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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之意(飘荡墨尔本)


洗碗减肥这种话,大概也只有梦兰女士能信誓旦旦地和个小姑娘讲了。
梦心之伸手摸宗意头,再次被避开。
宗意心有余悸地捂着自己的头发,仿佛在说【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乱】。
一个连发型都开始在意的小姑娘,怎么就一点都不在意自己的身材呢?
梦心之觉得好玩,笑着打趣:“那就算有了洗碗机,你不还是得亲自把吃过的碗放进去吗?”
“谁说不是呢?回头得和聂叔叔提提意见,看看他能不能弄个会自动收拾碗筷和桌子的机器人。”
梦心之的玩笑,换回宗意一脸认真的回应。

第90章 失联谜团
“这栋房子已经卖掉了,接手这栋房子的人明天就会过来收。我给你一天的时间,收拾好东西,从这里离开。”
宣适说这番话的时候。
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
就那么定定地站在那里,看不出情绪。
“你在搞笑吗?”武橙一脸的难以置信,“拜托你搞清楚,这里是我的家。”
“你的家在哪里我没有兴趣知道,这个房子是不是你的,你心里应该很清楚。”
“我当然清楚这是我的房子啊。”
“你确定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
“我确定我有这套房子的买卖合同。”武橙扯着嘴角笑:“你卖了我的房子,还限我一天之内搬出去?你以为你是谁?”
“我是程诺的未婚夫。”
“未婚夫?那就是还没有领证咯,看把你能的。”武橙冷笑道:“别说你们还没结婚了,就算你能把程诺骗到手那又如何呢?这是她的个人财产。”
“我就是为了确保这个房子的买卖所得是阿诺的婚前财产,才要在结婚之前把这里的问题解决掉。”
“和你有半毛钱关系吗?你就解决?”
“和我没关系,和你就更没有关系了。我是来通知你搬家,不是来找你商量的。”
“你是不是有病?”武橙准备关门赶人。
宣适拿手轻轻一推,一个闪身,就到了房子里面。
这个过程很快,快到武橙都没有来得及反应。
武橙先是一慌,随后就淡定了下来
这里可是她的家。
她有什么好怕的?
武橙喊了一声,她的爸爸和两个哥哥就都从楼上下来了。
二话不说,就要把宣适往外赶。
宣适不打女人,三个男人一起上,倒是正合他意。
不到二十秒的时间,武橙的爸爸和哥哥们就躺在了地上。
武橙的爸爸喊着要报警。
宣适把手机给他递了过去:“110已经按好了,麻烦你赶紧打。”
武橙的大哥诶唷了两声,出声阻止道:“打120先去验伤,不要打110。”
宣适的脸上终于有了点表情,他略带笑意地说:“那也行,去了医院再报警也比较方便。”
宣适有着绝对的自信,他能把那三个姓武的打到站不起来,但一定不会给他们留下任何内伤。
武橙急了:“你哪怕要和程诺结婚了,你做人也要讲道理!”
“我现在就是在和你讲道理。回头会让法院和你们讲法律。”
“法律?”武橙冷笑:“你要讲法律是吧?”
武橙把爸爸和哥哥们扶了起来。
“爸爸,既然人家要讲法律,我们就把当时签的合同拿下来。”
“那他要是把合同撕了怎么办?”武橙的爸爸已经意识到宣适的武力值。
武橙想了一下,嘱咐道:“拿个复印件下来给他看。”
“不用拿复印件,原件我这里就有。”宣适直接扔出来一个文件袋。
“你既然都有,就知道这个房子,程诺早就已经转让给我们了,只是因为房产证不在她手上,所以一直都没有过户。”
“你们确实很聪明。但是真的朋友,和假的朋友,还是很容易能够分辨出来的。”
“我和你讲法律,你和我讲朋友。”武橙继续冷笑:“你会不会太幼稚了一点?”
“是有点幼稚,真的朋友就会知道,七月二十二是阿诺的农历生日。”
“这又和生日有什么关系?”
