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无论他付出多少,在她看来,那都不能左右她的决定。
魏陵再次想到了弟弟那句话:“若我帮不到她,她是不是就不要我了?”
或许在此刻他终于能够得到答案:“人的情爱是很狭窄的,并不由付出多少来决定。”
爱你的那个人,无论你做多少,哪怕你只是站在原地一句话都不说,她也会走过来爱你。
不爱你的人,不论你做什么,不爱便是不爱。
魏陵红着眼眶,强忍着心痛问道:“那魏书呢?陛下可心仪他?”
辛芙没有说话,魏陵垂下眼睛,“臣知道了。”
他对辛芙恭恭敬敬行了一礼,决然道:“多谢今日陛下能听臣说这些话,臣以后仍为陛下马首是瞻,绝无二心,请陛下放心。”
辛芙将他扶起来,“事情说开便罢,以后你我仍是相互信任的君臣,你不必感到为难。”
魏陵心中就算再难过,也没有表露出来,他微微颔首,“臣遵旨。”
说完想说的话,辛芙转身回去看魏书,才发现他不知什么时候竟然醒了,正坐在榻上喝药,见辛芙跟魏陵一前一后进来,他眼睛微微泛红,“陛下,大哥。”
“魏书!”魏陵大步走到他身边,一把抱住弟弟,“你终于醒了。”
“嗯,”魏书拍了拍大哥的后背,低声道:“让大哥担心了,对不起。”
“醒了就好,醒了就好。”魏陵高兴地笑了起来,关心道:“身体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很好,”魏书道:“御医说我一个月就会痊愈。”
魏陵放下心来,“那太好了,到时候哥哥带你出去玩。”兄弟俩好似有说不完的话,辛芙也不想打扰他们,带着随从悄然离开。魏书余光中看到她的身影,眼神微微一黯。
魏书醒来之后,魏陵失恋的心情也好了许多,照顾弟弟的同时把更多经历花费在了练兵上,辛芙偶尔会到将军府看看魏书,见他恢复得很好,打算给他封个文官。
“不必了,”魏书笑着拒绝,“臣打算伤好之后出去转转,到时陛下再安排就好。”
辛芙也没多想,“那你好好照顾自己。”
“多谢陛下关心。”魏书笑容明亮,“届时陛下可不许嫌臣麻烦。”
“自然不会。”不知为何,辛芙察觉魏书没有从前亲近了,从前密信往来时,他再如何焦急,也会在信末关心她,但自他醒来后就对她疏离了许多,辛芙想找个时间跟他好好聊一聊。
魏陵端着汤药从外面进来,见两人相处融洽,心里有些酸涩,忍不住道:“陛下可有时间,臣有事禀报。”
“有。”辛芙嘱咐魏书好好喝药,转身跟魏陵走了出去。魏书看着她的背影,嘴角缓缓抿起来,眼底仿佛有暗流快要涌出来。
一炷香之后,魏陵再进来时,魏书已经躺在榻上睡着了,他弯腰为弟弟掖了掖被角,心知不该借着职位接近辛芙,但他到底是不甘心,忍不住对弟弟说了声“对不住”。
殊不知魏书根本没睡着,将他的话听得清清楚楚,大哥其实不用跟他道歉的,感情之事从没有“对不住”的说法,辛芙既然选择了大哥,他也该放下,不能再继续妄想。
等魏陵离开后,魏书睁开眼,看着窗外的景致,现在明明是初夏,他却仿若置身在凛冬时刻,浑身都凉透了。
一月后,魏书收拾好行李,给魏陵留了封信,骑马离开了京城。
他要回到杏花村,回到一切开始的地方,继续留在上京,他害怕终有一日会控制不住心中的魔鬼,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来。既然大哥已经得偿所愿,他就不要再做恶人,让他毫无牵挂地去追逐自己的幸福吧。
至于辛芙......她如今是皇帝,早已不再是当年孤独地坐在炉火旁的小姑娘了。她长大了,她有选择跟谁共度余生的权利。
魏书走的很快,没多久就到了杏花村,村里的屋子都旧了,但他还是一眼看到了辛芙的院落,墙头盛开的蔷薇花散发出阵阵香气,好似在欢迎他的归来。
魏陵从马上下来,抬脚走到门口,正要用钥匙打开时,身后突然传来疾驰的马蹄声,他下意识回过头,策马而来的年轻女子穿着一身漂亮的骑装,坐在马上居高临下地望着她,眼中带着些许不满:“谁准你偷偷走的?”
