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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里的老实人罢工了(满地白霜)



第212章 竹荪
对于竹荪的渴求,他们没有丝毫掩饰,整个竹林,他们都逛了个遍,直到超过一分钟,都没有任何收获,他们才意犹未尽的走出了竹林。
因为竹荪的价格十分喜人,所以,为了防止弄脏而影响品相,进而影响价格,他们把之前采的那些绿豆菌白蘑菇牛肝菌奶浆菌之类的,统一放到了一个背篓里,这就差不多快装满了,等把刚刚在林子里采的竹荪放上去,这个背篓就满了。
“二哥,要不...你把这个背篓带回去算了。”
“这些蘑菇不是很好处理,带着它们捡蘑菇,被村里人看到,有点太...太显眼了。”
毕竟那个背篓里面可是装了整整十几斤的蘑菇,这要是一直带着它们,有点小麻烦。
所以秦溪才会提议让她二哥先把这些蘑菇带回去,接下来的时间,他愿意待在家里坐坐也无妨,如果坐不住,那可以带个小篮子,继续出发,在林子里捡蘑菇,这都是可以的,没人会约束他接下来的行为。
“嗯...”秦河想了想,还真是这样:“也行,不过后面我还会回来的,到时候,咱们能不能碰上,就看运气了。”
这个时候的雾虽然还没散,可视线范围内的可见度变清晰了,看的比之前要远一些了,现在是二十米外,人畜不分。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回的时候,小心一...”秦溪话还没说完,就被从她后面突然闪出来的陈月给打断了。
陈月闹出来的动静不算小,秦溪被她吓了一跳,第一反应是往前跑了两步,看她两个哥哥的反应不算大,知道不是她所猜想的野猪毒蛇之类的,才停步转身,看看她的身后到底冒出了个什么玩意。
说实话,陈月也觉得有点懵,这秦溪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啊!
她只不过是站在她身后罢了,至于反应那么大吗?
还有,听到身后传来些许动静,不是该转身查看吗?这闷头就跑是种什么操作?
“秦溪,你们原来在这,我们还挺有缘分的。”陈月说话的声音很大,是为了遮掩她因为秦溪的一系列动作,而产生的别扭感。
“我的天,你们竟然捡了这么多蘑菇了,我们篮子里,才十来朵,连你们的零头都没有。”
就这些,还是她跟袁萍在路上看到,顺手捡起来的。
她坚信,只有走到最前面去,才能吃到最大最甜美的果实,才能找到更多的蘑菇,所以,她拉着对陈惠村林子并不熟悉的袁萍直接一顿冲锋,把跟着她们一起出来的唐颖何远他们,甩在了屁股后面。
等走近了,陈月才发现,那个背篓的最上面,装的是竹荪,这种蘑菇她知道,很贵,去年,卖去镇上的竹荪,好像是一毛一斤。
村里对这种蘑菇是十分追捧的,每次来林子,最先来捡的,就是这种蘑菇。
今天秦溪他们捡了个漏,在这片竹林里捡到了三斤多的竹荪,这在以前,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以前,他们顶多能找到几颗,自己吃了过个嘴瘾罢了。
毕竟他们起的再早,也没有本地村民起的早,人真的是摸着黑,就山上的。
“你们这运气也太好了吧!竟然还捡到了竹荪,肯定能卖不少钱。”
“我和袁萍才刚来,还没看到什么蘑菇,也不知道你们什么时候来的,竟然捡到了这么多的蘑菇。”
陈月也就是单纯的感慨几句罢了,期间夹杂着些许羡慕,羡慕秦溪他们,捡到了这么多的蘑菇。
她一个人虽然吃不了多少蘑菇,可关键是蘑菇能卖钱啊!
镇上的供销社长期收购野生菌的,无论是新鲜的,还是晒干的,都收。
虽然每年的价格不一,可最少也有两分钱一斤,在乡下,两分钱已经不算少了,能用这钱干不少事呢!
“我先走了。”秦河不耐烦听她们说话,看秦溪点了头后,扭头就走了。
至于陈月她们,谁认识她们啊!
他反正是不熟,没有必要为不熟的人浪费时间,女人最麻烦了,当然,妹妹除外,唐颖也混熟了,勉强算半个吧!