“看来你们自己都忘了。”宣适很平静地陈述。
“你一个大男人,敢不敢说话不要这么阴阳怪气?”
“你从哪里听出来的阴阳怪气?赶在阿诺十八岁生日第二天和她签合同的那种阴阳怪气吗?”
武橙有些惊疑不定地看了看她的爸爸。
宣适没管这些,继续陈述事实:“很抱歉地通知你们,阿诺签下买卖合同的时候,还未满十八岁。”
武橙的爸爸在这个时候接话:“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就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
“失敬了,原来还研究过法律。那法律有没有告诉你,十六岁的公民签订合约有效的前提,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并且需要合同没有其他效力瑕疵。”
武家四口,大眼瞪小眼。
武橙的妈妈裹着一个干发帽坐着电梯下来。
她显然还没有搞清楚状况。
以为有人来家里闹事。
武橙妈妈赶紧把电梯的门一关,直接在电梯里面报警。
事情发展到这儿,武橙是真的有些着急了:“你不过就一个才回国不久的男朋友,你有什么资格在这儿对我指手画脚?”
“不好意识,纠正你一下,是未婚夫,说到资格,这套房子的产权,现在就在我手上。”宣适风轻云淡地抓了一个重点。
“了不起哦?扮猪吃老虎是吧?”武橙一脸鄙夷:“这些年,如果不是我们一家人在照顾程诺,她早就喝西北风去了。”
宣适油盐不进:“阿诺如果真的喝西北风,那也是被你们一家人给照顾的。”
“你是真的准备把程诺往火坑里推是吗?你为了她的财产,什么都做得出来,是吧?”
武橙气急败坏道:“小心贪得无厌最后什么都得不到。”
“不好意思,再纠正你一下,我比阿诺有钱,而且有钱很多,我也比你费尽心机想要接近的广义大少有钱,至少是目前。”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费尽心机了?”
“也对,你再怎么努力,都没能努力到广义的面前,你知道他今天为什么没来吗?因为他觉得恶心。”
宣适懒得再废话:“我的女人,我要自己罩。我现在找你,是要回阿诺的零花钱,再不济,我也可以捐给福利院。”
武橙终于意识到了问题比她想得要严重,换了一种求饶的语气:“你知道程诺为什么要把房子转给我吗?”
“我不需要知道。”
“你确定你不需要知道吗?程诺的爸爸都进去了。如果不是我们保着这栋非法所得,这里早就不是程诺的了。”
“这样的话,你也只能拿来骗骗当时还没有成年的阿诺了。”宣适并不以为意。
“我拜托你,你要真了解她,你不可能不知道她的家庭状况吧?”
“我和你不熟,不接受你的拜托。”
没想过会在这个时间点,了解《大国子民》留下的谜团吧……
没想到就对了……哈哈~

宣适的态度,和先前判若两人。
他和程诺,从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算得上青梅竹马,又仅仅只是青梅竹马那么简单。
那时候两家的条件都很好,住得也很近。
宣适家在江边。
是一个超过五百平的复式空中别墅。
程诺家是一个独栋的别墅。
从价值上来说,两家的房子大差不差。
从居住的感官来讲,就天差地别。
程诺家,有花园,有泳池。
花园里养了各种小动物,不是常见的宠物,以冷血动物为主。
宣适家里除了一个从楼上房间直达楼下餐厅的滑梯,就什么都没有。
人可能都喜欢自己家里没有的。
宣适喜欢花园里的冷血动物,程诺喜欢宣适家的滑梯。
都属于那种连着玩一整天都不嫌累的。
两家大人一合计,干脆让两个小孩子有空就一起玩。
宣适那会儿已经快要十岁了,有点嫌弃比他小四岁的程诺。
十岁和六岁之间的代沟,怎么都比二十和十六要大。
很难有共同语言。
宣适的嫌弃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
程诺性格好,长得又可爱。
宣适把她家院子里面各种冷血往她身上扔也好,放她帽子里也好,程诺总是好奇而又兴奋,完全不像一般的小女孩,不是找家长告状就是哭。
慢慢的,宣适也就一点都不嫌弃了,还主动承担起了辅导程诺幼小衔接课程的任务。
程诺什么都好,就学习是真的很糟糕。
任何一本幼小衔接的书,拿在手上就能睡着。
在宣适出现之前,她已经睡走了至少六个家教。
自从宣适出现,程诺就没有在辅导的时候睡着过。
她再也不看书,只盯着宣适看。
至于辅导效果……
≈没有辅导过……
宣适教了整整两个月,还没能让程诺记住ABCD这四个字母,更不要说握笔和写名字。
想当年,他上幼小衔接的那会儿,一节课就记住了二十六个字母,三节课就能直接把这些字母写下来。
都这样了,程诺还总装出一副大人的样子,和宣适说话。
连哥哥都不会叫,开口闭口就是阿适。
“阿适要不要休息一下?”
