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魔族动了,原住民们,自然也不干站了着了。
凌甜站在早就施加了防护咒的后方,身边还有层层守卫,虎皇在内的兽人族武斗圣、魔导师及以上强者拍拍站着,依次接受凌甜的抚摸。
虎皇是兽人族中实力最强的,他蹲下身任由甜甜摸了伟大的双翼虎皇的脑袋,然后虚空之下,他开始变身,几乎三四秒的功夫,一头长着翅膀威风凛凛的老虎就出现了。
他想也不想,赶紧朝魔皇冲过去,狂化后的虎皇觉得自己拥有了比升阶更强大的实力。
一个个兽人在凌甜的抚摸下完成狂化,然后加入到战局当中,当武斗圣和魔导师们都狂化完毕,稍微低一些等级的兽人也都过来了,狂化后的兽人,能够拥有越级挑战的实力,统统强化了一级的兽人军团,所代表的力量是不可小觑的。
甜甜摸一个,战场上就多一头猛兽,要不是局势危急,她都想来一句去吧,皮卡丘了。
除此之外,许许多多实力不足以对付魔族的魔法师和武斗师们,从怀里掏出一个个造型千奇百怪的魔器,随手释放一个魔咒或是武极,统统都是魔导师和武斗圣之上的魔技,人手好几个,用完一个再掏出一个。
魔皇骄傲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收回去,就眼睁睁看着所有的大陆原住民统统都成了圣阶强者,而兽人族那几个原本就处于圣阶的强者,在狂化后实力突破圣阶,隐隐对他造成了威胁。
能不能咬死一头象,主要就看蚂蚁多不多,现在看起来,蚂蚁足够多,非常多。
这一场战争,持续了三天三夜,当魔皇用那几对残破的羽翼支撑着自己的身躯,想要说什么的时候,终于因为魔气的透支消耗,消散在了空气之中,而原本庞大的魔族大军,也在前赴后继的“伪”圣阶高手的围攻下,被彻底消灭了。
这一场战争结束,虎皇身上都看不到一块好皮了,其他人类、精灵、矮人族的高手也同样如此,战争自古都是残酷的。
尸山成海,闫肃抱着甜甜,犹豫了那么长日子,在紧要关头他们还是选择了坦白,或许在甜甜的能力暴露后会引来想不到的麻烦,可要是不暴露,大陆被魔皇占领了,等待他们的还是死亡。
凌甜决定赌一把,她也不知道,自己赌没赌对。
虎皇疲累的倒在地上,看着不远处那个被妖猫皇子抱在怀里的人类女孩,第一反应,怎么救世主不是伟大的双翼虎族兽人呢
不过无所谓了,他们胜利了:
第140章 全家游-女尊
魔族消灭了, 所有人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
凌家人并没有特别开心, 因为他们不清楚, 之后面对凌甜的会是什么, 或许是全大陆的感恩, 或许因为她这一身奇怪的能力,兽人对她心生觊觎,而人族则视她为眼中钉肉中刺。
对抗魔族的战争结束了, 可全大陆各种族的内战并没有休止, 兽人和人类帝国之间的间隙,早晚还是会爆发战争,这么一来,意味着兽人族全族实力提高的凌甜, 就成了人类和兽人的焦点。
在全大陆的人还沉浸在战胜的喜悦里时, 凌家人收拾好包裹,选择没有通知任何一个人, 乔装打扮, 悄悄地离开了莱茵城, 打算去到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 或许等哪天他们有足够的实力保护甜甜了,他们会再来这座城市探望曾经的朋友。
凌家人是怀着比较沉重的心离开的,可谁也没想到,仅仅过了一个晚上,他们就再次如同当初脱离晋国一样,脱离了魔武大陆。
闫肃是在一阵敲锣打鼓声中醒来的, 还没回过神来,就看到一群涂脂抹粉的男人对着自己指指点点,脸上还都带着笑意。
自认为真男人的闫肃可从来没和这样的同性相处过,包括当初古代世界的公公们,都没有此时出现在他眼前的男人来的让人毛骨悚然,那吴侬软语的腔调,矫揉造作的表情,还有那脸上估计抹了有一斤的,怎么看怎么奇怪。
闫肃觉得,自己似乎来到了一个了不得的地方。
“肃哥儿。”
一个面带喜悦的中年男子走到他面前,只是他明明是笑着的,另一只手却拿着帕子不断抹着泪。
他太高兴了,原以为要砸手里一辈子的哥儿终于嫁出去了,现在这是喜极而泣啊。
“以后嫁去万家,你要谨守哥训,相妻教女,早日为万家繁衍女嗣,孝顺婆公,敬重妻姐,友爱妻弟,不要丢我闫家哥儿的脸面。”
那个身着银红色衣袍的男子对着他说道,分开来每个字他都懂,可是结合在一块,闫肃就想不明白了。
什么叫嫁出去,还有相妻教女,繁衍女嗣
