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物凌壮:
虽然被夸了,可是一点都不觉得开心。
万家的屋子离村里算是最远的了,因为万金枝她们家是祖传的猎户,当初先辈建房子的时候,图方便就干脆把房子建在了山脚下,祠堂在村子的中心,是村里几个大姓一起修建的,这一路走了足足二十多分钟,他们一家也忍受了二十多分钟的打量。
等到了祠堂,隔绝了外面的视线,只剩下万氏宗族一些德高望重的长辈,闫肃这才觉得好了一些。
“按惯例,凡是成了家的女郎,都能从族中领到一两银子,一块宅基,还有一头猪仔和三只雏鸡三只雏鸭,找时间,你们就去我那儿领吧。”
凌甜和闫肃叩完首敬完茶,族长放下茶盏对他们说道。
万氏宗族算是附近几个村里比较大的宗族了,族中有族田,每年的田息一部分用于修缮宗祠,还有一部分用于族中女郎念书,剩下的基本都回馈族人,老无所依的族人能用这笔钱得到赡养,孤而无长的幼儿也能用这笔钱直至成年,剩下的,是万氏宗族的惯例,相当于给每一个刚组成的小家庭一笔安家费。
可以说在这一点上万氏宗族做的还是很不错的,也是因为这样,有不少哥儿愿意嫁到万姓人家来,至少背靠这样的宗族,也相当于有了一个保障。
在来之前凌甜和闫肃还真不知道这事,万金枝都离开这个时代那么多年了,也将这件事抛在了脑后,实际上要不是昨天喜宴的时候有人提醒她,她或许都忘了带闺女和女婿来祠堂了。
听着族长说到猪,闫肃的眼睛就亮了,只是让他把家族事业发展到女尊国的节奏啊。
作者有话要说: 又是一年一度的开学日子,明天开始恢复二更
第142章 全家游-女尊
“金枝啊, 你们家的鸡崽鸭崽换不换啊”
一家人去族长那儿领完新婚夫妻该领的东西出来, 就被几个模样勉强算是端正, 却一硬是要装出一副娇态的男人给拦下了。
这个世界的哥儿似乎都是这样, 除了万金枝外的凌家其他人都有些受不了这个调调。
“你们要是愿意的话, 我们拿一头猪崽和你们换两只鸡崽一只鸭崽,或是两只鸭崽一只鸡崽。”
这两个哥儿也算是村里的体面人,这一点从他们脸上抹的脂粉, 以及头上那根银簪子看得出来, 或许是因为有求于人的缘故,他们的态度很好,都没有露出嫌弃闫肃长得丑的意思。
闫肃有些奇怪,这个世界猪肉不受欢迎吗, 一头猪崽的价值怎么都不应该等同于三只鸡鸭崽啊。
实际上确实如他知晓的那般, 猪的价值比鸡鸭高得多,只是那也是养成后的猪才会凸现出来的差别。
因为养猪需要的饲料多, 养一头猪意味着很大的成本支出, 一旦饲养的肉猪中途出现什么情况死掉, 猪肉就贱价了, 这一点所带来的耗费是巨大的。
对于普通的农户而言,养死一只鸡或是一只鸭还能承受的起,可养死一头猪所带来的的亏损,可能会将全家人当年的收入折损大半,因此万氏宗族不少人得了猪仔会选择和愿意养猪的人家换寻常的小家禽。
眼前这几个显然不是因为担心养猪亏钱了,他们就是嫌弃养猪太脏太臭了, 而且一旦家里养了猪,一天下来可能一小半的时间要被熬猪食占据了,相比之下,养成时间短,而且照顾起来方便的鸡鸭更讨这些哥儿们的喜欢。
最主要的是鸡鸭还会下蛋,这又是一个进项,偶尔还能给家里人添盆菜。
万金枝对这些是无所谓的,她的本职就是一个猎户,作为一家之主,她会让家里的餐桌源源不绝的摆上最肥硕美味的山鸡和野兔,不管闫肃选择换还是不换,那都是他自己的事。
最后闫肃还是答应了换猪崽,于是全家人回去的时候身边就多了三头粉白胖乎乎的小猪崽,这也是闫肃事业的起步点了。
回家第一件事,闫肃就选择去山上砍了几棵树下来,然后在家附近的空地搭了个临时的棚子,挖好水槽,将三头小猪崽关到了猪圈里去。
“刚刚我看了一下,家里剩下的银钱似乎不多了,估计之前办酒下聘花了不少钱,下午我会上一趟山,打点猎物回来。”
之前几个世界,全家人都没过过穷苦日子,相比之下现在山脚下这间房子就有些简陋了,万金枝打算攒点钱,将这房子推到重新建一个,要建又大又宽敞的那种,里面的家具也得换了,这样一来花费就不小,好在万金枝现在艺高人胆大,就是深山她都敢闯,多抓点猎物来钱还是比较快的。
