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了,又长了一岁,也可以喝酒了。
她忍不住笑出声,强忍着酒水的辛辣,偏要与狄霄碰杯,然后将黄酒一饮而尽,又弯着眼睛凑到狄霄身边,轻声喊了一句:“夫君。”
下一刻,她的视线上下翻转,明窈从座位上离开,反坐到了狄霄腿上,狄霄箍着她的肩背,眸子漆黑:“再喊一遍。”ĴŠĢ
明窈笑:“夫君!”
这天晚上,两人到底没尝到耗费一天时间做的美食佳肴,只记得烛火摇曳,耳边厮磨不断。
待第二日睁眼,账外已开始准备午膳,桌上的年夜饭一动未动,假装鱼目的葱花微微泛黄,从远处看着,又与鱼目神似。
不知何时,外面的雪停了许久,有淘气的孩子逃学躲到毡帐后面,小心翼翼躲着家长的追捕,转头却在帐角发现一抹绿色。
小孩趴下去看,盯了许久才发现,那是一株才冒了尖的青草。
“兔崽子!我说你躲到哪儿去了,连公主的课都敢逃,我看你是皮痒了——”专注看草时,小孩没注意到背后逼近的人影。
直到被一把拎起后颈,他身子骤然腾空,大人的呵斥响起,小孩也吓得哇哇叫出来:“啊啊啊救命啊——”
“阿爹你别打,阿爹你快看,小草冒芽了……啊!”
“大草冒芽你也别想逃,我叫你逃学,我看你下次还敢不敢!”男人气急,随手寻了支树枝,咻咻地落在小孩背上。
小孩穿着厚棉衣,树枝打在上面感觉不到一点疼,但他还是大声哭叫着,使劲从阿爹的钳制中挣脱出来,扭着身子往外面跑。
“公主救命,阿爹要打死我啦——”小孩慌不择路,一头扎进狄宇的毡帐里,这边早改成了孩子们的启蒙学堂,只晚上给狄宇休息,大大小小三十多人,排排坐在羊毛毯上。
听见他的哭叫,众人一齐看过来。
明窈手里握着一册书卷,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她柔声问:“为何要打你呢?”
小孩一路跑来,全是干打雷不下雨,眼角没有一点湿润,可听到明窈这么问,他脸上忽然泛上一层绯色:“因为我、我我……”
他磕磕巴巴,就是说不出“逃学”二字来。
恰在此时,追着他打的孩儿阿爹也赶来了,男人进到毡帐里就收了浑身怒气,连树枝都藏到身后。
以前他们只念着公主厉害,教给他们许多东西,后来公主又办了学堂,人还是那个人,可大家总觉得——
公主越发威严不可欺了。
就跟首领一样。
只他们一个表情严肃,少有笑意,一个永远和和气气的,说话都没有声音大的时候。
男人瞪了偷偷看他的小孩一眼,遂向明窈道歉:“打扰公主教课了,孩子淘气,待他下学我定好好收拾他。”
明窈笑着阻止了:“招那木大哥莫急,孩子也是一时顽皮,不是什么大事,当不得挨打的。”
不等小孩得意,只听明窈又说:“这样吧,就罚你把千字文抄写十遍,半月内交给我,可好?”
对于这些草原上长大的孩子来说,罚抄字比叫他们围着部族跑一百圈都可怕,何况十遍千字文!
小孩掰着手指数,没一会就数乱了。
话音刚落,其他孩子们发出嗤嗤的笑声。
招那木也没气了,歉疚地看了看明窈,又对小孩呵斥:“听见没有!还不谢谢公主宽恕!”
