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回京认亲后,她成了白富美/七零:神医携百亿物资被国家团宠(忘尘酒)
钱芸看叶向红这一大早来,估计是赶时间,也没耽搁,去里屋叫大队长了。
这时,王胜英听到动静,打着哈欠出来,一见是叶清月,眼眸一亮,上前道:“你今天回村拜年啊?”
两人虽交集不多,但对对方的印象很好,所以见面也会多聊几句。
“是啊,今天回来给我爹迁坟。”
叶清月把大概情况说了一遍。
王胜英一听她要搬去京城,倒也没像她娘那样伤感惆怅,反而很好奇地问道:“京城那边是不是比咱们江城大多了?城里是啥样啊,我都没去过,你跟我说说呗。”
“京城的市区是比江城好一些,但大部分地方也是破破烂烂,和乡下没啥差别,但改革开放每年一个新样子,发展很快。”
叶清月道:“胜英姐,你大学往京城考呗,人往高处走,去大城市总归是好处大过坏处的,要是觉得那儿不错,可以买房定居,把你爹娘接过去,京城的医疗发达,等钱主任跟大队长年纪大了,看病也很方便。”
虽说钱芸和大队长尚在壮年,但从小在村里干活,身上或多或少有些毛病。
王胜英一听这话,就想起她娘时不时说手腕疼,她爹有时腰疼得起不来床的事了。
以后等年纪大了,这些毛病会更严重。
要真按叶清月说的,京城医疗发达,她爹娘搬去京城,年纪大了也不会受太多罪。
而且,那可是首都呢……
每个年轻人,心中都是向往大都市的,渴望见识、体验更精彩的生活。
王胜英也不意外。
“你说得对。”
王胜英将叶清月的话听了进去,可又有些发愁,“不过我的成绩一般,也不知道这次能不能考到京城的大学……”
“胜英姐,只要没学死,就往死里学!现在离高考还有半年,你咬咬牙,只要每天比别人多写一张卷子,累积到最后或许就能比别人高几十分呢!”
叶清月作为刷题卷王,在回江城前,就带上了专门给王胜英准备的礼物。
她从竹篓里拿出了厚厚一摞卷子习题册,放到桌上时,还发出一声闷响,分量十足。
“这些卷子和习题册都是我做过的,上面有详细的解题步骤,你到时候蒙着我的答案自己写,写完了对着看一遍。”
叶清月刷题都快刷到吐了,这些卷子习题早就了然于胸,现在给王胜英,用处更大。
换成别人,叶清月也不一定会给。
但王胜英在过去帮了她很多,她也没什么机会回报,但心里一直记着这份人情,如今也算投桃报李了。
第253章 即便如此,也要向前走】
王胜英看到这厚厚一摞,先是吓一跳,再看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心中感动。
作为高考同届考生,她与叶清月本该是竞争对手。
换成别人,还真不会这么大方,把密卷习题给她看。
这年头,大家虽然友好互助,但某些地方,还是会提防着。
叶清月这一举动,是拿真心待她了。
“你啊,怎么还是跟以前一样,傻得很!”
王胜英忍不住说道:“就你这傻白甜的样子,以后在大城市,可别被人骗了,还帮人倒数钱啊!”
叶清月:“?”傻白甜?谁?她?
王胜英是不是对她有什么误解?
一旁,叶向红也道:“清月这孩子就是太老实……”
叶清月:“??”她娘对她的滤镜也很厚啊!
“是啊,向红婶,你可得多教教清月人情世故,别让她被城里人骗了!”
王胜英道:“我爹娘说了,城里人有八百个心眼子,可吓人了,像清月这种老实的乡下孩子……哎哟,光想想都让人担心。”
叶向红点头,“你说得没错……”
叶清月:“???”
在叶清月快憋不住吐槽时,钱芸带着大队长出来了。
刚在里屋,大队长就知道了情况,手里已经拿着签好字的条子,说道:“你找着帮忙迁坟的人没?要不要我去隔壁左右帮你问问啊?”