魏书瞳孔微微收缩起来,痴痴看着马上的辛芙,还以为自己在做梦,“你怎么会......”
辛芙下马走到他身边,看着他傻傻的模样,抬手用力捏住他的脸,“没有我的允许敢偷偷跑掉,是不是没把我放在眼里?”
“不是......”魏陵呆呆站在原地,看她一脸霸道的样子,心里生出浓烈的委屈,忍不住道:“可你不是同大哥在一起了吗?还来找我做什么?”
“谁说我跟魏陵在一起了?”辛芙皱起眉头,“我跟他只是君臣,从未有过其他关系。”
“什么?”魏陵睁大眼睛,是他误会了吗?可他明明看到他们两个在院子里说悄悄话,大哥还对她那么亲密。
“我不喜欢魏陵,”辛芙道:“我也不会跟他在一起。”
魏书眨了眨眼睛,“但是大哥心仪你。”
辛芙道:“你醒来的那天,我已经拒绝了他。”
魏书后知后觉道:“那天你们在院子里......”
辛芙脸一黑:“你既然都看到了,为什么不问问我,还要偷偷逃走?”
魏书脸一红,垂着眼睫不吭声了,他不问是怕自己会崩溃,说出伤人的话,他不想伤害辛芙,也不想伤害大哥。
“我跟魏陵是不可能的,”辛芙看着他的眼睛,“从前现在以后都不可能,你不要吃这些莫须有的醋,,乖乖跟我回去,我给你封个皇夫。”
魏书的脸顿时红成了枝头的蔷薇花,才确认辛芙喜欢的不是魏陵,而是他自己,可为什么呢?明明大哥比他好太多了啊?
“如果要说为什么,大概是你比他更喜欢我吧。”不论在哪个世界,她只选择对自己好感度最高的人。魏书的好感值远远超出魏陵,这也是为什么她最后可以通过造反来改变命运的关键,魏书对她的好感值可以让她不用再继续维持人设,就算她后来变得跟原主迥乎不同,也没人会怀疑。
最重要的是,她心里有好感的人也是魏书。
听到这句话,魏书忍不住辩解:“大哥也很喜欢你,一点也不比我少。”
辛芙:“那我去找他?”
魏书:“......”
见他气得跟河豚有得一比,辛芙抬手抱住他,无奈地说道:“不管魏陵多喜欢我,我只选择你。”
你是我唯一的选择。
魏书闻言眼睛又红了,他像是抓住救命稻草般紧紧抱住辛芙,“我也喜欢你,我也喜欢你。”失而复得的喜悦让他流泪,还好她最后来找他了,不然他一辈子都不能释怀。
辛芙跟魏陵在杏花村住了两天,之后便回到了上京。魏陵得知魏书回村的理由,开诚布公地跟魏书谈了谈,并诚挚地向弟弟道歉,随后在那年的初秋带兵去了塞外,数年都不曾回来。
魏书没有做辛芙的皇夫,在朝中做了文官,跟她一起治理国家。
十年后,辛芙将皇位禅让给了精心选出来的继承人,带着魏书回杏花村种地,完成了自己最后一个任务。
彼时,魏书也收到了魏陵的信,说他已经遇到了心上人,十天前已经在塞外成亲,让两人不要担心他,他现在过得很好。
看完信之后,魏书抱着辛芙久久没有动弹,终于放下了多年的愧疚。
种田的日子还算悠闲,平时有什么农活辛芙都找长工来做,自己只需要坐在边上看着就好,连田里一根杂草都懒得拔,可谓是懒到了极致。
中午魏书过来送饭,见她在树下昏昏欲睡,便说道:“山上的野莓子熟了,明天去摘吗?”