“阿适要不要吃水果?”
小宣老师气不过,稍微有点严厉地来了一句:“你能不能认真上课?”
“我有在认真的……!”连蜥蜴和蛇都没有怕过的程诺,委屈得眼泪都下来了:“阿适会不会也觉得我很笨?”
宣适被小女孩的眼泪给征服了,出声安慰道:“你才幼儿园,本来也不需要学这些。”
“可是,你妈妈和我妈妈说,这些你三岁就会了。我这么笨,阿适会不会也和其他老师一样,来了两次就再也不来了。”
宣适是真心觉得程诺笨,并且还不是一点点。
看小家伙哭着说自己笨的那个样子,又着实有些于心不忍,只好继续宽慰:“阿诺是还没有找到自己的方向,等找到了,就所向披靡了。”
程诺抬起头,一脸不解地看着宣适:“所向披靡是什么?是披风那种可以穿的,还是披萨那种可以吃的?”
宣适很无奈,开玩笑道:“大概是披肩吧。”
“披肩啊……还是那个披头士比较有意思。”
“你还知道披头士啊?披头士怎么有意思了?”宣适都才刚刚听说有这么个乐队。
“披头士可以披头上啊,像头纱一样……我要是和阿适结婚,我披白色的头纱。”
宣适被整得哭笑不得。
“阿适怎么笑得这么开心,你是不是也期待阿诺披着头纱做你的新娘?”
六岁,还是可以童言无忌的年龄。
宣适没把这个当回事。
程诺应该也不会。
她要是忘记了还好,忘不掉的话,长大了之后,只会社死。
据说,女孩子最想嫁人的年龄有两个。
一个六岁上小学之前,一个二十九岁奔三之前。
宣适那时候也还是个小孩子。
十岁的他,肯定不可能把这样的话当真。
宣适的身上,有贵公子的气质。
长得又像漫画里的男主角。
再加上成绩好,在人群之中,原本就很耀眼。
他对小姑娘们的花痴,早就习以为常。
别的不说,就过去的这一年,爸爸妈妈的朋友圈里面,至少有四个小姑娘,说过长大以后要嫁给他一类的话。
这还没有算上学校里面,那些对他想入非非的女同学。
一直到这个时候,宣适的人生都可谓得天独厚。
可惜,好景不长。
一场大火,带走了宣适的家,和他所有的至亲。
那是一桩纵火案,宣适也是纵火犯的目标之一。
着火的那一天,宣适教了一晚上,都没能让程诺明白5+6为什么等于11。
宣适准备和爸爸妈妈回去的时候,程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拖着宣适,再三保证:“明天睡醒再教一遍,肯定能学会!”
