妮赶了上来,被丹妮斯欢欢喜喜地拉着去探险,一个男仆紧紧地跟了上去——少妵的身边必须随时有供差使的仆人。
其实无论尔莎还是原本的格雷戈家都没这么多规矩,东域人认为孩子就该野蛮生长,被仆从服侍得太骄贵反而不好。但丹妮斯现在懒得跟男仆多费口舌,同娥妮快步朝二楼跑去。
上得楼来,目所能及的地面都铺满了猩红地毯,丹妮斯没急着看房间,而是先从长廊的窗户往外看风景。
二楼还是太矮了,丹妮斯催促娥妮跟她去三楼,这里已经能看清绝大部分的前院景色,丹妮还是决定去四楼看看。
“请等一等,少妵,求求您。”男仆气喘吁吁地跟了上来,牠穿着约两寸鞋跟的高跟鞋,肯定没有两个活力充沛的小孩跑得快。
娥妮不打算理牠,继续朝四楼跑,不过丹妮斯停下了。
“你没必要跟着我,娥妮会照顾好我的。”
“不...不是。”男仆喘得话都说不匀,“小人想建议您不要选四楼。”
牠说着,娥妮正好看完四楼的风景,下来找丹妮斯。“为什么啊?四楼风景更开阔,都能看见隔壁邻居了。”
男仆为她们解释,王城人习惯让男眷住在最高楼层,一来牠们本不该多见人,住高楼层上下不便,能减少下楼频率;二来顶楼安静,主人聚会时避免打扰到男眷;三来,顶楼风景的确最佳,不防让予男眷,教牠们排遣深闺寂寞。
“你们男的事儿真多。夫人都说了,房间任少妵挑,让牠们做什么?”娥妮不屑道。【“我们现在寄人篱下,决不能让少妵受委屈。”】
男仆忙垂首鞠躬,“对不起少妵,我只是随口一说,请您原谅。”
丹妮斯对娥妮说:“牠说的对,四楼上下不方便,我本来也不想住。不过咱们还是去看看吧。”
长廊大同小异,墙面都空着,说是拿不准豪克大人的喜好,待主人挑选之后再挂装饰。丹妮斯一间一间地开门观瞧,才知道他们早就将房间规划好了。
四层最主要的两个大房间,是装饰华丽,有着超大衣柜和试衣区的宽敞卧房,其中梳妆台、缝纫架、首饰柜等男性专属家居一应俱全。两个房间当中是专为男眷设置的茶会区域,坐在这里可以将花园美景尽收眼底。两边各有一个专属储物间,用以放置贵男过季的衣物和其它暂用不上的东西。另有一间宽敞空屋,地上焊着状如跳马桩的条状设施,只是更窄更长,男仆解释说这是专门供小哥练习仪态的房间。
除去供仆人待命的房间和杂物间,还有几个空卧房,预备着别家男眷留宿,或是主人家再有新男人。
“真晦气!哪来的新男人?”娥妮的圆脸瞬间皱作一团,“你是咒豪克夫人,还是未来的少妵?”
“对不起,请您原谅,我们不是这个意思。”男仆被她吼得瑟瑟发抖,一副快吓哭了的样子。【“嗐,这谁说得准呢。还是装得可怜点,别第一天就被责罚。”】
“你退下吧,不要跟着我们了。”丹妮斯命令道。责罚仆侍不该由贵族亲自动手,应由管家和仆役长负责,大管家是从布拉德带来的。但仆役长是王室安排的,还不知她根底,少生事端为好。
烦人的男仆终于退下,丹妮斯叫娥妮一起去看三楼。
“少妵不要理那种蠢货,您将来一定能一举得女。”娥妮安慰她。
我也未见得一定要生孩子。她心想,但这种话没必要跟这个世界的人说。
何况,她看向娥妮斯特,这个孩子或许是丹妮斯的好朋友。但娥妮忠诚的对象是尔莎,不是丹妮斯。如果丹妮斯说她不想传续从尔莎那继承来的力量,娥妮一定会跟她吵起来的。
没有必要引发矛盾,她珍惜每一个朋友。
在三楼,丹妮斯一下就相中了最边上那间两面开窗的卧室,明暖的光线轻易地充盈整间屋子,正对着门的窗子外是不输四楼的花园美景,右手边窗外有颗无花果树,早春时节,新叶正绿,枝叶恰巧跟窗户一边高,可以预见待盛夏到来,开窗伸手就能摘到果实。
除却常规设置,卧房角落还有个小壁橱,里面又窄又空,只有张小得不能再小的床和一把低矮圆凳。娥妮没见过,不知道这是干嘛的。她虽在上辈子的电影中了解过,知道这是值夜的仆人待命的地方。但丹妮斯与娥妮一起长大,她只能装得和娥妮一样。
丹妮斯果断选择这间屋,娥妮要求住她隔壁。卧房和另一间屋连通着,推门一看,居然是个衣帽间,一半衣柜,一半兵器架。
“少妵又不是男人,要那么多衣服干什么?”娥妮吐槽道。
“毕竟是在王城,可能要准备很多礼服参加宴会吧。”丹妮斯环视一圈,“再说那还有兵器架呢。”
衣帽间依然连通着下一间屋,这是间书房,柜子上早备满了书籍。丹妮斯眼前一亮,阅读是获得这个世界信息的好方式,尔莎和格雷戈老家都在边陲地区,文化氛围不高,这里就不同了。粗略一看,好多书是丹妮斯之前从未见过的。
之后要来读个痛快!她下定决心。
娥妮指着面前的门,“这里也是连着的,我敢说,下一间也不是卧房。”
果然,下一间是私人会客厅加休息区,设有茶桌、躺椅、沙发等。
自大卧室到这里,全是属于少妵的房间,可比四楼男眷卧房好多了。
到这里没有连通门了,二人从正门出去,旁边那间终于是另一间卧室了。娥妮直接扑到了床上,“虽然离得好远,但这是离你最近的卧室,我就住这儿!”
娥妮的卧房也有个连通门,隔壁是集书房、兵器室、杂物间为一体的房间。
再往前是仆人待命间,之后就是主楼梯。过了楼梯是间中等大小的餐厅,看来是专门为了给少妵宴请好友预备的。隔壁是空空荡荡的藏品陈列室,经过一个杂物间后是数间客房,长廊最末端是仆人楼梯。
出于好奇,丹妮斯还是拉着娥妮去参观已被设置给格雷戈的二楼。毕竟过了今天,就不好随便进别人的房间了。二楼和三楼差不太多,只是把小餐厅删了,将藏品室、私人会客厅和书房面积扩大。
直到这时,柯琳才被男仆领着,并一位陌生男人上得楼来。柯琳看起来要昏厥了,“真的要爬四楼吗?”牠呼吸都断断续续的。
陌生男人看起来三十多岁,面容严肃,红棕长发一丝不苟地盘在脑后,用的最传统的围巾式颈遮,一身素蓝长裙,周身无半点饰品,能看得出化了淡妆。牠身后有个拎着大行李箱的男仆。
“在阿芙伦斯,高贵的小哥才有资格住高楼阁,别人还没有这样的福分,您应当感恩母姐的照拂,而不是抱怨。”男人冷冷地说。看来牠是柯琳的家庭教师,很不好相处的样子。
但见到丹妮斯时,牠还是恭恭敬敬施了一礼。“丹妮斯少妵。”牠的礼节无可挑剔,“在下母姓希索,是柯琳小哥的老师。”
老师?丹妮斯尽力压制住不屑的语气:“柯琳需要学习什么吗?”
“有很多。比如要认得所有贵族的族徽,了解活跃在社交圈的其它男士和小哥,还有一举一动、一言一词的礼仪等等。”
“啊?”柯琳很难过,“要学这么多东西?那我什么时候能去玩呢?”
希索眉头皱起,为牠脸上多填了两道皱纹,牠没理柯琳,继续对丹妮斯说道:“看来柯琳小哥要学的真的很多。”【“以我的能力一定能将这个没教养的野孩子教成大家闺秀的。”】
丹妮斯放心下来,在她看来男人就不该识字,最多认识宴会邀请函上的名字就足够了,柯琳只要不念书,是闲玩还是学礼仪,她并不在意。
无视柯琳发来的求助信号,丹妮斯对希索男士不吝溢美,说牠一定是全王城最好的男教师,“希索是来自肯特亚的姓氏吧,我一直很向往那里。”
希索男士紧绷的脸上忍不住露出笑容,“我的母国的确很好,期待您之后去那旅行。”
她们客套完,里三层外三层的男仆们继续「押送」柯琳上楼。
“丹妮斯少妵,”格雷戈的近侍上来叫她,“夫人请您下去,有事相商。”
一楼,本和大管家正在指挥仆人搬东西,格雷戈和仆役长双手各端着画框一角,丹妮斯快步向她们走去。
“丹妮斯,”格雷戈小心翼翼地捧着画框,凭她不肯假手于人,便知这不是一般的挂画,“你来决定将它挂在哪吧。”
这是尔莎的画像,在尔莎去世后,画师依据格雷戈的口述所描绘。画中的女人雌姿英发,单手举剑,正严肃地向身后挥手做号召状,浅栗短发被风吹乱,深绿双眸充满坚毅,她脚下匍匐着茁壮的藤蔓,身后几棵大树充满生机。
丹妮斯看着这幅画,感慨万千,她总是惋惜自己没能跟尔莎多相处一段时间。
“挂在一二楼楼梯转角处的墙上可以吗,姑姑?”丹妮斯说,“这样咱们两个都能经常看到她。”格雷戈对尔莎的感情其实比穿越过来没几年的她多得多。
“谢谢你,丹妮斯。”格雷戈十分动容。
丹妮斯与格雷戈在仆人们的帮助下,亲手将画挂了上去。
第4章 新的世界4
当晚,丹妮斯终于能躺倒在属于自己的床上,宣告漫长的旅途正式结束了。不出意外的话,她将会在阿芙伦斯生活很长一段时间。
左手边的矮柜上是盏罩着薄纱的魔法灯,能用基础光魔法调节亮度,丹妮斯捧了本《凡特斯大陆通史》,本想认真读一读,结果玩灯玩得不亦乐乎。
缓慢又清晰的敲门声响起,丹妮斯说了声「进」,便见仆役长领着两女两男,四个十三四岁模样的孩子进来,双手交叉,微躬着身,开口先言抱歉:“很抱歉打扰您,少妵。请允许我耽误您一些时间。这几个孩子是我选来专门服侍您的,劳烦您先试用一段时间,若不好,我会立刻为您更换。”【“跟着少妵相对轻松,还可能获得前途,她们要是连这都干不好,不如撵去农场种地算了。”】
仆役长恭敬得令丹妮斯不舒服。她很不喜欢看到有女性卑躬屈膝,哪怕对面的是她自己。
谁让这里是封建王权统治的时代呢?相较于关怀别的女人,她更不想被别人发现自己是冒牌丹妮斯,所以只能尽量融入。
丹妮斯心中自由平等的理想跟不想暴露身份的心情纠结地交战,在仆役长看来便成了不耐烦、不想搭理人的表现。
“再次抱歉,少妵。或许我们应该明日再来,但请您至少选一位留下值夜。”
“我不需要有人值夜。”抛去进步思想不说,丹妮斯也受不了三更半夜卧室夹层藏个人,略觉惊悚。
她真的很想用「吾好梦中杀人」来拒绝仆役长。
【“唉。值夜的话白天就不用工作了,少妵睡觉时能有什么活啊?不能多歇歇了...”】
意外地,丹妮斯发现那四个小孩都是很想值夜的。也对,除去个别睡眠障碍患者,正常人都是一觉睡到大天亮,值夜仆人可以全程休息,白白多了一白天的假期。
既然这样...丹妮斯毫不犹豫地先将两个小男仆否决了。
正好仆役长打算再多劝她一次,“倘若您晚上有什么需要又无人照顾,岂不是我们失职。”
“也对。”丹妮斯顺坡下驴,视线落在两个女孩身上。
其中一个容貌身型都很普通,找不到什么记忆点,却在被丹妮斯注视时偷偷抬眼与少妵对视,还笑了一下,双眼在黑夜中亮闪闪的,一看就是打小在快乐中生活。这个孩子正在偷偷观察卧房的装潢,并在心里评价吐槽,眼光颇有些见识。丹妮斯猜她是中产家庭的孩子,来贵族家做雇佣工,期望着得到某位大人的青眼。
另一个站在距仆役长最远的地方,双肩畏缩着,头也放得最低。身着立领衣裳,做工还算齐整,看得出都是便宜布料。身形比同等年纪的女孩矮上不少,还瘦,看着怪可怜的。丹妮斯猜她应该出身自穷苦人家。
“就她吧。”丹妮斯指着瘦小的女孩说。
亮闪闪女孩稍微失望了一秒,居然直接抬头冲丹妮斯说道:“那我明天来给少妵值夜,好不好?”
仆役长瞪了她一眼,但少妵对这个孩子的表现很是欣赏,仆役长便没有多说什么。
“明天见,少妵。”亮闪闪女孩临走前冲着丹妮斯鞠了一躬,快活地与她约定明天。
她很想说「好啊」,但声音横在喉咙里,无法发出。仆役长已经将亮闪闪拽走了,“多有叨扰,请您原谅。”她们退了出去,留下丹妮斯和畏畏缩缩的小孩。
那小孩依然很紧张,之前丹妮斯还以为她只是怕仆役长,结果连同龄的丹妮斯也怕。丹妮斯心想,好好的女孩,干嘛这样?
“你叫什么名字?”丹妮斯决定跟她搞好关系,交好多朋友是丹妮斯在这个世界的目标之一。
“呃...帕伍林,我叫帕伍林。”她全程低着头讲话,声音嘶嘶的,末了才想起要补一句:“少妵。”
“没有旁人时不用跟我客气。”丹妮斯想帮她放松下来,继续聊道:“你是哪的人?怎么来的豪克府?”
帕伍林将后半句理解成了少妵伭(xián)她拿不上台面,「豪克府怎么收了你这样的人」,她慌忙地解释:“我家在王城周边一个村子里,妈妈是医生,我跟她学过医术,还识一点字。所以被仆役长留下了...我之前没有做侍从的经验,对不起。”
难以置信,医生是很受尊敬的行业。哪怕只是在小村子里,家庭条件也不至于把女儿养成这样。“不留在家里给妈妈帮忙吗?”丹妮斯继续问。
她瞬间难过起来,“妈妈...过世了。”【“然后妈妈的徒儿就把我赶出来了。”】
被徒儿赶出来?更不可思议了。不让亲女继承产业,这已经是在违反歌德兰德的法律。
帕伍林只会问一句答一句,但没关系,丹妮斯愿意对她有耐心。她循循引导,“为何不继承妈妈的衣钵?不喜欢做医生吗?”
“是...”帕伍林顿了一顿,“被妈妈的徒儿赶出来了。”她说了实话。【“阿姬尔骗了妈妈,她明明承诺了会照顾我的。”】
很好。丹妮斯做出义愤填膺状,替帕伍林打抱不平:“怎么能这样?这是违法的!村子叫什么?我找人帮你解决这个问题。”
“不行!不行的...”帕伍林声音越来越小,“我...不想回去。”【“我不敢回去...男孩子不能继承家产,我还是会被交给阿姬尔监管,阿姬尔好可怕...”】
恍如一盆冰水兜头泼下,将丹妮斯维护女孩的热血浇得拔凉。
方才的关切之情瞬间消失,丹妮斯冷声道:“你怎么像个男人似的?”
帕伍林瞪大了眼睛,说不出话。
“算了。”真烦人,丹妮斯捏着书脊,白浪费了这么久时间,够看好几页书的了。她想把这家伙赶出去,但那样做的话,仆役长肯定会把亮闪闪女孩叫醒带过来,丹妮斯不想扰那个女孩睡觉。
“去你的壁橱里吧。”丹妮斯语气很不耐烦。这小家伙发育迟缓,目前看不出什么男性特征。但以后终归是瞒不住的,到时候仆役长自会解决牠,为了这么个家伙冒暴露读心能力的风险,实在不值当。
一天的好心情在临睡前全毁了。看着帕伍林哆哆嗦嗦地钻进壁橱,丹妮斯手中的书也读不下去了,被随手仍在矮柜上。
她将手伸到枕头下,下面放着柄尔莎给丹妮斯的匕首,她自觉占了丹妮斯太多便宜,决心要好好保存真正丹妮斯在这个世界的,为数不多的东西。
摸着匕首,她感到十分安心,她告诉自己,壁橱里藏着的白痴威胁不到她,她才是令人感到威胁的人。
长途跋涉的疲惫袭来,丹妮斯沉沉睡去。
初春柔和的阳光将丹妮斯唤醒时,帕伍林已经站在床头候着了。迷迷糊糊中睁眼就是牠那张一看就整夜没睡好的脸,丹妮斯差点一匕捅过去。
见她醒了,帕伍林鞠躬行礼,“早安,少妵。”然后打开房门,早就候在门口的男仆们鱼贯而入,把丹妮斯当成瘫痪者照顾:先问早餐要在卧室吃还是餐厅吃,得到答案后搀她下床,洗漱也不能自己动手,更别说换衣服。就连换衣时「抬起胳膊」这种动作,男仆都得轻柔地将她胳膊捧在手中,再由另一人替她套上袖子。
这两个男仆就是昨晚由仆役长带来的,专门负责伺候丹妮斯的。丹妮斯懒得记牠们的名字,刚好这俩人名字都是「猫」的变体,丹妮斯便将牠们称为「大猫」、「小猫」。
小猫很满意少妵给的昵称,但大猫不是很满意,不知道是不满意「猫」还是不满意「大」。
小猫长得正如昵称般可爱,牠边给丹妮斯系扣子边说:“少妵的衣服都是从布拉德带来的,我们不知道少妵的尺寸,就没提前预备。您愿意在今天叫裁缝过来吗?”
“不愿意。”她说。丹妮斯这个年纪的女孩长得很快,没几个月就要换一茬衣服,准备太多同尺码的只是浪费而已。“等我长高一些再重做衣服吧。”
大小猫恭敬地应声。
她对衣服的要求只有舒适和便于活动,其它如颜色绣工等细枝末节任由仆人决定,牠们便十分默契地根据丹妮斯华丽的容貌选择华丽的衣物,让本就惹眼的丹妮斯更加引人注意。
娥妮顶着头乱糟糟的短发,抻着懒腰走了进来。“少妵,还没好么?”
“好了好了。”丹妮斯挥手让正在为她整理头发的大小猫退下,跟娥妮一起下楼,临走时还瞪了全程垂着脑袋没敢看她的帕伍林一眼。
餐厅里格雷戈已经吃完早餐,正一边啜着咖啡一边读王城报纸。这里没有印刷机,报纸是先手写一份,再用魔法复印的。全国最优秀的魔法师几乎都聚集在王城,是以这种基于魔法的生活设施照别处更齐备。
“姑姑,我也想看。”丹妮斯坐到格雷戈身边。男仆立刻将餐盘奉上,是两个撒着黑胡椒的半熟煎蛋,三片培根,还有一小块烤猪肉,是她喜欢的餐食,看来大管家或二姑舅嘱咐过厨房了。
“先吃饭吧,丹妮斯。我可以为你读几条你可能感兴趣的新闻。”
丹妮斯切开火候刚刚好的猪肉,刷了蜂蜜的外皮金黄酥脆,里面的肉十分细嫩,嚼起来满口肉汁。
“首先是关于咱们的报导。”格雷戈化繁为简,“通知王城人豪克家搬过来了。还有这周末咱们家要举办舞会的消息。”舞会是上流社会的社交利器,初来乍到的豪克家自然需要用这种方式跟王城人建立联系。“你会参加的吧,丹妮斯?”
“会的,姑姑。”丹妮斯咽下最后一口烤猪肉,开始对培根下手。丹妮斯喜欢酥脆的培根,稍干一些也没关系,香酥的肉在齿尖作响,微焦混合着油脂的特殊香味,真是百吃不腻。
“还有你上学的问题。”格雷戈说道,“很抱歉,你刚适应布拉德的学校,现在又得重新适应。如果觉得累,我允许你过段时间再上学。”
丹妮斯还未成年,上学的事自然由监护人决定,格雷戈很尊重她的想法,但她完全不会介意换学校——这意味着她能接触到更多这个世界的,健康、快乐、活泼、有着无限未来的女孩,她巴不得呢!
“放心吧,姑姑,我适应能力很强的。”丹妮斯已经吃掉了一个蛋,“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立刻去上学。”
“哈哈,我勤奋又勇敢的好孩子。”格雷戈慈爱地看着丹妮斯,“不过今天是不行的。你有两个学校可以选——”她抖了抖报纸,“平民学校还在招生,派人去打个招呼,你明天就能入学。贵族学校不公开招生,你想去的话,我今天就预约觐见陛下,估计她明天会召见我,顺利的话后天你就能入学了。”
“唔...”丹妮斯有些纠结,“贵族学校的课程会更好一些吗?”
“两所学校都是王室创办的,学习资源没什么不同,都有好老师和一般的老师,你去的话,肯定是跟着好老师学。”格雷戈为她解释。
贵族学校正因其面向贵族,所以有部分老师是资质不佳,全靠家族背景走后门进到学校任教,未必比草根出身的老师能力强。有些严于教女的贵族看不上这种风气。反而更倾向于将女儿送到平民学校去。
说是「平民学校」,其中最低也得是中产,底层民众大多是没钱念书的。
“那就去平民学校吧。”盘子里还剩些流淌出来的蛋黄,丹妮斯伸手拿了个黄油面包,撕开沾着吃,直到盘子里干干净净。
上辈子很少这样完全吃饱,在那个世界她得「保持身材」。但在这里,无论尔莎还是格雷戈,担心的都是她连身高也随阿朵尼斯。不但不会限制她吃肉,还会督促她多吃点,多吃才能长个。
“这个厨子怎么样?合你口味吗?”格雷戈一边问,一边将报纸递给她。
“我很喜欢。”丹妮斯接过报纸,突然想起来家里还有两个人呢,“二姑舅和柯琳还没起吗?”
“牠们在楼上吃。男眷非必要不下楼,这是王城的规矩。”格雷戈起身,“今天好好玩一天吧,亲爱的,上学后就没这么悠闲了。”
第5章 新的朋友1
丹妮斯一猜就知道娥妮肯定还没吃完,她的饭量比丹妮斯还大。丹妮斯对女性侍从可从不想摆主子架势,便「没大没小」地主动跑去仆役餐厅找娥妮。
果然,娥妮坐在背着门的位置,嘴里还在啃一块夹着火腿的面包,她对面是那个亮闪闪女孩,见到丹妮斯惊喜地招呼道:“少妵!我们又见面啦!”
昨晚光线较暗,丹妮斯才发现亮闪闪皮肤是浅棕色的,将她本平平无奇的外表称得很有异域风格。
“我叫拉嘉,少妵。”拉嘉呲着口白牙说道,“以后就由我照顾您啦!”
丹妮斯很开心能再见到拉嘉,想上去给她一个拥抱,不知道那会不会太奇怪。
“还有我呢!”娥妮略带着点委屈地回头看丹妮斯。
我也会照顾好你们的。她在心里说。
相比于得知今天能玩一整天,娥妮和拉嘉都更在意明天就开始上学的事。
“太赶了,您真的不想多玩几天再说嘛?”拉嘉试图引诱丹妮斯,“我对王城很熟悉,知道很多好玩的地方哦!”
“不,我很喜欢上学。再说又不是没有假期,咱们到时候去玩。”丹妮斯反过来劝拉嘉,“有书念在这个世界是件很难得的事,怎么能不珍惜机会呢?”
“嘿嘿,少妵是位上进的人。”拉嘉立刻变更说法,“我们跟着您沾光。”【“这位不会是个无聊的书呆子吧?”】
平民学校的贵族可以多花点钱得到特殊优待,比如带几个侍从身旁伺候。丹妮斯打算带上娥妮和拉嘉,尽管她俩都对上学不怎么感兴趣。
所以说强制性义务教育很有必要,丹妮斯心想,不知这里什么时候能实现教育普及。
“这样吧,咱们出去逛街,我给你们买上学用的东西,作为交换,你们陪我好好学习。”丹妮斯想了想,补充道:“要不然我怕自己一个人太无聊,学不下去。”
这话一出,拉嘉不放在心上,娥妮可是瞬间来了精神,为少妵好是威塔勒蒂夫人交给她的职责,娥妮愿意用一生去履行。
如果能对少妵有帮助,不就是学习吗?她娥妮斯特硬着头皮也要学!
这孩子,学习哪有那么苦啊?丹妮斯默默吐槽。
确定了目的地,三个少年分别行动,拉嘉去马厩备马,娥妮跟丹妮斯上三楼拿钱和家族印鉴——她们初来乍到,不了解王城物价,印鉴是预备着钱不够,给店家写凭据用的,过后再派人去付钱就是。
丹妮斯拿着威塔勒蒂家和豪克家的两个印鉴,有些犹豫,无奈只得将威塔勒蒂荆棘缠树图样的印鉴放下,这里估计没几个人认识威塔勒蒂。拿上豪克家翱翔雌鹰图样的印鉴,丹妮斯还不忘嘱咐娥妮:“多带点钱,尽量别让姑姑出钱。”
娥妮明白她的意思,朝门口看了一眼,没人,方说道:“您跟豪克夫人客气个什么劲儿呢?她...”娥妮又警惕地朝门口看了一眼,“她没有亲女儿,您现在就是她的女儿,她的钱不给你花给谁花?”
