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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丧尸后被前男友抓住了(蛛于)


“薛铃!我考虑了很久,觉得你就是我想要结婚的那个人,所以今天我在这里请求你成为我的女朋友,开始我们人生的第一步!”
“你的温柔耐心,善解人意,都让我觉得你很好,还记得刚入学生会时我在工作上出现错误,是你帮助了我,我相信你对我也是特殊的,不然不会总是关照我注意我……”
男生滔滔不绝,在周围人的起哄中说的红光满面。
薛铃好像被架在火堆上,听着不太熟的男生自信发言,感觉拖鞋都要被脚趾抠穿了。
她是为了拒绝来的,却没好意思打断男生的自我感动和回忆,周围人还在武某某朋友们的引导下大喊答应他答应他,只让薛铃更加尴尬头疼。
在这样混乱的场景中,薛铃忽然看到了闻九则。
他站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双手插兜,像在看好戏,薛铃觉得他那个笑眯眯的表情有点幸灾乐祸。
闻九则也注意到她的眼神,两人隔着围观的人群对视了一下。
薛铃不知道他是不是从她那一眼中看出了什么求救的意味。
他似乎挑了一下眉,然后他往后退了两步离开人群,飞身一个旋踢,将旁边垃圾箱上放着的半杯奶茶踢飞。
那半杯奶茶划过围观人群的头顶,非常精准地砸在了武某某的后脑勺,啪地爆开。
四周蓦然安静下来,被半杯奶茶砸倒在地,捂着湿淋淋黏糊糊奶茶的男生气急败坏爬起来,扭头羞恼问:“谁!谁砸我!”
闻九则还是插着兜站在人群中,还是那个笑眯眯的样子,一点都不心虚。
薛铃实在没忍住,噗嗤笑了。
感觉自尊心受损的男生黑着脸带着他的朋友们匆匆走了,连地上那堆蜡烛鲜花都没管。
薛铃没办法,又去借了扫把铲子,把那些东西处理了,全部塞进垃圾桶。
闻九则没有和那些看热闹的人群一起散去,薛铃收拾时,他就坐在马路对面的栏杆上看着她。

收拾好东西,薛铃走到闻九则面前。
她只是按照社交礼仪过来打个招呼,准备在他说一句没事,或者干脆不理她之后,就回去宿舍吃个宵夜抚慰自己刚才受到的心灵伤害。
但闻九则却开口问她:“怎么不直接拒绝他?”
薛铃意外于他会突然这么问,怔了下才无奈笑笑:“我不太擅长拒绝别人。”
不会拒绝,是薛铃从小养成的毛病。
她很小的时候爸妈离婚,为了能成功离婚,也为了得到她的抚养权,经过漫长的扯皮协商,最后妈妈自愿放弃了家里的存款房子,带着她几乎算是净身出户。
带着幼小需要照顾的孩子外出工作,生活的压力让单亲妈妈倍感压力。
妈妈经常无来由地发脾气,又突然坐在客厅痛哭起来,幼小的薛铃很害怕妈妈生气,更害怕妈妈哭。
所以薛铃很小就知道,不能惹妈妈生气烦心,她是因为她才过得这么辛苦。
薛铃一直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所以后来妈妈要去外地工作,不能再带着她,把她托付给舅舅一家,才上小学的薛铃也没有哭闹,乖乖答应了。
舅舅家并不大,薛铃要和比她大两岁的表姐一起住。
刚去舅舅家时,表姐大哭大闹不许她进房间,说那是她的家她的房间,不要她来抢,把她的小包丢到门外。
为了她在家里住的事,表姐吵闹了许久,尽管后来接受了她一起住,偶尔玩闹生气时还是会说“这是我家,不要你住我家”。
直到两人渐渐长大,懂事了,她才不再说要赶她走的话。
大家再说起小时候这些孩子话,都当做饭桌上的笑谈,打趣她们表姐妹两个小时候吵架,长大了关系却这么好。
寄人篱下的日子,日积月累,塑造了一个没有脾气的薛铃。
她不敢像表姐一样发脾气,想哭就哭想闹就闹,她也很少提出任何要求给人添麻烦,不管是新学期的书包、本子和笔、玩具或是新的衣服鞋子。
她会主动帮忙打扫卫生,帮舅妈做饭,就算洗自己的鞋子时,也不忘帮表姐把鞋子洗了。
大家都夸她听话懂事,但薛铃只是怕他们觉得她不乖,把她赶出去。
哪怕她知道,自己不会被随便赶走,可那种随时能被赶走无处可去的恐慌,仍然贯穿了她的童年和青春期。
只有年节放假,外出打工的妈妈回来,她才有种踩到地面的安全感。
高中毕业,妈妈说她长大了,自己的任务也完成了,她第二次踏入婚姻,给她找了个继父,随着他定居在外地。
