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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美乐之吻(脂肪颗粒)


“我不是说过了吗?每周五买肉的餐费都省下来捐给国家,你怎么还这么破费。”
威廉却很高兴,主动找出珍藏的葡萄酒说:“偶尔吃顿好的也不错呀,多亏您给国家捐钱的计划,我们都很久没吃顿好的了,再说最近店里生意很不错,我正想庆祝一下呢。”
夜晚温馨的灯光下,我们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愉悦的笑意,我正思索着该怎么宣布自己想去考大学的事时,威廉突然说:“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
“什么事?”爸爸问。
“你们还记得福克斯肉店吗?”
“当然记得,是往肉里放毒药的那家店吧,不是关门了吗?”我问。
“是那家店,店老板前阵子联系我了,他说他家的肉绝对没问题,是别人诬陷他,他愿意把所有的制肉配方交给我,前提是我愿意雇佣他家以前的工人。”
“那家店不是菲利斯人开的吗?他们的话也能信!你别叫他骗了!”爸爸大声说。
“骗不了,我去看过了,都是香料制肉,什么毒药都没有,店主虽然是菲利斯人,但做人做事很讲道义,他怕员工们失业,生活无着,竟不惜把制肉的配方都给了我。这样正直的生意人是值得信任的,所以我不仅打算雇佣他们,还打算和这位店主合作。他在这里开店多年,进货和出货的渠道都很有一套,如果不是名声臭了,他根本不需要与任何人合作。”
“他名声怎么臭的,必然是做了坏事,这种人躲着还来不及,你还要跟他们合作!”
“否定一个人要讲究证据,我到处问过了,虽然人人都说他是奸商,谣传他下毒害人,可根本没有任何受害者,只是附近一些讨厌菲利斯人的家伙讹传而已。”
爸爸沉下脸来,连饭都不肯吃了,冷声说:“你这不是已经决定了吗?还跟我们商量什么。”
威廉无奈地叹了口气,闷头吃盘子里的鸡肉。
此时的气氛有点尴尬,但如果再不宣布我的决定,这顿大餐就要浪费了,于是我放下刀叉,喝了口葡萄酒,深吸一口气说。
“我要去首都,参加圣安慕斯大学的入学考试。”
父子俩都愣住了,一齐把视线转向我。
我又说:“再过几天,我就启程。”
“等等,等一下。”威廉瞪大了眼睛问:“你说参加考试是什么意思?你要去读大学吗?”
“是的,我获得了一位女士的推荐,可以参加大学的入学考试了。”
“上帝啊!”威廉放下刀叉,把凳子搬到我身边,兴奋地说:“我都没听说大学开始招收女人了,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千真万确。”我开心地说。
“你需要学费吗?要多少?”
“我已经有一部分学费了,不够的可以凑一凑。”
“你放心,学费我来想办法。”威廉搂住我的脖子说,“这太棒了,我陪你去考试,你什么都不用担心,一定能行的,我就知道你不一样,你会有一番成就的,你从小就那么聪明,那么努力……”说着他眼红了,声音触动:“不可思议,我妹妹要上大学了!你是咱家乡第一个读大学的女人!”