“已经找了,现在应该快来了。”
叶向红话音刚落,大队长家外头就热闹起来。
那几个去家里叫人的嫂子,把自家男人带来,扛着锄头铲子啥的工具。
如果是别家迁坟,他们还会忌讳一点,但叶勇是衣冠冢,还是抗洪救灾牺牲的,这样的坟挖起来也不怵人。
叶向红见人手差不多齐了,商量好价钱后,一群人往上山去。
因为她给的报酬可观,路上这些人还帮着把杂草石头铲了,方便后面的叶向红与叶清月走。
“出门的时候,我婆婆还算过,今天就是个吉日,倒是不用特地再挑日子了。”
有随行的婶子跟叶向红聊天。
叶向红点头道:“我出来时也看过黄历。”才特地挑了今天。
一行人到了坟上,先是烧香烧纸,说了几句话,才开始挖。
叶向红与叶清月站在一旁,与随行的婶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眼见坑越挖越深,慢慢露出了棺木。
有个婶子忍不住感慨道:“这年头还真是好人不长命啊……阿勇虽然是叶家人,小时候没人教也混过,但跟向红你在一起后,就全心全意地为家里,多好的一男人,最后却……哎。”
叶向红闻言,也是露出伤感之色。
叶清月在旁边听到这话,却是心中一动。
小时候没人教也混过?
她小时候的记忆里,叶勇一直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外人对叶勇的评价也很好,原来以前还有故事呢?
不过,叶清月对叶勇的往事也没太大兴趣。
她现在只想怎么给叶勇挖个大坑,让叶勇摔得头破血流,最好死了。
洪馨父母已经被她说服,准备对叶勇下手,接下来就看洪馨了。
为了保险起见,叶清月决定回京城后,找机会再去洪家拜访,接触洪馨,了解更多叶勇现在的情况。
很快,迁坟的事办妥。
叶向红抱着装了叶勇随身衣物灰烬的小坛子,带着叶清月离开向阳村。
这个她待了二十多年的小村子。
没想到是,送她们到村口的人还挺多。
钱芸大队长一家带头,其他的是今天帮忙迁坟,拿了钱的人家。
不管这些人是真心相送,还是为了今天这钱来送,都算一份心意了。
叶向红走了一段路,扭头去看时,还能见到村口钱芸大队长一家,以及还没走的两三人。
见她回头,远远地挥了挥手。
“向红!到了京城可别把咱们给忘了啊!”
“以后有机会再回啊!跟咱们说说京城的事!”
“路上小心!”
尽管在这村子里,有太多不好的回忆。
可这些黑暗回忆中,也时不时亮起闪光。
人是复杂的动物。
有对你坏的人,那么一定也有对你好的人。
在向阳村也是如此,叶向红体会过人性的恶,也感受过人性的善。
她看着远处有些老旧灰蒙蒙的村子,在这瞬间,竟觉得这幅画面多了几分暖色。
“你们也赶快回去吧,外头冷!”
叶向红也忍不住抬起手挥了挥,眼角有些湿润。
她,要走了啊。
离开这个,承载了她太多回忆的地方。
去往人生旅途的下一站。
路上,叶向红比平时更为寡言。
叶清月知道,她娘此刻心中大概思绪万千,便牵着叶向红的手,慢慢走回了云生县。
她们也没急着回去,而是去了县医院。
迁坟的事很顺利,现在时间还早,叶清月打算去医院辞职,毕竟医院里一堆熟人好办事。
她篓子里还装着一些点心,到了医院直接去急诊科找同事,分了些吃的,三两句就说明来意。
一听她要走,同事们很是不舍——
感情上的不舍,绝不是因为叶清月在医院太能干,减轻了她们的工作压力,才舍不得这位大佬!
