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能让林之遥去她公司,去了她旷工的事不就露馅了?
“别,别去我公司,我现在在XX路这边。”
林之遥道:“那片可挺繁华,周围不少餐厅吧?让你一起吃顿饭,是不是合情合理?”
最近周时衍又进入忙碌期了,今天刚发了消息说要加班,宿窈跟人吃饭的时间还是有的。
不过她没想到,林之遥刚进餐厅就看见了她装着腕表的礼品袋子。
一把抢过去打开看了看后,一个大男人,眼睛竟然有些红了。
“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
宿窈茫然地看着他,有些无措。
林之遥情绪有些不对,怔怔看着那块表,声音郑重道:“外婆去世以后,就没人再记得我生日了。谢谢你,宿窈,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
林之遥的样子,看着挺脆弱,让人不忍心打破他的感动的。
不过那块表,说实在的,算是宿窈精挑细选,在商场一家家排查了许久才确定下来的。
她在这块表上投入了心思和精力,也确实是按照周时衍的着装风格和喜好筛选的,她不能就这么任由林之遥误会下去。
宿窈在林之遥要迫不及待要拿表试戴时,把他给拦住了。
“咳,林少,这个不是要送给你的。”
林之遥手都放在表带上了,闻言面色顿住,眼中掠过一抹怔然。
宿窈趁机从他手中拿回礼盒,把盒子扣好再装回礼品袋里,实话实说:
“在你刚刚主动提起前,我也不清楚今天是你的生日,但既然你说了,以朋友的身份,我也愿意送你一份礼物,这附近就是商城,只要价格在我承受范围内,你可以随意提。”
林之遥闻言,虽然有些失落,意识到自己自作多情了,但还是对着宿窈勉强挤出了个笑脸。
“原来是这样啊,我还想不通呢,连我自己家人都记不住的日子,你怎么会知道。”
宿窈对此的回应是看了眼日历,记入在心,然后又注视着林之遥,温声道:
“今天以前我的确不知道,但今天以后我知道了,以后你再过生日,我手里的礼物就必然是为你准备的了。”
在赵佳维的事上,林之遥帮了宿窈一把。
宿窈不是会把别人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的人,林之遥帮了她,她当然也会把他视为朋友。
她别的优点不明显,就是记忆力特别好,凡事只要她想,就一定能记住,记下林之遥的生日,对她而言绝对不是什么难事。
饭后,宿窈就真的如她自己所说,带着林之遥去了附近的商场,表示可以让他选一件礼物。
林之遥兴致却没有之前那么高了:“算了,哪有出来逛街让女人买单的,你想要什么倒是可以挑挑,我送你。”
宿窈想了想,在路过一家男装店时顿住脚步,让林之遥在休息区稍等片刻,林之遥面色无奈:
“真不用,我也不缺这些。”
宿窈把他摁在等候椅上就没了影,林之遥兴致缺缺,但也没有扫她的兴,百无聊赖的坐在椅子上等他。
过了会儿,宿窈回来了,林之遥往她手上看,宿窈手里什么都没拿,走到他身边示意他起身。
“这家店没有喜欢的就换一家店看。”
林之遥走在她身侧,神色怏怏的:“真的算了,我就没有过生日的习惯,这么多年都过来了,我早就对那事没兴趣了。”
话音刚落,商场原本播放的轻音乐忽然一个卡顿,接着骤然转换,依旧是钢琴曲,却变成了一首无比熟悉的曲调“HappyBirthdaytoYou”。
林之遥的脚步顿在当下,怔怔看向宿窈,满眼都是复杂。
宿窈也对他笑笑:“以你的身价我送物质你也未必会看得上眼,太贵的我又送不起,点首歌送给你,别嫌弃。”
林之遥道:“我怎么不知道商场里还有点歌这个功能?”
宿窈弯了弯唇:“恰好和这栋大楼的经理认识,用了点人际关系。”
商场中心有一个华丽的水景喷泉,两人就坐在喷泉边休息,安静地聆听这一首生日快乐歌。
宿窈问林之遥:“过生日要吃蛋糕吗?”
