藜荞远远地在厨房里,就发现了大姐的收获。
她迅速放下手里的东西,快步上前迎接。
当看清楚藜麦的收获时,满脸惊喜,夸赞道:
“大姐都快入冬了,你居然还能找到这么多蘑菇,真厉害!还有野鸡和鸡蛋,正好给你炖你爱吃的小鸡炖蘑菇和疙瘩汤。”
藜荞一边说话,一边快速接过对方手里的鸡蛋。
原先她还想要接其他的,但是藜麦没有给她这个机会。
藜麦带着蘑菇和野鸡进入院子,立即被里面满满当当滴水的衣物所震惊。
可以说,整个院子都挂满了衣物,仅留下给人通行的空间。
而藜菽就蜷缩在一个角落,耐心地劈竹子。
藜麦只能带着手里的东西去到厨房才放下。
一旁,藜荞小心翼翼地放下手里的鸡蛋,语气怅然地说:
“要不是现在的时间不对,说不准还可以用这些鸡蛋孵些鸡苗,明年就不用这么担心没鸡肉吃了。”
她一脸惋惜地将鸡蛋放进篓子里,转身往门口走去,喊道:
“二哥,吃饭了——”
“马上就来,你们先吃。”
藜菽手里还有最后一点没劈完,头也不抬地回道。
随后的几天中,黎家三口都在重复相同的事情。
由于在村子里收集而来的粮食非常多,三人已经不再担忧没主食的事,现在着急的更多是没菜色。
藜荞甚至异想天开地畅想:要是村子里还有冬日里的菜,就更好了。
她在想起村子的时候,另一方人马也在提及村子。
越国驻地,萧朝天疑惑地听着手下人的话,追问道:
“你说耶律德已经带着人去巡查半个月的时间还没回来?”
“禀告大将军,耶律将军手底下的人是这样说的。”
“他带了多少人?去哪里?”
“一共五十人,去的之前攻占的涟水县边界,巡查是否有宋人偷越边界之事?”
萧朝天对这种没数的宗室子弟最厌恶,现在听说耶律德擅自离守,接下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心中越发恼怒。
但是这种人,你又不得不看着、管着。
在萧朝天看来,耶律德这种宗室子弟肯定是出了军营之后,去哪里玩乐了。
他只能对着上前禀告的人说:
“派出一队人马,沿着巡查路线,寻找耶律将军的踪迹。”
“是!”
原本,萧朝天以为这事就可以就此结束。
但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派出去的队伍不过三天时间,骑着马匆匆赶回来,狼狈地扑进营帐。
“大…大将军,大事不好了!”
来人涕泗横流,几乎是哭丧着一张脸,发出嘶吼的喊声。
萧朝天的心顿时跌落谷底,脑海中有了不好的猜测,一张脸阴沉无比。
他面色冷静地看着来人,逼问道:
“说!”
“是…是…是耶律将军遇害了——”
说完这一句,来人直接以头抢地,发出巨响,生怕因为此时牵连到自己的性命。
虽说耶律将军只是他们队里的一个小将军而已,但是对方只是来军营镀金的。
耶律德的真实身份乃是当朝东丹王的幼子,现如今在他们军营里出事,一番杀戮肯定是免不了的。
想到这,跪倒在地的人身体止不住颤抖,甚至有一股尿骚味在营帐中弥漫开来。
萧朝天不满地看向来人,也不等东丹王责罚,直接将手里的刀挥下去,迅速结束此人的性命。
“来人!”
下一秒,迅速从营帐门口出现两个人。
两人一句话也没说,熟练地走上前,将已经人头落地的家伙拖走。
在两人走到门口时,萧朝天再次开口:
“将此次搜寻耶律将军的人全部找来。”
“是。”两人异口同声地达到。
不一会儿,出去寻人的十人小队出现在营帐中。
萧朝天耐心地听着每个人颤抖的发音,逐渐将现场的情况复现在脑海中。
杀害耶律德人手段异常狠辣,几乎是一箭毙命。
从伤口处残留的残渣可以辨别出,杀人的是一只竹箭,粗糙无比,不是宋人军队使用的武器。
再加上现场被剥去衣物的情况。
萧朝天可以确认,杀死耶律德的人并非宋人军队,而是一股民间队伍。
至于对方为什么会在村子停留,他还需要细细探查一番。
随后,萧朝天抬头看向眼前的十个人,语气冰凉地说:
“杀害耶律将军的是心狠手辣的宋人军队,眼见谈判效果不佳,他们特意出此下策,企图威胁我们退步。耶律将军身亡的原因就是这样,你们都听清楚了吧?”
