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渐渐产生了一个想法,就是写一本刑侦笔记,来为后来的年轻警察,记录这些经验。
如果坏人,能被一眼辨认出来,他们的工作效率,会大大地提升。
这些光靠他一个人是不行的。
他和周隐,因此相识。
那时候周隐是大院里最有文化的人,据说帮很多作家出过书。
杭寻就向他请教,周隐对他的想法很感兴趣,尤其是顾其行的部分。
“他既然是天生坏种,为什么会听你的话啊?”
“研究他的行为模式,避开让他狂躁的点,安抚他。”杭寻说。
“还有就是,很多犯罪者都会被某个点触发,顾其行就是会对刀刃破肉的声音,特别有反应。”
杭寻又道:“不过那个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可以把明显的犯罪外貌记录下来,这需要大量的数据。”
本市哪来那么多天生犯罪人呢?
于是,周隐自告奋勇,说要在他读者里找,他知道几个来信语言风格非常反革命的。
但其实,大多数都只是心情不好,或者多日苦闷。
只有少数的人,是真正的潜在犯罪者,这一类人,因为跟身边的人格格不入,反而特别容易信任他。
杭寻只是记录这些人的样貌,真正上心的,只有一个叫高飞的农民。
扁平的额头,眉骨隆起,眼窝深陷……典型返祖样貌。
他太典型了,杭寻经常跟他通信,记录他的言行和变化。
并且嘱咐周隐也要安抚他,监视他。
那时候大院里的人,都很单纯,他以为周隐只是个善良的普通人。
他不知道的是,当时周隐认识了几个香港人,他们撺掇他去盗机械厂里的废钢。
他通过老婆曹国静,得知了每年有大量的废钢无人处理,这不就是地上掉钱么?
但是曹国静这人,眼睛里揉不得沙子,他就找了许建邦。
可是许建邦也不同意。
没关系,英雄难过美人关,许建邦跟赵明明好了之后,就像一只套上绳套的狗一样,任他摆弄。
就在这时候,赵明明怀孕了,她威胁许建邦,也威胁周隐要多给她分钱。
周隐不同意。
于是,他想到了高飞。
诱导高飞很简单,他本身就一个愚钝易怒的人。
于是高飞,变成了黑蜘蛛。
杭寻负责调查这个案子,他查到了黑蜘蛛和周隐,但他没有声张。
因为他发现了一个恐怖的事实。
这么多年,周隐不仅仅是“找“潜在犯罪者。
他还一直跟他们通信,让他们信任自己,并且诱导他们去犯罪。
把黑蜘蛛和周隐抓进去很简单,可是有多少“黑蜘蛛”被制造出来了,他完全不知道。
他必须想个办法,把他们一网打尽。
因为这个潘多拉魔盒,是由他亲手打开的。
他这个笔记,不能再发表了,甚至它不应该存在。
里面记录了很多“刺激”天生犯罪人的方法,他本意是想要帮助警方不要受伤,可是现在,这些居然成了有心之人的武器。
他远赴江南,找到了自己的老家,立了一块墓【来潮之墓】
他被赶出去之后,就再也不是来潮,而是杭寻。
他更愿意做杭寻,一个光明磊落的警察,而不是旧社会的养子。
就让这个笔记,跟‘来潮’一同埋葬吧。
可是到底不忍心,如果有一个人能找到它。
他希望是他最爱的小女儿。
杭攸宁。
周隐有钱,在香港做了小买卖,却也过得不好,他发现当年在内地跟他称兄道弟的大哥,拿到了他的钱,就把他当狗一样使唤。
任何一个人,都能欺辱他,抢夺他的钱。
他不忿,他想像当初一样,去控制一些凶悍的、敢杀人的人,保护自己。
可是香港的年轻人,都像看智障者一样看他。
他觉得,一定是自己没有杭寻那么厉害,他知道杭寻有一本笔记。
如果找到那本笔记,他一定会无所不能。
于是他又潜回了内地,寻找藏起来的黑蜘蛛,想让他跟自己一同去找那本笔记。
可是黑蜘蛛这个蠢货,多年的躲藏生涯,已经让他变得无比暴躁易怒。
本来想杀死来凤鸣和杭家所有人,可是谁都没能杀死,黑蜘蛛就死了。
他仓皇想要回去,可是那根线断了,他再也无法偷渡回去。
他只能回家。
可是这个时候,许建邦的案件被调查了,铺天盖地都是关于赵明明的讨论。
如果不是方临河给他当了替死鬼,早就查到他了。
他当然不敢回去,只能四处一边打零工, 一边流浪。
他明明赚了那么多钱,可是十七年来,无妻无子无事业,却一天的好日子都没有过成,这让他怎么能不恨。
尤其是在电视上看到杭攸宁的身影,就好像杭寻在嘲笑他自作聪明一样。
他终于忍不了了。
要么,拿回笔记。
要么,让杭攸宁生不如死。
杭攸宁翻开笔记,爸爸俊逸的字迹:犯罪者,颊骨同耸;齿列不齐……
这跟她的感觉一样,她在想,她所谓的能识别犯罪,究竟是真的有特异功能,还是因为爸爸从小把这些东西,教给她呢?