林之遥不屑道:“小孩子才吃甜食。”
宿窈微笑,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小盒子。
“猜到你可能不喜欢,所以我只买了很小的一个。”
林之遥看到那个小盒子的一瞬,目光就定住了,定定看了半晌,散漫勾唇一笑。
“拿我当小孩哄呢?嗯?”
宿窈白他一眼,把蛋糕放他身边:“不吃就算了,你也说了你是成年人不是小孩,我没必要真就哄着你。”
林之遥最终还是打开了蛋糕盒子,从奶油口感到水果的新鲜程度,就没有他不嫌弃不吐槽的。
但最后,这个口口声声不吃甜食的成年人,还是把那个蛋糕吃的一点不剩。
最后送宿窈回家时,宿窈都下车了,林之遥忽然在她身后叫了她一声。
“宿窈。”
宿窈回头望向他:“还有事?”
林之遥凝着她,唇边勾勒出的弧度暗含期待:“不邀请我去你家坐坐吗?”
宿窈顿了下,拒绝:“今天已经这么晚了,不太合适。”
林之遥便补充了一句:“就是想看看你家那猫,你知道的,我挺喜欢它的。”
宿窈再次拒绝:“这个点,猫也要休息了,下次吧。”
林之遥又用专注的眼神看了她许久,才慢慢一笑。
“好吧,那你说话要算数,我等着你的下次。”
宿窈也笑笑,以林之遥国内外天南海北的忙碌程度,下次见面就说不上什么时候了,她没太当回事。
结果次日下班,林之遥又主动给她发消息了,说要请她吃饭。
连着两天见面,宿窈觉得有些频繁了,她想拒绝。
林之遥道:
【昨天的蛋糕是你买的,做男人哪有白拿女人东西的道理,无论如何你得跟我吃顿饭,让我今天把这顿请回去】
宿窈思索半晌,还是拒绝了,那个蛋糕也没多贵,他实在不用太放在心上。
下班往外走的时候,宿窈跟她助理一起,助理提起,最近有几个反动分子闹事,尤其针对女人,已经上了好几次新闻,提醒宿窈出行注意安全。
宿窈当即就决定,下班后去买点能随身携带的防身武器,这回她是真买了随身电棍,是真的迷你电棍,当场打开验货了的那种。
买完东西往外走,宿窈隐隐的,觉得好像有什么人在跟着她。
回头一看,在距离她不远不近处,看到一个D国人,身上脏兮兮的像个流浪汉,手里拿着一个酒瓶,走路歪歪斜斜,眼睛直勾勾盯着她看。
宿窈只看了一眼,就握紧了手中的东西,加快了脚步,想要尽快离开那人的视线。
结果她加快脚步的同时,身后那人也快步追了上来,还用德语大喊了一声“别跑”。
接着,那人把手中的酒瓶对准宿窈的方向,倏然泼出了瓶中的液体。
宿窈猝不及防,本能地要用手挡住脸,下一刻,一个身影突然出现,挡在她身前,用自己的身体死死护住了她。
“啊,别,别那么用力……”
宿窈坐在床边,看着床上光着个膀子,吱哇乱叫的林之遥,满脸忧心。
正在给林之遥上药的小护士,疑惑地用德语问宿窈:
“他在说什么?”