我靠在他怀里,也有些感动,威廉一直支持我念书,小时候见我在读书,他就主动帮我做家务,上高中时,他陪我考试,把我送进城。而现在我想去读大学,还没有考试呢,他就要为我筹措学费……
“你太棒了,安妮,我为你骄傲……”
“我还没参加考试呢,也不知道能不能考上。”
“一定行!一定行!”威廉激动地说。
一直沉默在旁的爸爸忽然放下酒杯,去了阳台。
“别理老头子,他说什么都别听,你要去上大学,一定要去。”威廉说。
我点点头,也起身去了阳台。
这个时节已经有些冷了,阳台上冷飕飕的,窗外的桦树叶哗啦作响,风一吹,明早的地面会铺满金黄的落叶。
爸爸一个人站在黑暗中,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我走上前去,轻轻叫了声“爸爸”。
“你真的要去上大学了吗?”他问。
“我只是要去考大学,不知道能不能考上。”我说。
爸爸沉默了一会儿,转过头来,望着我说:“这些年,你很努力。”
晚风徐徐,树影阴森,天幕中大片银河光辉灿烂。此时此刻,我忽然想起妈妈离家后,自己被嘲笑被欺负的日子;想起爸爸喝醉吐满地,我跪在地上擦洗地板的夜晚;想起做完家务,再读书到深夜的寂寥;想起妈妈回来那天,我一个人跑去帮她们的无助……这句‘这些年,你很努力’的表扬,让我升起了难以言说的委屈。
“那一年,你跟我说,会学着做饭,洗衣服,照顾好家里,你还那么小,我却……爸爸很没有用……从来都没有跟你说过一声……”黑暗中,爸爸一手捂住脸,发出了细微的抽噎。
泪水不受控制地溢出了眼眶,我靠在爸爸怀里,任由自己哭泣。
没关系,爸爸也只是普通人,当生活不易的时候,也会逃避,我最高兴的是,自己坚持到了现在,而一切都变好了,所以那些受过的委屈也都消融了。
过后,我们回到客厅,爸爸宣布说,他要陪我去首都考试。
“你们两个?”威廉不太放心地说,“还是我去吧。”
“我怎么了!”爸爸扯着嗓门说,“你又要雇工人,又要跟人开店,还要送妹妹上大学,你那么牛,还要我们干什么!”
威廉好脾气地摇摇手说:“听你的,都听你的。”
几天后,我和爸爸登上了前往首都普林格勒的火车。
这是我第一次坐火车,和那么多人挤在一个车厢里,感觉有点兴奋。然而从巴巴利亚到普林格勒,火车要跑十几个小时,等下了火车,那‘吭哧吭哧’的火车响声简直像雕刻在了脑海里一样。
于是我在昏昏沉沉中与我们国家的首都相遇了,她美得让人惊叹。那种感觉很奇妙,仿佛刹那间就爱上了这位充满魅力却又饱经世故的美人,你憧憬她的一切,忐忑地想靠近她,却发现她视你如尘土,让你心动又苦涩。
巴巴利亚是工业化大城市,最古老的建筑也不过几百年,而在这里,到处都是几百年前的古典建筑。古朴的街道上落满秋叶,在清晨的薄雾里显出一种静谧的色彩。北方的冬天来得有些早,哥特式建筑尖尖的塔楼上都覆盖了一层薄薄的白霜,连钟楼上的时钟也被雾气包裹住了,看不清时间。街道两旁有匆匆路过的路人,都穿上了呢子大衣,带着围巾帽子,几辆新式敞篷式轿车缓缓驶过街道,对横穿马路的小孩子发出鸣笛。
“幸亏我们带了厚衣服。”爸爸搓搓手说:“北方太冷了,我们先找地方落脚吧。”
我们乘轨道电车来到大学附近,找了一家下等旅馆。说是旅馆其实不过是民居,他们把自家的楼房改建成一间一间的小隔间,租给来普林格勒讨生活的外地人,收的费用很低,一个月只要两金币,还会每天给你提供一份简单的土豆汤。
为了省钱,我们只租了一个房间,里面非常简陋,有两张单人床和一个衣柜,屋里阴冷潮湿,透过狭小的窗户可以看到外面高高的建筑群,建筑风格很类似,都有尖尖的屋顶和刻着神像的墙壁,那浓厚的宗教意味,古典得仿佛活在中世纪。
这个晚上,睡在那张略有些摇晃的单人床上,我失眠了,这张床有股浓重的霉味,床单上还有些黄黄红红的诡异痕迹,棉被很潮湿,裹在身上很久都没能暖和起来,隔壁床的爸爸却睡得很香,呼噜声像天雷一样。
