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箬叹了一口气,没再说什么,低头吃饭。
她妈妈是老观念,总觉得读了书,就得找一份体面的好工作,不然就是浪费了这么多年的求学。
可就因为读书读得多,她越觉得人生短暂,人就该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活。而不是像她现在这样按部就班,最后自己想要的,追求的,一样没得到。
在另一个世界,她按部就班地活了二十七年,她忽然意识到,这种“循规蹈矩”的思维对她的影响,远比她认为的还要深。
当初她穿过来,没有立马辞职创业,除了考虑到创业有风险外,可能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她被“按部就班”的思维潜移默化了。
在她的潜意识里认为,目前这份工作是稳定的是铁饭碗,所以舍不得丢弃,哪怕她“食之无味”,每个月就几百块钱地吊着她。
这就好比,一个人上班上习惯了,哪怕她上班的时候很痛苦,但你突然让她不上班,她就会不安,就会心里不踏实。
听到孟箬不仅不怪她,还这么支持她,罗丽萍感动得一时都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
然后,毫无预兆地,她一把抱住了孟箬。
孟箬没想到她会突然抱她,还是抱得很紧的那种,双手下意识伸开做投降状。
“孟姐姐,谢谢你。”罗丽萍紧紧抱住她,由衷道。
孟箬这才适应她的拥抱,将方才下意识伸开的手收拢,也抱住了罗丽萍。
其实,她并不太习惯跟人亲密接触,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跟男人就不用说了,虽然她也谈过几段恋爱,但正因为她内心抵触这种亲密行为,几段恋情都是在刚进入牵手阶段就早早夭折。后来,她索性直接放弃谈恋爱这件事。
至于女性,她有几个好朋友,但是跟她们最亲密的行为也仅限牵手或者挽手。
有时候朋友突然亲热地过来挽着她的手,她都会下意识怔一下。
孟箬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像是哄小孩一样哄道:“好啦好啦,你孟姐姐就是这么好,所以不要太感动。”
罗丽萍有些不好意思地松开她,说:“你还是我长这么大第一个主动抱的人。”
“我的荣幸。”孟箬微挑秀眉,笑道。
“不过——”话说着,罗丽萍视线停留在她的胸部。
她缓缓凑近,小声打趣道:“没想到姐姐你看着挺瘦,这儿却不小。”
孟箬闻言脸一红,扬起手作势要揍她。
下一刻,两人便在厨房打闹起来。
不过,不得不承认,原主身材确实很好,柳腰盈盈一握,还前凸后翘。
筒子楼内。
对于谭林的性子,上一世和他生活了几十年的郑婉再了解不过。这几天凭着自己对他秉性的了解,郑婉借着各种机会接近他。
如此一来二去,两人对彼此也都算有个了初步了解。
谭林高中毕业,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父母都还在乡下种地。因为父母觉得谭林跟着他们一起种地没出息,就花了点钱托同乡把谭林带到省城来学电器维修。
说起来这个同乡跟杨和平还认识,也正是因为有着这一层关系,上一世的谭林才能在最艰难的时期得到游彻的帮助。
后来谭林和游彻熟识后,他才知道两人不仅是同乡,还曾在同一个小学上过学。
现在谭林就是在丰州市电器三厂的生产车间当临时维修工,因为是临时工,工资自然比不上正式职工,但一个月下来也有个七八十块钱。
听完谭林的情况,郑婉很自然地也说起了自己的家。
“爸妈离婚后,他们各自都再娶再嫁,后妈过门后给我爸连生了两个儿子,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我成年后,后妈就想把我嫁给村里的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光棍,我不想嫁,就跑来省城找我妈了。”
“可是,我妈也早就有了自己的新家,她没空管我,就暂时先帮我找了个房子。”
郑婉边说边低头擦起了泪,她着重渲染了亲爹后妈对自己的苛待,以及自己的孤苦无依,为的就是博取谭林的同情。
谭林这个人她再了解不过,老实还善良。
果不其然,谭林听完她的话,就惆怅地长叹一口气,明显是在同情她的遭遇。
这天,郑婉来还昨天跟谭林借的针线盒。
郑婉故意将自己的衣服撕破,然后向谭林借针线盒。
普通单身男人家一般不会有针线盒这种女人的东西,但是谭林不一样,谭林一个人在省城生活了两三年,平时破个袜子、衣服什么的都是自己缝缝补补。