丹妮斯上前轻敲娥妮脑瓜,“别这么说,姑姑将来说不定就有亲女儿了呢。”
【“唉,我这善良到傻气的少妵呀,怎么就不知道优先考虑自己呢?如果没有您的娥妮斯特在身边,您不知会怎么样呢。”】
丹妮斯偷着发笑,她并非没有野心,只是不希望通过侵害其她女性的方式实现它。格雷戈一直都想生个女儿,丹妮斯愿意看到她期望成真,也愿意迎接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她们的快乐也会成为丹妮斯的快乐。
如果丹妮斯有了表妹,她一定会像亲姐姐一般爱她。豪克家的一切自然都是表妹的,丹妮斯才不会因为这种事跟表妹对立。
公馆门口,拉嘉牵着三匹马候着,见到她们下来热切地招手,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三位年轻、矫健、充满朝气的少年起身上马,飞驰经过庄园前宽敞的空地——在王城,能快速跑马的地方也就自家这点儿地了,出了大门,没多远就进入主街道,行人熙攘,不得纵马快奔。
这一片是豪门贵族的住宅区,拉嘉带着她们溜达了好一会儿,才走到商业街。丝尔克大街因为紧挨着贵族聚集区。所以各家店铺商品的品质和价格都是专门面向贵族的,这个时间已有不少侍从在为主人跑腿。
书包、纸笔墨,文化课也就需要这些东西。还有专精课,丹妮斯在心中盘算,自己肯定是要学魔法的。对于没有天赋魔法的普通人,学习基础魔法时借助媒介会更简单些,遇上合适的魔杖或魔法石可以给娥妮、拉嘉买。
三人将马匹放在寄存处,步行慢慢逛。两侧橱窗琳琅满目,无不精巧别致,可惜丹妮斯是个实用主义者,对大部分东西都不感兴趣。但娥妮和拉嘉看什么都很新奇,丹妮斯乐意陪着她们。
有一家写着「魔法物品商店」的小屋吸引了丹妮斯的注意,屋子很窄,两排高大货架几乎将其占满,客人进去只能侧身行走。丹妮斯看得目不暇接,其中一整层都放着水晶挂坠,丹妮斯叫娥妮和拉嘉过来自己挑。
所有物品都没价牌,娥妮自觉应该替丹妮斯省钱,不太敢拿,拉嘉快速选中一个与她眼睛同色的湖蓝水晶。
丹妮斯拿起同款式的黄色水晶,问娥妮:“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少妵,我不用媒介也可以的。”娥妮从小接受的都是战士训练,没想过往魔法方面发展。尔莎还在时给娥妮报过魔法课,效果不佳。【“给我买这种东西浪费了。”】
“战士也用得上武器附魔,还有点火、荧光之类的小魔法。多学点没坏处的。”丹妮斯劝道,娥妮这才同意收下。
丹妮斯发现了三支笔一样的东西,被放在最显眼的位置,“这里怎么还卖文具?”丹妮斯拿起一个细看,手感温润,应该是用某种晶石制作,工艺精巧,一看就不便宜。
来都来了,顺便买了吧。丹妮斯拿着三支笔和两块水晶,挤到老板面前。
老板不是不热情,实在是屋子太小,无法出柜台招待客人。见丹妮斯衣着华贵,身后还跟着两个人,便知道这准是哪家少妵亲自出来了。老板将脸上所有皱纹都堆在一起,露出格外灿烂的笑容:“欢迎光临,这位少妵。让我看看是什么东西有幸得您青眼,唔,您眼光真不错...”
“总共九十二枚金币。”
“多少?”丹妮斯三人同时发出震惊声。
五枚金币都够养活整个村子的人一年了!贵族是有钱,但也不是冤大头吧?
丹妮斯观察两个水晶,都是常见的媒介材质,歌德兰德有矿,各种矿石多得很,就算做工精良也绝不会特别贵,那就是贵在三支笔上。
“这笔什么来头?怎么这么贵?”丹妮斯忍不住问。
从老板的心声中,丹妮斯了解到这是这家小店的新品,绝大部分人都没见过,她的质疑不算没见识。果然老板耐心地解释道:“咱们家店可是直接从法环进货,拿到的都是最新最高端的宝物。这支笔是由那位传说中的高级法师,塞尔凯特发明并制作,原理是通过媒介传导其中改变物质特性的魔法内核,塞尔凯特夫人将其设定为改变纸张结构,以达到呈现不同深浅颜色的...”
看来这位老板确实跟法环关系匪浅,魔法物品的底层设计逻辑张口就来,听得丹妮斯十分心动,娥妮跟拉嘉已经听晕了。
“少妵,我没听懂。”拉嘉觉得自己要是再听下去就要站着睡着了。
“就是说这种笔不用墨水就能写字。”丹妮斯兴奋道:“发明它的法师可真厉害!”
“啊?”娥妮惊呼,“墨水才几个铜板吧!干嘛要花那么多金币买这个?”
老板是生意场上的老油条,懂得正确的推销方式,她看得出丹妮斯能理解其背后所体现的、制作者的魔法功底。至于那两个侍从的看法,根本不重要。她对丹妮斯奋力输出,口若悬河地讲解这是一件多么伟大的艺术品,其中的工艺说成魔法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也不为过...
“娥妮,咱们带了多少钱?”丹妮斯知道老板修辞虽夸张,但都是真的,她真的很心动。
“唔...”娥妮掂了掂钱袋,“对不起,少妵。我只拿了五十枚银币,还以为够用了呢...”
要用豪克的印鉴吗?丹妮斯内心摇摆。
丹妮斯还是个半大孩子,她没多少钱不代表她家里没多少钱,老板深谙其道,继续劝说丹妮斯留下字据,过段时间打发仆人来送钱即可。
丹妮斯恋恋不舍地将笔放下,“抱歉,老板,我就只要两个水晶挂坠好了。”
“好的,请稍等,我为您包起来。”老板脸上毫无波澜。【“是在家里不受母亲看重吗?不应该啊,这孩子一看就招人喜欢。落魄贵族?那侍从不可能待遇这么好。难道只是懂得不败家的好孩子?”】
老板看着丹妮斯的眼神越发慈祥。
“呵。”身后传来陌生人的声音。丹妮斯回头看去,发现在她纠结的功夫,有一堆人挤在小店门口处,不知待了多久。
那群人看起来是五六个侍从围着一位少妵,将本就不大的店面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为首者见丹妮斯转身,重新冷哼一声,确保让对方知道这份不屑是在针对谁。
“不好意思,我们马上就好了。”丹妮斯知道对方来者不善。
娥妮正趴在柜台上数银币,听到丹妮斯的道歉才注意到门口众人。那人的金发亮得像在小屋里填了盏灯,一双碧眼如同最顶级的蓝宝石,眼中的傲慢快要凝成实质,她的视线越过丹妮斯,直接对老板说:“就那个她买不起的东西,我包了。”说罢,才将目光轻蔑地落在丹妮斯身上,“不买不要耽误别人的时间,你妈妈没教你礼貌吗?”
金发人的心声跟她所说的一模一样,真是毫不忌讳的人啊,她的人生一定很顺遂吧。丹妮斯心想。
这样的女孩很难引起丹妮斯的反感,她反而会为能将女孩养成这样张狂的世界感到高兴。
“喂,你怎么说话的?”娥妮气道。
“没关系,娥妮。”丹妮斯安抚住她,又对金发人说:“我们马上就离开了。我妈妈已经离世,希望你不要这么说她。”
金发人表情僵住。【“居然这样...那我的话岂不是很过分?”】
就算对方妈妈没去世,你的话也很过分。丹妮斯吐槽。
尽管金发人意识到自己不应该这样讲,她也完全没有要道歉的想法,可能这家伙的人生中从没出现过「道歉」这种事吧。
丹妮斯不想与她纠缠,拉着气呼呼的娥妮往门口退,可小过道只能通过一个人,丹妮斯想走,得金发人先让道才行。
“麻烦让一让。”丹妮斯与那人对面而立,对方比她个子高不少,她只得抬头仰视,眼神倒是不卑不亢。
「呃...」一声「不让」差点脱口而出,金发人想了想,不让耽误的可是自己的时间啊,便冷言道:“真烦人,这么小家子气的店面,难怪招来买不起的寒酸家伙。”
老板十分无语。
娥妮已经快气炸了,丹妮斯相信再多呆一秒,娥妮就得当场跟她们打起来。于是死死地抓着娥妮胳膊,将她拽了出去,走出一段距离才放手。
“哎呀,气死我啦!少妵!干嘛拉我出来!”娥妮气得不行,“别看她们人多,我一个人都能打趴,用不上您出手的!”
【“完了,这家少主人是个肉包子,我的前途一片灰暗...”】在后面默默跟着的拉嘉心理活动可是十分精彩。
丹妮斯无奈,“娥妮,这里是王城,那是个金发蓝眼睛的人。”
“哦!”拉嘉瞬间懂了。
“啊?什么意思?”娥妮没懂。
拉嘉拍了下脑袋跟娥妮小声解释:“王室成员都是金发碧眼。”
金发碧眼的人不一定是王室,但在王都,这个概率可就很高了。
“王室有什么...”娥妮小声嘟囔,“就算是王室也不应该...”【“也不应该欺负我们少妵。”】
“娥妮,我知道你是想维护我。”丹妮斯上前摸了摸娥妮蓬松的卷发,“但我真的不介意这种小事。别让它影响我们玩的心情。”
最后还是找了家普通的杂物店买了文具和书包。
“让我想想,下午去哪玩呢?”拉嘉嘴里嚼着肉排,含糊不清地说。
“你平时都在哪玩啊?”娥妮问。
“哎,这是什么话?”拉嘉娇傲地扬起脸,“我哪是只会玩的人啊。来豪克家之前,我都是四处做工的。因为打的工太多太杂,才对王城了如指掌的。”
你才多大,就到处打工——丹妮斯努力将这句话咽了回去,作为封建王朝的小半个既得利益者,这话多少有点「何不食肉糜」的意思。
“我觉得最好玩的是马场,不过在城外,一天时间还不够来回的。我还在剧院打扫过卫生,很多贵族愿意去看,不过我看不懂...”拉嘉狠狠地咬了口肉排,一副不找到最佳玩乐场所不罢休的样子,“还有...还有...”
“啊!”拉嘉猛地一拍桌子,把娥妮吓了一跳,“我想到了!”
拉嘉又突然泄了气似的,“我是觉得很好玩啊,不过...怕少妵伭弃。”
“不会的,你说说看。”
“我休息时偶尔会去一处池塘游泳,不过那里是平民区...环境还是很好的,附近的孩子都爱去那游泳。”
娥妮对这个选项不大满意,“咱家后头就有池塘啊,直接在家游不就行了。”
“两个池塘肯定不一样,我想去看看。”丹妮斯读着拉嘉的心声,笑着说道。
这孩子是想家了。虽然之前也在工作,但晚上总是要回到家中的,可侍从这个职业不一样。
本来没报多大希望的拉嘉欣喜不已,把胸脯拍得震天响:“您放心吧!我肯定会让您玩得开心...咳咳咳...”
要去拉嘉说的地方,会途径平民学校。丹妮斯骑在马背上,视线牢牢锁住学校的外墙,吓得娥妮和拉嘉一左一右夹着她走,生怕少妵学习之心按捺不住,要立刻冲进校园。
拉嘉家附近环境确实很好,不同于贵族区一草一木都被园丁仆役精雕细琢,这里更有自然风趣,路边夹缝中长出的藤蔓无人清理,覆了整整一面墙,绿意盎然。几个小孩正围在不知长了多少年的山茶树下,剪上面半生不熟的玄紫色果子。
拉嘉停马上前跟小孩要了一个,剪开外皮,放到手心搓搓,再递给丹妮斯和娥妮,笑嘻嘻地说:“我们的小零食,尝尝?不能多吃。”
丹妮斯无论前世还是今生,都没吃过这种东西,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又跟拉嘉拿了一个。
绕过联排的住宅房,区域正中心是个小公园,有个不大不小的池子,周边遍植梨树,正是它开花的时候,雪白雪白的花瓣随风落下,铺了一池,在这游泳,只怕分不清是在池水中,还是在花海中。
“怎么样?”拉嘉掐腰邀功,“很漂亮吧!”
“是的,比豪克府里的漂亮!”连娥妮都被眼前美景吸引,开始给拉嘉捧场。
“当然啦!那个,少妵...”拉嘉欲言又止。
“你不是说家就在这附近吗?”丹妮斯替她说道,“麻烦你回家一趟,为我准备擦身的毛巾。不用着急,我们得多游一会儿。”
“嗯!好的!谢谢少妵。”拉嘉本就亮闪闪的双眸更明亮了,朝家的方向跑去。
“其实您就是想帮拉嘉回家一趟吧?”娥妮终于看出来了。
“不全是,这里不是很值得来玩吗?”丹妮斯看向四周,这个时间中心公园来往人不多,但不是没有。真丹妮斯的记忆里有在野地河泡游泳的经历。但她没真的这么做过,有些不好意思在公共场合脱衣服。
结果为数不多的那几个人,也都是来游泳的,她们走到池边,寻了块能放衣服的石头,就开始脱。丹妮斯还以为她们会穿着内衣游,但不少人将上衣全脱了,赤着膊只穿亵裤,才扑通扑通跳下水。
丹妮斯只震惊了一秒,随即思想升了一个新台阶。
娥妮看丹妮斯不脱衣服,还盯着那些赤膊的女人,自以为了解地劝她:“虽说上流社会觉得赤膊是粗野村妇才会做的事。但咱们既然来了平民区,光回膀子又何防啊?”
好嘛,原来丹妮斯打小接受的相关教育只是为了腆上层人的派头。她突然意识到一件事,丹妮斯身怀不能为人所知的能力,早年间一直处在尔莎的保护下,所能接触的人事物是非常有限的。为了防止丹妮斯暴露,尔莎甚至会限制她交友。直到一缕孤魂鸠占鹊巢,使丹妮斯突然「懂事」不少,限制才得以缓解。
她边脱衣服边想,丹妮斯那将将十年的记忆中能解读出的东西太有限了,还是要亲眼观察、亲身体验,才能真正了解这个世界。
她赤膊跳入水中。
甫一下水稍微有点冷,活动两下就暖和起来。丹妮斯和其她女孩在生花的水里徜徉。因为池塘不算大,时不时会相互打到,大家都湿漉漉的,头发紧贴在头皮上,撞到了就对彼此友善地傻乐,继续快活地畅游。
中产家庭的男人大多是不做工的,在家里做做家务,靠母姐养活。丹妮斯仰着浮在水面,观察公园来来去去的人,都是女性。这里的男人估计不怎么出门,就算出门也会绕开这里。毕竟好男人怎么会往有光身子的女人的地方去呢?
中心公园,共享设施。「公」是女人的,「共」是女人的,这个世界只有女人还未来得及涉足的位置,没有女人「不该」出现的位置。
女人可以无处不在,无所不为,非女人的家伙若不想损失牠们唯一有价值的纯洁,就躲远些吧!
阳光照得人暖洋洋的,要不是知道会淹死,丹妮斯都舒服得想在水面睡去了。
“哐!”“哗啦!”
一个潜泳的人浮起时没注意,脑袋磕到丹妮斯后背,两个人都撞得不轻。
“哈哈哈...”没人在意这种小事,她们并不温和的「接触」本就是玩乐的一部分。
丹妮斯也有点想潜泳了,她跟娥妮打了个招呼,别让人家一转身就找不着少妵,再担心她是不是淹死了。
深吸一口气,将身体埋入水中,再将肺部排空,呼出一大堆泡泡,丹妮斯朝着池底游去。附近的水生植物令丹妮斯无所畏惧。
池塘不算很深,但往下光线渐暗,潜泳者一般到这里就不再往下了。植物会保护好她的,丹妮斯这样想着,继续向下游去。
没一会儿就触到了池底,光线太暗,什么都看不清,丹妮斯使出荧光魔法,在指尖汇出一点蓝白色的光源。黑暗中的植物根系很有压迫感,丹妮斯却像回自家后院一样,慢慢往前游动,欣赏植物旺盛的生命力。
突然荧光从什么东西上划过,惊了丹妮斯一跳,不知是不是眼花了。丹妮斯操控植物为她让路,到方才似有异物的地方寻找。
随着荧光移动,一张苍白的脸出现在丹妮斯眼前,双目紧闭,满头长发跟水草搅在一起。丹妮斯差点没憋住气。
这家伙外表还是囫囵个的,就算死了也是刚沉下来没多久。丹妮斯告诉自己要冷静,伸手试着将长发女人抬起来,那女人却在丹妮斯刚触及她身体时,微不可查地皱了一点点眉。
幸好,丹妮斯还有来自豪克家的敏锐感知魔法。
这人没死啊!救人一命的责任感瞬间冲昏了丹妮斯的脑子,她用力拽住长发女人双臂,运用魔法使周边植物汇聚,将她俩一路托上水面。
不算深潜,只有耳朵稍稍难受了一下。丹妮斯攥着长发女人胳膊,刚想喊娥妮过来帮忙,就被人狠狠推开。
“你有病吧?”长发女人愠怒地叫喊。
丹妮斯呆愣住,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娥妮游了过来,护在丹妮斯身前,“怎么了,少妵?”
大家都光着身子,看不出谁是什么身份。但这声「少妵」还是让长发女人收敛了些,开始打量丹妮斯。
长发女人看上去比丹妮斯大好几岁,她才意识到自己攻击了一个半大孩子,变得有些不好意思。
“你这家伙...把我拽上来干嘛?”长发女人还是很不悦。
其她人都认识长发女人,上前劝道:“妲穆拉,这孩子只是想救人。”
“就是就是,任谁见了第一反应都是你被淹死了吧。”
“我第一次见到你在池底时不也吓坏了。”
大家都这么说,被称为妲穆拉的人彻底不好意思了,她挠了挠头,对丹妮斯道歉:“对不起啊,我不该这样对你的。非常抱歉。”
“没关系。”丹妮斯对女性的大度一如既往,“你没事就好。”
“相比于这个,少妵,你没事才是最重要的吧?”娥妮非常不甘,少妵好心救人,反倒被人推攮。在商业街遇上疑似王室的嚣张家伙,在平民区又遇上这个人,娥妮的心情很糟糕。
“我没事,放心啦。”丹妮斯安抚娥妮。
“少妵?你是哪家的贵人吗?”长发女人又挠了挠头,“来我们这做什么?”
“喂,我们想去哪玩就去哪玩吧?”娥妮不客气地说。
“哦哦,这种语气,看来确实是大户人家出来的。”长发女人绕过娥妮,对丹妮斯伸出一只手,自我介绍道:“我叫妲穆拉,是以成为神侍为目标修炼的水系魔法天赋者。”
丹妮斯伸手与妲穆拉握在一起,“这么说,你是在水底修炼。”
“是啊是啊。神殿的日常之一,在水下冥想。想做神侍需要通过相关的考试,我可是很刻苦的!”
尔莎和格雷戈都是那种,认为心中敬神即可,将去神殿祷告当作形式主义的人,是以丹妮斯对神殿了解不多。
“打扰到你了,不好意思。这是个误会。”丹妮斯有疑问想找到答案,“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请你到咖啡馆喝点东西,当作赔礼。”
娥妮现在活像只鼓囊囊的河豚。
“不不不,既然是误会就没什么好赔礼的,要请客也是我请你才对。”妲穆拉说道,“我知道附近哪家店味道最好,我请你们去吧。”
“好啊。”丹妮斯笑嘻嘻地同意,反正她只是想跟妲穆拉套点话。
正好拉嘉这会儿将毛巾带来了。她的书包鼓鼓的,一看就是家里人给塞了不少东西。“少妵,娥妮,要上来吗?”
丹妮斯等人游上岸,各自整理。原来拉嘉跟妲穆拉也认识,虽然不太熟。
“这里边边大的孩子都相互认识,何况妲穆拉可是社区的名人呢!”拉嘉夸赞道,“她就是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拉嘉,你那么聪明,家里也愿意供。要不是自己执意不上学,大伙嘴里的「别人家孩子」就是你了。”妲穆拉穿好衣服,掐着腰跟拉嘉说笑。
“嗐,都是命运。我最终不还是得陪少妵一块上学。”拉嘉跟娥妮坚持要帮丹妮斯穿衣,无视丹妮斯想自己动手的意见,“对了,少妵,妲穆拉也在平民学校,是咱们的学长呢。”
“哦,那太好了。”每个可能成为朋友的人都令丹妮斯欣喜。
收拾完毕,头发还湿哒哒地贴在脑后,妲穆拉伸手在大伙头上拂了一下,头发就立刻变得干爽。
“看,别人家孩子。”拉嘉指着妲穆拉说。
咖啡馆离中央公园很近,四人各点了一份咖啡和点心。咖啡还不错,点心对丹妮斯来说过于甜了,娥妮最了解少妵的口味,无需多言便直接将点心接过去,帮忙解决。
丹妮斯先似闲聊般说起家里长辈们都不兴去神殿,又说对神殿很好奇,“在水下冥想的魔法,还是第一次见。”
妲穆拉丝毫没觉得这个话题会有什么问题,“这种魔法只在神殿有用,不常祷告的人还真可能完全见不到。”她为丹妮斯解释:“神侍们相信能用这种方法连通母神的意志。”
“原来如此,有人成功过吗?”
“呃...”这就不好说了,毕竟若有人声称她接触到了母神意志,别人也是无法证实的,妲穆拉只能回答:“这种仪式既然流传至今,说明还是有用的吧。不过母神不可能随时跟所有孩子沟通,绝大部分的尝试都得不到回应,这也是正常的。”【“据说已经很久很久没人接收到母神的意识了,或许是因为祂没什么要嘱托我们的吧。”】
丹妮斯真正关心的并非神明,她继续引导话题:“冥想看起来很有意思,是一定要在水下吗?具体该怎么做呢?”
妲穆拉对此知无不言,这种魔法本也不是了不得的秘密,“冥想不一定在水下啦,神侍这样做,是因为传说中,母神在水中诞下了她第一个孩子,「水下」的宗教仪式感大于实际意义。非宗教目的的冥想很好入门,重点就是将思绪排出脑海,将自己置于「空」的状态,有人认为这样有利于修身养性。”
“这样啊。”丹妮斯心中稍定。当时在水下,她完全没读到妲穆拉的心声,还以为这世上有能抵御读心天赋的魔法,原来只是单纯的「什么都没想」。
但如果...丹妮斯在心中假设到。如果有人能熟练地控制自己进出冥想状态,只要在丹妮斯靠近时立刻开始冥想,待丹妮斯离开后停止,也不失为一个规避读心的方法。
丹妮斯啜了口咖啡,真是想多了,世上再没有人知晓读心术之事,又怎会有人防备她。另一位有读心能力的人,也就是格雷戈姐弟三人的母亲,早埋在六尺之下了。
四人杂七杂八地聊着,丹妮斯知道了不少关于神殿、学校和平民区的事。妲穆拉还要继续勤学苦练,喝完咖啡就付账告辞了。丹妮斯看天色尚早,又带着娥妮、拉嘉逛平民区的商业街,给每人买了柄精钢小刀。
专门卖给贵族的刀剑武器大多有着过于无用的装饰,远不如普通款式来得实在。这件礼物才算送到了娥妮心缝里,朴实的鞣革刀鞘十分结实,握柄采用点纹增强摩擦,中间还有铁匠的专属商标,刀背笔直,最重要的刀刃轻薄锋利,连尖端弧度都那么恰到好处。
气鼓鼓的河豚变成了摇尾巴的大狗狗。
第7章 新的朋友3
这样逛下来,终于到了该回去的时间。三人骑马慢悠悠地走,到家已过黄昏。丹妮斯刚踏进公馆门口,仆人们便一拥而上,有的接过她挎着的包,有的为她解外衣,仆役长还用责备的眼神瞪了拉嘉一眼——娥妮是威塔勒蒂家的侍从,豪克家的人不好管,拉嘉可没那么好命了。
怎么能让少妵亲自背包呢?你是干嘛吃的?无需有读心术,任谁都能从仆役长的表情中解读出她想说的话。
拉嘉偷偷对丹妮斯做了个鬼脸,在仆役长不友善的注视中讪讪退下。
大小猫将丹妮斯引到更衣室,从头到脚换成家居服。一套折腾下来,天已擦黑了,她一路小跑到餐厅,格雷戈果然在等她。
“好孩子,快过来。”格雷戈招手道,“玩得开心吗?”
“我很开心。让您久等了,姑姑。”丹妮斯坐到主位左手边,立刻闻到格雷戈身上的酒气。
“没什么,你知道的,我现在几乎无事可做。”格雷戈尽力保持微笑,可语气中尽是苦涩。
“姑姑,将来的事不可预测。科瑞斯特尔不会安分,还有谁比您更适合驻守东域呢?”
