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氏几个听的毛骨悚然,连连追问,“什么意思?什么教训?你倒是快说!”
“说是听说宣平侯夫人点名让思周莫来制作宴席,必然要去郊外,经过山头。他们掐准了时间,寻了两个匪贼……”
话说到这个份上,还有什么不清楚的。
“你说什么!真是个贼人,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不过就是生意上的龃龉,竟然想要谋财害命了!”谭氏目眦欲裂。
谁懂她看到女儿归家的时候,受伤而无比狼狈的模样,有多么心痛!她恨不得替女儿去受伤!
她的思意从小这么乖巧,从不曾让她苦恼过。
简直就是天杀的两个土匪。
好不容易周家那位公子抓了他们,送进牢狱,没想到背后还另有其人!
绝对不能放过他们!
“你说的是真的?”比起谭氏爱女心切,几欲暴走,宋思意要冷静很多,只是冷冷地询问梦歌。
“是这样的。”梦歌点头,“我也不知道小姐你受伤,遭遇了劫匪。总不可能专门编了来,骗您。”
她的声音越来越弱。
宋思意摩挲着手指,不知道是不是在判断真假,半响才抬起头,“多谢你的提醒。你想要什么?”
“啊?”梦歌讶异地呆住,“我…我,没想过要什么东西。”
“这件事对我来说,很有用。”宋思意依旧冷漠,“既然你帮了我,我总要回馈点什么。既然你没想过要什么,那我就直接安排了。”
巧姐在一旁一愣一愣的。
“娘。”宋思意覆在谭氏耳旁,“你去拿三两银子出来,给她。就当是报答了。”
谭氏点头,从怀里直接掏出三两银子,走上去,塞到梦歌掌心里。
“我不是想要这几个银子!”梦歌顿觉掌心的银子烫手,想要还回去。
“拿着吧!”宋思意的话带着不可拒绝,眼神里透着复杂,“虽然你这次帮了我,帮我传递了消息,但并不代表就能把之前的事一笔勾销。”
梦歌咬着唇,站在原地,有些颤抖。
“之前的事,我从没有追究过,但是我也不想原谅。今天的事,这银两就是报答。你拿上,两不亏欠。我不想多说什么。”宋思意直直地看着梦歌。
梦歌僵持了好久,最终还是拿了那三两银子。
她低着头,咬着唇,半响才说道,“是我对不住……”
“巧姐,辛苦你送送。”
等梦歌巧姐一走,谭氏直接气得摔了门,“若是你爹知道了,怕是要杀到高掌柜那去……”
宋大志还在外头忙活,马上又要开门了,提前翻修整修还有得忙,故而还不知道这件事。
“这事,不能听一面之词。还要再打听打听。”孙氏年纪大了,经历的事情多,尚且稳得住,“等确定了有这件事,咱们再商量怎么做。”
这件事情,最难的事是,当时周嘉时帮忙处理两个劫匪的目的,就是免得宋思意名誉受损,不想事情闹大,能快点结束最好。
如今牵扯出旁人,就很麻烦了。
若是息事宁人也就罢了,若是想将他绳之以法,就免不了要将此事原委上报给官府,等一查原委,事情就包不住了。
事情变得难办起来。
“先让莫风哥替我去查一查,这高掌柜到底私底下有没有和劫匪往来过。凡走过,必留痕迹。若是他真的做过此事,总能查出些蛛丝马迹。”宋思意下定决心。
大家也都认下了这个处理办法。
宋思意身体不方便,宋明晏就专门为了此事跑了一趟婉衣轩。
很快,莫风就打听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高掌柜的确前几日出过城,还是一个人去的。若不是守城的大哥认识他,也很难发现这件事。
这下,几乎就确定了!
这高掌柜,和她们这次遇到劫匪,多半脱不了干系。
“真是新仇旧账一起算,再怎么样也不至于冤枉了他。”宋思意冷冷一笑,恨不得现在就打上门去。
面对劫匪时,她多么无助,多么害怕。
那种恐惧差点把她的心跳掀翻,至今想起都有些作呕。若不是周嘉时出现,她不是被劫匪宰了,就是不被发现饿死在那荒山野地里。
“呼——”莫风深吸一口气,“你打算怎么做?不如直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吧?”
