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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回京认亲后,她成了白富美/七零:神医携百亿物资被国家团宠(忘尘酒)


“你们要去京城,也难在那吃上正宗的江城味道了,这些就带到路上尝吧。”
接过邻居的谢礼,叶向红也笑着送走她们。
这一幕被躲在角落的吴母看在眼里,低声啐道:“败家娘们!对外人可真是大方!”
言语中带着几分酸味。
叶梅嫁进她家一两年,也没见叶向红送好东西来。
吴母在心里埋怨叶向红时,也没想过当初是她不希望叶梅与娘家来往,过年也不会让叶梅回去,觉得跟乡下人有牵扯太丢份,怕被叶家那群穷亲戚打秋风。
“现在对邻居倒是大方……”
吴母看到有人从叶家搬出一个小斗柜,眼馋得很。
她卧室的斗柜坏了,家里也没人会修,放在那里又丑,丢了又一堆杂物摆出来难看,正愁怎么办呢。
要是能给她就好了。
吴母脑海中冒出这个念头,又觉得有些丢人。
这几年吴父丢了工作后,曾经风光的她,也吃了不少苦,如今竟然还惦记别人家不要的旧家具……
换做以前,她只会想买新的!
可惜吴父复职的日子还不确定,得多走动,等吴父复职,家里再风光,也不知是何时了。
不过,谁说要等她男人复职,她家才能过好日子?
眼前不就有个好机会吗?
吴母看着大方送东西的叶向红,眼光毒辣地在她身上扫过,没有一件是自家做的衣服,全是商场才有的成衣,款式洋气得很。
不仅如此,这样好的成衣,安平县的供销社是绝对没有的。
江城那边或许有,但都是高级货。
叶向红却随随便便穿了一身。
还有偶尔出来与叶向红说话的叶清月、叶枫,身上也是穿着高档成衣。
吴母哪里猜不到,叶向红的“亲生父母”,绝对是大户人家!
“必须要让小梅和振华复婚……”
吴母不会觉得叶家发达了,她家儿子就配不上叶梅。
她想的是,这年头离了婚的女人,二手货没人要,注定要孤苦终老不说,还会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嘲笑。
叶梅才二十出头,以后苦日子有的熬。
叶向红是疼闺女的,哪里能舍得叶梅受这种苦?
自己这时候出现,答应叶梅与吴振华复婚,叶向红不是求之不得?
叶梅虽然平时泼辣了些,但结婚后还是很好拿捏的。
吴母想着她拿捏住了叶梅,叶向红能不帮衬自家?
到时, 她也不用惦记自家男人复职不复职了,直接带着全家随叶向红搬去京城。
攀上京城那边的大户人家,就算手指缝里漏出来一些给他们,也足够了。
到时再让他们给自家男人、儿子安排工作,做首都人……
吴母想着想着,美得冒泡。
她深深看了眼不远处的叶向红,转身离开。
尽管心里期待,吴母也没轻举妄动,打算回去找她男人说说,然后买些便宜点心,弄正式点,再上门拜访。
吴母不知道的是,她刚离开,站在门口貌似与叶向红闲聊的叶清月,有意无意地扫了眼她离去的方向。
“宿主,目标人物已离开,系统已通过图像解析出她刚才自言自语的话,是否阅读?”
叶清月脑海中响起系统的声音。
她在脑海中对系统说道:“等一下。”
叶清月又与叶向红说了几句,就借口回房,才进入系统,阅读刚才吴母在那边嘀嘀咕咕的话。
看到那句“必须要让小梅和振华复婚……”时,叶清月冷笑一声:“想得挺美!”
吴振华?
他也配?
本想对吴家动手,却没想到这家人自己送上门。
叶清月陷入思索,轻声喃喃,“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
那就别怪她了。
晚上吃饭时,叶向红提到明天早上给叶清月办转学,下午去工厂辞职。
叶清月笑着应下。
一旁的叶梅则有些心不在焉,她还想着今晚见了盛知雾,该怎么说。
半夜,叶梅换上男装,化身叶剑,偷摸溜出门,到她与丁春租的那间小屋里等着。
昨天把吴振华送进派出所后,叶梅就遇上了丁春,跟她说了自家要搬去京城的事,以后不能跟丁春一起搞黑市。
丁春虽然机灵,但身体弱势,没了叶梅,就算有货源,也只是个肉包子。
她咬咬牙道:“梅子姐,我这些日子跟着清月姐和你混,攒了一些钱,娘的身体也好起来了,家里不用我操心,我……能跟你一起去京城做生意吗?”