第二天,用过早餐后,我和爸爸分头离开了旅馆。我要去拜会一位许久不见的友人,而爸爸要去参观普国皇宫。
“你不去看皇宫吗?”爸爸说,“机会难得,不如去逛逛。”
“以后吧,我要见个朋友,如果今后在这里上学,还要承蒙她照顾。”我说。
“那好,你小心点,别走丢了。”他像嘱咐小孩子一样叮嘱我,“记住旅馆的位置,走丢了就叫警察送你回来。”
我和父亲分手后,就独自坐车来到了一处高档住宅区,这里所有的住宅都是单独成栋的豪宅。要知道这里可是寸土寸金的首都,在城区拥有别墅已经不是普通人的级别了。
我要拜会的人正是萨沙·戴维斯小姐。
自从几年前我们在墨尼本的沙滩分手后,就一直有书信来往,我知道她身份高贵,家庭富有,遂不愿意拿自己生活上的琐事与之交流,大部分时候,我们只谈论文学和哲学,即使如此,我也经常拜倒在她强悍的逻辑思维能力下。
这些年我们一直有联系,上次我在信中提了自己要考大学的事,结果萨沙来信,强烈要求见我一面。
我按响铁大门外的门铃后,一个男仆引着我穿越花园,来到别墅正门,那里萨沙已经早早等候我了。
她迎上来,拥抱了我一下说:“亲爱的,终于见到你了。”
萨沙嘴角挂着矜持的微笑,行动不紧不慢,不过分热情,也没有丝毫冷淡,她就像淑女教科书里走下来的女人,说话温文尔雅,一举一动都优雅得体,是个标准的贵妇。然而跟她通信两年多的我知道,这端庄安稳的外表下,究竟有一颗多么不凡的心灵。
“来见见裘恩吧,他刚刚睡下,我们动作轻点。”萨沙带我走上楼。
裘恩是萨沙的儿子,今年刚满一岁,他躺在洁白的婴儿床里,睡得像个小天使。
“他真漂亮。”我握住他的小手,轻轻吻了一下。
裘恩有着柔软的棕色卷发,虽然睡着了,可我知道他像他母亲一样,拥有一双蔚蓝的大眼睛。
“我爱他胜过生命。”萨沙说,“在生育他之前,我从未想过自己会这样深爱一个人。”
因为怕吵醒裘恩,我们来到了儿童房的小客厅里,一位年轻女仆为我们端上了红茶和点心。
“你什么时候考试?”
“一周之后。”
“那不如住在我这里吧,有人照顾你,我也放心。”
“还是不必了,父亲陪着我呢。”
萨沙也不勉强,点点头说:“有任何需要,都请你告诉我,如果圣安慕斯大学没有录取你,而你又没有放弃上学,我会支持你考别的学校。如果学费和生活费不够,我会帮你出。安妮,我希望你明白,我很为你骄傲。”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带着笑意望向我。
虽然我们相处不多,可我知道萨沙是那种安静低调,甚少表露情绪的人,这样的夸赞,已经算是盛赞了,我不由感动道:“谢谢,我也不知道自己行不行,就贸然来了,我想试过总比没试过强,希望之心犹如冬日之火。”
“灭之如绝生命。”萨沙说。
我们对视了一眼后,彼此露出微笑,这是我们曾经讨论过的诗句,虽然没有相处过多久,可在一起的时候,竟然没有半分陌生的感觉,这真得很不可思议。
“对了,你要报考哪个专业?”萨沙问。
我把红茶放在茶几上,望着她蓝色的双眸,坚定道:“法律。”

第40章 第三十七章
我来到大学招考报名处,一个中年男人上下打量了我一圈问:“您是斯科蒂沃女士推荐的那位小姐?”
“是的,先生。”
“你要报考法律专业?”
“是。”
男人不赞同地摇摇头说:“法律是非常严肃的学科,对女性来说也许过于复杂,我提议您报考音乐、绘画等学科,在这些专业里,你还能遇到志同道合的女同学。”
“我不能选择法律专业吗?”
“你当然能,我只是提出适当的忠告,毕竟女性缺乏逻辑思维能力,且不能承受沉重的精神压力,我们普遍认为法律等学科不适合女性学习,如果最后不能毕业,对您而言想必也是很糟糕的事吧。”
“请问我可以报考吗?”
