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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从摆摊开始(决绝)


就是她之前看日历自己选的日子。
她看日历选了这日子之后,姜瘸子夫妇有点不放心,怕这日子不好,现在他们却已经放下心来。
这日子,瞎子都说好!
两人正商量着,冯易拿着姜利海的旧课本过来:“利海哥,这个字读什么?”
姜利海看着那个字,直接读了出来,又道:“这个掷,是扔东西的意思,还有相关的成语,有一个叫孤注一掷,还有一个叫掷地有声。”
姜丽云听到姜利海的话,浑身不自在。
姜利海的普通话,太不标准了!
“掷”这个字,姜利海读成了“自”,“孤注一掷”他读成了“孤租一自”。
姜丽萍这时候道:“哥,你普通话不标准!”
姜丽云看向姜丽萍,姜丽萍去镇上读了三年初中,她的普通话应该会标准一点?
结果姜丽萍道:“不是‘租’,租是第一声,应该读第四声!”
姜丽萍的普通话也带着浓重口音,并不比姜利海好多少。
想也是,这时候的他们,很少有机会用普通话,一天天的,都在说方言。
姜丽云无奈开口:“冯易,我来教你吧。”
她的普通话,可比姜利海姜丽萍好多了。
上辈子她那个白眼狼儿子读书的时候,学校狠抓普通话,到了什么程度呢?当时在学校里说方言就要扣分。
她普通话不好,被儿子嫌弃,再加上听儿子整天在那边背拼音,她就跟着把拼音学了学。
再加上后来大家都用普通话,慢慢的,她的普通话就标准了。
当然,她依旧存在前鼻音后鼻音分不出的情况,但比家里这几个人,真的好太多了!
冯易坐到姜丽云面前,姜丽云道:“这个字读掷,是翘舌音……这样吧,我从拼音开始教,我们先学拼音。”
想到这里,姜丽云看向姜丽雨:“小雨,你也来跟着学!”
姜丽雨这个在八十年代上小学的人,因为读的是农村小学,普通话同样不标准!
一起学吧。
她觉得自己的普通话,虽然没有那些播音员说得好,但绝对比乡村小学的老师说得好。
这会儿人才紧缺,中专毕业的老师都是紧着城市分配的。
姜丽云把一个个拼音读给冯易听。
她的拼音能学好,除了要辅导孩子做功课以外,还有个原因,那就是她后来用电脑,是用拼音来打字的。
当时他们家买的电脑打字只能用拼音,她又多少有点基础,就用拼音打字了。
冯易跟着姜丽云,没多久就把拼音给读好了,反而是姜丽雨学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学好。
至于姜利海和姜丽萍……他们已经呆住了。
他们虽然普通话不好,但因为没少听收音机的缘故,知道标准的普通话是怎么样的。
姜丽云说的普通话,那可太标准了!
想了想,姜丽云还道:“冯易,以后我跟你说话,尽量用普通话,这样你也能学得快一点。”
“好!”冯易认真点头。
姜利海看着冯易,心里升起一股紧迫感来。
他也要抽空学习,不然指不定哪天就被冯易超过了。
这天晚上,姜家的气氛挺好的,村里其他人家也一样。
顾大发被冯易载到家门口,就急急忙忙往屋里走,而他刚进屋,就闻到了肉香,不免惊讶:“今天家里吃肉?”
“不是吃肉,是吃鸡头,”姜小姑从屋里端出来一盘红烧鸡头,“还有鸡血汤,加了鸡肠的。”
鸡肝鸡胗鸡心什么的,姜丽云也冻了起来,但鸡肠她没有冻起来,让村里人挑拣着带走了。
姜小姑道:“我现在在丽云那边负责切鸡肉,按切的鸡的只数算钱,能顾着家里还能挣钱,真的特别好,今天还带回来不少东西!”
姜小姑端上来的那盘红烧鸡头里面还混了鸡皮鸡肠,鸡血汤里也有鸡肠。
那些已经富裕起来的人家,是不屑于要这个的,但对村里的普通人家来说,这都是好东西!