妈妈如释重负的神情,让薛铃拒绝了随她去新家庭,选择了在外租住房子。
不仅是在亲人面前,在学校里,薛铃也是一个公认没有脾气的好人。
如果找她帮忙,就算她为难,只要多求两句,她也会答应下来。
她害怕别人因为被拒绝而生气,害怕别人讨厌她不理她。
大家都说她是温柔善良,没有脾气。说得多了,薛铃慢慢就真的将自己框进了别人的话语中,为了迎合周围人的夸奖和期待,无意识地讨好着所有人。
这种无可救药的“旧疾沉疴”延续到大学,因为她的不擅长拒绝,给她带来了很多麻烦,其中最让薛铃烦恼的,就是各种追求表白。
她其实长得并不是十分漂亮,算是个小家碧玉的长相,相貌就和她的脾气性格一样无害。
就是因为这样才最糟糕,因为长得格外漂亮的女孩子,反而不会有很多男生敢追,但她这样的,很多男生都会自信觉得自己可以来试一试。
他们大多并不喜欢她,只是觉得她适合当女朋友,被她拒绝的概率更小。
就算被她拒绝了,因为她没有疾言厉色,他们也觉得她是欲拒还迎,不肯放弃。
薛铃站在闻九则这个不算熟的男生面前,无奈说出“我不太会拒绝”时,已经想到接下来那个表白失败的武某某,会怎样继续纠缠了。
她心情糟糕低落,失去了和人继续交谈的力气。
面前闻九则说:“不会拒绝别人?我不信。”
他的表情带着不以为然和淡淡的戏谑。
薛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急了,解释说:“真的,我……”
闻九则打断了她,手掌撑着栏杆笑说:“那你当我女朋友吧,怎么样?”
薛铃又愣住,盯着他脸上看好戏的神情,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这下闻九则也愣了,他不过是噎她一句,没料到她竟然真的就这样答应下来。
他默了默,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打量她片刻,说:“好吧,现在我信了。”
薛铃尴尬到恨不得钻进旁边的垃圾桶。她刚才完全是脑子突然短路——
“说说,你是怎么想的?”闻九则好像在试图理解她的脑回路。
薛铃控制住自己想要逃跑的尴尬,在闻九则的目光中,从脑褶子里挤出合理的解释:
“因为,那个,刚才那个男生,肯定还会来找我,之前也有,这种事挺麻烦的,所以我想如果找个男朋友,就不会再发生这种事……”
真实的原因,她有点无法启齿。
如果说刚才告白的人长得能看出来是个男生,之前那个闻煊长得能看出来是个帅哥,那眼前的闻九则,就是个身材爆好气质抓人的大帅哥,走在路上大家都会多看两眼。
她刚才为色所迷,一晃神就点头了。
听了她的解释,闻九则点头:“行,那就这样。”
那就这样是怎样?薛铃又在用脚趾抠拖鞋了,好想时间倒流,不要过来和他说话。
“那我们就是男女朋友关系了,噢,忘了说,我叫闻九则。”
“啊……我叫薛铃。”
她呆呆看着闻九则站起来,仰头看到他的下巴,听到他噗嗤轻笑了下。
他们就这样莫名其妙且随便地确定了关系。
闻九则是个很恶劣的家伙。这是薛铃和他确定关系不久后就深有体会的。
那时他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你不会生气?我不信。”
然后就开始犯贱操作,说来也怪,从前那么多让人高血压的事薛铃都忍了,偏偏每次都能被闻九则轻描淡写弄到破防。
在惹她生气这件事上,闻九则花样百出异常热衷,得到的成果也不负他的付出。
薛铃当了二十年没脾气的软面团子,被他烧成了坚硬的俄国大列巴面包。
所有认识薛铃的人,都说她变了,变得暴躁了很多。
围在她身边经常要她帮忙的朋友变少了,对她表达喜欢有事没事来撩她的男生也没了。
他们哀叹她交了男朋友之后脾气越来越差,不敢惹。
没错,她的脾气是被闻九则养出来的。
只不过一年多的时间而已,他轻易地把她变成了另一个样子。
薛铃曾经想过,闻九则毫不在乎地和她分手,是不是因为觉得她变了。
男生不是有一种经典分手理由吗?就那个“你怎么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
该不会真是这个理由吧?该死的闻九则,明明是他自己造的孽!
