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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娇/穿成废太子宠妾以后(启夫微安)


丫鬟头皮一紧,许久,摇了摇头:“……没有。”
梁氏心里难受,忍不住扑到软榻上又哭起来。
她嘴上说着不求萧衍行的宠爱,只要维持住正室的体面便好。但哪个女子不期盼相公疼宠?她是明媒正娶的正妃,却总是被林氏碾压。无论哪一回,心里总免不了觉得心寒。
……爷当真是一点情面不留,一点主母的体面都不给她!
怎么,怎么能这样……越想越难过,无法理解。
明明她是当家主母,她是他的妻,夫妻本是一体。便是她做得再不对,也应该替她遮掩着,替她找补。他怎么能,怎么能在她整顿后院的时候就这样将她的掌家权给分了?还分给林氏那个侧室,还将理所应当交给她保管的钥匙拿走。
这是什么意思?这是在说她德不配位么?
就当真厌恶到非得当众打她的脸,狠狠地把她的自尊往地上扔,碾的稀碎吗?!
梁氏没觉得自己处置那两个妾室的手段有任何不妥,硬撑着不想让自己在众人面前露出狼狈的姿态。
她高傲地昂着下巴,斥责下人行事没规矩。
可在林氏当面问她讨要钥匙的时候,还是当场没绷住软瘫了身子。
她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半天没能站起来。
清辉苑的奴仆们面面相觑,也个个都傻了眼,憋屈得好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
萧衍行的这一举动,让清辉苑这几个月的大刀阔斧的行动成了彻头彻尾的笑话。如此奚落,往后她在后宅哪里还有威信可言?
“姐姐,爷说要交给我来保管。”林氏姿态傲然道,“你硬赖着不给,实在是丢人。”
“你!”梁氏气恨得死死咬住了下唇,嘴里尝到了铁锈的血腥味儿,仍旧没办法松开。
“拿来吧。主子爷的人亲自在外等着,你不交也得交。”林氏冷哼。
梁氏靠坐在软榻上,梁氏咻咻地喘气,恨不得昏过去。
她很不解,主子爷就当真那么喜欢林氏么?喜欢到宁愿不合规矩也要分权给她,林氏,林氏……那个贱人!贱婢!
东西最终还是交出去了。不交不行,实在是难看。
目送着林氏一行人趾高气昂的背影,她最终落下了泪来。
“爷怎地就这么狠心!他怎么就能这么狠心?对我当真一点怜惜都没有吗!”
梁氏自知自己不如林氏貌美,也不如她性子娇软。以至于成婚多年,太子都不愿进她的院子。她都已经不奢望他的宠爱,只求体面,也不给她么?
叶妈妈心里也替自己主子鸣不平,可她们再是不平,却又能怎么办?自古以来,出嫁从夫,她们主子自从嫁入皇家,这一辈子就只能是皇家的人。想要往后能过的体面些,就只能顺从。就盼着哪一日主子爷看见了她们主子的好,给她几个孩子。
“主子,”叶妈妈看她哭了,当即跪在地上也哭了,“这都是命,都是命啊,主子怎么就这么命苦遇上了这样的人。若非当初跟二姑娘弄错了庚帖,如今受着苦的便是她了……”
她话还没说完,被梁氏一巴掌扇在了脸上,戛然而止。
叶妈妈才意识到自己一时激动,竟嘴巴一秃噜说出了不该说的话。见屋子四周的下人个个低着脑袋,恨不得将头埋进地里,她顿时就有些慌了。
“什么命?我素来不信命!”
梁氏冷厉的扫视了一圈,屋子里鸦雀无声,“好前程是要靠自己挣来的。”
叶妈妈是梁氏身边的老人了,她是梁氏母亲安排的奶娘。若非有这份情谊在,凭叶妈妈碎嘴的毛病,梁氏是决计不会留她在身边的。不过如今看来,有些人还是不能太顾念情分。今儿是没外人在,叶妈妈刚才那一番话就能害死她。
梁氏被叶妈妈这么一吓唬,腿也不软了,顿时就有力气坐起来。
瞪了叶妈妈一眼,招了贴身丫鬟过来:“我不会轻易放过她的,她们这些贱人,今日犯我之事,将来我势必十倍百倍的讨回来!”