凌冽的目光在十人身上扫过,每个人的身体止不住地颤栗。
下一秒,异口同声地回道:
“是是是!耶律将军就是被宋人军队杀害的,宋人杀害的。”
“下去。”萧朝天面色缓和地看着眼前的十个人,心中嗤笑一声。
他是真的想不到,耶律德活着的时候只能拖后腿。
哪想到死了之后居然可以为他们越国的伟大贡献出一份力量,也算是死得其所。
此言一出,十人瞬间一哄而散。
逃离营帐的一刹那,几人不约而同地长舒一口气,仿佛刚从地狱收回踏出的脚一般。
至于大将军为什么要陷害宋国军队,那就不是他们需要思考的事。
在藜麦和藜菽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越国和宋国的关系再次发生变化。
之前还想像之前一样,被打之后求和的人,也坚硬的心悄然松动。
因为经过自查,宋国军队是真的没有人越过边境线,前往涟水县杀人。
越国的控诉,在他们看来就是栽赃陷害。
一步步退让都看不见成果,眼见再退就只能偏居一隅,沦为小国,唯有勉强一博。
可定下主战的主意之后,他们又遇到另一个问题。
连年以来,面对越国和梁国的威胁,他们全是选择赔款,现如今国库已经没有钱粮打仗。
因此,一群人在朝堂后争吵几天后,都纷纷将目光投向肥的流油的富户。
在两国围绕战争勾心斗角时,藜麦沉浸在闲适的生活中无法自拔。
由于家中没什么事需要做,她带着藜荞一起上山摘些还能吃的野菜。
此时的野菜大部分都已经变老,难以下咽。
虽说藜麦没有这种感受,在她看来,只要是能咽进肚子的,都是能吃的。
但她还是听从有经验的藜荞,前往山林中气温较低的地方,寻找嫩一点的野菜。
不一会儿, 两人就来到了一处山涧。
流水从高处落下,碰撞在两侧青石之上,的发出悦耳的清脆声响。
或许是因为水流的缘故, 此地的温度比其他地方低了不少。
藜荞下意识用双手揉搓胳膊, 企图驱散从四周聚拢而来的低温。
她好奇地四处打量, 感叹道:
“这里温度挺低的,说不准野菜都还鲜嫩。大姐,我们俩再下去一点找一找。”
藜麦点点头, 加快步子往下走。
凭借她的视力, 她已经看清楚水边长着自己眼熟的食物——水芹菜。
对这个野菜, 藜麦的记忆很深。
因为她第一次外出, 寻找到的野菜就是水芹菜,脑海中情不自禁地回忆第一次品尝时的滋味, 她觉得还不错。
跟在后面的藜荞,就这样疑惑地看着大姐加快步子往下跑。
刚开始她还想跟上,但走了几步,她迅速放弃。
山路陡峭, 以前也没什么人走过, 需要两人自己开路。
一着不慎, 很有可能直接从山上滚下去。
藜荞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和大姐的区别,迅速放弃跟在后面的想法。
等她一小步一小步地赶到水边时, 藜麦已经摘下一大片的水芹菜。
不用动手, 藜荞就能看出芹菜的鲜嫩。
她迅速走上前,占据一个采摘的好位置,使出自己的能力。
很快, 在两人的努力下,一大片水芹菜被两人一网打尽。
看着裸露在水面凹凸不平的水芹菜根部, 藜荞满意地露出笑容。
随后,看向身侧的水芹菜,开口道:
“这么多的水芹菜,估计一下子也吃不完。正好从村子里得了这么多的坛子,可以做成小咸菜,吃起来鲜嫩爽脆,和新鲜的也差不到哪里去。”
不知为何,藜麦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下意识松了一口气。
似乎是这一段时间以来,大部分的野菜都在藜荞的手里变成干菜。
虽说干菜泡软之后的味道也不错,但和新鲜的还是有点区别。
现在总算是换一种保存方式,也换一个口味。
或许是在这片水域收获不小,感觉这里有点幸运在。
两人继续沿着水流往下找,不一会儿又遇到了一大丛水芹菜,再次收获的盆满钵满。
过了一会儿,还遇到不少其他种类的野菜。
直至眼见时间不早,两人才不情不愿地离开。
作为留守在家里的人,藜菽非常有眼见的早早把饭做好。
看见两人一回来,立即把饭菜端上桌。
当看清楚两人背篓和袋子里的野菜时,惊讶地瞪大双眼,急切地追问:
“这个季节还有如此鲜嫩的水芹菜、野葱和马齿苋,你们是去哪里找的?”