格雷戈喝了一大口葡萄酒,“斯通家?德拉戈斯莱伯爵?二王子和她的女儿?母神啊...”她又喝了一大口,“您真是偏爱这片国土,赐予祂如此多的勇武之士。”
格雷戈随即意识到自己将气氛搞得很不轻松,她伸手拍了拍丹妮斯的头,“瞧我,说这些做什么。”又命令仆人道:“上菜吧。”
晚餐是苹果炖猪肉,配上煎得麦香十足的脆面包片。知道丹妮斯不爱吃甜,只给她盛了一小碗尝尝味,单为她另做一份油汪汪的罗勒煎肉。
丹妮斯咽下一勺炖苹果,看来今晚柯琳点菜了。
二人边吃边聊,基本是丹妮斯为格雷戈讲述游玩的经历,说起池塘捞人的事,逗得格雷戈忍俊不禁,轻松了不少。
“你明天就要开始上学,放假估计也会跟朋友出去玩,待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格雷戈突然说道。
能读到格雷戈心声的丹妮斯还是要选择装傻,“您希望我多在家里陪您吗?我很愿意啊。”
“哈哈,我的好孩子,我也得发展自己的社交圈,哪能让十多岁的小孩陪我呢。”格雷戈大笑道,“姑姑还远没悲惨到那个地步呢。”
尽管失了实权,豪克依旧是豪门望族,想要拉拢格雷戈的人只多不少。
“我是想请你抽空——如果你有空的话,陪陪柯琳,可怜的小家伙。”格雷戈终于说出了心中所想,“布拉德哪有这么多规矩?”
“看来贵小哥不好当啊。”丹妮斯顺着格雷戈说。
“可不是。咱家里也没有别的孩子,你就当是帮我照顾牠,偶尔上楼陪牠说两句话就成。”格雷戈喝了好几杯酒,有点醉意地扶着额。【“得让她们两个培养培养感情啊。”】
“我会的,我们和亲姐弟没什么两样。”丹妮斯可以照顾柯琳,如果这是格雷戈的愿望。就像她之前照顾阿朵尼斯一样。
【“我不是这个意思...算了,她们还是孩子呢,急个什么劲。”】
丹妮斯当然明白格雷戈是什么意思。历史中有段时间,因为想提纯自家的魔法血脉,贵族间频繁地使用近亲配子,结果超级魔法师没生出来,倒是生出一堆畸形短命的怪胎,大家很快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从此在名与姓之间加上了「中间姓」,用以追溯配子血缘,避免近亲相交。
话虽如此,但总有人不信邪。拥有敏锐感知魔法的人,选用携带敏锐感知血脉的配子,生下来的孩子,继承这个魔法的概率肯定更高——万一呢,是吧?
丹妮斯接过男仆端来的薰衣草花茶,安静地喝着,不打算继续关于柯琳的话题。
她愿意爱这世界上所有女性,但喜爱不等于犯贱,举手之劳能帮尽帮,太过分的事她才不会做呢。
格雷戈醉醺醺地上楼休息去了。丹妮斯不紧不慢地洗过澡,回自己房间取了个东西,才慢悠悠去找柯琳。
走到柯琳房间门口,却听见练习室有声音,丹妮斯细听了一会儿,应该是男家教在指导柯琳舞步。这不是挺充实的吗?哪有格雷戈说得那样无聊。
丹妮斯可不打算花费时间等牠,随即敲响练习室的门,“柯琳,你在吗?我有事找你。”
里面打节拍的声音戛然而止,开门的是柯琳身边的男仆,丹妮斯懒得记牠的名字。牠看起来汗津津的,小声地请示:“丹妮斯少妵,可以请您等候一会儿吗?小哥现在不太方便见您。”【“浑身是汗的样子被女生瞧见,也太狼狈了。”】
丹妮斯的美貌令她一颦一笑都很动人,无论是否出自真心,“没什么要紧的,只是今天出门给柯琳买了个礼物,替我转交给牠就好。”说着将手中天鹅绒包裹的小盒子递过去,男仆恭敬地双手接下。
“希望牠喜欢。不打扰了。”
“等等,丹妮斯!”柯琳气喘吁吁的喊声从门后传来,立刻就遭到了希索老师的呵斥,柯琳尤不甘心,几下高跟鞋踏地板的声音过后,柯琳一把将门口男仆推开。丹妮斯还没来得及走到楼梯口。
啧,走慢了。
丹妮斯微笑着回头,“有什么事吗,柯琳?”
柯琳的确汗津津的。牠个子比同龄男生还矮些,高跟鞋都是五厘米起步的,舞鞋还要做得更窄,再加上最近王都贵男流行穿尖头鞋,鞋型会将大脚趾扭到一边,牠穿着这样的鞋子不知练了多久的舞步,现在不光身上有汗水,连眼睛都湿漉漉的,脸上写满哀求——【“快带我离开这吧!”】
希索老师跟了出来,碍于丹妮斯在,不好直接拉扯柯琳。牠先对丹妮斯垂首行礼:“晚上好,丹妮斯少妵。”
“晚上好,希索男士。你们一直在练习跳舞吗?辛苦您了。”丹妮斯视线越过柯琳,落在中年男人身上。牠还是初见面时的打扮,丹妮斯怀疑牠的箱子里全是一模一样的衣裙。
“是的。不辛苦。离舞会只剩五天了,还要余出一白天来试裙子、做造型。”希索男士严肃得像一块石板,“或许是我能力不佳,柯琳小哥的进展十分缓慢。”
“丹妮斯,我跳了整整一天舞...现在脚真的很疼。”柯琳泪眼朦胧,“能不能帮我跟妈妈求情?我想休息。”
“是本男士要求我以最严格的标准教导您,柯琳小哥。”希索眉头紧紧皱在一起,“您觉得夫人她有空关心男人跳舞这种事吗?”
“好了,希索男士,时候已经不早了,衷心地希望您早些休息,明日方能以更饱满的精神教导柯琳。”丹妮斯声音轻柔,却带着不容置疑的语气。
【“我有什么所谓?反正到时候丢的是你们豪克家的脸。”】“多谢您的关心。那我就先行告退了。”
望着希索一步步走回房间,关上门,柯琳才重重地叹了口气。
“丹妮斯!”豆大的眼泪扑簌簌往下掉,“多亏有你救我。”
“好了,柯琳。适度的休息是有必要的。”丹妮斯扶着柯琳踱到中间茶会区坐下。牠刚一落座,就将脚上舞鞋蹬了下去,磨出又磨破的水泡已经将丝袜染上了血,柯琳撩起裙摆想把丝袜也脱了。
身后静默站立的男仆吐槽心声已经多到吵人了,但嘴上一句都没说。
“柯琳,你知道别人会因为你这样的举动而乱说豪克家闲话的吧?”
听到丹妮斯的委宛的教训,柯琳满不在乎地说:“你又不是别人,还哪有外人?”牠转头去看男仆,“怎么?你要讲什么闲话?”
男仆疯狂摆手否认。
牠心里已经把你骂成贱男了。丹妮斯趁柯琳回头,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歌德兰德素来以凡特斯大陆文明灯塔自居,这里的女男已经够平等的了。男性除了脖颈和躯干必须遮住,其它地方穿得多清凉都行。哪怕该遮的地方没遮住,男人也不过是被人指指点点说几句,母姐跟着丢人而已。打多少年前,歌德兰德就立法禁止随便杀男儿了,不想被罚款加监虋禁的话,男儿丢人也只能打骂一番,关起来,还能怎么着呢?
比如现在,柯琳在同龄女孩面前脱鞋撩裙子,男仆也只能在心里骂牠贱货。反正柯琳听不见,被吵的是丹妮斯。
“你先退下吧。”丹妮斯命令那个男仆。实在太吵了,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夫就帮丹妮斯把全国所有的脏话复习完了。
男仆躬身将礼物交回丹妮斯手中,便听话地往楼梯方向走。
“给我打洗澡水上来。”柯琳冲着牠背影喊。
“烦死了,在布拉德我还能穿着裤子满街跑呢。”柯琳一边敲着腿一边抱怨,“在王都,我却被关在练习室锻炼得一身臭汗。”
对啊,丹妮斯脑内灵光一闪,哪能这样呢?
“实在太辛苦了。我会跟二姑舅说的,让你轻松一些。”丹妮斯向牠保证,“毕竟男孩子还是得香香软软的才可爱,锻炼得一身臭汗,还可能长肌肉,我们美丽的柯琳岂不是要变得不好看了。”
“就是!二舅牠年纪大了,根本不懂我们...”柯琳说到一半突然愣住,脸颊通红,开始往身后椅背里缩,“呃...我的衣服鞋袜都是熏过香的,身上抹了香水,头发也是拿精油擦过的...”【“不会被丹妮斯闻到臭味了吧?太尴尬了天啊我想从窗户跳下去...”】
别了,你跳窗我还得装模作样地阻拦。丹妮斯心说。不过柯琳身上确实没有难闻的气味,丹妮斯闻得出很浓的玫瑰香。相比于平时跟女孩们练剑、练骑射出的那身捂在皮甲里的汗,男孩子身上的味道可好闻多了。
果然「体香」的本质跟香料腌肉没什么区别。这个世界里,骑马挥剑的女孩没有为任何人提供「美好」感官的义务,女孩就是要运动,运动就是要流汗,流汗就是会有味道——那就有味道呗!女孩子嘛!
但作为男孩,必须从头到脚像待烹的猪肉一样,拿香料仔细腌了,色香味一个都不能少,这样才配放到盘子中端给食客。哪怕牠们被迫陷入不得不流汗的地步,也要时刻警惕着,担忧自己有没有影响到别人,猜测别人的目光中有无觉得牠恶心的含义,并为此尴尬、紧张,甚至痛苦。
小小的柯琳畏缩在椅子上,如果有地缝,牠估计早钻进去了——尽管牠身上的香料味完全能将别的气味盖住。
“没关系的,柯琳。都说了我不是别人,不会伭弃你的。”丹妮斯故意换了个角度安慰牠。不是「你身上只有玫瑰味」,而是「没错你很臭但我不伭弃你」。
柯琳从畏缩变成了畏缩并感动着。
“我一定会帮你争取只跳轻松的舞步。”丹妮斯朝窗外看了眼月亮,“礼物给你。洗个澡就休息吧,明天见。”
柯琳接过天鹅绒小盒,珍惜地摩挲着。
待丹妮斯走下楼梯,柯琳才迫不及待地打开小盒,随即震惊地瞪大双眼。
仆人楼梯那边有脚步声,打洗澡水的人终于上来了。柯琳忙将小盒盖上,紧紧攥在手中。
那是条粉色蓝宝石项链。
“怎么了?”格雷戈问她,“没休息好?”
昨天吃了山茶果,下凉水游泳,晚饭又是油脂丰富的煎猪肉。丹妮斯前半夜还好,后半夜几乎没怎么睡。值夜的还是帕伍林,丹妮斯不让牠们换班。因为这样帕伍林就可以在白天消失——昨晚丹妮斯明白了值夜仆人的必要性,帕伍林被折腾得早上差点没起来,下楼时恨不得直接滚下去。
“昨晚不太舒服,现在已经好了。”丹妮斯让男仆将面前的果汁换成咖啡。
“不舒服?”格雷戈严肃起来,“值夜侍从怎么不去叫普里扬卡女士?”
普里扬卡是专为豪克家服务的魔法医生,也是国王陛下赏的。无论从职业还是来历的角度,都令她必须受到额外的尊敬。
“只是小事情,没必要麻烦。”丹妮斯总是无法理所应当地使唤别的女人。
“你的事情没有小事,也不是麻烦。”格雷戈面容变得柔和,好言相劝,“有任何不舒服都要第一时间通知医生,那本就是她们的工作。”说着,又将一个黑色狭长的小盒放到丹妮斯手边,“柯琳很感谢你的礼物。正巧我昨晚也派人去为你准备礼物了,当作开学祝福吧,祝你学业有成。”
丹妮斯立马放下刀叉,打开盒子,里面赫然放着昨天没舍得买的魔法笔!
“姑姑...”丹妮斯九分感动,剩下那一分是对格雷戈的信息源略感质疑。因为昨晚她根本没说魔法笔相关的、不太愉快的插曲。
格雷戈猜到丹妮斯所想,说:“拉嘉是个活泼又诚实的好孩子,但作为侍从要多思考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她顿了顿,“这种事由你调教就好。”
原来是拉嘉,丹妮斯的疑虑散去,这不过是小事,拉嘉大概率是无心之中说出去的。
“不光是拉嘉,娥妮斯特昨晚也找过我,有些话以她的身份无法说太多,所以来请我帮忙——当然了,她是你的侍从,你想因此责罚她,随意便是。”
听闻此言,丹妮斯将手放在腿边,危襟正坐。尽管已经从格雷戈斟酌言语的心声中知道她想说什么了。
“你是尔莎、我,还有母神共同珍视的孩子。你应当得到世上一切好东西,你应当被万众敬仰,应当顶天立地。我亲爱的丹妮斯,”格雷戈正色言道,“很抱歉我要跟你腆长辈的派头,但不得不说,有时候你太软弱了,希望你明白我在说些什么。”说完,看着认真挨训的丹妮斯,格雷戈又慈爱起来,“母神赐予了你包括善良在内的高洁品质,但请务必不要委屈自己,好吗?”
“好的,姑姑。我会牢记的。”格雷戈说得没错,丹妮斯值得这世上一切事物,只要她想要...但她在很大程度上并非丹妮斯,不配得感如影随形。
丹妮斯,本该拥有一切的丹妮斯,在十岁那年过早逝去的丹妮斯,她从未认识却又无时无刻不在与之共处的丹妮斯。她沉默地吃着早饭,有些食不知味。
我一定会为丹妮斯报仇的,在那之前,首要任务是平安长大。她饮下最后一口咖啡。
被卑劣手段谋杀的、可怜的小丹妮斯。如果你的魂灵已回到了母神身边,请不要忧心,这世上会有一个人为你追寻迟到的正义,直到生命尽头。
平民学校离豪克家比较远,倒是离拉嘉家更近些。丹妮斯昂首挺胸地骑在高头大马上,身后挨了少妵好几个脑瓜崩的娥妮、拉嘉垂头丧气地跟着。
她身上的秘密太多,贴身近侍可以跟她没大没小,唯独不能多嘴。
作为大名鼎鼎的豪克家的养女,丹妮斯受到了学校最高规格的礼遇,校长亲自领着一群人站在校门外候着,见她过来,忙不迭地上前,亲手扶她下马。
“亲爱的丹妮斯少妵,我代表全校师生欢迎您的到来。”校长满脸堆笑,每一丝皱纹都写着谄魅。
丹妮斯不会因此小瞧这位年长女士。作为平民出身的学者,能在王立学院坐到校长的位置,还管理得十分不错,她必然有着过人的能力,谄魅不过是她达成目的的必要手段,丹妮斯没有评判她的资格。
“您太客气了,把我当成普通学生就好。”
【“呵,刚来的时候都这样,傻子才相信。”】“当然了。但像您这样优秀的孩子理应受到额外重视。”校长熟练地拍马屁,其实她对每一个贵族学生都这么说。
“您看,丹妮斯——请允许我在校园这样称呼您,您有相中的老师吗?对哪个方面的课程更感兴趣呢?”这些本应由丹妮斯的监护人决定,但格雷戈-豪克大人只有一句「让丹妮斯自己选」。
“魔法、剑术、弓术、历史、政治、地理、军事。”丹妮斯回忆着学校的课程表说。按理最多选六门,她将农业、商业、神学、生物学等一个个排除,剩下这七门无论如何割舍不下,“可以吗,校长女士?”
【“还以为她顶多选两三门。是三分钟热度,还是真想学呢?”】“当然没问题!您真是个勤奋的少年英才。我们等下把时间表排好,交给您过目,怎么样?您今天先在学校逛逛,熟悉熟悉环境,明天正式上课,可以吗?”
“麻烦您了。但我想最迟今天下午就开始上课。”丹妮斯随着校长慢慢往校园里走,身后浩浩荡荡跟着一群人。
“没问题,都依您。”校长向后招手,叫来个年纪不大的人,看着像学生。“这位是利达,上午就由她带您熟悉校园,可以吗?”
丹妮斯欣然应允。
学校很是宽敞。利达简单带丹妮斯走了一遍教室、训练场和图书馆,丹妮斯一见到图书馆就走不动路了。
“平民学校的图书馆不大,藏书种类也少。如果您喜欢的话,可以去贵族学校和法环中间的大图书馆。”利达也很喜欢读书,见丹妮斯这样,好感增加了不少,“我只去过一次,那里不太欢迎...没什么,您肯定不会受限制。”
还有宿舍和食堂,这两个地方丹妮斯都用不上,午饭会由仆人送来,宿舍仅供家不在王城的孩子申请。
逛一圈下来,教室里已经上完一节课,女孩们像鸟一样从巢里飞出。
“利达学长,你不需要上课吗?”丹妮斯问她。
“我家里只付得起两门课的学费,没课时就为校长做助理,赚生活费。”利达并不怎么在意,这里大部分学生都是这样的。见丹妮斯好相处,利达大胆提议道:“下节我有课,可以请您和侍从随便逛逛吗?我不想缺课。”
丹妮斯想了想,“我能不能跟你去旁听?”身后娥妮和拉嘉表情瞬间沉重起来。
“您的话应该没什么不可以,不过我要上的是文学课,您确定对此感兴趣吗?”
“我对这里的一切都感兴趣。”丹妮斯说的是这个世界。
学校里都是活泼好动、会一些魔法或战斗技巧的女孩,下课时间老师们也不敢放松,分散在各处盯着她们。
利达本来带丹妮斯往小喷泉处走,走到一半看见坐在喷泉边上的人,便停下了脚步。
那人满头金发在阳光下烁烁放光,碧蓝眼睛正戏谑地打量着手中短剑,左右各三人站立其旁,面前还有个女孩,搓着手紧张地盯着她手中短剑,众人以她们为中心远远避开,形成个诡异的圆圈。
“丹妮斯,要不咱们先去教室等一会儿吧。”利达试探着问,“或者,您跟芙立夏少妵熟悉吗?”
原来她叫芙立夏。“略有缘分。”丹妮斯笑道。
“又是这家伙,好想揍她一顿。”娥妮小声嘟囔。
“她不是王室成员吗?怎么会来这所学校?”拉嘉压低声音问。
“我也不太清楚,据说是跟另一位贵族打架,被开除了。”利达的声音更低。
芙立夏将手中朴实无华的短剑往面前女孩脚边一扔,“滚吧。”那女孩如释重负地捡起短剑,一溜烟跑开了。
“可恶!又在欺负人!”娥妮气得牙根痒痒。
有着敏锐听力的丹妮斯从芙立夏夹杂着羞辱性言论的话语中,明白了那个女孩刚在剑术课上跟芙立夏打成平手,明面上,是贵少妵因为平民差点胜过她而生气。
但丹妮斯还有读心术呢。
芙立夏内心比明面上更暴躁,她明知道那个女孩有能力赢过她,却因不敢胜过公爵女儿而放水,她们才平手的。这比直接打趴芙立夏更让她觉得难受。毕竟武力不及同学,还能通过勤学苦练,下次再试。但母亲的身份像一道无法逾越的天堑,将她的「努力」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满腔勇武却得不到公平较量的机会,奋力朝对手挥出拳头,对手提前跪下了,她的拳头每每只能打在空气中。
芙立夏百无聊赖地起身,抬头正好看见丹妮斯在盯着她。
“哟,是你。”丹妮斯外表令人印象深刻,芙立夏一眼就认出来了,“我正想着找你呢。”她大摇大摆地冲丹妮斯走来。
娥妮想护在丹妮斯身前,被她拦下了。丹妮斯也上前几步,跟芙立夏对面而立。
“昨天之后我想了想,那样做的确不合适,我应该多交些朋友的。”芙立夏勾勾手指,立刻有个侍从将魔法笔双手奉上,“重新认识一下,我叫芙立夏-诺博,这是见面礼。你以后就跟我混,我从不对小妹吝啬的。”
芙立夏将魔法笔轻佻地扔在丹妮斯脚边。
“你!”娥妮差点直接冲上来,拉嘉和利达两个人才将她拉住。
丹妮斯保持着不卑不亢的微笑。她们正站在石子小路上,周边都是草坪,丹妮斯抬手动了动手指,一簇紫云英快速地拔地而起,生长到它本不该有的高度,亮紫色小花将魔法笔托起,送到丹妮斯伸出的手上,随即整株枯萎、凋亡。
围观众人无不惊掉下巴。“这是催生魔法能做到的吗?难道是天赋魔法?”有人自以为小声地说。
“多谢,芙立夏。”丹妮斯笑容更盛,“我叫丹妮斯-威塔勒蒂,很高兴跟您做朋友。”
【“威塔勒蒂...果然...”】芙立夏也很震惊,但不光是因为特别的魔法天赋。
“我...丹妮斯,我是想说...”芙立夏结巴了起来,“对...对不起!”她居然真的道了歉,“我不该那样做的,一切都很对不起!”芙立夏将魔法笔抢过来,拿袖子蹭干净上边的土,又塞回丹妮斯手中,“天啊,我还说了你母亲...真的对不起!”芙立夏转身起跑一气呵成,称得上是落荒而逃。
【“天啊,她就是尔莎-威塔勒蒂的女儿!那个被母亲害死的女人的女儿!”】唯有心声久久地震荡在丹妮斯心间。
丹妮斯僵硬地愣在那,魔法笔从她手中滑落,再次掉在脚边,被颗石子撞碎成两半。
“少妵?少妵?”娥妮在轻轻推她,“别理那家伙了。”
丹妮斯缓缓扭动脖颈,将视线转到芙立夏消失的方向。
尔莎是战死的。每个人都对丹妮斯这样说。
来送信的使者、悲切地重复这一噩耗的阿朵尼斯、将怀念付诸油画的格雷戈...每个人都这样说。
她突然意识到丹妮斯对尔莎在打什么仗一无所知,并不在东域,不在格雷戈手下,她们相距较远,尔莎参与的斗争应该与敌国科瑞斯特尔无甚关系。
她在纸上写下「科瑞斯特尔」。不该如此断言,万一是科瑞斯特尔打算围魏救赵,绕路袭击别的地方,分散歌德兰德兵力呢?并不能直接将其排除。
又或许是平民起义?尽管歌德兰德富得流油,也不是没有底层人造反的可能。国王因为不想宣传而将战役瞒下了吗?尔莎死后这场战争胜利了吗?她在纸上写下「起义」。
芙立夏的母亲,姬玛-诺博公爵,是现任国王的堂妹,她在其中是什么身份?起到什么作用?她出于什么目的、用什么方法将尔莎害死,又伪装成战死的呢?她写下「姬玛」。
芙立夏对此表现得很愧疚,是因为她本质善良?或是姬玛公爵本人觉得愧疚,芙立夏是被母亲影响?确有这种可能,但不高。
假设姬玛害死尔莎,又因此愧疚,那大概率是由她指挥战役,因能力不足而害尔莎陷入险境,最终牺牲——逻辑是通的,但有个根本性的问题:国王陛下通常不会给姊妹兵权,她连亲生女儿都防,何况堂妹。
她写下关于国王的猜想,不得不说,有关王室的内容都是传言耳闻,说不定没一句是准的。她在「通常不会」下重重画了条横线,又写下「什么战役」几个字,画了个圆将其圈起来。
如果可以的话,她想直接将芙立夏摁到墙角,刑讯逼供。但读心术绝对绝对不能泄露,不然这条蒙受神恩的小命就得再次玩完。她只能旁敲侧击地调查,或许得利用芙立夏接近姬玛公爵,甚至安琪洛国王。
她爱尔莎,但这份爱跟她对其她女性的爱没什么不同,她不可能为所有枉死的女性断案鸣冤。可尔莎是丹妮斯的母亲——丹妮斯,唯一一个在她心中占有特殊位置的人——谋杀丹妮斯的家伙,多半是要通过伤害丹妮斯来攻击尔莎。不然一个十岁的小孩有什么必死的缘由?若尔莎也是死于非命,杀害她的人跟当年杀害丹妮斯的,很有可能是同一个,或从属同一势力。
她写下「尔莎 = 丹妮斯」。
利达在偷偷观察丹妮斯。【“看来她果然对文学课没兴趣啊...在画什么?这些图案好像有规律?是文字吗?”】
丹妮斯警惕地抬眼,对上利达目光。
“丹妮斯,你在画什么啊?这些一块一块的,看起来像象形文字。”利达坦率地直接问了出来。
应该说不愧是选了文学、历史两门课的人么,直觉很敏锐。丹妮斯轻飘飘地否认:“乱涂乱画罢了。”
聪明的利达没有多做纠缠,“马上就下课了。或者您直接走出去,老师不会拦您的。”
丹妮斯摇摇头,出去也没什么事要做。拉嘉早睡得鼻涕泡都出来了,娥妮居然危襟正坐,奋笔疾书,纸上的字虽丑得难以形容,但不难看出她全程都有认真听。
娥妮喜欢文学吗?真是人不可貌相啊。丹妮斯正想着,娥妮看她不走神了,便将笔记推过来,“少妵,这节课的笔记,有看不懂的问我。”娥妮悄声说,“我不懂哪部分是重点,就尽量都记下来了。”
丹妮斯想起劝她们上学时,用的「我怕自己一个人学不下去」做借口。
娥妮是真的拿那句话当回事啊!丹妮斯看着乱七八糟的笔记,觉得这是无与伦比的珍宝。
“谢谢你,娥妮。”丹妮斯对娥妮耳语道:“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不客气,少妵,这是我应该做的。”娥妮总是这样说。
昨晚没睡好,上午又精神紧绷,下午按时间表上课时,丹妮斯终于忍不住睡了过去,醒来时已经上完大半节课了。
娥妮将笔记奉上,丹妮斯粗略看过,这节讲的是诺博王室如何在灾祸纪元后期带领民众建立歌德兰德王国的,无非是些歌功颂德的话。
下节是政治课,报的人少之又少,可以说是专为在平民学校念书的贵族少妵设立。间或有一两个豪门管家的孩子,想要子承母业的,也需学些相关知识。全班学生将将十人,还有好几个逃课的,不过...