薛铃忽然生气起来,她已经不会再内耗怀疑自己了,现在生气就是要发疯!发疯!
她从副驾驶上支起脑袋,看了看前面的路况还算好,突然抬手猛猛锤了旁边开车的闻九则一下。
闻九则嘶一声,缩了一下:“我好像没惹你啊,怎么了?”
薛铃充耳不闻,四肢乱舞,用后脑勺撞击靠背。
“别撞了,脑袋都扁了,再这么用力撞该撞平了。”闻九则伸出手隔在她后脑勺上。
狭窄的车内乒乒乓乓,闻九则把车停在路边,松开她,抱着她下车。
“来吧,在外面尽情活动手脚。”他蹲在马路边上看着她说,“怎么像个猫一样,关在车里就闹。”
薛铃不理他,在附近转圈圈,闻九则就慢悠悠跟着,等她安静下来,闻九则才再次把她一抱塞回车里,接着开车往前。
他不知道要去哪,除了薛铃突然发疯闹起来,他会停车放她下来走走,就没怎么休息过,吃饭也是边开车边随便吃点方便的压缩干粮和罐头。
过了一段通畅的路,接下来有一条小路很久没车通行,闻九则不得不下来,把横七竖八拦在路上的车推开。
他的力气以前就很大,现在更惊人了,小一些的车子用撬棍,绷起肌肉一个人就能推开。
大一些的用车系上绳子去拉,也可以清理开。
他在清理路面时,薛铃就在周围晃荡。
落满灰尘的荒芜世界,望去全是废弃的汽车和房屋,还有废弃的丧尸。
薛铃走的远了点,看到几个同类在附近徘徊。
这种野生的丧尸到处都是,她以前也是野生的,现在被抓了。抓她的人类没看到她,很快找了过来。
野生的同类闻到饭的味道,兴奋扑上去,被他用撬棍干掉。
“跑的太远,我都看不见你了。”他拎着血淋淋的撬棍,抓着她的胳膊,把她带回车边。
趁他再一次下车推车时,薛铃又找了个方向溜达。
她在路边看到个长满了野草的排水管口,弯腰缓缓把自己塞进去。
干涸的管道口很干净,除了一点灰什么都没有,薛铃静静躺在里面。
她之前为了躲避人类,睡过这种管道,还挺好的,安静又干净。就是有一次半夜下大雨,差点把她给淹了。
没多久,她听到闻九则的喊声。
“薛铃。”
“薛铃。”
“薛铃。”
他喊他的名字,声音时远时近。
没人回应他,他不再喊了。
对啊,丧尸又听不懂,喊名字有什么用。薛铃想,依旧一动不动。
风吹动管道口的野草,摇摇晃晃。
野草晃了很久,一只大而粗糙的手拨开野草丛,闻九则蹲在管道口探身下来,笑吟吟问:“跟我玩捉迷藏呢,躲得真严实。”
闻九则不厌其烦,再一次把她翻找出来带回去。
第七次试探性离开,失败。
被他带回去的路上,薛铃想,都说她脾气好,其实闻九则才是脾气最好的那个,她从来没看到过闻九则生气。
她有时候也挺好奇闻九则生气是什么样子的。
可像这样,她故意躲起来让他找半天,他也不生气。

闻九则是在有目的地前进,他对安溪市很熟悉,遇到实在拥堵无法清理,或者是已经塌陷无法通行的路面,总能很快另外找到一条路。
但也有些地方没法绕路。
在几条街开外,看到前方远处大楼上的“安溪文康医院”字样,开车的闻九则开口说:“快到了。”
他是要去医院吗?薛铃想。
可是众所周知,医院是丧尸最多的地方。
在丧尸出现初期,大部分出现症状的人都聚集在医院,导致医院内部甚至外面的街上都是人流拥堵,水泄不通。
哪怕是末世三年后的现在,各大医院里还有数不清的丧尸。
外面的丧尸可能会被各种动静引开,但被关在医院里面,各个病房的丧尸仍然数不胜数。
别说一个人能孤身进去,就是上百人的小队都不一定能安全进入又安全离开。
薛铃之前在其他地方看到过一个队伍闯进另一个医院,全员折在里面,一个都没跑出来。
闻九则要去医院做什么?