护士长道:“今天院长来上班了,你去办公室应该就能找到人。”
叶清月便去了院长办公室。
早在她跟第一医院签了合同后,就把以后辞职的事与院长说过。
如今只是提前了半年。
院长虽然不太想放走这位人才,但拖着只会得罪对方,还不如在最后干脆点,给叶清月留个好印象。
看着叶清月离去的背影,院长还有些感慨,初见这小姑娘时,他还想把对方当软柿子捏。
可这才过了多久,他在面对叶清月时,满心只想着该如何讨好对方,不给叶清月留下什么坏印象……
“莫欺少年穷啊……”
院长小声嘀咕。
叶清月离开院长办公室后,却没立刻走,而是拐进副院长郑光荣的办公室。
当初她给郑光荣的孩子看病,无意间改变了这一家人前世的悲惨命运。
两家时不时走动,关系也算亲近,如今她要走,也不可能不告而别。
不过今天郑光荣还没上班,叶清月就在他的桌上留了袋桃酥,还有一张纸条。
做完这些,叶清月带着叶向红离开医院。
转头看着这家有些破旧的小医院时,叶清月莫名有点不舍,忽然明白了她娘离开向阳村时的心情。
这一走,以后可真没什么机会,再见这里的人了啊。
叶清月心中感慨着,过了会才道:“娘,我们走吧,该回去了,也不知道大姐和阿枫弄完了没。”
即便有些不舍,她也要往前走。
这一世,她要走得比前世更远。
带着她的家人们,一起,去更好的地方,过更好的日子。
这是她从1978年8月7日醒来那天,就定下的目标!
叶清月与叶向红回到家里。
叶向红看时间不早,进厨房做饭,让小闺女在堂屋里乖乖嗑瓜子,不用帮忙。
叶清月剥了一小叠瓜子仁,就见叶梅带着叶枫回来,神色不愉。
“发生什么事了吗?”
叶清月问道,难道是叶枫转学的事不顺利?
叶梅冷哼一声:“路上踩到狗屎了。”
叶清月的视线还没来得及往她大姐脚上看,一旁叶枫解释道:“我们遇见吴振华了。”
原来如此。
“跟吴振华闹不愉快了?”叶清月是对叶梅问的。
叶梅哼道:“苍蝇往你脸上扑你烦不烦?”
“吴振华一遇到大姐就过来冷嘲热讽,说大姐跟他离婚,已经脏了,二手货不会有人要。”
叶枫充当解说员,道:“对面就是派出所,大姐没法动手……”
叶清月了然,原来是心里憋着气。
“我就大喊吴振华耍流氓,让公安把吴振华抓了。”
叶枫将刚才没说完的话补充。
叶清月:“???”
“你们都把人送局子里了,还不高兴啊?”叶清月看向叶梅,看来她姐心里怨气不小。
叶梅撇撇嘴,道:“也就关两天,这有什么可高兴的?”
要不是派出所在对面,她能把吴振华揍得满地找牙!
“才两天?”叶清月也不高兴了。
叶枫感受到两个姐姐身上的飕飕冷意,解释道:“吴振华是大姐的前夫,公安本来连两天都不想关呢……”
还是叶枫一顿嘴炮,让想和稀泥的公安,把吴振华给拷了。
“我们也不急着回去。”
叶清月道:“等办完事了,吴振华也放出来了,找个时间给他套麻袋。”
吴振华上辈子害惨了叶梅。
这一世,也给叶梅留下了不小的阴影。
之前,叶清月的重点都放在让大姐脱离过去,重启新生活上。
如今叶梅脱胎换骨,叶清月觉得是时候该算算旧账了。
叶清月虽不会脏自己的手,把吴振华弄死,但亿点教训还是要给的。
一听这话,叶梅眼睛亮了,“你说得对!”
她可不是那种被人骂了,就忍气吞声的。
“套麻袋不好吧……要是吴振华闹到公安那边,就算找不到证据,也会烦到咱家。”
叶枫凑了过来,说道:“大姐,我记得你说过,吴振华他爹最近想复职?”
深得叶清月真传,且青出于蓝的他此刻满肚子坏水,说道:“就吴家那样,以前没少得罪过人吧?复职的事是不是不顺利呀?”
他顶着纯真柔弱的脸,说出的话都带着丝丝凉意。
“我和二姐转学的事,还得等学校那边敲章,没两三天程序走不完,我们可以去隔壁县转转。”
叶枫都明示到这个地步,叶梅哪里不懂。
她搂过小弟的肩膀,竖起大拇指,阿枫,上道!
看着发出桀桀坏笑的大姐小弟,叶清月默默退开,假装不认识这两人。
可刚挪了挪,就被叶梅捞了回来,叶梅道:“你跑什么?这事没你不行,一起干!”
