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我们是做梦都想过富二代的日子。”
“切。”他说:“你很快就会觉得特别空,比如你努力从三千赚到一万,一步步挺有成就感的,像我努力了半天,不如我爸一瓶酒钱,没劲。。
我心里说,这不是你发疯的理由。
气氛太好了,有那么一瞬间,有一种我们相依为命的错觉。
所以,我终究还是把那句话问出来了:“青龙是你杀的么?”
“嗯。”
他又补充道:“不过不光是为了恶心你们,也是因为我瞅那小子不顺眼。”
“……杀我也是这个原因?”
他嗤笑一声,道:“真没想杀你,知道你是个小领导,就是吓唬一下冯狗,劲使大了。”
气氛一时沉默,我们大概同时想到了老冯的尸体。
“他杀我的狗,压我的价,还抢我的工人,早就该死了。”他冷笑道:“临死前还疯了一样拉着我的腿,哎,你说他是不是想救你啊?”
“可惜,被我把头砸烂了。”他道:“不过你这人很好。”
“你为什么这么无法无天?就因为有钱?”
“跟有钱没关系,就是无聊。”他伸了一个懒腰,道:“你不懂。”
我有什么不懂的,他就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
一阵强烈的困意袭来,我靠在石壁上,慢慢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矿洞里火光冲天。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正看见赤那拿了汽油,一边笑,一边还在继续洒。
“哟,醒了啊?我还以为你醒不过来呢!”
“你干什么?”
“死啊。”他说:“反正我也活不了了,就死在这吧。”
“为什么?你不等于诗萱了么?”
“她啊,没接我电话。”他轻描淡写的说“正好,我也不想让她看到我这鬼样子。”
我几乎被巨大的绝望压的站不稳。
他看向我,又道:“你这人其实挺有意思,正好在黄泉路上解解闷。”
我摇头:“要死你去死,我不会死的。”
“那你说了不算。”他狂笑起来,就像一个真正的恶魔:“可乐里我放了了农药,你不死也得死了。”
我仰头看着他,嘴唇颤抖。
第50章 程厦陪我走完的这段路
下一刻,我突然扬起藏在背后的马鞭,它如同一柄神兵利器,霎时间将他抽倒在地上。
他发出一声惨叫,倒在地上打滚,身上沾满了汽油。
我反手又是一鞭,两鞭……趁他无法抵抗的时候,去拿水和食物。
“贱人!”他一把抓住我的脚踝,发出恐怖的嘶吼:“你走有什么用啊?啊!”
我反手又是一鞭。
这是真正的蒙古马鞭,大概是赤那的家人做给他的,因而珍藏在这里,我趁他不在时找到的。
他本来就虚弱,这一下被打得皮开肉绽,捂着眼睛不住惨叫。
我看着这个强大到我曾觉得不可战胜的恶魔,终于笑出声音:“让你失望了,我根本就没有喝那瓶可乐。”
常年的察言观色,我能抓住每一个转瞬即逝的细节。
他那种饱含着恶意和兴奋的神色,不像是期待于诗萱到来。
并且,他这样的人,无论如何也不会专门买可乐给我。
除非,他是想用可乐和啤酒做个区分。
所以我只是假装喝下去,其实都倒在了旁边——多年酒桌上练就的本领,跟魔术不相上下的手法。
“你自己死在这里吧,我要走了。”
我一脚踹开他,独自爬出那个矿洞。
那辆库里南孤零零的停在夜色之中。
它的汽油已经一滴不剩了,备用汽油估计也被赤那发疯浇上去了。
那我怎么出去呢?我完全不认识路,这无人区的旷野,是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
绝望淹没了我,我手脚并用的捶打方向盘,失声痛哭起来。
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我遇到这种疯子!为什么为什么!
就在这时候,我听见后备箱传来动静,像是什么极大的野兽。
我止住哭泣,厉声道:“谁!”