男人透过他的水晶眼镜,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说:“当然可以,但最后能否被录取可就很难说了。”
“谢谢先生,请为我报名吧。”
几天后,我参加了大学法律系的统一考试,整个考场里,我是唯一的女性,我受到的关注不下于动物园里的珍兽。
之后我回到旅馆,等待考试结果。
父亲是闲不住的人,他最近早出晚归,一副精神抖擞的模样,见我总是一脸忧虑,他鼓励我出门走一走,还说要带我去见识一场盛事。
我跟他乘坐城市电轨出门,结果发现大街小巷都挂满了鲜红色的鹰旗和宣传海报,马路上偶尔会跑过一队队臂套袖章的葳蕤党队员,他们穿着统一的灰色军大衣,脚穿厚重的黑皮靴,在大街上发放传单。
然后我在城市中心一座广场上看到了令我终生难忘的场景,葳蕤党的党魁兰斯特希尔顿在这里举行了一场公开演讲。
一座像马戏团似的巨大帐篷里坐满了人,到处悬挂着鲜红的鹰旗,观众们兴奋且期待地等待着,每个人都有着极高的热情,台上的乐队演奏着振奋人心的进行曲,人群从门口涌入,每个人都被塞了一本工人党的宣传小册子。
不久后,入口处传来‘万岁’的呼声,一位身材高大,金发碧眼的中年男子,在两队年轻护卫的护送下,迅速走入场内,登上了舞台。人们兴奋地起身,高举着手大喊‘万岁’,他们甚至踩在板凳上欢呼,掌声如雷鸣一般。
那位中年男子正是兰斯特希尔顿,他向众人鞠躬,然后举起一只手,向各个方向行了个军礼,场上的呼声瞬间像是要掀翻屋顶,直到一阵犀利的号角声响起,现场才安静了下来。
兰斯特站在舞台中央,用一种缓慢而有力的语调开始了演讲,他没有用手稿,犀利的语句就从他口中喷薄而出,我不得不承认他极具煽动性,我的心随着他的每一句话,每个挥手的动作而起伏,时而愤慨,时而激动。讲到动人处,我想跟着落泪;讲到苦难时,我跟着叫嚷;讲到希望时,我大声欢呼。就好像在这种场合下,我的心已经不受控制,只能跟着成千上万观众一齐为台上的演讲者神魂颠倒。
在观众的欢呼声中,两队约数百人的灰衫军扛着旗帜,手行军礼,踢着整齐划一的步伐走入会场,鲜红的旗帜上用金线绣着老鹰,他们像古代的骑士一样,用手中的旗杆一下下撞击地板,发出震撼的声音,随后全场的观众起立行礼,一齐高呼‘万岁’,‘万岁’。
这场面太震撼了,如同古代神圣的宗教仪式,观众们神情肃穆,或眼含热泪,或激动狂热,连我也被这情境感染,起身跟着欢呼……
几天后,我接到了圣安慕斯大学法律系的来信,他们邀请我参加面试。
面试的那个早上,天雾蒙蒙的,太阳散发着浅黄色的光芒,看不清轮廓,风很大,天边的白云像奔腾的骏马一直向西飘去。浅浅的天光洒在墨绿色的苔藓上,洒在不远处浅蓝色的湖水上,洒在光秃秃的树枝上,几只寒鸦鸣叫着飞过半空,更给秋日增添了几丝寂寥的气息。
面试处的长廊里,面对面坐着两排人,一位身材消瘦,完全秃顶的先生宣布说:“今天进行法律科第五场面试,被叫到名字的跟我进来,其他人在此等候。”他掏出一张纸看了眼,喊道:“马尔科·桑德斯。”
一位身穿深棕色正装,打着领带的年轻先生起身,深吸了口气,走进考场,而其他人都默默松了口气。
走廊里安静极了,安静到只能听到紧张而沉重的呼吸声。
“这位女士,跟您打听一下,面试困难吗?”一位先生忽然跟我搭话,其他人也纷纷把视线对准了我。
我摇摇头说:“抱歉,我也是第一次参加面试,所以不太清楚。”
“什么!面试?你不是这里的办公人员吗?”
“不,我也是来参加面试的。”
“法律系吗?”
“法律系。”
落在我身上的目光更多了,场面一时冷下来,没过多久,房门又开了,考官先生走出来说:“安妮·纳西斯。”
我心头一跳,立即起身。
“是你吗?”考官看向我的眼神非常玩味。
“是的,先生,我是安妮·纳西斯。”
考官摆摆头,示意道:“请进,这位小姐。”
我的心脏跳动得仿佛不是自己的,比上次站上舞台当众唱歌还要紧张,短短几步路而已,我却好像走过了一段惊险的独木桥殪崋一样。
房间里摆着一张长桌,长桌后坐着三位考官,我向他们行礼后,就在对面一张凳子上落座了。
主考官是一位四十岁上下,留着小胡子,头顶全秃了的先生,他率先开口说:“安妮·纳西斯小姐,请问您从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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