“咱们别浪费时间了,趁着这边还没人来过,先捡蘑菇吧!”
“等回去后,我们有大把的时间叙旧,如果你们有时间,可以来我家坐坐。”秦溪没多说什么,朝着原定的目标前进,才是正理。
这次进山,本来就是为了捡蘑菇,没有必要花费精力在别的事情上面,如果是唐颖,她还有兴趣跟她聊聊,陈月,还是算了吧!
至于陈月后面的那个女知青,也就是叫袁萍那个,人没有得罪过她,她们双方甚至都没有相处过,所以,她对这个人恶感是没有的。
袁萍这个人,给秦溪的感觉是比较舒服的那种,所以,她对人的态度还算不错,绝对不会无故甩人脸色。
“也对,咱们还是专心捡蘑菇吧!”
“走,袁萍,咱们去那边,捡蘑菇还是要分开才好,逛的地方才大,捡的蘑菇才多。”陈月对于这点还是认同的。
她一路把袁萍拐到了这里,要是没捡到多少蘑菇,比不过唐颖他们,岂不是自打脸,她面子上也挂不住啊!
对于这个新朋友,陈月大体上还是满意的,虽然她不太爱聊八卦,也不爱跟她似的,喜欢在背后说别人坏话,更是很有自己的主见,可她没有别的选择了。
“好,那走了啊!”
“嗯,再见。”
十分生疏客套的寒暄发生在袁萍跟秦溪之间,看到这一幕,陈月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看来,她这个新朋友,暂时不用担心被秦溪抢走了。
陈月跟袁萍往左边走,秦溪就带着她哥往右边走。
在林子里捡蘑菇的时候,还是跟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为好,一个是这样捡的多,另一个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比如说一朵蘑菇,一个先看到,一个离的近,先摘得,这归属权就有些不太好说了,事确实是小事,可接下来一起捡蘑菇的时间,别扭也是真别扭。
虽然一朵蘑菇不是什么大事,可一颗沙子梗在两人中间,总归是令人不舒服的。

第213章 自己人
秦溪跟秦江刚开始的时候,捡的蘑菇还不算少,可越到后面,遇到的人就越多,你在这蹲着捡蘑菇,不远处就来人了,人也捡到这来了。
林子都被人走了个遍,里面的蘑菇自然是越来越少,越来越难捡到了。
在林子里遇到人,如果是认识的,就打个招呼,寒暄两句,随后,各自分开。
至于一起捡,不可能的,一起捡菌子的人,捡着捡着,双方会很自觉的远离对方,避免产生纠纷。
如果是不认识的,那就装作没看见对方,不要靠近,直接错身而过。
在林子里,捡蘑菇才是第一要紧事,顶多是在看到对方满满当当的收获的时候,羡慕几句,哪有那么多时间花在寒暄上面。
“秦溪,你们捡了多少了?”唐颖一看到秦溪,高兴的不行。
当然,正事不能忘,她想知道秦溪捡多少蘑菇了。
“没多少,就这些,之前我二哥还带回去了一些。”秦溪拎着篮子走到了唐颖身边。
“你这可以啊!一个个都这么漂亮,都是小蘑菇,这种最好吃了。”
原本秦溪是想夸唐颖蘑菇捡的多的,可看了看唐颖捡的,又看了看自己捡的,还真比不上她的多,她也没法昧着良心夸啊!
所以,换了个话题,说她蘑菇捡的好。
这点确实是这样的,唐颖背篓里的蘑菇,小小的一个,菌盖将开未开,一个个看起来生嫩极了,一口一个,又嫩又滑,这种是最好吃的,品相也是最好的。
他们每次吃蘑菇,都是挑这种吃的,老蘑菇是要被放到太阳底下晒干的,如果没太阳,那就用炭火烘干。
“你捡的蘑菇比我的多多了,你们什么时候来的?”
现在的雾还没有散,只是看的距离比之前更远了些。
其实她起的也不算太迟,可这种天气,她有点犹豫到底要不要上山。
现在看来,她犹豫了,秦溪可没有。
她可没忘记,秦溪之前说的,她二哥带回去了一些,这一星半点的,肯定不会特意往回跑一趟,所以,秦溪他们之前肯定是捡了一背篓的蘑菇了,但是,被送回家去了。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就到山上了。”
“你们什么时候来的?”