车后座探出一个人来。
“冬雪——”他叫我的名字。
是我两年没见。
喜欢了十四年的那个人。
他趴在那里,满脸狼狈,却笑得像个天使一样。
我傻了,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有什么动作和表情。
“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听说你失踪消息之后就赶过来了,结果碰到了他的车,没来得及跟别人说,我就偷偷上了后备箱。”
千言万语卡在喉咙里,我想说你傻啊,你报警就行了,自己上来算怎么回事啊!
我又想说,这两年你死哪去了,为什么不来看看我呢!不搞对象就不要朋友了?
我他妈好想你啊!
可是我什么都没说出口,我猛地扑进他怀里,失声痛哭。
“好了,冬雪。”他摸着我的头,一遍一遍的安慰我:“天一亮,我们就得赶紧离开这里。”
“你还记得往哪走么?”我道。
“不记得了,不过这种砂石地面,会留下车痕。我们跟着车痕走。”
“光靠走的行么?”我擦干眼泪,道。
“我们试试看。我觉得并没有开多长时间。而且到了有信号的地方,我们就报警。”
他带了手机,我心里一下子踏实了很多。
“对,没错,他给的羊腿还带了一点热气,说明最近村镇没我想的那么远。”我兴奋起来,拉着程厦,道:“我们走!”
月亮隐入群山,万丈霞光照亮了这片荒凉的土地。
这种半沙化的土地,的确能保留一些车辙,但也是断断续续,我们沿着车辙七扭八拐的离开了矿区。
然而,越往下走,土地沙化的更加严重,车辙消失了。
“没事,我们往北走。”程厦道:“我看过地图,雪林村在这个矿区的北边。”
草原多西北风,我们根据沙子堆积多的地方,来模糊的判断着北方,也不知道对不对。
可是不管走了多久,眼前的景色还是一模一样,旷野,黄沙,烈日,空无一人。
偶尔会遇到一些干枯的短花针茅,那是一种极为耐旱的草,哈日娜告诉过我,秋日枯黄后,牛羊很喜欢吃。
我们在附近转了很久,希望能看到放牧的人来。
可是并没有。l-R
“不能再等下去了。”程厦说:“入夜后会很危险,我们必须在白天找到村镇。”
他仍然是那么温柔妥帖,和原来一样,只要待在他身边,我所有的焦躁和痛苦都会平息。
我一步一步的走着。
脚掌灼痛,喉咙干哑,眼睛被忽如其来的风沙追得根本睁不开。
“如果我们走不出去怎么办?”我问程厦。
“不会的。”他说。
“万一呢?”
他目光澄澈,握紧了我的手,道:“别怕,我们一起。”
我心中横生出了无数的勇气,我好像又是十八岁那个不顾一切朝他奔去的少女了。
我什么都不怕。
太阳西沉,气温在下降,最危险的黑夜正在缓慢的迫近。
我们已经喝了一瓶水,吃了一袋薯片了。
可是还是又饿又渴,喉咙里已经痛得说不出话来,眼前的道路却陷入了一片漆黑之中。
这时候程厦抬起头,对我道:“冬雪,你看。”
我仰起头,没有人工光线的干扰,漫天星空美得辽阔壮观。
“好像我来草原的第一天晚上,发烧,看到星星都变成了自行车朝我飞过来……”我喃喃道:“我熬夜写方案,心里却是安定的,因为你在我身边。”
“我现在也在你身边。”
他抱着我,道:“冬雪,你看到北极星了么?我们走的方向是没有错的。”
“嗯。”
我们在黑暗中继续走着,两个人拉着手,黑暗的旷野,似乎也没那么恐怖了。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突然感觉背后传来了呼吸声,以及野兽轻而又轻的脚步……
“怎么了?”程厦问。
我握紧了他的手,道:“别回头。”
哈日娜给我讲过,狼会尾随着夜行者,在他回头的那一刻,咬断了他的喉咙。
我握紧了手中的马鞭,这是我唯一防身的武器。
“程厦。”我不得不用干哑的喉咙说点什么,转移注意力。
“嗯?”
