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最后,理智勉强回笼。
他反扣住她的手,跟她拉开了一段距离,戴上面具和黑手套,神色在阴影里模糊不清:“随你说不说。”
薄莉见状,就知道自己前功尽弃了。
她不由有些懊恼,有点儿太得意忘形了,看到他开始好奇她的过去,就想乘胜追击。
她只能恹恹地摆了摆手:“好吧,反正我对你的想法也不是很感兴趣。”
薄莉时常对他控制情绪的能力感到震惊。
要不是她看到了他的某些反应,几乎要以为,他真的像表面上那么无所谓。
薄莉决定先不跟他扯这个, 差点忘了正事没说:“亲爱的,有一件事我需要你帮忙。”
这是她第二次叫他“亲爱的”。
埃里克侧头看向她, 眼神看似无波无澜,手臂上却起了一些鸡皮疙瘩。
薄莉:“你看到格雷夫斯发在报纸上的文章了吗?”
埃里克顿了一下:“你想让我杀了他?”
薄莉:“……”
她连忙说:“不是、不是,我想让你陪我去他的‘怪景屋’。”
薄莉想了想,干脆凑近他的耳朵,窸窸窣窣地对他说了自己的计划。
埃里克垂眼看着她, 注意力全在她的唇上。
如此鲜润,如此濡湿。
上面可能还残留着他的唾液。
一想到她可能已咽下他的唾液,他就什么都听不清了。
薄莉对上他如饥似渴的眼神,忍不住问道:“……你听明白了吗?”
“没有。”
薄莉:“……算了, 我回去写下来给你吧。”
埃里克不置可否。
薄莉见不得他不说话的样子,故意说:“你要是不想陪我去‘怪景屋’也没事, 我可以再去问问别人……”
他终于开口,冷声打断她:“我陪你去。”
薄莉这才满意。
埃里克说完这话,就转身离开了。
薄莉没有追上去。
她目的已经达成, 慢慢悠悠地欣赏了一下剧院的装潢, 才回到马车上。
日子一天天过去,新奥尔良已步入冬季。
幸而温度算不上低,只需在裙子外面披上一件羊毛呢斗篷即可。
不知是否真的怕她找别人去怪景屋, 埃里克不再像之前一样神出鬼没。
现在, 每天早上, 薄莉睁开眼睛,都能看到他在卧室的阳台上看书。
可能因为她又开始后退, 他对她的态度,带上了几分微妙的进攻意味。
她起床以后,他会拿过她手上的梳子,为她梳头。
他的身材太过高大,面庞在镜子之外。
有时候,薄莉想看他梳头时的表情,但只要她一抬头,他就会扣住她的下颌,把她的脸转回去。
明明这里冬天算不上冷,但她每次出门,他都会用手试探她衣服的厚薄,判断她是否需要添衣。
新奥尔良气候湿润,临近沼泽,虫灾泛滥,有许多小爬虫。
有一天早上,薄莉甚至从靴子里抖出了一条死透的蜈蚣——她胆子不小,但还是吓了一大跳。
然而,那也是她最后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
从那以后,她每天穿鞋,鞋子里都是洁净而干燥的。
仿佛已经有人替她试过鞋子里是否潮湿,是否有虫。
薄莉总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已变得极为暧昧,仅剩一纸之隔。
然而,不管她如何暗示,他都没有捅破那一层窗户纸。
他甚至没有再吻她。
薄莉不知道他在等什么。
她已经看过了他的脸庞,甚至亲过了。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原著里,他曾在极端愤怒的情况下,对女主说:“如果一个女人看见了我的真面目,那她就是我的人了,必须永远爱我。”
是他还不够愤怒吗?
不知为什么,薄莉对原著的印象越来越淡了。
可能因为眼前的埃里克,并不像原著那么疯狂且歇斯底里,也不像恐怖片那样冷血无情。
他既是一个虚构人物,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在她眼中的形象越立体,记忆里原著的描述就越模糊。
最重要的是,他们现在在美国的新奥尔良,而不是法国巴黎。
他们相爱的地点,也不是巴黎歌剧院。
薄莉有时候会想,她真的穿进了恐怖片版《歌剧魅影》吗?埃里克真的是魅影吗?
