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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投喂魔王之后(云水迷踪)


思及此,贺立群立时对陆恒大喊道:
“陆兄,我等欲将此妖带回门派研究,你可否剑下留情,留它个全……”
“尸……”
他话未说完,陆恒已执剑凌空,眸中除了杀意,空空如也。
只见他周身寒风怒卷,长剑劈风而下,剑鸣铮铮,剑气如霜雪连城,势不可挡,在贺立群最后一个字吐出来之前,已猝然斩下独角兕妖的头颅。
霎时间,妖血迸溅如瀑,独角兕的头颅如巨石砸落在地,激起漫天血尘,死不瞑目。
陆恒立于血尘中,背对惨烈的妖兽尸身,剑尖低垂,猎猎寒风吹动他乌发,素白衣襟染上点点绯红。
他撩起眼皮看向贺立群,薄唇轻启,声色淡薄如霜:
“拼起来,还能用。”

盛夏六月,夜风拂过林间,却给人以深冬一般的凄寒。
浓重腥臭的妖气与血腥气弥漫在空气中,深暗的妖血蜿蜒汇聚成渠,污染了大片青草与土地,以此地为中心,方圆数里之内鸦雀无声,宛若死寂。
众人注目之下,陆恒轻轻振了下腕,沾染在长剑上的血液一扫而空。他收剑入鞘,直到这时,才回头看了眼身后死状惨烈的兕妖。
他剔透宛如琥珀的眼中没有一丝波动,唯有唇角几不可查地扬了扬,淡声对修士们说:
“这只兕妖很值钱,尸体和妖丹都归你们,在下只收两百两的屠妖费。”
贺立群瞪大眼睛望着他,直到此刻神魂还在天上飞着,回不了体。
难以相信,眼前这个剑术高绝、弑杀冷血的青年,和白日里那个温文尔雅、甚至有些没脾气的废柴竟是同一人。
又想起自己曾把他称作“没修为的阿猫阿狗”,让他别拿除妖师当幌子骗小姑娘,贺立群的脸皮顿时像火烧,羞愧得恨不得当场挖个坟把自己埋了。
另一边,群玉和青雁处于另一种更为震悚的状态中。
“我和陆公子初遇时,因为脑子不清醒,曾把他错认为镇星仙君。”群玉用灵识对青雁说,“那时陆公子便澄清过,他只是凡人,不是什么镇星仙君。”
“或许他是仙君下凡历劫的凡身。”青雁想了想,又否认,“不对,十年前我还在仙界见过仙君,从未听说他要下凡历劫。陆恒至少二十岁,不可能是仙君。”
“可惜我已不能再回仙界,不然真想去确认一下。”青雁叹道,“即便陆恒不是仙君,也一定和仙君有渊源,不然,就算仙君主动赠剑,尘霜剑也不可能认他为主。”
群玉听得似懂非懂。
陆恒在她心里本就是神仙一般的人物,如今得知他手握仙剑,甚至和她全家最崇拜的神仙有渊源,她虽感到震惊,莫名又觉得非常合理。
少女热烈的目光穿过树影,胶着在陆恒身上,只见他正欲出剑砍死狼妖,众修士慌忙拦住,要留狼妖一命,好问出失踪的小师弟下落,陆恒这才不情不愿收了手,垂眸掸了掸衣襟上的尘土与血水,朝群玉这边走过来。
青雁盘旋在半空中,紧张地盯着陆恒手中的剑。
长剑入鞘之后,那汹涌的剑气、凛冽的寒意同时消失,整个剑看起来朴素安静,毫无灵性,青雁记得曾经的尘霜剑不长这样,而且即使收在鞘中,旁人依然能感受到那股强大的灵力波动,而如今陆恒手上的尘霜剑,似乎做了整容手术,又被某种强劲的禁制术封锁了灵性,只有在主人拔剑使用它的时候,那些力量才能尽情释放。
就好像,不想被有心人发现它是尘霜剑似的。
陆恒这时已走到群玉面前,群玉给他递了张手帕擦脸,他没接。
“我去溪边洗洗就行。妖血污秽,莫脏了手帕。”
他神情已恢复温柔清润,仿佛从不知杀戮为何物。
注意到青雁视线,他抬起眼,恭敬道,“青雁前辈有何指教?”
“咳咳,不必叫我前辈,直呼青雁即可。”
回想这半日,它对陆恒各种嫌弃,左一个“你小子”右一个“无知小儿”,它翅膀便忍不住微微抽搐。
青雁还未想好该如何询问尘霜剑之事,他们身后,修士们突然失声惊叫起来——
“是我眼花了吗?你们快看那鼎!”