这点也是她提前就知道的,因为上一世的谭林就是如此。
但她跟谭林借到针线盒时,还是佯装意外。
“谭林哥,我就随便问问,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还真有针线盒这种东西啊?”郑婉手上拿着针线盒,笑吟吟道。
谭林比她大五岁,熟了之后,她总是甜甜地叫他哥。
谭林被她说得有点害羞,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解释:“我是维修工,平时衣服勾破最常见不过,衣服勾破总不能就丢了,所以只能我自己来补。”
“谭林哥,那你下次衣服破了,可以拿给我补,我看你补的针脚有点不平,衣服是穿在外面的,这样总归不好看。”
“我在家的时候,衣服都是我洗我补,针脚什么的还是很齐整的。”郑婉笑着说。
对于郑婉的话,谭林既没有拒绝,也没有同意,只是再次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
郑婉扯出一个笑容没再说什么,她拿着针线盒回了自己的屋子,用完之后,今天又过来还。
郑婉还完借的针线盒,并没有急着回去,视线扫向堆在墙角的煤炉子和锅。
“谭林哥,你这还有炉子和锅呢?”郑婉笑着问。
“嗯,自己在家做饭比在外面吃便宜。”谭林老实回答。
郑婉点点头:“是这样的。”
“我也想在家里做着吃,省点钱,就是我没钱买炉子和锅。”郑婉一脸遗憾道。
李梅这几天还是隔天来看她一次,每次来都回带点吃的,有时候是饭和菜,有时候是自己烙的饼。
因为没锅和炉子,早上或晚上她都出去吃,吃点便宜的素面或烧饼啥的。
李梅过来看她,除了给她带吃的,还会给她带来黑诊所的消息。李梅也是托人打听,她也要等别人的消息,因此并不是每次看她都能带来有用的消息。
对于“黑诊所”的事,郑婉倒是不着急,只要能顺利拿下谭林,她就用不着打胎了。
见自己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谭林这个木头还是不为所动。
郑婉索性把自己的想法直白地说出来:“谭林哥,我倒是有个想法。”
闻言,谭林老实憨厚地看向她。
“我看你每次下班还要赶着做晚饭挺辛苦的,正好我又有时间,”说罢,郑婉便试探性地问,“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借谭林哥你的炉子和锅用一下,菜和饭呢,我反正也要烧,就顺道多烧一点,下班的时候你直接去我那屋吃就行了。”
郑婉想借做饭的机会,进一步拉近两人的关系。
听到这话,谭林又是为难地抓抓头。
郑婉也看出了他的为难,立即做出一副失落的样子,低垂着头,小声道:“谭林哥,你要是不放心把锅和炉子借给我,那就算了。”
“不是,不是。”谭林连忙冲她摆手。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解释道,“我是怕我一个大男人去你屋吃饭,会对你名声不好。”
女孩子名声这一点,郑婉还真不好装作不在意。
名声对一位女孩子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如果她真不在意那才是有问题。
当然她也有应对的办法。
“谭林哥,你要是真信得过我,饭我就在你家做,做好了我再锁门离开,这样你一回到家就能吃到热乎的饭,还不用担心影响我名声了。”郑婉建议道。
对于她的建议,谭林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只面容腼腆地说了一句:“我当然信得过你。”
郑婉不给他犹豫的机会,直接道:“谭林哥,那就这么说定了,从明天开始我来这儿帮你做饭。”
谭林腼腆地抓了抓头发,应了声:“好。”
郑婉回自己屋前,谭林把自己屋的备用钥匙给了她,让她什么时候想用炉子和锅随便用,不用客气,还说以后他会提前买好当天晚上的菜。
有了前面的汪文周做对比,郑婉才意识到谭林的好。
以前她真是被鬼迷了心窍了,竟然会沉浸在汪文周的花言巧语中。
晚上,如提前说好的,郑婉在谭林下班前给他做好饭。
但郑婉却没离开,而是待在谭林的屋内等他。
好不容易创造出的接触机会,她又不傻,当然不会离开。
谭林下班推开门,看到坐在桌前等他吃饭的郑婉,眼中闪过几分意外。
他手上拎着下班路上买来的菜,郑婉连忙起身笑着接过。
“下午出去买菜耽误了一点时间,一看你下班时间快到了,饭才刚做完,就想着索性等你一块儿吃好了。”
她将谭林买来的菜放到一旁,笑着解释,给出一个她留在这的合适理由。
说罢,她还装作小心翼翼地问道:“谭林哥,你不会介意吧?”