他究竟是不是真实存在的?
埃里克捕捉到了薄莉看他的眼神。
她不时就会用这种令人不适的眼神看他——仿佛透过他,在看另一个陌生人。
他可以控制她的视线,却无法控制她视线最终的落点。
这种感觉,令他感到说不出的焦躁。
每当她这样看他时,他都想逼问她,你到底在看谁。
可最终还是没有问出口。
尽管他已揭下面具,却还没有彻底暴露真面目。
她只知道,他似乎是一个危险人物,但并不知道他具体做过什么。
他对她的过去,也不尽了解。
遇到薄莉之前,他从不会感到恐惧,简直像天生缺乏恐惧的情绪。
然而只要一想到,他那些肮脏血腥的秘密,会在她的面前暴露无遗,她不再视他为天才,而是一个冷血残忍的凶手。
……他就感到难以遏制的恐惧。
转眼间,又一个星期过去。
格雷夫斯的“怪景屋”终于布置完毕,在报纸上宣布即将正式营业。
薄莉早就准备好了稿子,立刻联系报社刊登出来:
——“究竟谁的演出更吓人?克莱蒙小姐不日将亲自挑战‘怪景屋’!”
与此同时,鲍勃——报社的记者,给薄莉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通讯社选中了他们的新闻,准备分发到全国各地的报社去。
薄莉听见这话,愣了一下:“他们选中了哪篇报道?”
鲍勃说:“三绅士被吓得呕吐不止的那一篇。他们还听说了你和格雷夫斯的赌约,如果你赢了的话,《纽约时报》那边,可能会有记者过来找我们做一次专访。”
他激动极了,忍不住握住薄莉戴着手套的手:“克莱蒙小姐,你说得没错,我们会出名的!”
薄莉眨了下眼睛,刚要抽出手,鲍勃已经猛地松开了她。
他脸色惨白,冷汗涔涔,看向她的身后,声音颤抖地问道:“……克莱蒙小姐,这是……”
薄莉还没回头,埃里克高大挺拔的身影已笼罩了她。
这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她的“员工”面前。
她和鲍勃虽然没有签劳务合同,但几乎所有人都默认,鲍勃是马戏团的一员,只是工作地点跟他们不同而已。
薄莉跟自己的员工接触,一直不怎么讲究社交距离,埃里克也从未表现出异样,甚至很少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谁知这次,鲍勃只是握了一下她的手,他就直接现身了。
这是个好兆头吗?
薄莉心念电转,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变化:“这是我的朋友,马戏团的机关都是他亲手设计的。他也会陪我去格雷夫斯的‘怪景屋’。”
鲍勃后背的冷汗越来越多,几乎浸湿衬衫。
他被埃里克盯得遍体生寒,胃部像塞了一块石头似的又冷又沉。
有那么一刻,他差点脱口而出——克莱蒙小姐,你这位朋友的眼神,简直像杀过人一样吓人。
最诡异的是,这人还戴着白色面具。
除了通缉犯和抢劫犯,鲍勃从来没有见过谁在马戏团之外的地方戴面具。
“是朋友我就放心了,”鲍勃不敢看薄莉,也不敢看埃里克,“我先走了,克莱蒙小姐。等通讯社那边有消息了,我再来找你。”
薄莉问道:“不留下来吃饭吗?”
“不,不了!”鲍勃连连摆手,飞也似地逃走了。
薄莉抬头看向埃里克,感觉他的眼神也没有多吓人,居然把鲍勃吓成这样。
埃里克低下头,对上她的视线:“怎么。”
“你要留下来吃饭吗?”薄莉故意问道。
原以为他会拒绝,或像之前很多次一样直接离开。
谁知,他居然毫无停顿地说:“好。”
这下,薄莉傻了。
他不可能在人前揭下面具。
那他要怎么吃饭?