丹妮斯看向芙立夏身后坐着的一排侍从——这家伙一个人的侍从就够把逃课者的空位补齐了。
芙立夏看到丹妮斯进教室,又升起了逃跑之意,估计自己都认为这样做太丢脸了,稍稍抬起的身子重新坐下,装成毫不在意的样子。
丹妮斯一屁股坐到她旁边。
“喂!”芙立夏习惯性地想开言呵斥,又拎不清到底该以什么态度对待丹妮斯,顿了半天才继续说:“那么多空位,坐我旁边干嘛?”
“您不是说要收我做小妹吗,芙立夏大姐。”丹妮斯笑眯眯地说,“我当然要跟您坐一块儿了。”
芙立夏五官都扭曲了,却想不到反驳的方法。
“我跟姑母刚搬到王城,对什么都不熟悉,幸好有您愿意跟我做朋友。”丹妮斯趁热打铁,将二人的关系定了性,“周末我家举办舞会,您是下午到还是傍晚到?”
“呃,傍晚。”芙立夏完全没意识到问题里的陷阱。
“很好,我们都会恭候您的到来。”
没容芙立夏反应,老师开始上课了。
这节讲领地的管理。授课老师是位耄耋老人,据说曾经是经验丰富的管家,送走了三代侯爵才退休。
威塔勒蒂家没有封地,豪克家的封地暂时轮不着丹妮斯去管,但她依然听得无比认真。整节课在老师苍老而缓慢的语音,以及芙立夏无法冷静的心声中结束。
“跟您上课真是开心,芙立夏大姐。”送别老师,丹妮斯终于再次跟芙立夏说话,“您除了剑术和政治还上什么课?军事?弓术?神学?”
“什...”
“我猜的。您看起来强壮善战,弓术和军事感觉很适合您。至于神学,王室成员都很虔诚,不是吗?”丹妮斯当然是读心读出来的。
“呃,是。”芙立夏警惕地问:“你要干嘛?”
“有四门课在一起上。”丹妮斯单手放在胸口,诚恳地保证:“咱们一定会相处愉快的。”
回家路上,娥妮终于没有忍住,“少妵,您干嘛去讨好那样的家伙?”
“虽说她是公爵女儿,但陛下一直很忌惮自家姊妹,跟她亲近说不定反倒会惹麻烦。”拉嘉不爱学习,却在社交方面有着无比出色的能力。仅仅一天,她就能从学生甚至老师嘴里套出这些信息。
丹妮斯突然勒马停下。一左一右两个侍从疑惑地看着她。
“相比于我怎么想...你们还打算继续将我的举动汇报给谁吗?”她冷冷地说。
这不是问题,是警告。
“当然不会啦!我已经知错了,以后再也不会大嘴巴。”拉嘉立刻反应过来。
“放心吧,少妵,在这世上,我只忠于您一位。”娥妮直视着她的双眼说道。
娥妮说这句话时是真心的。丹妮斯眼神复杂地回望娥妮。倘若尔莎的女儿想达成目标,必须以身涉险,你是会以这个女儿的目标为先呢?还是以保全尔莎的血脉为先呢?
“娥妮,你知道我爱你。”丹妮斯策马靠近娥妮。
“我也爱您,少妵。”娥妮坚定地说。
“我知道。”丹妮斯凑得更近了些,她们的模样映照在彼此瞳仁,“但那不够,娥妮斯特。”她唯有真的生气时才会称呼娥妮全名。
“我还要你信任我。”
娥妮微张着嘴,难发一言。【“至少少妵终于有些少妵的样子了。”】娥妮心想。
第10章 新的朋友6
之后的两日,丹妮斯只有三堂课要跟芙立夏一起上。但这并不耽误她在空闲时间黏着芙立夏,在外人看来的确很像芙立夏的狗腿小妹。
芙立夏态度松动了不少。主要是在丹妮斯上过魔法课之后,她天才般的表现迅速传遍整个校园。芙立夏心知,像她们这种人,只比别人强一点点的话,绝对会被当作是对方放水,丹妮斯能得到这种程度的肯定,一定是厉害得无可置疑。芙立夏慕强,自此看丹妮斯越来越顺眼。
“下周一上午是弓术课,到时候别被我碾压得哭鼻子。”芙立夏狂妄地说。【“原来有朋友是这种感觉吗。”】
成了,这位少妵还真好糊弄。“干嘛要等到周一?您明天就去我家找我,或者我去拜访公爵府。”丹妮斯说道,“要不您今晚在我家住下好了。”
“真的可以吗?”芙立夏眼中闪出星光般的期待。
还真同意了?丹妮斯十分意外,原本认为能让芙立夏保证出席舞会就算成功了的。
“当然可以啦。我家虽然跟公爵府没法比,但...”
没等丹妮斯说完,芙立夏便一把攥住她的手说:“好!就这么说定了!”
“呃,不行...”芙立夏又突然泄了气,叫过两个侍从来,吩咐道:“你们俩快点回去问过母亲,若她同意,便收拾我留宿的东西送去豪克府。若不同意...来豪克府告诉我一声。”【“母亲多半不会同意的...长这么大。除了进王宫,还没去别人家留宿过。”】
丹妮斯这几天已经通过读心大概了解了姬玛公爵的处境,为了明哲保身,她几乎不和任何豪门望族私下来往,并以同样的标准要求女儿。尔莎当年也限制过丹妮斯交友。丹妮斯和芙立夏两人在各种方面都能惺惺相惜。
作为另一位被国王忌惮的人,格雷戈-豪克在看到丹妮斯带回一个金发碧眼的女孩时,表情有一瞬间的失礼,但她很快就平复下来。【“只是两个相互喜欢的孩子,却要被大人的勾心斗角影响。”】格雷戈尽可能地展示热情,大管家、仆役长以及所有仆人都极尽殷勤,反倒让芙立夏有些失望。
【“这不是跟在家里没区别吗。”】芙立夏看着面前半跪着为她斟茶的男仆想。
“芙立夏大姐。”丹妮斯不知道造访朋友家应该是什么样。因为她也没这么做过,但她很清楚什么能让芙立夏开心,“我家有武场,走着?”
“走!”芙立夏「咚」地将价值不菲的茶杯掷在桌上。
武场在庄园西南角,侍从们得比两位少妵跑得更快。在丹妮斯和芙立夏到达时,她们已经备好皮甲、木剑和一切应用之物了。
“你难道没有钢剑吗?”芙立夏扯过木剑,丢到地上。
丹妮斯一边命侍从去取钢剑,一边给拉嘉递眼色,聪明的拉嘉立马跑回去叫普里扬卡医生待命。
很快,侍从们就捧出两柄精钢长剑,交由丹妮斯与芙立夏。芙立夏拿剑去割自己缎制的衣角,精致的布料应击而裂,芙立夏这才满意地道:“这就对了。”
侍从们和快速赶来的普里扬卡都紧张得不行,疗愈魔法不是无所不能的,若二位少妵不知轻重,来个一击毙命,多强的魔法都没用。于是在给两位穿戴皮甲时,尽可能将一切能套上的全套上。若不是后来丹妮斯和芙立夏不耐烦了,她们能将两位少妵穿成两颗球。
丹妮斯单手握剑,平静地注视前方。剑锋寒光闪烁,芙立夏的剑已兜头砍下。
“小心——”娥妮拼命克制住自己想冲上前保护丹妮斯的冲动。
丹妮斯华光溢彩的身影以极快的速度闪身躲过,侧步来到芙立夏右手边,剑尖直击芙立夏持剑之手,芙立夏及时收力后撤,用剑身挡住此击。两柄剑铮然作响,芙立夏力量更胜一筹,转手挽了个剑花,将丹妮斯的剑裹挟其中,逼迫持剑之人放手。丹妮斯扔下长剑,后撤转身回踢一气呵成,准确地踢起下落的剑柄,令长剑稳稳回到手中,横剑硬接芙立夏一击,借力化力,将她的剑拨到一边,侧身抬腿踢向芙立夏后腰。
芙立夏急忙退避,但依旧被丹妮斯的腿扫中腹部。丹妮斯只觉一脚踢在石块上,只将芙立夏踢得踉跄几步。但破绽已出,丹妮斯用剑身猛击芙立夏右手,剑尖顺势向前抵在芙立夏肩膀。
“我赢啦!”丹妮斯的笑容灿若朝阳。若是实战,芙立夏右肩已被贯穿,足以令其丧失反击能力。
侍从们的心再次提到嗓子眼。
没想到芙立夏只是愣了稍许,也咧开嘴笑道:“是啊!你真厉害。”
侍从们一起松气的声音十分明显,还没等她们擦干额上的汗,芙立夏快活地举剑道:“再来一次!”
最终的结果是丹妮斯五局四胜,最后一局丹妮斯实在体力不支,被占据强壮优势的芙立夏一把掀翻。
丹妮斯倒在地上,泥土和着汗水弄得她黑绸般的头发脏兮兮的,她将剑扔到旁边,另一只手拍地认输:“不打了不打了,我没力气了。”
芙立夏大笑着也将剑扔了,呈大字躺倒,跟丹妮斯头挨着头。“之前还以为你那么瘦肯定很弱,原来这么矫健。”
“我才不瘦!我这叫精壮灵活!”丹妮斯抬起手臂捏了捏,这可都是肌肉,“不过在持久战中,确实像你这样更壮实的占优势。你平时怎么练的啊?”
两个人躺在地上,气喘吁吁,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了天。侍从们相互推攮、挤眉弄眼,最后达成共识,由地位特殊的普里扬卡医生上前劝两位少妵起来。
“晚间风凉,对二位身体不好。”在普里扬卡的劝告下,侍从们将两位少妵从地上搀起。
在起身的过程中,芙立夏似是看见了什么,心中发出意外的赞叹。丹妮斯正跟她背对背,察觉心声后转身,正见着芙立夏抬头仰望远处。
芙立夏正对面是公馆主楼的侧墙,前三层玻璃干净明亮,第四层窗户被人打开,一个小小的身影正趴在窗沿上往外看,正是在看武场这边,同芙立夏不加掩饰的打量目光撞在一处。
柯琳慌乱地从窗前跑开了。
“喜欢么?”丹妮斯的声音并没多高,却像个大炸雷一般在芙立夏耳边响起,吓得她心脏一凛。
这...顶楼住着的肯定是豪克家男眷,这种问题无论回答「喜欢」还是「不喜欢」都不合适。
“还...还行。”芙立夏憋了半天冒出来这么一句。
其实无论芙立夏怎么看柯琳,她都完全不会介意,拿个男人换真丹妮斯相关的线索,对她来说属于赚大了。
“那是我表弟柯琳,只比我小三天。”丹妮斯满不在意地揽着芙立夏肩膀笑道:“你要经常来找我,咱们仨可以一起玩。”
有着读心能力的丹妮斯很快便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咱们两个大女人,跟男的有什么可玩?”芙立夏大部分时间都是想什么说什么。
丹妮斯大脑飞速运转,打趣道:“就像今天这样,咱俩比试,柯琳在顶楼用崇拜的目光为强壮的芙立夏女士加油。哈哈哈。”
原来丹妮斯是在开玩笑。芙立夏耳朵有点发红,也跟着笑起来。
不知等了多久的仆役长见她们打完了,小跑着过来,问二位少妵是先进晚餐,还是先洗个澡。
如果只有丹妮斯,她肯定会以格雷戈优先,为了不让姑母久等而选择先吃饭,但现在有位公爵继承人在呢。众人都关注着芙立夏。
芙立夏刚说出「先吃」两个字,远处又有人朝这边跑来,芙立夏看见那人,原本翘起的嘴角落了下去。
“芙立夏少妵,您久等了。”来人衣着远超豪克府下人,一看就是更高门第出来的。她先对芙立夏施礼,又对丹妮斯致歉道:“非常抱歉,尊敬的丹妮斯少妵,公爵大人有事请少妵尽快回去。”
“可以吃过晚饭再走。”丹妮斯挽留道。
那人再次致歉:“非常抱歉,公爵请少妵即刻回去。”
“唉...”芙立夏重重地叹了口气,“我就知道。”她上前给丹妮斯一个结实的拥抱,“好啦,至少我们比试得很开心。”
“后天的舞会,你会来吗?”丹妮斯问。
“应该可以,这种人多的场合反倒没什么限制。”芙立夏说完,又趴在丹妮斯耳边小声保证:“就算母亲不同意,我也会偷偷翻墙来的。”
丹妮斯哑然失笑。
众人及赶来的格雷戈一起,恭恭敬敬地将芙立夏送到大门口,目送她们离开。望着公爵府马车的背影,丹妮斯觉得有些愧疚。
芙立夏其实是个好孩子,只是一直没有朋友,才不知道如何跟别人正常相处。如今她唯一的朋友,是抱着利用她的心态才接近她的。
丹妮斯、芙立夏被一左一右地放在她的良心之秤上,小丹妮斯失去生机的身体犹如千斤,压着秤杆朝自己那边狠狠坠下。
对不起,芙立夏。她朝着消失在转角处的马车轻声道。
第11章 豪克府的舞会1
当晚,丹妮斯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事。帕伍林躲在壁橱里,战战兢兢地问:“您需要些什么吗?”
“需要你保持安静。”怼完帕伍林,丹妮斯还是没想起来,迷迷糊糊睡着后,在梦里出现一大片玫瑰丛,丹妮斯伸手去摘,发现这玫瑰只有花没有刺,柔弱地倒在她手心。
丹妮斯「扑棱」一下起身,又将帕伍林吓得掉下窄床。明媚的阳光从窗帘缝隙中穿过,已是周六早上。
想起来了,答应柯琳为牠求情来着。丹妮斯抓了抓头发,自己完全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现在离舞会只剩一天了,不知道还有没有意义。
无视连滚带爬出来的帕伍林,丹妮斯自己打开房门,大小猫不在,只有几个打扫的男仆正在做日常清洁。
“少妵?您醒得真早。”“需要为您叫贴身男仆过来吗?还是我们直接服侍您洗漱?”
“现在几点?”丹妮斯皱眉问道。
“五点一刻。”“您做噩梦了吗?需不需请普里扬卡女士?”
“不用。”丹妮斯拿食指指向一个男仆,“你去叫大小猫过来。”又指向另一个,“你去叫希索男士起床,等下来见我。”
两个男仆领命退下,丹妮斯重新回到床上,合眼小憩。待睡眼惺忪的大小猫端水盆过来服侍她收拾完,希索男士早在门口等了有一会儿了。
这么早叫牠过来,牠居然依旧是那般一丝不苟的打扮,连脸上的妆都跟第一次见牠时没两样。就这,牠还比丹妮斯预测的早来了不少时间。
“您...平时几点起啊?”丹妮斯忍不住好奇地问。
“五点整,丹妮斯少妵。”希索男士微微鞠躬行礼,“作为男性,每天都要预留出足够的时间梳妆,才好出门见人。”
牠每天见的几乎只有柯琳、本和男仆们吧?丹妮斯挑了挑眉,“您对自己真是严格。”
“作为家庭教师,我自当为柯琳小哥做出表率。”
牠主动提起了柯琳,正好。“柯琳最近怎么样?舞步学会了吗?”
“我已经建议过本男士,请牠加强对柯琳小哥的管教。”
看来柯琳这几天不好过啊。丹妮斯扶额,这些男人的事很容易让她厌烦,“不管今天有什么课程安排,让牠歇一天吧,二姑舅那边我也会去说的。”叫娥妮去说吧,“别让牠顶着张苦瓜脸参加舞会。”
这倒是个合理的理由,柯琳小哥这几天确实将脸拉得好长好长。“明白了,全依您吩咐。请问还有什么事吗,丹妮斯少妵?”希索男士并不意外丹妮斯会维护自家弟弟。
打发走希索男士,还不到六点。丹妮斯不想睡回笼觉,便去将娥妮从美梦中拽出来,“走,陪我跑步。”
“呃...这可是周六的早晨啊。”娥妮嘴上抱怨着,还是乖乖地起床收拾,陪丹妮斯下楼,绕公馆主楼跑步。
初春和煦的微风扑在脸上,带走困意,清新的空气充满胸腔,耳边鸟鸣宛转,草木抽出细嫩的萌芽,盎然生机将丹妮斯包裹,她迈开双腿奋力奔跑,像是在和风拥抱,万物被她甩在脑后,又不计前伭地在前方迎接她。心脏在体内快活地跳动着,她好爱这具健康强壮的身体,她好爱这个美丽自然的世界!
绕着公馆跑了两圈,丹妮斯又跑去后花园。这里都是羊肠小道,路也不平整,不适合奔跑,她将速度放慢,到小湖边时已经成了散步,心率渐渐平缓,她回头去看娥妮,人家脸不红气不喘,对她而言刚刚好的运动量,对人家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丹妮斯冲上去抓住娥妮双臂,用力摇晃——
“为什么你们都这么壮?我怎么才能变成这样?”
娥妮认真地想了想,说:“少妵,我比您大两岁呢。再说您身边只有我和芙立夏少妵比您壮吧?”
“我想拥有更多的力量,做成更多的事。”丹妮斯将头懒搭搭地靠在娥妮宽阔的肩膀上,“为什么长大这么慢呢?”
娥妮抬手抱住了她,“您长大后想做什么呢?”
“我想成为有能力让每个女孩都健康、幸福地长大的人。”
娥妮「噗嗤」笑了一声,“这件事不是已经有母神在做了吗?”
丹妮斯愣了几秒,随即不轻不重地锤了娥妮一拳,娥妮很夸张地装作被打倒。
“你这家伙,害我梦想还没起始就破灭了。”丹妮斯假装气呼呼地说,“那就换一个吧。我想...”丹妮斯单手拉娥妮起身,“...让威塔勒蒂名垂青史。”
丹妮斯的声音被风带着,吹过娥妮耳边,又消散在风中。
【“可我的梦想是看您平安地老去。但...”】娥妮乱糟糟的黄发被风吹起,她用满怀爱意的眼睛注视着丹妮斯,【“如果那真的是您想要的,我愿意为其付出一切。”】
“我会一直在您身后支持您,直到生命终结。”娥妮对她许诺。
尽管娥妮此时的心声说的还是「这样就无愧于威塔勒蒂夫人」,但她有这样的认知就足够了。丹妮斯很幸运,身边能有娥妮这样的人。
“那继续陪我锻炼吧!”丹妮斯拉着娥妮跳下池塘。
当天的早餐,运动过量的丹妮斯吃了平时两倍的份。格雷戈甚感欣慰。
被放了一天假的柯琳终于逃脱了希索男士的魔掌,含着泪下楼找妈妈,却因私自下楼被格雷戈训了一顿。虽然有丹妮斯讲情,格雷戈允许牠在男仆的跟随下,在家里四处转转,得到特赦的柯琳兴致也无法提高到刚下楼时了。牠早餐只吃了两口,便推到一旁说饱了。
要不就别吃啊,这样好浪费!丹妮斯心疼地看着满盘粮食,很想拿过来吃完,但那样肯定会被说闲话的。
“柯琳食量怎么又小了?最近已经瘦了很多啦,这个样子一定能在舞会上艳压群男。”丹妮斯「恭维」道。
柯琳果然很吃这套,含羞带臊地偷笑,显得更柔弱了。
男人唯有这样,丹妮斯才会看牠们顺眼些。
表姐弟两人一个面含春色,一个满意欣赏,格雷戈顺理成章地过分解读,提议道:“柯琳难得下楼,丹妮斯愿不愿意陪牠玩一天?”
不愿意。“姑姑,我今天打算全天写作业,明天舞会就没时间了。”丹妮斯宛拒道。
“我陪你写啊!”柯琳热忱地说。
可别。“你不是要决定舞会的衣服和造型吗?”丹妮斯提醒牠,“我要写整整一天呢,你把一切都留给明天上午应该不够吧。”
丹妮斯小时候看过阿朵尼斯为舞会做准备,不是挑件衣服就得了,而是在男仆的服侍下试穿一件又一件的裙子,每件都要重新做相应的造型,全套下来还得对镜观察许久,品评优美之处和瑕疵问题,由男仆记录下来。直到将所有裙子试完,从中选出能将自己衬得最美的——这还是在威塔勒蒂家,豪克家更有钱,为男眷准备的衣裙只会更多。
“这好办。柯琳陪丹妮斯写作业,丹妮斯帮柯琳挑裙子,不就扯平了。”格雷戈笑着出主意。
“我个大女人,哪懂裙子好看不好看?”丹妮斯做出最后的挣扎。
格雷戈继续笑道:“正因为你是女人,所以你说的好看就是好看。男人穿裙子,不就是让女人觉得好看么?”
柯琳撅起嘴,不满地反驳:“才不是!我们是自己喜欢才穿的。”
男人打扮是为了吸引女性,但话不能这么说,好像男方很放荡、要勾引女人似的。
“我知道,你们是为了取悦自己嘛。”丹妮斯边喝咖啡边吐槽,她可太知道了。
“就是!”柯琳很开心听到丹妮斯这么说,认为丹妮斯是个懂男人的好女人。
“哈哈哈,好吧好吧,你们两个能说到一块去,我成了老顽固了。”格雷戈毫不在意,“那就这么说定了,希望你们姐弟俩相处愉快。”
啧,行吧。丹妮斯看着兴致勃勃的柯琳。她一定要选出一件最繁复最难穿最不舒服的裙子。
“在...呃,在影响...大事...灾难时代...在当今社会...”柯琳非常勉强地读着丹妮斯刚写下的标题。
《论灾祸纪元大事件对当今社会的影响》,丹妮斯看着这个标题,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力写下去。
“柯琳,保持安静好吗?”她尽可能温柔地对待格雷戈的孩子,真可惜柯琳不像阿朵尼斯一样懂事,阿朵尼斯就从不打扰尔莎办公。
“唔...好吧。”柯琳百无聊赖地坐到书桌对面。
书房里只剩笔摩擦纸的沙沙声。
“你会邀请我跳第一支舞的吧?”柯琳突然开口。
丹妮斯的笔顿了顿,文思泉涌时被打断感觉真不好,不过她想起了芙立夏,“你不打算借此机会认识些别的女人吗?我有很多不错的朋友。”
柯琳猛地扭过头,难以置信地瞪着丹妮斯,好像她做了什么不可原谅之事似的。“你怎么能这么说?”【“在那之后还想把我推给别的女人?”】
男人怎么回事啊?连心声都不能想得清楚点。丹妮斯快速回忆了一遍最近跟柯琳的相处——实在也没怎么相处——没明白「那」是什么。只得旁敲侧击道:“你不想多参与些社交吗?不是说平时在顶楼很无聊,这是你难得的认识新人的机会啊。”
【“她是木头吗?”】柯琳双眼瞪得圆圆的,樱桃小嘴微微张开,“我要是跟别的女人在一块,你不疾度吗?”
“我为什么要疾度?”丹妮斯有些不悦。
柯琳没回答,哭着跑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在丹妮斯又一次文思泉涌时冲进来打断了她,将一个天鹅绒小盒扔到她的作业上,“你的礼物!还给你!哼!”牠又扭头跑出去了。
丹妮斯认得出这是之前送给柯琳的礼物,一条嵌着粉色蓝宝石的项链。她对柯琳说这是特意买给牠的,当然不是真的,这是尔莎买给阿朵尼斯的,作为遗产落到丹妮斯手中。
丹妮斯挠了挠头,莫名其妙的男人。至少她能安静地写会儿作业了。
谁知没过多久,丹妮斯正为文章构思一段完美的收尾时,门被敲响了,门外响起二姑舅的声音:“丹妮斯,我可以进来吗?”
“请进吧。”丹妮斯无奈地扶额。
本看起来想尽力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打扰丹妮斯——尽管牠进来就已经是打扰了,牠小心翼翼地在柯琳刚坐过的位置坐下。
“怎么了,二姑舅?”丹妮斯展现了她的耐心。
“是这样的...”本有些难以启齿的样子,“我记得你之前说你总是忘记和男士相处的礼节...”
丹妮斯想了想,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她的脑容量是有限的,不会为了无关紧要的事浪费记忆空间。
“当然了,这没什么,丹妮斯是做大事的人,不在意这些也没关系...但是...”这种结构的话语,「但是」后面才是真正的主题,“柯琳有时候会想不通,你知道的,牠不是聪明的孩子,还被姐姐和我惯坏了...”本犹豫着不知到底该怎么开口。
看到牠心声的丹妮斯大呼糟糕。
“柯琳只是个小男孩而已,牠会为你的一些举动心神不宁。尽管你很可能并没考虑太多,甚至根本没考虑过...但是...”