想着想着,眼泪就落下来。
她赶紧合上,怕弄脏爸爸这最后的遗物。
不,爸爸最珍贵的遗物并不是这个笔记。
而是教给她那些东西,坚韧,善良,正义和爱。
晨曦微露,江边升起一抹晕红的太阳。
杭攸宁跳下来,映着朝阳开始起势——
今后,她不会再恐惧命运。
她足够强大。
命运由她掌控。
来凤鸣到老了的时候,已经回忆不起来潮的脸。
只记得少女时代的那些清晨,江南的水汽弥漫,有人练武归来,踏着青石板路轻快的响声。
她顶讨厌那欢快,支开窗户瞥他一眼。
他无论有多雀跃,也在一瞬间收拢所有的情绪,规规矩矩的站在那里,叫一声:“大小姐。”
随后便一溜烟的跑了。
她洗漱完毕之后,桌上已经已经摆好了早饭,江南富人家吃食极细,用笋丝、韭芽、肉丝包的春卷、生煎包子,火腿蒸的笋干……
而他伺候在来老爷子身边,后颈上头发湿漉漉的,带着一股薄荷的冷香,他是惯常早晨冲凉的。
来凤鸣顶讨厌他爹,来潮排第二。
来家是江南大族,传承百年,支系繁多,来父这一支,只能算是小富之家。
那也非得拿出大户人家的款儿来,住着大宅院,丫鬟仆妇养了十几个,老头抽烟的烟斗,都是金的。
来父是个纨绔,不过他在纨绔这行当里算还不错,他不喜欢斗鸡赌狗,他喜欢练武。
这练武包括请师父、置办家伙、资助各大“武林大会”,一年到头还动不动有江湖人士来投奔,白吃白喝个把月,临走还得带包银子。,
家里的产业就这样被慢慢的败没了。
这不是她最恨他爸的地方。
他爸没儿子,权且把她当儿子养,教她打拳、用剑、轻功,他说这是有年头的门派,叫做小燕青,讲究身法轻盈,必须是童子功。
自然,她也没裹脚。
那时候裹脚早就被废除了,但是有些大户人家还讲究这个。一个女孩子,不学琴棋书画,学一身武艺,谁能要她?
