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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请闭眼(钟仅)


可惜睡到半夜,忽然被一声炸耳的轰雷声惊醒。
卧室的床靠窗,为了透气,她通常开窗睡。
窗台上溅起的雨滴密密麻麻卷湿她睫毛,残余冷意顺着半阂的眼皮钻进来。
林循伸手抹了把脸上的水渍,掀开被子,发现自己闷出了一身汗。
昼山的夏天太难熬,经常阴晴不定,雷暴雨说下就下,天气预报压根追不上。
更过分的是,哪怕下了雨,空气里的烫热闷湿也半点不散,该热还是热,该潮还是潮。
昼山的确繁华,可就这破天气,完全比不上青原。
这两个地方南北差异明确,泾渭分明不止体现在气候上。
哪怕这些年在南方念完了高中、大学,又出社会摸爬滚打了三四年,林循骨子里还是个西北姑娘。
普通话永远没办法像昼山人那么婉转动听,时不时还怀念一下黄土弥漫凉爽晴朗的山区。
林循来昼山的时候已经十五岁了,当时青原政府在山区划了一片地,要盖什么天文台,她们家也在其中。
拿到一笔还不错的拆迁款后,奶奶三晚没阂眼,攥着钱决定带她到昼山寻亲。
——林循的爸爸多年前南下到昼山打工,几年之后杳无音讯,每个月寄回的生活费断了不说,只言片语都没一句。青原派出所也没有给任何消息,只是报了失踪。
失踪一年又一年,奶奶说,人死了还有灰呢,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等下去。
便带着她千里迢迢来了昼山。
只可惜这十二年里,爸爸和奶奶的骨灰陆续被运回青原老家四平八稳埋着,只剩林循孑然一身在这温暖熙攘的南方都市摸爬滚打,总算是扎下了根。
林循伸手关了窗,身上粘腻腻的。
她捞起搁在床头的手机看了眼,才凌晨三点多。
头皮如同针扎般紧绷而疼痛,她抬手摁了摁太阳穴,伸手摸到床头柜上的水杯,灌下几口水。
昨晚回来后困得倒头就睡,连衣服都没换。
她干脆爬起来,拿上睡衣去淋浴间。
老房子原本的卫生间很狭小,压根没有干湿分离。
林循花了点心思,把厕所和走道打通,扩了部分客厅进去,做了独立的淋浴间。
客房也做成了工作室和衣帽间。
总之对于她这种孤家寡人,客厅和客房是家里最昂贵却浪费的陈设,不如把那些区域利用起来,为自己服务。
林循散了头发,巨大的莲蓬头水量充足,偏凉的水温激到头皮上,出窍的三魂七魄才算归了位。
等洗完澡,睡意也彻底没了。
她走进工作间,窝在转椅上接着开始审不同的cv人声。
《小蔷薇》结束,下一个项目就是《凡尘》,玉清子的人选却还没敲定。
既然已经知道她记忆中那个神仙音是沈郁,那便需要重新找人了。
专业配音演员的门槛绝对不低,发声位置、台词功底、对待不同角色变化声线、表演和模仿能力……一个好的cv需要经过长期的专业练习。
她从来没想过要找个素人来配。
哪怕天赋和声音条件再好,素人和专业cv之间也是有壁的。
何况,不说沈郁未必有时间和兴趣做这行,训练一个素人的时间成本很高,她不过是个广播剧工作室的小老板,陪不起。
夜里万籁俱寂。
林循刚听完两轨音频,搁在桌上的手机突然响起来。
她摘下耳机看了眼屏幕,滑开,不等程孟开口,扶额道:“你知道现在几点对吧?”
程孟认真报时:“三点四十二,怎么了,你不是还没睡么?”
“……”
林循回头看了眼工作室的边边角角,极度怀疑她家里被装了监控。
程孟忽视了她无声的反抗,吸了吸鼻子开门见山:“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睡觉么?”
声音听着像是哭过了。
林循一愣,下意识放低了声音:“……被劈腿了?陈诺之在哪,我明天去找他。”
“……嘤嘤嘤,”程孟总算憋不住,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嚎起来,“还不如我被劈腿了,那些孩子太可怜了,实在太可怜了呜呜呜,我刚刚把这个月的工资给捐了。”
“……?”