“嗯?”宋思意的眼睛里还有没有褪去的愤怒,“说来听听。”
莫风在宋思意耳边小声嘀咕一番。
高掌柜是个爱流连花街柳巷的人,平日里,每三天就要去一次花柳街。
想要猜测或者预判一个人的行动很难,但是如果这人本来就有一些习惯,摸清楚其习惯,就要好处理一些。
显然高掌柜每三日去一次花街的习惯,就是个不好的习惯。
“嘣!”
原本酣足的高掌柜从花柳街出来,正高兴地打算抄小道回家,迎面就是一个棒槌,瞬间倒在地上昏迷不醒。
莫风从黑暗处走出来,迅速将这个肥胖的男人套进了麻袋里。
“有你苦头吃。”
冷风中传来莫风轻轻的声音。
莫风手脚麻利,迅速将高掌柜抬上了车。趁城门还没来得及锁,赶紧混出了城。
出了城,莫风才解开高掌柜的麻袋,往他嘴巴里喂了一颗助兴的药,“既然你那么喜欢这种事,喂你吃颗助兴的药,你应当不介意吧?”
没有人回答。
还晕着的高掌柜被迫吞了药,又被装回麻袋。
莫风抓紧时间赶路,很快就将高掌柜丢在了郊外劫匪的大本营外,顺便将麻袋拿掉。
“倒也不用再做些啥了。”莫风冷哼一声。
高掌柜一身穿金戴银,应该足够被劫匪逮住了。
“汪汪!汪汪!”莫风冲劫匪的方向学起狗叫,他悄悄躲在巨石后面,免得自己被发现。
这漆黑的天色,将他整个人笼罩,藏的严严实实。
长久不断地恼人的狗叫声很快吸引来了人,眼见火把朝这边过来。莫风隐于暗处,拿棒子将高掌柜杵醒,趁他没有清醒,赶紧躲在一边。
“快看!那里有个人!”拿着火把的劫匪指着高掌柜大喊一声。
迷迷糊糊还没有清醒的高掌柜,本能地摸了摸脑袋,瞬间被疼的一激灵,“嘶——”
“快来!”
随着嘈杂的声音,高掌柜终于认清了自己的现状,吓得赶紧爬了起来,哪里管得上自己的脑袋,“我滴妈!”
可是莫风喂的药也不是白喂的。
他整个人还是昏沉,还隐隐发热,气喘难耐。
步伐虚浮,还走在艰难的山路上,就更加走不稳了,直接一个屁股蹲摔在地上。
“哎呦喂!救命!”高掌柜惊慌失措,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就被一窝蜂涌过来的劫匪围了个水泄不通。
“好汉饶命好汉饶命!”高掌柜跪地求饶。
“呦,还是金的?”贼首拿着火把照近,直接扯下了高掌柜脖子上的大金链子,“带走!”
“好汉饶命啊,好汉饶命!”高掌柜一边忍耐着自己奇怪的感觉,一边疯狂求饶。
他实在弄不明白,他分明刚从花柳街出来,怎么就出现在了这里!
他一定是在做梦!
劫匪哪里会管高掌柜的求饶,尤其是这人眼神还迷迷瞪瞪的,看着就让人不爽。
几个人犹如架着母猪一般,将高掌柜直接带走。
高掌柜越发感觉自己的头脑发晕,开始气喘起来。
躲在一旁的莫风,目送一大群人远去,嘴角微微勾起,这药药效不错,很带劲。
应该有的好看了。
确定了周围一圈没有别人,莫风小心翼翼地将自己彻底隐入黑暗,步履生风地往回赶。
原以为不会再听到高掌柜的消息。
没想到第二天, 就有消息传来。
虽然有些好笑。
宋思意皱着脸,不确定地问宋明晏,“二哥,你确定吗?”
