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第一年,他基本上不怎么说话,他在观察你我,观察周家的所有人,他很聪明,知道你才是周家的一家之主,抓住了你,他就安全了,所以他极力讨好你。”
“起初我是抵触并厌恶他的,因为他顶替我的亲生儿子,享受本该属于我儿子的一切,直到那次状元车大赛上,为了你的前途,他眼都不眨一下的直接从那么高的台子上跳下来,我其实已经原谅他了。”
“他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对家里的每个人都好,包括对他有敌意的我,甚至可以为了你付出好不容易得来的生命,我就当他还了借用我儿身体的债,他得到你的爱是他应得的,因为他付出的一点儿也不比你少。”
朱云娘突然泪流满面:“周二郎,你知道吗,和你生活在一起,能讨你喜欢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我需要拼尽全力才得你一点儿喜欢,但我只需要做错一件,就做错一件,我以前所有的努力就全被你销毁。”
“你觉得亏欠周家人,所以在你心里周家人做了惹你讨厌的事可以被原谅,但是作为外人的我却不可以。”
“这一点,钰哥儿远比我看得更清楚,他不是你亲生儿子,还是占据了你亲生儿子身体的人,他的恐惧远比我要深得多。”
“所以,你说他失忆是不是一种解脱,他在端王府的生活就一定不如在周府么?”
长久以来的怀疑终于被证实,但并没有想象中那般难以接受,因为他早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是不是他儿子,难道不是他自己说了算?
他承认的就是,他不承认的,就算有血缘又如何。
周二郎想起钰哥儿平日里最爱哄他的话,“爹,我会报答你的。爹,我会孝敬你的。爹,我怎么这么有福气投胎成你的儿子呀。”
云娘有句话说得很对,他的确双标,对待周家人更宽容,对待外人更苛刻,钰哥儿本质上可不姓周,他倒要看看钰哥儿要瞒他到哪一天?
瞒得越久,这债欠得越多,小孩子说话得算话,那就好好报答,好好孝敬吧,这辈子报答不完,不还有下辈子吗,他周二郎付出的感情可不是那么容易还的。
说谎翻倍!
话赶话,气氛到那儿了,压抑许久的朱云娘终于憋不住,不吐不快,可这吐完了,不还得善后吗?
朱云娘有点儿不知道如何收场,她就是发个牢骚,可没想跟周二郎不过了。
二郎难伺候是难伺候,可就冲他不纳妾这一点儿就万里挑一,自己最起码在后宅过得滋润,没有女人来闹心。
再说了,二郎白天都去衙门,山中无老虎,整个一白天周家都是自己说了算,这难道不算是一种补偿吗?
你看,伺候好了,都是给回报的,她得想得开。
周二郎盯着她,“朱云娘,和我在一块儿让你很累吗?”
“二郎,我刚才那都是气话。”朱云娘低声辩解。
周二郎勾了勾嘴角儿,“酒后未必吐真言,气头儿上的话才最真实。——朱云娘,你若觉得累,不想伺候,有的是人排队,你是嫡妻,钰哥儿的亲娘,我也不委屈你。”
“这样吧,明日你就去给我找几房妾室来,好好给我培训,就以你为样板给我教,教好了,你自己就解脱了。”
“老夫老妻这么多年,如今夫君坐上高位,妻凭夫贵,怎好累到你,委屈了你,你就像贺夫人一样,每日把几个妾室安排妥当就完成任务了,你说好不好?”
朱云娘:“……”
周二郎咬着牙,“周锦钰也一样,离开我这个爹,离开周府他就解脱了?”
“他敢!"
猛地一甩袖子,周二郎气势汹汹得走了。
朱云娘:这算恼羞成怒吗?
第174章
周二郎走了半天,朱云娘才突然意识到夫君对于钰哥儿不是他亲生儿子一事没有给出任何反应,反而是转移了话题……
书房内,周二郎独自静坐了一上午,半晌午的阳光实在让人困倦,他单手撑住额角,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爹,救命啊,哥哥是个大坏蛋,欺负小鱼。”
一个三四岁的漂亮男娃躲进一个中年男人的怀里,抱住大腿告状。
“明熙,不准欺负小鱼,看看你,哪有一点儿做哥哥的样子。”
中年男人放下手中书卷,一边抱起幼子安慰,一边训斥长子。
被训斥的孩子约莫九、十岁左右的样子,一脸桀骜不驯地瞪着中年男人,“哟,哟,哟,老来得子就是不一样,心肝儿宝贝呗,周淮远,麻烦你照照镜子,看看你自己有多偏心眼儿,哪还有一点儿做爹的样子。”
“放肆!周明熙你是不是又皮痒了?”