来凤鸣原把这事当成他爸对她的一种看重。
可那其实就一个误会,他爸只是任性,他想教孩子学武,压根就没想过她日后死活。
一边教,一边逼着她妈生孩子。
生了一个,没保住,又生一个,夭折了。再生,大人和孩子,都没了。
来凤鸣记得妈妈那像纸一样薄的肚皮,也记得小妹妹那软乎乎的小手,攥在手里还没热乎,就已经成了一座小小的坟头。
她恨他爸,但是中国人讲究君臣父子,她不能恨。
她就只能加倍的恨来潮。
来潮是他爸从钱塘江畔捡回来的,他爸每天寅时三刻起床练武,就看见一个孩子躺在岸边,是个男孩。
来凤鸣这一辈行“凤”,夭折的弟弟妹妹,叫来凤春,来凤晓……而他爸给这孩子取名,叫来潮。
意思养子就是养子,跟亲生的孩子到底不一样。
可就在来凤鸣十岁的时候,他妈去世了,来老爷也彻底绝了生儿子的念头,于是就把来潮当做亲生儿子培养。
亲自教练武,请先生开蒙……那个不起眼的,瘦小的男孩,一跃成了整个来家宝贝疙瘩。
——这一切,是以来凤鸣失去母亲为代价。
她当然不喜欢他,甚至是恨毒了他。
但是当时,对她来说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
那就是“管家”。
他们家这一支早就分出去了,她爹不善经营,又讲究排场,家里一整个坐吃山空的状态,当然得有人精打细算。
来凤鸣从十岁开始就管家,家里人情往来、仆人的任免,都清清爽爽,人还没有柜台高,就开始査家里铺面的账目。
唯有一点,就是她太小了,人家有时候不听她的,她爹又时常和稀泥,不跟她一条心。
这时候就得用上来潮了。
来潮是个很温和的性格,谁也不得罪,但因为她一句话,他就直接上前把整个铺面,砸了个稀巴烂,有壮年男人出来瞪眼睛。
可他不怕,他功夫好啊,他往她前面一挡,还挡不住呢,就像一座小小的山。
后来实在入不敷出,她为了节约家里的成本,削减了大半仆人,跑前跑后的活计,都交给来潮。
来潮从不告状,他永远是恭敬谦卑的,伺候她爹抽烟、喝茶、倒夜壶,又要去学堂,次次第一名,回来被她使唤,从不抱怨。
她讨厌他。
可是有一次去办事,正巧路过他放学,她以为像他这样读书好,人又温和的孩子,定是很招先生和同学的喜欢。
却没想到,一群顽童们围着他,一个劲儿叫“阿捡!”“捡来个儿郎做佣人!”
他低头的走着,被推搡的狠了,就抬起头,笑一下。
那笑容的意思是求饶,你看我都这样了,你就别欺负我了呗,嘿嘿。
来凤鸣叫停了车。
直接下来:“几个死尸小瘪三,讲何个东西!来家门里是你们好话三话四的?覅命的是伐?一个个死过来,我要上门问问你们屋里大人,哪个教出来个种覅好胚!”
一连串把孩子们都给骂傻了,一溜烟的跑了。
来凤鸣低头看来潮,孩子眼睛亮亮的,就那么瞧着她笑,这笑看起来舒坦多了。
“你哪个不还手啊!”她虎着脸问。
“我不想给老爷,还有小姐寻事体。”
“老头子哪回弄出个事体不比你大!”她瞪着他:“后卯哪个欺负你,打回去!晓得没?”
他抿嘴一笑,小声说:“晓得了,阿姐。”
“你叫我何个!”她又瞪眼睛。
“小姐!”
这还差不多。
那天下了雨,他第一次跟来凤鸣一同坐了人力车回家,半道有卖桥头糕的,来凤鸣还买了一份给他,警告他不许告诉老头。
雨丝飞溅在脸上,凉凉的,可是心里却是很暖,很踏实。
来潮很快就不受欺负了。
因为他结交了一个古怪的朋友,是顾家的小少爷,顾其行。
顾其行眼白多眼黑少,听不明白人说话,又凶又横。别人都不爱跟他玩。
只有来潮跟他关系很好。
慢慢地,来凤鸣就琢磨出味来,欺负来潮的人,多半要倒大霉。
其中一部分人,必会“不小心”的得罪顾其行,顾其行打起人来吓死手,家里人又宠得厉害。
那些爱欺负的人的坏胚,不是转学了,就变了个人似的,唯唯诺诺的到班级最后排坐着。
另一部分,也必倒了其他霉。
而来潮,仍旧是个温和有礼的“小先生”,任何人都挑不出毛病。
只有来凤鸣看在眼里。
她加倍的讨厌他。
她知道他一个养子,为了自保,不能不使点心机。
但她就是讨厌他这一付表面上可怜巴巴,实际上什么都有样子。
而她,表面上是来家的大小姐,见谁不顺眼就能踢一脚。
实际上,才十六岁,已经有了两条下耷的法令纹,愁的。她从十岁开始就活在来家有一天吃不起饭的噩梦里。
如今,铺面赔钱,要养佣人,来潮要上学,还要提防着来老爷子的突发奇想,又收几个不成器的徒弟。
对掌柜的,她破口大骂,对佣人,她斤斤计较,对来老爷子,她倒反天罡,吐沫星子喷在他脸上。
她如此费心费力,却不招人待见。
而来潮,什么都不用做,就什么都有了。
这种讨厌,在来潮被送到了城里去念书时,达到了巅峰。
他走那天,全家都出来送行,都指望来潮以后有出息,担起这个家。
只有来凤鸣说不舒服,没出来。
一方面,她知道,以后整个院里,整个镇上,她都没有一个可用的帮手了。
也没了一个巴心巴肺对她好的人,唯一一个。
另一方面,她恨,恨来老爷,也恨来潮。
凭什么他就能去外面念书,做学问,将来还要出国。
她就只能固守在这长满青苔的深宅大院里,算这永远都算不明白的账目。
他是养子,成天可怜巴巴的,可是他什么好的都得到了。
而她是大小姐,她什么都没有。
泪水洇湿了缎面的枕头,她想,她是女的怎么了?
