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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红(多梨)


两本英文的,分别是《The Economist》,《National Geographic》,仅有的中文杂志是《服饰与美容VOGUE》,侧边闪着灿灿的、光滑的金色。
“哦,是这样的,”杨全说,“洗砚哥说,《新概念英语》的第四册 多是摘取文献,收纳的大部分是国外名篇,遣词用句过于复杂,专业术语也太多,难度大,如果你没有考GRE或专八的打算,不建议花太多精力继续学习。”
千岱兰低头看手中沉甸甸的英文杂志,心想GRE是啥,专八又是个啥玩意,她只听说过几八。
“所以,”千岱兰明白了,“他想让我看看这些?”
“嗯,”杨全点头,“这些比较适合您日常读——当然,您要是不喜欢,放着也行。洗砚哥还说了,想看了就看,不想看了就丢一边,喜欢看图也好,喜欢看某个地方也罢,都行,全看你个人阅读喜好,千万别把它当成学习任务。”
千岱兰抱着那些杂志,说:“谢谢你,麻烦你大老远跑过来。也替我谢谢洗砚哥,说我一定会努力读这些杂志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绝不辜负他的期望。”
礼貌告别后,她抱着这些沉甸甸的杂志往黑洞洞的小区楼道中走,一楼和二楼楼道里的感应灯都坏了,目前还没有人过来修;黑暗里,千岱兰摸索着往楼上走,怀里是一堆沉重精美的崭新杂志。
新书特有的纸质和油墨的味道生涩微苦,她却觉得好闻极了,一点儿也不重,伸手不见五指的楼道口,只有头顶小窗漏下的明灿灿月光。
她在这公允无私的月光下缓慢地步步走,从漆黑一团中,踩着潮湿掉灰的阶梯,走向有昏黄灯照明的三楼。
哪怕现在什么都看不见。
事实上,千岱兰在新店的工作非常不顺利,不顺利到她完全没时间去考虑和叶熙京的感情生活。
穷人为生计忙的时候,压根就没时间陪他风花雪月。
因为她没有工作的话,真的会挨饿。
有情并不能饮水饱。
带千岱兰的人叫做Luna,二十六岁,温柔沉静,脸上常带笑意,说话慢声细语,曾连续三个月夺下过A类店销冠。
加上店长,店里一共有八名女店员和两名男店员,从早上九点半到晚上九点半,分早中晚三班,在这个时间段中,店中至少有五位在。店铺实行的是一对一服务制,如果没有需要接待的客人,空闲的店员就需要在门口处排成一排,按照客人进店的顺序一一接待。
千岱兰还学到一个新的英文词语,这叫做“Walk in”,指等待自然到店的客人。
她来这的第一日也是信心满满,自觉能在五爱市场吃得开,来这里还不是手到擒来?
一开始看到十万的每月最低销售业绩考核时,千岱兰还充满了自信,她悄悄算了一下,店里服装均价在四千元左右,只要她能卖出25件,就能完美达标。
剩下的都能拿提成,根据品类不同,最低两点五,最高六个点。
也就是说,如果她在完成基础业绩的同时,再卖出去10件左右的衣服,取提成均值4.25,那她每个月到手的工资就是基础工资两千元加提成一千七百元(均价四千元服装乘以十件乘以百分之四点二五),那每个月至少能拿到三千七百元。
接下来交房租就不用犯愁了。
只需要一个月卖三十五件。
事实上并不如此。
定位高端的服装品牌导购大多都维系着固定的客人群体,千岱兰是新人,没有一个熟悉的老顾客,只能依托于“Walk in”。做久了的店员眼光毒辣,能精准无误地根据顾客的衣着相貌和神态、肢体语言来判断这些客人值不值得接待、对方具不具备消费能力——