闫肃第一件事就是摸了摸自己的胸,然后感受了一下两腿之间的东西,没多什么也没少什么,看来他还是正常的,只是这个世界疯魔了。
原本还想着多教导自己哥儿几句的男子看着儿子这粗鲁的摸胸动作,差点没有昏过去,太太太不知羞了。
好在这个儿子已经许人了,今天还是他们大喜大日子,以后出了什么事,丢脸的也是儿子的夫家了。
这么想着男人不敢再开口了,他只想赶紧把这个祸害嫁出去,让他去霍霍别人家去吧。
大红喜盖头上,闫肃都没弄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群香喷喷的男人涌了过来,搀扶着他就朝外走去了。
好在闫肃还记得刚刚听到的那个字,万家,他丈母娘就姓万呢,不知道两者之间有没有什么关联,他打算走一步看一步。
当然,之所以选择忍耐的最大原因还是这个世界听上去有些变态,他觉得自己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
“那个就是万家的二姐儿吧,这身子骨看上去不强壮啊,将来怎么撑得起一个家”
“谁说不是呢,万家两个姐儿身子骨都不行,不过大姐儿没关系,念书强,将来考个秀才举人的,总是不愁吃喝的,唯独这个二姐儿,全家都溺爱着,现在还能靠金枝打猎养着,将来就说不准了。”
“那也算般配了,一个是没人嫁的姐儿,一个是没人娶的哥儿,两人以后谁也别嫌弃谁。”
闫肃耳朵尖,清楚的听到了边上那些嗓音矫揉造作的男人的闲言碎语,尤其是那个熟悉的名字,恐怕现在自己要“嫁”的,就是甜甜没错了。
喜极而泣了,这么多个世界了,终于能吃到肉了吗就是吃肉的方式怪了些。
“万家两个姐儿都不怎么样,但是那家的小哥儿,万里挑一独一份,长得那叫一个国色天香,现在才十三吧,求亲的人快把万家的门栏给踩平了,不止咱们附近几个村的,县城一些殷实人家都上门求去呢,还不是做小,是做正头夫主,只是万金枝和她那夫郎一直不松口,说是还想再留这个哥儿在家待几年,想来心气高,想攀更高的高枝呢。”
“那家哥儿我见过,水当当俏生生的,保不齐就有大富贵,我看闫家这个儿子嫁的好,将来万家那个哥儿有什么泼天富贵,还能帮衬帮衬他们呢。”
“哎,真要是有什么富贵了,恐怕人家第一件事就是将肃哥儿给休了,不是我说,对着这样一张脸,晚上还不得做噩梦啊,万家富贵了,万家的二姐儿什么漂亮哥儿不能往房里纳。”
一群人嘴碎的要命,闫肃盖着红盖头,额头的青筋都爆起了,但是他的心里也由不得有些忐忑,自己这张脸是有多丑啊,难道这个世界老天爷没有眷顾他
闫肃有些慌,他不想在甜甜面前,露出不好的一面。
这个国家的婚礼礼节和闫肃知晓的不太一样,从头到尾,他就知道自己身边站着一个人,可连对方的脚尖都看不到,而且两人从头到尾都没有肢体上的接触,又不能出声,闫肃虽然已经基本肯定站在他身边的就是甜甜,可依旧有些担忧。
他是这般,凌甜又何尝不是这样。
她也才刚穿来呢,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迎亲的牛车上了。
托这群碎嘴男人的福,凌甜也差不多理清楚了现在自己的情况,她意识到,自己似乎穿越到了时髦的女尊国,加上之前几个世界的穿越规律,她也想明白了,或许这就是她妈曾经生活的世界,也难怪她妈对她爸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保护欲以及一家之主的责任感,谁让女尊世界,就是女人为尊的呢。
她是妻主,婚礼之日不用像闫肃一样盖红盖头,视线不受阻碍。
看着身边这个穿着红色喜服,高了她足足一个头的“新娘”,在看了一圈房间内平均身高一米六的娇俏男人们,这个大高个儿确定是闫肃应该没跑了。
现在她才意识到,以前自己男人在她妈心里到底是什么样一个形象,能忍下这么一个“丑”女婿,她妈真是一个开明的妈妈了。
这个世界的哥儿追求柔和俏,村里的哥儿因为家庭条件的缘故,也得下地干活,不免就养的黑了些,壮了些,可这也是相对的,在这些黑和壮里,闫肃还是独一份的。
要知道凌国,也就是他们现在所在的国家,哥儿平均身高一米六五,姐儿平均身高一七零,就算有偏差,那也就是在这个数值上下浮动,而闫肃,足足一米八出头,姐儿都不一定有他来的高呢,再加上他还壮,他还黑,这么一来谁还愿意娶他,这不是等着妻主的威严和脸面都受到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