对于二哥震惊的小表情,藜荞表示非常满意,得意洋洋地说:
“嘿嘿!那当然是我出的主意了。我觉得冷的地方说不准还能有野菜,就让大姐找一找。没想到,还真让我们俩找到了,沿着水流一直往下走,就找到了这么多的东西。”
说着,藜荞将背上和手里的东西快速放在地上,炫耀今日的战绩。
“原来如此。”
藜菽诧异的目光在小妹身上停留,觉得今天自己也算是重新认识了小妹的一个优点。
但是他看着如此多的野菜,又陷入新的烦恼,疑惑地说:
“这么多都晒成干菜……”
还不等他说完,藜荞迅速开口打断。
“当然不是,现在我们坛子多,可以做成小咸菜。我觉得还可以往里面加入茱萸,酸酸辣辣的,肯定很好吃。”
此言一出,藜麦和藜菽都不由自主地开始回忆茱萸的滋味。
再加上让人胃口大开的酸味,两人现在现在就开始流口水。
看到两人的眼神,藜荞幸福一笑。
对今日野菜做好安排之后,三人先吃晚饭。
而后借着月色,将刚摘来的野菜洗干净,放在院子里晾干。
翌日,吃过早饭,三人迅速开始行动。
藜麦和藜菽按照藜荞的指挥,将放在屋檐下的坛子都取出来,放在一旁备用。
而后,藜荞和藜菽动手将晾干水分的芹菜切成大约两指节长的小段。
连同适合的野葱段和盐、茱萸,一起倒在木盆中,均匀胶板。
最终一起放在坛子里,外面倒满水,隔绝空气。
一坛酸酸辣辣又香脆的腌芹菜就做好了。
在三人的手速下,一个上午的时间,做出了满满五坛的咸菜,足够她们度过冬季的不少时日。
当然,正是鲜嫩的新鲜水芹菜她们也没有放过。
在藜荞的巧手下,做了一道清炒水芹菜,还做了一道炖肉,趁着热乎,将水芹菜放入锅中烫个十几秒。
一捞出,水芹菜的枝叶上裹满了肉汤,混合着水芹菜本身的香味。
一口下去,直接把人香晕。
在这种美味的作用下,藜麦没用多长时间,就把家里剩下的水芹菜全部吃光。
最后再来上一碗吸饱了肉和水芹菜香味的热汤,整个人身上都流淌着满足的气息。
等缓过余味,她砸吧砸吧嘴,感叹道:
“还是鲜嫩的菜好吃。”
藜荞立即将这句话听在耳里,她仔细回想了一下昨天的场景。
那条小溪流的野菜,基本上都被她和大姐一网打尽。
如果想要再次采摘的话,在这种时节,估计要等上十天半个月的。
但是,家里之前种下的萝卜和白菜,正好也长出了不少。
为了使其更好的长大,前期的间苗处理是少不了的。
于是乎,藜荞想好之后,提议道:
“既然大姐你想吃些鲜嫩的,我们就把之前种下的萝卜白菜拔出来,吃点嫩苗。”
闻言,藜荞立即想起刚刚见过的菜地。
里面种植的番茄和南瓜,这些日子已经被三人吃了不少。
剩下的自然就是藜荞口中,冬日里也能成长的萝卜和白菜。
一顿饱和顿顿饱的区别,藜麦认为自己还是知道的。
随后,她才藜荞和藜菽震惊的目光中,摇摇头说:
“还是等长大再吃。”
藜荞立刻意识到大姐是误会了什么,连连摆手,解释道:
“不是,不是大姐你想的的那样。之前我种下的时候,种子就撒的很密集,到了一定的时间,都是需要拔出来的。剩下再留着长大,等深冬的时候吃。经过霜打的白菜,最好吃了。”
一旁的藜菽疯狂点头,肯定小妹的话。
见此,藜麦眼神中的困惑瞬间消散。