半小时后,薄莉得到了答案。
别墅的餐厅里,餐桌呈长方形,可以容纳八个人同时进餐。
在此之前,薄莉一直坐在餐厅首端,其他人则零零散散坐在餐桌两侧。
今天,马戏团众人走进餐厅后,却发现餐桌末端多了一个陌生的高大身影。
只见他一身考究的黑色大衣,露出一截铂金表链,衣领、袖子和衣摆均显示出价值不菲的精细做工,似乎是一位出身高贵的绅士。
然而,他的脸上却戴着白色面具,皮带上挂着枪套和绳索,靴子侧面甚至插着一把匕首。
薄莉没有主动介绍,周围人也不敢主动询问男人的身份。
只有索恩脸色惨白——男人是他的老师,埃里克。
事实上,马戏团的人都算得上他的老师,西奥多教他识字,艾米莉教他唱歌,里弗斯教他算术。
玛尔贝和弗洛拉则教他怎么跟人斗嘴——他性格胆小怯懦,这两个女孩怕有一天薄莉遇到麻烦,他在旁边帮不上忙,于是狠狠训练他出口成“脏”。
而这当中,最可怕的一位,毫无疑问是埃里克。
时至今日,索恩都忘不了那种肉体和灵魂都被操纵的感觉。
如果仅仅是被催眠,索恩不会那么害怕埃里克。
问题是,他清楚地记得,催眠过程中,埃里克居高临下地注视着他,冷不丁问了一句:“你对波莉·克莱蒙是什么感情。”
当时,索恩头脑清醒,却感到内心深处的想法在膨胀,在向外延伸,从口中钻了出去:
“……敬仰之情。”
埃里克用一种恐怖的眼神盯着他看了很久,才放过他。
事后,索恩无数次回想起这一场景,总感觉只要他对薄莉抱有非分之想,对方就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他。
那种在鬼门关走过一趟的感觉,始终压迫在索恩的胸口,以致他一看到埃里克,就直冒冷汗,双腿打颤。
薄莉没有注意到索恩惊恐不安的表情。
她在琢磨埃里克想干什么。
只见他坐在餐桌末端,往后一靠,一只手搭在桌子上,用面具上的眼洞盯着他们用餐。
马戏团众人坐在餐桌两侧,在他的注视下大气都不敢出,只能拼命干饭。
薄莉:“……”
算了,这场面虽然有点诡异,但也怪温馨的。
晚餐过后,众人收拾完餐桌上的残羹剩菜,就迅速作鸟兽散。
埃里克也站了起来,似乎想离开别墅。
薄莉叫住了他。
他站住脚,微微回头。
薄莉:“你来我家那么多次了,却一次也没有带我去你家……”
“你想说什么。”
“我的意思还不明显吗?”薄莉走到他的面前,歪头看向他的眼睛,“我想去你家看看。”
埃里克垂眼对上她的目光。
一瞬间,数不清的画面从他的脑中一闪而过——笔迹凌乱的乐谱,琴弦断裂的钢琴,书房里意义不明的画作。
尤其是画作。
一眼望去,那些画作各不相同,有栩栩如生的人物肖像,有层次分明的山川河流,也有对光影、纹理和材质刻画入微的静物绘画。
然而,无一例外,那些画作上都有薄莉的影子。
即使画布上,只有一个平平无奇的深棕陶罐,也能从微微凸起的颜料笔触上,看出薄莉五官的微妙纹路。
仿佛从一开始,他想画的就是薄莉,只是被强行涂改成了其他画作。
那不是他的家。
而是一幢充斥着“薄莉”的房子。
在那里,薄莉无处不在。
连空气都是他想到薄莉时呼出的气息。
于是,埃里克移开视线,冷静出声:“以后再说。”
很快, 薄莉就没空琢磨埃里克住哪儿了——格雷夫斯的邀请函送到了她的手上。
让她于明日下午去参加挑战。
说实话,即使格雷夫斯没有公开挑衅、贬低她,薄莉也有些好奇, 格雷夫斯会如何设计鬼屋。
薄莉从来没有轻视过十九世纪的人的智慧。
毕竟,工业革命时期, 比她聪明的人实在是太多太多。
不说以前,也不说未来。
就是现在,就有一个尼古拉·特斯拉。
