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二人重新站在地表时,系统提示第三次在任慈耳畔响起。
【攻略目标:弗兰肯斯坦人性觉醒+2,当前觉醒度:2。】
任慈:“……”
这也能觉醒吗!感觉自己明明像是在训练猫狗,或者一只鹦鹉。
不管了,先解决当下的问题再说,攻略可以慢慢来。
引他离开下水道只是漫漫长征的第一步,第二步就是……她和他都得洗干净。
任慈不是洁癖,但她也决计受不了挂着一身泥汤脏东西不当回事!
别的不说,会生虱子跳蚤,进而得病,到时候小命都没了,就别提什么攻略不攻略了。
得找个地方洗澡睡觉,最好是有房顶的地方。
任慈顿时又开始上愁了:就算是卖火柴都得有钱进货呢,谁家穿越者被系统发配过来,身上穷得一个子儿都掏不出来啊!
甚至是连攻略目标也指望不上,他长着一张贵族脸,但也没比任慈富裕——
任慈陡然反应过来:弗兰肯斯坦身上的衣物,应该是科学家的。
他这幅模样,可不具有穿衣服的认知和能力吧!只可能是科学家,或者他特地筹备的衣服。所以……
“你别动。”
她把肉干飞快塞进旧包里,走到了弗兰肯斯坦面前。
就算不说,怪物也不会行动的。他只关心任慈手中的食物,现在食物又消失了,他就停了下来。
任慈把手伸向他外套之下的衣物。
果然,服饰看着破旧,摸上去面料却还算昂贵。应该是他离开实验室后,一路游荡而造成衣物破损。
能在这个时代成为科学家,还拥有实验室的,肯定是有钱人。
任慈摸向弗兰肯斯坦的口袋,上衣裤子摸了一个遍,最终在他的裤子口袋中,摸出来了一只怀表。
怀表上没有名字,也没有照片,但精致的花纹和沉甸甸的重量,足以证明它的珍贵。
这不就有本钱了吗!
任慈攥紧怀表,惊喜了瞬间,又拧起眉头。
但是,她很难把怀表卖出去。
拿去当铺,任慈估计会被立刻当成小偷,直接被老板丢给警察。
得找个销赃的地方。
任慈拼命搜寻原身记忆,发现她根本记不得什么能出卖“赃物”的人。
但她可不是连字都不认识的华裔孤儿,任慈是穿越过来的。
她略一思考,又拿出肉干:“跟我来。”
想要销赃,自然要找盗贼的窝点。
不过,得等天亮再说。
任慈领着弗兰肯斯坦离开码头,找了个原身相对熟悉的街区,藏进了暗巷里。
这么一藏,直至清晨。
天刚蒙蒙亮,街头就热闹了起来。
这里接连着码头,附近又有政府部门,前来上工的码头工人和水手络绎不绝,街道上还行驶着有钱老爷们的马车,一些等着接活的车夫也停在了几个店面前。
不久之前还空空荡荡的街面顿时摩肩擦踵,报童的叫卖生和人□□谈此起彼伏。
而除却报童之外,还有不少穿着比任慈还破旧的孩童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他们看似莽撞,正在相互打闹,但站在巷口的任慈看得门清:这几个孩子,撞上了哪个有钱人,就从他们口袋中偷走昂贵的丝绸手绢。
这可是真正的雾都孤儿。
任慈盯着那几个男孩许久,终于让她抓住了机会。
一名男孩故意撞上某个绅士,连连道歉后,转身就把他的手绢塞进怀里。男孩撒丫子就跑,经过暗巷时——
任慈蓦然伸手,一把将他拽了进来。
被突如其来袭击的男孩吓得大叫一声,他仓皇抬头,而后顿时干呕。
“呕,什么味儿……中国人?!”
男孩昂起头,看到任慈的面庞后,看起来比刚才受到的惊吓还严重。
在十九世纪的伦敦,华裔的待遇就是如此。
“我要销赃,”任慈直奔正题,“带我去见你们的贼头。”
“啊?”
