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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千金逢凶化吉(衣青箬)


“没事。”路峥说,还是那种带着气声的哑了的声音。
向晴一听就明白了,“你生病了吗?”
听到这两个字,路峥忽然紧张了起来。一个之前他没有想过的念头,这时却忽然在电光石火之间,闯入了他的脑海里——这病的来历,其实是经不起深究和推敲的。
不管是他在打湿了鞋袜之后还洗了个冷水澡,亦或者大晚上在外面散步散到浑身冰凉,似乎都不是能对向晴说的事。
幸好向晴也没有问,她面带担忧地打量了一下路峥,又抬手在他额头上试了一下温度,就皱起眉头来,“是感冒了吗?好像有点发烧,要不要去医院?”
“不用。”路峥皱眉。
他曾经在医院里住过很长一段时间,并且被迫接受自己已经失去父母这件事,所以对那个地方有一种天然的抗拒。若是平时,他或许还会掩饰一下,但这会儿路峥难得显露出了几分任性。
好在感冒这种事可大可小,向晴犹豫了一下,便也作罢,只是推了他一把道,“生病了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赶紧躺着去,我去给你拿药。”
向晴匆匆下楼,没一会儿就回来了,不仅带来了退烧药和体温枪,还端了一碗粥。
她将托盘放在床头柜上,拿起体温枪,对着路峥滴了一下,一看读数,果然发烧了。然后才端起粥碗塞进他手里,“说是这个药不能空腹吃,先喝粥再吃药吧。”
路峥乖乖接过碗,小口小口地用勺子舀粥喝。
他垂着眼睛,没有去看向晴,心下却忽然有了一种明悟:人总是会生病的,以前再痛苦再难受都没有觉得捱不住,现在不过一个小小的感冒就变得脆弱又矫情,或许不过是因为身边重新有了可以依赖的人。
知道有人会关心,有人会在意,所以就不必再强撑了。

◎路峥立刻抬起眼,一瞬不顺地看着她。◎
喝完粥, 吃完药,向晴收拾东西走了,路峥重新躺下来, 心中若有所失。
人心贪婪, 轻易得到了什么, 就会渴求更多。
就像此刻,他明知道向晴对自己的关切已经足够多, 作为朋友来讲无可挑剔,却还是不满足,不希望她离开。
纵然他可以不将这样的念头表露出来, 不让向晴察觉,却骗不了自己, 更不能让心底的失落减少半分。
正自琢磨着, 房门忽然又是轻轻一响。
路峥抬头看去,见是向晴从门口走过来,心都像是被人轻轻拨动了一下。
他想问“你怎么又回来了”,最终却还是抿着唇, 一语未发, 只是微微弯起的唇角, 和闪着光亮的眼睛, 泄露出了他此刻的好心情。
路峥不得不把被子往上拽了拽,遮住自己脸上的表情。
向晴误会了这个动作,不由问道,“还是很难受吗?要不要睡一会儿?”
“有一点。”路峥小声说, “睡不着。”
“唔, 那怎么办?”向晴有些苦恼地皱起眉头。
路峥眨了眨眼睛, 其实他的眼睛还是酸痛的, 就算睡不着,闭目养神一会儿,也会舒服一些。
但他舍不得。
也许是因为生了病的人比较脆弱,路峥明明打定主意,不会让自己的心思困扰向晴,此刻却仍忍不住眷恋这一点温柔,甚至本能地想从对方身上攫取更多。
“我记得,”他想了一会儿,慢慢开口,“小时候我妈经常会唱一首摇篮曲,很好听。”
向晴:“……”
她想说“我又不是你妈”,但想到路峥早早失去了父母,这一幕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或许是少有的足以慰藉怀念的场景,便也不好意思刺人了。再说,他还是病人呢。
她只能道,“那没办法,我也不会唱歌呀!”