与清辉苑愁云惨淡不同,思仪院人人都得了林氏的赏。
其他院的女人们瞧了好一场大戏,有种意料之中的沉重。都知晓林侧妃最是得主子爷的看重,当初搬离凉州也只带走了林侧妃。但这次又一次看见这份优待,还是会觉得心中酸涩。如今笑话也不想看了,一个个被林氏的盛宠给弄得糟心。
柳如慧将手里的诗集往书桌上一扣,看不下去了:“罢了,歇息吧。”
下人们知晓她的性子,这时候万万不敢言语。
否则多说一句,必然会惹来迁怒。柳姨娘平常不爱开口,罚人却十分刁钻。曾经就有个爱美的小丫头偷了她的钗,她便能叫人扒光了那丫头,让人在太阳下头站了一下午。且不说这事儿如何伤人颜面,那丫头一下午晒下来,皮都脱了好几层。
换言之,柳姨娘要么不罚人。她若是真要罚谁,那必定是会叫人心生恐惧,万万不敢再犯。
府上这些污糟事儿就轮不到王姝操心了。
她回了厢房,天渐渐黑下来。她就发现,这大夏天的,山上确实比山下凉爽太多。怪不得古时候一些皇帝大臣们喜欢将避暑的建筑建在山上,叫避暑山庄了。大晚上开了窗户和门,叫山风来回窜,都不必挂念后世的空调了。
唯一的不好,大概是蚊虫太多了。王姝坐在这,感觉自己快被蚊子吃了。
她一手拿个勺儿一手抱着大半的西瓜,恨恨地挖了一大块西瓜肉塞嘴里。吃完还不忘拿起脚边的大蒲扇,在蚊子上来叮她的时候给它一扇子。
但显然是不管用的,蚊子该叮她还是叮她。
“就没有什么有效的驱蚊办法么?”王姝真是怕了,她身上好痒啊。
“熏些艾草看看?”
熏艾草?王姝往日在家也是有过这法子驱蚊的。但是她这厢房在山上,前后门大开,一阵风都能把艾草给吹得烟尘都不剩,能行吗?
总不能找青蛙蟾/蜍这些东西来吧?大晚上这些东西也不好抓。
不过艾草她们这里没有,喜鹊只能去问僧人们借。这大晚上的,僧人们都歇息了,还真不好借。王姝左思右想的,又让喜鹊去萧衍行的院子问问。
这位爷细皮嫩肉的,一看就吃不了蚊子的苦。肯定有办法。
王姝没想到,喜鹊去那一趟,没把驱蚊的办法要过来,倒是把莫遂给带了过来。莫遂过来是萧衍行的意思,自然是让王姝去萧衍行那边的屋子歇息。
王姝嘴里还吃着西瓜,惊讶得差点呛了水:“……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爷的院子做过驱虫处理的,小君可随便挑一间住,都不必担心蚊虫问题。”莫遂没想到王姝居然会拒绝,摸了摸鼻子,死死盯着地面不敢抬头。他虽然见过的女子不多,但似王姝这般套一件亵衣赤着脚的,真没见过。方才冷不丁的瞥见,差点没把他魂给吓飞了。
“……哦。”不是让她去他屋啊,吓死。自作多情有些尴尬,王姝拒绝,“不了,我不去。”
这厢房虽然简陋,但有后门哎。开了小门就能跑。今儿她就算是被蚊子咬死,被蚊子吸干了血,也绝对不会离开这个屋子的。
“那主子爷驱蚊虫的药还有么?”王姝努力将腿塞进衣裳里,“给我一点就行了。”
莫遂能勉强别人也不敢勉强王姝啊,抬头都不敢抬头,悻悻地走了。
萧衍行彼时正在处理府邸被抄没后,被他隐藏到暗中的势力自然需要重新部署。
明面上,他早已是个疯癫的废人。不仅左膀右臂全部被削,家财声势也遭受重创。但暗地里,难保还有不放心他的人还在继续盯着。如今他依旧不不敢有片刻松懈,行事还是得万般小心。一旦被抓到了小辫子,金銮殿上他那位‘仁慈’的父皇,怕是要声泪俱下的处死他。
听闻王姝不愿过来,萧衍行执笔的手一滞。
顿了顿,才继续奋笔疾书,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嗯。”
莫遂心里莫名紧了一下,抬头看向半张脸影在阴翳中的萧衍行,心里默默啧了一声。
王姝才不管他们主仆如何想,拿到了驱蚊虫的药草,就让喜鹊熏了屋子。
她这个院子不大,统共两个小屋子,没一会儿就熏好了。再来,喜鹊不知问谁要来了蚊帐。撑了蚊帐,就更管用了。
她这一夜睡得格外香甜,次日天刚刚亮,就带着喜鹊从后门溜下山。
人工授粉就是今日,王姝要亲自盯着才放心。下去的早,还能亲自把控最好的授粉时间。王姝心里有些激动,让喜鹊将碳棒笔和纸都带上,她这一次要及时记录全过程。

今日惠风和畅, 天朗气清,是个人工授粉的好日子。
王姝带着喜鹊叉腰站在半山腰上,眺望着不远处排列整齐的试验田, 心中是一阵一阵对实验成果最美好的期盼。抽穗的情况比她往日实验样本好太多,由不得她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情,有点飘。
要是今年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来年就能做稳定性状的定向培育实验了。
届时她选育出一种性能和产量都远超出时代的良种,这是对她三辈子孜孜不倦辛勤劳作的最完美的回馈和嘉奖。科研狗没有太远大的梦想,追求也简单, 就只是想在专业领域上取得一点成就,让自己几辈子的专注没有错付就最好了。
“主子, ”喜鹊被着书囊, 里面装了很多裁剪好的白纸和碳棒,“你在看什么?”