谭林摇摇头:“当然不会介意。”
谭林的回答倒是完全在她的意料之中。
郑婉勾唇微笑:“那谭林哥,快来吃吧,天气冷,等会儿菜就凉了。”
谭林搓了搓带着油污的手,用干抹布擦干,才坐到小桌前,拿起碗筷吃饭。
他露出腼腆的笑,夹起一块茄子,送入口中,口味很意外的合他胃口。他吃菜口味重,喜欢吃辣喜欢吃咸。
谭林扫了眼桌上的菜,茄子、土豆、蒜苗,虽然都是素菜,但竟然都是他喜欢吃的素菜。
郑婉夹起一根蒜苗送入口中,嘴角勾起一点笑,方才谭林那点反应尽收她眼底。
她好歹给谭林做了几十年的饭了,谭林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口味的菜,她再清楚不过。
吃完饭,郑婉还手脚麻利地收拾碗筷,谭林见状也来帮忙。
郑婉一脸贤惠道:“谭林哥,你放那我来吧,你上班累了一天了,赶紧休息休息吧。”
谭林不好意思地放下碗筷:“那辛苦你了。”
郑婉刷完锅洗完碗,还留下陪他说了几句话,才离开。
离开前,谭林还问了一句:“你有喜欢吃的菜吗?我明天下班买。”
郑婉通情达理地摇摇头:“我不挑食,什么都喜欢吃。”
其实,她喜欢吃肉,但为了维护住贤惠的形象,她没说出来。
上一世的谭林就是喜欢这样的郑婉,任劳任怨、吃苦耐劳、通情达理。
第二天,郑婉掐着时间点做好饭,依旧留下来。
因为有头一天的解释,谭林这回看到郑婉坐在桌前倒不是很惊讶。郑婉见他如此,更是解释都懒得解释。
如此持续了几天,郑婉觉得她该做点什么了,以推进一下两人的关系。
这天吃完饭,郑婉收拾完碗筷,在走近谭林身旁时,她突然一扭脚,装出要摔倒的样子,旁边的谭林见状当然是伸手扶住她。
而郑婉便作势扑倒在他怀里,不仅如此,她还一把抱住谭林,用柔软的胸狠狠压了一下谭林的身体。
郑婉能明显感觉到谭林的身体一僵。
郑婉紧紧抱着谭林不撒手,嘴里还朝他耳边轻微吐气,掐着嗓子说道:“哎呀,我的脚好像突然抽筋了。”
“谭林哥,不好意思啊。”说完,郑婉才依依不舍地推开谭林,低垂着头一脸娇羞道。
郑婉像个鹌鹑似的坐在床沿上,偏着头等待着谭林的下一步动作。
等了一分钟,她没听到谭林过来的动静,又是她试探性地抬起眼,含着羞涩地看向他,并冲他眨眨眼。
谭林却还是跟哥木头桩子似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像是还没从方才的冲击中缓过来。
郑婉气得咬了咬唇。
谭林品性好是好,但也有点太木讷了,她都主动投怀送抱了,是个男人也该知道是什么意思吧,但他竟然无动于衷。
这要是换成汪文周,早就扑到她身上来了,哪里等得到现在。
谭林跟个榆木疙瘩似的不开窍,郑婉气得直接起身。
她气呼呼地走到门口,想了想还是回头对木在原地的谭林说:“谭林哥,时候不早了,我先回家了。”
谭林愣愣的“啊”了一声,“啊”完才反应过来,呆呆地说:“那你早点回去吧。”
郑婉气得咬牙,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瞪了他一眼,屁股一扭走了。
回到自己屋的郑婉是越想越气,她刚刚那么对谭林说,明明是在给他机会让他挽留她,结果他呢,还让她早点回去。
上辈子的谭林也这么木吗?这么木的男人,上辈子她是怎么看上的。
郑婉坐在凳子上,皱着眉想。
谭林木得不开窍,那她就只能使点特殊手段了。
没办法,她能等,她的肚子却等不了,趁现在月份小,还能找人接盘,要是月份再大点,就容易露馅了。
要是谭林知道她怀过孩子,哪怕两人感情再好,他大概率也是不会要她的。
那她就真的完了。
这么想着,郑婉顿时觉得这事很急,要赶紧办立马办。
根据上辈子的记忆,她倒是知道谭林一个弱点——酒量差。
谭林的酒量很差,差到一杯倒的那种。
酒量差这事,谭林自己也知道,所以他很少沾酒。
要让一个不怎么沾酒的人喝醉,怕不是件容易的事。
你给他倒一杯白酒,想骗他这是白开水,也骗不过去,酒味是不会帮着你撒谎的。
既然白酒不行,那换别的酒?