“嗯,没有要让你唱歌的意思。”路峥说道,只是声音闷闷的,连眼睛里的光亮似乎都黯淡了一些。
向晴又忍不住心软了,她轻轻地叹一口气,拉了椅子在床前坐下来,掏出手机道,“这样,我给你念会儿书吧。分一下神,可能就没那么难受了,要是能催眠就更好。”
路峥立刻抬起眼,一瞬不顺地看着她。
向晴捧着手机操作了一阵,好歹也算是睡前故事,还是给病人听的,她思来想去,终究还是决定选择一个轻松一些的童话故事。
最后,向晴在《灰姑娘》《白雪公主》和《小红帽》之间,选择了《小王子》。
提起小王子,人们似乎总是津津乐道于他和他的玫瑰,他和他的狐狸,驯养与被驯养,爱与被爱。
可是向晴印象最深刻的,却是它开头的这个故事。
当六岁的主角在书里看到一条蟒蛇将野兽整个吞下,然后花费六个月的时间在睡眠之中将之消化的过程之后,就自己画了一幅画,但当他将画拿给大人们看时,却没有一个人能认出来,哪怕他将剖面图画出,大人们似乎也还是难以理解。
“真妙啊!”第一次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向晴就在心里这样为主角的奇思妙想而赞叹过。
现在翻开它,再看一次,也还是一样,觉得他真是个妙人。
并且为自己终于长成了一个还不算那么平庸、乏味的成年人而庆幸。
于是向晴先不念故事,而是含着笑,将那张主角的涂鸦之作放大在手机屏幕上,递到路峥眼前,问他,“你觉得这是什么?”
“……一顶帽子?”路峥不太确定地道,“但似乎有点过于抽象了。”
向晴于是笑了起来,给路峥看了主角的第二幅作品,蟒蛇肚子里装着一头大象的剖面图。
然后,她才从第一章 的开头念起。念到最后一段时,向晴的语气里已经带上了几分揶揄。
“当我遇到一个头脑看来稍微清楚的大人时,我就拿出一直保存着的我那第一号作品来测试测试他。我想知道他是否真的有理解能力。可是,得到的回答总是:‘这是顶帽子。’我就不和他谈巨蟒呀,原始森林呀,或者星星之类的事。我只得迁就他们的水平,和他们谈些桥牌呀,高尔夫球呀,政治呀,领带呀这些。于是大人们就十分高兴能认识我这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
路峥很好地接收到了这种揶揄,于是他也微微笑了起来,心悦诚服地承认,自己在这方面的想象力的确贫乏。
从前,他不以这种贫乏为念,因为他的重点在另一个领域。而现在,他也不以这种贫乏为耻,甚至,路峥有些庆幸自己没有看过故事,能让向晴那捉弄人的小把戏得以实现。
故事的第二章 ,主角终于遇到了小王子。
当小王子一口说出那张画是一条肚子里装着大象的蟒蛇时,虽然是意料之中的发展,但路峥仍觉得,自己心底的喜悦与感动,或许完全不弱于故事里的主角。
只因为他虽然没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但却比任何人都更能理解主角在成长过程中所感受到的那种孤独。
幸好,主角遇到了小王子。
而他遇到了向晴。
生病的人是享有特权的。
路峥对这一点或许并不完全地了解,却已经本能地运用起了自己的这份权力。
接连两天他都待在房间里,饭是向晴端上楼来的,水是向晴递到手边的,还随时可以点名要一些不那么出格的服务。
不夸张地说,除了不能趴在她的膝上撒娇之外,向晴对他的照料,甚至比记忆中的母亲更加体贴入微。
如果说以前路峥有七分的病,会忍住四分,只露出三分。那么现在,他就是在七分病的基础上,又演出五分,显露出来就成了十二分。
一个小小的感冒发烧,严重得简直快赶上绝症了。
尤其是第二天,一早起来路峥就感觉嗓子发痒,一整天止不住的咳嗽,让人担心他真的把肺给咳出来。
向晴索性让厨房炖了一大罐的梨汤,隔两个小时就让路峥吃一碗。
大热天的喝汤,路峥每次都喝得浑身冒汗,偏偏还不能吹空调,十分折磨人。
但到了晚上,咳嗽的症状似乎就好了很多。他泡了个热水澡,上床睡觉。等到第三天早上醒来时,烧也退了,也没有鼻塞流涕了,咳嗽也好了,连精神似乎都健旺了许多。
只有声音还有一点点的哑,但那已经无伤大雅了。
路峥坐在床头,怅然若失。
这病怎么这么快就好了,说好的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呢?