男孩眨了眨眼,他无比警惕地端详着任慈:“你说什么啊,我听不懂中国话。”
任慈一个白眼翻上天。
这些个街头小贼,心眼可比大英政府的官员还多。她说的明明是英语,还在这里装傻充愣。任慈可没耐心与他多费口舌,拎着小贼的衣领,直接把他甩到了弗兰肯斯坦面前。
沉默的怪物,在此时此刻完美成为了威慑。
弗兰肯斯坦什么都不用做,光是这高个子站在男孩面前,就把他吓傻了。
“现在听得懂中国话了吗?”任慈挑眉问。
男孩缩了缩脖子。
光是一个华裔,就够让他提心吊胆了,怎么还有个同伙啊!
这男的这么高大不说还蒙着脸,男孩顿时怂了。
要想当忠臣,那也得有命才行。而且听她的意思,不就是销赃吗。
“行行行,想找我们头儿销赃,可以!我带你们去,”男孩立刻让步,“只是有点远,你们得跟上。”
任慈问:“你们的贼窝在哪?”
男孩摊开双手。
光是任慈的种族,和这一身破烂衣衫,就足以男孩将她认成同类——一样的下九流。因而他说起话来,也是一副道上人的口吻。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用不着这么试探我吧,我都答应给你带路啦,”男孩无所谓道,“当然在白教堂区,销赃之后能给我点跑路费不?”
白教堂区?
真是毫不意外的回答。
毕竟在十九世纪,伦敦东部可是著名的贫民窟,那里住的不是犯罪者,就是底层工人。
换做任慈一人,就算她现在是名华裔,也不会轻易靠近的。
但是……
这连人话都不会说的攻略目标,总算是派上了用场。
弗兰肯斯坦遮住面孔后,高大的身材和神秘的姿态明显起到了震慑作用,任慈也狐假虎威了一把。
她抬着下巴,故作理解地点了点头:“带路吧,只要你不骗我,少不了你的好处。”
任慈跟着街头小贼进入室内时,就听到系统提示一声响。
【攻略目标:弗兰肯斯坦饱腹度-10,当前饱腹度:46。】
好吧, 也不意外。
这可是走了整整两个小时!别说弗兰肯斯坦, 连任慈都饿了。
得抓紧完事,然后买点东西吃。
任慈提起心神,看向室内。
小贼带着任慈走进了一家挂着“兰赛尔办事处”招牌的店面,但里面的装潢陈旧肮脏,柜台空空荡荡, 根本看不出来是做什么的。
他大摇大摆穿过前堂,步入办公室。
“头儿, 有人要见你。”男孩说。
“鲍勃?你不在街上干活,跑回来做什么?”
办公桌后, 一名穿着同样破旧、看上去四十多岁的秃顶男人抬起头:“你知道的,工作才能换钱吃,我收留你,也不能白白做好事不是?”
看来, 这就是贼头了。
为流落街头的孤儿提供饭菜和住处,作为汇报,他们要把偷来的东西上缴。
虽然是门犯罪的行当, 但实际上,这些贫民窟出身的小偷,甚至要比在教习所、孤儿院的生活条件要好得多。
百余年前的社会情状就是如此。
男孩被冷不丁训斥,也不伤心,反而笑嘻嘻地指了指后面:“中国人。”
然后贼头立刻停止了手中的工作。
秃顶的中年男人眯了眯眼, 看向身后来客。
任慈带着弗兰肯斯坦走到办公桌前,肉眼可见对方露出了警惕的神情。
不论是蒙面的高大青年, 还是娇小的中国姑娘,在贫民窟都不是好招惹的对象。任慈无所谓地低了低头:“兰赛尔先生?”
