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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都春(柳暗花溟)


于肖绛而言,又仿佛回到了现代,和好友坐在路边摊上撸串儿喝啤酒。
那真是,怎一个爽字了得?
也许……等高闯回来,他们可以试试这样……
一想到高闯,肖绛的心里就乱了。她本来也拿起筷子陪着练霓裳在吃饭,可这时候精神不集中,就夹了眼前的一根菜放在嘴里咬了几口。
“不是爱吃肉和菘菜?”练霓裳的眼睛都瞪大了。
肖绛这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夹芹菜啃。
她平常是不太爱吃这个的,但是高闯知道她喜欢肉但也喜欢绿叶的东西,特意吩咐过大厨房,每餐都给她做一点绿绿的菜。
这时候正是春天,古代没有大棚技术,正是蔬菜水果青黄不接的时候。也只有王府这样的地方,才能有绿叶菜吃。
而所谓的菘菜,是古代对大白菜的叫法。
“听你说话,走神了。”肖绛赶紧又夹了别的菜到自己的碗里说,“再说芹菜多好,平肝清热、祛风利湿、解毒宣肺……”
“你呀是想王上了!”练霓裳打断她,唇角挂着揶揄调侃的笑意,“还给我装啊!话说大军走了还不到半天呢,这就想念了?”
肖绛提醒自己不要烧盘,可是那热度告诉她,她的脸还是红了。
练霓裳还没有给她解释和高闯之间的关系呢,她要不要表现的这么明显呀!
好在练霓裳肚子已经有点底了,就一边慢慢扒着饭一边继续说,“我刚说了我有个秘密,事实上是我与王上之间的秘密。今天说给你听,你就是第四个知情人了。除你之外,只有王上和老郭知道。”
说这话的时候她正了神色,肖绛也不禁紧张,下意识坐直了身子。
练霓裳深吸了一口气,神情间带着深深的遗憾和丝丝的落寞,“两年前一次和北刹大战,我的腰受了严重的伤。平常行动坐卧看起来是没什么关系的,但是绝对不能纵马狂奔。这代表……我不能再上阵杀敌。燕北最厉害的,就是刀快马快。我这样的,会拖队。而且北刹太过寒冷,那一年我们又被困在冰天雪地里数日,我差点被冻死。后来虽然缓过来了,但阿九说我再也不能生育……”
哎呀!肖绛一惊。
下意识的停住了手中的筷子和慢慢吃饭的动作。
她来自现代的,意识文明而先进,并不觉得身为女人一定要结婚生子。但是对于古代女性来讲,这是必经之路,否则太离经叛道,要承受很大的压力。
最重要的是,当女人的母性爆发的时候,是很爱小孩子的。
自己选择要不要孩子是一回事,那是自由。但是如果想要孩子而不得,那就是另一回事,是遗憾和悲伤了。
“霓裳,你……”肖绛握住练霓裳的手。
练霓裳却抽回,对肖绛露出了嫌弃的笑容,“你这是干什么?我自己早都想开了。你这样同情我,就好像我很凄惨似的。将来哪天我想要孩子了,你知道在战场上战死的同胞留下了多少孤儿吗?要多少有眼缘的孩子没有?不是说非得亲生的才是孩子!”
