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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离后王爷日日求复合(风轻轻)


为何曾经的善良,如今却变得面目全非。
沈宁离开客栈,脚步匆匆。
竹青自责不已,连连道歉,“小姐,我不该离开你身边的,没想到林婉月会如此恶毒,竟然时刻都想着害你。”
“与你无关,别往心里去。”
今天多亏了竹青,要不是她打瞌睡送枕头,萧惟璟不一定会来。
虽然他仍袒护林婉月,但两人显然起了嫌隙,若林婉月非要继续作死,雌雄反派官配迟早会散伙。
萧惟璟一心搞事业,而林婉月拖后腿不说,疯起来连他都一块踩。
道不同不相为谋,拜拜是迟早的事。
庞杏秀追上来,压低声音道:“王妃,那三人还在客栈,该如何处置?”
十一神出鬼没,沈宁也不知他有没有盯梢,但现在把萧惟璟惹毛了,她不方便出面处理那帮地痞,“你敢杀人吗?”
庞杏秀震惊,一时无言。
“这帮人是惯犯,平时不知欺辱多少良家妇女,放了他们无疑是放虎归山,指不定还会被林婉月利用,到时再反咬我们一口,还不如杀了痛快。”
想到自己被毁的名节,庞杏秀眼珠子通红,“他们交给我处理。”
沈宁有点怀疑,“你真的可以?”
“我随兄长上过战场。”
庞杏秀是杀过人的,只是兄长觉得姑娘家打打杀杀嫁不出去,强行让她留家里绣花,“把他们剁碎了扔江里喂鱼。”
沈宁,“……”佩服!
庞杏秀才真的佩服她,不但破了林婉月的阴谋,打春桃更是不眨眼,连王爷都被她逼得喜怒形于色。
要知道,她从来都不敢正眼看王爷。
自从毁了名节,她连上街都怕被指指点点,可王妃同样名节受损,而且半张脸还毁容,可是她却落落大方,全然不将别人的诋毁放在眼里。
庞杏秀瞬间崇拜起来,她也要像王妃那样,抬头挺胸做人。
沈宁对此浑然不知,其实她被逼无奈才反击的,有头发谁愿意做瘌痢呢?对吧!
不过今天的事倒是给了她启发——有钱能使鬼推磨。
林婉月用钱收买地痞作恶,她用钱收买客栈作伪证。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万万不能!
来到这个皇权时代,她开始相信一个真理——财可通神。
远的不说,就说萧惟璟为了省一个月的利息,竟然同意给她自由出入的权利。
他是注定要杀她的,但如果她赚到很多的钱,请绝世高手保护自己,到时他还能杀自己?.CoM
呵呵,到时她先取了他的狗命!
所以,想要活命就得赚钱,光是那点嫁妆远远不够,何况萧惟璟未必会还给她。

萧惟璟深夜才回来,带着生人勿近的冷凛气场。
初九皮绷得很紧,“王爷,春桃性命保住了,失血过多至今昏迷。”
萧惟璟不想听这破事,“沈宁呢?”
初九被噎,神情尴尬道:“在烧烤。”
萧惟璟,“……”
她倒是狂的很,开瓢眼都不眨,居然还吃烧烤庆祝,他是不是太惯着她了?
他成功被气着,甚至还想起烧烤的独特味道,毕竟忙起来两顿没吃了。
不过,想法转瞬即逝。
被白天的破事搅的,萧惟璟积压不少公务要处理,“没事就退下。”
初九心里堵的慌,“王爷,客栈的事被传得沸沸扬扬,坊间说的极为难听,这背后显然有人推波助澜,是否要调查反击?”
流言猛于虎,王爷多年累积的清誉,被王妃跟林婉月毁了个精光。
萧惟璟挑眉,“都说了什么?”
初九神情愤慨,“说王妃丑人多作怪,形骸放荡不守妇道;说王爷宠妾灭妻窝囊无能,说林姑娘水性扬花恶奴欺主……”
还有更难听的,他实在说不出口。
萧惟璟若有所思,半晌才开口,“沈宁知道吗?”
“知道。”初九郁闷道:“王妃今天大摇大摆出门,被很多人指指点点,她不但骂回去了,大放厥词说要挖他们的眼睛,让你将他们全部打入牢里弄死,非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她是过了嘴瘾,可王爷在百姓眼中更暴戾昏聩了。
萧惟璟,“……”有股想拧断她脖子的冲动。
初九看出来了,王妃自己名声臭大街,不忘拉王爷泡粪缸。
不能再纵容下去了,否则王爷的声誉将彻底无法挽回,“王爷,咱们得想想办法,不如将王妃重新关押,让她自生自灭?”