林循认识程孟十一年,依旧没习惯她这不着四六的叙事方式。
废了半包纸巾之后,程孟总算平复完心情,说清楚了来龙去脉。
“千寻大大这几个月消失匿迹,一直没动静。我刚刚临睡前就照惯例刷了一下寻语工作室的微博,结果发现官博上传了一系列有声节目。原来千寻大大带着团队去了青原山区的一个村庄里做公益项目,节目的宗旨是教山区的孩子们说好普通话,拓宽他们未来学习和就业的渠道……”
“天呐,那些大山里的小孩子们真的好可怜,大多数都是留守儿童,尤其是女孩儿,十有八九都没有上学的机会,但又特别聪明,特别乖,特别好学。”
她说完,话音一转:“循循,我记得你就是青原山区的,这些年还陆陆续续资助过好几个孩子……所以,你们那儿条件真的这么差吗?”
程孟是土生土长的昼山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个江南富庶古都,长到这么大还没体会过贫瘠的黄土地。
林循难得怔愣片刻,点头道:“嗯,差不多。”
她的家乡是青原最贫穷的县。
她能有上学的机会,都仰赖爸爸失踪前按月寄回的生活费,和奶奶每日每日精心照料的农田牲畜。
奶奶不识字,压根不明白读书的意义,但只认一个死理——林循爸爸当年念到了初中毕业,所以敢闯南走北出去挣钱,她不想孙女将来和她一样,十几岁就草草嫁人,大半辈子埋没在大山里。
“……循循,我突然感觉……你好……不容易啊,呜呜呜……”
林循被她这上气不接下气的哭声逗乐了,顺着电话线撸毛:“行了,搁这同情谁呢?老子现在比你有钱好吧?”
“对对对,”程孟没反驳她,吸鼻涕的声音里露出一丝快乐情绪来,“咱们‘一只夜莺’以后办得像寻语工作室一样大。”
林循“啧”了一声:“那也别一下把我架那么高好吧,待会儿财神爷听见了,以为我飘了可咋办。”
程孟口中的寻语工作室是国内目前独占鳌头的商业配音工作室,总部在昼山,旗下的配音演员遍布全国,横亘动漫、游戏、影视剧的半边天。
主理人便是影视圈赫赫有名的顶级配音演员,千寻。
程孟和林循当年之所以能成为朋友,和她们同为声控有很大的关系。
林循对声音的涉猎大多在广播剧和有声书行业,而程孟最喜欢挖掘影视剧中出色的声优——千寻就是她的本命。
千寻大大非常神秘,从未在公众场所露过面,也没人知道他的背景。
只知道他非科班出身,七八年前凭着过人的配音天赋和嗓音条件,被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杨勘导演相中,配了一部大爆网剧的男主,从此一炮而红,属于老天爷追着求着喂饭吃的类型。
他声线十分多变,贴剧能力很强,没有人知道他本人的声音是什么样的,亦没人知道他的年纪。
譬如上一部仙侠剧里,男主从总角之年到耄耋共换了三个演员,可配音却只有他一个人,从头至尾天衣无缝、丝丝入扣,可谓是配音界传说级别的声音怪物。
程孟终于被逗笑,抹了把眼泪说:“反正你有时间可以去看一下那个节目。最新一期是孩子们自编自演的有声剧,千寻大大还在里面客串了几个角色。孩子们一开始普通话都不标准,现在经过专业团队的指导,真的配的有模有样的,我听完整个感动到爆哭。节目现在已经在热搜前排了,入股不亏。”
挂了电话,林循放下手头的活,点开浏览器,输入“寻语工作室有声节目”等关键词。
一档节目跳出来,热度已经在平台上登顶。