一旦判定对方囊中羞涩,或者,只是逛逛,大多会懒得接待,不是提前早早溜开,就是直接以各种理由将这样的客人推给千岱兰。
实在躲不开的,也多是冷眼冷语相对,让客人主动离店;这样,就不会再浪费时间,可以快快结束、快去接待下一个有潜在消费能力的客人。
千岱兰暂时还做不到对客人冷言冷语、逼他们离开。
先前在五爱市场时,她就是出了名的人美嘴甜会说话有耐心,很多人都乐意找她拿货;现在到了这些地方,千岱兰对待每个客人都一如既往的耐心,即使她清楚对方只是看看不想买——
她也会耐心地陪着她们试穿,半跪着为她们试一双又一双的鞋。
但没有一个人真正购买,她/他们对她的服务态度大加赞赏,然后留下一句“我再看看”。
六天过去,千岱兰只卖出了一条真丝方巾,价值九百块。
购买这条丝巾的也不是她耐心服务的客人,而是一个着急送礼的顾客,从接待到刷卡购物不到五分钟,千岱兰为丝巾的包装盒系蝴蝶结的时候,他在一旁频频看表,催促着她快点快点。
他并不在意千岱兰的态度如何,只想着快点买了东西走人。
这样的顾客很少,很少,很少。
这晚的晚间盘货加总结报告时,麦怡冷冷地看了千岱兰一眼。
第九天,销售业绩仍旧惨淡的千岱兰,在晚班的最后半小时,接待到了意想不到的客人。
叶熙京和他的妈妈林怡。
以及——
三个人进店时,千岱兰其实在帮Ava熨衣服,负责接待的人是Linda。
林怡是Linda的老顾客,显然是提前打过电话,他们还没进店,Linda就笑盈盈地出店迎接,笑着说:“您可算是来了,我看今天下雨,还以为您不过来了呢;我想着,要是您不来,我就直接给您送过去……省得您再这一趟。”
Ava撇撇嘴:“慈禧又来了——嗯?奇怪,今天怎么没去VIP室?”
千岱兰心里好奇,刚好熨完了衣服,她走出门,看到店里的三人后,顿时愣住。
她看过叶熙京和家人的合照,知道那是他的妈妈,林怡,比照片中更美丽;而她旁边,站着一个笑着拿丝巾往她身上比的女性,经过精心打理的柔软卷发,温柔娴静,落落大方。
叶熙京大约是没想到在这里看到她,惊喜极了,往前迈一步,不知怎么,回头看一眼林怡,意识到什么,又迟疑地停下脚步。
千岱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林怡坐在猩红色的圆沙发上,Linda微微屈膝,半蹲着给她递茶水,她看也没看,只微笑着看伍珂手中的丝巾:“珂珂觉得哪条好?”
千岱兰想。
原来她就是伍珂。
原来她就是叶熙京醉酒后说过的“珂珂”。
真得很温柔大方,优雅知性。
怪不得,怪不得大家都很喜欢她。
以前千岱兰总觉得,漂亮就是她的大杀器,凭着一张爹妈给的好脸蛋,很多事都能轻松拿下;但近些日接二连三的挫折让她意识到,原来美貌也不是无往不利。
也是,如果只靠美貌就能得到一切的话,现在大街上的男人都会争先恐后地挤满整容医院吧。
总有真爱是不在乎脸蛋、身材、家境的。
世界上总会有人不需要依靠这些外界因素来得到真心。
只是她没有这个运气而已。
叶熙京沉默地站在原地,他很想对千岱兰说话,但旁边的林怡宛如镇压宝塔,将他死死地压下去,压得喘不动气。
伍珂微笑着说:“这条松石绿的吧,不仅是今年的流行色,还很衬您典雅的气质。”
林怡满意地接过:“就这一条吧,先帮我收起来——珂珂眼光好,我就喜欢你帮我选东西。”
说到这里,她不经意间抬头,看到了千岱兰。
微微挑眉,林怡仔细打量着她,轻轻笑开了。
她对伍珂说:“明天晚上一起吃饭,你选好鞋了吗?”
伍珂笑着说:“明天的主角是熙京,是庆祝他成功申请到剑桥的offer——作为姐姐,我可不能抢弟弟的风头,就脚上这双,哪里还用买新鞋新衣服?”