对方立刻扬起笑容,露出两颗与破旧穿着迥然不相符的金牙。
“别这么客气,女士,叫我老乔就行。你找我什么事?”老乔虚与委蛇道。
任慈直接把怀表放在了办公桌上:“换钱。”
老乔顿时露出了然的神情。
能看出来,当任慈拿出怀表的时候,他的姿态放松了四分之三——销赃嘛!总比华工来找茬好。
“好漂亮的怀表,让我看看。”老乔煞有介事地从抽屉中抖出干净的手帕和放大镜。
他拿着怀表,一面观察一面啧啧感叹,如此翻来覆去好几分钟,而后才放下镜子。
“可以卖你两英镑。”老乔说。
“……两英镑?”任慈挑了挑眉,“你比谁都知道怀表的定价,老乔。”
在当下的年代,一个面包不过一便士,而两英镑则是480便士,能买480个面包,甚至是有些地方,一英镑都足够
这对身无分文的任慈来说算是一笔巨款,但问题在于,在十九世纪,也不是谁都能买得起如此精致的怀表,老乔至少压低了十倍的价格。
“女士,你也是道上的人,不然也不可能说服鲍勃回来,”老乔尽力摆出了和颜悦色的神情,“合该明白,越是昂贵的物件,在白教堂区越不好出手。我没法把这怀表整只出卖,万一被抓住了,我可是要上绞刑架的。”
他做出小心翼翼姿态,擦了擦怀表的表面:“这么好的东西,也只能拆开卖零件。两英镑已经是看在我想做长线买卖的情况下,给你的人情价。”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任慈没有其他出路。
否则的话,她何必当街抓个小贼,来找贼头销赃?老乔心里门清,却能客气地说出“做长线买卖”的话……听起来不像是敷衍。
任慈略一思忖,觉得他没必要说谎。
要想压价占便宜,老乔说什么,她也没办法反驳,何必这么客气。
而能在白教堂区站稳脚跟,他也不会太过忌惮任慈身后蒙面的弗兰肯斯坦。
贫民窟犯罪率极高,他什么人没见过呢?
自然是中国人。
十九世纪的华裔,在伦敦是很特殊的存在。上层人嫌恶歧视,而底层人则因为华工们与当地人的语言文化迥然不同,对其又害怕、又疏远。
换做好理解的类比则是,老乔眼中的任慈,就是名从森林中走出来的女巫。
他怕的不是身材高大的男人,而是任慈拿出什么东方邪术“诅咒”他。
怪不得这么警惕,也不把他们赶出去,还好声好气谈生意呢。
任慈勾了勾嘴角。
大概摸清了老乔的心态,她心中有了底气。
长线买卖嘛,没问题。
任慈环视四周,视线落在老乔办公桌上搭着的毛毯装饰。
装饰物和他的办公室一样破旧,红色的毯子已经开线了。任慈慢条斯理上前,轻轻一拽,就从中拽出一根红色的毛线来。
她慢条斯理地在老乔面前,拿着这么一根毛线手编起来。
但老乔可不知道是什么。
任慈的动作娴熟又轻巧,她越是编制,老乔的脸色就越阴沉。贼头紧紧盯着任慈,完全不敢吱声或者打断。
他甚至不敢问任慈在干什么,可见老乔对她确实非常警惕。
任慈的手速飞快。
她就这么在老乔面前,编制出一个极其简单的……中国结。
“一个半英镑。”任慈将手中的中国结递过去,好声好气开口,“但我需要个安静的住处,以及烧开的热水和食物,和换洗的衣物。”
当任慈主动砍价时,老乔当即愣住。
他的视线还停留在任慈拎着的中国结面前,大气都不敢喘。
这个年代的人,还是很迷信的!尤其是老乔这种贼头,任慈正是拿捏住了他的软肋。
“这是我家乡的祝福,”任慈又开口,“拿到绳结的人,会万事顺利、财运亨通。”
老乔震惊地看向任慈。
任慈笑眯眯道:“长线买卖,嗯?”
老乔的神情顿时拨开乌云见明日。
有白教堂区的当地人办事,事情变得顺利很多。
没过两个小时——中午之前,任慈就在伦敦东区收获了一间带屋顶的小屋,月租刚好半英镑。
而小贼鲍勃,忙前忙后给她带衣服、帮她烧了一大桶热水,又把一篮子食物放到了桌上。
“老乔说送你了,”鲍勃说着逃亡门口,“我走啦!”