郑婉眼珠一转,还真想到一个瞒天过海的好办法。
翌日晚上,郑婉做完饭照旧坐在桌前等谭林下班回来,不同的是,桌上多了一大瓶可乐。
谭林回到家,看见桌上的可乐,也有些好奇。
“这是什么?”谭林问。
“可乐。”郑婉笑着答。
“你喝过吗?”她又问。
谭林摇头。
郑婉在心中窃喜,没喝过?那就更好办了,真是老天爷也帮她。
“碳酸饮料,”郑婉笑着解释,“很多人都喜欢喝这个,甜甜的还会冒泡,我出去的时候看见商店里有卖,就买了一瓶尝尝。”
“等下倒一杯给你尝尝。”郑婉笑容可掬道。
见郑婉买了一大瓶份量不少,谭林也就没客气了。
他点头,回了声“好”。
为了喝这个她加了料的可乐,郑婉还特地买了两个大玻璃杯。
郑婉给谭林倒了满满一大杯,并连连鼓励他快尝尝,谭林听话地拿起杯子,牛饮了一大口。
“味道怎么样?”郑婉问着,也给自己倒了小半杯。
她给自己倒只是做做样子,她并不打算喝。
谭林咂摸了一下嘴里的味道,顿时有种“猪八戒吃人参果,全不知滋味”的感觉。
“就光喝出了甜味。”谭林说。
“那你再尝一口。”郑婉继续怂恿道。
于是,谭林又牛饮了一口,继续咂摸咂摸这可乐的味道。
“好像还有点冒泡。”谭林笑着说。
见谭林两口就喝掉了杯子的一大半,郑婉眼底溢出得逞的笑意。
“汽水嘛,当然会冒泡。”她说。
“你怎么不喝?”谭林随口一问。
郑婉连忙拿起杯子抿了一小口,说是抿,其实就是碰湿了嘴唇。
她是孕妇,孕妇不能喝酒这点常识她还是知道的,所以她只在谭林面前做做样子,不真喝。看谭林那傻乎乎的样子,估计也看不出来。
这可乐被她兑了不少红酒,这个法子还是她上一世无意间知道的,过年的时候,几个小孩往汽水里面加红酒,说这样喝起来就没酒味儿了,味道甜甜的跟饮料差不多。
于是她买来了可乐和红酒,她兑了很多遍,兑到最后没酒味了,才将兑过的可乐重新装进可乐瓶里。
红酒度数低,喝起来也没白酒那么烈,但是后劲儿却很大,尤其是平常不怎么喝酒的人,喝急了等后劲儿一上来很容易醉。
“喝呀,”她说,“只不过我以前喝过,所以并不觉得很稀罕,我主要是买给谭林哥你喝的。”
谭林一听这话,顿时有些感动,已经很久没人这么关心他在意他了。
想到这,谭林便又拿起装可乐的杯子,将里面剩下的可乐一饮而尽。
郑婉见他喝完,连忙给谭林又满上。
郑婉倒完“可乐”,还笑盈盈道:“谭林哥,看你这么喜欢喝,我真的很开心。”
谭林也很开心,看郑婉给他倒满了,他又一口喝了三分之一。
谭林打出一个气嗝,感觉自己好像闻到了一点酒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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