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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美乐之吻(脂肪颗粒)


以前威廉给我讲过,新城有一些长相俊美的青年到处欺骗贫穷单纯的女孩子,他对她们好,说爱她们,要娶她们,女孩子从小在贫穷和打骂声中长大,没有享受过任何温暖,所以几句好听的话,一个温柔的吻就能把她们骗离家乡,结果她们被口口声声说爱她们的男人卖入妓院,变成了妓女。
我比她们还傻,甚至还没有得到一声爱,一句愿意娶我呢。
“自从上次分别,我就一直想着你。”他垂着头,长长地叹息道,“你的笑容让我头昏目眩,甚至在夜里都辗转反侧,无法入眠,我……我要向你道歉……”他停下脚步,一脸认真地望着我,“有一件事,我欺骗了你。”
我握紧了拳头,强迫自己压下怒气说:“是吗?什么事?”
“我怕你生气,所以不敢说出口。”他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深吸一口气说:“其实我不叫马修,我的名字是阿尔伯特·斯洛普。”说完他小心翼翼地看着我,见我没有反应,笑了笑说,“你果然没有听说过我的名字。”
“我应该听说过你的名字吗?”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他露出尴尬的模样,撩起额前落下的几缕发丝,又讪笑着捏了捏鼻梁,“我只是……没什么……”
“你为什么不说真名呢?”
他停顿了一下说:“我……最初我以为我们不会有很深的交集……所以……”
“既然你觉得我们不会有很深的交集,又为什么三番五次找我?”
一阵料峭的风吹过,连鸟鸣声也显得有些凄凉,他抬起蓝色的眼睛,深深地看了我一会儿,低下头说:“对不起,当时我……每天无所事事,有些无聊……”
“好吧。”我打断他的话说,“既然如此,我们以后都不要再见面了。”
他愣住了,似乎完全没预料到我会这么说。
我不再理他,往前走去,他拦住我的去路,焦急地说:“你说什么?难道就因为我说了个虚假的名字,你就不愿意再见我了吗?”
“没错!”
“不要这样,我向你道歉。”他抓住我手臂,慌张地说:“我们上次见面谈论《莎翁喜剧》的时候,你还说里面那个孤独者的种种过错都是可以谅解的,为什么到我这里,就要冷酷地对待我呢?我发誓再也不会欺骗你了,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让我快乐,求你不要为了这件事责难我,我……我喜欢你……”
我更鄙夷他了,此时他满口甜言蜜语,表演得像个一往情深的男子,真是恶心至极。
“先生,我究竟为什么不打算再见你,你真的不知道吗?需要我说得更明白吗?”我毫不避讳地望着他,“有些事是那么无耻,那么污秽,我连提都不屑于提起,我今后再也不想看到你了。”
他震了一下,睁大眼睛望着我。
而我加快脚步,把他甩在了身后。
我以为某些人知道廉耻就不会再出现了,可我低估了他们无耻的程度。
第二天傍晚,我从图书馆回来的路上又遇到了他,他挡在我的去路上,一双蓝眼睛紧紧盯着我,像是愤怒又像是埋怨。
我不屑地说:“你做什么?我想我已经很清楚地告诉你了。”
“你告诉我,我就要听吗?”他不再是以往那种温文尔雅的态度,而是有些桀骜地冷笑道,“我要做什么,还没有人能对我说不呢。”
原形毕露了吗?我心里冷嘲,都是装的,所有风度翩翩的样子,所有温柔耐心的时光,全都是为了骗我!我为什么会那么傻呢?明妮提醒过我,萨沙也提醒过我,而我依然被人愚弄……
我强作镇定地挺起胸膛说:“那么法律呢?你知道跟踪女性是犯罪吗?纠缠女性是要坐牢的!你不怕我告诉警察,让你身败名裂吗?”
“法律?警察?”他不屑地说:“你知道那都是为有钱人而设的吧,你去告诉警察吧,看看警察相信谁,又是谁会身败名裂。”
“无耻之徒!”
我想逃走,却被抓住了手腕,他逼近我,弯腰在我耳边说:“无耻?你才无耻,耍弄了我一场后,就想一走了之吗?”
我简直无话可说了,他是疯子吗?什么叫我耍弄了他?