“卧槽!大师兄你快看!那个鼎自己在动!!!”
群玉和陆恒听到的一瞬便回头望去,只见那倒在地上许久无人问津的漆黑大鼎竟然真的在缓缓滚动。周遭夜色浓重,它的轮廓本就不清晰,正当所有人都以为它滚入一片深暗树影中的时候,眨眼间,众人再定睛一看,那鼎竟然生生消失在众目睽睽之下,就这么凭空蒸发了!
贺立群率先飞身来到大鼎消失之处。
“是……传送阵?”他皱眉思索,“不对,一尊鼎怎么传送自己,应是隔空取物!”
群玉揉了揉眼睛,她目力极好,能在夜间视物,方才没太注意,此时细细回想,似乎确实在那尊鼎周围看到了一片模糊的、有别于真实景象的奇异空间。
“确是隔空取物。”陆恒朝前走了两步,对群玉和修士们说,“无论此鼎在哪,每隔一段时间,它必定会消失,然后,出现在下一个妖怪手上。而且此鼎之上加了禁咒,不能被放进任何非现实的空间,也就没人能真正带走它。”
群玉仰头看他:“陆公子,你早就知道?”
难怪在丰安镇时,他杀光了那些妖怪,却没有理会这个很可能是妖族至宝的鼎。
贺立群他们是阵修,立刻想到以空间限制阵来防止鼎被隔空取走。然而这鼎消失的悄无声息,几乎感受不到任何灵力波动,可知此隔空取物术极为强大神秘,背后操纵之人,绝不是他们几个小小阵修能对付的了的。
联系师门,必须尽快联系师门!修士们脸上写满惶恐,一时间忙乱成一团。
群玉呆立在原地不动,陆恒转头看着她,抬手在她面前晃晃:
“群玉姑娘,想什么呢?怎么一脸失落。”
“在想那个鼎。”
她眨了眨眼,幽黑的瞳眸微微垂着,“陆公子,我觉得那个鼎非常好。”
陆恒不太明白:“什么?”
群玉由衷地说:“我想,那个鼎如果用来煮咕咚锅的话,一定非常好吃。就这么把它弄丢了,实在太可惜了。”
须臾,只听耳畔“扑哧”一声,群玉抬眸,而后微微怔住。
从未见陆恒笑得这样放肆,双眼弯成月牙,唇边冒出笑涡,甚至身体都跟着笑意轻轻震动起来。
那双从来温沉的眼睛,在此刻的夜幕之下,亮得惊人。
那边修士一个个吓得脸色煞白,这边的小姑娘心里却只想着咕咚锅,陆恒不知是在笑她单纯可爱,还是在笑那尊妖鼎真的很适合做咕咚锅,总之,他心头某根神经被戳动了,好多年都没有这么想笑过。
群玉呆呆站在他身旁,莫名其妙红了脸。
她不知道自己哪句话说得奇怪了,但陆公子看起来并不像在嘲笑她,似乎还有点高兴的意思?
群玉心跳有些快,胸口热热的,血液的流速似乎也加快了。
她心中莫名产生了一种冲动,或者说,她的人生梦想又多了一项——
她要变强,变得很强很强,然后从所有人手里,无论正派邪派,从所有人手里夺走那个大黑鼎,送给陆恒,专门用来做咕咚锅!
陆恒笑了没一会儿就停了,忽觉身侧有一股极强的灵力波动,片刻后又归于虚无。
他垂眸看向身旁的群玉,群玉恰好也抬眼看他,莹白如玉的脸上再无失落,墨色眸中簇着一团闪烁萤火,像夜幕中的长庚星,明明是微小的一点光亮,却无端令他感受到了燎原之势。
不过片刻,她那炯炯的眸光忽然柔软下来,小心翼翼望着他,声线轻轻:
“陆公子,我有三个字不知该说不该说。”
陆恒:“姑娘直说就好。”
群玉牵起唇角,有些不好意思:“那三个字是……”
“我饿了。”
一脸真诚。
土豆、豆角和肉块在灶上文火炖着,一点一点变得酥软,另有一碗豆腐野菜山药羹煨在炉子上,清新温醇的味道渐渐飘出来,香得群玉眼发晕,坐在门口的石槛子上望穿秋水。
厨房闷热,陆恒得空也出来坐坐,吹会儿凉风。
青雁趴在房檐上,憋了不知多久,终于等来机会问陆恒尘霜剑的事儿。
“原来真的是尘霜剑。”
陆恒轻叹了声,抬眸问青雁,“前辈在仙界,可认识此剑的主人?”
