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中顿时又响起一片笑声。
白怜儿饮罢美酒,轻笑着谢恩,紧张刺激的击鼓传花活动,正式开始。
众人紧挨着围坐在一起,内心都很紧张。
之前圣人有训,女子无才便是德,很多名门为彰女子之德,便都只教家中女眷读《女则》《女戒》之类的正经书,不许碰轻薄移性情的诗文。
哪里知道上头的风向,会变得那么快,才藻突然又成了女子的事了。
这一时抱佛脚,也来不及啊,只能看着那朵花,瑟瑟发抖。
袭红蕊满意地看着众人紧张的神色,一抬手,琳琅手中的鼓槌瞬间落下,白怜儿立时将手中的花丢给人群中的一个小姐。
那位小姐接到花后,顿时惊呼一声,直接甩给下首的人。
众贵女一个个形象全无,忙不迭地将手中的花丢给别人。
折磨人的鼓点,不停响着,惊叫声此起彼伏,某一刻,鼓声突然停止。
众人视线齐刷刷落过去,只见一个人正将花捧在手中,还没来得及丢出去。
看着众人的目光,那女子将花捶在膝上,捂着脸扭捏的哀叹起来。
不过仔细看她目光,就会发现她的眼中,其实满是跃跃欲试的意味。
心下忐忑地从如意手中抽过花签,看清内容后,顿时眼前一亮。
强抑兴奋地接过纸笔,在案上一挥而就。
言钰拿起纸张宣读完后,人群不管听没听懂的,都跟着一片赞颂。
袭红蕊哈哈大笑,连连招呼人赐酒。
那女子得到赞声,满心欢喜,饮罢美酒,将花重新捧在怀里。
鼓声再起,喧闹声顿时又开始了。
不知是不是巧合,这花有灵,一连好几个,都没有落空。
接到花的,无不喜不自胜,提笔就写了起来。
可是怎么可能一直那么一帆风顺呢,于是这朵花,终于落到了林绾手中。
林绾捧着花,抬头看向袭红蕊,目光很平静。
当这个活动开始的时候,她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可一旦身处这个游戏,生死就掌握在那两根随时会落起收回的鼓槌下,身不由己。
就算她知道,也没办法逃避。
袭红蕊笑吟吟地看向她:“世子妃,轮到你了。”
如果是其它场合,她可以随意背出一串古诗,每一个都震掉这个世界人的下巴。
可是袭红蕊在上头看着呢。
她跟着原主从小一起长大,深知原主肚子里没有一点墨水。
或者说袭红蕊之所以这么做,就是知道这个,故意给她难堪。
如果她为了一时之气,用现代的知识反驳她,肯定会引起怀疑。
在封建社会暴露自己“夺舍”的事,等待她的,只有被火烧死。
所以林绾看着齐刷刷投来的目光,只能忍着屈辱道:“娘娘,您知道的,妾身不通文墨。”
人群顿时响起一片笑声,落在林绾耳中,像是一根根刺。
袭红蕊上下扫了她一眼,神情玩味道:“哦,原来是这样,那按照规矩,请世子妃罚酒三杯吧~”
林绾尽力保持平静,接连端起三杯酒,一饮而尽。
袭红蕊笑眯眯地看着她,抬手,鼓声继续。
很快,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展示自己的机会,兴高采烈地留下自己的墨宝。
但是人们很快也发现,那个砸锅的,好像总是林绾。
点过三次后,众人终于意识到,娘娘这是在报昔日之仇啊……
看着上首娘娘,但笑不语的神情,众人识趣地低下头去。
反正死道友不死贫道,有林家女打底,她们就算出错,好像也没有那么丢脸了呢。
谢谢你,集火侠。
在林绾一个人承担了所有后,诗会顺利落幕。
白怜儿成功挑出十个优胜者,袭红蕊大加赞赏,叫人一人赏赐一块玉佩。
其她参与作诗的,也一人赐一朵花。
赏赐珍不珍贵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代表的意义太好了,所有获奖的人,齐齐跪谢娘娘恩典。
其她有幸逃过一劫的人,长舒一口气,终于结束了!