王姝能干什么,在感受空气中的温度和湿度。
没有仪器的古代, 很多东西需要靠人来感受和生活经验来佐证。稻种授粉的最佳温度是二十度至三十度之间, 人体的表皮温度在三十六度至三十七度。
正常来说,穿一件衣裳感觉不冷, 这个温度就是没问题。
山间的风带着清甜的青草气息, 王姝深吸一口气,领着喜鹊往试验田走:“走吧, 时辰差不多了。”
喜鹊虽说干活麻溜, 但很多时候都是懵懵懂懂的。她知晓王姝在种稻谷, 折腾这些稀奇古怪的事儿也只是为了叫稻谷长得更好些。其他的,她是一概不知的。
不知也不乱问, 这样也正好。
实验稻谷植株之间的行距已经被繁盛的枝叶掩盖,穿过其中还有些艰难。不过王姝检查的很仔细, 确定没有空包、黑头的稻花,便通知佃户们可以开始授粉了。
两家佃户老少都出来干活,一共十八个人。
王姝的试验田分成了三个区域,正好一个区域六个人。两个经验丰富的大人,带着几个孩子一起干。王姝昨日已经告知了授粉的关键点,他们也有过十年的经验。此时操作了双杆震动父本,授粉,又小心翼翼地不伤及母本,关键的地方做的都十分到位。
王姝站在田埂上亲自跟着窜来窜去,人将套袋的材料准备好了。为了防止窜粉影响实验结果,这一步绝对不能少。让喜鹊将炭笔和纸张拿出来。
她亲自观察亲自记录。每个过程都极尽详细,一丝不苟。
“主子,这些袋子可要派人从中间递?”
芍药跟铃兰也早早过来了,此时套袋的材料就是她们准备的。原先她们还贴身跟着王姝的时候,曾亲眼看过王姝如何准备这些。两人都是袁嬷嬷亲自调.教出来的机灵人,自然有眼色,会做事。不仅找到相同材质的布,还提前做好了处理。
“暂时不了。”王姝眼睛锁定了试验田,摇头道,“人多了乱窜,也会影响授粉的过程。”
芍药和铃兰虽然不懂什么叫授粉,却也知道问题的重要。不轻易去打搅旁人做正事儿,只在一旁将布袋子分开。眼看着日头越来越盛,铃兰去取了伞过来。
王姝到也没觉得多晒,就是觉得有点烫。想想,让芍药去一趟瓜田:“去多摘几个寒瓜回来,拿水湃一下。一会儿忙完了,给他们消暑。”
芍药跟王姝下田久了,如今也晓得怎么挑寒瓜了。点点头,跟铃兰一人背了一个筐去了瓜田。
西瓜是消暑利器。王姝还命人煮了绿豆水。她向来如此,让人干活不含糊,该给的好处也绝对不会少。若非弄硝石制冰比较麻烦,她都想弄点刨冰来。
人多,干活自然就快。三个区域的试验田,十八个人一天干完了。
这个速度,完全在王姝的预料范围之内。王姝快速地整理了实验素材,让喜鹊将书囊里的小银豆子拿出来。今儿干活的人,不论老少,都有奖励。干得多些的拿得多,干得少些的拿得少。这是王姝贯彻了十年的习惯,也是佃户们毫不犹豫跟着王姝走的缘由。
跟着她能吃饱饭,该给的东西从来没少过。叱骂少,乐意教,谁不乐意跟这样的人做事?