辛芙当即清醒过来,她多久没吃到新鲜的莓子了,当即说道:“多叫两个帮手,我熬点果酱。”
“好。”
翌日,一行人穿戴好朝山里走去,在半山腰发现了清翠的灌木林,颗颗饱满的莓子在露水的映衬下彷佛变成了漂亮的红宝石,光是看着就让人口齿生津。
辛芙和魏书摘了两篮子,剩下的便交给帮工去摘。
两人悠闲地坐在山石上吃莓子,林间清风阵阵,带来植物特有的清新气息,远远地还能看到山下茁壮生长的作物,满眼碧意,日子真是轻快极了。
魏书取出水给辛芙喝了两口,道:“看着天气,傍晚多半要下雨,明早来摘菌子吧。”
“乐意之至。”
两人相视一笑,好似又回到了那年初夏。
夜很深, 窗外狂风大作,下着让人绝望的瓢泼大雨。
所有人都躲藏进了屋里,瑟缩在角落, 不断乞求着暴雨停止, 田里的庄稼快要丰收了, 那是一家人全部的盼头,若大雨还不停, 今年会有多少人要去服徭役。
然而雨不仅没有停, 还越下越大,颇有汇聚成洪之势。小小的女童穿着打满补丁的衣裳, 面色怔然地蜷在母亲怀里,瘦瘦小小,看起来还不满五岁。
满脸愁苦的女子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 嘴里小声说道:“阿芙乖, 快睡吧。”
女童眨了下眼睛,好似不会说话般,依旧望着窗户的位置。
屋里唯一的男人看了看娘俩, 长叹一口气道:“去年旱灾,今年又是水灾,这势头恐怕不对。”他从前常去山里打猎, 对天气极为敏感,眼见这雨还不停, 脸色越来越凝重, 当机立断道:“你们娘俩收拾收拾,跟我去山上住。”
说罢, 男人转身去灶房准备粮食,若大雨不停, 他们恐怕要在山里住很长一段时间。
女子闻言急忙起身,给女儿穿上厚厚的衣裳,看着她懵懵懂懂的模样,笑着在她脸上亲了亲,“你啊你,才四岁就跟个小老头似的,做什么都这般没有表情。”
女童看着眼前的母亲,抬手捏住了她的衣摆,一家三口收拾好行李,穿着蓑衣闯进了雨里,连夜赶到了山上。此时山上也不太平,时不时会落下些石头,还好男人搭建的小屋在一处较为安全的位置,一家三口得以落脚。
翌日,山下便发了洪水,浑浊的大水席卷着树木和泥沙,如野兽般侵蚀了村庄和城镇,无数人被冲走,葬身在洪流之中。
女子紧紧抱着女儿,听着山下的呼号,身体瑟瑟发抖,男人端来热气腾腾的米粥,安慰道:“不要怕,洪水很快就会过去。”
洪水的确过去,但村里到处都遍布着尸体,人的牲畜的,发出阵阵恶臭。
男人再次意识到事情不对,带着妻女重新回到了山上,想等一切过去再回来。
然而这年死的人实在太多,全国各地闹了瘟疫,幸存者怨声载道,无数的怨气和病气汇聚在一起,竟形成了新的灾祸。一开始是有人找不到原因莫名其妙死亡,再之后是孩童和年轻人大量失踪,官府找不到凶手,只能像无头苍蝇般到处乱转。后来,死的越来越多,终于有人发现发现了那只以人为食的怪物。
它没有身体,只是一团漆黑的气体,但随着它杀死的人越来越多,它长出了三头六臂和狰狞的獠牙,只要是它经过的地方没有一个活人。朝廷派出大量军队围剿却伤害不到它分毫,只能眼睁睁看着它屠杀。那年死去的数不胜数,整个国家都笼罩在亡国的阴影中,君主无力面对黎民,以自戕谢罪。
最后,那怪物引来了仙人。
听闻那是海外仙山上的神祇,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仙人手持长剑与那怪物战了一天一夜,终于打散了怪物。
原来,那是一只魔。
魔本生存在魔界,与凡尘本毫不相干,可若是凡间怨气过重,魔会从无数人的心里长出来,演化成扭曲的怪物,为祸人间。
仙人打散那只魔后,抬手将仙露洒向大地,顷刻间,怨气和病气尽数消散。
“魔已消散,不再回来。”身穿白衣的仙人光风霁月,散发着让人敬仰的光芒,成为了所有百姓拥戴的存在,无数功德金光朝他涌去,仿若为他筑了一座金身,让他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所有看到过那一幕的人都将永远铭记那一日。