引嫣阁那位也不是啥好东西,但是他不敢说。
“不必。”萧惟璟语出惊人。
初九诧异,不懂王爷此话何意。
“既然他们急于诋毁我,你助他们一臂之力便是。”
初九震惊,王爷疯了么?
萧惟璟没疯,而是攒够了失望。
他自幼被另眼对待,无论如何努力表现,甚至不惜豁出性命积下累累军功,非但没换来父兄的赏识,反而更加让他们忌惮提防。
起初,困惑的他万般不解,甚至陷在失落跟痛苦中,直到母妃告之真相,他才筑起满身壁垒,决心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一切。
这几年他如履薄冰,谨小慎微不容自己犯半点错误,谁知却适得其反。
倒是沈宁的所作所为,让萧惟璟有所顿悟。
他行事挑不出错误,反倒让人心生戒备,倘若他满身诟病呢?
初九先是不解,继而恍然大悟,“王爷,属下马上安排。”
萧惟璟吩咐,“让十一盯紧沈宁。”他还真的小瞧她了。
打定主意要赚钱,沈宁积极行动起来。
她这人没有别的本事,除了做饭有天赋,唯一引以为傲的就是医术。
曾经因长相自卑,她将所有时间都花在学习跟工作上,跟医学死磕到底,得到了极大回报。
今天才知这个时代的医术太过落后,尤其是在外科方面,她相信以自己的本事,绝对能闯出名堂来。
其实想靠医术发财很难,反倒开酒楼饭馆来钱快,但这些都有区域保护,京城哪行赚钱门生背后没有撑腰,她要贸然闯进去,抢了别人的利益,只怕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一口吃不成胖子,还是慢慢来吧。
打定主意,沈宁说干就干,连夜将吃饭的家伙画出来。
翌日早起,带着竹青继续外出。
还没到大门口,碰到庞杏秀推着轮椅走过来。
青砖地板不平,笨重的木制轮椅卡在坑洼处,庞杏秀用力推都没推动,轮椅上坐着的男人侧翻摔倒在地。
男人身高体大,左腿处却空荡荡,怎么都爬不起来,庞杏秀手忙脚乱帮忙,谁知弄得更狼狈不堪。
沈宁疾步走过去,捡起地上几个硕大而笨重的包袱,将轮椅推到平缓的地方,搭把手将男人扶坐上去。..coM
男人急得满脸虚汗,羞愧的面红脖子粗,语气却透着恭敬,“谢谢王妃。”
如果没有猜错,他就是为了救萧惟璟而断腿的庞德松,生的浓眉大眼虎背熊腰,确实是位猛汉子,可惜被废了。
见兄妹俩包袱过多,沈宁好奇道:“你们怎么来了?”
庞德松羞愧到无地自容,尴尬地别开脸。
庞杏秀讪讪解释,“兄长断腿不能再上战场,但王爷惜才接他接过来做谋士,还安排了容身之所。”
这倒让沈宁惊讶,剧情中萧惟璟这反派暴戾杀伐冷血无情,夺嫡之战血流成河,他是踩着森森白骨上位的,怎么会对失去战力的麾下如此照顾,甚至不惜接到府里照顾?
如此重情重义,这样做反派真的好么?
不过,按照剧情尿性,终极反派都逃不脱美强惨的设定。
萧惟璟估计也是走这条路的,他的暴戾冷血应该是随着剧情推进而不断累积。
这个年代的轮椅造型笨重丑陋,木制轱辘还会变形,设计不够合理造成卡壳,怪不得庞德松会摔倒。
看他面红耳臊的模样,就知道是自尊心严重受挫。
曾是马背上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彪汉子,如今失去腿连站都站不起来,免不了就此一蹶不振。
竹青拎着包袱,沈宁帮着推轮椅,送兄妹俩去分到的院子。
庞德松哪敢让王妃帮忙,倒是沈宁四两拨千金,“昨天若非有庞姑娘搭救,我指不定连性命都没了,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兄妹俩的院子不算大,但打扫干净,家具一应俱全,可以看得出来用心了。
沈宁叹喟,萧惟璟对部下真心不错,就逮着她可劲糟蹋了,真是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庞杏秀送她离开,在院门口压低声音道:“王妃,昨天那帮人已经处理了。”
沈宁好奇,“怎么处理的?”