“妈,到时候我和你一块去。”
闫肃也是这么想的,他想多买点小猪崽来,现在他已经认识到自己在丈母娘心里是个丑的,男人丑不要紧,连媳妇都不能养这才是最丢人的,所以他要努力挣钱,让丈母娘知道她把甜甜嫁给他没有错。
闫肃选择性的忽视了现在是他嫁过来这个现实情况,想着昨晚上撒了那么多种子,或许已经有一个生根发芽了,赚钱的动力一下子就变得满满的了。
虽然现在除了凌国栋,谁也没把上个世界的能力带过来,可是即便这样,闫肃的体能状况也远远高于常人,上辈子他学的是武技,经历的一次次锻炼都使得他拥有了常人不能及的反应力和战斗力,带上他去打猎并不会拖后腿。
而在深山里,凌国栋的木系魔力几乎是称王称霸的,所以这一次上山,凌国栋也一块去了。
家里的其他人,从旁人口中了解看来,凌娇现在在镇上的女学念书,据说已经过了童试,现在正在备考秀才。
凌娇打算去适应一下这个时代的科考内容,她没打算一直往上考,只要到达举人的水平,就拥有足够的社会地位和威望了,而且举人能够自己开书塾,这么一来收来的束脩就足够养活一家人了,凌娇想着在这个世界做个普通人也不错。
这是全家人的共识,第一世他们是皇帝后妃和公主,第二世他们又莫名其妙牵扯到救世当中,这一世,他们就打算过一些平淡安稳的日子,直到他们回到原本的世界,或者再次去到另一个世界。
凌娇决定考科举,在这个女尊朝代行动很受限制的毕天佑就决定在家写写话本子,在成为企业家之前,其实他还是一个挺喜欢写作的青年,写话本子是他一直想要尝试却从未有过的经历,他觉得这或许会是一件挺有趣的事。
闫肃计划养猪,甜甜自然和之前几世一样,打算将精力放在自己的私房菜馆上。
至于凌壮,他还得找到自己的媳妇呢,他有些郁闷,为什么几姐弟里就他每次穿越都要经历找不到媳妇的过程呢。
全家人都有计划,面对将来的生活,自然是信心满满了。
万金枝三人拿好武器朝山上去,剩下的人就开始准备给家里先来个大扫除,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都会住在这间小院里。
这时候住的离村子远的好处就凸显出来了,至少他们行动上就不用忌讳太多,要是让毕天佑他们学这里的哥儿做事,他们会疯的。
“闫家嬷公,你们家哥儿和他的妻主回来了。”
女尊国也有三朝回门的礼数,万金枝给闺女准备了一对野鸡,外加一块约莫十斤的野猪肉,这些都是万金枝上山打猎的时候打来的,在这个时代,这已经是很拿得出手的礼物了。
闫家嬷公,也就是闫肃这个时代的亲爹看着这些礼物都快喜极而泣了,原本他都想着自己这个儿子总不会出嫁了还被退货吧,现在看来,他居然在婆家还是有些得宠的,不然万家也不会送这么客气的礼物过来了。
闫肃现在这个身体所在的家庭人口还不少,他有九个兄弟姐妹,其中几个年长的姐姐娶了夫郎,孩子都已经有一长串了,这还得加上父母双方那边的亲戚,数量更不容小觑,三朝回门的时候,足足摆了三桌的酒席才足够那些至亲们坐。
从开始到结束,凌甜一直沐浴着闫家人感激愧疚的目光,看的她心里头都发毛了。
谁让她娶了闫家的滞销货呢,长兄没有出嫁,底下的弟弟们都没法许人家,就因为闫肃这个老大难,闫家多少哥儿心里头急得冒火啊,就担心他嫁不出去,连累底下弟弟们的花期。
好在闫家的父辈已经分了家,不然闫肃没出嫁还得拖累隔房的堂弟们,这时候感激凌甜的人,又能多出一场串来了。
闫家不是那种狠心的人家,不愿意随随便便将闫肃嫁给那些是个哥儿都愿意娶,本身存在很大问题的女郎,这才一直拖到了现在。
实际上村里娶不到夫郎的老光棍多得是,一些是混子一般的人物,一些是带有残疾的女郎,实际上闫家一心要嫁人,这个五肢俱全的哥儿总是能嫁出去的,当然他的未来绝对不会轻松就是了。
凌甜个人条件再怎么不好,可万家有万金枝这个能挣钱的主力,将来分家的时候总还是能分到一些钱的,而凌甜除了身体差一些外,从来也没有听到过她有其她什么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