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安吾难得来御园吃一顿饭,又要听老爷子在这训话。听到父亲说电视台的事,他放下筷子道:“爸,不再投放电视广告,是集团管理层的决定。电话台那边的关系也没断,不投放电视广告,还有其他的合作方式。这投广告,不是有枣没枣都一竿子下去,每一分钱都要花对。”
沈兴邦脸上明显不快,用力拍了拍桌子,“我还没死!我现在还是远星最大的股东,远星这些策略调整,你也得先跟我商量商量!”
沈安吾抿着唇不说话。老爷子虽然已经不主事了,但还是不肯放手,总想在各种事情上插上一手。
沈兴邦阴沉着脸,那双浑浊的眼扫过自己三个儿子。一转头看到老三咧着嘴在那幸灾乐祸地笑,他更是火大,扬起手杖就往沈乐贤头上砸。
“狗东西!别以为你干的那些勾当我不知道!让你去你姑姑那做事,你一天天都干了些什么!”
沈兴邦气得血直往脑门上涌,挥着手杖直往逆子身上抽。一旁正在收拾碗筷的保姆陶姐看到老爷子一张脸红成了猪肝色,唬得扔下手里的碗筷,赶紧上前劝架,又让其他佣人去拿降压药。
沈乐贤没想到自己啥也没干,来御园吃饭反而挨揍了。老爷子的手杖那可是精钢制成的,砸在身上痛得他哇哇直叫。他顾不得那么多,痛哭流涕地嚎叫起来,就怕外头人听不见。
果然过了没几下,从外头冲进来一个身材修长的中年妇女,上来就一把抱住沈乐贤,哭嚷起来:“我是造的什么孽,把你生下来。早知道你亲爹恨你恨成这样,当年你生出来,我就把你掐死得了!”
这句话自然是说给沈兴邦听的,一旁的傅芹不由皱起眉头。公公这会早已面色铁青地倒在椅子上,喘着粗气,陶姐见状赶紧给他倒水,拿降压药。
徐千兰穿着一身棉麻长袍,手腕上带着个碧玉的镯子,四十好几还是一副风韵犹存的模样。儿子搬走后,这些年她一个人住在御园的五福园里,平时没事也很少到主楼这边来。
尤其是沈家家宴的场合,沈兴邦并不喜欢她露面。
这么多年,徐千兰自己受委屈倒没什么,满腔希望全寄托在儿子身上。沈兴邦这人极重视儿子的教育。前头两个儿子,他几乎都手把手地教着做生意。乐贤也是沈兴邦的亲儿子,再怎么他也会分点产业给儿子吧。结果沈兴邦不仅没有带着儿子学做生意,还把儿子安排到他妹妹沈佩香管的物业公司上班。
沈佩香哪里会把重要的工作交给沈乐贤,给了他一个虚头巴脑的职位,让他先干干看。
除了每个月定时定点领空晌,沈乐贤在姑姑公司里啥也不干。大学毕业几年,沈乐贤就游手好闲了几年。
沈兴邦看到徐千兰出来,胀着脸咆哮道:“我管教儿子,你跑过来干什么!”