顾大发这些天在姜丽云的铺子里吃得很好,但炖煮入味的鸡头,他依然愿意吃。
顾家在吃,村里其他人家当然也在吃。
姜洪海今天依旧在喝酒,只是跟以前只能用咸菜下酒不同,今天桌上有一盘蒸鸡头。
姜洪海的母亲年纪不小却还要干各种活,一天下来早就累了,自然没心思把鸡头红烧,就只蒸一下,让姜洪海蘸着酱油吃。
姜洪海用筷子夹着鸡头,蘸点酱油吃一口,再喝一口酒,吃得津津有味。
不过他也有不满的地方:“小凤去了镇上,就人面都见不着了!最近家里乱糟糟的!”
姜洪海的母亲道:“她是去挣钱的,总不能天天回来。”
“那顾大发不就天天回来?”姜洪海不满。
姜洪海的母亲道:“人家不是说了吗?她晚上要揉面,早上还要三点就起来做饺子,回来住的话,赶不上去镇上干活。”
姜洪海总算不说话了。
姜洪海的父亲转移话题:“这鸡头真好吃,明天再去捡点回来。”
“对,再去弄点,鸡肠也可以多弄点,红烧一下。”姜洪海一边说,一边将整个鸡头浸在酱油里,然后先是吮一口,再咬点肉下来。
他喝酒喝多了口味特别重,平常孩子觉得咸的菜,他嫌淡。
姜洪海十三岁的女儿抬眼看向姜洪海,眼神冷冰冰的。
她和她弟弟每人分到了两个鸡头,但两人都只吃了一个,吃完饭,他们拿着剩下的鸡头下了桌子。
拿出一个洗干净的旧包装袋把鸡头装起来,姜芬兰看向弟弟姜安树:“安树,明天我们去镇上找妈妈吧。”
姜安树认真点头。
十岁在农村已经不算小了,很多事情,姜安树都明白。
比如他爷爷奶奶看似对他们很好,其实最疼的,还是他们爸爸。
妈妈才是对他们最好的。
就不知道妈妈在镇上过得怎么样,她是不是起早贪黑地干活?
他们想去看看她,今天他们吃的鸡头,让他们妈妈也尝尝。
两个孩子说定,这才去睡觉。
最近到了晚上,他们爸爸喝醉之后,还是会发疯。
好在妈妈不在,不用挨打。
第二天。
雇人之后,就不用早起做煎饺了,姜丽云五点起来,简单炒个蛋炒饭吃了,然后冯易载着姜父姜母还有顾大发去镇上开店,她则去破庙那边做准备。
虽然载了三个人,但冯易骑三轮车的速度还是很快,而等他们到镇上,睡得早起得也特别早的冯秋凤已经点着油灯,包了很多饺子。
其实冯秋凤偷偷把姜丽云要扔的油留下这事儿,冯易是知道的,不过冯秋凤说是拿来点灯,他就不说什么了,只让冯秋凤小心一点,不要点着了什么东西。
把用来摆摊的各种东西搬出去,冯易和顾大发就去卖煎饺了,姜父姜母也跟过去做煎饺。
姜父姜母做的煎饺已经足够卖了,不需要冯秋凤跟着忙活,冯秋凤就留在铺子里,给桌子刷油漆。
没一会儿,她就把桌子给刷完了。
一时间没事可干,冯秋凤挺不好意思的。
姜丽云一个月给她八十,还给她各种好吃的,她却只干这么一点活……
正想着这件事,冯秋凤突然看到自己的女儿在门口探头探脑。
冯秋凤惊了惊:“芬兰,你怎么来了,不是要上学吗?”
姜安树从姜芬兰身后出来,对着冯秋凤道:“妈妈,我们来看你,还给你带了好吃的!”
冯秋凤心里一暖,但等看到他们带来的好吃的只是两个鸡头,眼睛又酸了。
“你们吃吧,妈妈在这里吃得很好……时间不早了,你们快去上学,等星期六下午不上学的时候再过来,到时候妈妈给你们吃好吃的。”冯秋凤道。
她来镇上也就一星期,因为忙着表现自己,以及害怕自己的丈夫,就没有回去看孩子。
没想到孩子这么惦记她。
这两天她可以把好菜留下来,等孩子们星期六来看她,就拿来给孩子们吃。
她分到的吃食,可比鸡头好多了,今天早上,姜家人就给她带了满满一饭盒的蛋炒饭!

