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子看见林荞一天跟两个男人举止亲密, 自然要嘲讽一番。
“刚才宿舍楼群里还在发呢, 说楼下有个开保时捷穿得跟花公鸡似的男的在等人,我一看照片,竟然是在等你啊!”
王娜像个小鹌鹑, 笑得肩膀抖动, “林荞,你手段可以啊, 这才几个小时就又换了一个男的,你忙得过来吗?”
?花公鸡?
欧阳拙听完后反应过来王娜口中的“花公鸡”指的是他,气得快步向前冲去。
林荞见过他打架时的手段,怕他一个冲动把王娜打残了,忙拉住他抢在前面说:“我没想到你这么关注我, 看来对我用情很深啊, 不过不好意思,我对你没兴趣, 这里是男装, 最小的尺寸都要170, 你这个高度怕是穿不了吧?”
王娜只有150,最讨厌别人说她矮, 林荞戳她痛处,她气得脸都差点变形了还要故作平静。
“要不说你们这种穷人没见识呢,这家店是奢侈品牌,男女装都有……”她提了提手中的购物袋,“我这条裙子要八千块,你爸妈辛辛苦苦上一个月班够买这一件吗?”
欧阳拙实在听不下去了,无语地白王娜一眼,“八千块的裙子也好意思说是奢侈品?我家狗的裙子都比这个贵。”
王娜看他虽然一身名牌,但衣服上的吊牌还没摘,有点心虚但还是嘴硬道,“吹牛谁不会?你有钱买吗?”
欧阳拙随即大手一挥喊来了sales,“把你们店最贵的一条裙子拿过来。”
欧阳拙虽然衣服上的吊牌没摘但钱已经付过了,sales知道他是黑卡,立刻把橱窗里展示的那条走秀款礼裙拆下来捧给他。
那是一条上深下浅,底色藏蓝的纱裙,粉紫色偏光在灯光的映射下像千万颗星星,晶晶亮亮的。裙子的吊带很细,直直下去连接上胸衣,便于展示姣好的身材。腰线比一般的礼服稍高,同色但深浅不一的轻纱从腰线开始蔓延,如银河倾泻,披上满身星光。
“就这件,包起来。”
Sales识趣地拿来POS机,十分上道地当着众人的面大声报价:“这条裙子是品牌时装周的走秀款,国内仅此一件,售价十三万八千元。”
欧阳拙把黑卡递给他,眼睛都不眨一下。
随着交易完毕,sales把裙子包装好递给他,王娜彻底哑火,嘴巴张张合合说不出话来,只能落荒而逃。
林荞见王娜走了,朝欧阳拙说,“她这种人就是喜欢给自己找存在感,你不理她她就没戏唱了,跟她置这个气干什么?还浪费钱。”
“我就是看她不顺眼!”欧阳拙骂骂咧咧,顺手把裙子递给林荞。
林荞看向他拎着裙子悬在空中的手,不解地问,“你干什么?”
“给你啊。”
他说的轻描淡写,仿佛递过来的不是一件价值十几万的裙子,而是一袋白菜。
“给我?!”林荞震惊了,“你给我干什么?”
“我又不穿裙子我不给你给谁?”欧阳拙理所应当。
林荞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形容这种心情,觉得既荒唐又好笑,“十三万的裙子,你说给我就给我了?”
“又不贵。”
欧阳拙说的是真心话,林荞却听得扎心,这些该死的有钱人!
无功不受禄,更何况她跟欧阳拙一点儿也不熟,随随便便收人家这么贵的东西别到时候来告她敲诈吧!
“谢谢您,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实在没有场合穿这种裙子,您留着送给别人吧。”林荞就是一个大写的拒绝。
“没别人可送了,这款式我妈穿不了。”他说着,忽然想到了什么,“你不是担心没场合穿嘛,月底我生日会,你穿这个来不就行了?”
林荞心里想咱俩才见几次啊我还得去参加你的生日会?你们这种富二代的生日会我哪随得起份子?