每个人都很开心,除了林绾。
扔掉笔,一下子伏案痛哭起来。
她见过无数惊才绝艳的诗篇,她会无数种古人难以想象的东西,她所见过的风景,这里的人,可能终其一生都无法想象,她只是不曾在古代的环境中学习过罢了,为什么要这么践踏她!
不知哭了多久,林绾才从极度的羞耻感中回神。
看着因为发泄而写的一张张诗稿,终于痛苦地做了决定,将这些纸撕得粉碎。
这是不该存在于这个时代的东西……
等她平静下来后,凝梦走进来询问她,要不要吃点东西。
林绾已经被宴会上的一切,和这个时代的一切,消磨掉了所有力气,摆摆手,让凝梦把地上这些东西全填灶火里。
凝梦小心应是,麻利地将这些碎纸收成一堆,转身出门。
等她出门后,宁澜的桌案上,就多了一张张拼好的碎纸。
看着这上面,每一首都足以流传千古的诗,宁澜微微眯起了眼睛。
他的妻子,真是让人震惊呢。
而袭红蕊的桌案上,则多了一沓完好的纸,袭红蕊一张张翻着。
女主曾经说过,她们那的其她穿越女,就喜欢念几首“李白”的诗,在宴会上技惊四座,然后引得一堆王爷公子大呼小叫,疯狂追捧。
李白是谁,她也不知道,而且就算她知道,以她的脑子,记一些闲扯淡的东西好使,记古诗什么的,那可整死她吧。
不过没有关系。
女主就像海绵宝宝里的水,挤挤总会有的。
自踏青会后, 林绾彻底自闭,把自己关在府里,门也不出。
不用想也知道, 宴会结束, 那些席上的贵女们, 回去会怎么窃笑她的丢丑。
每每想到那个画面,身上就像爬了一窝蚂蚁。
她什么也不想想, 只想把自己当只蜗牛, 缩在壳里, 再也不用理会外面的纷纷扰扰。
就在她整个人都无精打采, 自暴自弃的时候, 宁澜推门进来了。
林绾知道他在知道那件事后,必然会来安慰她, 可她现在连他都不想见。
他的安慰, 只会让她觉得自己更没用。
然而宁澜却并没有如她预想的可怜她,安慰她,而是非常平常心地跟她说着:“阿绾, 你之前说的那个报纸, 我已经弄出来了。”
林绾一愣, 无论是那句“阿绾”, 还是“报纸”,都让她的注意力集中到宁澜的脸上。
宁澜只是平静地微笑着,对着她伸出手,轻声道:“那个书局,全是因为你改良的印刷术和造纸术而存在的, 我给它取名叫林氏书局好吗?”
“这样就算千百年后,依然有人记得你的名字, 所有人都会知道,你给这个世界带来了什么。”
“阿绾,你知道吗,你和这个世界的任何女子都不一样,你的灵魂,有不一样的色彩。”
林绾因他的一番话呆住了。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忍不住痛哭失声,一下子扑进了宁澜怀里。
是啊,她的灵魂,和这里的任何人都不一样!
是这个世界,将她拘束在这个封建老朽的身体里,成为一个卑微怯懦的封建女人。
可是她的灵魂,依然保有过去的色彩!
林绾放声痛哭,多日以来的郁愤一扫而空。
她想起了宁澜刚刚说的“报纸”。
没错,这就是她之前提供给宁澜的东西。
作为穿书者几大利器之一,每个穿越女回到古代,都要搞一下的报纸。
在那些玛丽苏小说里,好像不管什么事,只要女主动动手指,就能干出来。
随便想个报纸的主意,所有人就都开始惊艳,哇,好新奇!没见过啊!
可有没有搞错,报纸是什么很难的想法吗,真当古人傻,这都想不出来。
真正让报纸无法实现的原因,是技术跟不上啊!