丹妮斯叹了口气,“二姑舅,您是想说我送牠项链的事。”她实在不想在这件事上继续浪费时间了。
“呃,对。”跟女性聊这种话题让本很羞赧,哪怕对方是牠眼中完美的丹妮斯,“丹妮斯,如果你喜欢柯琳,这个家所有人都很乐意让你们在一起,柯琳会被仔仔细细地包装成礼物,等你想拆的时候去拆。”本双颊泛红,声音越来越低,“但如果你根本不喜欢牠,就不该对一位纯洁的男孩做这种事情...真的很过分。”
没错,是项链,这该死的项链。丹妮斯死死地捏住天鹅绒盒子,恨不得将其碾碎。
脖颈对这个世界的男人有特殊意义,由此衍生出不少文化习俗。比如在这里,给男人的项链和给狗狗的项链差不多意思,都是宣示这玩意儿有主了,她人勿扰,发现走失请归还,不爱请不要伤害之类的。
柯琳将她随便翻出来的礼物当作宣示主权,美滋滋地以为自己被丹妮斯预定了。
丹妮斯视线向上飘到天花板——母神啊,您在不?快救救您的女儿吧。
“丹妮斯!”本尽牠最大的努力做出一个严肃的表情,“真的很过分!绅士不该这样戏弄淑男!”
再一次地,牠在心里疯狂为方才吼了丹妮斯而抱歉,和牠平时一样。
“对不起,二姑舅。”这句是假的。“我很后悔做了这样的事。”这句是真的。丹妮斯的表情无比真诚,“我会跟柯琳说清楚并道歉的。”
“可...”这并非本期待的回答,牠不死心地追问:“你真的不喜欢柯琳吗?一点都没有?是不是牠哪里不够好?”
“我只把牠当弟弟。”丹妮斯坚定地说。
本一脸失望地走开了。
丹妮斯挥手示意让男仆们退下。
柯琳正趴在牠的床上哭泣。丹妮斯在窗前的椅子上坐下,沉默地看着牠。
她拥有的太少太少,她想做的太多太多。她需要格雷戈-豪克的资助,她需要芙立夏-诺博的亲近。而她面前的这个,瘦小的、脆弱的、遗传了豪克家男儿特有美貌的家伙,愿意主动倾倒在她手心,被她攥住,只需她勾勾手指。
那为什么不呢?她会拒绝一只主动蹭她裤脚的猫吗?她会踢开一只跟在她身后摇尾巴的狗吗?
啜泣不止的柯琳感觉有重物坐上了牠的床,将床垫压出一个坑,床上其余轻飘飘的一切都会不受控制地向重物滑去,包括牠自己。
抬起头,丹妮斯的手正举着方手帕,停留在牠面前。
一股欣喜从牠心中涌起——【“丹妮斯来哄我了!”】说明牠还有撒骄撒痴的资格。
越是自觉有倚仗,越是不会轻易被哄好。柯琳将头埋回被子里,“我才不要理你!”牠哽咽着说。
丹妮斯扔开手帕,直接动手抚摸柯琳的头发,小男孩在这只因长期握剑而布满茧子的手中微微颤抖。丹妮斯一下一下地捋着如丝绸般顺滑的黑色长发。直到柯琳冷静下来,相信这只手的主人并不会伤害牠。
手在脑后发际和脖颈的连接处停下。柯琳的身体僵直起来。
“柯琳。”丹妮斯先开口,这样的姿势让她充满压迫性,“你为什么要生我的气?”
柯琳呆愣了好久才能正常发声,有那么一会儿牠都忘了自己为什么生气来着。
“因为你...”牠终于想了起来,“你要把我推给别的女人。”
“我并没有那样说过,这是你的臆测。”
“可...你想让我在舞会上跟别的女人跳舞。”
“柯琳。”丹妮斯捏住柯琳后颈,立刻听到牠倒吸气的声音,“我在王城交了新朋友,我想把你介绍给我的朋友认识,这有什么问题吗?你不想知道我在外边是跟什么样的人相处吗?柯琳...”丹妮斯凑得更近了些,呼出的气吐在柯琳耳边,手下轻轻捏牠耳后一小块皮肤,“你不愿意多了解我一些吗?”
柯琳犹如擂鼓的心跳咚咚作响,牠已经在对丹妮斯感到愧疚了。
【“原来丹妮斯是想把我安排进她的生活中,我真蠢!居然还因此跟她生气。”】
“还有,柯琳,我当然不会疾度,那是因为我信任你。难道说你认为自己不值得我信任吗?”
“不是...当然不是的!”柯琳的愧疚更深了。
“我的柯琳是个好男孩。”丹妮斯淡淡地将话题引到芙立夏身上,“你会和我的朋友友好相处的,对吗?”
“肯定的,丹妮斯。”柯琳闷在被子里喃喃地说。【“我肯定不会给你丢脸的。”】
很好。丹妮斯将食指塞进柯琳的颈环里,在牠下意识出现又立刻收起的轻微反抗中,单手将牠的脑袋拽了起来。柯琳涨红了脸,垂着眼睑不敢看丹妮斯,所幸她适时收了手,柯琳才算活了过来。
“你的妆全花了。”丹妮斯指了指被香粉胭脂弄脏了的雪白被子。
“唔。”柯琳羞臊地双手捂脸,“不好意思...你别看我了。”
丹妮斯看了眼窗外,上午已经过去了。“你先补妆吧,我们在楼下等你吃饭。”她转过头来对柯琳微笑,“然后下午我陪你挑裙子,好吗?”
柯琳疯狂点头。
“真乖,真听话。”丹妮斯又顺了顺柯琳头顶的毛发。
下到二楼时,丹妮斯清晰地听见格雷戈书房传来她痛骂本是蠢货的声音,门外侍立的侍从和男仆都在装聋。
丹妮斯的读心术是有限制的,比如必须在同一个空间里,且不能相距太远,她在楼梯口探查不了书房里的人,无法确认格雷戈生气的原由。
总之,出现在餐厅时,格雷戈满面温和,妆容精致的柯琳也喜笑颜开,不住地对丹妮斯送秋波,本依然要在四楼吃饭。三人轻松愉快地闲谈,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
就算是丹妮斯这样的天之娇女,有时也不得不付出一些代价。吃完饭,丹妮斯推脱要去午休,拖延了一个小时,终于还是出现在了柯琳卧室那挤得密密茬茬的衣裙中。
“丹妮斯!你来啦,睡得好吗?”柯琳见到她立刻兴奋起来。
“还不错。”
柯琳身上是条帝政风直筒长裙,奶白色丝绸布料上印着金色水仙花纹,肩膀处露着大片皮肤,双臂用一对同质地的长手套遮掩住,显得没那么暴露。黑发被盘成圆盘型,男仆正往上边插金银制作的短簪子。
“你觉得这件怎么样?”柯琳问。
“不好看,不显身材。”丹妮斯补充道,“我们美丽的小哥适合更华丽的。”
男仆心领神会,从裙子的海洋里翻出一件黑色长裙,蕾丝袖口长长垂下,珠光缎为底的巨大裙摆上层层叠叠套着好几层黑纱,每一层疏密有致,共同组成朦胧的蔷薇花图案,花芯处镶着拇指盖大小的珍珠。
柯琳看看裙子,看看丹妮斯,再看看裙子。
“哦。”丹妮斯才反应过来,柯琳不可能当着她的面换衣服,她只好退到门口等着。漫长的等待当然很无聊,幸好丹妮斯随身带了本书上来,《矗立四个纪元的智慧之国——关于肯特亚你必须知道的历史》,刚看完枭蛇纪元起始时间的争议问题,男仆便出来通知她柯琳换好了。
巨大的裙摆被鱼骨撑支起,衬得柯琳越发骄小了,牠还重新做了搭配的发型,在男仆的簇拥下满含期待地看着丹妮斯。
丹妮斯直接上前拉扯柯琳的裙子,得到了柯琳毫无力气可言的两拳。
这裙子太大了,穿在柯琳身上很松快,丹妮斯可没忘了最初的打算——她要为柯琳选出一件最不舒服的裙子。
看丹妮斯的脸色,就知道她不喜欢这件,柯琳感觉很挫败,裙子是好看的,难道是牠不好看么?
“我亲自给你找。”丹妮斯一头扎进裙海之中。上辈子她有着非常丰富的挑选不舒适衣物的经验...现在想想依然觉得很可悲...没想到这种经验居然还能用得上。
丹妮斯翻来翻去,终于相中一件粉白色正腰长裙,裙摆留布不多,撑不了太大,想显腰细只能将腰部收得一紧再紧,上衣部分是对称荷叶花边,中间缝着一竖排硬纱花朵,为了保持完美的形状,还编进去铁丝用以支撑,这样重的花饰必然要牢牢缝住,细密针脚隐藏在薄薄的内衬中,刚摸上去没什么。但只要穿久了,一定会磨得皮肤起砂。
“柯琳,就这件。”丹妮斯从裙海中钻出,将粉白裙高高举起。
“唔...好。”其实柯琳一直觉得自己不适合粉色。但丹妮斯好像很喜欢,她刚才认认真真地对这条裙子摩挲了许久,之前的项链也是粉宝石的。
【“哦,那条项链...丹妮斯还会把它给我吗?可恶,都怪我瞎闹!”】
丹妮斯退了出去,从枭蛇纪元重新读起,看到圣克里斯蒂娜女士失踪,后人对此众说纷纭。最主流的说法来自神殿——母神亲自接走了圣克里斯蒂娜女士。
“少妵,小哥请您进去。”男仆出来邀请。
这套裙子很可爱,搭配的发型改成了双马尾,厚实浓密的卷发遮盖住肩胛,随柯琳的动作闪出一点白皙的肤色,白色的颈环几乎跟皮肤融为一体,乍看上去像什么都没戴似的。柯琳站资很紧绷,腰线被紧紧勒出,和喉咙处毫无弹力的蕾丝颈环一起,令牠气若游丝。
“柯琳,你看上去美极了。”丹妮斯看着牠微笑,“我很喜欢这样弱柳扶风的小哥。”又转身对男仆们说:“你们先出去。”
待众人离去,丹妮斯扶着柯琳面对镜子。在牠无比期待的眼神中,拿出那个天鹅绒盒子,取出银制镶粉蓝宝石的项链——这是丹妮斯第一次把它从盒里拿出来,原来它那么短,但圈住柯琳纤细的脖子绰绰有余。丹妮斯亲手将它戴在柯琳脖颈上。
柯琳心脏狂跳的鼓点声甚至压过了窗外的鸟鸣,牠觉得自己口舌发干,头脑发懵。丹妮斯的手一只搭在牠肩膀,一只扶着牠的腰,牠觉得浑身上下只有这两块地方还有知觉。
“柯琳,你喜欢吗?明天会穿着这件裙子吗?”丹妮斯问牠。
“会的,会的...”【“我什么都听你的。”】柯琳心中充盈着满满的幸福。
今天熬夜写作业。这是丹妮斯此时唯一的想法。
第13章 豪克府的舞会3
丹妮斯以小主人的身份候在公馆门口迎宾。从十六点开始,站了将近两个小时,提前背好的宾客画像及对应名字派上用场,丹妮斯尽可能让一切礼节到位。
来了多少客人?丹妮斯早就记不清了,失势的豪克家依然门庭若市,连神殿都派了位神侍过来。仆人们早在一周前就着手准备,到今日依然忙得脚不沾地,天色微昏,烛台和魔法灯被提前点亮,照映着金盘银盏和各家男眷所佩珠宝的光芒。
宾客如云,宴会厅已经热闹起来。红裙翠袖之间,小柯琳正眼巴巴地等丹妮斯过去找牠。
丹妮斯也在眼巴巴地等另一个人。
格雷戈过来跟大管家利亚姆耳语几句,转过头对丹妮斯道:“嘿,丹妮斯,过来吧,利亚姆会顾好这边的。”
丹妮斯在心底轻叹口气,只是一次舞会而已,没必要寄托太多希望于此。丹妮斯边走边注意着各位宾客,这里谈话声与心声都太多太杂了,稍不留神就可能让重要的信息溜走。
格雷戈热切地将她介绍给一位又一位贵族、富商、学者,丹妮斯默默记下格雷戈心里对她们的真实态度,以及宾客们对豪克家的友善程度。
“格雷戈!我的好姊妹!”有位衣着低调的女人快步走近,其实只要离得近,便能看见她衣服上极细金线绣成的暗纹。
格雷戈也做出高兴的样子,张开双臂,同那个女人拥抱,“妮蔻!我们多少年没见了。”
丹妮斯趁她们虚伪地寒暄时,细细打量这位妮蔻-斯通:她亚麻色的中长发随意扎成辫子,浅灰色的瞳孔搭配长而上挑的眼型,显得非常迷人。皮肤天然地苍白,但看得出常受风吹日晒,比较粗糙,脸上分布适当的几道细纹是她饱含阅历的证明,眼角和鼻侧的皱纹使她原本寡淡的五官看起来更和蔼了些。嘴角始终噙着笑,整个人散发着股温文尔雅的气质。
妮蔻仿佛对丹妮斯不感兴趣,只想拉着格雷戈长谈。尽管格雷戈并不怎么喜欢她,但面对这样一位谦逊有礼的好人,很难找到理由拂了她的面子。
【“该死,妮蔻又开始了。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她就又说到本的身上。”】
【“不知道本这些年怎么样...要如何自然地转移话题问起她弟弟呢?”】
原来如此,这两个人互不喜欢又表面亲热的原因,是妮蔻-斯通看上了豪克的血脉,但格雷戈不同意。根据心声推断,妮蔻应该在很多年前就想把本借走了,居然还没放弃。
丹妮斯又将妮蔻上上下下看了一遍,这家伙明明看起来是那种心机深沉、绵里藏刀,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干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大事的人,怎么非得追着一只猪啃?
此世男子最重贞洁,最守礼的做法是一生只给一个女人做配子,部分特殊情况下,可能会被母姐前后许给两个不同的女人,这在贵族圈子里已经属于「会讲牠闲话但勉强能接受」的极限了。听说平民家庭里有时会出现把男儿借给三个人的情况,大多是因为男儿质量足够优秀,有女人愿意为牠花钱,母姐见钱眼开,不顾男儿清白。这种情况下,男方后半辈子算是完了,会被戳脊梁骨到死,「贱男」、「便宜货」都算其中好听的。比三次还多的就没有了,哪怕贱男自己想卖,女人还伭脏呢。
以上内容是学校里正经当门课教的,意图让女孩们明白,为自己及后代的健康负责是多么重要,很多疾病通过被用太多次的男人传播,老师们得告诫女孩,不要被夭艳贱男迷惑了。
从妮蔻和格雷戈的内心交战中不难看出,当年妮蔻为了配子疯狂讨好格雷戈时,豪克家两个男儿都已经被许给别家了,阿朵尼斯还留在了夫主家。格雷戈差点就答应把本再许出去一次。但本冰清玉洁,坚决不同意另侍她人,谁敢提就闹自杀,闹得豪克家鸡飞狗跳,格雷戈不得不严词拒绝妮蔻,自此二人的关系变得表面友好,实际很僵。
这位痴情的女士此时比多年前还急。因为本已经二十八岁了,再过两年牠就要净身了。丹妮斯感觉妮蔻快要顶着那张彬彬有礼的脸,直接对格雷戈吼出:“你就不能把弟弟借我两年吗?”她当然不会真的这么做。
漫长的虚与委蛇,丹妮斯已经旁听腻了,跟格雷戈打了个招呼,便告辞去找更有意思的东西。
很快,丹妮斯锁定了一位身穿黑色红纹法袍的人——按理说参加舞会不该穿制服,可能她格外看重自己的身份,或想更明显地展示「法环欢迎豪克」。进入法环深造是丹妮斯的目标之一,跟进神殿差不多,都是要十五岁以上,且通过相关考试。
听说神殿还能靠走后门进去,法环可完全没后门可走。作为国之重器,法环是直接由国王本人把控的,再有权势的人家还能高得过国王吗?是以年方十二岁的丹妮斯只能按部就班地先进学校,等着三年后的考试。她对法环的好奇和向往没有一刻减少,可惜法师们大多深居简出,平时根本遇不到。如今终于见着了一位,丹妮斯觉得自己必须得上前跟她搭话才行。
偏偏这会儿,时钟指向十九点整,音乐声既准时又不适时地响起。丹妮斯本打算无视柯琳催促的示意。但那位法师很开心地邀请男士跳舞去了,丹妮斯不好去打扰她,只能先跟柯琳跳完舞再说。
希索男士的指导颇具成效,柯琳舞步优美多了。丹妮斯和牠都遗传到了豪克家特有的美貌,很快便吸引到了几乎所有人的目光,口中的和心中的溢美之词围绕在丹妮斯身边,她在女人欣赏的夸赞及男人花痴的倾慕中随音乐旋转,柯琳纤细的腰肢像是她装点舞台的道具。
一曲终了,柯琳累得快翻白眼了,毕竟牠连气都喘不匀,丹妮斯十分贴心地将牠甩给男仆照顾,自己端了杯果汁四处寻找穿法袍的人。
怎么这会儿功夫人就没了呢?丹妮斯左顾右盼,还得时不时应付一下主动找她献殷勤的各家小哥...哎?刚才跟法师跳舞的小哥也没了。
丹妮斯深感无语。
被丹妮斯吸引的小哥们像蝴蝶一样扑来,在通往花园的道路上设下了层层阻碍,丹妮斯引以为傲的灵敏身法在这完全失效。毕竟不能像放倒女人那样放倒这帮骄弱的男孩。好消息是,柯琳缓过来了,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拿出以一敌百的架势,为丹妮斯争取出一条通路。
夜幕已深,花园内虽也奢侈地安上了魔法灯,零星的幽光远不足以照亮整个大花园,靠着敏锐感知,丹妮斯很快找到了法师的位置。而后靠着读心术明白了自己绝不应该这时候去找她。
那位小哥门第不高,姐姐是个捐的女爵,像这种高不成低不就的家庭,最爱跟上位者攀亲,法师虽无爵位,但地位比一般贵族还高些。
【“要是能成为法师女儿的姑母,我也不算亏。”】实际上牠姐姐正躲在不远的树丛里,边喝着葡萄酒边看自己弟弟被法师调戏。
这个没正形的法师只想逗弄年轻男孩玩玩,根本没打算借用配子。丹妮斯在心中吐槽。法环法师成百上千,她还是等以后遇上更靠谱些的吧。
“少妵,您在这。”有个男仆一路小跑过来找她,“公爵府来人了,她们的少妵正在四处找您。”
芙立夏?太好了!丹妮斯将果汁交给男仆,三步并做两步返回正厅。首先注意到的是一位气质高贵、笑容随和的中年人,金丝般的头发与晴空般的蓝眼睛引人瞩目,她正被众人团团簇拥着,所有人对她都很尊敬与殷勤,这标志性的外表和格外突出的地位,看来正是国王的堂妹,姬玛-诺博公爵本人。
丹妮斯没想到她会来,如果能直接读姬玛公爵的心声,就没必要对芙立夏旁敲侧击了。丹妮斯很想挤上前去,但人堆拥挤,大家都在跟姬玛公爵说着毫无意义的奉承话,丹妮斯实在找不到机会与她沟通。这时,一只宽阔有力的手掌抓住了丹妮斯胳膊,“过来。”没等丹妮斯反应,就已经被那人拽走了。
这么大的力气,丹妮斯定睛一看,果然是她。
“芙立夏。”丹妮斯上前给芙立夏一个拥抱,“还以为你翻墙不顺利呢。”
“哈哈,确实不顺利。被管家抓回去后,母亲就同意带我一起来了。”芙立夏没穿礼服,身上是普通的宽领白衬衫,褐色裤脚紧紧扎在长靴里,朴素得不能再朴素了,不认识的人见了,根本不会认为这是公爵的继承人。
见丹妮斯眼神总往姬玛公爵那瞟,芙立夏一胳膊将她捞到怀里,“别想着那些浪费时间的礼节了,看在我的份上...”芙立夏压低声音,“今晚咱们别理那帮虚伪的家伙了。”
丹妮斯忍不住偷乐。身为王亲,称呼自己母亲为「虚伪的家伙」,让人听去的话,一定会被狠狠教训一顿吧。
【“这就是丹妮斯...真的跟尔莎完全不像啊...”】
丹妮斯猛地回头,正对上姬玛打量的目光。见她突然回望,姬玛公爵淡然一笑。
音乐响起,第二支舞要开始了。丹妮斯拉住芙立夏,“嘿,你要不要邀请我弟弟跳支舞。”芙立夏顺着丹妮斯的目光看向身着粉白花裙子的漂亮男孩,从头到脚精心装扮的可爱模样,比前天远远看着更招人喜欢。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了。”尽管心里很愿意,芙立夏还是做出一副勉为其难的傲慢样。
见芙立夏去邀请柯琳,柯琳也顺从地将小手放到那只宽阔的掌心里,丹妮斯再次转头去找姬玛公爵。幸好公爵大人没像某法师那般,将精力花在亲近男士上。丹妮斯绕过整个舞池,向公爵走去,对方早早地发现了她靠近的意图,微笑着静候她的到来。
是你害死了尔莎吗?是你暗杀了丹妮斯吗?她很想直接摇晃着公爵的肩膀这样问她。
“贵安,尊敬的公爵大人。”丹妮斯欠身行礼。
“平身吧,好孩子。”姬玛公爵不咸不淡地说,好像对她没什么兴趣似的。
只有丹妮斯知道,公爵大人的内心已经如绽放烟花般绚烂,她对能跟丹妮斯说上话感到十分欣喜,甚至欣慰,这些情感当然是源自于和尔莎的关系。
丹妮斯现在已知姬玛并未对尔莎抱有恶意,她也真的在为尔莎之死感到愧疚,可姬玛脑海里只有强烈的情绪,没有清晰的事件。丹妮斯试探着套话,希望以芙立夏为切入点,讲到母女情深之类的话题。
“很遗憾你失去了母亲,孩子,我不能想象那是什么感受。”
丹妮斯终于成功引导姬玛说起关于母亲的话题,她顺势而言:“确实很痛苦,需要花费很长时间,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你没有妈妈」,期望着在某一遍的重复中,真正接受这个现实。”
期间会不停地流泪,不停地质问并痛恨一切,而当你自认为已然全部放下时。在某个毫不相干的瞬间,回忆中的痛苦会再次席卷而来,提醒你问题从未被解决,它只是被坚强的你掩盖起来了。
比如现在,丹妮斯被这个话题勾起了真情实感,她有点想哭,又为有这种想法而嘲笑自己。
“不管怎么说,痛苦总会过去的,未来更加重要。”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丹妮斯深吸一口气,将情绪尽数咽回,啜饮手里的饮料掩饰尴尬。
有时候,相比于演技卓越的假话,半真半假的内容,外加移花接木式的情绪表达,能更容易地骗过别人。没有读心术的人依然能与真实的情感共情,姬玛面上不显,但内心难过得无以复加。
【“如果不是我卑劣地背叛了尔莎,她和这个孩子...不,没有如果。”】
丹妮斯聚精会神地读着她的心声。
【“就算母神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也还是会这么做的。”】
“丹妮斯。”姬玛公爵斟酌着词句,“格雷戈是位正直的好人,大家都相信她会好好对你的。但,我是说如果,你希望有别的什么人帮你忙,可以随时来找我。”她还为这样的善意找了个借口,“因为你是芙立夏唯一的朋友,我也会将你当成朋友。”
“谢谢您,公爵大人。”丹妮斯直直地盯着她。
“不客气,丹妮斯。你不介意的话,私下里可以叫我姬玛阿姨。”
第14章 豪克府的舞会4
信息还远远不够,但至少确定了正确的方向。姬玛知道真相,可她内心刻意地回避那段经历,丹妮斯恐怕要花上一些时间来让她敞开心扉。
“丹...母亲。”乐呵呵的芙立夏见到丹妮斯面前的人,立马变得严肃,恭敬地冲姬玛公爵鞠了个躬,小心翼翼地问:“您二位在聊天?”
“是的,公爵大人十分和善。跟您聊天真是我的荣幸。”丹妮斯出言安抚芙立夏,还不忘了拍公爵马屁。
“你交了个很好的朋友。”姬玛对芙立夏说,又对丹妮斯言道:“有劳你看顾芙立夏。”
【“我还比丹妮斯大一岁呢,怎么是她看顾我?”】芙立夏偷偷撇嘴。
“哪里,您过誉了。是芙立夏大姐看顾我才对。”丹妮斯从善如流。
待姬玛公爵放她们离去,芙立夏才放松下来,“天啊,丹妮斯,你还好吧?我母亲是位很严格的人。”
或许她只对你严格。“我觉得公爵大人还是很好相处的。”丹妮斯说。
【“恐怕她只对你来说好相处。”】芙立夏不愿意继续关于母亲的话题,转而说起柯琳:“你弟弟刚才差点晕过去,牠是身体不好吗?”
“没什么,只是太弱了。”二人并着肩,边说边往后花园走。丹妮斯知道芙立夏心思单纯,跟她搞弯弯绕绕,不如直来直往,“芙立夏,你喜欢我弟弟吗?”