“你放开我,不然我就喊救命了。”
他冷哼一声,甩开我的手说:“你最好乖乖跟在我身边,只有跟着我你才是安全的,我不会让任何人动你。”
“什么意思?”
“那群家伙在盯着你。”
“什么家伙?我不会让他们得逞的!”
他脸上挂着不屑的笑容,似乎我发表了什么幼稚的言论。
“你真以为凭自己就能躲开吗?只要我放弃纠缠你,下一个纠缠你的人立即就会出现,他会做什么,你能预料的到吗?”
“我……我要告诉教授和院长……”
“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白搭,这种做法也许一时安全了,可过后会遭到报复的,你承受不了的报复。”他在我耳边说,“我给你时间考虑,考虑好了就答应我。”
“不必了,我不会考虑的。”
“别那么笃定。”他阴森地说:“还有一件事,是谁透露了我的消息?”
“谁也没有!”
“不想说啊,没关系,无所谓。”他阴险地说,“反正总能查出来的,秘社之所以称为秘社,是因为这个社团够秘密,而且对背叛者足够狠心。”
我心头一跳,想到杰米·伊登,他好心帮我,我绝不能泄露他的事。
咬咬牙,我露出伤心的模样,抽噎着说:“你真的很过分,我想打听你,就去教务处询问,结果工作人员说根本没有马修·霍普这个人,还嘲笑我被花花公子骗了,因为以前经常有这种事,我伤心之下淋雨回来,还病了很多天,你说什么秘社,我听都没听过……”
不知道是不是我硬挤出的眼泪打动了他,他沉默半响后,软下声音说:“其实我们没必要吵架,从我开始了解你,就喜欢上了你,也没有打算过要伤害你,我不知道你都听说了什么,但我们在一起的时光难道是假的吗?你感受不到我的感受吗?我以为你像我一样开心,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着我。”
“不要再说了!”我打断他,“我不提不代表我不明白,那些什么秘社,什么在盯着我的人,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恶心事吧,不要让我更加讨厌你了!”
“安妮!安妮!”
我硬是挣开他的钳制逃走了,可我知道一切都没有结束。
阿尔伯特·斯洛普说有人在盯着我,是那个秘社吗?为什么盯着我?因为我是穷人吗?
我的学业该怎么办?难道就此放弃?
以前我敢跟迈克·史密斯硬碰硬,是因为我知道他是葳蕤党成员,而这个党派注重名声和威望。可我敢和学校里那些贵族少爷硬碰硬吗?如果他们事后报复我怎么办?
还是我该服从于阿尔伯特·斯洛普,和他周旋一段时间,好平安从大学毕业?可依靠一个骗子,一厢情愿地期待他会对我好,这不是很蠢吗?
我又想起了朱丽叶姐姐,想起了那个我让她逃跑,而她不肯逃跑的午后。因为还没有真正落入深渊,便抱着期望,以为等待下去就会变好,所以她没有丝毫反抗,把一切都寄托在了希冀上。
我也想起了新城那些备受虐待,却从不反抗的女人,我曾鄙夷她们,瞧不起她们,而现在也要跟她们一样了吗?就这么消极地等待着,祈祷没有坏人来伤害我,祈祷一切都会变好,然后默默地挨着拳头?
我以为自己已经通过读书逃离了那一切,可实际上没有!我的血脉里依然流淌着怯懦、卑劣的血,那些混蛋看不起我不是应该的吗?因为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这个夜晚,我在窗前枯坐了一夜。
清晨我擦干毫无用处的泪水,去到明妮,向她请教怎么化妆。
“你要学化妆?”她穿着睡裙,头发乱糟糟的,满脸惊讶地问我,“怎么?遇到喜欢的人了?”
“不是,我只想换个形象,现在的样子太不起眼了,教授们都注意不到我。”
“你想让教授们注意你?”明妮更惊讶了,“放着满校的英俊青年不要,去追求一群老头子吗?”