徐千兰和沈乐贤母子俩哭成一团。沈绍周对他这个三弟一直淡淡的,平日里也很少来往。傅芹更是看不惯徐千兰这种野路子女人。夫妻俩坐在一旁不做声。
沈安吾平时很少跟徐千兰打照面,他能感觉到父亲并不想他们碰上面。
所以每次他跟大哥来御园吃饭,徐千兰都缩在五福园里不出来。
然而看到徐千兰抱着儿子痛哭流涕的模样,他还是觉得一股恶心的感觉在胸口翻涌着。
小时候,不明白父母之间倒底闹什么矛盾的时候,他曾经一度希望他们能复合。
父亲确实在母亲去香港后,带他去找过母亲。他虽然年纪小,也能看出来父亲对母亲一直有感情。他天真地以为他们的婚姻还有转机,直到徐千兰的出现。
那年浔城政府想发展旅游业,牵头主办旅游形象大使选拔,拉了很多公司赞助。远星集团就是其中赞助商之一。说是形象大使选拔,其实就是选美比赛。
徐千兰也是浔城人,之前一直在深市一家服装店打工,后来因为长得漂亮,开始给服装店拍试装照片,再后来慢慢开始给报纸杂志拍些照片。
眼看当年一同去深市打工的姐妹,都傍上条件不错的男人,只有她的日子过得捉襟见肘。徐千兰偶然间听说家乡在搞选美比赛,便卷了铺盖回老家。
也就是在这个选美比赛上,她认识了沈兴邦。那时候沈兴邦已是跟妻子分居了,碍于公司股权和各种原因,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选美比赛徐千兰拿到了第五名。比赛后的酒会上,看着沈兴邦一个人在那喝闷酒,她便动了心思,扶着醉酒的沈兴邦到一旁休息,最后送他回家,就这么上了他的床。
后来,两人就心照不宣地保持着这种关系。睡了几次后,她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
徐千兰满心以为她怀了沈兴邦的孩子,他一定会娶她。没想到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沈兴邦还是不愿意对外公布他们的关系。
沈兴邦给她在外头租了个别墅,又请了个阿姨照顾他。他工作忙,也不是经常来看她。徐千兰跟保姆两个人住在空荡荡的别墅里,她不敢跟家里说她怀孕的事,也怕沈兴邦抛弃她,煎熬得整晚整晚地睡不着。
突然有一天,一个陌生女人上门。那女人自称自己叫沈佩香,是沈兴邦的妹妹。沈佩香把她上下打量了一番,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也不避着保姆,居高临下地开口道:“我大哥说了,你把孩子生下来,他会给你一笔钱。数目你来定,只要不是太离谱都行。从此以后,你跟我大哥就没有关系了,大家桥归桥,路归路。你肚子里的孩子,沈家会帮你养大。”
徐千兰脸色惨白地站在那儿,她没想到煎熬了这么多天,竟然等来了这么一个结果。沈兴邦不仅不打算娶她,还打定主意把她肚子里的孩子抢走。
沈兴邦自己不肯出面,缩在后头,让他妹妹上门来说。徐千兰心下冷笑,当着沈佩香的面,她没说什么,只说句“我考虑一下”。
沈佩香把话带到就走了,打那之后沈兴邦也没再来过。
沈兴邦不来,徐千兰也不联系他,就这么一直僵持着。
徐千兰打定主意要把孩子生下来,她不信,孩子真生下来了,沈兴邦会不管。
怀孕六个月的时候,徐千兰挺着肚子去香港。国内医院越来越严格,想知道孩子性别,只能去香港查。
在飞机上竟然让她碰到尚蕙兰。先前她只是在杂志上和沈兴邦的钱包里看到那个女人的照片。
不得不说,尚蕙兰本人比照片上好看多了。身材瘦削高挑,皮肤白晳,一双眼睛很有神,气场强大,穿着一件驼色大衣,头发整整齐齐在脑后挽成髻,耳朵上戴着一对色泽很好的珍珠耳环。
这样的女人,是人群中无法忽视的存在。
徐千兰本就一肚子委屈,这个委屈在看到尚蕙兰后变成了熊熊妒火。两个多小时,她整个人都被这种又妒又恨的情绪煎熬着,她难受得捂着肚子。
下飞机时,徐千兰再也无法控制胸口翻涌的情绪,她顺着人流走到尚蕙兰面前。
那个女人正站在路边等的士,风吹动她胸口的真丝围巾和大衣的衣角。她看上去已经跟这座城融为一体了,徐千兰走到她旁边,手轻轻抚在自己已经隆起的肚子上。
一辆红色的士停在路边,尚蕙兰转过头,看她挺着肚子,关切地问她要不要先搭车。她脸上那带着些许客套的淡淡笑意刺痛了徐千兰的眼。
徐千兰看着这个传说中的女人,眼里带着年轻女孩的娇矜和傲慢:“我肚子里是你丈夫的孩子。”