“你很讨厌我吧。”我说:“我一直把你当成一个工具,一个能够看着,往前走的工具。你说得对,我其实并不爱你,我爱的是自己的执念。”
程厦“嗯”了一声。走到了我身后。
我又强行跟他并排走:“如果你不生病就好了,我就可以毫无负担的缠着你,可是偏偏你病了,我没法给你想要的。”
他轻轻说:“我明白的,你离开我是为我好。”
“你不明白。”我说:“我这种人其实是不会爱人的,我只要生存……可是有时候只有这个是不够的……”
比如现在,我的脚早就肿胀的不像话了,疲惫、崩溃、绝望,求生的意志在一点点的土崩瓦解。
程厦把我抱进怀里,说:“我明白的,就像王小波那句话’人只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对。”
“你不要想身后的东西,你也不要想前面的路有多长。
你想S市的大海,阳光下的浪花有多美。
你想你的乌勒吉村,圆顶白墙,老人们脸上的笑容红彤彤的
你想我们的婚礼,我们去看日本度蜜月,看烟火大会,我们小孩子从小就学英语,对了,为什么要从小学英语啊?”
我笑起来:“因为我觉得那样很高级。”
还有那么多,那么多的日子。
我要继续走,直到走不动为止。
走啊,走啊,将黑夜走尽,豺狼隐匿,太阳又一次照亮大地。
正午的烈日烘烤每一寸皮肤,我倒在地上,又一次艰难的爬起来。
“冬雪!”
仿佛钟鸣般的声音,伴随着声声的警笛声。
我抬起眼,看到巴特疯了一样朝我跑来,身后跟着警察。
“患者呼吸快,血氧浓度过低,立刻抢救。”
我仰面躺在担架上,大口喘着气。无数双手在我身上忙来忙去。
我指着后面:“程厦……”
“就你一个人啊!”巴特说。
荒漠的草原上,空无一人,只有风在呼啸。
是啊,他在国外读书,怎么可能跑到草原,又怎么可能,那么巧的上了赤那的车。
陪伴我走过黑暗的,从来只有我自己而已。
他前妻和女儿在国外,并不愿意过来。
他老家在四川的一个贫困山村里,长辈们都去世了,亲戚们早就断了来往。
至于朋友,他这人脾气大,心眼小,对人也不怎么讲义气,没有朋友。
只剩个我。
我也没有怎么风光大办——尸体都被野兽啃没了,怎么办啊?
就选了一块很贵的墓地,偷偷烧了些纸钱给他。
“现在都讲究文明祭祀,我要被抓着了,得罚款”我蹲在那里念叨:“那也得烧点,不是您当时把我赶下车,今天躺这儿的就是我了。”
赤那当时刚跑出来,满身戾气的寻仇,如果我在那车上,也活不成了。
那些灰黑色的纸钱飞上天,燃尽,变成灰末散去,我还是说出口了。
“师父,你说你这辈子值不值?”
他走了之后,公司查出他违规操作、收受贿赂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开始了一场重大的人事清理。
因而他曾经的下属们,一个都没来。
这把火不但没烧到我身上,我还成功调到了总公司,项目二部的经理,手底下的人最大的比我大十二岁。
所有人都觉得,这是我真正的、物理意义上拼着命把这项目做完的缘故。
只有我自己心里知道,其实是因为我很早就站队了安总。
那些材料,百分之六十都是我提供的。
如果那个天气很好的下午,我们顺利的登上火车。
我一丁点都不觉得自己有什么毛病。
这就是职场,自己人杀起自己人来,当然要一刀毙命。这是他教过我的道理。
但是他死了。
死前最后一刻,他粗暴的将我赶下车,让我逃生。
我觉得自己真他妈的恶心。
火舌舔舐着黄纸,越燃越高,燎得人眼睛发酸。
我抹了把脸,站起身来,最后一次说:“师父,我走了。”
他在黑白相片里,板着脸盯着我,他再也不会给我使绊子了。
以后惹了祸,也再也不会有人护着我了。
赤那死在了矿井那场大火里。
其实他打给于诗萱的那个电话打通了,于诗萱一直追问我怎么样,他就挂了。
然后决定带我一起去死——是的,神经病的思维你永远无法理解。
但是也是因为这个电话,确定了他的大概方位,所以警方才能赶到附近。
这一次我在医院修养了两个月,回来的时候,就正式去总公司上班了。
总公司在一个很高大上的园区里,有郁金香和喷泉,对面是一个很大的商场。
就是楼本身有点旧,外墙的玻璃老脏兮兮的,总觉得天气阴沉。
办公室人均985,大家都工位上做自己的事情,非必要不会说话,整个办公区都除了打印机运转之外,没有一点声息。
没有人亲近你,也没有人排挤你,大家一起在食堂吃饭,在茶水间泡咖啡,偶尔也聊聊八卦,但热情下始终保持着疏离。
这挺好的,就是我偶尔会想起老冯,他第一次用咖啡机是什么时候呢?