正想拒绝,又怕欧阳拙不依不饶,于是拐了个弯说,“这样吧,这个裙子先放在你这里,等你生日会的时候你再拿给我,我宿舍衣柜小,放不下这么大的裙子。”
欧阳拙听了觉得有道理,就没有再坚持。
林荞刚要走,欧阳拙又拉住她,“你不试试让店员帮你调整一下尺码?”
林荞本来也没打算真穿,就说,“不用,我目测挺合适的。”
回到宿舍后,林荞把嘴上没把门的纪念暴打了一顿。
“你个大嘴巴,下次再卖我有你好看!”
纪念在林荞的铁臂下连连求饶,“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你快放开我,我要被你勒死了!”
林荞这才松开她。
纪念没买到一号回家的票,所以到现在还在宿舍里。梁小羽也在,她除了过年,一般节日都不回家。白梦萤跟她一样是本地人,三十号那天晚上就回家了。
纪念可怜巴巴地摸摸脖子,吐槽:“你看着这么瘦手劲儿怎么这么大,我脖子都快被你拧断了。”
“姐姐我以前举杠铃的你忘了吗?下次还敢乱说话吗?嗯?”林荞攥着拳头威胁她。
纪念立马滑跪,觍着脸笑道,“哎呀,我这不是看他一腔痴情于心不忍嘛,话说你俩一起出去有什么进展吗?”
“你有毒吧,我跟他能有什么进展?”林荞无语,又想到王娜的事,笑出声来,“不过今天倒是狠狠地打了一把王娜的脸,还挺爽的!”
“什么什么?”
纪念和梁小羽听到后都凑过来。
林荞就把下午的事跟她们说了,爽得纪念差点没在王娜她们寝室门口敲锣。
“该!让她一天到晚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天天拿鼻孔看人,打脸了吧!”纪念开心得晚饭都多吃了几大口。
梁小羽为她担忧,“那到时候那个二流子真让你去他生日会怎么办?”
“傻啊,我就说我要加班呗,他还能去佰天找我?”林荞不以为意。
国庆假期后,林荞又恢复了天天起早上班的日子,复工第一天,她正眼神涣散、精神萎靡呢,苏正行过来敲她的桌子。
“我明天下午什么行程?”
苏正行每次叫林荞都要来敲桌子,几个星期下来,他常敲的位置都比别的地方亮。
林荞赶忙翻开记录本,“明天下午在FU酒店有一个区域规划战略合作交流会,可能需要您参加一下。”
几个星期磨炼下来,林荞的助理业务逐渐上手,不会磕磕巴巴了。
“推了。”
一听到这两个字,林荞的太阳穴“突突突”的疼,这是林荞干助理工作以来最讨厌的两个字。
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觉得总裁们大手一挥推掉工作简直不要太帅,现在她只想把那些总裁的头打爆!
你不想去可以不答应,答应了又要取消,手底下的人就得费了老命去跟对方沟通联系,说不好还要挨骂,她们这种打工人是招谁惹谁了?
“好的。”
林荞强忍住想骂人的心,紧紧咬住后槽牙。
苏正行说完,视线落到她身上的暗红色薄针织衫上,冷声说,“眼光不怎么样。”
然后就走了。
林荞:“?”
“我刚才……是被你攻击了吗?”
这话是对意识里的苏正行说的,有那么一瞬她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之后的几天林荞一直勤勤恳恳上班,自打上次惹他生气以后,这几天他好像看她不太顺眼,林荞也不敢在这个时候触他霉头讨他的嫌,只好放慢了一下主线任务的进度。
这天中午,林荞因为要打印会议材料走的有点晚,从文印室出来后发现二十八楼已经空了,放好材料后她在网上团了一家附近羊肉粉店的券,正准备去吃饭,苏正行从办公室出来。
迎面碰上,林荞只好露出商业假笑,“苏总您还没下班呀?”
“你不是也没下班吗?”他习惯性反问。
“我怎么能跟苏总比呢,您业务繁忙,处理的都是集团大事,我就打打杂……”她尴尬笑笑,想把他请走,“苏总时间宝贵,您请先去用餐吧。”
苏正行不动,“你呢?”