她的声音不高不低,但足够清晰。那个云淡风轻的贵妇的表情有一瞬的怔愣,很快被冷漠取代,“这话你应该去对沈兴邦说。你跟我说,我也不可能给钱给你。”
徐千兰在她眼里没看到一丝失望之情。
尚蕙兰不再搭理她,坐上的士扬长而去。徐千兰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却愈发委屈了。
那天坐出租车去酒店的路上,她就接到了沈兴邦的电话。沈兴邦在电话里几乎是咆哮着质问她为什么去骚扰他妻子。
这是徐千兰第一次看到沈兴邦发这么大的脾气,她吓得直接挂断了电话。
在香港一家私立医院做了检查,得知自己怀的是儿子,徐千兰原本慌乱的心思镇定下来。她回到浔城安生待产。
几个月后,儿子生下来后,沈兴邦倒底还是来看她们母子了。给了她一笔钱,让她在别墅里继续住着,多余的一句承诺也没有。
养大儿子的那些年,徐千兰才知道沈兴邦的心一直在尚蕙兰身上。原本尚蕙兰已经打算离婚了,因为沈兴邦在外头有了私生子,离婚反而延期了。
那些年,徐千兰没再见过尚蕙兰,却一直被那个女人压得喘不过气来。
那个女人成心是为了恶心她!只要她不让出位置,徐千兰就永远无法登堂入室。
尚蕙兰的儿子去京市上大学,在沈兴邦的许可下,徐千兰终于带着儿子搬进了御园。御园很大,有两个巨大的园子,沈兴邦没让徐千兰搬进主楼,而是在五福园里加盖了房子,她和儿子住在那里。
转眼间,徐千兰也熬到了快奔五的年纪。沈兴邦一直没跟尚蕙兰离婚。直到去年两人才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徐千兰在御园照顾沈兴邦的饮食起居,却一直没能等来正式的名份,心早已冷了。
最让她难受的是,儿子这些年也一直像个见不得光的存在。外头甚至很多人并不知道沈兴邦有三个儿子。沈兴邦两任妻子生的两个儿子,一个管着远星下面的建筑公司,一个现在已经是远星集团的CEO了。那两个儿子都拿了股份。只有她的儿子,什么股份都没有,还被打发到沈佩香的公司干活。
此刻,看着儿子的胳膊上被沈兴邦的手杖打得一道道的杠,徐千兰的心像针扎了一样。
她红着一双眼睛,也不看沈兴邦,只抱着儿子哭嚎着。
傅芹看着这一对母子抱头痛哭的模样,着实为难。作为长媳,她不得不站起来劝解。然而内心深处,她实在是不想。
一旁的沈安吾视若无睹,神色冷淡地站起来:“我下午还要有事,我先走了。”
沈兴邦心情也平复了些,看儿子抬脚就往外走,忍不住对着他的背影道:“你母亲什么时候到?她不是说再也不回浔城了吗?怎么又巴巴地赶回来?”
沈安吾扯了扯嘴角,冷笑一声。他就猜到他父亲忍不住要问,不过他才懒得回答。
沈乐贤平白被自己亲爹揍了一顿,心里不忿得紧。这么多年,他妈一直教他忍。忍气吞声这么多年,也没见沈家有谁对他们母子好。
徐千兰把儿子带到自己的住处,看着儿子胳膊上一道道红痕,她眼泪就像珠子一样掉下来。
这些年,不是不后悔的。年轻的时候,喜欢她的大老板那么多。随便嫁一个,也比跟着沈兴邦,过这种暗无天日的日子强。
沈乐贤脸上一阵青一阵紫,眼里一片猩红,胸口那团火烧得他浑身难受。
“妈,我算是看出来了。我爸他根本没把我当他儿子。亏得我还在外头维护他的脸面!”
儿子的话就像刀一样扎得徐千兰心口淌血。到了这份上,她还能说什么,都是她做的孽,如今却要儿子来受这个苦。
沈乐贤气得冒烟,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兜里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拿出来一看,又是那个阴魂不散的号码。
这几天贺坤的哥哥贺乾,一直在堵他和沈佩香,还威胁他们,如果不合作,就把他们这些年干的事全给捅到沈兴邦那。
沈乐贤看到手机上跳动的号码,眼底闪过一丝狠厉。
许青菱去公安局协助调查那天,沈安吾特意开车接她。
活了两辈子,还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面。在去公安局的路上,许青菱竟然莫名其妙地紧张起来。那天晚上发生的事,现在回想起来,就像是上辈子的事。
她已经很久不去回想那天晚上了。那是她重生的第一天,她整个人被强烈的仇恨情绪裹挟着,回忆和现实交织在一起,脑子里一片混乱。
时过境迁,那些仇恨已经淡去,遗忘,放下。然而,现在让她再次回到那晚,她不得不把回忆和现实重新厘清。
许青菱突然想到一件事:“你那件衬衫给他们了吗?”