“说了不必叫我前辈。此剑的原主乃是九曜星官主将镇星仙君,我在九曜星官待过几年,时常能遇见他。那时,尘霜剑还在他手中,转眼不过十年,怎的到你手上了?”
陆恒淡淡道:“七年前,我家中突逢变故,被迫离家的路上,我经过父亲坟前,见此剑凛然立在坟头,我便将其拔出,此剑也即刻认我为主。”
这时,青雁灵台中幽幽响起一道声音:“陆公子的父亲……该不会是镇星仙君吧?”
青雁:……
说实话,真有这个可能。灵剑是可以经由至亲血脉传承的。
可是,镇星仙君在仙界可是出了名的矜贵出尘、洁身自好,一点也不像会在人间乱生孩子的男人啊!
再者说,仙的子嗣起码也是半仙,怎么可能是个修仙废柴?
群玉可太想听神仙八卦了:“你快回想一下,镇星仙君有没有红颜知己在人间?有没有欠下情债的流言?”
青雁听了直炸毛:“这我怎知!我从小养在风神宫,被贬到仙界后,没待几年就下凡了,那几年里镇星仙君看起来很正常……”
群玉突然道:“你之前不是说被派到仙界执行任务吗?怎么变成被贬了?”
青雁:……
群玉:“你在神界干坏事了?”
青雁:……
见青雁不太想说,群玉也没逼它。
一只鸟能犯什么事儿?估计是风神养鸟养腻了,随手就把青雁打发到了下界,想想也挺可怜的。
群玉手架在膝上托着腮,脸蛋挤出一团软玉似的肉,嘟嘟囔囔问陆恒:
“陆公子真不认识镇星仙君啊?”
陆恒点头:“凡人只闻仙名,何以见仙?‘尘霜剑’这个名字,也是我在北境凌霜岭求学时,掌门长老告诉我的。但他从前只远远感受过此仙剑的剑气,所以也不敢确认。”
青雁:“凌霜岭是北境第一大宗,你既然没有修为,在凌霜岭做什么?”
陆恒:“凌霜岭下有一潥清池,又名洗髓池,世间皆传凡人之身只要在极寒的潥清池中浸泡挺过一夜,灵海灵根便能得到滋养,若能挺过七日,灵根甚可重塑,变得富有灵性,成为修行天才。我因此去到凌霜岭,待了整整七年,在潥清池中泡了不下千日,最长的一次挺过了二十一天,但我依然不能修行,因此连凌霜岭的外门弟子都算不上。幸而掌门长老可怜我,教我凡间功夫和剑法,又允我进藏书阁读书,我这七年,才不算一无所成。”
他声音云淡风轻,像潺潺溪水淌过青石,叙述着他人故事一般。
群玉听得全身泛寒,心肝都抖索了下,青雁亦慨叹不已,但有一事不明:
“据我所知,潥清池确实能滋养灵海灵根,为何对你无效?”
陆恒平静道:“因为我没有灵海。我也是很久之后才接受这个现实。既无此物,又谈何滋养,谈何重塑?”
“怎么可能。”青雁道,“世人皆有灵海,灵海贫瘠即为凡人,灵海丰沛便长出灵根,就能修行。即便你灵海空空荡荡,那也不叫没有灵海。”
陆恒抬眸看着青雁,不再说话。
青雁被他这样淡淡望着,竟然莫名有些动摇。
世上真的存在没有灵海的人吗?像群玉那样没有丹田尚可剜灵铸肉,若没有灵海,修行是绝无半分可能了。
“我有个问题。”群玉忽然发言,“陆公子没有修为的话,为什么杀妖怪那么厉害?”
陆恒淡笑了下:“不是我厉害,是我的灵剑厉害。我和它建立了剑魂誓约,即便我没有修为,也能驱使它的所有灵力。”
好吧。群玉彻底相信陆恒没有修为了。
她心头闷闷的,总觉得陆恒本应是天纵奇才,不该如此。
又一阵香风由屋内飘出,陆恒估摸着炖的差不多了,提醒群玉准备吃夜宵,自己扶膝站起,走向灶房。
群玉哪用提醒,屁颠颠地跟进去,青雁也从檐上盘旋而下,飞进了屋里。
两道热腾腾的夜宵出锅,陆恒立在砧板旁,拿起一把干净小葱,另一只手探向身后,倏忽间,他手中多出一把银白菜刀,刀面剔透平滑,泛着些微冷光。
陆恒正欲抬刀切葱,耳畔突然传来一句撕心裂肺的——
“住手!!!”