庞德松得知是林婉月使计害了妹妹,气得七窍生烟。
林婉月是王爷的女人,庞德松自然不敢动,他给地痞喂了药扔到乞丐堆,让他们尝遍被凌辱的滋味,然后捅了十几刀扔进江里。
血腥引来恶鱼,很快只剩渣渣。
沈宁震惊,以为五大三粗的庞德松是个有勇无谋的,没想到勇谋兼备,折磨人的手段更是凌厉,怪不得萧惟璟会招他做谋士。
庞德松是萧惟璟的心腹之一,同样是个能屈能伸的。
如今勘破林婉月的真面目,相信他绝不可能就此罢休,极有可能会巧妙地让萧惟璟看清林婉月,让两人心生嫌隙,等萧惟璟哪天不再护着白莲花,就是他出手的时候了。
这只是沈宁的猜测,但她不介意添油加醋,利用这对兄妹撕下白莲花的恶皮。
如果庞德松因此跟萧惟起嫌隙,继而引发蝴蝶效应众叛亲离,那简直就太美妙了。
沈宁想得很美,向庞杏秀热情邀请道:“我在府中没有朋友,庞姑娘若是有空,可以随时过来找我。”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庞德松因军功从平民擢升为将军,但到底是泥腿子出身,被高门贵户从骨子里瞧不起。
庞杏秀在京城都没有朋友,加上被地痞毁了名节,更没人愿意跟她交结。
经过昨天的事,她对沈宁敬佩仰慕,暗生交结之心却又怕她瞧不起自己。..coM
如今沈宁开口,她神情激动道:“只要王妃不嫌弃,我以后就叨扰了。”
王妃叫着格外生分,沈宁拉拢道:“以后叫我阿宁就行。”
庞杏秀可不敢太过造次,“王妃,你以后唤我秀儿便可。”
秀儿?沈宁差点被呛着。
怕沈宁误会,庞杏秀主动坦白澄清,“王妃别误会,其实我对王爷没有那种心思,以前只是仰慕而已,并不是男女之间的喜欢。”
沈宁,“……”感觉她求生欲好强。
见识过她的厉害,庞杏秀不敢有任何隐瞒,“其实我昨天并非在街上偶遇王妃的,而是送兄长过来王府办事,刚好看到王妃出去。
我对你起了好奇之心,所以才偷偷跟上去的。”
她不但毁容还没名节,却活得比任何女子都恣意,甚至威风凛凛对呛那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真让庞杏秀打心里羡慕。
沈宁就像黑暗中的一束光,彻底照亮了迷茫的庞杏秀,她想成为像沈宁那样的人,对流言无所畏惧,强大而潇洒地活着。
一时情不自禁,庞杏秀露出了星星眼。
沈宁吃惊,没想到庞杏秀居然跟踪了半天,而自己居然丝毫没有察觉。
看来,庞杏秀脑子单纯,但武功可半点不差。
沈宁彻底起了心思,“阿秀,我打算出去逛逛,要不一起?”
庞杏秀求之不得,跑回来跟兄长说了句,连屋子都懒得收拾,风一样离开了。
坐轮椅的庞德松,“……”这妹妹有点漏风呀。
身边有打手,沈宁走路带风。
昨天的事发酵很快,到处都在传晋王妃被晋王堵在客栈抓个正着,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人丑就算了,居然还不守妇道,真是水性杨花。”
“她长得这么丑,王爷看一眼都倒胃口,寂寞难耐的可不是在外面找嘛。”
沈宁也不搭理这些吃饱了撑的,有些实在污耳朵的,不用她开口就被庞杏秀暴揍一顿,打得他们满地找牙。
晋王妃再丑也是皇族,那些逞口舌之快的心里发虚,被痛打一顿也不敢声张,只能自认倒霉。
走走停停,吃吃喝喝,逛遍大半个京城,直到傍晚才拎着大包小包回来。
庞杏秀心直口快,她几乎有问必答,还进起儿时在乡下的趣事,一天下来两人关系拉近不少。
沈宁看出来了,她就是个娇憨没心机的姑娘。
晚上留她在废院吃饭,沈宁亲自下厨,简直把庞杏秀吓坏了,“王妃,你怎么能做这种粗活?”