沈安吾正在开车,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哪件衬衫:“给了。这个案子他们接管后,我那一身衣服都给了他们。”
许青菱点点头:“那就好。”
这语气听着不对劲。红绿灯路口,沈安吾停下来,转过头看了她一眼,不由笑了:“这个案子其实已经侦破得差不多了,警方该掌握的证据也都掌握了。作为那天晚上唯一的目击证人,你的证言不过是再给他们上一层保险。你用不着这么紧张。”
许青菱轻抿着唇,低头摆弄着书包的背带,嘟囔了句“我知道。”
到了公安局,沈安吾想陪她一起进去,被许青菱拒绝了:“我是给那桩绑架案当目击证人的,我们俩最好什么关系都没有。你陪我一起进去,我等会怎么跟他们解释我们之间的关系啊?”
沈安吾被她一句话逗得笑出声:“还需要怎么解释?你救了我的命,我对你一见针情,爱上你,不行吗?”
许青菱忍不住白了他一眼,有些无语地抿着唇。
沈安吾看她似乎有些不高兴,然而他还是不想放过她,解下安全带,侧过头看着她:“那天你说好了当我女朋友,不许反悔。”
许青菱看多了他冷脸的样子,真的受不了他这样含情脉脉的眼神。
她低头看着脚下的鞋子。沈安吾送她的那双球鞋已经被她洗得发黄发旧。
沈安吾抓住她的手,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有些得意地扯了扯唇角:“你能不能对自己坦诚一点?我知道你在意我。特别舍不得我。”
许青菱的脸一点点红了起来,有种内心最隐秘的角落被人看光了的感觉。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明明沈安吾这辈子腿好好的,身体一点残疾没有。她总是忍不住地想让他高兴一点,不希望看到他有任何的心情不好。
上辈子在沈安吾手底下工作的时候也是这样,她总是能在人群里一眼找到他,隔得老远都能感应他的心情如何。
难道——自己上辈子就喜欢他?!许青菱感觉自己脑子像被针扎了一样,各种乱七八糟的想法交织在一起,她忍不住抬头看着沈安吾。
沈安吾抬手将她脸上一缕碎发拂到耳后,忍不住将藏在心底的念头说出来:“你知道吗?你每次用这种眼神看我,我都好想跟你谈恋爱。”
老城区的公安局不知道是哪一年盖的办公楼,灰扑扑的大楼,地板踩上去吱呀作响。
许青菱坚持不让沈安吾陪她一起进来,自己一个人进去。在保安室里登记了下名字,很快便有人领她进去。
办公大楼里的光线也不好,大白天也要点灯,许青菱坐在靠窗的位置,桌子对面坐着一老一小两个警察。
老警官自我介绍姓张,黧黑的面膛,一脸风霜之色,一看就是经常办案的老警察。
旁边年轻的小警察显然刚参加工作不久,面前摊着本笔记本,正低头认真做着记录。
许青菱总觉年轻的警察有点眼熟,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张警官没想到许青菱这么小,年纪跟他女儿差不多大,瞅着乖乖巧巧的一个小姑娘。他沟壑纵横的脸上难得露出溢出一丝和蔼,语气也比平时多了一份温和。
“许小姐,你那天晚上怎么会经过事发地点呢?”
意料之中的问题,来之前许青菱也已经想好了怎么回答。
“去年高考成绩出来,我考上了浔大的专科,家里不让我去读。我只好去找我小叔小婶,希望他们能帮我劝劝我爸妈。那天晚上从小叔家出来,回家路上经过炼油厂那块空地。我突然想起来,我有个同学的家就在炼油厂的职工宿舍。我那个同学爱买杂志,我在家看店很无聊,我想找她借些杂志看。到炼油厂,才发现那里拆了好多房子,出租车没法开进去,我只好在路边下车。经过那块空地的时候,我听到里头有动静,就看了一眼,看到有个人跪在地上,眼睛被蒙了起来,旁边围了一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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