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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BY:张饮修



张修没接,左手松松地握着手机,垂眸看着屏幕,直到震动停止。

尽管如此,他知道,丁恪还是会很快就出现在他面前。

这当然不是巧合。巧合是有概率的。他常年玩国际象棋,通博弈论,玩遍各种赌法。怎么会不清楚?

从散步的规避范围,到射击练习的过分干涉,再到妨碍司机接送。

那些保护他的人,如果不受他的控制,其实也等同于监视他的人。

他忽而感到有些反胃,也许是方才没控制好进食量。

拨通于尽的号码时,那家伙大概正在附近某间酒店里践行身为花花公子的日常“职责”,总之透过信号传到张修耳边的声音相当之不和谐……

“操。”他低声,切断了跟于尽的通话。

站在餐厅二楼的暗色玻璃窗外往外看,窗外城市的夜光宛若琉璃,楼下行人的脚步奔往各自的方向。

他戴上卫衣连帽,揣着兜,静静伫立。

盛夏之夜,宜反杀,不宜蛰伏。

4

“走路要看路啊小姑娘!”

“对不起对不起,”饶束抬头,赔着笑脸,“不好意思啊。”

这已经是她今晚撞到的第三个路人了。接下来应该不会再撞了吧。不是都说事不过三么?

本来饶束是跟着他的背影出来的,但途中有一个红绿灯,很他妈巧的,就,把两人隔开了。

等到下一个绿灯亮起,她穿过十字路口时,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

于是饶束只好绕着琶洲岛这一带街区打转,也不知道走到哪里了,只知道自己一直在走,一直在走,跟迷了路的蚂蚁一样。

左手手掌心摊开着,右手在下面托着,她边走边低头看。

明明掌心里什么都没有,她却舍不得握起来或者垂下去。

就非要以这种双手捧着的虔诚姿态,才足以铭记那一瞬心动的鲜活滋味。

如果可以的话,饶束真想拿一只手套套住这只手,以后都不洗手了!

虽然、好像、可能,有点脏的样子。

但是,谁管呢!

5

你瞧,人与人之间多么奇妙。

开心着各自的开心,忧虑着各自的忧虑,却在彼此的想象中,把对方与自己扯上关系。

笨蛋,明明,没关系的。

能有什么关系呢?

人人都不过只是在从别人身上找寻自己存在的意义而已。

如果这就是感情之所以重要的原因,那么,在这一年,张修不认为自己需要感情这种东西。

捧着手的短发少女不知何时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她白色的卫衣被淹没在街头行人中,但鉴于其姿势突出,还挺好认。

她在做什么?闭着眼睛走路吗?还是在绕圈?有点蠢。

的确有那么一刻,他怀疑过这个女生。怀疑她别有目的,所以才会以一种近乎荒诞的、不要命的方式来靠近他。

但反过来想,其实也很容易想通。因为,那些真正别有目的的人,往往都伪装得不着痕迹,非常自然。

别开眼,张修回到餐桌旁,握着玻璃杯喝了口白开水。

兜里的手机又在震动,十之八·九是丁恪。

他放下玻璃杯,指节明晰的长指在杯子棱角处停了几秒,脑海里与玻璃有关的某些碎片炸裂开来,悄无声息地,他面色平静。

只是,原本殷红的唇却开始发白。

手指轻轻掠过,玻璃杯摔在地板上,碎得彻底。

尖锐的碎片散落在他脚下。

手机持续在震动,拨电话的人仿佛嫌自己的死期来得不够快一样。

盯着地板上的玻璃片看了一会儿,张修抬脚跨了过去。

怕什么?

这种事,以后还多着呢。
第9章

1

「memories concern/ like opening the wound/ i am picking me apart again」

「 you all assume/ i am safer in my room/ unless i try to start again」

「i do not want to be the one/ who battles always choose」

「i am breaking the habit tonight」…

从餐厅旋转门走出来,他摘下耳机,音乐顿时消停。

他把耳机线绕在指间,无规律地晃着。

远远地就看见了丁恪的车,从露天停车场缓缓开过来。

张修停在餐厅台阶之上,破天荒地,抬手,把卫衣连帽往后翻开,松散地垂在颈后及肩侧。

他向来很擅长利用服装搭配突显出自身某方面的气质,或暗黑,或干练,或清冷,或高贵,甚至美丽与妖娆。

而现在,这样一身穿搭,深灰色九分牛仔裤,黑色宽版长袖卫衣,白色运动风板鞋。戴帽子之后,他用手指把偏中性的碎发轻轻拨开,露出全部的眉眼。再挽起卫衣衣袖,直到臂弯,露出白皙匀称的小臂和左手腕表。最后把之前脱下来的那件薄风衣反手搭在左肩。以最随性最慵懒的姿态站在餐厅廊下,任由各种灯光照在自己身上。