宋明晏幸灾乐祸地点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回来了, 还弄成这样。整个江城府的百姓都瞧见了,我看他是没办法做人了。”
高掌柜回江城府的时候, 已经是下午了, 不然也不会被那么多人瞧见, 更不要说他的惨状满天飞。
宋思意有些好笑,她初心是想把高掌柜丢给劫匪, 是生是死听天由命,没想到竟然还有意外之喜。
真是老天有眼。
原来啊, 高掌柜虽然回到了江城府,捡回一条命,但是下半身却太监了。
据有关人士亲口所说, 回来的时候, 脸色惨白,一身狼狈。
明眼人都发现他的命根子没了, 只剩下一团血污。
以前是个穿金戴银的大款,如今就剩下一件乞丐装了, 狼狈地缩在墙角。
若不是有好事者去扒拉一下,也不会有人发现是高掌柜。
虽然有好心人帮着通知了家里人,但是他太监了的事情却瞒不住了, 很快就传遍江城府, 也传到了宋思意的耳朵里。
宋思意虽然心里觉得高掌柜这人恶有恶报,都是他活该, 但还是疑惑怎么事情发展走向如此奇怪。
“太监了”这件事,还要多亏莫风的神来之笔。
高掌柜吃了助兴的药,哪怕在如此不适宜的情况下,还是艰难地起了反应,直接将劫匪们惊呆了。
被抢光了财务的高掌柜,身上的衣服也被劫匪抢走了。
最后连块遮羞的布都没有。
就这么赤条条、白花花地在劫匪中间。
还起了奇怪的反应,不停地喘着粗气扭动,就像一只大白胖的蛆。虽然被捆着丢在角落里,但是谁也忽视不了这么个脏玩意。
不知是哪个劫匪受不了这如此难堪的一幕,直接手起刀落。也不知是哪个好事的劫匪,又竟然丢给高掌柜一件衣服,直接给他扔在了山脚下。
高掌柜痛晕后醒,醒了再晕。
一路咬着牙,爬回了江城府城门口。没成想是个意志惊人的,求生欲望还挺强,硬生生让他爬回来了。
所以下午才摔在了江城府门口,还惨遭围观。
若是宋思意真的知道高掌柜这悲惨的一晚,只能大笑三声,送他一句话:你可真坚强。
“也好,都是他活该。人不能有害人之心,但也不能没有防人之心,更不能以德报怨。别人来害我,我若是不还击,岂不是任由别人拿捏我,搓捏我?”宋思意冷笑一声。
若是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就应该以直报怨!
宋明晏揉了揉宋思意的脑袋,“你这小丫头,说你什么好。以后可得小心些,二哥不能无时无刻不在你身边,别让我们担心。这次真是被你吓死了。”
宋思意蹭了蹭宋明晏的手腕,“二哥放心,小妹以后一定安全行事,去那种地方,多带些人手!”
宋明晏和宋思意从小混在一起玩,比亲兄弟姐妹都还要亲。
宋明晏回来看到自己的小妹妹惨兮兮地高肿着脚踝,简直被惊吓地心脏都要突出来了。
好在有惊无险。
“说起来,二哥你如今这么忙,可还受得了吗?”
宋明晏爽朗一笑,坐在位子上,翘着二郎腿,“你二哥我是谁啊,还能受不了?”
宋明晏看着小妹关心的眼神,心中一暖,“大哥将来走科举道路,宋记酒楼多半是要我去经营的,我如今多忙一些,也是多学一些,将来也能经营得好些。”
的确,宋明诚志不在此,这宋记酒楼是宋家的产业,将来等明诚科考上京,大房肯定是要举家迁徙的。
说不定就要分家置业。
虽然宋家亲情缘深,但是该走的形式还是要走完的。
宋明晏想到这点,不是为了贪图家产,而是以孙辈撑起门户。
比起他以前的性子,如今他能静下心来做事、学习,能够目光长远地考虑,已经是成长了不少了。
“二哥,你辛苦了。”宋思意声音很低。
宋明晏不以为意,“这酒楼都是你的心血,是我们一家人生存的本,都是我应当做的,哪里会辛苦。而且,于我来说,挣钱难道不是好事?明清和明聪明志还在念书,我多担着一些,也是正常的。”
“对了,酒楼很久没有出新菜了,我倒是有个新点子。”宋思意灵光一闪。
宋明晏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宋思意的脚,“我的小祖宗,你的脚都这样了,还想折腾呢?咱们酒楼已经是日进斗金了,不需要你如此拼命。”
“那哪里行,俗话说得好,不进则退。虽然咱们的酒楼如今看来,已经是江城府首屈一指的大酒楼了,但是若是不想新的菜式,客人们吃腻了,都跑光了,那就后悔莫及了。”
宋思意不认同这个观点,她咬牙抬起了脚,“虽然我脚不行,但是我嘴巴没有不行。去了厨房,把我往那一放,我教婶子做就好了。”
“真是败给你了。”宋明晏拗不过,只能无奈摇头,顺便帮宋思意提前去准备好食材。
宋思意想做的是火锅肥肠包。
倒也不算是心血来潮,前两日看到家里的猪下水没人做,她觉得有些可惜。
这可是一个好食材啊!