宿窈想了想,道:“他在夸你的上药手法很专业。”
小护士笑笑,做起事来更认真卖力了。
林之遥的皮肤很细,哪怕是最容易被忽视的背部皮肤,也养的比很多小姑娘的脸还要细嫩,连个毛孔都看不见。
瓷器一样,又嫩又白,实打实的娇贵大少爷。
只是此刻,原本一张白玉无瑕的美人皮,上面却多出来了三五个泛着紫红的烧伤。
宿窈看着那点伤处就觉得胆战心惊,要不是林之遥出现的及时,把她给护住了,当时那瓶硫酸就泼在了她脸上,到时候她会如何,宿窈想都不敢想。
在一边看着小护士给林之遥上药,看了一阵,她再次主动道谢。
林之遥闷声道:“这些虚的就不必了,但我这伤怎么着都是为了你受的,在伤好之前让你留下来照顾我,直到我出院为止,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当然不过分,比起他救了宿窈的,这个要求合情合理,宿窈也就答应了。
至于林之遥为什么会那么巧,恰恰出现在她回家的那个路段,又能那么及时,在宿窈有危险时突然出现。
两人心照不宣,宿窈没问,林之遥也没说。
林之遥在晚上第二次换药时就不干了:“那个护士手指头跟钢筋似的,我没事的伤口都要被她给怼发炎了,好窈窈,你别让她折磨我了,你把药拿过来帮我弄吧。”
硫酸腐蚀性太强,林之遥刚进医院时,医生是从他身上剪了一点腐肉的,这种疼痛,原本都应该在宿窈脸上,他替宿窈挡了灾,宿窈当然知恩图报,看他实在难受,也没扭捏,就答应了。
林之遥的疼主要在伤上跟医院的药上,和护士的手法其实没什么关系,宿窈又不是专业的,第一下给他上药,莽莽撞撞还不如那个护士。
林之遥倒吸一口冷气,肩膀都哆嗦了,宿窈紧张地看着他:“怎么样,我是不是弄疼你了?”
林之遥惨白着脸,死咬着牙,睁眼说瞎话:“没有,继续,你比那个护士好多了。”
宿窈就继续给他上药,伤口分布不均,其中一处是在后腰那。
林之遥穿着裤子,宿窈倒不至于尴尬,自然地拿着棉签要去涂抹药水。
只是把注意力放到那时,又隐隐从林之遥的裤带边缘,看到了类似于汉字的一个图案。
“心…心?”
她下意识地念了出来。
趴在病床上的林之遥闻言,身体微顿,片刻后低声道:“那是蕊,花蕊的蕊。”
说着,他就要去扒自己裤子:“这个字是倒着纹的,草字头在下面,不信我给你看。”
宿窈赶紧拦住他这动作:“别,我信了。”
说完她就赶紧给他上药,林之遥静等了一阵,久等不见宿窈再说话,皱眉问她:
“你就不好奇我为什么会在自己身上纹个蕊字?”
宿窈自然道:“那是你的个人隐私,我没有探听别人隐私的乐趣。”
林之遥无语:“你怎么回事,讲话跟被周时衍上身了似的。”
宿窈一顿,接着在林之遥看不见的地方,哑然失笑。
她讲话模式跟周时衍变得很像了吗?
不太应该吧,她一向嫌弃那个男人,觉得他很无趣。
宿窈这边,竟然走了神,林之遥那头,却也在自顾自说下去。
“这个纹身是为了纪念一个人,她叫蕊蕊,我的初恋。”
宿窈心不在焉的:“名字挺好听。”
林之遥笑道:“不止,她不仅名字好听,人也好看,跟山谷的百合花似的,我当初一眼就看上她了,这么多年也没忘过。”
宿窈依旧心不在焉:“说的那么好听,你最后不也还是找别人了,这么多年女人也没断过。”
林之遥打断她道:“不一样,窈窈,找女人归找女人,恋爱是恋爱,找女人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恋爱是因为喜欢,我过去那么多年,就喜欢过她那一个人,只谈过那一次恋爱。”
他说的这么义正言辞,实际上也不过是渣的明明白白。
宿窈道:“说的那么好听,你最后不也还是辜负了她?”
林之遥憋屈道:“你怎么就知道是我辜负她,不是她甩了我呢?你不知道我当时对她多好,我们两个都在国外读书,有个唐人街的包子特别好吃,她很喜欢,我就每天排一个多小时的队,去给她买包子。”
“然后呢?”
“然后她吃腻了包子,跟一个开法拉利的小子走了。”
“……”
宿窈沉默片刻,无语道:“难道你就买不起法拉利?”