这叫少年。十足的少年感。他再清楚不过了。

丁恪喜欢他这种少年感。他也清楚。

昨天丁恪去他家里的时候,无缘无故递给他一顶拼色棒球帽,说:“这款适合你,先生。”

当时张修没多说什么,只礼貌性道了谢。

据说五官精致的男性是男生女相,虚有皮相,不见骨相;也许静态惊为天人,但动态就挺一般了。这是中国人的说法。但张修猜测丁恪并不赞成这个说法。虽然丁恪自己就是中国人。

否则,跟他相处了两个多月,静态动态皮相骨相什么都看了无数遍了,丁恪为什么直到现在还频频从车内后视镜观察他?

保护一个人,绝不是这种方式。

与此相反,事实上,越专业的职业安保,越不会让被保护对象感到不自在。

何况丁恪还是霍罗德亲自培养出来的,难道他的职业操守就那么低级吗?

丁恪把车停在餐厅门口的阶梯下,张修晃耳机的小动作还在继续。

他等着丁恪打开车门走过来,自己也没有走下去的意思,就这么站着,看着,眉眼含笑。

一种有意为之却又了无痕迹的笑。

连这个笑也显得非常少年,非常……勾人。

男生女相么?

那听过“恃美行凶”吗?

笑。

2

饶束真他妈想哭啊!

就五分钟之前,她路过一间奶茶店,迎面冲来一个熊孩子,见着她跟见着亲妈一样,把一整杯奶茶奉献给她当洗手水了,还撞得她找不着北。

撞完之后,熊孩子真正的亲妈倒是来得特及时,对着饶束道了一连串的歉,然后立马领着孩子走了。

留下饶束一个人站在夏风中,满头黑线。

衣服被浇湿了一点并没关系,重要的是手。

这么一浇,她感觉自己手上捧着的那少年的痕迹也一并被冲刷干净了。

饶束皱着眉去奶茶店借用洗手间,简单清理了一遍。

抬头看镜子的时候,她发现自己额角的头发都湿了,但这应该是汗,而不是奶茶。

她突然觉得好荒谬,满大街寻找一个才见过两次的人。

但是谁说,我们的生命本身就不是荒谬的呢?

归根结底,活着也是一件很荒谬的事。

以指为梳,饶束梳了梳自己的短发。从小到大,她都没留过长发,总是趁头发长到及肩时就自己架着剪刀剪掉了。

最近好像又变长了,她计划着考完期末测试要剪一次头发。

3

“先生,你的头发是不是该修剪了?”

丁恪站在倒数第一级石阶上,从这个角度看少年,温和地笑了一会儿,才问出这句话。

本来丁恪是比张修高的,但两人隔着一级石阶的时候,他又比张修矮一点了。

少年眉梢眼角都蕴着细碎的笑意,跟平时不太一样。

丁恪还是那副和煦稳重的模样,只有轻微滚动的喉结出卖了他见着眼前人的真实反应。

夏风把张修额角的头发吹乱了,贴在桃花眼侧边。

“太长了?”他反问,站着没动,反手拽着自己的深蓝色薄风衣。

丁恪笑笑,“有点。”

少年眨眼睛,“不好看吗?”

“……好看。”丁恪移开视线,看了一下他身后的餐厅,又问:“你晚餐吃了些什么?”

“吃多了,想散步。”少年答非所问,略低了头,收起耳机线。

丁恪端详着他的一举一动,冷不防他抬起头,两人视线相对。

“丁助理,想跟我一起散散步吗?”张修问得很随意。

以保障他的人身安全为名义而跑来接他的丁恪却脱口而出:“好。”

张修浅笑,顺手把肩上的风衣外套扔给他,“帮我拿。”

少年衣服上清清淡淡却又无处不在的青柠气息扑鼻而来,丁恪愣了一两秒,复又强装自然,把他的外套规规矩矩地挽在自己的臂弯里。

“……好。”丁恪声音微哑,清了清嗓子,像是为了证明自己没什么异常一样,又重复了一遍:“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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