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寺太安静,别说人声轻,连脚步声都轻。
众人沿着古寺台阶,一步一步慢慢往上逛。因为都不是特别信佛的人,所以寺庙里过供奉的菩萨其实也没几个认得出的,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虔诚的心。
陆与书原本还担心几个孩子会觉得逛寺庙会无趣,但让她意外的是,几个孩子都很守规矩,全程不跑不跳,不打不闹,尤其是云舟舟,一直仰着小脸,安安静静地看着大殿上供奉的菩萨金身。
陆与书抬手摸摸舟舟的脑袋,小心翼翼地问道:“舟舟,你在想什么呢?”
舟舟轻声道:“我在想,菩萨真的能分得清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吗?”
陆与书觉得这问题可真够孩子气的,但她很理解,所以也很配合:“应该能吧,不然怎么能当菩萨呢?菩萨都是很厉害的人啊!”
舟舟放心底地点点头:“那就好。我希望菩萨能知道,我爸爸是个好人,然后不要让别人欺负了他。”
陆与书这辈子其实很少羡慕什么人,但这一瞬间,她是真的有点儿羡慕云城。倒不是羡慕别的,而是羡慕云城能有云舟舟这样一个女儿。
几个人在寺庙里走走停停,闲逛了将近一个小时,在最后一个寺院里,看到有师父在树下写名字替人祈福。
徐凛遥知道这只是一种心理寄托,但每次在寺庙里看到类似的,总还是忍不住尝试一下。
师父说名字可以自己写在红布条上,也可以由他帮忙代写,写完之后由祈福之人系到寺庙的古树上,日后会有寺庙的主持诵经祈福。至于费用,随缘!
徐凛遥最后直接拿了8条,算是一人一条。
云舟舟拿着红布条,就开始奋笔疾书。虽然她刚才在寺庙里只提到了云城,但并不表示她只关心云城,如果祈福的话,她当然是要把一家人的名字都写上去……
于是陆恕正绞尽脑汁地想着该写些什么的时候,就感觉道云舟舟凑了过来,一脸神秘地问他:“哥哥,你的恕是哪个恕啊,应该怎么写啊?”
陆恕:“……”
云城和陆与书也在写,但这两个人都写得很快,陆与书写的是陆恕和云舟舟的名字,她原本以为云城会写他自己的名字的,因为云城看上去最爱的就是他自己,结果没想到云城的红布条上写的居然是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
陆与书:“……你替两只鸟祈福吗?”
云城:“我一开始本来也想写两个孩子的,但我动笔之前看了一眼你的红布条,看你已经在写了,所以我就没写。”
陆与书:“……”所以,怪我喽?
云城一脸深情:“舟舟现在已经有你的祝福了,而这两只鸟,它们只有我。”
陆与书:“……”神经病!
这天的午饭几个人是直接在寺庙里吃的,吃的是庙里著名的素斋。有素面、功德豆腐、竹笙上素卷等。一群人本来爬山就爬得又累又饿,再加上寺庙的斋饭别看都是素的,但食材新鲜,保留了食物的原汁原味,所以吃起来格外的清甜可口,就连普通的青菜,都比山下的青菜要更好吃一点。后来听寺庙饭堂里的师父们介绍,才知道这些食材都是寺庙众人自己种的。
云城咬着青菜,一脸沉思的表情。
陆与书压低声音:“你不会是又想从人家寺庙里挖人吧?”