“咦?”芙立夏吓了一跳,脸微微发红。
丹妮斯假模假式地环顾四周,她早确定了周围没别人。“我弟弟再过四年就成年了,你还有五年才成年,喜欢就尽早预定,我给你留着。要是这五年间牠被许给别人,不就来不及了?”
在文明灯塔歌德兰德①,男孩十六算成年,女孩十八才算成年,别的国家这个年龄差会更大。因为男人青春短暂,过了三十就用不得了,女孩发育得慢些,一般要到二十岁左右,身体才能完全长成,过早生育会带来较大的损伤,母亲们绝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在她们女儿身上。
芙立夏当然也明白这个理,她非常认真地思考起来,无数信息从她心中钻到丹妮斯脑海里——丹妮斯从未预料到能通过区区柯琳勾出如此重要的情报。
“不行,我不能浪费你家...呃,你姑母家的血脉。”芙立夏略带遗憾地拒绝了丹妮斯,毕竟柯琳真的很漂亮。但她绝不会为了张漂亮脸蛋,就让好朋友吃亏。
丹妮斯将意外获得的情报刻在脑子里。“哈哈,都依你。这种事不就是商量着来嘛。”表面上像没事人一样,亲切地拍拍芙立夏肩膀,邀请她一块爬树去。
她刚刚得知了诺博王室的天赋魔法。
芙立夏迅速窜上棵银杏树,坐在粗壮的树枝上等丹妮斯。两个少年就这样爬到最顶端,惊扰了上面筑巢的布谷鸟,气得它不停叫嚷,和大厅传来的悠扬乐声掺杂到一起,形成特别的旋律。漫天繁星被人间灯火衬得暗淡,窗户如画框般映着觥筹交错、衣香鬓影的场景,那些别有它意的赞美、奉承、吹嘘和客套,此刻与两个少年相隔甚远,她们只是并肩坐在一起,说些诸如「腌橄榄配烤肉还是芝士」之类的,毫无意义的小事。
“丹妮斯,那天你能出现在我座位旁,真是太好了。”【“我真幸运能有你这样的朋友。”】
丹妮斯歪头去看芙立夏,她灿烂的金发随昏暗光线而暗淡,澄澈的蓝眼也如被黑夜蒙上了层雾气般。
她会成为将芙立夏拉入黑暗中的人吗?她不确定。
“嘿,芙立夏。”
“嗯?”芙立夏凝视她漆黑的眼眸。
“我真幸运能有你这样的朋友。”丹妮斯真挚地说。
第三支舞的音乐响起时,她俩被各自监护人的近侍抓了回去。
这是首快节奏的舞曲,柯琳自觉撑不住,推脱不跳,丹妮斯顺势拿柯琳做借口也不跳了。芙立夏倒是兴致勃勃地找了个容貌可爱的小哥一起进舞池,无视她衣服上被树蹭出的污迹的话,芙立夏堪称是英姿飒爽。
“我跟你朋友相处得很好哦!”柯琳自满地邀功。
“可惜,她不喜欢你。”丹妮斯凑近柯琳耳边,小声地说,满意地见柯琳快活的神情逐渐消失,“不过有我喜欢你就够了,我永远不会嘲笑你的舞步。”柯琳感激地看向她,丹妮斯随手给她的乖乖宠物顺了顺毛。
之后芙立夏被丹妮斯硬拉着跟在场的同龄人打了一圈招呼。“你简直跟我妈一样。”芙立夏抱怨道。
“因为芙立夏大姐太好了,我希望能有更多人意识到这点。”丹妮斯笑嘻嘻地说。
这下就能确保所有人都知道姬玛公爵的女儿和尔莎-威塔勒蒂的女儿走得很近了,丹妮斯想,姬玛「背叛」了尔莎,是将尔莎背叛给了什么人?那个人或那些人知道丹妮斯跟芙立夏亲近,会不会有所反应?
第四支舞开始了,是那种满场转圈圈、中途不时交换舞伴的快步华尔兹。芙立夏向丹妮斯伸出手,装模作样地玩笑道:“这位美丽的小哥,我能有幸请您跳支舞吗?”丹妮斯狠狠拍了芙立夏的手一巴掌,两只手顺势紧握在一起,芙立夏带着她欢蹦乱跳地进入舞池。
宴会上女多男少,还有不少小哥矜持得很,根本不跳舞,只坐在一旁当摆设,大部分的舞搭子都是女士和女士,她们欢笑、旋转、跳跃,跟随着轻快的音乐节拍,和一个又一个的姊妹牵手、拥抱,将旺盛的生命力尽情舒展。丹妮斯和芙立夏从一开始的相拥而立,到彼此分开,两人朝着相反的方向舞动,乐此不疲地交换着舞伴,她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但舞池是圆的,另一轮激情澎湃的音乐节拍过后,她们又回到了彼此身边。
“哈哈,丹妮斯!”芙立夏的笑容如同烈火般炽热,她再一次地紧紧握住丹妮斯的手。
月上梢头,最活跃的舞会爱好者这会儿都感到了疲惫,醺人的酒气、男士的香水味、盘盏中花果甜香,混合着夜风送来的草木青气,此时宛若上等的安眠香薰,宴会厅不再嘈杂,人们同各自的朋友两三结伴,亲昵地低语,拟定下次一起玩乐的时间。丹妮斯也在与她的朋友芙立夏窃窃私语,两人不时发出阵默契地笑声。
“那就这么说定了。”芙立夏刚完成了之后好几个周末的规划,丹妮斯接受了她的全部邀请。芙立夏这才略带紧张地转头看向母亲所在的位置,姬玛公爵果然在用眼神示意她,不知看了多久。
“我得走了。”芙立夏恋恋不舍地说,“今晚过得很开心,丹妮斯。”
“我也是。”大部分时间是,“今晚咱们一定能做个好梦。”她估计自己的梦里一定会出现尔莎、姬玛、芙立夏和真正的丹妮斯。
姬玛公爵领着芙立夏在众人此起彼伏的客套声中离开了,最尊贵的人一走,其余客人也纷纷请辞,丹妮斯和格雷戈站在门口两侧为客人们送别。
【“如果本不行的话...柯琳-豪克是不是再过三四年就成年了?”】这个念头从众多宾客的背影中传来。
客人们的身影越来越远,超出了丹妮斯的感知范畴。
既然提起了二姑舅,很可能就是那位妮蔻-斯通。得不到本就想对柯琳下手?她就那么欣赏豪克的血脉吗?
大厅里终于只剩下豪克家的人和丹妮斯,格雷戈长松了口气,柯琳已经要站着睡着了,仆从们仍不得闲,开始收拾满屋的杯盘狼藉。
唯有丹妮斯满怀心事,在答应格雷戈「早点休息」后,回三楼书房翻出笔和日记本。她很喜欢通过写下来的方式理清思路,万幸她会一门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文字。
“还不睡吗,少妵?”娥妮在外面轻轻敲门。
“进来吧,娥妮,我有话问你。”
娥妮轻手轻脚地进来,坐到丹妮斯对面。
“我们是很好的朋友,对吗,娥妮?”
“当然了。”
“假设一下,我做了什么事情,会让你恨我呢?”
“您做什么我都不会恨您啊。”娥妮在说实话。
“这不算是答案,好好想想,娥妮。有什么是我一旦做出来,就会立刻毁掉咱们之间的友谊的?”
娥妮思索起来,半晌,犹犹豫豫地说:“自杀。”她接着解释道:“如果您害死我深爱之人,我一定会恨您的,但您就是我爱的人。假若您伤害自己,我会愤怒到发疯的...唔,不过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吧。”
丹妮斯没有心情为娥妮真诚的表白感动,她继续追问:“真的会很恨我吗?没有一点原谅的可能性吗?”
娥妮警惕了起来,“您怎么了?”她快速地回忆并分析最近发生的事,都是快活的好事,就连欺负人的芙立夏都化敌为友了,少妵为什么会想自杀呢?
知道娥妮误会了,丹妮斯赶忙解释:“别乱想,我好得很。只是对友谊存在疑问而已。”
“是么?”娥妮将信将疑,在她心中丹妮斯的确跟忧郁、自毁完全沾不上边。但她总担忧尔莎故去的打击,对丹妮斯来说比想象中的更大,“您身边有很多关心您的人,您有我——如果发生任何事情,请随时找我,好吗?”【“我愿意为您付出一切。”】
“我知道,娥妮。真的没事。”丹妮斯托腮道,“所以无论对谁来说,「伤害深爱的人」都是一件绝无原谅可能的事情。”
“或许吧,我是这样认为的。”
“如果有正当理由呢?”
娥妮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她讲不出什么大道理,只能从自身角度出发,“如果是我的话...假设您因故意杀人被判死刑,从法律角度看很正当。但我还是会追杀判决您的人,直到天涯海角。”
这样的回答令丹妮斯呆呆愣住,过了好一会儿,她摇摇脑袋,将不相干的思绪扔掉。“好了,谢谢你的回答,娥妮。”
“我的回答帮助到您了吗?”
“很有帮助。”丹妮斯说。
她今晚一定会做一整晚噩梦的。
第15章 生日1
日常生活乏善可陈,丹妮斯像几乎每个少年一样,上学、玩乐、社交、休息。她是个受欢迎的孩子,尤其在和芙立夏建立良好关系后,直接为其她学生减轻了潜在危险,加上所有课程都表现良好,在老师心中的评价也节节高升。
日子一天天过去,学校围墙下连片的丁香树丛繁花若锦,浓香袭人,跟高树之上白虋粉可爱的桃花、清新淡雅的杏花交相辉映,待桃杏花瓣铺落满地,重归大地母亲的怀抱中,绿叶接替它们,为树下或奔跑或休憩的少年提供阴凉。
太阳一日比一日和暖,孩子们身上的衣衫一日薄似一日,剑术课、弓术课上挥洒的汗水被阳光照得五彩斑斓。被自然毫无保留地滋养着的少年们,比花草树木生长得更快,丹妮斯惊喜地发现自己后来者居上,变得跟芙立夏一样高,大有追赶上娥妮的架势。
娥妮、拉嘉、芙立夏,还有其她同学和伙伴,最近都在用同太阳一般和煦的眼神偷看丹妮斯,待她发现时又扭过头去。如果她真的是十二三岁的小孩子,大概会觉得困惑。但内里的灵魂已经快三十了,看一帮小孩自认为隐秘地准备惊喜,真的非常非常可爱。
丹妮斯的生日要到了。
龙焰415年5月5日,一个神奇的、伟大的生命降临在这个世界上。「5」是受人喜爱的数字,手指有五个,工作日有五天,母神在星期五创造了人类,丹妮斯在5月5日出生,在欢笑、祝福、欣慰与满足当中迎接自己全新的一生,而后每年的这一天,都有人为了丹妮斯的降生而欢呼雀跃、大肆庆祝。
不光是学校,豪克家也提早陷入了喜庆的氛围,人人都在关注着丹妮斯,为她而忙碌着。读心术只有这点不好,她无法感受到惊喜,每个人要送的礼物她早已清清楚楚。但像这样被爱意包围的幸福感足以弥补一切。
丹妮斯同大伙一样数着日子,终于等到四月调皮的尾巴溜走,五月初一的早上,豪克全家,甚至包括本和柯琳,都来到一楼餐厅,在轻松的闲聊中享用完早餐,格雷戈微笑着开口——
“丹妮斯,我们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要提前跟你说——亲爱的,你知道你的生日快到了。我们想了各种各样的庆祝方式,但哪种最好得由你来决定...”
话音未落,柯琳着急地插嘴:“5号那天,你还要去上课吗?是跟朋友一块出去玩,还是请大家来家里?还是...”牠充满期待地用水汪汪的眼睛注视着丹妮斯,“还是就咱们家人一块?”牠想听到什么答案昭然若揭。
“白天我想照常上课,晚上可能会跟朋友们出去玩。”丹妮斯连忙补充道,“家里的庆祝可以等8号柯琳的生日一起,像去年一样。”
柯琳有些失望。本一如既往地表示欣赏:“我们的丹妮斯是个聪明又勤奋的好孩子,好好学习,未来的法环大法师肯定没跑了!”其实丹妮斯选择其它方案,牠也会换套说辞吹捧。
“很好,孩子。5号你随意就是,8号按柯琳的想法,只要咱们四个一块过。如果你还想举办场大宴会,可以安排在下周周末。”格雷戈说。
丹妮斯只需要跟朋友在一块就足够了。“只是十三岁的生日,不需要大宴会。”她听到身后仆侍们心底纷纷感激少妵没给她们增添工作量。
知道少妵不在家里过生日,豪克府的下人们便提前送上礼物:大管家利亚姆代表全体侍从送上一张制作精良的紫杉木长弓,配上一大捆桦木为杆、精钢为镞的箭;仆役长奎妮代表她及全体男仆送上一套根据丹妮斯长高的个头重新制作的鞣制皮甲,贴身男仆大小猫还亲手做了双鹿皮靴给丹妮斯——鹿皮是牠俩合资买的;娥妮和拉嘉早在一月前就到铁匠铺预定了要送给丹妮斯的长剑。虽说她俩本打算五号和朋友们一起送,但拉嘉担忧到时候会有很多人给少妵送武器,其中不乏有钱人家的重礼,她们的剑就显得没什么意思了,于是也趁这会儿提前送出。
不少小男仆也想单独送丹妮斯礼物。但牠们工钱本就不多,还要将大部分寄回家里交给母姐,准备的礼物均是自己做的小物件,丹妮斯懒得去看,一律交给大小猫处理。而后在牠俩的心声中得知牠们将那些饱含心意的物品全偷着扔了。
除了下人,格雷戈也选择提前送出礼物,因为她的礼物十分简单直接——满满一匣金币。知道丹妮斯得请客,不如提前给她,让她大胆对朋友们慷慨解囊。
围绕着丹妮斯的一切都是快乐且充满希望的。直至3号傍晚,丹妮斯放学回家,惊讶地看到格雷戈居然站在门口等她。
“姑姑...”丹妮斯在格雷戈的心声里读到了不得了的事情。
“你回来了,丹妮斯。今天过得怎么样?”格雷戈压制着担忧的心绪,故作轻松地跟丹妮斯闲聊,“愿不愿意跟我到二楼书房说说话?”
“当然了,我很愿意。”丹妮斯也紧张起来。
格雷戈的书房更宽阔,藏书更多,平日的丹妮斯一定会伫立在书架前走不动路,借走好多本自己书房没有的书。但今日,她跟格雷戈并肩坐在沙发上,气氛凝重而严肃。
“最近过得怎么样?”格雷戈又问了一次。丹妮斯知道这是在问她「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
“和平常一样。”丹妮斯回答。
格雷戈并没有因这样的回答而放松,她沉思片刻,缓慢地告诉丹妮斯:“今天王宫派人来了。”她顿了顿,见丹妮斯没什么反应,继续说道:“大王子邀你明天进宫一叙。”
丹妮斯对王室的了解几乎都来自从芙立夏那套的话。芙立夏眼里的大王子是位温和沉稳的人,早年间因生第一个女儿伤了身,身体一直病恹恹的,那位长女因为得来不易而备受关爱,养成了骄纵的性子——芙立夏当初就是因为跟她打架才被贵族学校开除的。
丹妮斯恰当地表明了疑惑。格雷戈安抚道:“大王子说是希望当面祝你生日快乐。她是位随和的人,不用紧张。”
尽管陛下的三位女儿目前全都没实权。但想来她们不会闲到这种地步,关怀每一位王城的少年。丹妮斯知道自己的特别之处,却不知这位大王子是冲着「豪克家养女」、「威塔勒蒂遗孤」、「芙立夏-诺博密友」这三个身份中的哪一个,又或是三者皆有。
“你是第一次进宫,今晚会有位嬷嬷来指导你礼仪。”格雷戈说,“学校那边会为你请假的。”格雷戈似有万语千言要嘱咐丹妮斯,最终只凝成一句,“放轻松就好。”【“我这么配合,陛下应该没有撕破脸的理由。”】
陛下确实没有威胁的意思,这从礼仪嬷嬷的态度上便能轻易地推断出,她完全没有任何趾高气昂的架势。反而极尽谦恭地对待格雷戈和丹妮斯,格雷戈和丹妮斯只得以更加恭敬地态度客气回去。嬷嬷三推四让地同意在豪克府留宿,万幸,格雷戈让她住在二楼,容丹妮斯回三楼安心休息。这一晚在三人你来我往的客套拉扯中,疲惫地结束。
第二天早上,所有仆人都比往常早起不少时间,战战兢兢地服侍宫里来的使者——仆役长奎妮除外,因为她本来就是宫里派出的,还跟嬷嬷是老相识。尽管她们二人面上完全不像认识的样子,但这种事瞒不过丹妮斯。
吃过格外丰盛的早饭,嬷嬷带丹妮斯及近侍娥妮登上早就备好的马车,启程赶往王宫北门。娥妮在外骑马,留丹妮斯跟嬷嬷大眼瞪小眼,嬷嬷贴心地没有继续客套不止,而是让丹妮斯趁这会儿睡个回笼觉,可丹妮斯哪睡得着。
王宫外是一圈人工河渠,吊桥处有兵营把守。嬷嬷先下车对兵士出示证件,她们才放马车上桥。
到了这里,丹妮斯终于感到了一丝紧张,不同于阿芙伦斯城的奢靡富贵,王宫意外地选择了古朴庄严的建筑风格,连满院绿树繁花都修剪得规规矩矩,没有一枝一叶逃出为它设定的范围。丹妮斯等人是从王宫的后门进入,向前走不远便是王庭花园。据说这里栽种的植物品种之多,可以保证一年四季繁花若锦。现在正是玫瑰、月季盛放之时,石英砖小路两旁五彩斑斓,丹妮斯忍不住抬头观景,姹紫嫣红之间有棵硕大的洁白栀子花树,白花特有的香味清冽醉人,在诸多纷乱的植物香气中依然清晰可辨。
嬷嬷领着丹妮斯往栀子树的方向走。在层层枝叶的掩映下,是座通体由白玉大理石雕砌的凉亭,当中有位中年妇人,背对着丹妮斯的方向,半躺在藤编摇椅上,看面前侍从逗弄金丝鸟笼中的红喉歌鸲,在她前方相隔一片杜鹃花丛的空地上,好几个孩子正在玩闹,笑闹声将歌鸲宛转啼鸣全然压过,妇人浑然不觉,依然饶有兴味地欣赏小鸟在笼中无可施为地蹦跶。
“殿下,威塔勒蒂女士请见。”嬷嬷鞠着躬,恭敬地说。
大王子闻声转过头来,一见丹妮斯立刻笑着起身相迎,“哦,丹妮斯,你可来了。快过来,好孩子——”她冲丹妮斯招手,“到我身边来。”
丹妮斯依言行事,边走边观察着大王子——她果然如传闻中的那样,身体不太好的样子。个子虽高,但比常人消瘦,双颊微微凹陷,本就不佳的气色被身边洁白的花朵和建筑衬得愈发灰败,她还穿着白棉布制的、非常宽松的长裙。除却灿烂的金发,几乎和背景融为一体。
这里的女人通常不穿裙子,但也有部分特殊情况,比如怀孕,宽大的裙摆会比裤子穿着更舒服。
丹妮斯停在大王子手边,微微弯身行礼,“参见殿下。”
“平身吧。招人喜欢的孩子,不用跟我客气。”大王子亲昵地上前拉起丹妮斯的手,“忘掉那些繁琐的规矩吧,叫我艾尔玛阿姨就行,别不好意思——”她挥手掠过玩闹的孩子们,“大家都这么叫我。”
丹妮斯看看那群吵闹的孩子,又看看金笼子里的歌鸲,心下了然。“艾尔玛阿姨。”她按大王子的心意称呼道。
“我真喜欢孩子!尤其是像你这样的,强壮又伶俐——坐,丹妮斯,坐在这。”艾尔玛拍了拍身边放着绣垫的石凳,待丹妮斯坐下,她继续道:“母神保佑,我自己生了两个女儿,很快就要有第三个了。”她慈爱地抚摸自己的肚子,“还有你们愿意在宫中陪伴我。”
没容丹妮斯说话,艾尔玛接着为她介绍起了那些小孩:“这是财政大臣家的次子,那是驻外使臣的小女儿,哦,还有海军总督的独女——她看起来真英武,是不是?”艾尔玛一一说明女孩们的来历,最后指向在场为数不多的男孩,“至于那些可爱的男士,我最疼牠们了,因为牠们都是...”说到这,艾尔玛压低声音,好像她真的会在乎有没有伤到孩子们的心似的,“都是家里没有姐妹的,可怜见儿的,以后能倚仗谁呢?哦,那是耶胡迪-德拉戈斯莱,我觉得牠最漂亮。”
有女儿的大臣送女儿来,没女儿的大臣连男儿也得交出去——交给宫廷做质子,唯有这样,那位贪权又多疑的国王才会安心些。
丹妮斯静候着大王子的正题。
“你似乎很寡言呀,丹妮斯,跟我听说的不一样。”艾尔玛像开玩笑一般地说,“还在紧张吗?”
“没有,艾尔玛阿姨。这里的环境令人放松。”繁花、小鸟、玩耍的孩子,确实美得像幅画一样。
“很高兴你喜欢它。”艾尔玛笑的时候眼睛会像月牙般弯起,碧蓝瞳仁闪着清亮的光,“或许你这般大的孩子跟我这种上了年纪的人没什么话题,不如去和那些孩子一块玩吧,你会爱上这里,都不想寄居在姑母家了。”
正常孩子面对这种问题时会说什么?「不我不想留在王宫当质子」、「我在姑母家住得很好」,或者「好吧我会乖乖留下只要你放过我姑母」。
但丹妮斯不是正常孩子,她知道自己会不会被扣留在王宫一事,并不取决于艾尔玛,而是取决于格雷戈。
格雷戈被赋闲后,东域军的将领一直空缺着,敌国还在虎视眈眈,这事耽搁不得,偏生国王陛下每个人都疑——这家站大王子、这家支持二王子、这家是豪克麾下旧部...竟将如此重要的事一拖再拖。国王哪个都不信任,换个角度看,就是大家都站在同一水平线上,王子们当然希望上位的是自己人,这时格雷戈的态度就很重要了。
东域被豪克家领导多年,格雷戈若肯为新首将背书,将会使其更轻易地被东域军接纳,相对应的风险,就是国王陛下会更猜忌这位被格雷戈支持的人,从而反其道行之,任命另一人上位。王子及各位大人都在试探着其中的「度」。
或许格雷戈献上质子,进一步表示归顺,会让国王不那么介意她偏向某一方势力,而质子们都交由大王子照顾,让大王子拉拢到格雷戈的可能性增大。
当然,格雷戈也完全可以保持中立,只要以远离一切政虋治虋局虋势为代价。
感知到大王子打算的丹妮斯略感失望,她还以为姬玛公爵背后的人终于按捺不住了,结果只是格雷戈那边的政治争斗。
她淡定地选择不顺着大王子的引导走,而是转宾为主,开始将话题往自己感兴趣的方向引导:“恕我直言,艾尔玛阿姨,无论是王宫还是姑母家,对孩子来说都远不如亲母身边。”
似是没想到她会这样回答,艾尔玛稍稍一愣,下意识地抚摸腹部,随即满怀悲怜地道:“是啊,很遗憾你失去了母亲。我记得她叫...”
“尔莎。尔莎-威塔勒蒂。”丹妮斯提示道。
果然艾尔玛顺着这个名字开始回忆,【“原来那个人叫尔莎。真可惜她失败了,不然我们或许就能抓住那些罪人了。”】“是的,尔莎,我记得她。她是位值得尊敬的英雌。”
很好,信息又多了一些,尽管依然不明确。「罪人」是谁?哪里的监狱发生暴虋乱了吗?