“不是……”我懊恼她乱开玩笑,便解释道:“其实我现在的成绩也还不错,可教授们都对我不理不睬,讨好他们总是没错的吧,不管将来就业还是深造,教授们都是最有话语权的。我不想装扮得很艳丽,只想简单大方,像城市里的女孩子那样……”
明妮撑着下巴说:“说得也是,你毕竟是要工作的呢。”
自从进入大学,我就一天到晚穿着学校派发的黑袍校服,头发挽起来,梳得一丝不乱,课堂上总是坐在角落里,不与任何同学交流,也不参与任何辩论,不敢表现争强好胜,这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看上去像个认真求学的学生,为了给教授们留下一个端庄朴实的好印象。
可这种做法也让我变得透明,变成了毫不起眼的隐形人,恐怕我就是突然消失了,也不会有人意识到我消失了。
昨夜我想了很久,我为什么要牺牲自己,跟一群混蛋撕得鱼死网破呢,总有办法可以迂回地解决这件事,既能教训他们,也能让我安稳毕业。
但前提是,我要得到教授们的尊重,就算得不到尊重,也至少不能再被无视下去。
教授们也是男人,也更欣赏漂亮有活力的女孩子吧。而且这个派系的教授都是葳蕤党的成员,平时就能看出他们正直、古板的性格,也许他们早就恶心那些不学无术的有钱贵族混在校园里了吧。

但劣质也没关系,照样可以遮盖脸上的雀斑。
就像换了一条漂亮裙子,就把身上的自卑也掩盖了一部分似的,有种让人惊叹的神奇。
我在宿舍洗手间的穿衣镜前,有些失神地望着自己。
镜子里是一位让我感到陌生的女性,我看上去仿佛不再是我了。
在《摩羯传说》中,有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男人,为了让男人注意自己,她向神明祈求美貌,神明答应了,他给予女人美丽的容颜和妖娆的身姿,女人一下就获得了男人的青睐,她喜极而泣,跪着感激神明,可神明说你不用感谢我,因为我已经从你身上拿走了一件东西作为回报。
女人高高兴兴嫁给了男人,可新婚的第二天,丈夫却发现妻子变成了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老婆婆,他吓得仓皇逃窜,再也没有回家。
原来神明虽然赐予美貌,却取走了女人的青春,原来主宰着我们命运的神明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呢。
现在我也获得了讨取别人喜欢的外表,而命运之神又会从我这里夺走什么呢?
我走出去的时候,大家都惊讶地望着我。
晨光中,海伦娜嘴里咬着一口面包,都忘了吞下去。
“安妮,你变化可太大了……”杰西卡目瞪口呆地望着我。
明妮耸耸肩道:“是我教她打扮的,虽然只是换了个发型,画了个妆而已,这姑娘有张漂亮的脸蛋,只是平时太朴素了。”
我抱紧了怀里的书本,仿佛它们就是勇气之源,然后迎着灿烂的晨光走出了宿舍。
天气已经很温暖了,明媚的阳光和湛蓝的天空让视野清澈无比,虽然晨风还有些微凉,但蕴含着青草和花香气息的风也让人神清气爽。
我的脚步轻快多了,感受到周围的视线,我不再低头躲避,而是昂首挺胸。我不断暗示自己,我和他们是一样的,仅追求知识这一点来说,我为什么不能坦然地挺起胸膛呢?
踏入教室的那一刻,我感觉里面寂静了一瞬,所有人都看向了门口,给我一种教授就站在我身后的错觉,我甚至迷茫地回头看了一眼,但身后只有几个正等着走进教室的男同学。
然后我愣住了,因为我看到了杰米·伊登,他就站在我身后,也有些怔愣地望了我一眼。
我张口,但又沉默。
该不该跟他打招呼呢?如果我和他说话,他却不理我呢?
“纳西斯小姐,您不进去吗?”他忽然面无表情地问我。
我发现自己挡住了门口,忙小声说了句‘抱歉’,就匆匆走进教室,像往常一样,直奔后排的角落。
今天第一堂课属于弗拉维教授,他讲《治安法》,虽然课堂上总是谈论着最严肃的话题,可他本人却总是笑呵呵的,一直和颜悦色地对待学生们,大家在课堂上和他开玩笑时,他也总能幽默应对,学生们都很喜欢他。
今天的论题是过去几个世纪里,各国法律对于偷窃罪行的判决概论。
教授们不仅喜欢苏格拉底式的教学方式,还喜欢学生们在课堂上提出问题,并互相辩论。用老师们的话来说,法律就是从一切细节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
一段辩论结束后,弗拉维教授鼓掌道:“还有谁想就这个问题和柯尔辩论的?”