确定他已经好了,向晴也收起了对病人的温柔体贴,冷酷地催促他,“既然好了,那下楼散步吗?你已经两天没出门了。”
路峥只得打起精神,跟向晴一起出门。
两天不见,院子里的花草似乎又变得更加茂密了一些。路峥多看了几眼,确定那不是自己的错觉。最近本来就是雨季,也正是杂草疯狂生长的时节,但即便如此,这长势也过于喜人了。
留意到他的视线,向晴也放慢脚步,朝路边的草丛看去。
高考结束,短期目标成功达成,她一直紧绷着的神经也都松弛下来,也有心思去关注周围的环境了。
向晴很快就发现了重点,她看看自家院子里的花草,又看看隔壁院子里的,有些不确定地问,“咱们家的植物,是不是长得太好了?”
就说搭在篱笆上的这一丛紫牵牛,都已经快把木质的篱笆完全淹没了。还有墙根上的爬山虎,已经长满了一面墙,快攀到屋顶上去了,明明去年她搬过来的时候,只有现在的一半。
至于院子里开得挤挤挨挨,仿佛下一刻就能爆开的各色花朵,就更不用说了。
向晴记得,入春之后,家里的切花就从来没有断过,根本不用去外面采购,直接从花园里剪几枝就够了。但现在一看,也完全看不出被修剪过的痕迹。
路峥正要说话,手机忽然响了一声。
他只得拿起手机,先去查看消息。等他处理完了助理发来的紧急文件,再抬起头时,便见向晴已经走进了花丛之中,正伸手将一枝开得正盛的月季攀下来,仰头轻嗅。
刚刚从天边升起的太阳,洒下一片金色的日光,给她和花都镀上了一层金灿灿的的滤镜。
这场景美得像画,几乎有一种圣洁的感觉了。
路峥平日里对这些是颇为钝感的,但此刻却心下一动,下意识地举起手机,将这一幕定格在了屏幕之中。
“咔嚓——”
快门响起的声音惊动了不远处的人,向晴微微讶然地转头看了过来。
路峥有些窘迫地收起手机,他很少使用拍摄功能,事先根本没有意识到还有快门声的存在,导致他的行动完全暴露。
好在向晴并没有在意,她松开手中的花枝,像是被路峥的动作提醒,也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开始拍照。并且拍着拍着,就转过身来,将路峥纳入了她的镜头之中。
路峥下意识地挺直了脊背,提起精神。
向晴却反而不满意了,“太僵硬了你……放松一点,明白?”
但路峥显然是个越被提醒,就越在意镜头的菜鸟模特——或者说,在向晴面前的他是这样,因为太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所以反而显得用力过度。
好在向晴有办法,她让路峥走在前面,不许回头看,这样看不见镜头,就算想表现也不可能。而人不可能一直保持紧绷的状态,慢慢就会放松下来。
向晴很快就抓拍到了满意的照片。
该说不说,不管是这满园的鲜花,还是路峥本人,都是随便怎么拍都好看的存在,出片率直线上升。
等向晴拍够了,从后面赶上来,跟路峥并肩走着,路峥才提起了正事,“我想,家里的花草树木长得那么好,或许跟你有一些关系,你没有感觉吗?”
“咦?”
“你的气运本来就很特别,待在你身边的人也能受益。”路峥说,“人是如此,花草树木亦然。”
只不过,人交了好运,可能性有多种多样,花木却顶多是长势好一些。
“竟然是这样吗?”向晴挠了挠头,“我没有注意到。”
“可以注意一下。”路峥说着,微微顿了片刻,才道,“甚至,我觉得你可以尝试一下,主动用气运去滋养它们。”
“怎么说?”向晴有些好奇。
路峥道,“众所周知,我们这个时代,已经没有奇花异草生长的灵气环境了,那些古籍上记载的灵物,自然也就逐渐灭绝,难寻踪迹。我只是想,你的气运滋养功效如此显著,说不定能够从量变达到质变,重新蕴养出真正的灵草。”
如果能做到的话,整个玄学界的格局,无疑又将迎来巨大的变化。
创造一个那样的新世界,不提能够得到的好处,光是这一举动本身,就足够令人心潮澎湃、热血沸腾了。
“……会不会太夸张了?”向晴听他这么说,反而有些不自信了,“我真的能做到吗?”