大齐现在的社会状态,无限接近于北宋时期,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科技水平其实也很高。
像是四大发明,印刷术、造纸术、火药什么的,它都有,碾压当世所有国家。
但科技这种东西,是不断进步的,现代惠泽每个人的科技,已经和那种原始状态,完全不一样了。
就像大齐现在已经出现了活字印刷术,放到后世,肯定是被写入教科书的里程碑标杆,但在当世,这项技术,其实非常鸡肋。
活字印刷虽可以重新排版,非常灵活,但它并不省事。
传统的雕版印刷术,是比较废版,但刻一次,就可以一直印,还可以配图。
雕版印刷出的图,都是图文并茂的,还不会像活版那样出现突出字块。
书籍作为古代的“高奢用品”,穷人买不起,能藏书的,都是有钱人。
人家藏书是为了传家的,各方面都需要精心品鉴,怎么会选择经常出现问题的活版书。
有市场才能有活路,所以活字印刷术的构思虽然震惊后世,但在当世只能成为辅助。
报纸这种文字异常灵活的东西,需要的就是可以灵活排版的活字印刷技术。
而真正让大规模活字印刷走上历史舞台的,是一个叫约翰古登堡的德国人,发明的古登堡印刷机。
他在印刷术上做出了两个杰出的创新,一个是用油墨代替水墨,一个是用铅锡合金字块代替木活块,并且制作了一套可以流水作业的印刷机。
从此之后,托印刷术革新的福,书籍行业直接腾飞。
这才是报纸诞生的温床,不是说想做报纸就能做的。
林绾很喜欢钻研这些东西,所以印刷术是她认为可以提供给宁澜的,最温和,最有帮助的东西。
一个女人拿着这种东西在古代,无异于小儿抱金于市。
幸好,她遇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男人。
依偎在宁澜的怀中,一直被压抑的灵魂,终于得到了释放。
感谢在这个荒芜的时代,还可以遇见你。
宁澜看着趴在他腿上痛哭的林绾,温柔地伸出大手,抚摸着她的脑袋。
他的妻子,究竟是何等神奇的生物呢?
神仙?妖怪?或是其它无法想象的存在?
他第一次遇到了完全超乎他想象的东西,心中升起很奇妙的感觉。
不过没关系,那些都不重要。
毕竟他的妻子,作为一个妻子,真的从不出格啊。
既然她一直是他的妻子,那他又何必在意她是谁呢?
只要一直对他有用,就可以了,呵呵。
因为报纸的诞生,林绾的心,终于重新找回活力。
“林氏书局”开张前天,林绾和宁澜一起来到店里。
看着书柜上整整齐齐的书,和散发着油墨味的新鲜报纸,林绾久违的露出一些笑容。
她已经可以想象,后世是怎么评价她的了。
在真正的历史浪潮中,无论是宠妃还是才女,都是男权社会妆点的一抹艳色。
她混在其中,也许不会像她们一样被人津津乐道,但当翻开史书后,总有人会注意到这个被遗落在角落里的“林夫人”。
难怪那么多人想名垂青史,一个名字,可以被千百年记得,怎么不是一种荣耀呢。
心理得到巨大满足的林绾,笑吟吟地看向宁澜:“报纸一面市,就要先发夺人,世子爷,你想好怎么造势了吗?”
宁澜笑道:“夫人放心,我已经和岳父商量好了。”
听到“岳父”两个字,林绾的笑容收敛了一下:“你是说我爹?”
宁澜轻笑:“不然还有谁呢?”
林绾:……
想起制盐法那巴掌,林绾心里开始不舒服起来。
宁澜见她神色,抬手握住她的手,安慰道:“夫人放心,岳父已经不生你的气了,父女哪有隔夜仇呢,你也别生他的气了。”
林绾:……
她心里不痛快,可也知道,这是在封建社会无可奈何的事。
书局的宣传,交给原主当右相的父亲,自然很恰当。
正在她踌躇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阵嘈杂声,只听有无数人乱七八糟奔喊着:“快来人啊!快来人啊!顺源书局烧书了!”
