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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后男主追悔莫及(伏菽)


“当然是因为,我爱惨了他啊。”
小白:???
是这样吗??
小白隐隐约约感觉不对劲,它也没什么经验,也不能指望一个刚出厂没多久的小系统有什么经验。但小白严谨地分析了一下,朝笙和它这串数据不一样,她毕竟是人——尽管现在只剩灵魂体了——应该是有感情经验的。
小白在那胡乱想着,又听到它的宿主漫不经心:“开玩笑的。”
小白松了口气。
惹眼的连号车牌驶离这座城市有名的销金窟,窗外风景变幻,从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飞速变成绿影如织的西子山,景色向上攀升,将山下的独户华墅落下,最后一个巨大的环形湖映入眼帘,湖中心的建筑仿法国古典主义风格,难得的是华美却克制,在这葱绿掩映中显出庄重而梦幻的美。
这是谢朝笙的家。
甫一下车,早有佣人守在门口,迎了上来:“小姐,夫人一直在等您回来呢。”
谢朝笙的母亲周瑾,出身于江岛市有名的清贵家庭,是个温柔且心善的女人。
朝笙扬起明快的笑,快步走向一楼大厅中的等候的周瑾:“昨晚玩过头了,下次不敢再让您等这么久啦。”
她坐在周瑾的身旁,脸上浮现出一点撒娇讨好的神情,和展露在许云暮面前的样子完全不同。
周瑾惯是纵容她唯一的女儿,怎么会因为她贪玩睡晚了说她。知道她在故意闹她,也只是含笑拍了拍她的手臂。
“我还不知道你呀?最是贪玩——你爸爸在国外赶不上言爷爷的生日,所以你就是代表谢家去的,不要耽误了时间。”
“赵老师等着你呢,快去试衣服。”
赵老师是江岛市一家有名的造型工作室的总监,一直负责谢家人正式场合的服饰搭配。
朝笙点头,坐在周瑾一侧的赵英起身,向她致意:“谢小姐。”而后带她去看早已搭配好的衣服,和一干等候的造型师。
许云暮见朝笙走了,这才向周瑾问好:“夫人,我先去准备等下出行的事情。”
周瑾含笑叫住他:“不急,你昨天不是已经打点了一遍吗?等会儿也去找赵老师换身衣服,出门一趟怎么还弄脏了呀?”
她的声音很轻和很温柔,仿佛许云暮并不是出身贫贱的谢家佣人的孩子,而是谢朝笙的好友——她一贯如此。满怀好意、包容的、亲切的对待他。
然而膝盖上的脚印微微发烫,细细密密的痛进骨中,提醒着谢朝笙、周瑾与他的云泥之别。
许云暮温顺地点头:“谢谢夫人。”
许云暮遵从周瑾的意思,在偌大的试衣间外等着,门内的佣人忽然将门半开,而后传来朝笙懒洋洋的声音:“进来吧。”
他推开了门,入目便是一道秀美纤丽的身形,朝笙已经换好了白色的长裙,她坐在那儿,抬着头,任由人给她比对首饰,秋日的阳光穿过巨幅的落地窗,落在她身后,和琳琅满目的珠宝共同点缀她的美丽,映照她侧脸如同橱窗中面容精致的玩偶。许云暮进来,朝笙眼神随意扫过昂贵美丽的珠宝,并不看他。
许云暮纵然厌倦恶劣不堪的谢朝笙,此刻竟也有一瞬间因她的容光晃神。
许云暮还未开口,朝笙便道:“赵老师,给他选一身合适的衣服吧。”
赵英不敢托大,连忙点头——谢家的大小姐,谢氏唯一的继承人,虽然看起来天真亲善,但和她母亲相比,总有几分难言的倨傲。谢夫人或许不觉,但她常年服务于各大豪门,对于这样的倨傲已有十分敏锐。
她转身吩咐助手:“把V牌、A牌这季的成衣取过来。”
许云暮不需要人帮他换衣服,一个人默默接过了助手拿过来的服饰,转去了房内的小隔间。
等他出来时,朝笙还没有挑好要戴哪条项链。
几个造型师眼前一亮,目光不由自主落在这个高大俊朗的青年身上。
许云暮照顾谢朝笙多年,体格也练得强健有力,但肌肉却并不夸张,加之身形高大,是个十分合适的衣架子。赵英虽心知许云暮只是谢朝笙的小跟班,却也不得不赞叹一声他的好条件。
助手是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姑娘,对于美人一向眼神殷切。她初次来这,觉得谢家的大小姐已经是难言的貌美,没料到这个青年一样样貌上佳,虽然有些阴郁却带着股沉静冷然的气质——
许云暮一身黑色的西服剪帖合宜,衬得他本就挺拔的身形愈发玉立,他换好衣服,并不看镜中自己是否合适这昂贵的新衣,安静地站在那任人打量,低头试图扣上那对碧玺袖扣。赵英的助手终于忍不住出声赞叹:“这位少爷和谢小姐在今天晚宴,必定都会很惹眼呢。”
无他,唯好看尔。
赵英叹气,她这初出茅庐的小助手,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许云暮又是哪门子少爷呢?据说,只是谢家管家的孩子。
身份云泥之别的两人,如何相提并论。
还未待她想好说辞圆场,就听到朝笙极轻的哼了声。
“行了,就这些吧。”她似乎终于对挑选感到厌烦,随意选了几样。
赵英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她微微欠身,带着助手先下去向谢夫人告辞。
朝笙却不急着去,她站定在许云暮面前看了一会,露出点兴味盎然的神情:“许云暮,你不会用袖扣啊?”