她抢着要干活,把沈宁逗着发笑,“做饭怎么了?我刚被扔到这的时候,还啃过红薯苗呢。”
庞杏秀震惊,这才想到王妃不得王爷喜欢,而林婉月又见缝插针,怎么会有好日子过呢?
心里的佩服,又深了几分。
王妃真厉害,下得了厨房,斗得了贱婊。
同桌吃饭,沈宁没什么好客气的,“阿秀,我想你教我武功,可以吗?”
庞杏秀错愕,女子学脚拳会被嫌弃粗鲁,再说她昨天可是见识了王妃废人胳膊的飒爽,她会防身术啊。
“就我那几招三脚猫,吓唬游手好闲的地痞混混还行,真要遇到厉害的就栽了,总不能老让你保护我。”
技多不压身,她不仅要赚钱,还要学武功防身。
指不定还是百年难得的奇才,到时不等萧惟璟杀她,她先一掌送他上西天。
庞杏秀想想也是,兄长就是怕她会受欺负才教她武功的,王妃要是不会拳脚,指不定昨天就被欺负了。
于是她欣然答应,“学武很苦的,寒来暑往,非常人能坚持下来。”
沈宁什么苦没吃过,“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不仅她要学,连竹青也要学,省得老是被动挨打。
庞杏秀上心了,她三生有幸才能认识王妃,真是哪哪都对极了胃口。
天蒙蒙起身,紧张而期待来到废院,还以为王妃只是说说而已,谁想到她已经梳洗完毕。
庞杏秀的武功是庞德松教的,硬桥硬马的实战功夫,在战场上阵杀敌的,出手干净利落快狠果敢。
沈宁拳脚不差,对人体穴道跟要害再清楚不过,记忆跟悟性都不差,不敢说过目不忘,基本上庞杏秀耍个三四遍就能学以致用,到后来甚至还能过招。
竹青就惨多了,连马步都扎不稳,摔得鼻青脸肿。
不过胜在决心够大,她发誓要保护小姐,以后不能再让别人欺负,咬着牙从扎马步开始。
招式易学,内功难练。
沈宁花了几天时间,把刀枪棍棒剑学会,但内功却怎么也憋不出来。
庞杏秀尴尬,她练了四五年才能空翻走壁,出神入化什么的这辈子不敢想。
沈宁皱眉,四五年才能飞檐走壁?到时她早就被萧惟璟杀死了。
她继续练硬招式,同时将主意打在十一身上,这是个厉害的。

十一断然拒绝,“此举并不可行,劝王妃死了这条心。”
他生是王爷的人死是王爷的鬼,此生绝不会背叛王爷。
沈宁也不着急,幽幽开口道:“十一啊,你家王爷不厚道,到现在也没给例钱跟伙食,而且欠了我十万两,我同时兼着阿秀兄妹俩的伙食,就是地主家也没余粮了。
从明天开始,就不给你包吃包住了,你自己想办法解决吧。”
十一彻底石化,“……”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现在突然断他口粮,这不是十一能接受的。
他垂死挣扎,犹豫半天去找萧惟璟。
萧惟璟以为他是来禀报的,“她最近都干了什么?”
十一为饭碗发愁,“王妃将京城的铁匠铺,珍宝阁,药铺医馆全逛了遍,最后花三百两在珍宝阁订了套东西。”
他不敢有丝毫隐瞒,将临摹的图纸递过去。
萧惟璟接过来,看得满头雾水。
厚厚一沓图纸,全是奇形怪状的东西,刀子,钳子,镊子,类似鱼钩的弯针等等,尺寸小巧精致,全是上等精钢打造,但看着伤害性并不强,“这是什么?”
十一也不知道,只知道王妃行为怪异,“王妃这两天买了很多羊肠牛肠马肠回来,用药水蒸煮浸泡,取肠子最外层的膜衣……”
有洁癖的萧惟璟想吐,“……”
她果然有失心疯,整那些肠子是外敷还是内用?
十一琢磨不明白,竹青跟庞杏秀也不问,只是帮忙动手制作,“王妃将薄如蝉翼的肠物膜衣烘干揉成一根根丝线,反复用药物浸泡消毒,做成一捆捆线。”
萧惟璟若有所思,“盯紧她,看到底要干什么。”
说完正事,十一磨蹭着没走。
萧惟璟挑眉,“有事?”
十一神情闪烁,“王妃想学武功。”
萧惟璟诧异,沈宁学武功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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