一听到这,顿时越来越多人跟着看起热闹来,林绾和宁澜相识一眼,也觉得有些好奇,就缀在人群后跟过去。
等到了地,就看见顺源书局外,里三层外三层地挤满了人。
因为书局的台阶比较高,所以可以清晰地看到,一群彪形大汉,抱着书里里外外的进进出出。
没一会儿,就把整个书局都搬空了,直接扔在书局前方的空地上,两三个壮汉抬起大桶油,将书籍浇了一个透。
看到这一幕,人群里的读书人瞬间眼睛都红了,恨不得扑上去救书:“书有何罪!这可都是圣贤书啊!”
书局的人大概早想到了这一幕,早就命一群彪形大汉,严丝合缝围起来,那些书生想突入也突入不了,只能悲愤地看着上首。
平时为了得到这些书,他们省吃俭用,倾家荡产,今日怎么能看着这些宝贝,就这么白白化作一团灰烬!
在一片愤声中,书局中走出了两个女子。
一个白衣女子头戴幂篱,另一个绿衣女子,却直白地露出了脸。
她身上带着一种弱如烟柳的气质,眼神干净清澈,在一群莽汉中更显钟灵毓秀。
众人愣了一下,很快更怒了,果然女子不读书不知义,竟然做如此大逆不道之事!
底下一片唾骂声,女子身边的大汉立起眼来拔刀:“焉敢无礼!这是皇上亲封的玉华夫人和福璋县主!”
听到这,底下一下沉默了。
玉华夫人的名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福璋县主,虽然没有那么如雷贯耳,但很多人仔细想想,立刻想起来了,好像是时下最受宠的宸妃娘娘的妹妹……
众人虽义愤,但这一家子皇亲国戚,除非不要命了,还没有人敢那么大胆。
只是有人实在忍不住了,对着上首的白怜儿喊道:“玉华夫人,你以才名闻世,怎么可以做烧书这种辱没圣贤的事!”
白怜儿看向他,微微福身,缓声道:“先生稍安毋躁,请听妾身细细说来。”
“之前有先生问,书有何罪,如妾身所说,书确实有罪。”
人群顿时躁动起来:“圣贤如何有罪!”
白怜儿看着他们,微微笑道:“圣贤自然是没罪,然书有,书之罪最大,就是价贵。”
人群已经暴怒了,正要全力理论,听到这突然顿住了——
白怜儿见众人一下子懵了,便笑了一笑,招呼人将一大摞书搬过来。
指着那一摞书,对众人道:“这是我顺源书局之前卖的书,一整部《大雅易言》,共二十册,要8000文,贵不贵?”
众人:……
那当然是贵的了。
普通人家就是找个好地方做工,一个月最多收入也不过五贯钱,这还得是全家不吃不喝的情况下,才能攒下这五贯。
而这只是一部书而已,就要整整八千文,把普通人家掏空了也供不起。
穷苦人家的孩子想读书,就得跟有钱的同窗打好关系,点头哈腰地借书,抄好立刻原封不动地还回去。
长久下来,读书人已经习惯书这个“纸黄金”了,就算它贵又能怎么办呢?
荒谬地看着白怜儿:“圣贤之言,本来就是贵的,难道因为贵,就烧了吗?”
白怜儿立刻摇头:“圣贤之言本是不贵的,圣人曾云:‘有教无类’,圣人只希望更多的人能传承自己的言语。”
“但因纸贵,笔墨贵,工费贵,才让原本应该流传天下的圣人之言,拘束在书本之中,竟变成常人不可望之物,可见书之罪,就是价贵。”
众人:……
“那玉华夫人意下如何?”
白怜儿顿时又笑了一下,挥挥手,让人将新的一摞书拿出来。
这次的书,相较之前的书大为不同,众人说不出哪不同,但给人的感觉,就是非常不同。
白怜儿拿起一册,笑道:“这也是一部《大雅易言》,我们新的售价,是每册二百文,此书共印了六册,所以总共是一千二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