中年男子恼羞成怒。
周明熙冲着叫小鱼的男娃恐吓,周小鱼,你还想跟着哥哥出去吃臭豆腐不?想就赶紧滚过来。
周小鱼大眼睛眨了眨,不上哥哥的当,“臭豆腐臭死了,小鱼才不会喜欢吃,小鱼喜欢吃大虾,爹,你带哥哥和小鱼去吃大虾好不好?”
中年男人低头看着幼子,道:“好,带哥哥和小鱼去吃大虾,对了小鱼,张记家的臭豆腐好吃,还是李记的臭豆腐好吃呀?”
“当然是张记的好吃!”
画面一转,青灯、古佛、禅寺,木鱼声声,香火缭绕中,年轻的小和尚双手合十于胸前,静坐在蒲团之上,周二郎感觉小和尚好生面熟,可惜小和尚却不肯睁开眼。
梵音入不了二郎的耳,二郎溜溜达达来到外面,只见一池碧荷亭亭如盖,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他亦喜欢莲花,不由走到近前,一尾漂亮的小红鱼忽地跃出水面,溅了些许水珠在二郎身上,湿了衣衫。
禅房内,木鱼停,小和尚紧闭双眼,仍旧控制不住一滴眼泪淌出眼角,愿以己身侍佛,百世为善,罪业加诸吾身,赎我父兄之罪孽深重。
周二郎听到木鱼乍停,不由回头望了禅房一眼,木鱼声声,仿佛刚才一刹那的停顿只是他的错觉而已。
“咚,咚,咚。”
秋霜在外面敲了半天门,没人应她,皱了皱眉,秋霜在外面直接提高了一些声音道:“老爷,奴婢发现一封少爷给您的信。”
哐当!屋内传来椅子倒地的声音,紧接着书房门被猛地拉开,“信呢,信在哪里?!”
秋霜忙递上一封书信,书信封皮上赫然几个大字:父亲大人亲启!
“连着下了好几天雨,这会儿天放晴了,原想着把少爷的枕头洗洗晒晒,没想到在枕头里发现了这个。”
秋霜道。
周二郎接信的手微微颤抖,“砰!”一声,书房门被用力关上展开书信,熟悉的字迹跃然纸上。
“爹,本来还想着能活过二十岁,谁知道计划赶不上变化,端王的药好像对我越来越不起作用了,不知道还能陪您多久,您也知道喘症这病一旦发作起来,生死有命,全看运气,钰哥儿不敢保证每次运气都站在儿子这边。
所以,我不得不早做准备,把这封信藏在枕头里。
大干朝死去的人都会把枕头烧掉,若是烧的过程中这封信没被爹发现,那就是天意不让爹知道真相,若是被发现了,爹若原谅钰哥儿就烧个回信给钰哥儿,那样钰哥儿这辈子就圆满了,爹若不能原谅,就不要烧信告诉钰哥儿了,钰哥儿就当您没发现这封信。
爹,真相是什么,恕我不能在这里说,钰哥儿怕信不小心落到别人手里给爹带来麻烦,所以请爹去看钰哥儿藏着的另外一封信,信就放在钰哥儿写的人生中第一副字的卷轴里,爹知道哪儿。”
周二郎红着眼睛迅速打开书柜第二层,右手边第三个抽屉,拿到从左往右数的第一个卷轴,卷轴是空心的,打开其中一端,往外一倒,果然藏有书信。
“爹,能找到这封书信,说明天意要您知道真相,钰哥儿不能隐瞒。
接下来钰哥儿要说的可能会让您难以接受,可这就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爹还记得钰哥儿三岁那年差点儿死掉那次吗?其实那次真正的钰哥儿已经死掉了,代替他活着的是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还魂到这具身体上了,当时的我害怕极了,害怕被你们发现,害怕被当成邪祟烧死,我只好先努力扮演你们的儿子,走一步算一步。
钰哥儿怕被发现,不敢太接近熟悉原来钰哥儿的人,反而是常年在外求学的爹让钰哥儿感到亲近和安全。