“哦,我也正准备去吃饭呢。”林荞回答。
“正好,一起。”他说。
林荞刹住,“这……恐怕不太方便吧?”
听到她说不方便,苏正行瞥着她,单手插到西裤口袋里,“怎么,有约了?”
“那倒不是……”
见她支吾,苏正行主动提及,“我没记错的话,你还欠我一顿饭?”
“要不我下次请您?”林荞面露难色,“我今天团了羊肉粉券,不用就过期了。”
“羊肉粉也行,走吧。”苏正行迈开脚步朝电梯走去。
不是,那可是羊肉粉啊!你一个总裁确定要跟我一起去吃羊肉粉吗?
林荞一脸懵逼地跟在他身后。
就这样,苏正行一身昂贵的西装坐到了街边一家只有六张桌子的羊肉粉店里,还好此时已经过了饭点,附近CBD的白领们大多已经吃完饭回去了,要不然林荞这替人尴尬的毛病恐怕又要犯了。
“老板,两碗羊肉粉。”
林荞点单的声音都比平时小。
“要辣吗?”粉店的老板举着大勺问她。
林荞回头问苏正行,“苏总,您吃辣吗?”
苏正行脱下西装外套放到旁边的凳子上,解开领口和袖口的扣子,“随便。”
“那就放一点儿?”
林荞一边跟老板说一边观察苏正行的态度,见他没反对,就这么下单了。
热腾腾的羊肉粉端上来,苏正行没急着吃粉,而是拿勺子撇开香菜喝了口汤,丝毫没因为这是廉价的食物而有什么异样。
蒸腾的热气扑到他的眼镜上,他摘下眼镜,用纸垫着放到一旁。
往常见他都是戴着眼镜,眼镜就像是一道墙,将外面的人事物与他分隔开来,这道墙虽然透明,但总有隔阂。
而此刻的他没戴眼镜,深邃的眸子就这样展露在外面。
近距离看才知道,他的双眼皮并不是单纯的外双,而是扇形的,眼头交叠,眼尾上挑开来,露出两条流畅的褶皱,漆黑的瞳仁像一潭池水,泛着涟漪。
以前总觉得他眼神吓人,现在看起来,眼神好像也不怎么吓人了。
“你到佰天多久了?”
正出着神,苏正行突然问。
林荞赶忙回过神来,正正神色,“一、一个多月了。”
“想留下来吗?”
林荞没明白他的意思。
“还是有什么别的想要的?”
林荞听得云里雾里。
“我说直白一点吧……” 他坐直身子,“无论你是在替谁办事,我可以给你任何你想要的,只要你开口。”
“他在诈你。”意识里的苏正行提醒她。
这是他惯用的手段,先侧面观察再正面出击,用看似坦诚的示好和行动试探对方对背后之人的忠诚,由此来判断下一步棋该怎么走。
“你疑心病怎么还没消?”林荞在心里骂他,但面上还是一脸谄媚,“苏总您说的话我怎么听不懂?我是您的助理,当然只会替您办事呀。”
她确实也没撒谎,自己本来就在给他打工嘛,而且还是打两份工。
见她还是不肯说,苏正行细不可察地轻哼一声。
就在气氛变得奇怪又危险时,刚被前辈使唤加完班的程翎也走进这家羊肉粉店。
她第一眼便看见了林荞。
而她对面的人……
“苏总?!”
程翎见到苏正行,忙整理了下仪容走过去,柔声道:“苏总好,我是佰天投资部的实习生,我叫程翎。”
程翎就是苏正行一开始描述的那种长发白裙,不施粉黛也很好看的女生。
程翎见苏正行一直盯着林荞,又说,“我是林荞的发小。”
她说的是发小,不是同学、朋友而是发小,好像她们有多亲密一样。
苏正行仍旧不理她,重新戴上眼镜,拿起旁边凳子上的西装。
程翎以为这是特意要她坐的意思,开心地放下肩上的包包在苏正行刚才放西装的凳子上坐下,谁知她刚坐下苏正行就起身走了。
程翎惶恐地站起来看向他的背影,“苏总?”