两户人家老老少少都拿到了银豆子,高兴得见牙不见眼的。眼看着芍药和铃兰还切好了西瓜,准备了绿豆水,顿时心里就更感激了。
整个清河镇的地主家,就没有比大姑娘更厚道的人。
王姝不晓得佃户们怎么想她,今儿她在田地里耽误一天,少不得要引人注目的。虽说寺庙后院那地方,不大可能会有人来。但王姝也不敢拍着胸脯认定自己绝对不会翻车。这萧衍行就跟在她身上装了定位似的,到哪儿都能莫名其妙地撞见他。
并且撞见他的时候,通常都不会有什么好事。王姝不禁怀疑,她俩该不会八字相冲?
呸呸呸,她胡说八道的,神鬼莫怪。萧衍行如今分身乏术,按理说是不太可能盯着她。但王姝身怀好几种高产量良种,自己心虚,生怕有人背后盯着她。
这个点儿干脆就先不回寺庙,去北郊的宅子走一趟。装模作样地晃悠一圈再回去。
“有马车么?”置办了宅子,王姝才想起来自己没马车。这些日子她出入,坐的都是萧宅的马车。
“有的。”铃兰早考虑到了,“奴婢租了一辆,就在山脚下候着呢。”
王姝默默给了铃兰一个肯定的眼神,带着喜鹊下山。后头试验田的事情就交给芍药和铃兰盯着了。一旦有意外发生,及时通知她。
马车去王家不过两刻钟的路,王姝到时,天色擦黑。
王玄之如今读书十分刻苦,习武也分外的用心。短短一个多月不敢说学出了名堂,但也确实有了点架势在了。至少不会再因为《龙文鞭影》瞧不懂而伤怀。
王姝的马车才到门口,听见动静的王玄之就小跑着迎出来。
这段时日又是练武又是吃得好,王玄之眼瞅着个头往上蹿了一小截。王姝其实不算矮的,至少在女子中算中等。此时才将将十一岁的王玄之就已经到她的耳朵。不仅个头蹿了,王玄之的样貌也发生了变化。飘忽怯懦的眼神坚定了不少,眉宇也舒展开了。
有句话叫相由心生,估摸着他眼界开阔了些,如今看着竟有些俊俏小少年的意思。
不过转念一想也正常,她爹王程锦就是个英俊男子。凤眸流转,面白如玉。身材高大,还生的一头浓密的黑发。年轻时候对他有意的女子不知多少,只不过她爹眼光高,看中了样貌绝美的她娘。
“不错,个头蹿了不少。”王姝捏了捏他肩膀,肩膀也硬实了许多。
王玄之抿着嘴笑了,高高兴兴地低头任由王姝摸。
“用晚膳了么?”
“用了。”王玄之一愣,立即道,“不过还能陪姐姐再吃一碗。”
王姝笑了,点点头:“行吧,进去吧。”
姐弟俩用晚膳,吃的自然就简单。
格桑麻炖了羊肉汤,格桑麻是乌竺玛和托合提的母亲。
前段时日她重病缠身,都要以为救不过来了。谁知道搬进王家,王姝给请了医术高明的大夫,又赐了些名贵的药材,硬生生把这命悬一线的老妇人给救了回来。老妇人虽说没有卖身,私心里却已经认定了自己这条命就是王姝的。
王姝不在,她便尽心尽力地替王姝照顾着王玄之。
格桑麻是汉人,但在边境呆久了,口味也发生了变化。她做羊肉是一绝。煮的羊汤也是一绝。王姝就干脆用汤下了一锅面。顺便拿羊肉炒了个臊子,浇在面上。吃了满满一大碗。
“吃得多好,吃得多好,”格桑麻看王姝是哪里都是最好的,“吃得多身体才好,人才水灵。”
格桑麻的汉话说的不是太好,夹杂了口音。不过王姝都能听得懂,笑了笑,“可不么?吃得多才好呢。小鸡啄米似的吃有什么意思,就该大口吃。”
格桑麻听王姝搭理她,笑得一张老脸都是褶子。她早年日子过得极为困苦,一个孤苦的女人带着两个混血的孩子,不知受过多少苦难和冷眼。才四十多不到五十的年纪,牙齿就已经掉光了。看起来仿佛六七十,皱成了一团。不过这一笑,却叫人瞧了心里暖洋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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