闻九则将车子停在距离医院一段距离的街角,从后备箱取出一个大箱子,手法熟练地组装着一样东西。
薛铃溜达过去瞧了几眼,那像是狙击枪,又更笨重一些。
闻九则组装好这个大家伙,又上了一个拳头大的特殊“子弹”。
接着他扛着这东西跳上车顶,找了个合适的角度,半跪着瞄准安溪文康医院附近的一个商场大楼。
咻的一声,被他瞄准的商场大楼一角坍塌了,并且发出巨大的声响。
这种声响薛铃听过,在和闻九则遇到的前一天,她也听到过,原来是这个动静。
闻九则只射出了一发子弹,站在车顶上用望远镜观察了一阵。
他跳下车,又迅速把枪拆开放回去,边对旁边转悠的薛铃说:“好了,我们走。”
医院左边那条街上的丧尸们被巨响吸引,陆陆续续往另一条街上挤。闻九则盯着这个空档,把车从那条街上开过去。
路上遇到还没走干净的零星丧尸,他直接用车撞倒,然后碾过去。
车轮压到坚硬不平的东西,颠簸极了,薛铃被两根安全带牢牢绑着,才没被抛起来。
闻九则一手撑着车顶,一手打方向盘,将自己钉在驾驶座上,迅速开过了这条街。
车子从安溪文康医院路过,顺着一条栽满悬铃木的街开远了。
原来不是要去医院,那他到底要去哪呢?薛铃好奇。
车子又开了一会儿,薛铃看到一片松柏。墨绿色的松柏之间一座座石头墓碑。
是墓园。
闻九则在附近停车,带上枪背了个包下车。
墓园里的丧尸很少,闻九则把被吸引而来的丧尸解决掉,才把薛铃放下车。
“来,跟着我,别乱跑。”
闻九则带着她走过那些整齐的墓碑,没像薛铃想象的那样停在任何一座墓碑前,反而来到墓园角落。
那里有一棵松树和一棵柏树长在一起,树冠相接,平整地面上落满松针和柏子。
有一只松鼠在树下听到他们的动静,飞快沿着树干跑了。
“就是这里。”闻九则在树下盘腿坐了下来,抬手扫了扫地面。
“我把我妈埋在这里,路过就顺便带你来看看。”
薛铃:“…………”
幸好我现在是个丧尸,不用做出什么反应。
不然她真不知道怎么应对这种情况。
闻九则也没指望变成丧尸的薛铃给他什么安慰。
而且他看上去很平静,似乎并不需要安慰。
他扭头看向远处,从这里还能看到安溪文康医院的住院部大楼。
那边有几十个病房的窗口,正对着这边的墓园。
这个医院是闻家出资建的,而他母亲在这个医院接受治疗,一住就是八年。
闻九则小时候和母亲两人住在隔壁的沽兰市,生活过得极为拮据。
母亲患有心脏病,不能劳累,什么工作都做不长久,又经常需要吃药,偶尔严重时躺在床上甚至无法起身。
从很小的时候,闻九则就知道给母亲拿药,烧水做饭。尽管他年纪很小,却一直是充当着保护者的角色。
十二岁被带回闻家后,他被改了名字,母亲则住进闻家这个医院,接受长期治疗。
医院的院长是堂哥闻煊的舅舅。
所以闻煊再如何挑衅他,故意欺负他,他都不能反抗。
闻煊洋洋得意地告诉他,如果他不听话,他妈就要吃苦头。
闻家控制着他的母亲,也间接控制他。
母亲总是哭着说自己的病连累了他,可他提起要带她离开,她又会拼命摇头不肯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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