程诺哭得过于伤心,宣适的爸爸妈妈只好让儿子暂且留下。
宣适这才得以幸免于难。
一夜之间,他没有了家,更没有了家人。
事发之后,宣适并没有直接沦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
别的不说,爸爸妈妈至少给他留下了另外三处房产,都是极具投资价值的好地段,好小区。
问题在于,宣适当时还不到十岁。
一直以来,都是个被保护得很好的小少爷。
他不懂人间疾苦,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家是遭人纵火,不需要赔偿邻居家里的损失的。
但是,纵火的人已经进去了,且一无所有。
蒙受了损失的邻居,直接闹到了宣适爸爸妈妈的葬礼上。
火灾发生的时候,楼上的这户没人在家。
除了房子本身的损失,宣适家的大火,还烧掉了邻居家里的好几幅画。
每一幅都是花了好几百万拍卖来的,还没算收藏了十年的溢价。
为了房产,上赶着想要收养宣适的亲戚一看,三套房子加起来,还没有楼上一家人要求的赔偿金额高。
这也使得十岁的宣适小朋友,直接从香饽饽变成了烫手的山芋。
程诺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他拉着宣适的手,和他说,【阿适,以后,我家就是你家】。
程诺的爸爸妈妈其实也不想招惹这些是非。
奈何程诺异常坚持。
为了让宣适留下,程诺绝食了整整三天。
宣适算得上一夜长大。
他需要面对的事情有很多。
凌驾于所有的事情之上的,是好好保护程诺。
这是宣适幸福童年的终点,也是他武力值的起点。

他在温州中学,能排年级前二十。
只要不和聂广义那种不讲道理的天才比,宣适也是妥妥的学霸人设。
程诺的爸爸妈妈一直都对宣适不错。
总归,家里的经济条件摆在那里,多养一个小孩也没有关系。
对于程诺的爸爸妈妈来说,抚养宣适,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算得上是负支出。
程诺在念书方面一窍不通,哪怕是九年义务教育,也不怎么能跟得上。
如果家里没有宣适,他们需要找一个高端住家家教。
住家家教和保姆从来都不是一回事。
即便是在程诺和宣适成长的那个年代,有教师证的住家家教,每个月的工资也都是五位数。
基本上相当于同时期外企新进员工的两倍的工资。
更是同时期学校老师工资的四倍以上。
乍一听,这个工资很是有些离谱。
认真想一想,却也情有可原。
别说是二十年前了,现在也一样还有很多人,觉得住人家里的就是保姆。
有教师证的人,谁不愿意去学校教书,成为受人尊敬的人民教师?
这就好比,通下水道比做程序员赚钱多,又有几个在办公室的程序员愿意起早贪黑地去给人通下水道?
自称码农的人基本不太可能真的回去种田。(飞黄腾达了在自己的别墅院子里面拥有一块菜地那种情况除外。)
住家家教本来就很稀缺,男性更是凤毛菱角,真要请的话,价格基本就是翻番。
当然了,通常情况下,家里有男孩子,才会请男的住家家教。
宣适属于特殊情况。
他除了没有教师资格证,其他的各项条件,都比程爸程妈原来请过的住家家教要好很多。
至少,程诺再也没有被就读的私立学校劝退过。
在小宣老师出现之前,这样的情况,已经出现过两次。
程爸爸程妈妈很快就觉得自己捡到宝了。
他们对宣适很好,一应生活水准,全都比照程诺。
可这话又说回来,对宣适好是一回事,宣适要和程诺有点什么,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
他们倒也没有想过要找一个家里有钱的女婿一类的。
如果真这样的话,宣适这个“孤儿”的条件其实不算太差。
宣适爸爸妈妈留下的财产,以他当时十岁的年纪,肯定是守不住的。
别的不说,楼上邻居的索赔,都够他喝一壶。
有了程诺爸爸妈妈的介入,情况就不一样了。
宣适家里着火,导致了楼上邻居家里的损失,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但宣适也是受害者。
一家人就剩他一个。
既不是他纵的火,也不是他家里人不小心导致。
哪怕闹到法院,楼上邻居的诉求,也不可能会得到支持。
程诺的爸爸妈妈在这件事情上,非常强势地保住了宣适的利益,并且帮他打理。
宣适对这些也比较没有所谓。
他什么都不想要,只想有个家。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宣适在纵火案之后,就不再有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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