林之遥憋屈:“年少轻狂,总以为不靠家里也能闯出一片天。我那时候真不觉得没钱是什么问题,恨不得把整颗心掏出去给她,谁能想到她更喜欢钱呢。”
这真是一个悲催的爱情故事。
宿窈无语,半天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好专注给林之遥上药。
林之遥忍着痛,龇牙咧嘴的道:“是她毁了我一个单纯少年对爱情最初的憧憬,我把她的名字纹在自己身上,就是为了提醒自己留个教训,以后再也不会相信女人,也不会相信感情。”
宿窈想了想,道:“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坏的。”
她想起了一个很久没见过的故人,祝融。
命运扯着她不断向深渊下坠,让她几乎是认定了所有的男人都是贪财好色,见利忘义的背信之徒的时候。
祝融的出现和存在,给她不见天光的世界里添了一道光。
宿窈现在很庆幸,自己当初没和祝融走到一块的。
所以她对他的光环永远不灭,他永远会住在她心里,拥有一个最干净的角落。
无关男女之情,更像是信仰或救赎。
林之遥则是忽然抬起脸,看着宿窈,说:“对,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坏的。”
顿了顿,他道:“我决定去把这个纹身洗掉了。”
宿窈没听见他这句话,因为她的手机铃声同一时间响起来了,是周时衍。
林之遥也在她接电话时看到了她的来电显示,眼中掠过浓浓诧异。
“我出去接个电话。”
林之遥不经意的问:“什么人这么晚还找你,D国人可不提倡私人时间加班。”
宿窈也没有瞒他的打算,直接说:“是周时衍。”
林之遥没想到宿窈会这么直白,短暂愣了一下,心神晃了一晃,才说:
“你不是说很讨厌他吗,怎么还跟他有联系?”
宿窈大致是察觉到林之遥对她似乎是有点心思的,不过她对他是完全没那个意思,便干脆道:
“之前的事是有些误会,后来又跟他聊了几次,觉得他这人还能相处,就先处着试试。”
林之遥一下子就听明白了,宿窈嘴里这句处着试试,大概是两人又开始交往了。
心里往下沉了沉,他脸上没动声色,只有气无力地对宿窈嘱咐道:
“那你去接电话吧,不过可千万别说跟我在一起,他跟我家里人也认识,万一让那边知道我这次受了伤,以后回国说不上要怎么被人嘲笑。”
他受伤说到底也是为了宿窈,宿窈当然不会再给他添麻烦,当场就答应了。
林之遥看着她拿着手机走出病房,遥望着宿窈背影的眼神,晦涩莫测。
这两人竟然还有接触?
他上次在周时衍面前可是做了个坏事的。
林之遥原本以为,无论周时衍对宿窈是什么心思,上次那事以后,以他的骄傲程度,就不该再跟宿窈产生联系了。
结果现在,不仅周时衍跟宿窈的联系没断,两人似乎关系反而更好了?
林之遥第一反应,是周时衍去找宿窈质问,把话说开了,已经得知了那天的真相。
但如果是那样,宿窈的反应绝对不会像现在这么平静,仿佛什么都不知道一样。
还有一种可能,是周时衍明明误会了那些话,但又不想放弃宿窈。
所以生生忍了,想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林之遥刚有这个念头就想立刻否决,不可能,周时衍那么骄傲的人。
但很快,又紧紧地皱起眉头。
还真就不一定。
周时衍那人,事业上是傲骨铮铮,在女人身上就总是晕头。
当初有个苏格,把他耍的团团转。
要真是这回在宿窈身上又这样,也不奇怪……
林之遥这么一想,面色变得诡异。
眼神落在宿窈搭在一边椅子上的外套上,目光闪了闪,林之遥拿起手机,悄悄对着那件外套拍了个照片。
周时衍打电话也是因为听说了最近总出事的几条新闻,叮嘱宿窈出门要小心陌生人,最好跟关系好的同事约好,出门尽量结伴而行,能车接车送就避免在马路上行走。
他说的这些其实算是有效预防行为,宿窈要真是当时能坐车回家,就不会出现被人盯上那事了,现在想想硫酸泼过来那一刻,她还在心有余悸。
好在当时有林之遥,他把那人给制服送进了附近的警察局,不然要真是只有宿窈一个人,她真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逃过那一劫。
现在事情都过去了,宿窈回忆着还是觉得害怕,但周时衍最近公司也挺忙的,他最近连轴转的加班,能抽空给她打电话已经算很不容易。
宿窈也不想让他分心,就没对他提今天发生的事情,只附和着答应了周时衍的嘱咐。
周时衍那边也有事要忙,跟她聊了几句后就有秘书来敲门,只好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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