云城扑哧一声乐了:“我看起来像是那种动不动就挖人墙角的人吗?我只是想着说不定我们明天下山的时候,能向寺庙的师父们买点儿山里种的萝卜青菜带回去。”
陆与书:“这个倒是还行。”
可惜云城的如意算盘最终没有实现,因为寺庙的师父们说寺庙里的蔬菜只供寺庙里使用,恕不外售。
这趟寺庙之旅总体还算圆满,但也把几个孩子累得够呛,尤其是云舟舟,一回酒店洗了个澡,就爬上床睡着了。几个大人倒是没睡,因为各自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徐凛遥忙着修她上午在寺庙里拍的照片,徐凛遥的老公和陆与书则忙着处理工作上的事情,至于云城……云城在忙着逗鸟。徐凛遥修着修着照片一抬头,就看到云城坐在树荫下,伸手逗两只鹦鹉。那两只鹦鹉一看就被云城照顾得挺好,身上的羽毛洁净光滑,阳光下甚至泛着点光泽。
当然比起那两只鹦鹉,最抓眼的还是云城。
云城今天穿了件白衬衫,山上风大,吹得他敞开的白衬衫簌簌作响。他的脸隐在斑驳的光影中,但他的手因为要伸出去逗弄鹦鹉,所以整个曝光在阳光下,金灿灿的阳光把他的手指照得莹润白皙,有一种近乎不真实的美。
徐凛遥虽然已婚,但也不妨碍她欣赏帅哥。
所以她只看了一眼,就放下手里的笔记本电脑,抓上电脑旁边的手机出了门。
云城听到脚步声,也没回头。毕竟今天是工作日,度假酒店就他们几个客人,所以来的左不过就是他们自己几个人。倒是云城面前的鹦鹉,听到脚步声齐刷刷地回头看了一眼。
徐凛遥没话找话:“你这两只鸟叫什么名字啊?”
“金角大王、银角大王!”
徐凛遥:“……好名字!它们会说话吗?”
云城:“不会,但它俩会翻白眼,你等着啊,我让它们给你表演一个。”
徐凛遥还没来得及拒绝,就看到云城伸出手指冲着天空一挥,两只鹦鹉配合地抬头看天,从徐凛遥这个角度看过去,那两只鹦鹉就跟真的在向她翻白眼似的。
徐凛遥:“……”一个帅哥,养了两只不会说话但会翻白眼的鹦鹉,原来陆总喜欢的是这个调调吗?
徐凛遥缓了缓,才想起自己刚出来的目的:“云少爷,我给你拍张照片吧?就拍你刚刚逗鹦鹉的样子。”
云城:“逗鹦鹉翻白眼的样子吗?我就知道你喜欢看!你跟陆与书既然能做闺蜜,那你俩的喜好必然也是有相同点的。”
徐凛遥都忘了自己根本不喜欢鹦鹉翻白眼,而是大为震惊地反问道:“……陆与书也喜欢看鹦鹉翻白眼吗?”
云城:“不是,你喜欢我的鹦鹉,陆与书她喜欢我!”
正巧过来的陆与书:“……”
第26章 026
徐凛遥虽然才跟云城接触了短短两次, 但她发现自己竟然莫名能get到云城的点了。云城其人,主打的就是一个“帅,而且自信”。
其实大多数的帅哥都自信, 但因为过于帅而自知,所以总是不可避免的给人一种油腻感, 但云城倒是还好, 虽然帅且盲目自信, 却并不显得油腻。
徐凛遥觉得这可能得归功于云城的眼睛。
云城有一双格外讨人喜欢的眼睛。状似桃花,莹润明亮,像是眼里藏了一整个山林的雨,别说陆与书了,连徐凛遥这种素来比较喜欢小狼狗的女人,看到这样一双眼睛,都忍不住想把人弄哭。试想一想, 一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 要是真的哭起来,就像桃花沾了水, 不知道多惹人怜爱呢!
云城并不知道徐凛遥这女人是在想着怎么把他弄哭, 还在自顾自地口嗨:“我刚跟陆与书在一起的时候, 我就知道她贪恋我的美色,她对我啊, 是真正的爱而不自知呀!”
陆与书停在原地, 双手抱胸, 静静地看着云城的背影,等着看他还要说出什么胆大包天的言论。
至于徐凛遥, 自从陆与书出现,她嘴角的笑容就没消过, 主打的就是一个看热闹不嫌事大。
她甚至还想尽办法逗云城多说一点:“你说陆与书贪恋你的美色?我怎么觉得不太像?我们与书看起来不是这么肤浅的人。”
“贪恋美色怎么会肤浅?贪恋美色才是人之常情啊!这只能说明陆与书也是个正常人啊!”云城悠悠道,“别说陆与书了,我有时候自己照着照着镜子,都差点儿爱上我自己。”
“是吗?那陆与书贪恋你的美色,你贪恋陆与书什么呢?是不是贪恋她的财势?”