丁春年纪还小,但生活让她早早成熟,陪着叶梅混黑市的这段时间,也增长了不少见识。
她已经知道,如果一直待在这个小县城,就凭她和她娘,也只是混口饭吃罢了,过不了好日子。
想要过好日子,就得冒险,去拼一把!
京城……大城市。
直觉告诉丁春,这绝对是个好机会,如果错过,她以后或许会一直活在后悔中。
“你跟我一起去京城?”
叶梅与丁春合作的这段时间,也是看着丁春成长的。
这个与自己一样出身贫寒的小姑娘,虽然不像她或小妹那样有一技之长,但胜在肯吃苦,做事实在。
如今丁春已经能在很多事上帮到她,为她分忧了。
她到京城做生意,虽然有大舅舅和盛知雾帮忙,但他们终究有自己的生意,不可能一心一意辅助她。
叶梅觉得,她需要一个像丁春这样的自己人,帮她做事。
“行,那你回去跟你娘商量好,我这几天都在江城,等你消息,要是你也去京城,我帮你找地方安顿,不过钱你得自己出。”
叶梅已经把丁春看成自己人,但有些事不可能都帮丁春包揽,这样只会坏了两人关系。
得到叶梅同意,丁春高高兴兴地离开,表示她明天就去找叶梅。
想着丁春的事,叶梅忽听门外有脚步声,那轻重节奏很熟悉,她起身就拉开了门。
门外,正要敲门的盛知雾手抬到一半,有些尴尬地放下:“不是在信上说好,我来了敲两长一短你再开门吗?”
叶梅这样显得他很憨。

叶梅看着盛知雾这一大麻袋,有点发愁,自己路上可咋带啊。
盛知雾没发现叶梅在发愁,反而高高兴兴地给叶梅看自己带的东西。
二十斤东北大米。
盛知雾时常担心叶梅吃不饱饭,所以每次或多或少都会带米来,还都是好米。
“我从朋友手里收了点苹果,不是特别新鲜,但很甜。”
这年头水果都是稀罕物,冬天的水果拿钱都买不到。
盛知雾直接拎出一大袋。
“之前送你肉干,你每次都能吃完,所以我这次给你多弄了点。”
盛知雾又拎出一大袋切好的牛肉干。
其实是把大部分肉干反手卖掉的叶梅:“……”她哪敢讲话。
叶梅心虚地对盛知雾说谢谢,想着这次的肉干她还是都留着自己吃吧,也不能让这傻孩子空欢喜一场。
“咱俩什么关系啊!”
盛知雾以为叶梅很喜欢吃肉干,高兴地搂着她的肩膀,说道:“这点小东西,还用得着说谢?就当哥给你买的年礼了!”
说着,盛知雾拍了拍叶梅的背,忽觉哪里不对,忍不住摸了摸。
叶梅:“!!!”
“你干啥?!”
叶梅立刻跳开,流氓两个字到嘴边差点骂出来,硬生生变成:“你……你好那口?”
看盛知雾长得妖里妖气,不会是对男人……
“不是不是!我喜欢女人!”
盛知雾话都没来得及说,叶梅已经脑补出一场大戏,他赶紧摆手解释,“我是觉得你背上一把骨头……”
叶梅习武,体热,即便冬日也不会穿太厚的棉衣,盛知雾手放上去时,才能摸到骨骼的形状。
他十分纳闷,“我这些日子没少给你带吃的,你咋还是这副小不点的样啊?”
叶梅:“……”她能说她吃不胖吗?
她在女生里虽然身材修长,但比起男人,还是骨架偏小,身形偏瘦了些。
再加上她平时多锻炼,体脂率低,所以摸起来没什么肉。
“我习武,运动量大,吃饭多也胖不了。”
叶梅觉得现在不是坦白身份的好时机,只能说半真半假的话。
盛知雾了然,“原来是这样。”
他刚刚摸过叶梅后背的手忍不住动了动,心里有点怪怪的。
盛知雾本来也没多想。
大家都是好兄弟,别说摸下背了,就算看见对方换衣服也没啥。
叶梅那副样子,仿佛他是个手脚不干净的流氓。
盛知雾莫名心虚起来,有种做错事的感觉。
他转移话题道:“这些都是平常给你买的,也没什么稀奇,你来看看这个……”
盛知雾说着,献宝似的从麻袋里面掏出一根——
大腿子!