小孩一脸震惊,偏偏反抗不得,只能憋屈地点头:“没意见,谢谢公主。”
继小孩发现草芽后,不到半个月时间,远处的山坡上已覆了一层青绿色,嫩生生的小草相继冒出头,随风舒展着柔软的身躯。
又过半月,有些汉子脱了棉袍,拎着弓箭去外面寻落单的兔子了。
凛冬已过,春天来了。
作者有话说:
冬去春来,百花盛开。
明窈给孩子们放了整整三天假,取消了假后的抽读抽背,叫他们玩个痛快。
震天欢呼后,不过片刻,帐里的孩子们就跑了个精光。
只留明窈在前收拾书册,狄宇帮了一把,回头一看,差点跳起来。
他不满地嘀咕:“跑这么快,都不知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了,我一会儿就给他们都丢出去,等会想起来,看他们去哪儿找。”
狄宇跳到旁边,看着满地狼藉,深吸一口气,眉心紧了又紧:“等我再把床榻摆到正中央,再不叫他们过来了……”
这般说着,他却单腿跳着,每到一处都要弯腰捡起地上的纸张,不一会怀里就抱了一大摞宣纸,有些纸张的墨迹还未干,被他往怀里一塞,墨点全沾到了前襟上。
明窈已经把书册收拾好了,见状忍不住笑了笑,将书册在一边放好,也过来帮忙收拾。
狄宇早在懂事后就自己一人住了,他的毡帐算不得最大,但也不算小,比起那些三两人同住的还要略胜一筹,但到底一个半大孩子,开始的兴奋过去,只剩无边的空旷和孤单。
听说明窈要在他帐里办学堂,狄宇想也不想就应了,偶尔下学晚了,有人要同他挤在一起住,他更是高兴得不行。
但他向来嘴硬,别管心里多欢喜,面上总是一副嫌弃的模样,生气时会赶人,气消了又别别扭扭地喊人回来。
“我把我把小弩借给你看,你回来不?”
明窈意外见了两次,回头就给狄霄说了,但不论他俩私下如何说,总归没有在狄宇面前挑破。
听着狄宇的小声嘟囔,明窈心生恶劣:“你说的是,他们也太不懂事了,都不知给你收拾干净就跑了,等下次讲学,我一定好好罚他们,要是再不改,就不叫他们一起念书了。”
“啊……也不用吧。”狄宇在前面跳行,闻言身体一僵,“反正我也没事,就当大发慈悲帮他们了。”
“他们也不是故意的,嫂嫂别生气。”
狄宇忐忑地回头来看,正好撞进明窈那双含笑的眸子里,他愣了一下,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被耍了。
不过片刻,他就闹了个大红脸。
明窈见好就收,把捡来的纸张都放进他怀里:“好了,就这样吧,剩下的我叫人来帮你收拾。”
“明天首领大概率要去追兔子,你要是感兴趣也跟着去吧,也好去试试你的小弩,小摊上买来的,也不知准头怎样。”
狄宇顿时将刚才的窘迫抛之脑后,一把扬了宣纸,一蹦三尺高:“真的吗!我也能去吗!阿哈同意了吗!”
“……能去倒是能去,就是你这帐里,今晚还能睡人吗?”明窈四处看看,从漫天飞舞的纸张里把书册搬出来。
“能能能!我在哪都能睡!”狄宇转身就扑向床榻,从枕头下摸出他的宝贝小弩,狠狠亲了两口。
看他正激动着,明窈便没多说,笑着摇了摇头,转身离开了。
她回毡帐的路上,逮到两个没跑远的小孩,挥手叫了一声:“你们跑得急,连写字的宣纸都没收拾,还不快去帮狄宇收拾干净。”
“好,一会儿就去!”两个孩子高声应了,一眨眼就跑出明窈的视线范围,半空中还余有他们的残音。
春暖花开,实在是个让所有人都心生希望的时间。
莫说孩子们撒了欢儿,就是大人们在帐里闷了三个多月,也一刻都等不住了,宁愿放下手里的活儿,也要出去走走看看。
时值二月,坡前坡后全然是两幅景象,山坡尖尖上的青草已舒展了身姿,正阳那面的花蕊都吐了艳色,而背阴那面冰雪未消,偶尔钻出几只兔子,也慌忙逃窜去另一面。
天气还不似夏日那般温煦,早晚外出仍需裹一件兽皮衣,但到了晌午日头高挂的时候,就能只着一身夹袄了。
转天狄霄去马厮牵出乌兰木,还没出部族,就见明窈和狄宇都等在了围栏外,一人牵着一匹小马,笑眯眯地等他出来。
明窈换了一身颜色明丽的裙袄,不是草原上的样式,而是大越最流行的那种袄裙,上袄正中有一排绒扣,下裙似裙实裤,只裤摆做的宽大,看着像裙罢了,一身鲜艳的桃红色,衬得她面容越发娇艳。
明窈挥着手,大声喊道:“首领快来,我们等你许久了!”
“……”狄霄忽然有一种想掉头回去的冲动,“什么时候来的?”