唐颖回想了一下时间,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她才刚起床,烧水洗漱大概花了半个小时,然后又在家里坐了半个小时,能见度变高了后,她才跟何远陈月他们一起出的门。
只不过走着走着,他们四个人就走散了,全都聚在一起,是没有蘑菇捡的,所以,两两成组,分开了。
“你们比我们早来一个多小时。”
“你的裤子湿了没有?我膝盖往下的地方全都湿掉了,湿答答的黏在腿上,很不舒服。”
秦溪点头,跟唐颖边走边说:“我也一样,今天起了大雾,这林子里的草叶上都有晨露,我们在林子里到处走动,衣服肯定会被晨露打湿。”
“唉,你左前方,有一朵绿豆菌。”
唐颖闻言,看向了那个位置,果然有一朵:“那我不跟你客气了。”
“等回去再说,现在先捡蘑菇。”
两人接下来不再并排走了,一个是林子里两个人并排,不方便走,再一个是不好捡蘑菇。
接下来的时间,他们四个一直都没有离开对方太远的位置,一个都没有走散。
在林子里,他们先后见到了云晴跟方正,刘明跟陈良玉,曾柔跟陈良宇,甚至是杨建华跟他那个芳芳姑娘,秦溪他们都遇到了。
这些人不断的出现在他们周围,最后却还是只剩下了他们四个。
在林子里找了将近一个小时,八点多,马上就到九点了,他们四个人的篮子背篓里,少的有四五斤蘑菇,多的有七八斤,收获还算不错。
捡多捡少是看运气的,有的时候,运气好,遇见了一窝,直接就捡了一斤多的蘑菇,运气不好的,走的那条路都被人走过了,或者是那片区域,压根就不长蘑菇,这都说不定的,捡蘑菇,看的是运气和眼力。
“呼,累死我了。”
蹲下把背篓给放下后,唐颖觉得她终于能松一口气了。
“秦溪,这些蘑菇是要送到镇上去卖掉吗?”
如果要卖掉的话,那他们得抓紧时间,把蘑菇给摘出来。
这供销社收购蘑菇,对于品相的要求还是很高的,这不好看不完整不新鲜不立挺的蘑菇,人家压根就不收。
如果有草屑混在蘑菇里面,人家压根就不收。
虽然蘑菇上有泥巴是正常的,毕竟是从泥里面长出来的,可如果太脏了,人也会特意给你挑出来,总而言之,不要。
除此之外,如果一天当中,有太多的蘑菇被送到供销社去,那第二天的蘑菇,有极大可能会降价。
如果供销社送到县城去的蘑菇,没卖完,滞销了,那之后收的蘑菇可能直接就限量了,那亲戚朋友在供销社上班的,倒是不愁卖,没有关系的,能不能卖掉,那就看运气了。
这点适用于后面的绝大多数情况,刚开始的那几天,倒是不用担心,只要新鲜劲还没过去,这些野货就不愁卖。
“嗯,我们捡的蘑菇有点多,这种天气,压根就没法晒,所以,送去镇上的供销社卖掉换钱,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个时候晒干的蘑菇保存很难的,三不五时就要拿出来晒晒,不然的话,你会收获一堆被虫子啃的乱七八糟的干蘑菇。
而且,如果空气中水分太足,像今天这样,蘑菇一受潮,没有处理,很容易就发霉不能吃了。
秦溪第一次,这么怀念塑料袋这种东西,只要把塑料袋的袋口给系死,就能把袋子里面的东西保存好,隔绝水汽。
至于用炭火烘干,这个太麻烦了,费时费力,而且,她家没炭了。
“就在我这摘吧!”