许云暮难得露出点无措来,朝笙越发觉得有意思,她轻易从许云暮手中拿出那对碧玺袖扣,似乎有些嫌弃上面被人握出来的温度。
朝笙白皙纤细的手指显得很灵巧,碧玺在她手中,那双手却显得更加名贵。
许云暮下意识的警惕,因为面前的人自告别童年后便鲜少对他露出善意,而且他们离得太近了,近到他看见她脖子上海蓝色的宝石光华熠熠,近到他能嗅到晚香玉的气息——那好像是谢朝笙并不常用的某种香水,他忽略自己为何会如此熟悉谢朝笙爱用什么香水,或许是因为他常常从夜店把烂醉如泥的大小姐带走,不得不嗅闻到她身上混杂的气息——但对于香水,许云暮并不了解。
朝笙看似认真,纤长却有些细瘦的手指缓缓地碾过许云暮手腕上的纱布,又滑到了手背,许云暮几乎下意识地缩了缩手,又明白这是她新的作弄手段。
朝笙用力将他的手从袖中捉住。她力气不大,只是许云暮已经习惯了不要反抗这少女——不然他会有其他的方法来捉弄他。
“躲什么,我帮你还不好吗?”殷红的嘴唇开合,吐出不耐烦的字眼。许云暮低头,看到她冷淡艳丽的眉眼,像是带毒的苹果。
他无端想到这样形容。
朝笙看他皱眉,终于觉得玩够了,于是恶作剧般将许云暮的袖口紧紧地聚在一起,她身体不大好,力气也小,但袖口收紧,许云暮带伤的手腕仿佛被碾过般刺痛。
看到许云暮吃痛的表情,朝笙满意了,嘴角勾起轻蔑的弧度:“大傻子。”
她不再理会许云暮。
许云暮长睫微垂,投射出小小的阴翳落在他乌沉的眼中。
他安静地解开纯蓝的袖扣,又收进了裹着黑丝绒的盒子里。
碧玺对于谢家来说并不算什么昂贵的物件,但对他不一样。
他并不是不会使用袖扣,只是觉得,不合适罢了。
言家的庄园坐落于江岛市之东,温暖湿润的海风首先吹往言家的庄园,才来到它身后的江岛市,这座庄园曾被誉为江岛市的花冠,据说原先住在这儿的是嘤国的总督,自所谓日不落的时代结束,这座开满玫瑰的庄园几经辗转,最终被世代经商底蕴深厚的言家购下。
言家当家人是年逾古稀仍精神矍铄的言老爷子,他在江岛市深耕一生,人脉号召力堪称惊人,值其七十寿辰,几乎整个江岛市有头有脸的人家都来了。还有许多杂志社的记者在玫瑰庄园的外圈拍摄,豪门夜宴,堪作绝佳谈资。
价值百万乃至千万的豪车从夜色中驶向辉煌的灯火,殷勤周到的言家佣人们上前,引客人去往宴会大厅,此刻这座开满玫瑰的庄园不单是花冠,甚至是明珠。
日不落的统治落幕,却不妨碍她更加璀璨,更加纸醉金迷。
一袭白色西装的青年站在门口,同他的妹妹一起向进来的客人问好,态度友好谦和。但对于这对兄妹,来访者都不敢怠慢。
言乐偏头看向她的哥哥,小声道:“言乔啊言乔。你表面上是在接待客人,实际上是在等朝朝姐姐是不是!”