她一定要出人头地!
没等她出人头地,她就被许了婆家。
来凤鸣声名在外,人又长得不好看,富人家瞧不上,穷人家也高攀不上,自然很难找婆家。
但不要紧,天聋总能配上地哑。
蒋家正好有一个儿子,不务正业,爱嫖妓,有大烟瘾,但家底还算厚实,夫人就说,想找个厉害媳妇,给他管住了。
来凤鸣当然不乐意,听说那个男的,身上全是杨梅大疮,都烂到大腿根了。
他爹说:“大姑娘么早晚要嫁人。”
来凤鸣说:“我寻个上门女婿!”
“上门女婿?那是人家勿有儿子,我有儿子!”
早年间,跟人比武伤了根骨,来老爷说话有气无力的。
来凤鸣说:“对!伊是你儿子,我同你何个关系都勿有!”
她摔了东西,转身就走。
其实她是知道的,来家支撑不到来潮出人头地这一天了,她的嫁妆,就好比一笔及时雨。
可是她真不甘心。
她不甘心这些年操心这里里外外,全为他人做了嫁衣。
蒋家没分家,是个大家族,再怎么管家权也是轮不上她的。
她不甘心日后就在深宅大院里领一份钱,就那么活着。
逃婚是不可能逃的。
但是她可以去城里看来潮,看弟弟不违法吧?
跨过建在钱塘江头的长桥,坐着公交汽车就进了城。
她讨厌来潮,但是她喜欢进城。
城里没有小镇上那腐朽湿烂的味道,有明亮的大楼,教堂上的玻璃,还是五颜六色的。
她也喜欢来潮的学校,干净、明亮,他们穿着笔挺的中山装,从里面走出来,其中最挺拔,最清秀的那个男孩,就是来潮。
一地碎金似的阳光,他朝她跑过来,眉里眼里都是溢出来的笑容,却在差三五步远时,停下来,规规矩矩的叫了一声:“小姐。”
她们去他宿舍里,张妈忙忙叨叨的,给他带的东西拿出来,厚的衣服、家里晒得脯鲞、新的被面……
她问:“个里有人欺负你?”
他说:“哪个可能,同学们都对我很好。”
她哼一声,低头把玩着他的文具,她知道,他这人有手段。
张妈出去晾东西了。
他们就相对而坐,她抬起头,就看见他的眼睛,下午三点阳光下,少年的那么明亮,那么热烈。
她无端的想起老家的荷塘,她想去摘荷花的时候,发现池水被晒得发烫,从指尖一直热到她心里。
“你看我做何个东西!”她嚷起来。
他赶紧低下头,没有再说话。
张妈回来了,宿舍里的人声、蝉声、物品挪动的声音又都响起来了,仿佛刚才空气都粘滞的那一刻,只是一个幻觉。
他又说:“小姐,我带你出去荡荡吧。”
张妈在宿舍里帮着收拾东西。
他带她去逛了城里最热闹的延龄路,去看教堂五色缤纷的琉璃,去联华影戏院看电影,她觉得没有越剧好看,都是鬼佬,还没有动静。
还带她去了一家西餐厅,吃牛排。
她到老了,还记得那家餐厅,有厚重的天鹅绒窗帘,洁白的桌布上,放了一点红色的帕子,为什么放帕子呢?她想问,却又不敢表现出来,怕人家觉得她没见过世面。
就在这时,服务员把滋滋作响的牛排端了上来,示意她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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