爹对钰哥儿真的很好,给了钰哥儿上辈子梦寐以求的温暖,钰哥儿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您,写了一些可能对爹有用的东西,就放在钰哥儿房间的衣柜里。
钰哥儿知道爹不会允许别人碰钰哥儿的遗物,即便您没有看到这封信,在整理遗物的时候也会发现钰哥儿留给爹的东西。
爹,或许您不相信,钰哥儿其实来自千年以后,一个您所不知道的世界,穿越到这里非我所愿,无意中占据了您儿子的身体更非我的本意,但在这里钰哥儿获得了满足,感谢您给予钰哥儿的一切。
另外,还想要告诉您,不要太伤心,您的亲生儿子他或许并没有消散,而是以另外一种方式生活在另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是活在我的身体里。
我没有切实证据,只是一种直觉,感觉我和他好像产生了灵魂互换,或许是因为我们俩名字相同,所以被搞错了吧。
哦,忘记告诉爹了,千年以后的我也叫周锦钰,本来是叫周小鱼的,我爸爸,嗯,爸爸就是爹的意思,说我出生的头一天晚上,梦见他抓住了一条小鱼,滑不溜秋的,差点儿没抓住,所以就让我叫周小鱼了。
后来上学以后,大家总拿这名字来开玩笑,说是个女孩儿名,我就给自己改了个名字叫:周锦钰,希望自己前程似锦,钰嘛,跟鱼谐音。
本来想画一幅那个世界的我的画像给您,眼睛其实长得和您有些像的,但我画技不佳,还是不要污了爹的眼。
周二郎的眼睛里蓄满了眼泪,那不是梦境,那就是他曾经经历过的前世,周明熙,周小鱼,他们都是他的孩子呀,只不过是轮回千年,小鱼以另外一种方式回到了他身边,而原来的钰哥儿,也就是明熙去了千年以后小鱼的世界。
端王府,湖心岛书房。
“啪!”
一记耳光毫不留情地甩在了端王的脸上。
瞬间有鲜红的血迹顺着端王的嘴角儿往下流。
半晌——
端王伸出舌尖卷掉嘴角儿的咸腥,勾唇一笑,“初次见面,舅舅好大的脾气。”
对面儿萧祐安嫌弃地甩了甩手指,眉头微皱:“我外甥的脸皮如此之厚,初次见面把舅舅的手打疼了。”
端王咬着后牙,“不是修远的脸皮厚,是舅舅的手太金贵,长这么大修远还是第一次被人甩耳光。”
萧祐安瞥他一眼,“嗯,凡事都有第一次,有一就有二,乖点儿,舅舅怕疼,手疼。”
端王深吸一口气,“舅舅,您就不怕我翻脸不认亲么?”
萧祐安大大咧咧往上首的椅子上一坐:“一口一个舅舅,你现在不是有求于我吗,要翻脸那也是以后的事,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端王抬手揉了揉额角,“萧祐安,钰哥儿是你的亲外孙,你唯一的亲外孙,你忍心见死不救?”
萧祐安居高临下,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瞅着端王,道:“我萧家的血脉掺杂了赵家人的血,果然能让人变得愚蠢,舅舅先教训完白眼狼外甥,再给我外孙治病,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冲突吗?”
端王一怔,“你说什么?难道本王修身炼体的那一套是你给的?”
萧祐安两个字回他:“白痴。”
端王发现再多和萧祐安说两句话,他能活活给气死,一辈子受的气都没今天多,什么风光霁月萧祐安,他怎么不干脆叫萧怼怼。
端王忍气吞声道:“钰哥儿现在的情况不太好,想给他停药,病情不允许;不给他停药,之前的身体状况还能承受,落水之后身体状况变差,吃完那药更是雪上加霜。”
萧祐安抬眼看他,“我看你比钰哥儿更需要吃药。”
端王:“???”
萧祐安:“治疗蠢症的药。”
端王忍无可忍,“萧祐安,你什么意思?”