他清早起床后先去了仓房,又到马厮给乌兰木刷毛喂食,到现在少有一个半时辰,也不知这两人等了多久,连马儿都备好了。
狄宇插嘴:“不久不久,也就半个时辰,阿哈快来,我听说兔子都出洞了,我去给嫂嫂追兔子吃。”
半个时辰,正好在狄霄到达马厮前,难怪他没瞧见这俩人。
他大步走过去,对于明窈随行倒没什么意见,只对上狄宇,就没那么好脾气了:“又是你闹腾着要出去?”
“什么嘛,明明是嫂嫂说我可以……”狄宇下意识地反驳,可话还没说完,狄霄就扭头去看明窈了。
明窈还是笑着:“我也想去追兔子。”
只见狄霄再无迟疑,侧身上马,又将明窈拉到身前,马鞭一挥:“驾——”马蹄挞挞,黄土飞扬。
狄宇望着跑远的两人一马目瞪口呆,半晌回神,只能任劳任怨地把另一匹小马拴在围栏上,然后奋力跃上马身,扬鞭追赶上去。
初春的兔子又笨又灵敏,见人来了也不动,仍缩成一团啃食着嫩草,可要是余光瞧见抓捕的动作,转瞬就跳走了。
乌兰木是追兔子的好手,甚至不用狄霄驾驭,自己就能在草场上撒开蹄子狂追,一蹄子踩在兔耳朵上,一时全是叽叽叽的惨叫。
狄宇把马儿放开,由他四处寻草吃。
他不做那碍眼的,专门去了离明窈和狄霄较远的地方,半天才寻到兔子的影子,顿时屏住呼吸,举起右手,将小臂上的弓|弩露出来。
“咻——”破空声响起,只见那兔子连反应都没反应过来,就被弓箭射中了尾巴,箭矢扎进土地,任凭它如何挣扎,也无法逃开。
“抓到了!”狄宇兴奋地喊了一声,猛地往前跳了一步,差点摔趴下去,好在他及时稳住身形,复奔着兔子跳去。
兔子在跳,他也在跳。
可一脸狞笑的狄宇并不能让兔子感到半分亲切,被人拎着耳朵提起来,便四爪一耷拉,全身弥漫着生无可恋的气息。
另一边,明窈被带去一棵歪脖树下。
两人说是来追兔子的,可从到了山坡上,除了乌兰木在追,两人全无动弹的迹象。
狄霄站在旁边:“可要上去看看?”
“啊?”明窈先是一愣,然后眼睛中绽放出极喜的光彩,“要!”
爬树摸鸟,这是多少少年人都有的童年。
但对于明窈这般从小养在深闺的大家闺秀来说,莫说自己去做,便是看看别人都是失礼,丢了大家风范。
狄霄没有过多迟疑,他先跃上歪脖树的一条侧枝,然后躬身向明窈伸出手:“踩在树根上,我拉你上来。”
就这样,他先上一步,再拉明窈一把。
虽速度慢了些,可也让明窈亲自体会到了爬树的乐趣。
这棵歪脖树虽侧枝冗杂,但不知是不是长了太多年,主干粗壮挺拔,离地面足足三人高。
站在枝干顶端,明窈只是低头看了一眼,就吓得心脏噗通直跳。
直到一直温热的掌心覆在她眼前:“别看。”
就这样平复了许久,明窈终于冷静下来,她摇了摇狄霄的手腕,轻声说:“我可以了。”
挡在眼前的掌心挪开,触目所及,皆是盛景。
临高远眺,四面八方全是翠绿的草地,鸟儿在半空低飞,豺狼越过草丛,远方的小山黑压压一片,回头再看,大大小小的毡帐簇拥在一起,不时升起袅袅炊烟,那是正在准备午膳的拔都儿部。
微风吹拂,令人心旷神怡。
明窈只觉广袤草原尽收眼底,心头无限畅快,又有点淡淡的惆怅。
她上了树就不愿下去了,若不是太阳开始落山,她甚至还能停留下去。
在树上待得时间久了,明窈就不怕了,甚至还能扶着狄霄的肩膀,一点点转身,再跳到另一支枝干上。
索性这树足够粗壮,不然两人在上面动来动去,不定断了哪支。
说好的来山坡上追兔子,最后只乌兰木踩了两只,狄宇打了七八只,这里面还有两只怀着崽儿的母兔,只能就地放生。
狄宇的兔子只留下两只,剩下全被狄霄抢走了。
不等他耍闹,狄霄先问:“我费心带你出来,几只兔子都不愿?”