想起地里只长了四五片叶子的蔬菜,正是鲜嫩的时候,吃起来肯定差不了。
“可以,下午就摘。”
于是,藜麦和藜荞下午的安排就此定下。
藜菽还是继续留在家里做弓箭和其他的器具。
午休过后,藜麦和藜荞迅速来到菜地。
藜荞看着南瓜藤蔓大部分已经变黄,再看一眼落在山坡上的一个个南瓜。
目光逐渐往下移动,看到一旁的番茄,不少叶片泛黄变卷,俨然到了生命的尽头。
“大姐,我们还是先把南瓜和番茄都弄走,再留下去,吃它们的就不知道是谁了。”
闻言,藜麦立即开始动手。
她快步爬上山,将不断攀爬的南瓜藤蔓扯下来,中间坠落在草丛中的南瓜自然也没有放过。
几分钟后,菜地一角堆了三十多个金黄色的南瓜,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旁边还有一篓子的番茄,一个个呈现出诱人的红色。
藜麦的脑海中已经开始回想番茄酸酸甜甜的味道,下意识开口道:
“今天吃番茄炒蛋。”
“没问题!”
藜荞迅速接上话,高举右手表示赞同。
只不过她看了一眼菜地的情况,提议道:
“大姐,我们俩先把南瓜和番茄搬回去放好。待会儿再取来锄头,将番茄和南瓜地翻一下。待会儿间苗时摘出来的萝卜和白菜,除了自己吃,还可以往旁边移栽一点。等待深冬来临,我们的菜会更多。”
藜麦点点头,对藜荞的建议表示赞同。
她将地上的南瓜摞在一起,呈宝塔形。
随后蹲下身体,双手打开,一抱,站起身时,南瓜缓缓往上移动,逐渐把藜麦整个人脸挡住。
但她的步子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就像是还长了一双眼睛似的,笔直地朝着山洞走去。
藜荞怀里抱着一个大南瓜,身上还背着一篓子番茄跟在身后。
她目瞪口呆地看着大姐的一举一动,忍不住在心中感叹:
大姐的能力真的是太强了,她什么时候才能这样呢?
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按照藜荞的规划,将菜地重新打整好。
然后端着一大盆鲜嫩的白菜和萝卜,往河岸的方向走去。
藜荞借助河水,清洗蔬菜。
藜麦则是拿着一杆缴获的长枪,对准河里面的蠢鱼,戳下去。
一枪一个准,藜荞都还没洗完菜,藜麦已经从河里得到五条大鱼。
看着岸边活蹦乱跳的鱼,藜荞无奈一笑,开口道:
“大姐,你去把菜刀取来,我把鱼杀了,今天吃烤鱼。”
“怎么杀?”
闻言,藜麦直接坐在旁边的石头上,取出腰间的刀,另一只手抠紧鱼鳃。
鱼儿感受到生命的威胁,剧烈挣扎,使劲摔动身体,拍打在藜麦的手背上,发出啪啪声。
但是她的手却一动不动,似乎没有感受到手中挣脱的力量。
藜荞惊讶地看着大姐,不明白她为什么这次要亲自动手。
不过,对于烤鱼的宰杀,她还是很乐意交给大姐的。
藜麦就这样按部就班的,按照藜荞的提醒将鱼敲晕,便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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