萧祐安:“没什么,反正最后都是我外孙坐龙椅,你废话太多了,害得我也说了许多废话,带我去见我外孙吧。”
经过一个月的休养,周锦钰的身体恢复了一些,能走走路,活动活动,但不能活动的时间太长,稍微走路多一点儿就气喘得不行,很容易就疲惫。
他非要学弹琴,说他能记得每天要弹琴,说明他以前肯定很喜欢很喜欢,不想荒废了。
端王拗不过他,只好同意他每天练一刻钟的琴,说是练习,其实他连怎么弹都忘光了,端王请了人,从头开始教他。
萧祐安进屋的时候,周锦钰正在跟着师傅学指法,萧祐安没出声,站在周锦钰身后静静地听了一会儿,越听眉头皱得越紧,回过头儿,不满地盯了端王一眼。
端王简直无语,他又怎么招惹他了。
萧祐安上前,冲那琴师道:“今天就先到这儿吧。”
琴师不由看向萧祐安身后的端王。
端王做了个挥手的动作,琴师告退。
第175章
萧祐安过来时已经摘掉了面具,此时出现在周锦钰面前的是他的本来样貌,周锦钰好奇地打量着他,莫名觉得十分熟悉,开口道:“前些日子钰哥儿落水失忆,什么都不记得了,但钰哥儿看这位伯伯好生熟悉,想必您定是钰哥儿极为亲近之人,钰哥儿见过伯伯。”
他比朱云娘长得更像萧祐安,尤其是越长大像得越多,当然会觉得萧佑安好生熟悉,可萧祐安不会这么想,只觉得同外孙之间是什么都阻隔不了的血脉亲情。萧祐安冲他一笑,“不是伯伯,钰哥儿该唤我外公。”
“外公?”
周锦钰不敢相信地扑闪着黑亮的大眼睛,“怎么会是外公,您明明看起来和我爹的年纪差不多。”
萧祐安挑眉一笑,伸手捏了他的小脸蛋儿一把,“乖孙,不是外公年轻,是你爹长得太着急。”
周锦钰下意识就反驳:“外公莫要胡说,我爹永远也不老,我爹是天下第一好看。”
萧祐安坐到周锦钰身边儿,大度的一摆手,“好吧,那就你爹天下第一好看。”
“外公也好看。”周锦钰补充道。
“比起你爹呢?”
萧祐安逗他。
周锦钰:“在钰哥儿心里,爹是第一好看;在爹的心里,肯定还是外公第一好看。”
萧祐安哈哈大笑,从自己的手腕上褪下一串护身流珠戴在周锦钰的手腕上,却发现孩子的手腕太细,根本就戴不住,只得做罢,心中升起一片怜惜。
“钰哥儿喜欢古琴?”
周锦钰小脸儿上的表情有点儿一言难尽,他总觉得他应该喜欢,可实际上在学的过程中,实在太挫败,他咬了咬嘴唇,道:“外公,古琴很好,钰哥儿应该学会。”
萧祐安摸了摸他头,“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现在你弹给外公听,不要管什么指法,把你对古琴的厌恶发泄出来。”
“没有厌恶。”周锦钰不承认。
“你有。”
“钰哥儿没有。”
“你有。”
“都说了没有不喜欢。”
萧祐安不与他争辩,把孩子抱到一边儿,自己坐于古琴案后,抬手,起势,调音,熟悉了一下手下的古琴,开始弹奏。
萧祐安的手那简直不是手,行云流水,指尖的那个灵动啊,干净利落帅!甚至让你对这双手产生顶礼的膜拜,让你愿意仅仅为了这样一双手去死。
传闻燕太子丹命美人为荆轲弹奏古秦,荆轲惊其手之灵动秀美,这样的美手美只是必要条件,挑、勾、抹、剔、摘、托、劈其动作的灵动跳跃才是最有感染力的动势之美。
端王终于明白母后为何对这位舅舅如此的推崇,甚至比她亲生儿子看得还重,也明白了当初太子府被包围的水泄不通,连太子府的一只鸟儿都逃不出去,为何独独太子能逃出生天。
面对着眼前的箫祐安他也下不去手,此人已经不能用风华绝代形容,钰哥儿长大了也必不会比萧祐安差,只是现在孩子能不能长大,连他自己心里都没底了,只盼着萧祐安的医术能如传闻中那般神奇。
一曲《聂政刺韩傀》千古绝音,悲壮沧桑中透出激越的杀伐之气,凄婉处柔情一腔,九转回肠;愤慨时,纷披灿烂、戈矛纵横;最后又转至大梦一场,醒来不知身是客的余音袅袅。
曲罢,室内寂静无声。
好半天,端王率先从萧祐安营造的情绪中清醒过来,击掌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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