“这样可不行,”林怡慈爱地看她,“这样吧,今天辛苦你帮我取衣服,我也得给你买双鞋才对。”
Linda笑眯眯介绍:“刚好,我们店里最近到了——”
“不用,”林怡打断她,手一指,隔空指到千岱兰,笑,“我要那个新来的小丫头帮珂珂选一双鞋。”
作者有话说:
岱兰工作的店是我杜撰的,但排班啦,员工人数啦,还有业绩要求,都是我根据这一两年的逛街经验,参考国内某些女装品牌设置的。
肯定不是对标香香或LV啦,LV现在一个月的销售业绩要百万左右吧(好多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Ps::我笔名的来源其实并不是Dolly,而是妈妈嘱咐我多吃梨啊多吃鸡蛋啊,多蛋不好听,所以叫多梨了。
后来才意识到和Dolly发音接近,但这个笔名真的不是小圈属性,一点关系都没有。

第10章 想分手
千岱兰一共拿了四双鞋过来,微微屈膝,店里故意配了不适合蹲着的高跟鞋,才能确保他们每个人都是单膝跪地服务,仰视坐着的客人。
她就这样半跪在林怡面前,微笑着介绍。
“这双天蓝色的高跟鞋是我们这次秋冬季的新品,鞋面是特殊工艺处理后的绒面小牛皮,很受欢迎——”
“那就是买的人很多?”林怡漫不经心,看也不看,“换一个,我可不爱跟风。”
叶熙京说:“妈,您今天不是说只来拿衣服吗?改天再买吧。”
“为什么改天?明天晚上就一块儿吃饭,你想改哪天?”林怡嗔怪,“这孩子,怎么越长大还越叛逆了?”
这样说着,林怡自然地伸手,示意伍珂过来。
伍珂看看叶熙京,再看看千岱兰。
太漂亮了,忍不住多看几眼。
女孩很年轻,年轻到皮肤看不出一丝的毛孔,光滑洁净的脸,哪怕涂了不适合她的粉调唇蜜,也依旧遮不住的青春逼人,额头饱满,眼睛大而亮,瞳仁黑亮黑亮的,像戴了美瞳,鼻子小巧精致,神采奕奕。
这种店的导购是很辛苦的工作,即使没有客人也必须站着,无法休息;她应当已经站了很久,但看起来仍旧活力满满——
比早上八点钟踏入教室的大学生还要精力充沛。
伍珂觉察到问题。
“不用,”她抿一抿唇,说,“就那双黑色的吧,我日常穿不了这么贵的。”
“再贵,阿姨也愿意给你买,只要值,花点钱算什么,”林怡说,“阿姨知道你朴素,和其他人不一样,但是呢,这鞋子该买的还得买——不单单买鞋,等会儿把裙子啊什么的也看看,看上什么就说,阿姨统统买单。”
Linda说:“姐,我们这里昨天刚到了件连衣裙,很适合——”
“让她来,”林怡打断她,又指千岱兰,“我就听她介绍。”
千岱兰微笑不减。
她笑意盈盈,颊边的两个小梨涡若隐若现,继续介绍:“小姐好眼光,刚才看中的这款黑色方跟鞋是我们高级手工坊的新品,是手工做的呢。”
林怡说:“你们总说得好听,可什么不是手工做的?这年头,手工操作机器,也敢叫纯手工做的了。”
“这双的确是纯手工,它是我们高级手工坊系列的新品,无论材质工艺还是版型,都是我们品牌的专利,”千岱兰微笑着将鞋子捧起,举在她面前展示,“这双鞋是我们品牌最受欢迎的羊皮底——您是我们的黑钻贵宾级客户,知道这种鞋底穿起来有多透气舒服;这鞋面呢,和普通的鞋面还不同,它用的是喀什米尔山羊的羊毛,一般品牌常用它做大衣、做羊绒衫,我们则拿它混纺,是专门定制了布料,才做了这双鞋的鞋面,舒适又精细。”
“嗯?”林怡不自觉向她偏移身体,看着她手中捧着的高跟鞋,“有这么复杂?”
“是的呀,”千岱兰温柔地说,“您看看这朵茶梅,茶梅是我们品牌的重要标志之一,鞋面上的这个茶梅,也是用真丝绸缎细细做的;我只靠说,不一定能让人感受到它的好,您伸手摸摸,这个手感,是不是很像真的茶梅花?您再仔细看看,这每朵茶梅花,都是工人手动裁剪、挑选、再组装到鞋面上的,一个老师傅,一上午最多只能做六朵茶梅花呢。我们手工坊系列的单品就是数量稀少,但我敢保证,每一件,每一朵茶梅,都是真正手工做的。”
身后,熨完衣服的Ava也出来,探头往这边看;听见身后一声轻咳,她回头,看到了Luna。
Luna也在看千岱兰。
林怡的手从鞋面上离开,眼睛还盯着那朵茶梅:“这鞋还有37码的吗?”