“谢谢您。我每每想起母亲都会很难过...那支由她带领的小队,姑姑说她们全部阵亡了,真是惨烈啊。”丹妮斯继续引导。
【“是啊,无一生还。倒是给母王省事。”】“唉,可怜的孩子,真令人心疼,战争永远都不是好事。”【“但是有用。”】
国王。没错,格雷戈那边得来的情报,也是国王本人下达的调令,将尔莎从格雷戈手下调走,去处不明。看来正是国王出于某种目的隐藏了这场战役,除她之外的知情人还有她的堂妹姬玛公爵和长女艾尔玛。
丹妮斯还想继续问下去,但艾尔玛适时地开口:“快别说这些令人伤心的事了,咱们总得往前看,对吧?来——”她挥手唤来双手捧着匣子的侍从,“这是为我亲爱的丹妮斯准备的礼物,希望你喜欢。”
话说到这,丹妮斯无法再继续沉重的话题,只好恭敬地接过匣子,道了声谢,在艾尔玛热切地催促声中打开。
里面是一条龙晶挂坠。
魔法使用者们有时会用晶石当作媒介,提高魔法效力或施法便捷程度。各种晶石的性质不同,其中最完美、最强大也最珍稀的媒介便是龙晶。因为它严格意义上来说并非矿石,而是龙死后骨骼晶化形成的魔法材料,目前已知的产地只有两个:一是存在于吟游诗人唱诵的传说故事里的龙岛,二是曾有巨龙陨落的、科瑞斯特尔与歌德兰德之间的争议区。
事实上,正是因为有龙晶存在,争议区才会是争议区的。丹妮斯摸着如血肉般温润的晶石,东域人拼死拼活为的就是这个。
“非常感谢您,但这个礼物太珍贵了...”丹妮斯客气道。
“没有你珍贵,孩子。”令人意外地,艾尔玛这句话出自真心。
第16章 生日2
午后,看到丹妮斯被全须全尾地送回豪克府,格雷戈长长松了口气,随即姑姪俩进书房长谈。丹妮斯对大王子的拉拢意图并无保留,格雷戈皱眉听着,内心纠结不已。
最起码,丹妮斯知道格雷戈绝不会将自己送进宫去的。至于东域的事,格雷戈纵然想置身其中,却也不得不瞻前顾后。
“谢谢你,丹妮斯。请让我一个人待一会儿吧。”直到丹妮斯关门离开,格雷戈都没能做出决定。
门口,拉嘉和娥妮在关切地等着她。她们是如此在意面前这位少年,丹妮斯心想,莫要让沉重的阴谋影响女孩们的生活。
“少妵...”娥妮小心翼翼地开口。
“咱们去厨房找点东西吃吧。”丹妮斯故作轻松地说,“在王宫里根本没吃饱。”
“我去通知厨子给您做些能快速出锅的菜吧。”拉嘉说着就要走。丹妮斯拉住了她,神秘兮兮地说道:“那还有什么意思?”
她们像三个小贼一样,翻窗进厨房。丹妮斯用随处捡的铁丝鼓捣半天,终于捅开了奶酪储藏室的门,拉嘉大大方方地从正门进入,跟当值的仆人闲聊,娥妮趁其不注意,将挂在墙上的腌火腿取了下来,还顺手拿了罐蜜酒。
最后,三个人齐聚奶酪室,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剖开一轮奶酪,配着油汪汪的咸香火腿片吃,没有杯子,三个女孩直接对着罐口喝酒,将近一加仑的罐子在六只手中转来转去,甜甜的蜜酒直接导致了这场奶酪大劫案的失败结局——丹妮斯和娥妮都喝趴下了,唯一还算清醒的拉嘉谁都搬不动,只好出去喊人帮忙。
醒过来时已是半夜三更,丹妮斯只觉脑袋又晕又痛,眼前冒着星星,隐约看见有个人站在床头,丹妮斯反手拔出枕下匕首,冲着人影就是一刀。一声急促的惊叫,有温热的液体溅在丹妮斯脸上,丹妮斯这才稍微清醒了一些,操控床头魔法灯亮起。那人已经瘫倒在地上,双眼圆瞪,两手紧紧捂着脖子,床脚下鹅黄大丽花纹样地毯被黑红色浸染,生命力正从那人微张着、失声的嘴中逸散。
在丹妮斯理智重归脑海时,她正半跪在帕伍林身侧,一手扶着牠逐渐垂向侧边的脑袋,一手紧紧攥在牠颈间,此前从未体感过的力量从她指尖流出,手中男孩涣散的瞳仁逐渐恢复神色,牠的喉头发出破风箱般的呼啦声。
“把手拿开!”丹妮斯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命令牠。帕伍林下意识地听令而行,颤抖着将护在颈间的双手撤下,让丹妮斯得以将她的手直接覆在伤口处。
那道刀口足足有半捺长,在帕伍林本就细瘦的脖子上更为可怖,丹妮斯很确定在牠将手撤去的一瞬,她看到了被切断的Y形软骨。受了这样的伤,帕伍林本该已经死了。但有股源自丹妮斯的神秘力量吊住了牠快速消散的生命力,为疗愈魔法争取出时间。
丹妮斯左手死死捂住刀伤,向右转身去够床头抽屉里的龙晶,万幸她有一双修长的胳膊。最强的魔法媒介握于手中,丹妮斯觉得体内那股陌生的能力顺从地被她掌控着,她熟稔地施展起疗愈魔法,感受那道宽而深的伤口在她手下逐渐愈合。
丹妮斯松了口气,疗愈魔法虽然在课堂上学过,但用作教具的都是兔子、青蛙之类的小动物,在人身上用是第一次,还是这么重的伤。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小时,总之丹妮斯觉得自己手都僵了,勉强地将左手从帕伍林颈间抬起,那道伤口已完全愈合,只留下道肉粉色的疤。
丹妮斯脱力地倚向床边,大口喘着粗气,这次魔力消耗太大了——她可是从母神怀里抢了条命出来。
此时她单腿搭在帕伍林身上,受惊过度的男孩终于找回了半分神智,开始躺在浸满血液的地毯上啜泣,被牠拼命压抑的哭声在万籁俱寂的深夜依然显得刺耳。
丹妮斯缓了一会,起身跨在帕伍林身上,将牠捂在脸上的手掰下,左手再次覆上牠的脖子,这次不是施展疗愈,而是用力收紧。若不是刚耗费了太多力气,丹妮斯都能将千辛万苦修复的甲状软骨再次掐断。帕伍林对此几乎没什么反应,牠只是不停流泪,水汪汪的大眼睛困惑地看着丹妮斯。
丹妮斯甩了牠一巴掌,清脆的声音在寂夜中炸响,“别哭了!”她伏身凑近帕伍林耳朵,“今天发生的事,不许跟任何人提起!任何人!哪怕一个字都不行!听见了没有?”帕伍林的小脸歪在一边,一动不动。
丹妮斯捏住牠的下巴,将牠扳回来,牠脸上的泪水更多了。“听到没有?”丹妮斯恶狠狠地重复了一次,又担心这样的威胁性不足,补充道:“不然我再给你一刀!”
帕伍林呐若蚊蝇,极轻地「嗯」了一声,还点了下头。丹妮斯终于放开了牠,扶着床沿爬上去,呈大字瘫在床上。
帕伍林挣扎着,缓慢地从地上爬起,牠很想回到壁橱里的小床上去。
“把地毯卷起来...塞在床下。把我脸擦干净。”丹妮斯不放心让牠销毁地毯,先藏起来,等她歇好了,亲自动手或找娥妮一起。
她不知道帕伍林听话了没有,因为她话音刚落便晕过去了。
这一觉直接睡到娥妮担忧不已,冲进屋把她叫醒。丹妮斯几乎是从昨天下午一直睡到今天八点,酒早醒了,但躺的太久也会头痛。告诉娥妮自己不舒服后,娥妮飞奔着去找医生。
普里扬卡医生开始只当是宿醉导致的头痛,进屋就被浓重的血腥味熏了一下,随着魔力探入,普里扬卡的表情严肃起来,她略带纠结地又诊察了一次。读着她心声的丹妮斯不由担忧露馅。
“您...”普里扬卡斟酌着措辞,“您方便跟我说说,昨夜发生了什么吗?”
“不方便。”丹妮斯冷声道。
“当然,当然...”普里扬卡立即放弃追问。看来某些时候作出主子的样来,还是挺有效的。
【“房间里的血腥味,魔力耗尽后的疲惫,还有贫血...要不要跟王庭汇报呢...”】普里扬卡心想。
丹妮斯心里咯噔一下。
【“...要不要汇报呢?豪克家少妵深更半夜偷用血魔法的事...”】
丹妮斯暗自松了口气。
血魔法在歌德兰德被列为「高危魔法」。但并没有完全禁止,只是使用者要提前向法环递交申请,说清原因、目的和施法程度,审批通过了即可大大方方地用。
当然,也有审批不通过的,无外乎「理由不充分」、「程度不合理」之类的原因。还有明知道不会被通过,而偷着用的情况,这属于犯罪行为。一旦被发现,当事人不但要接受法环的调查,还要被王庭关押一段时间——对于普通人算是挺大的麻烦,但对豪克家的养女不是。
面前的普里扬卡已经坚定地认为,是丹妮斯出于少年人独有的好奇心和破坏力,偷偷犯点不该犯的事,就为了体验打破禁忌的感觉——像她领着俩侍从偷自己家奶酪一样。
导致这一切的当然不是血魔法,丹妮斯庆幸还有这么个理由可供遮掩,由着普里扬卡自由发挥想象力。
普里扬卡解决了头痛,并承诺她会在中午前制作出恢复能量的药水,至于贫血,“也许您可以跟厨房要求吃几天红肉。”
她不打算跟王庭汇报这件事了,丹妮斯望着普里扬卡离去的背影,认真地读着她的心声。
“少妵,您...”娥妮欲言又止。
“娥妮,我需要你帮忙。”丹妮斯还得解决那条毯子。
娥妮从床底掏出那条潮湿的、乌黑的、充满铁锈味的毯子,上面的液体瞬间弄脏了她的衣袖,她震惊地看向丹妮斯。
“放心,不是我的血。所以,请确保解决干净,别让任何人发现。”
听到丹妮斯这样说,娥妮放心下来,【“不是少妵的血就好。”】她甚至没有多问,忠诚地去履行「解决干净」的命令。
丹妮斯起身下床,抻了个舒适的懒腰,差点因贫血再次晕过去。她扶着窗前的藤椅坐下,等眼前金星离开。
太阳已十分耀眼,昭示着夏天的到来,温暖的光芒令她放松下来,她仰头看向湛蓝的晴空,期冀上面有神明或魂灵回答她的疑问。
敬爱的尔莎,小丹妮斯最亲最近的妈妈。
请问您为何要隐瞒自己的天赋魔法,甚至是对您的亲生女儿?
她眯起眼睛去看太阳。
丹妮斯从尔莎那继承来的天赋魔法从来都不是「植物掌控」,而是「生命掌控」。生命不会凭空产生,这次贸然的使用,以损耗她自身生命力为代价,救回了一条原本必死无疑的性命。
是因为您并不知情么?威塔勒蒂的列婃中从没有人尝试对植物以外的生命体使用魔法?
说起来...尔莎也没有提到过关于任意威塔勒蒂列婃的任何事。哪怕是据说在丹妮斯出生前就早已辞世的姥姥。因为尔莎跟她的母亲关系不好吗?因为母亲离世的伤痛太深以至于尔莎不愿提起?
还是您想将您的来历隐藏起来呢?
丹妮斯被阳光晃得眼睛发酸。
没有人回答她。
第17章 生日3
在丹妮斯如冰霜般寒冷的注视下,普里扬卡医生声称少妵是因长个太快导致营养跟不上,需要服用恢复药剂并进食大量红肉。
格雷戈非常重视,阿芙伦斯周边农场的猪牛羊都要倒大霉了。
虽然这位好医生是王庭安排的眼线,但能力属实上佳,一瓶魔药下肚,丹妮斯瞬间精力充沛了起来。
此时已是中午,她逃了半天的课不说,还放了学校伙伴们的鸽子,后者她非常介意。于是在格雷戈的规劝下,依然坚持要回学校。格雷戈无奈,只得让娥妮和拉嘉每人多备上几瓶魔药,并要她们骑上家里最快的马,以便少妵不适时快速跑回家叫人。娥妮想了想,让拉嘉骑快马,自己赶了辆马车。
自己的身体不至于那么虚,但这样被长辈关爱着,使她倍感幸福。
到了学校,大伙果然都在期盼着她。“还以为你在家过生日,不来了呢。”芙立夏上前一把环抱住丹妮斯,话音还带了点委屈。
“怎么会,答应了你们今天一起玩的。”丹妮斯拿昨天喝醉了酒做借口,大家信以为真,取笑她们三人几句,谁也没纠结于此。
“蛋糕我早上拿来的,你没来,我就交给妲穆拉保管了。”芙立夏说。
妲穆拉作为全校最棒的水系魔法专精学生,被安排了临时冰箱的任务,她将小范围空气中的水分转成冰晶,薄薄的一层冰壳将铺满了水果的奶油蛋糕罩住,并维持了整整一上午。这样精细又持久的控制看得丹妮斯赞叹不已,“妲穆拉学长现在的魔法水平连大祭司本人见了都会惊叹的。”
“哪里哪里,丹妮斯学妹才是综合魔法的最强者!”
眼看着两位魔法爱好者又要互相吹捧个不停,利达适时地转移了话题:“丹妮斯,”她从背包里掏出个巨大的礼物,“这是代表了学校集体的礼物。”
从利达的心声得知,包装纸里是全套的《仪式魔法大全》。这个世界的「知识」很贵,越实用的书越贵,这套书是好几个老师和家境不错的学生集资买的,她们甚至都没想展示是自己花了钱,而将礼物说成是「学校集体」的,足以见这个礼物是出于对丹妮斯的心意,而非对豪克家养女的讨好。
丹妮斯珍惜地双手接过礼物,“谢谢大家,我很喜欢!”
“哈哈,你还没拆开看是什么呢。”利达笑道。
“这个形状肯定是书啦!所有书我都喜欢!”
“不愧是丹妮斯,真聪明!”利达夸她。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同学单独送了礼物,平民学校的贵族学生不多,礼物也大都是值不了什么钱,但饱含心意的。比如一盆亲自栽种的香草、拜托姨母锻造的短剑、让舅舅缝制的布艺胸针、自己学着做的粗糙护腕、一副丹妮斯在魔法课上大放异彩的水彩画...
其中妲穆拉的礼物比较特别,那是本旧书。看得出它被翻阅过无数次,也看得出每次翻阅时,阅读者都小心翼翼地爱护它。这本书没有包装,因为妲穆拉不想让丹妮斯拆开后才发现书是旧的,“是我几年前买的...希望你不要伭弃。”
丹妮斯接过书,标题写着《创生记》,是部宗教书籍,内容是母神创造世间生命的传说。丹妮斯早知道妲穆拉家庭条件一般,这本书是她攒了几年的钱才买下的,或许对贵族孩子来说很寒酸。但这已经是妲穆拉所有的最珍贵的东西了。
“谢谢你,妲穆拉。我知道这很珍贵,一定会好好珍藏的!”尽管不想拿走妲穆拉本就不多的宝贝。但拒绝的话恐怕会被认为是伭弃,丹妮斯坦然收下礼物,以后再给妲穆拉回礼不迟。
芙立夏的礼物是柄精钢长剑,剑柄前后镶着两颗切割完美的紫尖晶石,剑鞘由白金制成,银丝掐出的桔梗花图样里,嵌着同桔梗一般颜色的紫水晶块。由于剑鞘太沉,拿在手里颇为不易,芙立夏无所谓地说:“反正这种东西也不是为着实用做的,拿去当摆件吧。”
拉嘉偷偷向娥妮递眼色,一副「我就说吧」的表情。幸好她俩朴实的长剑提前送出去了。
其实丹妮斯完全不在意礼物是否贵重,这些东西在她眼中都是友情的象征。
受欢迎的丹妮斯一下午都没闲着,礼物堆满了娥妮架来的马车,光刀剑匕首就有十几柄,看来空空荡荡的藏品室终于有值得陈列的东西了。
丹妮斯早就包下了丝尔克大街最大的饭店,当晚放学,全校两百多名半大孩子在金碧辉煌的餐厅吃喝玩闹,楼上楼下四处疯跑,老师和学长们根本管不住了。最后因损坏餐厅摆设应付的赔偿比正餐花费还多。娥妮有点担忧地用目光询问丹妮斯,丹妮斯只是哈哈大笑,她愿意给她们花钱,女孩子调皮些是应当的。
这场更注重玩闹的晚宴直到二十一点多才结束,不少人还喝了点酒,丹妮斯正想着要不要派拉嘉多叫些侍从来送孩子们回家,女孩们却已经七嘴八舌地跟丹妮斯告辞,转身朝夜色中走去了。
邃蓝夜空中一弯如弓银月,并零散几颗星子发着幽暗的光,黑夜笼罩着女孩们的背影,她们或两三勾肩搭背地结伴而行,或孤身一人哼着不成调的小曲慢慢散步,每个人都昂头挺胸,目视前方,平静地向各自的目的地走着,这是个如此普通的夜晚,像她们曾度过的无数个夜晚一样。
丹妮斯从她们逐渐远去的心声中读出尽兴后的愉悦、同朋友道别的不舍、被夜风吹拂的舒惬、对明天交不上作业的忧心...
没有恐惧。没人会害怕美丽的夜色,没人会不停地想象经过下个漆黑路口时,会不会有类人型邪恶生物从里面扑过来。她们只是单纯地在黑夜中行走着,一步又一步。
“少妵?”娥妮拍了拍看着同学背影入神的丹妮斯。
“今天真是开心的一天。”丹妮斯笑着说。
“你...你是谁来着?”丹妮斯踩在崭新的、织着风蝶草纹样的橙黄色地毯上,疑惑地问面前的男孩。
“我叫凯瑟林,少妵。”少男噘着嘴说,“您给我取昵称叫大猫。”
听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大小猫总一起出现,突然只看见一个还有点不习惯。
“怎么是你在这?帕伍林呢?”
听丹妮斯这么问,大猫低着头偷偷翻了个白眼,【“那个小贱人,居然装成女人接近少妵,幸好仆役长及时发现。”】“犯了错,被仆役长赶出去了。”
大猫垂首等了一会儿,见少妵一直没说话,大胆抬头去看她,发现她精美异常的五官正愤怒地扭曲着。
“啊...”大猫有些被吓到,连忙重新低下头去。【“那家伙不会真将少妵迷惑住了吧?不会吧!”】
丹妮斯差点直接冲出房门一路跑到仆役宿舍楼,将奎妮从床上拽起来,摇晃她的肩膀,问她怎么就能把那么一个不稳定因素放走了!
丹妮斯强制让自己做了几个深呼吸,将心绪稍稍平稳下来。少妵无需亲自踏入仆役居住的地方,她又怒又急地命令大猫:“去!把仆役长叫过来!”
“唉?是,是!”大猫吓得花容失色,踩着哒哒的高跟鞋跑出屋门。
房间内只剩丹妮斯一人,她难以冷静地来回踱步,后悔自己给自己造出个大麻烦——虽对尔莎因何要隐瞒真正的天赋魔法一无所知。但用脚指头想也知道必有内情,丹妮斯怎么也不会傻到把尔莎费劲心力隐瞒的事情泄露出去。现在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除了丹妮斯,就是被救回性命的帕伍林,牠看起来是个蠢笨之人。哪怕牠无意泄密,只是不经意间当闲话说了出去,被有心之人听到就糟了。
当时真是脑子短路!还不如不救牠!弄成现在这样,谁知道牠被赶走的这段时间有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这种令人担忧的炸雷就得放在眼皮子底下时时看着才能放心啊。
此时已快到午夜了,仆役长在这会儿被叫醒,居然还能保持清醒,只有皱巴巴没掖好的衣角暴露了她的匆忙,“晚上好,少妵。请问您召见我有何吩咐?”
她是明知故问。大猫正躲在仆役长身后,牠已经将少妵要说的问题告诉仆役长了。
“帕伍林。”丹妮斯一字一顿地说,“牠到哪去了?”
“牠今天上午主动来辞职的。我没有过问牠的去处。”奎妮冷静地回答。【“那男孩哭得双眼红肿,满脸羞惭,说话吞吞吐吐,就好像...”】
丹妮斯无奈地扶额。
【“...就好像被少妵调戏羞辱了一样。”】
“你知道牠是男扮女装?”丹妮斯问。
“是的,不过我也是今天上午才知道的。让男人混入侍从中是我的失误,请您责罚,少妵。”
“我没有心情责罚你,奎妮。”这是丹妮斯第一次直呼仆役长的名字,“你知道牠多少信息?按照信息去找!把人给我找回来!”
仆役长表面上波澜不惊,内心已经同旁边的大猫一样,开始了有趣的猜测。
【“不是吧少妵会喜欢那个样子的又黑又糙穿得像女人一样一点男人味都没有明明我才是府里最好看的为什么不喜欢我...”】
“滚出去!”丹妮斯冲着呱噪的大猫怒吼。
未发一言的大猫委屈不已,含着泪退了出去。
“很抱歉我做错了事情,不敢奢求您的原谅,您的吩咐也自当竭全力完成。只是,若深夜调用仆从们外出寻人,明天难免要被夫人问询...”奎妮认为自己对丹妮斯和帕伍林的猜测应当是八九不离十的,她也知道格雷戈想撮合丹妮斯和柯琳小哥,此事若让格雷戈知晓,还不知要生出多少事端。
奎妮此言说得丹妮斯失措愣住,难道真要用「她喜欢帕伍林,想把帕伍林锁在身边做她一个人的金丝雀」为借口么?这确实有很大可能会引起格雷戈的反应,格雷戈她会怎么做呢?
或许...
丹妮斯冷冷一笑,“叫人去找,姑母问话,如实说便是,我一个大女人,难道怕羞不成?”
“是,少妵。”奎妮领命退下。今晚全豪克府的侍从都别想睡了。
第18章 生日4
丹妮斯时不时偷觑欲言又止的格雷戈,猜着她会拿什么话开口,结果早餐在这样诡异的氛围中结束了,格雷戈始终什么都没说。
丹妮斯啜饮着咖啡,心想,不知格雷戈最终会选用什么方案解决掉帕伍林。对她来说,帕伍林被活着抓回来,放她身边看着也行,被格雷戈私下解决了更好,算是永除后患。
她不想违背承诺杀人,但若格雷戈想做什么,她也不会费心思去干涉——借刀杀人?或许吧。
一日无话,当晚,奎妮跟丹妮斯汇报,没在附近找到帕伍林,已经托外面信得过的人帮忙找了,府里还派了人去牠老家一趟,来回得两天。
帕伍林之前好像说过...还是想过?牠老家的产业全被母亲的徒儿占了,牠还很怕那个徒儿,回家的概率不大。
“城里能收留单身男性的地方本就不多,牠可能又扮成女人了,叫人多留意着些。”丹妮斯吩咐道。
奎妮领命退下。她刚走,就有个人影想要进来,丹妮斯还以为是大小猫,刚要呵斥,幸好及时收嘴,门口那人是正准备敲门的格雷戈。
“姑姑?”丹妮斯起身相迎,“您快请进。”
格雷戈这次是有备而来,开门见山道:“丹妮斯,你有多喜欢那个男孩?”
已经读到她心声的丹妮斯忍不住想笑,还是强忍着严肃道:“还行吧,就是觉得牠像濒死的兔子似的,很好玩。”
格雷戈暗自松了口气,“好吧。你放心,你想要的玩具,姑姑一定会尽力满足的。”
“谢谢姑姑。”
简单迅速的对话,帕伍林的命运在这三言两语之间敲定——感恩母神吧,小男孩,至少你不会被杀了。待格雷戈离去,丹妮斯终于露出强忍住的嗤笑。
5月8号,一个什么都不是的日子,格雷戈、丹妮斯、本、柯琳一起庆祝了丹妮斯和丹妮斯表弟的生日。本的礼物是一套魔法药剂配制器材——丹妮斯已经决定要在温室前开出一块地做魔法实验室了。柯琳的礼物是本文学小说,尽管牠说是自己选的。但大家都知道牠不怎么识字,书其实是希索男士推荐的。
送给柯琳的礼物是一件新裙子、一套化妆品、一对钻石耳环。其中耳环来自丹妮斯,依然是尔莎送给阿朵尼斯的旧物,同其它首饰一起胡乱放在大箱子里,等着丹妮斯什么时候需要给男士送礼时随手一掏。
柯琳最喜欢那对耳环,牠伭格雷戈选的裙子品味差劲、本买的胭脂颜色已经过时,还是丹妮斯眼光最好。
那些东西都是阿朵尼斯挑的。丹妮斯偷偷翻了个白眼。
根据格雷戈的心声,此时帕伍林已经被找到,但还不能送回来。丹妮斯心知肚明,又不能声张,害怕帕伍林在休养期间乱说话,又不好要求格雷戈直接把人送来,为此连着好几天都心烦意乱的。格雷戈看出了她的情绪,略显诧异地问她:“就只是因为那个男孩吗?”
为了两位威塔勒蒂女士,她心说。
等了小半个月,比之前更加苍白瘦弱的帕伍林才终于被送了回来,这还是在丹妮斯委宛地催促下,专门找了擅长男科的医生为牠疗伤的结果。
牠甫一进门,丹妮斯就快步上前将牠按在墙上:“你有没有跟谁说过那晚的事?”
“没有...”帕伍林害怕地说。
是实话,但丹妮斯忧心牠太蠢,说漏了自己都意识不到,继续问道:“你这段时间去了哪里?见了谁?跟谁说了什么话?一字不差地告诉我!”