姜芬兰和姜安树在来镇上的路上,一直很担心自己的母亲。
按照他们父亲还有爷爷奶奶的说法,他们母亲每天起早贪黑地干活,甚至都没有办法回家。
虽然不能回家是好事,但在他们想象中,他们母亲的日子,应该是过得很辛苦的。
可现在,冯秋凤的脸色看起来很好,整个人给人一种……活过来了的感觉。
之前的冯秋凤,是死气沉沉的。
“妈妈这段时间吃得特别好,今天早上还吃了蛋炒饭,昨天更是吃了红烧肉,我还吃过那个外国炸鸡……”冯秋凤笑着跟两个孩子说话:“你们丽云姐叫我来干活,是帮我呢。”
姜芬兰和姜安树靠近冯秋凤,冯秋凤抱了抱他们:“你们快回去上课吧,一定要好好读书,读书很重要的,你们丽云姐,你们冯易叔叔,这么大了还一直在读书……”
姜芬兰眼眶湿了。
她刚读小学的时候,她妈妈也会抱她叮嘱她,让她好好读书。
那时候她爸爸虽然偶尔会耍酒疯,但还没有现在这么严重,她妈妈见到他们就会笑,下地干活的时候就让她和弟弟坐在田边,怕他们无聊,还会捉只蚱蜢给他们玩。
但后来他们爸爸喝酒越喝越多,整个人越来越暴躁,变本加厉地打人,他们妈妈也就越来越沉默了。
她不再抱他们,也不再叮嘱他们要好好读书。
姜芬兰和姜安树一直想念以前的妈妈,但他们不知道要怎么让妈妈变回去。
现在,妈妈回来了。
两人没有把鸡头送出去,回家的路上,就一边啃,一边说话。
“姐,鸡头真好吃,我最喜欢吃鸡头了。”姜安树道。
姜芬兰点点头,她也觉得鸡头前所未有地好吃。
“姐,后天就是周六,我们再来找妈妈吧。”姜安树又道。
姜芬兰道:“嗯,我们到时候再来找妈妈,不过妈妈给我们留的好吃的,我们要少吃点,让妈妈多吃点。”
姜安树认真点头。
他爸爸就跟长在桌上似的,他但凡回家,就能看到他爸爸坐在桌子旁边喝酒。
家里的气氛还非常差,爷爷奶奶要干活,妈妈也要干活,一直以来照顾他的,都是他的姐姐。
他最听姐姐的话,当然也听妈妈的话。
他记得他小时候,妈妈对他特别好,会把他放在箩筐里,挑着他走。
箩筐晃晃悠悠的,他妈妈过桥的时候,他甚至悬空在河面上,但他一点都不害怕,只想笑。
“今天晚上放学,我们去帮丽云姐干活吧。”姜芬兰又道。
丽云姐要请人去铺子里帮忙,是有很多人愿意去的,最后却喊了他们妈妈,还让他们妈妈住在铺子里。
之前姜芬兰没想明白,现在却想明白了。
丽云姐是想帮他们!
姜丽云今天还是继续收鸡。
今天来卖鸡的人没有昨天多,又已经有了经验,所有的一切,也就变得井井有条。
她没有上手干活,而是来回看着,做各种记录。
谁谁谁拔了几只鸡的毛,谁谁谁切分了几只鸡,这些都要记下来,以后好算工钱。
说起来,他们村正在通水管,这破庙因为位置好,已经接了水管,这真的让她方便很多。
就是庙里的水费要她交。
分割好的鸡肉,姜丽云让人清洗干净放着,等中午,她会将之装进跟食品厂买的纸箱,然后让冯易送去食品厂冻起来。
姜利海和孙金山今天跟着砖瓦厂的船去上海了,这些事情,就都要她来忙。
等过些日子镇上的铺子开起来,冯易那边对三轮车的需求就不大了,到时候三轮车得放她这边,然后她再雇个人,专门帮她运东西。
“你收这么多鸡,卖得掉吗?”姜丽萍来找姜丽云,好奇地问。
姜丽云道:“到时候送去上海,肯定能卖掉。”
这些鸡她都是赊来的,要是卖不掉,她就欠下一大笔钱了!
做生意真的必须有钱。
偏偏这时候的银行,贷款没那么好办……
姜丽萍道:“也是,孙金山认识那么多人。”
这么多鸡,都是孙金山收的吧?孙金山可真有钱。
她真的应该嫁个暴发户,以前不能做生意的时候,镇上的工人的铁饭碗确实很值钱,但现在时代不一样了!