节目名字叫《森林寓言》。
信息栏里一堆冗长的出品方、投资人下方,是一行小字。
录制地:青原山区,祁南县,下林村。
林循的视线落在这个地点,呼吸几乎停了半瞬。
青原祁南县,她生活了十五年的地方,唯一不同在于,她是上林村人,距离下林村不过徒步一小时的距离。
得益于某个至今还未开工的“天文台”,上林村大半的土地被征用了。
下林村依旧蒙尘在贫瘠的山脉里,蛰伏着,日升而作日落而息着,四季更替、年复一年。
林循静了片刻,点进第一期节目。
主持人是寻语工作室赫赫有名的两位声优,梦蝶大大和庄周大大,据说这两人现实生活中是夫妻。
节目开始,两位主持人介绍完下林村险要的地理环境,便把话筒递给了孩子们,让他们和听众打个招呼。
没有画面的音频中,孩子们的呼吸声模糊交错着,起伏愈发急促,许久许久没有人敢开口说话。
林循脑海中冒出一个个紧张又害怕的幼嫩面孔——脸蛋是褪不去的高原红,身上是不合身的尼龙料子旧衣裳,脚下是两块钱一双的胶皮鞋。
忽闪忽闪的眼睛里,全是面对这个会扩音的黑色怪物的胆怯与惊恐。
多么熟悉。
曾经的记忆攥住她大脑。
十多年前的林循是村里胆子最大的女孩儿,可当她坐了一整夜火车、第一次踩上昼山鳞次栉比的光滑地砖时,依旧不知所措地往后缩了缩沾满泥土的布鞋。
音频外,早已褪去稚嫩面孔的林老板,呼吸同孩子们一样急促着。
直到许久后,细微电流声里突兀地响起一个散漫痞懒、不怎么有耐心,却带着松弛笑意的男声。
“有这么紧张么,它又不吃人。乖,第一个说话的人有草莓蛋糕吃。”
悦耳得像句情话。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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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你戳到我了。◎
男声话音落下,孩子们为草莓蛋糕而战的喧闹抢答一波接一波来袭,如同打破了平静湖面。
林循却呼吸一滞,按下暂停键。
这冷冽清栩的男声如此悦耳,又如此熟悉。
——她两周前刚在楼下听过。
林循简直怀疑自己是太吃这音色,从而导致幻听了。
她戴上监听耳机,将进度条拉回去,放大音量反复听了好几次,最终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音色、语气、慵懒的咬字,她绝对不会认错。
怎么会是沈郁?
他在寻语工作室工作么,难道,他是个配音演员?
林循拉到评论区,虽然绝大部分听众的关注点都在节目本身和孩子们身上,但亦有一小部分人和她一样被惊艳到,纷纷讨论开头那个男声。
“我去,大半夜的给我听酥了,这音色也太绝了吧,谁知道是哪个声优啊?”
“这么年轻,难道是寻语工作室签约的新人?循环一百次耳朵已经麻了谁懂!”
“我做了消音片段,评论区网盘自取,傲娇脸.jpg。”
“好人一生平安,信女已自取干音,谢谢!”
林循往下翻,看到某条评论下面有节目组的回复。
“是慈善机构的义工小哥哥哦,不是我们寻语哒。”
评论区大家都失望而归,林循却觉得匪夷所思。
他这样一个视力接近全盲的残障人士,听说毕业后一直难以就业,居然还能去山区里做义工?
到底是谁照顾谁啊?