看几个同学举起了手,我犹豫再三后,也忐忑地举起了手。
弗拉维教授的蓝眼睛一下就瞄准了我,他微微一笑道:“好的,纳西斯小姐。”
许多人回头看我,我急忙起身面向柯尔同学。
柯尔是个戴眼镜的男生,身材高壮,长相有点粗犷,我没与他说过话,但总觉得他是个沉默寡言且有点害羞的人。
他看了我一眼,沉下视线,开始重复他刚才的论点。
这不是个困难的论题,刚好我也做过研究,可以用实例和他辩驳几个回合。一开始我有点紧张,逻辑也有点混乱,可当大脑被论题本身占据后,一切紧张就消失了,我坦然地叙述着自己的观点,像平常写论文一样毫不滞涩地宣讲着,语言也流畅清晰。反倒是对方始终低垂着眼眸,后期甚至磕磕绊绊,最后他讪笑着看了我一眼说:“抱歉,我的确没有阅读过类似的案例。”
教授摆摆手让他坐下,又问:“有谁要继续与纳西斯小姐辩论吗?”
课堂上稀稀拉拉地举起几只手臂,教授叫了坐在中排的一个人:“哈里斯。”
那是个金发碧眼的高大青年,他一手撑着下巴,侧头盯着我,另一只手高高举起,弗拉维教授叫到他名字时,他迅速起身,还颇为幼稚地向我行了个辩论礼仪,惹得课堂上发出笑声。
我对这个人印象深刻,且并不是什么好印象,他在上学第一天,就当着教授的面戏弄我,结果害得我被鲍威尔教授大骂。但毫无疑问他是个很聪明的人,我从不见他去图书馆学习,可他总能获得教授们的褒奖。
而且他还是个很善于辩论的人,提出的问题刁钻又苛刻,我与他辩论了没多久就败下阵来,他嘴角挂着挑衅的笑容,略有些自负地问我:“纳西斯小姐,您赞同我的观点吗?”
我点点头,毫不恋战地坐下,在课堂上出风头不是我的目的,我紧张地看向弗拉维教授,他对我微微一笑,显然非常满意,又叫别人与哈里斯辩论。
后面的辩论火药味十足,两个男生唇枪舌剑,互相讽刺,简直像是要打起来,但我没有太多心思听,只是在弗拉维教授宣布下课后迅速抱着书本跟了上去。
“哦……纳西斯小姐。”弗拉维教授发现我跟在他身后,和善地笑了笑说,“你找我有事吗?”
我垂着眼眸笑了笑,然后缓缓抬起视线,盯着弗拉维教授的眼睛说:“不知道有没有打扰到您。”
我对着镜子练习过这个表情,因为不想让自己显得太谄媚,也不想显得太做作,如果让教授以为我有什么不妥当的目的就糟了,所以谨慎是必须的。
“当然不打扰。”弗拉维教授笑呵呵地说,“你今天看上去很精神啊,我记得这是你第一次在我的课堂上回答问题呢,你答辩得很好。”
“很抱歉,因为中学时不够努力,进入大学后我与同学们相距甚远,所以有些害怕在课堂上表达自己。”我谨慎地表扬着自己的勤奋,“为了赶上同学们,我每天都在图书馆补习,整个冬天都在熬夜读书,直到现在才有了一点表现自己的底气,但显然……我还差得很远……我最近看书时遇到了点儿困难,同学们在中学时就研读过《辩证方法论》,可我觉得那本书太深奥,不知道能否麻烦您推荐几本参考书籍,供我加深理解呢。”
“也许别人不知道,但你的努力付出我是知道的,因为你论文的进步肉眼可见,只是你太过谨慎了,既然有不懂的地方,就应该早点来问我,我是很愿意为你解惑的。”他伸手引路说,“来吧,我给你列几本书。”
下一堂课属于经济法学教授史密斯先生。
他就是那位曾把我赶出了课堂的老教授,以严厉著称,在他的课堂上谁也不敢嘻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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