言乔面不改色,不理他妹妹的吐槽。
言乐轻轻哼了声,想起记忆里那个漂亮得如画中人一般的谢家小姐姐,倒是很理解她哥哥的热情。
她十二岁时出国留学,过了七年才回来。江岛市的一切熟悉又陌生,往来的宾客她也无暇细认,独独好奇多年未见的谢朝笙——她哥哥的未婚妻——现在出落成了怎样动人的模样。
说是未婚妻,其实也是两家大人早些年的玩笑,半真半假,没有正式的走过场,但这么多年来,言谢两家一直把对方家的小孩记挂着照顾疼爱。两家的交情只深不浅。
银灰色的跑车驶来,认得这辆车的人纷纷驻足,侍者们连忙上前,殷勤地打开了车门。
月色下走来的少女一袭白,却并不显得单薄或者乏味,言乐喜爱一切美丽事物,只觉得她比庄园的玫瑰更像造物的恩宠。
她走近了,潋滟的一双丹凤眼微弯:“乐乐,好久不见。”
言乐:哥哥,你值了!
言乔率先和她打招呼,言乐也露出甜滋滋的笑。路过的宾客见状,露出或善意或揶揄的神情,知道言谢两家的儿女有早定的婚约,现如今两家小孩长大,看起来倒是相衬极了,不知是否约好,都穿了白色的礼服,教别人都和陪衬似的。
她好奇地看向朝笙身后,一袭墨色的高大青年长身玉立,像个沉默的背景。
“朝朝姐,这是谁呀,你的亲戚吗?”

第3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3)
不怪言乐有这样的想法,许云暮站在那,得益于那张好面孔,看起来正像哪家出身的少爷。
且那副沉稳模样,总觉和谢家叔叔有几分相似,所以他们是堂兄妹也说不定。
言乔轻敲了下自家妹妹的脑袋:“哪儿像了?我看你是在国外呆久了。都脸盲了。”
言乐夸张地捂住头顶:“言乔!会越敲越盲的!”
朝笙笑出了声,露出对堪称可爱的梨涡,几句玩笑越发拉近了幼时玩伴的距离,况且,她并不在乎言乐把许云暮给误认为她的某个亲戚。应该说谢朝笙的人设向来到位,她仅仅只是会在许云暮面前表现他天性恶劣的一面——无论是面对周瑾,亦或是言家兄妹,她都是那个矜贵得体的谢家大小姐。
音乐声变了一个节奏。言乐揶揄的笑:“要跳开场舞了。哥哥,我都离开家这么久了,不知道你现在跳舞的时候还会不会踩到舞伴的脚?”
言乔从没感觉自己妹妹这么讨厌过!
而且朝笙就在这儿,她为什么要毁他的形象!
他面上镇静,却忍不住微微低头看向朝笙的反应。他眼中倒映出女孩的精致的眉眼,从小时候起他就喜欢谢家的朝笙妹妹,那个美丽又骄傲的大小姐。家中长辈意欲和谢家联姻,也曾问过他的意见,想起那双潋滟的看人总含三分情的丹凤眼,言乔立即就同意了,为此还被父母取笑了许久。
于是言乔顺从自己的心意,他伸手,语气故作正经:“谢小姐,赏个脸吧。”
言乐乐见其成,推了推朝笙:“去去去,他要是踩到了你,朝朝姐你就十倍的踩回去!”