肖绛使劲点头,对这话简直赞同的不能再赞同,同时对练霓裳的好感又增加了几分。
古代人对血统还是很看中的,这种开放有爱的态度非常难得。
“但是,这和你与王上的秘密有什么关系吗?”肖绛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我不能再上战场,不能再从军,家里人就觉得我应该嫁人了。”练霓裳苦笑着摇了摇头,“我本就是农女出身,若非家里穷的真的揭不开锅,兄长又身体不好,爹娘死活都不肯让我行军打仗的。尽管那是我从小的志愿,我很想像男人一样保家卫国,想证明女人也一样可以为燕北冲锋陷阵。”

下面就是一个通用的故事,古今都通用的故事。
身为女性,不管在战场上多么勇猛无敌,智计无双,军功赫赫,到了一定年龄之后,父母,不对,是爹娘亲朋,还是觉得结婚生子才是正途。
练霓裳在没有受伤之前已经是女军营的首领,积累军功成为燕北第一个女将军。其功绩和威名,可以说在三国之中的女性中也是独一无二的。
那时,爹娘父兄虽然想让她嫁人,但终究她在战场上担着一份职责,轻易左右不得。而且燕北军对作战勇猛的将士们赏赐丰厚,练霓裳为人简单,除了一部分用于抚恤战死同袍的家人孩子,一部分自己积蓄了些,剩下的就全部孝敬了爹娘。与父母同住的兄嫂,自然也得了不少好处。
如果一直这样下去,练霓裳虽然还是会被催婚,但好歹有个缓冲。可惜她受了重伤,再也上不了战场。
她的家人虽然没有觉得她再没有利用价值,因此看轻她或者虐待她,毕竟她也不是个逆来顺受的受气包,但也不想让她一直留在娘家。
在古代,家中女儿嫁不出去是特别被人戳脊梁骨的一件事。如果不幸在军中牺牲,至少还有将士公墓可以安葬。可若老死在家里,连自家坟地都不能进,只能做孤魂野鬼。
从这一点看,练家的爹娘并不像现代某些父母那样自私凉薄,真的是观念意识所限。
“不能立女户吗?”肖绛问。
练霓裳摇了摇头,“燕北没有这个说法,好像武国和越国也没有,难不成你都不知道吗?只有那些立志守节的寡妇才能立女户。当时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两条路,或者出家,或者嫁人。”
肖绛无话可说,因为她所继承的那些关于这个时空的记忆里不包括这个。
“我不能出家,我喜欢吃肉。”练霓裳吐槽道。
肖绛点头,很能理解肉食动物的感受。
“有人给我说,你就先找个条件好点的道观,做个女冠。又不用把头发都剃掉,还可以用道家养生休养一下身体。至于吃不吃肉,表面上不吃不就得了?可我不这么想。”练霓裳耸了耸肩,“我不愿意这样,因为我做人只要求两个字,一个是忠一个是诚。忠于燕北,忠于往王上,诚实对待自己。我要么不出家,出了家所有的戒条就都会遵守。否则是骗谁呢?骗神还是骗自己?岂不愚蠢!”
肖绛挑了挑拇指,对此更加欣赏。
有句话夸女子,叫做“巾帼不让须眉”,可肖绛觉得那是表现在胸怀和勇气上。而不是说体力能力,或者实际的功绩什么的。
练霓裳胸怀坦荡,光明磊落,宁愿自已陷入艰难,也不愿意欺骗自己欺骗他人,用所谓“省劲儿”的方式解决,就算是男人,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这才是真正的巾帼不让须眉!
“后来我一想,嫁人就嫁吧,总不能比打仗更难对吧?可没想到,它就是比打仗更难!”练霓裳说着虚了一口气,脸色却明朗了很多,好像这口气在心中闷了很久,终于能够吐出来,痛快得很。
古代婚嫁,自由恋爱的凤毛麟角,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等终于逼得她点了头,练家人自然高兴的上下齐齐动员,给她张罗着合适的男人。但因为她性子,立的军功多了,自然带点威严,家里人也不敢强迫,答应必须让她相过亲,点了头才可以。
可是练霓裳的条件确实有点高不成低不就。
首先,她是燕北第一个女将军,绝对不可能与人为妾的。可是在普遍早婚的古代,她年纪又偏大,适龄男子大多数已经娶妻生子。
那选择的范围只能是给人家做填房。
好吧这也没关系,说起来肖绛也是填房,继妻。
可是就这些男人里,练家又不想女儿嫁给武人,恨不能是个做学问的,将来能让练霓裳的侄儿也能顺顺当当进行科考。
燕北可以说是全民皆兵,但多年的以战养国,雇佣军生涯也让百姓心生疲惫。
试问,身为百姓的,谁不想吃一口太平饭呢?
不过文人中条件差的,练家人看不上。条件很好的那种,大多又不愿意娶一个也算是杀人如麻的女人回家。
倒不是重文轻武,燕北人从来没有这个习惯和想法,就是害怕,怕夫纲不振。
何况,练霓裳不能生育。
于是,练霓裳的择婿范围变得越来越窄,选来选去最后落在一个人身上。
那人世家贵族出身,家里近三代都出了举子。虽说在燕北,行武者的地位很高,但文人却也是备受尊重的。不然,高闯为什么几次低下身段,亲自把林西先生请来做讲艺堂的首席先生呢?