林循眨眨眼,回忆了一会儿,又觉得这种天方夜谭般的事儿发生在沈郁身上还挺合理。
他从不给任何人同情、施舍的机会。
高中最初入学的时候,他们俩并不是前后桌。
班级的座位排次不是按照身高视力,而是按照成绩。
林循的成绩在祁南县初中算是出类拔萃,也因此勉强通过了一中的入学考试。
可昼山与青原的教学难度简直天差地别。
何况,她并没有心无旁骛读书的资格。
青原政府给的那笔拆迁款在祁南县还算宽裕,可放在昼山却捉襟见肘,交完一中择校费就去了一半。
为了维持两人的生计,高一开学一个月后,奶奶在学校附近摆了个烧烤摊,林循每晚都会去帮忙,周末则拿着厚厚的传单,满城发寻人启事。
请假的次数多了,老师也拿她当刺头,座位越调越后。
而沈少爷呢,人闲事儿少头脑又好,随便考考都是名列前茅。
座位理所当然在前排。
直到高一下学期,沈郁和母亲外出旅游,出了事故,休学了几个月。
高二开学后,他主动换了位置,坐到了林循前面。
那会儿他眼睛上蒙着医用纱布,班主任解释说他双眼受伤了,还在恢复期。
谁都没预料到他会好不了。
估计连他自己都没这么想过。
由于一中食堂对外承包给私人,价格并不便宜,林循中午通常会独自留在教室里吃自带的盒饭。
从那天开始,沈少爷加入了她。
只不过,她的铝制饭盒里装着奶奶烧烤摊上没卖光的鸡心鸡爪鸡骨头,而他的精致碗碟中摆的是米其林三星的外带。
起初那几天,只要一到中午,沈少爷周围总是挤满了人——他家的司机佣人、他年轻漂亮的继母、爱慕他的女孩儿们,甚至还有学校里专门拨给他的生活老师……
人们不遗余力地向他施舍善意,帮他放碗筷、切牛排,恨不得把饭菜喂进他嘴里。
沈郁却半点不领情,蒙着双眼冷着张脸,任他们如何摆弄那些精致的菜肴,就是一口都不吃,逼急了就干脆掀桌子。
——总之休学回来后,他似乎不仅仅伤了眼睛,还成了个哑巴。
林循同他不熟,自然懒得去凑那个热闹,塞着耳机听有声书,埋头咽自己的饭,对前桌那些熙熙攘攘的人情世故充耳不闻。
直到某天,沈郁的父亲来了学校,身后跟着因为他不肯吃饭、红着眼眶操碎了心的继母。
沈父的巴掌结结实实落在沈郁纱布下的那半张脸时,林循惊得险些被鸡骨头卡住嗓子。
沈郁手里的餐盘精准扣在他爹脑门上、浇了他满头满脸鲜红的罗宋汤时,林循刚咳出来的鸡骨头险些再次卡回去。
总之从那天之后,教室里清净了。
林循继续啃她的鸡骨头和鸭脖子,沈少爷则蒙着眼,麻木而执着地切着某种肉。
沉甸甸的银质刀叉毫无感情地在昂贵的餐盘上划出刺耳难听的摩擦声,像午夜加州电锯杀人魔。
电锯没见着,暗器倒是不少——某块带着血丝的肉在一声剧烈的“嘎吱”声后越过沈郁肩膀,“啪唧”戳在林循额头上。
“……”
林循高中三年和她这位名气很大的前桌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喂,那什么,你的肉戳到我了,注意点。”
许久后,沈少爷一手拿刀一手握叉转头过来,隔着纱布“盯”着她。
壳子般坚硬的面瘫表情,似乎有些莫名其妙的碎裂。
林循眼神凝住,注意到他漂亮的脸蛋和雪白衣襟上,溅上了星星点点的褐色汤汁。
她歪头看向他桌上的餐盘,里面摆着几块半生不熟的香煎牛仔骨和西兰花,明眼人都不好切,别说瞎子了……大概是传说中的五分熟?
反正早就看不出原先的精心摆盘。
一片狼藉。
“啧,”林循忍不住皱眉,伸手把黏在额头上的肉拿下来,“你们家给你准备的都是什么东西啊,这么难吃。”
她说完马上发现了歧义,于是纠正道:“我的意思是,可能吃着好吃,但很难、吃……呃。”
林循语文真的很差。
“……”
沉默片刻后,沈郁开口:“……那你的好、吃么?”
看样子是理解了她的话,还企图跟她换。
林循看了眼自己手上身无二两肉、睁着眼睛啃都很费劲的鸭脖子,诚实地摇摇头:“我的也难、吃。”
心下却有点遗憾,要是真能把他的换过来,她肯定不亏。
“……”
沈少爷没再说话,转身回去放下刀叉。
僵了片刻后挽起衣袖,修长干净的手指张开,认命般落在餐盘上,一点点地摸着餐盘上的肉,动作机械得如同法医抚摸尸体。
他双手沾满红褐色汤汁,感受着餐盘和肉的相对位置,以及截然不同的触感。
然后再拿起刀叉,继续切。
切不好再摸,再切。
令人头皮发麻的切割声响起,嫩生生红艳艳的肉截面模糊,血腥狼狈的场面像极了分尸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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