“金华火腿!”
盛知雾举着大腿子,往叶梅手里一塞,笑得跟地主家傻孩子似的,“这可是好东西,以前是送到皇宫里的贡品,我几个月前托朋友到当地农户订的。”
如今生活不富裕,能买得起猪大腿的人家并不多,更别提金华火腿的制作周期要以“年”来计算。
盛知雾的这根火腿,原本是那户人家准备给儿子娶媳妇用的,他花了高价才买到,本想着今年过年,给他妈尝尝稀奇玩意。
然而中途发生了一些事,盛知雾想着就算他把火腿拿给他妈,他妈也吃不到嘴里,全便宜了那个渣男,而他自己也吃不完。
这时候,盛知雾脑海中就闪过那个月夜下,从远处朝他“奔腾”而来的瘦小身影。
也不知道小叶有没有吃过这种好东西。
这个念头浮现后,就压不下去了。
盛知雾最后决定把火腿带给小叶补身体,提前发了电报。
丁春代收的,又将电报塞进叶梅家的信箱,这样叶梅回了家就能看到。
看着盛知雾把大腿子塞自己手里,絮絮叨叨说着这火腿有多好多好。
叶梅恍惚了一下,忍不住道:“这么好的东西……你咋不留着自己吃?”
盛知雾理所当然地说道:“我吃也是浪费,你拿回去吃吧。”
叶梅闻言,心里有点不舒服,“你吃怎么就是浪费了?”
哪有人这么说自己的?
叶梅觉得盛知雾有点自轻。
这个样子她有些眼熟。
像以前一根筋要嫁给吴振华的自己。
叶梅有点看不过去了。
“呃?”
盛知雾正要解释,他一个人吃不完,所以才是浪费,却见叶梅从屋里拎着一把菜刀出来。
他吓了一跳:“你做什么?”
叶梅瞥了他一眼,“做饭。”
盛知雾:“???”
这屋地处偏僻,周围本就没什么人住,零星几户邻居也回老家过年,倒是安静无人,做饭也不会被发现。
“现在?”
盛知雾看了眼外头漆黑的天,“你晚上没吃饱吗?”
看来他下次得多给小叶带点吃的了,瞧这孩子饿的,一见金华火腿就想吃了。
叶梅懒得废话,直接道:“你去街口的井里挑桶水来淘米。”
她和丁春平时卖货,没空回家吃,又舍不得钱吃国营饭店,就会在这里开小灶。
叶梅手艺好,随便炒碗饭都香,她看过盛知雾带的东西,弄顿晚饭不成问题。
盛知雾以为叶梅馋了,也就没问,乖乖去挑水回来淘米。
叶梅已经生好了火,开始煮饭。
她是第一次见到火腿,也不知道怎么下刀。
好在盛知雾问过朋友,他来指导,很快将火腿切出一块,留着备菜。
叶梅用盛知雾带来的食材,做了桌简单实在的家常菜。
火腿则是用了当地人最朴素的做法,处理好后,拿到灶上蒸熟,凉一些切成薄片。
“不是叫你先吃吗?”