工人的工资是定死了的,一个月就那么点钱,还是暴发户更好。
姜丽云见姜丽萍无所事事,问她:“你不去上班了?就这么待在家里什么都不干?”
姜丽萍道:“我休息几天不行?”她现在不想去镇上,不想看到李家人。
在这里住着多舒服啊,李家人还肯定不敢找上门来。
她以前跟李家人说她跟家里人关系不好,但也说他们村有多少多少姓姜的,要是其中一个受了委屈,其他人都会帮忙……
李家人敢来桥头村才怪!
至于在镇上说她坏话,李家人应该不会干这件事。
她在镇上名声已经够不好了,李家人再怎么说她坏话,对她的影响也不大,但她去镇上说李家人的坏话,却能让李家颜面扫地。
李家人不敢跟她对着干。
“要不要来帮忙?我给你开工资。”姜丽云道,姜丽萍虽然懒,但工作能力还是不错的。
她如今接触的一些大爷大妈,真的是简单的算账都算不明白。
姜丽萍想也不想就拒绝了:“我不想干。”
不管是杀鸡还是收鸡,都是脏活累活。
她将来是要嫁给孙金山的,现在何必做这个?
她是要当老板娘的人!
“那你回家去烧点水,把家里弄弄干净,”姜丽云道,“别在这里碍事。”
姜丽萍轻哼一声离开。
等她成了姜丽云的老板娘,也要这么跟姜丽云说话。
姜丽云忙了一天,下午四点,姜丽雨来找她了。
他们已经放学了,最近天黑得早,放学时间也就早了点。
跟姜丽雨一起来的,还有另外一些孩子,姜丽雨道:“姐,我们来看杀鸡!”
姜丽云道:“那你们就好好看着,小心点别弄脏衣服。”
冬天的衣服弄脏了洗起来可麻烦,还不一定有替换的。
姜丽雨认真点头,就在这时,一个瞧着十多岁的女孩子和一个跟姜丽雨差不多年纪的男孩跑到放满了内脏的地方,开始帮忙清洗鸡内脏。
“不用你们干这个。”姜丽云道。
姜芬兰看向姜丽云:“丽云姐,我们想干。”
姜丽云正好奇,旁边有人开口:“这是姜洪海的女儿儿子,听说姜洪海的老婆在你铺子里干活?我今天还听姜洪海老娘说想让她回来,说是在这边杀鸡也能挣钱,离家近还能顾着家里。”
姜丽云听到这人的话,就知道这两个孩子为什么来帮忙了。
她也注意到,这两个孩子在听到这话之后,都有点僵硬。
姜芬兰更是道:“丽云姐,我妈不会杀鸡。”
姜丽云看了一眼这小姑娘,笑道:“对,秋凤婶干活慢吞吞的,怕是做不来这个,我瞧着她只能干点粗活。”
跟姜丽云说话的那个女人道:“也是……说来也奇怪,冯秋凤以前很能干的一个人,这几年不管干啥都慢吞吞的,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姜丽云没说话。
整天挨打受惊吓,吃不好睡不好,是个人都会没精神干不动活。
清洗鸡内脏这个工作,姜丽云是找了两个老太太帮忙干的,一天只要给一块钱。
当然,从鸡胗上剥下来的鸡内金,两个老太太可以带走。
姜芬兰和姜安树给老太太帮忙,两个老太太挺高兴的,一直夸他们两个。
在农村,老太太其实是非常厉害的。
她们总是在家门口坐着,干点针线或者别的小活儿,瞧着非常不起眼,可实际上……
村里人谁跟谁相好,谁家来了亲戚,谁家姑娘好谁家小伙子能干……她们全都知道。
她们甚至看人一眼,听人说几句话,就能猜出来那人是干啥的。
姜洪海一家都不怎么跟外人来往,姜芬兰姐弟两个在村里更是没什么存在感,以前老太太们从未关注过他们。
但以后,他们两个在老太太圈子里,应该会有个好口碑。
接下来几天,姜丽云一直在收鸡。
她收鸡的价格不算高,因为她收鸡这事儿,市面上的鸡少了,去镇上零卖卖的钱,还比卖给她贵……渐渐地,她能收到的鸡就少了。
姜丽云巴不得。
收太多鸡的话,镇上食品厂的冷库都放不下!
而且她还有其他一些事情要做。
木工已经帮她把桌椅全部做好,油漆也都上了……她打算尽快把铺子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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