“只有这一双,”千岱兰眼睛亮晶晶地看她,“其实店里总共就只来了这么一双37码的,说真的,这价格呢,确实是有点高,可确实也很漂亮;如果不是您这样的客人,我们一般也不会推荐它。”
林怡看着那鞋:“多少钱?”
Linda说:“一万——”
“我没问你,”林怡打断她,如梦初醒似得,看千岱兰,“多少?”
“一万两千元,”千岱兰并不恼,她慢声细语,“您是我们的黑钻会员,鞋履可以享受双倍积分。”
林怡想拉伍珂坐下,但伍珂不肯,她只是摇头笑着说太贵了。
林怡便将脚伸到千岱兰面前。
千岱兰单膝跪地,轻柔地给她试了这双鞋,温和地夸赞她脚保养得很好,脚也漂亮。
叶熙京受不了了,他伸手,想去拉千岱兰,被伍珂攥住胳膊。
她向叶熙京轻轻摇头,要他不要太冲动。
千岱兰服务了林怡整整一个小时。
早就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但按照规定,只要有客人在试衣服,就绝不可以关门。眼看时针指到十点,林怡喝了两杯水,吃了一份水果拼盘,去了一次卫生间。
千岱兰滴水未沾,膝盖因为长时间的下蹲、单膝跪地和起立而酸疼,仍笑容不减,轻声慢语,不厌其烦地介绍。
林怡几乎把店里能试的衣服、首饰、鞋子、包都试了一遍,没有去舒适的VIP室,就在店里的中岛沙发旁,在人人都能看到、路过的人透过落地玻璃窗看清的位置,指使千岱兰拿了一件又一件、换了一件又一件。
期间Linda想帮忙,被林怡轻描淡写几句话打发了。
她就是要千岱兰一个人做。
等林怡去卫生间的时候,叶熙京终于对千岱兰说话:“别干了,跟我回去。”
回哪里?
回沈阳吗?
千岱兰避开他的手。
这一刻,她突然近距离地观察到了叶熙京的“幼稚”一面。
她其实早就知道,可以为能够完全包容掉,喜欢就免不了互相摩擦、适应,就像木楔子砸进板凳里,摩擦、挤压、挣扎后才牢固。
可直面他的“幼稚”是如此猝不及防。
生长在温室里的花朵,一点风雨都受不了——这算什么呢?林怡都还没有骂她小骚,狐狸精呢。
正常工作而已,以前在市场上和人吵架被拽头发、被恶意拉扯衣服;在工厂里被男的故意蹭过来搭讪,吃饭时被一群男的围着看,说下流的荤话,还有人起哄说要强,奸她,说什么能爽一次坐两三年牢也不亏——
他岂不是更受不了呢?
她早知道他是锦衣玉食的小少爷。
可没想到真的不食人间烟火。
现在不能再用“没吃过苦”来麻痹自己了,叶洗砚同样好命,同样没吃过什么苦头,可他就不会这样幼稚,不会莽撞地伤害到她。
千岱兰不想让同事看笑话,避开叶熙京:“请尊重我的工作。”
叶熙京还想去抓她的手,可周围那么多双眼睛,他又只得放下,只沉沉地看着她,满是心疼。
好不容易等林怡试够了,试舒服了,到最终买单的时候,她却悠闲地说:“上面试的这些都算了,你还是给珂珂挑一双鞋吧,瞧我,都快忘了——快,珂珂,你坐在这里,让她给你试试鞋。”
千岱兰笑容不减。
膝盖酸痛得不行,她仍起身,准备去拿高跟鞋。
“够了。”
叶熙京用力拉住她,他转身,直接问林怡:“妈,你在这里快把人家店都试一遍了,一件都不买,您觉得这样合适吗?”
林怡说:“小兔崽子你今天——”
叶熙京从怀里掏出钱包,卡也不抽,用力递到千岱兰怀里,眼睛盯着林怡:“夹层第一张金色的信用卡,直接刷,密码是我生日。”
“先生,”千岱兰保持着笑容,“我怎么知道您生日是什么时候呢?”
叶熙京顿了一下,报出密码。
千岱兰说:“那您……”
“那双黑色的鞋,什么手工什么羊皮的,还有我妈妈试的那条黑色的长连衣裙,那个大衣,还有那个包,”叶熙京说,“算了,就你说的那几件什么手工系列的,全都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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