叶梅很快把最后一道菜端上桌,却见盛知雾端坐在桌边,面前摆着她早添满的一大碗白米饭,筷子也没动过的痕迹。
“等你一起吃啊。”
盛知雾笑眯眯地看着叶梅,视线扫过桌上的饭菜。
他没告诉叶梅,这是他过年以来,吃的第一顿家常菜。
也是第一顿,有人陪着一起吃的年饭。

“你先吃我也不介意,我家不讲究这个。”
叶梅知道大部分人家,都会等做菜的人上桌了,才动筷子。
这是最基本的家教。
不过在她家,因为几个孩子以前都有饿肚子的经历,再加上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饿久了就会饿出毛病。
叶向红就说了,自己真饿了就别等,至少先吃一些垫垫,一家人不讲究这些,身体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一起吃。”
盛知雾却很坚持,他给叶梅添了饭,把洗好的筷子递过去。
叶梅接过筷子,顺口道:“看不出来你家教还挺严啊。”
盛知雾总一副懒懒散散的狐狸样。
叶梅以为他在家也是这慵懒随意的做派。
盛知雾闻言,拿筷子的手微微一顿,用随意的口气说道:“那你可猜错了,我家没人管我。”
他那个脚踏不知道几条船的爸,如今跟别的女人生活在一起,看到他就像看到晦气东西一样,避之不及。
而他妈只知道追着他爸跑,从不看他一眼。
盛知雾是自己摸爬滚打长大的。
回想小时候的一些事,他都觉得自己能长大,也是个奇迹。
“那你可真不错。”
叶梅夹了一大片金华火腿放在盛知雾碗里,“家里没人管都能长得这么好。”看。
盛知雾看了眼盖在饭上的火腿片,目光微怔。
记忆里,这好像还是第一次有人给他夹菜。
很小的时候,他妈倒是给他喂过饭。
只是等他稍微大点,他妈就让他自己吃饭,什么都让他自己做,根本没空管他。
因为那些空余的时间,他妈都要用在他爸身上。
去讨好那个薄情寡义,但出身很好的男人。
有时甚至连饭都没空给他准备。
盛知雾怕自己饿死,慢慢也学会了做饭。
他妈就更不管他了,每天很晚才回。
盛知雾便守着做好的饭菜,等他妈回来一起吃,菜热了又热,他妈终于回家了。
结果吃了一口,他妈就吐了出来,说难吃,把筷子一扔,自己去弄了。
也只是弄她一个人吃的。
盛知雾那天吃了两个人的饭,半夜大吐特吐。
那天后,盛知雾找隔壁的婶子学做饭。
等他觉得自己做的饭好吃了,又做了两人份的,等他妈回来一起吃。
妈妈陪他吃了,也夸他做的菜好吃,吃了很多。
把他那份也吃了。
盛知雾喝了碗糊糊,半夜饿醒了,饿得想吐。
不过,妈妈愿意陪他吃饭了。
虽然,还是要等很晚才回来。
也不记得那样的日子持续了多久。
盛知雾后来跟着认识的兄弟去混黑市,也没空再给他妈做饭,便在家里留了钱。
拿了钱,他妈也没说什么,只是让他再多给一些。
那年除夕,盛知雾做了最后一单生意,拎着给自己留的大肉回家,想做一顿丰盛的晚饭。
他和妈妈很久没一起吃饭了。
看到大肉,他妈直接拿过来,拎着出门了。
再回来时,他妈两手空空,却很高兴地告诉他:“你爸把肉收下了,说最近肉不好买,让我再弄点,知雾,你再去买点肉吧!”
盛知雾听了这话,愤怒之余,又有些无力,他只是道:“买不到了。”
那肉也是他好不容易弄到的,还想留着家里过年吃的。
现在,什么都没了。
听到他这句话,他妈脸上的笑容消失,丢下一句“养儿子有什么用?”,便回房睡了。
盛知雾知道他妈没睡。
这是在向他示威,想让他低头认错,出去弄些新鲜肉回来,好给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送过去。
只是,这大过年的,盛知雾从哪里买肉?
最后,盛知雾厚着脸皮,去了霍清持家里,打算买几斤肉。
霍清持直接把肉给他,也没要钱,只是给他出主意,“你把肉拿回去直接做成菜。”
盛知雾一想也对,肉做成菜,他妈就算真想送给那男人,那男人能厚着脸皮收吗?
可他跟霍清持还是太小瞧人了。
他妈把他做好的菜端走了,那男人也收了,还让他妈住在附近的空屋,两人晚上找空聚了一会。
那晚跨年,盛知雾往嘴里塞着冰冷的青菜和米饭,只觉得身体里有一个大洞,冬天如刀子一般的冷风,往里头死命刮,将他的肉都割下来了。
盛知雾对于年饭的记忆,都是这样冰冷无趣的。
还不如他和兄弟们在外地跑货时,一起围在火堆边啃肉干。
或是拿着大馒头,把小叶炒的下饭菜往里头塞,一大口下去,只觉得人生别无所求,活着就是为了这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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