这幅模样,怕是被刚刚任慈的中国结吓到了,再加上任慈又要他烧水,鲍勃生怕和东方巫术沾染关系,拔腿就跑。
等她走后,任慈才走向前。
她掀开篮子上的布,发现是整整一篮子面包,还有两瓶牛奶,以及用油纸包着的两条香肠。
这些食物价格可不低,怎么看都是老乔对中国结的还礼。
不错,任慈美滋滋地想,没想到自己的亚裔身份还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就在她高兴午餐和洗澡水有着落时,系统提示再次在耳畔响起。
【攻略目标:弗兰肯斯坦饱腹度-10,当前饱腹度:36。】
站在门边沉默的怪物,骤然行动起来。
他突然靠近,叫任慈吓了一跳。然而高大的怪物看也没看任慈,而是直接抓起了其中一条香肠,伸手扯开蒙住面部的毛巾。
那张柔美的脸呈现在任慈眼前,有那么几缕浅金色的发丝顺着兜帽露在外。但弗兰肯斯坦的动作却与绝美的面孔迥然相反。他无比粗鲁地将香肠塞进嘴里,像是野兽般咀嚼吞咽。
看来饱腹度跌破40,弗兰肯斯坦就会主动觅食。
只是一块香肠还不够,他的鼻子动了动,又抓起了面包。
怪物吃饭毫无形象可言,一块面包两三口就塞进嘴里,面包屑和香肠的油脂沾了满手,也掉落在衣襟上。
他足足吃了三块面包,才停下来。
任慈哭笑不得:“你不噎吗!”
说着她打开了一瓶牛奶。
奶制品的浓郁香气瞬间充斥着房间,弗兰肯斯坦并不懂“牛奶”是什么,但他知道眼前的东西能解渴。
弗兰肯斯坦二话不说,弯腰对着瓶子张开嘴。
这般动作,像极了趴在河边舔水喝的大型犬。只是瓶装的牛奶,怎么看也不像是能用舌头舔上来的。
“不是这么喝的。”
任慈轻轻推了他一把,而后当着弗兰肯斯坦的面,慢慢握住牛奶瓶,送到嘴边喝了一口。
“是这样,”任慈把牛奶瓶递给弗兰肯斯坦,“明白了吗?”
面前的怪物只是用那双玻璃一样的眼睛盯着她。
不会吧。
这都不明白?难道还要让她真的像喂狗一样,给弗兰肯斯坦准备一个盆趴在地上舔吗。
就在任慈略感气馁的时候,弗兰肯斯坦的视线终于挪到了牛奶瓶上。
他缓慢地伸出手,一根一根,学着任慈的样子,握住了瓶身。
【攻略目标:弗兰肯斯坦人性觉醒+2,当前觉醒度:4。】
谢天谢地!
能学会这个,是好事啊!
证明除却两腿行走外,弗兰肯斯坦确实具有人类的高等智慧。
否则的话,任慈不觉得他还能有什么攻略必要——和人外谈恋爱可以,和狗谈,任慈觉得不行。
弗兰肯斯坦慢慢地举起瓶子,把瓶口送到唇边。
他观察能力还挺强,完全模仿着任慈的样子,微微倾倒瓶身,牛奶就自然而然落入嘴里。
而后,他大口大口吞咽起来。
【攻略目标:弗兰肯斯坦饱腹度+40,当前饱腹度:76。】
还好,起码暂时他没有饿肚子了。
任慈稍稍放松下来,她也饿了,但她决定节约粮食——自己还有系统发的求生包呢。
于是她略过了篮子里余下的面包,只就这香肠和牛奶,拿出旧包里不限量的葡萄干面包,迅速解决了午餐。
等她吃完之后,弗兰肯斯坦已经离开了桌边。
他连怎么用瓶子都不知道,就更别提理解桌椅的用途了。怪物直接坐在了地上,像是进入了待机状态一动也不懂。
任慈想了想,决定先不管他。
这家伙……
至少在不饿肚子的时候,还挺安静的。
她转头走向热水,从求生包里拿出了洗漱用品。
老乔租给任慈的房间也就二十多平,配了个巴掌大的厕所,连厨房都没有。她只能当着弗兰肯斯坦的面脱下衣服。
算了,任慈安慰自己:反正他什么都不知道!
而且,任慈是真的受不了下水道的脏污了。
但是——
光自己洗干净不管用啊!
任慈看着还穿着脏衣服的弗兰肯斯坦,顿时有些上愁:就算是用尸体拼接而成,他也不能继续这么脏下去,任慈绝对不允许室友带着一身污泥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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