群玉一心扑在夜宵上,没注意那把刀是如何变出来的,而青雁始终在意着尘霜剑,所以它看得一清二楚,可它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遂颤声问:
“你这菜刀……哪来的?”
陆恒闻言,轻掂了两下刀,平静答:“剑变的,用着称手。除了菜刀,它还可以变成尖刀、刨刀、剔骨刀,甚至斧子……”
“够了!你这个邪恶的厨子!”
青雁悲痛万分,一头撞晕在它主人肩上。
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才会让仙界最强仙剑落入这个姓陆的邪恶厨子手中,沦为切葱剁蒜的厨房刀具,被他强迫着不断亲吻那明明一剑就能劈碎劈烂的邪恶砧板!
群玉觉着,用无敌仙剑切菜简直超酷,但她也能理解青雁幻灭的心情,遂在灵识中柔声安慰它:
“好歹尘霜剑还在陆公子这么个除妖师手中,而你堂堂神界灵鸟都变成妖怪的灵兽了,对比起来是不是感觉好多了?”
青雁:……
主人,我真的谢谢你。
群玉抬手撸了会儿鸟毛,注意力回到灶上。
陆恒这时已切好葱,准备再切小米辣时,他手中菜刀忽地一闪,寒光凛冽间,菜刀变回长剑,群玉感受到一阵灵力波动,忙问陆恒:
“尘霜剑这是怎么了?”
该不会突然罢工不想切菜了吧?
陆恒执剑的手微微垂下,闭目感受着灵剑灵气传递的信息,片刻后,他缓缓睁开双眸,淡声说:
“我曾用剑尖在那尊鼎的隐蔽处刻了个追踪符,刚才,剑灵感受到了鼎移动的方向。”
群玉:“往哪儿去了?”
陆恒:“东北方向。”
东北方向?
群玉不知想到什么,忽然沉默。
青雁用灵识说:“那不就是璧城所在的方向吗?”
群玉:“不用你提醒我。”
青雁刚才被群玉的“安慰”伤到了,忍不住阴阳怪气道:“那就好,主人,我还担心您忘了自己离家远行是来干嘛的。”
群玉的声音果然变闷:“哼,就算我不去璧山派,一无所成地回家,我爹娘也不会怪我的。但我以后要是吃不到陆公子做的饭,我可能会活不下去。”
青雁:“陆恒也知道你要拜入璧山派,如今他追踪那尊鼎,正好送你去璧城,到时候他肯定不会再让你跟着了。”
最怕空气突然的安静,青雁心肝莫名一颤,有些后悔话说太重打击到主人了。
谁知这时,它灵台中忽然幽幽冒出一句——
“我想灭了璧山派。”
“开个玩笑。”
群玉笑起来,葱白手指轻轻抚摸着青雁的羽毛,直摸得它浑身炸毛,瑟瑟发抖,本能地曲起脖子,把头塞进了翅膀下面。
你刚才那口气,真不像开玩笑。青雁瑟缩地想。

第十七章
翌日清晨,陆恒做笋丝烙当早餐,笋香清新,裹挟着淡淡焦香飘出房舍,引来好几个修士趴在窗外流口水。
修士们昨夜在一处山崖底下找到了被吸走大半精气的小师弟,加上被狼妖打伤的,一共五名伤员,贺立群派两人用传送阵先行护送他们回紫云门,剩余五名修士,留在民间继续搜寻妖怪踪迹。
群玉吃完早饭,陆恒没赶她走,却也没说要顺路送她去璧山派的事儿。
直到群玉主动问,陆恒才犹疑不定说,因为顺路,他本该送她,但他在追寻妖鼎踪迹,尚不知那鼎牵扯了多大的邪祟阴谋,前方又埋藏了多少未知的凶险,他不想令她也身陷险境,所以他们最好还是分开走。
“还有一点。”陆恒沉声道,“我已追踪那鼎许久,想必背后操纵鼎的人已发现我在鼎上刻了追踪符。尘霜剑灵力雄劲,镌刻的符箓极难去除。那人若除不去追踪符,你猜他会如何?”
群玉想了想,瞳孔倏忽放大:“可能会利用那鼎,将你引入凶险之地,令你自身难保!”
见她聪慧,一点就透,陆恒由衷一笑:“所以,姑娘还是不要和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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