“猪大肠?”宋明晏皱着眉头,面色难看,“虽然下水有人吃,但是猪大肠还是很少人吃的。”
宋记酒楼火锅菜单里有鸭肠,所以以前没什么人吃的鸭肠也被带起来了。
同样地,还有牛百叶、牛肚之类的。
虽然肉贵,但是这些东西吃的人还是比较少。不至于没有,因为食物是紧俏的,就连树皮都有人吃呢。
但是真的开始受人追捧,就是因为宋记酒楼。
价格都飞涨起来。
猪大肠比起鸭肠,看起来还要污秽一些,吃的人就更少了。不怪宋明晏一脸嫌弃的模样。
“哼,你可别小瞧了这火锅肥肠包,好吃地你回头牙都要掉了。”宋思意得意笑道,没有人比她更知道这包子的美味了。
“行吧行吧,我现在就觉得你是个爱折腾的,都成这样了,也闲不下来。”
宋明晏无奈,但还是乖乖帮宋思意准备食材,就如同小时候一样。
小孙氏正好在家,就帮着宋思意一道做火锅肥肠包。
卤制好的肥肠切成小块,拿葱姜蒜和辣椒去味,再拌以料酒、糖等辅料调味,搅拌均匀,做成火锅肥肠包子的馅料。
不得不说,宋记酒楼的食物能一骑绝尘超过大多数店家的食物,多半是因为这调味料给的足足的。
十分舍得。
虽然成本上去了,但是味道是实打实好吃。
小孙氏手里忙活,嘴巴不停念叨,“丫头,你这肥肠能好吃吗?”
“肯定好吃!”
宋思意笃定的样子,小孙氏却害怕得紧,她真的怀疑猪大肠能好吃?不会是一股子味道嘛?猪大肠都是吃不起肉的勉强买来尝尝肉味,有钱人可不敢乱吃这东西的。
虽然她手没停,但是全身的鸡皮疙瘩也没停。
小孙氏简直就是硬着头皮在做。
“二婶别担心,都是处理过的,铁定干净!你鸭肠不是也很爱吃吗?”宋思意笑嘻嘻。
小孙氏深呼吸,“这鸭子能和猪比吗?猪是最脏的!”
“放心放心,做出来你就知道了!”
小孙氏又寻来面盆和面粉,处理成包子皮。
再把搅拌好的肥肠包子馅料包入包子皮里面,仔细地捏好,放入蒸锅里面,蒸到包子熟透。
包子包的严实,并不能闻到什么香味。
宋思意却已经两眼放光了,伸手就要去抓那滚烫的包子。
“啪!”
宋明晏打掉宋思意的手,“知道你是个馋猫,但也要照顾你的手啊!你脚还没好,回头手又残了。”
小孙氏也忍不住摇头,“你这丫头,包子就在那里,又不会跑了。”
宋明晏替宋思意捡了几个包子,等温度降下来了,才拿给她。
“谢谢二哥!”宋思意取了一个包子,试探了一下温度,感觉已经没有那么滚烫了,就狠狠咬了一大口!
火锅肥肠的味道瞬间蔓延开来。
油润润的大包子,汤汁渗透进面皮。
皮包馅多,一口爆汁。香辣香辣的味道,口感滑嫩的肥肠,软糯却筋道的包子皮。
太好吃了!
宋思意瞪大眼珠子,忙不迭往嘴巴里塞,边吃边竖大拇指,“二婶,你做的真好吃!”
这吃相真是绝了。
小孙氏看着手里的包子,也有些忍不住想尝试。原本还有些担忧,看着宋思意的样子,又忍不住食指大动,胃口大开。
“那…我也尝尝。”小孙氏犹豫着咬了一口,结果瞬间被美味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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