徐凛遥这话其实问得不太礼貌,因为潜台词其实就是在指责云城有“吃软饭”的嫌疑,换了其他男人,被人当面说贪恋女人的钱财,只怕可能会当场翻脸,但云城听完,倒是没什么特别的反应,甚至还特别认真地摇了摇头:“不是。”
这下不止徐凛遥好奇了,连陆与书自己都好奇起来。
“那你觉得陆与书身上最吸引你的是什么啊?” 徐凛遥追问。没办法,实在是太好奇了。
云城仰着脸,一脸神往:“当然是战斗力啊!陆与书在我心目中,就是英勇无敌的女战神!她是我心目中的铁娘子,是挂帅的穆桂英。”
徐凛遥:“……”
陆与书:“……”
有人喜欢我的钱,有人喜欢我的势,而云城,喜欢我的战斗力?我的什么战斗力,一胳膊肘就能把云城顶到墙上去的战斗力吗?
陆与书思来想去,唯一的解释就是,问题不是出在自己身上,而是出在云城身上,这男人,说不定是个隐藏的抖M。
其实陆与书这倒是误会云城了,云城喜欢陆与书的战斗力,不是喜欢陆与书对战他的时候的战斗力,而是喜欢陆与书对阵云锦以及金长空的时候表现出来的战斗力。说到底,他当初之所以会同意跟陆与书联姻,不就是因为看中了陆与书“食人花”的潜质吗?
年少不知食人花好,错把解语花当个宝啊!
山上气候变化多样,上午还晴空万里,等到了下午,却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雨打竹林,水汽氤氲,山风吹过,竟然在这盛夏时节让人感觉到丝丝凉意。
好在酒店有温泉,还有一个小型的游乐园,所以几个孩子睡醒了之后,倒也不至于无处可去。
陆与书平日也有泡澡的习惯,只不过时间太忙,所以并不是经常泡。今天算是难得的闲暇时刻,她把自己放松地沉进温热的泉水里,彻底地放松身心,享受这一刻的舒适宁静。
徐凛遥陪着云舟舟玩了一会,等云舟舟出去之后,才过来对陆与书“动手动脚”。是真正字面意义上的“动手动脚”,一会儿捏捏陆与书的胳膊,一会儿摸摸陆与书的背,一边摸一边还忍不住感慨:“你说你一个天天坐办公室,从来没时间锻炼身体的人,到底是怎么保持的身材?瞧瞧着腰,瞧瞧这腿,一丝赘肉也没有……”
陆与书闭着眼睛,随她折腾。
其实陆与书并不瘦,但胜在骨架匀称,个高腿长,所以身材看起来就非常的纤细苗条。
跟她的脸比起来,陆与书的身材显然更为优越,是真正的大长腿,蚂蚁腰。不过她平日都把这副好身材裹在西装革履之下,所以一般人可能也窥探不出来。
徐凛遥跟个老|色|胚一样逮着漂亮姐姐揉|弄了半天,突然凑到陆与书耳边,小声道:“说起来你跟云城现在也算是新婚啊,你俩床上,还和谐吗?”
陆与书终于忍不住睁开眼睛斜睨了徐凛遥一眼,外界都说徐凛遥是优雅名媛,豪门贵妇,只有陆与书跟她从小一起长大,所以深谙这女人就是个爱嗑瓜爱八卦的俗世小女子,不过徐凛遥做事有分寸,不管私下怎么磕疯了,在外面口风极紧,而且心性也比较单纯,所以陆与书跟她这么多年关系一直挺好。
但关系再怎么好,陆与书也没兴趣跟她聊这种私密之事,当然最主要的是,她也确实没什么可说的。
陆与书长睫轻颤,红唇轻启:“无可奉告。”
徐凛遥:“说说嘛,说说嘛,云城看上去身体很弱诶,他那腰我感觉比你的都要细,你确定他到时候能马力十足吗?不过云城是不是比你小不少,他现在是不是也才28、29岁?都说20多岁的男人跟30岁的男人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男人,我结婚以前也不信,但现在我有点儿信了。”
陆与书压低声音:“怎么,你老公现在力不从心了?”