林荞知道他没诈出自己现在肯定很不爽,只能装傻继续吃粉。
苏正行走后程翎也不夹了,问林荞:“你跟苏总很熟?”
林荞嗦一口粉,“你看我们像很熟的样子吗?”
确实,苏总的脸刚才黑得像炭。
“那他怎么会跟你一起……”程翎扫一眼这家简陋的店面,“吃羊肉粉?”
“那你得去问他。”林荞大口喝汤。
佰天的实习生圈子里都在传,说总裁办有个实习生勾搭上了苏总,那天在二十九楼看见她时就觉得不对劲,今天亲眼看到她跟苏总一起坐在这种街边小店里,程翎更确信了,林荞一定是勾搭上了苏总。
她没想到,一直以来平平无奇样样都不如她的林荞竟然有这种手段,顿时既不屑又不爽。
明明就是勾搭上了还要装纯良,真是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程翎在心里冷哼。
“对了,之前说的同学聚会他们定在下个月了,听说李姝云也会从国外回来,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你们刚好可以趁这个机会冰释前嫌。”程翎故意提李姝云恶心她。
这事儿要追溯到她们高中时期了,当时李姝云是班长,喜欢校广播站的一个男生,在她的穷追猛打之下,两人很快在一起了。
那时候林荞在校广播站撰稿,跟那个男生也算认识,一次校广播站的聚会上,林荞按照学姐的吩咐给每个人分发巧克力,分到那个男生的时候刚好被李姝云看见,李姝云就醋劲大发,认为林荞在勾引她男朋友。
林荞很无语,也懒得跟她计较,谁知道李姝云从此就记恨上了她,经常在班里明里暗里刁难她。
“不小心”将她的作业本弄丢,老师布置的任务“忘了”告诉她,打扫卫生时“合理”安排她去扫垃圾堆,这种事层出不穷。
有一次林荞实在忍不住了,“失手”把她推到垃圾堆里让她感受了一下有多恶心。
李姝云从小在家里娇生惯养,哪里受过这种委屈,当即便发誓要让林荞好看。
后来的一节体育课上,程翎说她大姨妈来了,但是卫生巾落在了教室,担心偷跑回教室的时候漏出来,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那时候林荞和程翎还算是朋友,便主动说替她回去拿一下。
林荞偷溜回教室帮她拿了卫生巾,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没想到下午上课的时候李姝云突然说她的金手链不见了,全班上下帮她一起找都没找到。
财物失窃不是小事,更何况那个手链还很贵,班主任便在班会上问有没有人看见,如果是哪位同学“不小心”拿了,及时交出来可以既往不咎,可是一直没人承认。
紧接着,班上就传起风言风语,说只有林荞体育课的时候偷偷溜回了教室,肯定是她拿的。
林荞辩解,说自己是为了给程翎拿东西才回教室的,不信可以去问程翎。
程翎是学校出了名的三好学生,老师同学都喜欢她,她的话没人会不相信。
可是程翎却没有帮她辩白,只说林荞确实回教室帮她拿了东西,但是她自己主动提的,她本来没打算让林荞拿。
虽然她说的句句都是实话,可林荞却感受到了背叛。
事后程翎向她解释自己是因为羞于启齿大姨妈才这样说的,可是林荞已经不想听了,她背着疑似小偷的名声过了三年。
自那以后,林荞疏远了程翎,不想再与她有任何交集。
林荞喝完羊肉汤,扯了张纸巾擦擦嘴,站起身说,“我吃饱了。”而后仿佛没听见程翎说什么似的,径直出了羊肉粉店。
一天被人无视两回,程翎气得指甲都掐白了。
回佰天的路上,林荞想起刚才在羊肉粉店里苏正行面色不善的样子,自己三番两次惹他不开心,照这架势一年之内真的能结得上婚吗?
“你疑心病这么重我真好奇你能爱得上谁?”林荞在心里吐槽。
在这个荒唐的小说世界里,但凡有姓名的女人都爱顾既白爱得死去活来,所有有姓名的男人都为沈如星神魂颠倒,作为一个推动剧情的反派工具人,被人设控制的他自然也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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