“?”狄宇懵了。
他这一天连两人的影儿都没瞧见,实在想不到这是费了哪门子心。
最后这些兔子全归了狄霄,兔毛被仔细剥下来,等着日后给明窈做兔毛披风,兔子肉先炖后风干,等日后做干粮。
然策马打猎的悠闲日子没过几天,另一件要事迫在眉睫。
“迁徙?”明窈愣住了。
狄霄才从外面回来,打了一只野鸽子和一只野鸡,被送去厨房煲汤了,原本他对汤水一类全然无感,觉得肉类就该整只炖熟大口吃,这些日子被明窈影响的,也习惯用小锅炖煮,
“嗯,明天我会召集族人商议迁徙一事,最晚半个月后出发,不然就没法在春耕前抵达东南聚居地了。”
提及春耕,明窈仿佛还有些印象。
狄霄瞧她还是呆呆的,耐心解释了几句:“麦粒要在三月底播种,这边天寒,不适合作物生长,也去东南一带,且今冬牛羊死伤少,草料喂养得足,周围草地采集啃食得差不多了,再留下去,恐伤及根本。”
“等到秋收之后还会再迁徙一次,不一定会回这边,除了这边和东南两处,拔都儿部还有另外两处适居处。”
明窈点头,又有些好奇:“是所有部族都要迁徙吗?”
狄霄轻笑:“当然不。”
那些上千上万人口的大部族常年定居,七八年才会举族迁徙一处,而他们所居住的地方全是草原上土壤最肥沃的地带,既不用担心粮食收成,也不用担心冬日大雪。
且他们人多势众,更不怕守不住好地方。
至于那些十几口人的小部族,能找个地方蜗居不被吞并都难,哪里还顾得上土壤好不好,大把粮种撒出去,最后的收成寥寥,全靠草根生存。
也只有像拔都儿部这样的半大不小的部族才会四处迁徙,算得上真正的游牧一族。
但也是因为这种游牧,他们在每处停留的时间都不算长,行踪不定,也不必担心被那些大部族盯上,落得个被吞并被奴役的下场。
物竞天择,强者为尊。
这个道理在哪里都适用,尤其是在尚武慕强的草原上,稀缺的资源,向来都只有强者才能拥有。ͿŠƓ
狄霄打了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若哪天草原各部不再提防争抢,说不准就集结几十万勇士,攻上望京,夺了大越辽阔疆域呢。”
可这种团结在一起的情况,只在与大越开战时维持了几年,战争结束,草原联盟瞬间分崩离析。
明窈沉默良久,缓缓点了点头。
狄霄不再深谈,心头一动,抬手在她头上揉了两把:“好了,早些休息吧,明早喝鸡汤,等拔帐的时间定下,我们再说后事。”
“好。”明窈应道。
狄霄起身去洗漱,明窈却还坐在原处,她抬眸望着男人宽厚的肩背,不知怎的,忽然有些愤愤不平起来——
明明拔都儿部也有威武的勇士、勤劳的子民,也有勤勉仁爱的首领,凭什么,拔都儿部就不能在那些富庶的土地上。
转天,全族人聚集在围栏外的空地上。
对于迁徙一事,族人们早就习惯,春天一来,大部分人就做好心理准备了。
如今听狄霄提出也没发出什么异议,只交头接耳地说着有什么是要带走的,有什么是可以烧毁丢弃的。
只有那些新来的对此感到诧异,但因听到是为春耕,也没了争议。
春耕的重要性,随便一个人都清楚,既然这片草原不适合耕种,那便换一处,再久的奔波,也比不得一个大好收成重要。
狄霄又问了一遍,见不再有人说话,便说:“既然大家都没有异议,即刻起,开始收整行装,半月后,拔都儿部将迁往东南聚居处。”
说完,他从巨石上跳下,族人们也快速散开,嘴里聊着,脚步却比来时快了许多,抓紧时间回帐里收拾东西。
临行前,狄霄还准备去边城一趟。
一个冬天之后,族里的粮食消耗得也差不多了,虽有牛羊供着,但总不能只吃肉,粗面和其他菜蛋也要准备一些。
再说东南聚居地距离边城更远,这次采买后,如无意外,下次去边城就是求收之后了,中间小半年的时间,一应日用都要备全。ͿSĜ
只这回不用购入大量木炭了,就多了银两来买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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