但即使是特斯拉,也花了近五年的时间,才让民众相信交流电是安全的。
期间, 无数利益集团试图阻挠交流电取代直流电。
每个时代真正缺乏的,从来不是超前的智慧与才华,而是如何突破利益集团的限制,如何宣传自己的发明成果, 如何取信于底层民众。
爱迪生就是因为深知后者的重要性,才会比特斯拉更为出名, 也更加富有。
第二天上午,薄莉特地穿上一条轻薄的裙子——没有裙撑,也没有层层叠叠的衬裙, 以便行走自如。
埃里克的扮相则出乎她意料。
他像往常一样穿着剪裁利落的黑色大衣, 脸上戴着面具,却不再是那种蜡一样空洞的面具,而是一副银白色的金属面具。
更让薄莉震惊的是, 他居然把完好无损的那半边脸露了出来。
之前, 不管他的衣着多么讲究, 只要戴着那副白色面具,就像恐怖片里冷血无情的变态杀人狂。
换上新面具以后, 那种瘆人的非人感确实少了一些。
给人的感觉,却从一个冷血无情的变态,变成了一个善于伪装的变态。
薄莉:“……”
还好她就好这一口。
不知是否她的错觉,他最近似乎越来越注重外观。
要知道,一开始连让他换一身干净的衣服,她都得小心翼翼地劝他。
现在,他却主动在衣领上洒香水,甚至换了一副新面具。
薄莉眨了下眼睛,仔细打量他的穿着。
也就是这时,她才发现,他的手腕上还佩戴着一支机械腕表。
不管是十九世纪还是现代,机械腕表都是装饰性大于实用性。
……他是真的开始打扮自己了。
埃里克的确是为了薄莉而打扮自己。
但他没想到,薄莉看向他的视线是那么直白,带着隐晦的热量,从他的脸庞抚摩到领口,最后在他的手腕上打转。
凡是他用心打扮过的地方,她都精准地捕捉到了,反复用视线勾勒描摹。
空气似乎变得黏滞起来。
他被她盯得耳根发热,体内的耻意控制不住地翻涌起来。
仿佛本能,某种令人不齿的反应迅速升起。
然而这一回,即使他浑身不适,也不希望她移开视线。
她专注打量他完好无损的那半边脸时,他甚至有一种阴暗的冲动——以前的他,绝不会有的冲动。
想逼近她,强迫她感受轮廓分明的某处,问她,为什么不看残缺的那半边脸庞。
不管她是出于什么原因盯着他看,都不该这样厚此薄彼。
薄莉发现,他的耳根和脖颈都红透了。
她忍不住想,如果这时过去亲一下他裸露在外的脸庞,他的脸会不会也跟着变红?
她还没来得及将这一想法付诸行动,敲门声就响了起来。
费里曼大娘告诉他们,马车已经备好,随时可以出发。
薄莉只好悻悻收回目光。
她戴上宽檐草帽,在下巴系上缎带,本想直接出门,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回头眼巴巴地望着他:
“我可以挽你的手吗?”
埃里克没有说话,整理了一下大衣,走到她的面前,似乎在示意她直接挽上来。
薄莉却不再纵容他不说话的习惯,假装没看到他的肢体动作,一脸遗憾地说:“你不愿意就算了……”
她转身朝门外走去。
下一刻,他一把扣住她的手腕,用力将她拽了回去。
薄莉心脏漏跳一拍。
他仍然一言不发,但把她的手臂紧紧夹在了臂弯里。
薄莉有些哭笑不得,哪有这样让人挽手的?
他低头,视线朝她扫来:“还不走?”
“走走走。”
这是薄莉第一次带男伴出行,再加上,埃里克露出的那半边脸庞实在冷峻迷人,一路上几乎所有人都以为,埃里克是她的神秘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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