那是凡人第一次看见仙人,他弹指间便灭绝了来势汹汹的瘟疫,解决了困扰黎民的难题,让人跪地高呼他的名字,恨不得为他肝脑涂地。
仙人很快离去,但大地上却到处都是他的传说,渐渐地越来越多的人想要去海外仙山寻求仙人的存在,若是能拜他为师,将会是怎样至高无上的荣耀。
此时,男人也带着妻女下山,准备将房屋重新建立起来,回归从前平静的生活。
时间一天天过去,百姓的日子渐渐好起来,但奇怪的是,各地仍旧会时不时消失几个人,官府依旧找不到凶手的蛛丝马迹,但没人怀疑是魔物还活着,毕竟那日他们亲眼看着仙人将魔物击散。
这天,男人吃过午饭上山打猎,他的女儿自出生便没享什么福,再加上瘟疫横行,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他打算去山上找找猎物,给妻女改善伙食。
山路难走,男人小心翼翼走到半山腰,远远地便见到了一只膘肥体壮的灰兔,他眼疾手快地拉动弓箭,箭矢疾驰而出,一击便射中了兔子。男人心头一喜,当即跑过去将兔子拿起来,低头看去,惊觉那兔子流出的竟不是鲜血,而是一团浓墨般的黑水,散发出阵阵恶臭,不知腐坏了多久。男人心头一惊,急忙甩开那兔子,才发现这山里阴风阵阵,明明还是午后,天却不知不觉黑了。
男人瞳孔剧烈收缩起来,当即转身朝山下跑去。
然而那掉在地上的兔子竟化作一团黑色的气体,疏忽便钻进了他的身体。
男人睁大眼睛,还未来得及呼救,眼耳口鼻便流出鲜血来,瞳孔的颜色如水墨般消减,露出麻木的灰白,僵直的目光竟没了丝毫人气。
女子在屋里等了许久都没等到丈夫回来,她心里有些慌张,不断跟女儿说着话,“阿芙,你爹从没回来这样迟,他今夜是不是住在山上了?”
女童看着窗外,漂亮如琉璃的瞳仁倒映着遥遥山林,那山黑钺钺的,仿佛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跳出来般,或许是吃人的野兽,或许是其他的东西。
“你爹一定会回来的,”女子紧紧抱住女儿,“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失约过。”
男人的确没有失约,但他是半夜回来的,背着箭篓,面色木然地敲开屋门,痴痴看着屋中的妻女,露出一个扭曲的笑容。
女子看到他忍不住笑起来,原本打算跑过去拥抱他,不过对上他毫无感情的眼睛时,她浑身都僵硬了,“相公?”
男人缓缓向她走来,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仿佛一只在喘息的野兽,“是我。”女子后退一步,那的确是丈夫的声音,却又不是丈夫的声音。
“你是谁?”多年的感情让她瞬间辨别出了不同,大声问道:“我相公呢?你把我相公怎么了?!”
男人闻言露出些许费解之色,似乎没想到自己竟然扮演失败了,他偏头看着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子,眼中露出嗜血的光芒,断断续续地说道:“他......他死了......”
“不可能!”女子瞬间崩溃,拿起地上的扫帚就朝男人打去,“你这个怪物,那把我相公还给我,还给我!”眼泪顺着她的眼角不断滑落,她在男人山上嗅到了浓烈的腐臭味,“你把他还给我!”
男人看着她发疯的模样,不仅没有阻止,脸上甚至还露出了享受的神情,不断地品味着从女子身上 散发出的绝望和害怕,那是能够让他强大的养料,越多越好。
然而女子很快冷静下来,她看向身后的女儿,女童正静静望着男人,既没有对父亲遇害的伤感,也没有对怪物的害怕,她只是看着,仿若一座小小的雕像。
男人注意到了她的视线,眯起眼睛打量她片刻,发现她身上没有任何负面情绪时,不由“咦”一声,对她感到无比好奇,“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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