路峥微笑道,“抬头看看你的气运,你不该怀疑自己。”
“就算你这样说,我也还是感觉压力很大啊。”向晴忍不住小声嘀咕。
路峥摇头道,“不用想太多,你只要走出这关键的一步,玄学界所有人都会成为你的助力,主动帮你做成这件事。”
时来天地皆同力,这才是锦鲤运的力量。
“万一我这一步走劈叉了呢?”向晴忍不住抬杠。
路峥道,“那就当是养着玩,反正除了你我,也没人知道这事,不会丢人的。”
“那……我就试试?”
虽然只说是“试试”,但是既然决定要做,肯定就要全力以赴,各方面都要做到极致,就算最后仍旧没有成功,那也算是尽人事了,不留下任何遗憾。
所以,当然也不是在院子里随便挑一株植物养起来就算的。
毕竟也不是所有的草都有机会蜕化成灵草,总要挑选一下的。于是没多久,路峥就给向晴弄来了几粒野山参的种子。
药材肯定比普通的花草蜕化的几率更高,而在药材之中,论知名度和珍惜程度,也没有能与人参匹敌的,用它来做测试再合适不过。
不过依赖于强大的工业体系,药材的种植也早就进入了产业化时代,人参的价格已经被打到跟萝卜差不多了,营养价值还剩几分也不好说。路峥弄来的这些野山参种子,走的是上清派的路子,能确保是山里挖到的野参。
他本来还想直接买几株成苗的,但一来那东西难弄到,二来他也觉得从种子开始培育,效果会更好一些。
向晴弄了个袋子,将这些种子随身携带,小心翼翼地用气运渗透,没多久就感觉到了其中的生机。这让她松了一口气,虽然路峥说失败了也不丢人,但弄了这么大的阵仗,要是连育苗都失败,那也太尴尬了。
至少要先养活了,才能说得上成功还是失败。
不过,她的气运在培育植物这方面,可能确实很好用,向晴甚至觉得,这些种子的活性一天比一天增加,直到抵达某个临界点。
向晴买了几个花盆,将种子挨个种下。
其实她本来是想直接种在院子里的,但一来这样要跟其他的花草抢夺营养,二来也不方便照料——现在是暑假,她天天都在家,但等开学之后,叶城大学要求大一新生必须要住校,她就不方便每天回来了。种在花盆里,到时候直接带到学校去。
向晴每天沉迷种花,要不是老师打电话过来,她连高考出分的事都差点忘了。
路峥没有经验,也是被提醒之后,才意识到高考结束并不是就万事大吉了,后面还有一系列的事情,出分,填志愿,等通知书,办升学宴……诸如此类。
考虑到向晴的志愿是一早就定下的,等向晴挂断电话,他便问道,“咱们要不要先去拜访一下林教授?”
“那就去吧。”向晴想了想,也点头道。
之前她和林教授的联系并不多,只偶尔才在聊天软件里请教一次,主要是那时候还不知道高考成绩如何,万一关系处好了,自己没考上,那多尴尬?现在确定能上叶大,便没有这方面的顾忌了。
“那升学宴呢?”路峥又问。
去年向红鱼似乎也办了,虽说后面她好像也没怎么去上过课……但是别人有的,向晴自然也该有。
“免了!”向晴立刻比了个拒绝的手势,“我又不想收礼金,没必要。”
见路峥不说话,似乎还挺期待升学宴的,她不由无奈又好笑,只得道,“非要庆祝的话,家里人一起吃个饭就行了,顶多再把熟悉的、关系不错的人也叫上。”
“好,我让人安排。”路峥立刻点头,又问,“那就不用去酒店,在家里办一场小宴吗?”
向晴想了想,点头,“行。”
正好龙振国和冯雪妃得知她高考结束,一直说要见一面,却又一直没腾出空来,他们还没来过这里,这次顺便也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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