而且三代都有人中举,已经是很了不起,很让人仰望的成就。
重要的是,那家人还是富户,可以给得起高昂的聘礼,面子足足的,实惠大大的。
另外,长得不说多好看,也是五官端正。
这么说来条件是很不错的,可练霓裳见到那人的第一眼就火大了。
首先那个人已经快六十岁,比她爹娘年纪都大着好多,孙子也都已经娶了妻。
老男人懂得疼人!
进门就当奶奶,这么多儿孙孝顺不好吗?
有钱又有学问,到底什么地方不好?
你不是最不耐烦家里那些琐事?这样不正好吗,相公没两年老死了,家里就数你最大。你又有这样的军中身份地位,谁敢把你欺负了去?到时候你就是祖宗了,随便你怎么过日子!
你破了相又不能生,有男人要,而且是条件这样好的男人,有就应该心存感激,挑三拣四不惜福,是要被天打雷劈的!
他妻子已经死了十几年,虽说后来纳了几房小妾也不过是人之常情,你嫁过去是做填房的,也是正妻,不喜欢处置了就是。
那是几房吗?是十几个!
读圣贤书的就一定不会猥琐龌龊吗?
以古代那个平均寿命,都土埋半截了,还要纳十七八岁的少女为妾。现在还想娶一个军功赫赫的女将军来充门面,想的可真美!

第234章 乱点鸳鸯谱
练家的爹娘和父兄只考虑各种条件,考虑什么对自己家的未来和名誉,甚至财产最有利,其他……
人品好吗?动机正常吗?其心诚挚吗?练霓裳能喜欢吗?
最重要的这几点,好像没人想过……
以练霓裳那样独立而刚强的性格来讲,看到那位老爷子的第一眼,自然就断然拒绝!
她不是注重外貌和年龄的人,也不注重财产,若是英雄豪杰,若是睿智君子,她肯定答应。她这样心胸眼界的女子,怎么看得上那样披着文雅外衣的庸人?
可是她爹娘也不知道被兄嫂以及那个人灌了什么迷魂汤,就认准了这个人这件事儿,最后双方闹得僵了,居然以死相逼。
不是说说就算了,真的是寻死觅活,好几次差点酿成大祸。
一哭二闹三上吊,听起来简单又烂俗,但是对于精神上逼迫爱你的人,那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最重要的是,超级管用!
“你从军十年,从少女到成年,军中会有不少大好男儿,难不成你一个都没看上过吗?”听练霓裳说起“那个糟老头子坏的很”,肖绛忍不住问。
练霓裳的脸色局促了片刻,很快又坦然了。
“曾有不少人追求过,只是……”她顿了顿,“多年来我一心一意的想着打胜仗,就没有旁的心思。现在想来,是自己蹉跎了岁月。”
“不要这样说,不要凡事怪自己。”肖绛拍了拍练霓裳的手背,“你没有旁的心思,是因为没有让你心动的人,能让你生出那些心思。缘分不到,怪得谁呢?”
“很多事被你一说,怎么就有了豁然开朗的感觉。”练霓裳想了想,忽然又笑了,“对嘛,月老的那根绳没有拴好,关我屁事。”
她那大大咧咧的样子,好像眼前如果有几大碗烈酒,她就能一口气都干了似的。明明说的是女儿心事,却让她整的好像誓师大会。
肖绛也忍不住抿着嘴乐了,“难道就没有人穷追猛打吗?如果我是男人,绝不可能因为你的一时拒绝或者是毫无反应而轻易放弃的。”
说着又上上下下打量了几遍练霓裳,“我理解很多人觉得高攀不起,你冷淡以待也就会退缩了。但世间人千千万,总有一个半个脸皮又厚,又不知进退不知分寸的人吧?”
这样的相貌,这样的身段,这样的实力和地位,男人略自卑一点都不敢太过于追求了。
不过再怎么不放弃,也得有个度,不然就成了骚扰了。
“倒是有一个……”练霓裳情不自禁皱着皱眉,又叹了口气,“军衔和军功比我略差一点,但也很不错了。可他是个大老粗,我虽然也不是什么琴棋书画皆通的闺秀,可对他实在喜欢不上来。我希望与他继续做战友的话,跟他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可他就不肯放手。后来还说,除非我嫁给比他强的,让他真心服了的男人,否则就算我成了亲,他也要把我抢回去!”