叶清月:“……”哎,她迟早被大姐带坏。
叹了口气,叶清月不知从哪掏出小本本和铅笔,对叶梅说道:“你在吴家待了那么久,把你听过的,关于吴振华,还有他爹的事,仔细回忆一下,跟我们说说……”
三姐弟围在一起,聊着怎么给吴家挖坑。
在派出所里蹲着的吴振华,此刻正暴跳如雷地辱骂叶梅,只觉得这娘们不守妇道,居然让自己男人蹲看守所,还有叶枫,也不是个好东西,活该从小病弱,怎么没病死……
骂着骂着,吴振华忽觉一股凉意从脚底板钻了上来,他打了个寒颤,下意识环顾四周,一时不敢说话。
“儿啊——”
恰好这时,听说消息的吴母赶了过来,她今天和吴振华一起来云生县找旧识,想为吴父复职的事走动一二。
吴振华不想腆着脸去讨好别人,就找吴母要了钱,去别处闲逛。
可这一逛,就逛进了派出所!
吴母隔着栏杆问吴振华发生了什么,听说是叶梅与叶枫干的好事,她怒火中烧:“那个贱女人!自己不安分闹着要离婚,我们都没找她要回彩礼钱,大大方方放她走,她居然还敢来招惹你!真是不识好歹!我去找她算账!”
她非得让所有人都知道,叶梅是个多恶毒的女人,她要让叶梅身败名裂,离了她儿子,就休想再嫁!
说完,吴母气冲冲地离开派出所,前往向阳村。
可到了村里,吴母才知道叶清月一家早搬去县里了,如今更是给叶勇迁坟,要去京城。
“向红的亲生爹娘是京城人,以后她也是城里人了,在首都过日子,可比我们这些地里刨食要舒服啊!”
跟吴母唠嗑的婶子说着说着,忽然眯起眼盯着吴母,说道:“我看你有些眼熟……”
吴母打了个哈哈,往那婶子手里塞了块桃酥,借口有事,离开了。
“京城……”
吴母是县城人,对乡下人有一种优越感。
可小县城的优越感,在碰上京城二字时,瞬间稀碎。
“小梅家里居然是京城人……”
吴母记着那婶子跟自己提过,前儿媳一家如今住在县城的大概位置,脚下生风往云生县赶去。
她得多打探打探。
如果这前亲家的亲生父母,真是大户人家,她倒是能不计前嫌,让叶梅那泼妇跟自己儿子复合。
哼,一个二手货,肯定嫁不出去。
自己能宽容大量让她进门,不至于被人闲言碎语,她全家都该好好感谢!
云生县。
叶向红准备午饭时,几个孩子忙着打包行李,把不想丢、不能换的东西都装好,明天一早到邮局往京城那边寄。
至于那些没什么留念,在京城能买到的,则是先放着。
等过几天退房时,再送去关系好,有需要的邻居家里,也不用浪费。
叶清月的行李并不多,需要带走的就卷子习题之类的东西。
她很快收拾好,去了叶梅房间里,看大姐要不要帮忙。
“快把门关上。”
叶清月刚敲门进去,就听叶梅急急说道。
她反手关上门,就见叶梅蹲在一个木箱边,正从里面拿东西。
木箱里,是各种换装道具。
叶梅手里正拿着一顶乱糟糟的假发。
“大姐,你把这些东西打开干嘛?”
叶清月不解,这玩意不该是装好寄到京城吗?
“我今晚要用。”
叶梅道:“刚刚我在信箱里翻了翻,才知道盛知雾过年前给我寄了电报,说年后就来找我,给我弄了好东西,那时候咱们都去京城了。”
所以刚巧就错过了盛知雾寄来的电报。
“见面时间就在今晚。”
叶梅道:“我正好也要找他,跟他说我去京城定居的事。”
叶清月便没打扰,转而去帮叶枫收拾。
一家人吃了饭,把家里的东西大概分类后,记下了那些要送出去的东西,出门跟邻居说。
听说是免费拿,邻居们也没得寸进尺全都要,只是挑了自己需要的东西。
能现在拿走的,都让邻居搬出去了。
这年头的人很朴实,尽管叶向红说拿走就好,也不好意思真白拿,来搬东西时,都会带上家里做的零嘴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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