帕伍林吓得抖若筛糠,丹妮斯只得先把牠放下,还得让牠坐到椅子上冷静一会儿,才能听到牠断断续续地回答:离开豪克府后,牠自知无处可去,漫无目的地胡乱走着,无意间从北城门出去,来到城外河边,万念俱灰下觉得跳河算了,谁知河底有好几个见习神侍在做日常修行,顺手把牠救了。帕伍林在见习神侍的疗愈魔法中悠悠转醒,刚想说话就被布条捆住了嘴。
“不好意思,咱们神殿是遵守旧规的。”一位神侍温柔地为牠解释,系布条的手可一点没停。
她上一世坚信了半辈子唯物主义,虽然知道这个世界有神存在,但对「宗教」这一概念的热情始终不大,相关常识几乎都是来自妲穆拉。
妲穆拉为丹妮斯解释过「旧规」、「新规」,令她印象深刻的只有旧规戒律森严,新规宽松了很多。比如旧规将男子说出的话、写出的字视作污秽,神侍听了看了是要在专门的地方进行一系列复杂的净化仪式的,否则会失去接近母神神像的姿格。
母神保佑啊!她长舒一口气,王城的神殿是守旧规的。所以救助并收留帕伍林的好心神侍会拒绝听牠说的任何东西,牠想泄密都没机会。
而后帕伍林被豪克家侍从找到,正巧牠就在神殿待着,给旁人省了不少事——为男人净身是神殿的职能之一,这也被称作「男性专属净化仪式」。
早年间,许多弄瓦之喜的母亲,会在男儿很小的时候就带牠们净身。哪怕这仪式并后续休养花销甚多,可母亲嘛,哪有不爱孩子的。就算是个男儿,母亲也希望牠能摆脱污秽之源,喜迎健康长寿。因为歌德兰德本就女多男少,男儿又是净身又是守节的,有段时间陷入了配子不够用的情况,国王便下令禁止三十岁之前的男性无故净身,弄得男人们怨声载道。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国王的律令谁敢违抗?
许诺要尽力满足丹妮斯的格雷戈就敢。
「不得无故净身」?那还不好办,格雷戈的近侍边往大祭司手里塞不透明但长了脑子的人都猜得到里面装了什么的匣子,边跟人家暧昧不明地说:“这孩子...牠...啧啧啧...唉...”
大祭司一副「我懂我懂,我这么大岁数什么没见过」的样子,接过沉甸甸的匣子,塞进宽敞的长袍里。
什么叫「有故」呢?不就那点事儿嘛。男孩子最重名节,这玩意没有声张的,家长暗示一下就够了,大祭司怎么可能是不识趣的人。
帕伍林一脸懵地被神侍带走,一脸懵地被灌了碗魔药晕了过去,再醒来,一场昂贵的手术已经做完,神侍们非常专业,做得干净利落,绝无后顾之忧。
接下来还需好好休养,因为疗愈魔法是以女性身体为标准研究的,男科没几个人愿意学,绝大部分净身的男人都得老实养着,幸运的帕伍林,遇上了因牠而心急的丹妮斯和希望丹妮斯开心的格雷戈,豪克家另花了大价钱,从外地请了位懂男科的医生,促进帕伍林快速痊愈。
说到这,帕伍林把脸埋到手里,身体微微颤抖,“我根本不想接受治疗。”【“医生居然是阿姬尔...她还是那么可怕,还趁机刻薄地羞辱了我。”】
阿姬尔,这是丹妮斯第二次听见这个名字。
“你和医生沟通了吗?”丹妮斯追问。
“唔...呃。没有。”
通过心声可知,阿姬尔对帕伍林说了很多不堪入耳的话,帕伍林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复述出口的。
牠面对阿姬尔时好像根本就不敢开口说话,丹妮斯审视着帕伍林。
【“...她还检查了我脖子上的疤,说了特别难听的话...”】
阿姬尔...她在心里重复这个名字。
第19章 女儿节1
丹妮斯这几天情绪有些低落,只有一点点,在充实的学习和训练中很快便消散了。被一帮活力满满的孩子围绕着,令人很难觉得不开心。
只是,有那么一回,在周六的午后,丹妮斯放下手中读了一半的《创生记》,展开双臂平躺在床上。窗外蝉鸣声声不止,无花果树上已结出了甜到流蜜的果子,紫红色圆滚滚的可爱糖包子点缀在宽大翠绿的叶片间。透过这扇窗户,丹妮斯看着果子从青绿的、指甲盖大小的样子,长到如今成熟饱满的模样,已有熟过头的无花果,离开了大树母亲的枝杈,在空中进行了场精彩的大冒险,最终落到母亲脚边的土地上,重新拥抱它诞生的本源,包容万物的大地满怀爱意地接受了它,将它送回母亲的根系。
她一直很喜欢树,树是简洁而明晰的生命体,不像精编细作的乐曲,更像是音符本身。如果——她将视线稍稍上移,看向天空的位置——母神还愿意给她第三世的机会,她想做一棵树。
蝉鸣如同催眠的白噪音,她渐渐阖上眼睛,怀着莫名的难过之情睡去。
在那个美妙的夏日午后,她做了个不怎么美妙的梦。
爱是什么?或许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答案,无论那答案是出自本心的,还是被文化后天塑造的,人们都坚信着自己心中的「爱」。
对于她来说,爱是一种本能,如同溺水时的挣扎,如同高空上的心悸,如同婴儿吮吸的动作。
她曾经非常,非常地爱过一个人,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坚信那个人也同样地爱着她。这样盲目的爱似乎总不会有好下场。
爱是什么?对她,至少是某一阶段的她来说,是那个女人的怀抱。是那个女人的微笑,是那个女人的夸奖,是那个女人的眼泪,甚至只是那个女人有意或无意间向她投来的目光——她的目光中映照着她的身影,正如她的眼里也映照着她的模样,这就是爱,这怎么会不是爱呢?
爱是什么?她将赋予爱定义的权力交给了那个女人。那个女人从没说过爱她,那么爱就不是言语;那个女人拒绝了她的拥抱,那么爱就不是接触;那个女人时常称她为「什么都做不好的笨孩子」,那么爱就不是娇傲;那个女人在她试图讲述今天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时,对她说「我今天已经很累了没空哄你」,那么爱就不是倾听...
爱是什么?她拿着早就不怎么出颜色的旧彩笔在演草纸上画啊画,画关于她心中爱的内容,她将其中最好的一副拿给那个女人看,“这是你,妈妈!”她说。
“这画的什么啊?”那个女人皱着眉说。
那么爱就不是鼓励。
她依然坚信着那个女人也爱她,像这世间无数个女孩一样。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她会坚信这件事一辈子,可惜——这样盲目的爱总不会有好下场,这世间没有为她这样的孩子准备的好下场。
从那天开始——她早就忘了具体是哪一天——总之,在某一天,那个女人从医院回来,她从没见过那个女人如此开心的样子,她也因此而开心。如果那个女人愿意和她分享喜悦的事就好了。但她只是心里想想,不会说出来,毕竟爱也不是分享。
可那个女人,主动地走过来,轻柔地拥抱了她,像害怕将珍宝撞碎似的。她在这个怀抱中无比幸福,恨不得时间就此停止。但时间没有搭理这个小女孩的心愿,那个女人放开了她,用她此前从未听过的,绝无仅有的温柔语调告诉她:“你要有弟弟啦!大宝闺,开心吗?你要有弟弟啦!”
她不知道这有什么可开心的,哪怕她还只是个小孩子,都能瞬间明白,「有个弟弟」意味着有人要跟她分享那个女人,争夺那个女人的注意力,可爱...不是分享啊。
那个女人真的好开心,好开心,没有什么词语能形容那种状态。她在那个女人的表情中看出了幸福——她一直试图为那个女人创造,却一直没有创造出来的幸福神情。
她,一个「什么都做不好的笨孩子」,在为那个女人带来快乐上,也完全做不好,可她那还只是一团血肉的「弟弟」,什么都不用做,只是存在于那个女人身体里,就足以让那个女人幸福万分。
“妈妈的幸福多么珍稀啊,我应当好好守护这份幸福。”她想。所以尽管并不为「要有弟弟」感到开心,她还是装出很开心的样子。
那个女人再次拥抱了她,轻柔地、缓慢地、将小腹隔开一定距离地拥抱了她,像害怕将珍宝撞碎似的。
从那天开始,那个女人幸福的神情增加了很多很多。哪怕那个女人时常呕吐、眩晕、腰痛、抽筋、牙痛...还要一边忍着这些不适,一边听着那个男人的咒骂。但总的来讲,那个女人拥有了更多的幸福。因此,在她洗碗洗的慢时、考试没拿一百分时、茶几被那个男人弄乱了她没有及时去收拾时,那个女人也不总是大吼出她的名字,紧接着埋怨她为什么这么笨、这么没眼力见了。
或许,她也应该觉得幸福吧?
尽管她对「爱」的醒悟非常慢,像她总也做不好的其它事一样迟慢,但终归是有醒悟的那天的。事后想想,她缓慢的醒悟应该就是从牠出生开始的。
那个女人疯狂地爱着牠,那个女人紧紧地环抱着牠。那个女人对着牠微笑,那个女人夸奖牠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孩子,那个女人因充沛的、永不休止的爱而流下眼泪,那个女人所有的目光都紧紧贴在牠身上,不肯再分给她一丝一毫。
以上只是牠从她这抢走的最廉价的东西。
那个女人用以年为单位的时间不停地说爱牠。那个女人总要抱着牠哪怕因此而手臂酸痛,那个女人将「妈妈的好大儿是最聪明最厉害的孩子」挂在嘴边,那个女人在离开牠一小小会儿后就迫不及待地问「宝贝妈妈不在的时候有没有发生好玩的事情呀」...
爱是什么?爱是「你个当姐姐的让着点弟弟怎么了」,爱是「你非得跟弟弟比什么」,爱是「你怎么就不能有点姐姐样」,爱是——“我为了这个家都这么累了,让你看会儿弟弟都看不好,你还能干点什么”...
那个女人的心中,满盈着浓浓的爱意。自始至终,那个女人都是个有爱、会爱、懂爱的人。
只是爱的对象不是她,自始至终。
在她依旧记不清具体日期的某一天,那个女人带她和牠去逛植物园,牠的手被一只大些的手紧紧牵着,她在后边紧紧跟着。
她很喜欢树,那些简洁纯粹的生命音符,让她放慢了步伐,她侧身欣赏生长在路边的美妙生命体。
转回身,那个女人已经走出了很远很远,远到像是她用一生都追不上。她有些害怕地奔跑起来,赶上了慢悠悠散步的牠们。那个女人没有发现这个小插曲,她被落下了、追上来了,或者干脆走丢了算了,对那个女人来说完全没什么所谓。
那个女人空闲着的另一只手,在她面前微微晃动着,她突然很想抓住它。
悄悄地,慢慢地,像是做贼一样,她举起自己的手,向那个女人的手靠近...
她最终牵到那只手了吗?不记得了。
丹妮斯睁开眼,睡梦中的泪水洇湿了她的枕头,窗外阳光充足,无花果树生机勃勃,蝉呱噪地叫着。她在另一个世界,她在丹妮斯的身体里,完美的、可爱的丹妮斯...
她环臂抱住了自己。
脸下的枕头被泪浸得冰冷又潮湿,腰间天蓝色轻纱被子上有一块突兀的印记,她腰下热乎乎的,像枕头一样潮湿。
掀开被子一看,床单上有团鲜艳的红色,像盛开的牡丹花。
她淡定地抹干眼泪,穿着同样开花了的白棉布中裤,打开房门,男仆像往常一样站在门口候着丹妮斯可能的命令。
“去给我拿月经带。”她命令道。
男仆「哎呀」一声,随即连礼仪都不顾地跑开。她不懂为什么在这个世界里,男仆听到她要月经带,还会惊叫着跑开。
不过她很快就懂了,不一会儿,格雷戈、娥妮、拉嘉、本、柯琳、利亚姆、奎妮、普里扬卡、大小猫,还有她眼熟的和不眼熟的一大堆侍从、男仆,个个都将嘴角咧到耳朵边,飞奔过来将她团团围住,七嘴八舌地说个不停。
加上丹妮斯能听得到心声,一切都更杂乱了。她花了好大功夫才从中提取出「恭喜少妵」、「哦母神在上」、「我亲爱的丹妮斯呜呜」、「真是天大的喜事」几句。
她有些烦躁,用食指堵住耳朵,以此彰显不满。见状,仆役们立刻住了嘴,连格雷戈并两位男眷都因她的举动而安静下来,但笑容还挂在每个人的脸上。
“丹妮斯!”格雷戈根本压抑不住满心的喜悦,她张开双臂紧紧地将丹妮斯抱住,宽阔的肩膀像堵墙一样,抱得丹妮斯发懵。
“丹妮斯!恭喜你!我太开心了!亲爱的丹妮斯!”格雷戈一遍又一遍轻声地重复着。
血顺着她的裤脚流下,滴落在拖鞋上,她的身上成了一片花海,她是承载着花海的土地。
全豪克府都陷入了喜悦之中,每个人都在真心实意地欢笑着,为丹妮斯而快乐着。格雷戈不知疲倦地向她叙述着每个女孩第一次经历潮汐时需要进行的仪式,讲述着这一切是多么神奇、重要、充满意义。
丹妮斯开花的裤子被侍从用风魔法细心地吹干,重新穿回了她的身上,展示着这个女孩有着比肩神明的权能。一整个下午,全府上下都为此忙碌不停。
海洋是母神女宫的象征,最初的生命从海洋中来,离海而去的人们至今还在呼应着海洋的律动。阿芙伦斯不靠海,侍从们用加了盐的水模拟海水,为丹妮斯清洗身体。
神的爱女最终选择了土地作为永恒的家园,那漆黑的、深邃的、蕴含着无数生机与可能性的广袤大地,是母神怀抱的象征。大地慈悲地允许万物从祂身上汲取养分,以此生长、繁衍、存续,并在生命陨落之时温柔地接住它,包容它,教它重新回归母亲的怀抱之中。
豪克府大大小小的地方,甚至不起眼的角落里,都摆满了大地慷慨的馈赠:鲜红的樱桃、番茄、李子、荔枝、莲雾带着刚被摘下不久的香甜气息,被安置在剔透的水晶盘盏中;多籽的番石榴、西瓜、香瓜被对半切开,露出繁密的种子,它们正是从这样的种子生长而来;洁白的茉莉、白鹤芋,蓝紫的桔梗、飞燕草、风铃草,红粉的蝴蝶兰、毛地黄,还有红色的凤仙、天宝花和石竹,将豪克府变作了花的殿堂,它们或是盆栽,或是插花,无不肆意张扬且自由地盛放着,将蕴含的生机大方地展示出来。
强烈的生命气息将丹妮斯包围,她在其中舒惬地徜徉,体内潜藏的魔力与这些神奇的存在相互吸引,她将一颗樱桃捧在手中,感知着小小果实中的无尽可能,生命冲破鲜红的果肉向上伸展,细嫩的绿芽在她掌中萌生。
每个女人都是一片海洋,每个女人都是一方土地。她捧着渺小又伟大的嫩芽,像掌握了整个世界。
四处送喜讯的侍从们回来了,并带回充满祝福的贺礼,多到丹妮斯疑惑自己得花多长时间才能拆完。
人们的观念中,潮汐期的女人是一个完整的世界,第一次经历这种体验的女孩。除却母亲在旁引导外,不需要过多的打搅,她得试着自己感受这个独立的小世界。所以关怀着丹妮斯的人们并未齐聚豪克府,只将喜悦的心情通过礼品遥寄而来。待到傍晚,连仆役们都缄默着退下,为丹妮斯和她的代理母亲格雷戈留出足够的空间。
格雷戈牵着丹妮斯的手,将她带到花园,“选择你的树吧。”格雷戈说。
她当然选择了那棵无花果树,抬手温柔地抚上树身,仰头欣赏繁茂的树冠。
她在格雷戈的指示下褪掉全部衣物,绕着她的树转圈,生命的源泉从她腿间流淌而下,她将从大地汲取的养分归还给大地,愿大地生生不息,愿万物蓬勃生长,愿母神的女儿们自由而快活地奔行于天地间...熟透的果实掉落到她肩头,是树在回应她。
她走到小腿发酸才停下。有点晕,她斜倚在树上休息。
格雷戈一直在几步之遥微笑着注视丹妮斯,见丹妮斯停下来与她对视,不由得眼眶湿润。
丹妮斯知道,她们都在思念着那位本应出现在这里,却再也不会出现的女人。
【“你的妈妈会为你娇傲的,丹妮斯。”】格雷戈心想。
你的妈妈会为你娇傲的,丹妮斯。她将手覆在这具身体的胸腔,感受着内里强有力的跳动。
“看。”格雷戈指向天空。丹妮斯顺着她的手去看,一轮圆月自云层后显现,皎洁的月光刺破黑暗,为少年强壮的赤虋裸的肩膀披上光明。
格雷戈双手手指交叠,握于额前,示意丹妮斯也这样做,“据说在潮汐期间向月亮祈祷,可以让愿望传递到母神那里。”
丹妮斯学着做出祈祷的姿势,她想了一会儿要许什么愿望——
希望您的所有女儿都能幸福,慈悲的神明。她默念道。
第20章 女儿节2
知道比自己小一岁的丹妮斯已经有月经了,芙立夏十分不平,“怎么会这样,应该是我先来的!”
“我和拉嘉比少妵大两岁呢,我们也还没来。”娥妮现在已经跟芙立夏相处得不错了。
芙立夏完全没有被安慰到,虽然知道女性十到十六岁之间来月经都是正常的。但她总有一种被丹妮斯比下去了的感觉。
【“你哪方面没被少妵比下去?”】娥妮腹诽。
“丹妮斯的潮汐来得真巧,正好下个月就是女儿节了。”妲穆拉提示道。
这个世界的女儿节,是专为本年刚来月经的少年庆祝的,日期定在每年七月的第一个周五。七月学校放假,大部分少年都有空闲,加上传说中母神在周五诞下了她的人类孩子。因此,文化氛围不尽相同的各个国家都默契地将这一天定为少年的专属节日。
“王城的女儿节与众不同,你一定会参加的吧?”另一个在今年来月经的同学问丹妮斯。
“当然啦!”全是女孩的节日,丹妮斯绝对会参加啊。
听她们这么说,芙立夏更着急了,“妲穆拉,神殿的魔法里有没有让人立刻来月经的呀?”
妲穆拉哑然失笑,“是有治月经不调的魔法,但哪是能乱用的,就跟药不能乱吃一样。”
“就是就是,月经潮汐是我们和自然的联结方式。如果不是自然而来,不就不伦不类了。”
“哈哈哈,像某些男的似的,偷偷割伤自己,假装是潮汐。”
“噫...真恶心啊,你听谁说的?”
“切,还听谁说的,就是我三姨之前那个配子干的事,被我姨发现了,撵回牠妹妹家去了,连牠妹妹都跟着丢人。”
听着同学们七嘴八舌的讨论,妲穆拉眉头皱了起来,“我也听神殿的姊姊们说过,净身的男人,会把仪式过程中的流血说成是「男人的潮汐」。”妲穆拉是虔诚的旧规教徒,最膈应给点自由就蹬鼻子上脸的僭越之男。
闻言大家都露出了伭弃的表情。“神侍姊姊真不容易,要帮那些残次品净身,还得被牠们恶心。”
“说起来,神殿的考试也在七月吧。妲穆拉你准备得怎么样了?”
“嗐,妲穆拉的努力大家都看在眼里,我敢说这次考试你肯定会得第一!”
大家谈天说地,很快就将恶心的话题抛在脑后。除了丹妮斯,她的思绪依旧停留在男人模仿潮汐的的事情上。
男人啊,你的名字是偷窃。
“你要来吗?”妲穆拉看着丹妮斯问。
“啊?什么?”她没认真听。
“哎呀,就是我考试那天啦!”妲穆拉上前拿食指轻轻戳了下丹妮斯,“我肯定会紧张的,你们能不能来给我加加油?”
“来!肯定来!”丹妮斯拍着胸脯保证,“妲穆拉有我们的精神支持,一定会所向披靡。”
芙立夏焦躁地数着时间,女儿节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她还是没来月经。最可气的是,那天的讨论之后,没过两天娥妮和拉嘉就一起开始了她们的潮汐。
“经常在一起的人,潮汐期就会很接近。”丹妮斯揽着芙立夏的肩膀,“看来你得增加跟我们在一块的时间才行。”跟芙立夏相处时,她会有点希望尔莎的事就这样毫无进展下去,这样她们就能单纯地做朋友了。
“我想和你们一起参加女儿节。”芙立夏拄着脸说。
“只是不能参加最后的比赛,其它时间都能一起玩的吧。”
“这不一样!”【“我就是很想跟丹妮斯一起比赛啊。”】
丹妮斯很擅长对付这孩子,这种时候只要邀她去武场打一架就好了。二人在学校、豪克府、城外荒地等地方,打了半个月的架,七月在少年的切磋中奔袭而来,芙立夏到底还是没能赶在女儿节前迎来她的潮汐。
女儿节!女儿节!每个女孩都在期待着那天,女孩的母姨们早早地为她们准备好了一切应用之物。七月一号,开始放暑假的孩子们强忍着狂欢一整天的想法,却还是在晚间辗转反侧,激动地睡不着觉,等着隔天早晨的到来。
终于到了!七月的第一个周五!
像所有女孩一样,丹妮斯不用人叫就早早地起床,扑棱跳到地毯上,在早有准备的男仆的帮助下飞速地洗漱,快步跑下楼梯。二楼楼梯口,格雷戈正张开双臂等待着她,还剩几节楼梯,丹妮斯飞身一跃,扑向格雷戈的怀抱。
“早啊,姑姑!”丹妮斯欢快地笑着。
“哈哈,早。我亲爱的丹妮斯。”格雷戈也欢笑着,“快,先过来看看!”
女儿节的礼物早就准备好了,大家也早就知道是什么。但谁会不想在这样美好的日子里增加一份惊喜呢?
格雷戈身后的侍从适时地递上手里的两样物品——
“这是你的拳套!”
“哇!”
“这是你的钝剑!”
“耶!”
情绪实在是太高昂了,弄得她一名灵魂年岁不小的人,像个真的孩子一样,搂着丹妮斯的女儿节套装,蹦蹦跳跳地下楼。
“少妵!”“少妵!”在一楼候着丹妮斯的娥妮、拉嘉同样兴致高昂,怀里也抱着她们的拳套和钝剑。
“三位小英雌,一人喝一杯牛奶再走,不垫垫胃会头晕的。”奎妮带着人拦住她们的去路,若不将牛奶喝掉,仆役长是不会放人的。
三人举杯仰首,大口大口地将牛奶喝完,大管家又拦住了她们,晃了晃手中三个钱袋,“别忘了带钱呀。”
“我要将整条街的小吃全吃一遍!”娥妮下定决心。
沉甸甸的钱袋系在腰间,沉甸甸的钝剑背在后背,拳套被揣在口袋里,整装齐备的少年们正式向和小伙伴们约定好的位置出发。
地点定在琥珀剧院旁边,住在平民区的人来这有点远,但大家都很积极,早早地到齐了。庆典主场地安博大街的商铺和小贩摊位比这帮孩子还早,正紧锣密鼓地摆出各式商品,琳琅满目,不一而足,孩子们虽然很想到处看看,但此时她们还有更重要的事去做。
年纪最大的妲穆拉充当了她们这个小队的长姊角色,领着这帮欢呼雀跃的小孩往神殿走。参加庆典的人很多,还有不少陪同的大人和侍从,密密茬茬地聚集到神殿前,不过见是少年人过来,都默契地为她们让开一条路。
由于丹妮斯前后两位监护人都属于「母神心中留」的类型,她自己也并不热衷于宗教。所以这是丹妮斯长这么大第二次来神殿,上一次是为尔莎守灵。她仔细打量着阿芙伦斯神殿的建筑,由于这种场所都是按规则建的,形制上和别处无甚不同,都是以坚硬厚实的石料为建材,高大的雕刻承重柱撑起半圆拱穹顶,正中央用空间魔法建构一大块透明圆形天窗,透光不透物,好让正殿的母神神像及神侍们随时沐浴在天光之下,另有祭台、布告位、唱诗班位置,及为民众准备的多排长椅等等,诸多相同之中的最大不同,就是阿芙伦斯的神殿建材通体内外全是黑金花大理石,这种石料未见得最好。但一定最贵,不愧是黄金之国王城的神殿。
丹妮斯心想,王宫建得那么古朴,感情钱都花在这儿了。
凑热闹的人都在神殿院外候着,去年女儿节后到今年节前新来月经的主角们按年龄依次上前,年纪大些的先进,带队的妲穆拉因为要给忙得不行的神殿做志愿者,也提前进去了,留下丹妮斯等这一批孩子里年龄偏小的,在神殿前院里兴奋地等着。
为了让孩子们有新鲜感,曾经的庆典主角都不会将内容提前告诉给没经历过的人。可惜丹妮斯早就在众人的回忆中被剧透个底掉,不过这丝毫不影响她的期待值。已经轮到娥妮、拉嘉等十四岁的了,下一批就是丹妮斯。
“请十三岁的女儿进来。有十三岁的吗?”一位神侍出来询问女孩们。
这时候生日早的好处就体现了,丹妮斯并其她同龄人上前跟随着神侍姊姊,从正门进入神殿。
大部分长椅被搬开,留出宽敞的空间,祭台上放着大碗的颜料和无数花环,还有神侍正将新编好的花环从后面拿过来,大祭司詹妮特笑眯眯地站在正中央,两侧是十来个神侍。丹妮斯忍不住打量她们,据说很久之前人们更加崇尚「自然」,认为身体长出的头发和指甲都是不需要打理的。任其生长,也任其在劳作过程中磨损掉落,不过长发长指甲实在太麻烦和碍事了,随着文明发展,它们被女人抛弃。如今除了天性虋爱打扮的男人会留长发和指甲做造型,便只有神侍们还延续了一点古早�%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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