“去你的。你老公才力不从心了呢!”徐凛遥伸手轻轻推了陆与书一把,声音含着羞,也含着笑,“我就觉得他现在没有刚结婚那阵子那么热衷这事了,不过仔细想想,其实也可以理解,毕竟我俩结婚都10来年了。而且别说他,就是我自己,现在也都是嘴上说说,真动起真格来,也是嫌累嫌麻烦的……”
“所以呀,你要好好珍惜现在这个好时光啊!男人的青春也是青春呀,男人的体力也是体力呀……”
温泉屋里热气萦绕,私密性极佳。两个女人头贴着头,肩碰着肩说着私密话题,也不知道是热的还是说害羞了,反正两个人说到后来,都是脸红红的,身上也红红的。
隔壁男士温泉屋里,徐凛遥的老公和云城也在泡着温泉。
相较于徐凛遥和陆与书的亲密无间,这两个初次见面的男人就尴尬得多了。偏偏这家度假酒店今天根本没什么客人,所以偌大的温泉屋里,就他们两个大男人。
徐凛遥的老公跟她一样也姓徐,叫徐谷雨,一听这名就知道这人是谷雨当天出生的。徐谷雨长得很白净,戴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很是斯文。他性格比较沉默,不像徐凛遥那么自来熟,所以他跟云城相处了这么半天,加起来说过的话也没超过五句,其中有三句还是中午在古寺一起吃饭的时候说的。
但之前有徐凛遥和孩子们调节气氛,所以哪怕他俩不说话,也不会太突兀。但这会儿温泉屋里就他跟云城两个人,而且都还光着,要是不说话,实在是有点尴尬。徐谷雨不知道云城尴不尴尬,反正他挺尴尬。
尴尬这种事情,就是谁受不了,谁负责寻找话题。
所以徐先生纠结半天,最终找了个自认绝不会踩雷的话题:“你看你好像挺喜欢养宠物的,除了养鸟,你还养了什么?”
云城本来泡在温泉里昏昏欲睡,闻言反应了一会儿,才回答徐先生的问题:“就养了两只鸟,没养别的。”
顿了顿,云城又补充道:“其实我也不是喜欢养宠物,花鸟虫鱼,飞禽走兽,只要是好玩的,我都还挺喜欢的。反正整天那么无聊,就当是打发时间了。”
徐谷雨摘下雾蒙蒙的眼镜顺手搁在旁边,随口问道:“怎么会无聊,上班多忙啊!”
说完徐谷雨才意识到自己好像是说错话了。其实徐凛遥来之前叮嘱过他,跟他说不要和云城聊工作,也不要和云城聊收入,徐谷雨其实一直记得徐凛遥的话,但刚才大概是泡昏头了,所以顺口就说了出来。
好在云城也没生气,连回话的语气都挺稀松平常的:“你们有工作当然忙,我一个无业游民,能忙到哪去。”
徐谷雨不太好意思地说了句抱歉,然后天就被这么聊死了。
倒是云城趴在温泉池边,突然有点睡不下去了。
其实他倒也没有生气,因为比起外面的人说他的那些,他家里人说得反而要难听百倍、千杯。有时候外人反而还会顾忌你脆弱的自尊心,怕那句话说重了会伤害到你,倒是家里人,知道你的弱点在哪里,所以句句直击要害,而且每一次还打着爱你为你好的幌子。
其实云城以前也想过要找个班去上的,在云锦坚决不肯让他去自家公司之后,云城也赌气出去找过一阵子的工作。
他大学学的是艺术设计,雕刻、首饰、陶瓷工艺都是他的专业内容,他也有一些同学后来改行去做了室内设计,这也是他上次设计花园的时候,随手就能自己画出设计图稿的原因。
但锦州就这么大点地方,他出去找事情做,总是会碰到熟人。别人一听他自报家门,就会半真半假的说“庙太小容不下他这尊大佛”,要不就是名义上虽然给了他工作,却希望通过他,去跟云锦或者是云家扯上关系。
他自己都跟家里闹得那么僵,哪里能给别人攀上什么关系,所以不仅没因为云家沾上什么光,倒是因为云家错失了不少工作机会。
而且那时候他刚刚大学毕业,要经验无经验,要能力……能力其实也就一般般,反正算不得什么在艺术方面特别天赋异禀的那种人,于是就算好不容易找到了工作,那些人或多或少的也对他有点儿明嘲暗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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