“你怎么说?”
“我当然拍桌子啊!”练霓裳梗了梗脖子,“军中比武从来没赢过我,哼,手下败将,敢跟我说抢亲这种话?滚犊子吧!”
肖绛灵机一动。
那男人那么狂妄,如果军功和身份仅次于练霓裳的话,那也很厉害了。比他强而且让他真心服的,难不成就是指高闯吗?
“所以你和王上……”她迟疑了下,不知道怎么问。
练霓裳去摆摆手,“有点关系,但也不尽然。是各种各样的事儿都挤兑到一起,就成就了这个结果。”
说着叹了口气,“当时我老子娘以死相逼,而且好几次差点儿死成了。我心里又急又痛,可又没有办法委屈自己。外头一个大大的孝字压着,我连气都喘不过来。后头,还有军中那一位紧紧相逼。怪异的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胜京又谣言四起。说我之所以不肯嫁人,是因为和王上……有一腿。”
她说到这里的时候,神情有些尴尬,还有些愤愤不平,却完全没有羞涩或者是追忆往事的感慨。
“就是说我从十几岁就在军中,和王上朝夕相处,有时候同吃同睡,趴在一个战壕里几天几夜,难免没有点瓜田李下。”说着一拍大腿,“妈的这些人真是完全没有见识,战场上分分钟都是人命,哪有空想这些风花雪月?何况王上对自己苛刻到连我们这些身边人都觉得过分的程度,身上挑这燕北这么重的担子,又如何分心?王上的品格高贵,又怎么会做那种上不了台面的事?再者还有军纪!战事期间有男女私情,依律当斩!”
“可查过谣言从哪里传出的吗?”肖绛问。
练霓裳摇了摇头,“这到哪里去查?总归就是长舌妇或者长舌夫说的呗,却一来二去,越说越真,有鼻子有眼,有时间地点。”
她郁闷的吐了口气,“我自己倒是不在乎的,人嘴两扇皮,爱说什么说什么去,我只问心无愧,又不能少块肉。可是玷污了王上的名声,我就不知如何自处。”
肖绛张了张嘴,却没有继续说下去。
她是情报分析专业的,最擅长在不经意不起眼的甚至琐碎的细节中总结出重要的线索。也千万不要小看谣言,背后可能有很多错综复杂的势力在搅动。
只是这些话过了这么多年再说,已经没有意义了。
总之当时练霓裳陷入了绝境,父母以死相逼,某男死缠烂打,还牵连到了她绝不会背叛的高闯。走投无路之下,她不管不顾身上的重伤想重回军中,希望在战场上战死了事。
换做旁人可能就自杀了,可练霓裳性格刚强,一心惦记着马革裹尸。
就在这个时候,燕北军受雇用替越国平息来自交趾的匪徒叛乱。此战中,那个死命追求练霓裳的将军,在某次敌军偷袭时,为了救高闯而死。他之前大约听到了练霓裳和高闯的绯闻,临死之前唯一的愿望就是高闯能给练霓裳一个名分。
“他叫袁刚。”练霓裳微微摇头,每当说起这个人时候的尴尬神情中,混杂着一些哀伤和怅然,“这小子真乱来是不是,都死了还要乱点鸳鸯谱。”

肖绛只觉得心尖上小小的揪了一下。
本来在练霓裳的叙述中,觉得袁刚有点烦,强买强卖的,又甩不脱的牛皮糖感觉。可听到他以生命忠诚于高闯,同样以生命忠诚者他爱慕的人,突然就肃然起敬。
虽然不顾对方意愿死缠烂打,仍然是错误的。
而且,高闯可说是百战百胜,战术素养极高。虽说越国那边地形复杂,气候闷热多变,确实对于习惯了北方行军的骑兵来讲有点困难,但对付匪徒……
哪怕是非常强悍的匪徒,对上正规军,特别还是燕北军,也不至于差点主将被刺杀吧?
这里面难道没有什么意外情况吗?
但练霓裳没说,她就想等高闯回来,找机会亲自问一问。虽然过去几年的事儿了,但若是个毒疮,表面恢复了,万一毒素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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