也被人事委婉的提醒着装,然后把夜市买的LV衬衫扔掉么?
他也会觉得,自己是都市丛林里的一只土拨鼠么?
这些问题永远没了回答。
老冯曾经的办公室就在我楼上,新的主任是一个瑞典回来的工程师,姓将,跟我接触的上司都不同,非常学院派,对下属有一种游刃有余的轻松感。
不会频繁开会,也不会打鸡血,同样也不怎么喜欢我。
某次我着急朝其他组要一份材料,逼问了急了一点,对方是个零零后的毕业生,拒绝给材料,原因是:“今天我们组团建。”
我特么……
如果在工地我就骂人了,在这里有这里的规矩,我只能说:“这个时间不是今天定的,你说过周五前交到我这的。”
“团建是蒋总定的。”她非常傲气也非常冷漠的说:“组长你要是有意见,可以找蒋总说。”
然后钉钉上就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我瞠目结舌,然后蒋总听说了这件事之后,微微一笑,说:“但是任组长,你有时候把自己逼得太紧了。”
“是,我可能江湖气太重,需要领导多指导。”
我努力适应着这里。
原来,我需要在工地连比划带说,绞尽脑汁,才能让工人们理解我的意思。
而现在,我要好半天才能跟上同事的思路。
以前,因为要赶工期,工地最重要的品质就是拼命。
而现在不用拼命,重要的是按部就班,日复一日的把庞杂的每件小事处理好。
我用尽全力才能跟别人保持一样的效率——这意味着我的上升渠道,基本上封闭的。
那天下班做好工作之后,我去找了于诗萱。
那时候她的奖项还没下来,找工作并不顺利,她只能在网上接一些画画的单子。
但也并不缺钱。
虽然她父母被伤透了心,拒绝再见她。
但还是把当初准备给她的嫁妆,托她姐姐过户给她。
荒唐半生,回来仍然是年轻貌美的小富婆——有钱人家的孩子,永远有试错成本。
“所以你难过的是,觉得你领导不喜欢你?”她给我倒了一杯威士忌,里面是一块沉船造型冰块。
“也不是,主要是,我觉得跟他们不是一路人。”我仰头躺在沙发上,道。
“你觉得你的战场在工地。”她说:“因为你在一群大老粗当中,最聪明,最细致,可是在他们中间,你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了,对不对?”
我没要说话。
她穿着香槟色的吊带,轻柔靠在我身边,道:“但是亲爱的,你得知道,工作没有十全十美的,做体力活,危险,辛苦,还被人瞧不起。”
是的,我已经是“任总”了,去业主单位送东西,被秘书小姐姐说:“哎,你们下回能不能把东西放门口啊!踩得这么脏,我们还得保洁。”
我争了这么多年,想要的无非是——
“干净、体面。”她说:“说白了,你不是想做白领么?你现在已经是了。”
我被她噎住了。
——虽然这个词听上去像上个世纪《知音》里的出轨少妇,但这的的确确曾经是我的梦想。
现在,我不再负责施工一线,而是前期的项目策略。
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办公室里,写项目书,听写下属汇报,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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