朝笙对这对兄妹印象极好,她莞尔,将手置于他的掌心。
音乐的旋律渐渐高起,朝笙不负她绝佳的皮囊,也不负她矜贵的人设,只要她愿意,于舞池中可以比谁都得体优雅。浑不似昨夜的模样。
许云暮早已习惯朝笙的冷遇,他也并不在意朝笙的态度,只是觉得谢朝笙好像变了一点。
勉强算得上和谢朝笙一道长大,他知道这个人金玉般的外貌中藏着何其腐朽的败絮,她有一张足以让所有人喜爱的美丽面孔,在父母面前是乖觉贪玩的女儿,在友人面前是脾性相投的知交,在酒吧里是一掷千金的大小姐,只有在他面前,谢朝笙不吝啬展示自己阴暗恶毒的面目。
灯光好像在追逐着那抹雪白的身影,许云暮头一次这样的出神。
言乔的舞跳得没有言乐说的那么蹩脚,又有一副好相貌,无论如何是称得上赏心悦目的。他抬手,朝笙翻飞的裙摆轻巧地划出一道优美的旋,她步履轻快,一个转身,与他触近又分开,周遭人的目光落在舞池中,而她抬眼,若有所感,那双倒映着华美灯光的眼看向了许云暮。
明明两人之间隔着人影幢幢,但许云暮却隐隐约约觉得,朝笙在看他。
言乐感觉十分的圆满,而且有朝笙带着,她哥哥的脚步都流畅了许多。作为一个乖巧的妹妹,她决定不做电灯泡了,快乐的跑向了在休息区等她的小姐妹们。
灯光璀璨,许云暮安静地站在阴影中。
这场宴会是言家掌舵人七十的寿诞,它辉煌盛大到人们难以置信,甚至媒体在举行前就花了夸张的文笔大肆渲染。
许云暮知道自己本不会出现在这儿。
在很小很小的时候,他还不明白谢家恢宏的庄园与员工小楼的差别,不明白坐在同一辆车上的父亲与谢先生的差别,不明白谢家朝笙与“朝朝”的差别。
然后谢朝笙率先明白,并让他懂了。
他们是云与泥。
言乐走到休息区,回头看一眼,发现那个跟着朝笙来的高大青年仍旧一个人孤零零站着,不自觉地便觉得他看起来有些可怜。
再一转眼,朝笙已经被言乔拉到爷爷那去了,她知道哥哥和朝笙自来关系好,爷爷也很喜欢朝笙。
她的礼节与同情心同时作祟,于是言乐叫住个端着甜点的侍者。
“阿乐小姐。”侍者停下,恭谨地唤她。
“你去问那边那个黑色衣服的男孩子,要不要过来吃点东西。”言乐指了指一个方向,她看许云暮站一晚上了。
侍者点头,转身向许云暮走去。
许云暮有些意外于言乐的好意,他略惊讶地看向她,少女朝他挥挥手,秋水似的眼睛弯成美好的弧。
他让侍者转达他的谢意,并表示自己并不需要。
因为谢朝笙是个有着很强的领地意识的人,她厌恶自己靠近他生活中的某些人,某些部分。
那是很多年前的仲春,高达367米的南洲大厦刚刚落成,许云暮离开这座城市边缘小岛上的廉租房,坐着货舱渡过窄窄的南洲湾,被父母接来了江岛市的中心。他离开了小渔村,见到了亚洲最高的大厦,而后,掩映在城堡般的庄园后的、水晶般的温室更令十一岁的他震惊。从此他成了这座庄园的一份子。
“这是什么花?”年幼的许云暮蹲在温室中,他面前放着一丛鸢尾,蓝色的花瓣微垂,像一只将要振翅飞走的蝶。
他听到声音,转头看去,面前的小女孩穿着鹅黄色的裙子,美好轻盈的蕾丝缀在领口上,精致得像他路过橱窗时看过的洋娃娃。
他先前一直生活在乡下,最近才被父母接来他们工作的地方生活。他对于谢家庄园的一切都很陌生,因此并不知道眼前的小女孩是谁。
但许云暮对于同龄人的出现很开心,他说:“这是鸢尾。”
“原来它叫鸢尾——我母亲很喜欢这种花,她的房间里还挂着一副画满鸢尾的画呢。花是你种的吗?”
“是的,最近我一直在帮妈妈照顾她的花。”
小女孩歪头思索,扎起来的一对小辫子跟着晃了晃:“你妈妈是这儿的园艺师吗?”
许云暮点点头。
“那不错。”小女孩朝他笑,露出一对甜滋滋的梨涡,“我叫朝朝,做我的朋友吧。”
许云暮其实刚见面就很喜欢他,也忍不住露出了笑,一双猫儿似的眼微弯。
“朝朝,我叫许云暮,很高兴认识你。”
他学着大人的样子伸出手,想和新朋友正式握手认识一下,不过小女孩飞速略过他沾满泥土的小手,轻轻拍了拍许云暮的头顶。彼时正值一九九九年的春夏之交,他们还很年少,湿润的海风吹往江岛市的山丘,鸢尾热烈开放,见证了谢朝笙和许云暮的初遇。
谢朝笙显得对温室中生长的花很有兴趣,对于新出现的玩伴亦然。她在温室里待了一下午,直到日暮时,等候在温室外的佣人才进来,告诉她即将到晚饭的时间。
“小姐,该回去了。”那是个瘦削的眼睛灰蓝的女佣,一头银发梳得整齐,许云暮只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的面孔。她不苟言笑,甚至神情有些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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