“我去做早饭,等会儿一起在我这,随便对付一口算了,你们回去做饭,也麻烦。”
唐颖目前暂时被她划归为自己人,至于何远,那是沾了唐颖的光了。
早饭很简单,红薯干配着她家菜园子里的红薯叶子,只简单的撒了点盐进去,配菜是她之前腌的胡葱头。

第214章 卖蘑菇
对于唐颖跟何远在家里吃早饭的事,秦江跟后面回来,刚好赶上饭点的秦河都没什么意见。
这唐颖跟何远也不是那不知好赖的人,他们三兄妹,也吃过唐颖何远拿过来的东西,去年的时候,他们还帮忙囤积家里的柴火。
他们五个人,在陈惠村的人看来,早就是一伙的了,所以,一起吃顿早饭什么的,权当联络感情了。
早饭做的越简单,唐颖跟何远也就越自在,这样,相处起来才不累人。
等他们吃完早饭,把蘑菇给摘好,送到镇上去,已经十点了。
有的村子下稻种下的晚,现在还在紧锣密鼓的插秧,所以,供销社的排队卖蘑菇的人不是很多。
前面那些人的蘑菇都没有他们的多。
秦溪他们排了五六分钟的队,很快就轮到他们了。
先称的是唐颖他们的,他们两个人的少,然后才是秦溪他们。
等他们五个走出供销社的大门,唐颖看着手里的四毛五分钱,不由得感慨道:“这钱可真难挣啊!”
“我们忙活了那么久,连一斤肉钱都没有挣到。”
也就是到了乡下后,她才对钱这种东西这么看重,以前只觉得够花就行,现在则是觉得自己怎么那么穷啊!
想挣钱,可没有来钱的路子,挣钱的法子啊!
过会儿,她每天都要下地上工,累死累活,现在还有闲心想这个,很快就没有这个心思了。
秦溪手里的钱比她多多了,那竹荪的收购价是普通蘑菇的四倍多,所以,她手里有一块三毛两分钱,够她在村里杀年猪的时候,买两斤半的猪肉了。
“这算不错了,这钱能买六七斤的红薯干,够吃两天的了。”
“这不年不节的,还是不要想吃肉的事情为好,不然我怕你流哈喇子。”
秦溪过年时候熏的腊肠还剩下一半没有吃,这腊肠是吃点少点,家里剩的那些,她打算留着夏收用来吃。
今年村里跟去年一样,养了十二头猪,秋收的时候,应该是不缺肉吃了。
下午,蓄势已久的乌云,终于化为了雨水,淅淅沥沥的洒向大地。
雨水并不大,可连绵不绝,一会儿下小雨,一会儿下棉绵细雨,没一刻消停的。
不过这对于水田里的秧苗来说,倒是个好消息,这种温度适宜的天气,秧苗好扎根啊!
外面在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小雨打在屋顶的茅草上,发出细碎的声响,屋檐也滴滴答答的落下雨滴,墙边的泥地上,被砸出了一个个小坑。
秦溪搬了个板凳,坐在门边,静静的看着外面的雨幕,满翠的景色看的她心情舒畅,下雨天,她很喜欢静静的坐在门边,看雨滴落下。
就这一刻,她心里突然涌上一种十分舒服惬意的感觉,她整个人,在此时此刻,放松的不行。
在原来的世界,她已经无甚牵挂了,把她从小带到大的爷爷奶奶走了,曾经的家被叔伯们推倒,起了两座高高的房子,她没有家了,即使每次回去,叔伯婶子们对她的态度,都十分的亲切友好。
可她清楚的知道,他们不是一家人。
但是,在这里,她想她有家了。
虽然这个家现在只是座茅草房子,可此时此刻,那种归属感,是她许久未曾拥有的,在这里,她待的很舒服。
她现在还有了两个新的家人,两个朋友,一座房子,一个菜园子,八只兔子,和一百二十多块钱,她真的已经拥有了很多的东西。
“秦溪,这姜糖水,是先放姜还是先放糖?”秦河拿着这两样东西,纠结的不行。
虽然他已经看秦溪做过无数次的姜糖水,可他还是把步骤给忘了。
“水烧开,一起放,姜要洗干净,糖要少放。”
就那点红糖,可贵了,平时煮姜糖水,她都只舍得放一点点。
至于先放后放的问题,她从没有纠结过,能喝,能驱寒就行了,这就是那锅姜糖水,最大的存在意义。
“好嘞,知道了。”
“也不难嘛!”秦河照做了后,看着锅里的姜糖水,成就感满满。
这个时候,他膨胀了,觉得煮水跟做饭差不多,他要多练练,发挥他的好手艺。
“今天的晚饭要不要交给我来做?”
一听这话,秦江坐不住了,他不想吃那味道奇怪的东西:“抗议,就你那手艺,还是多练练吧!”
“我做的都比你的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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