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大晚上戴棒球帽的男生。川流不息的车辆为他做背景。
而饶束的背景,则是一片黑乎乎的江水。
这边的人行道只有她跟他。他也停在那里,只说了刚才的那一句话,然后就用一双不知道具体长什么样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她。
不对,其实饶束并不确定他是不是在看她,她只是感觉到了目光。那种,来自陌生人的目光,却莫名地有些灼人。
但若是他没有在看她,又为什么不走?饶束本来想维持这个姿势直到那个人离开的,但那人就是不动。
“我……”饶束趴着清嗓子,声音很小,“我的鞋子掉水里了……”
她边说边慢腾腾地从护栏上爬下来,双脚着地,米白色的袜子被路灯染得晕黄。
“不知怎么就掉了……”饶束继续小声说着,也不管那男生听没听见,“不过,并不一定要捡回来的。我不要了……嗯。”
她嘀嘀咕咕,胡乱整理着衣服,只拿眼角余光去瞄路灯下的男生。
饶束看见他抬手,重新塞上了他的耳机。但饶束依旧看不清他的脸以及表情。
2
张修当然没听清她说了些什么。
与其说她是在跟别人解释,倒不如说她是在跟自己解释。
但是,信不信,一个看过这世间很多种眼睛的人,一眼就能分辨出哪些人是真的想死。
那些想死的人的眼睛,没有颜色,只有空洞。
张修看着她眼里的黑与白慢慢浮现,从空洞恢复为灵动,然后他才重新塞上耳机,继续自己的两万步路程。
当他走近时,饶束下意识往后退了退,后背贴到了铁栏杆。
可是,人行道很宽,宽到彼此之间擦肩而过也不需要交汇眼神。所以其实,她根本不需要为他让路。
一个人从另一个人面前经过,时间总是很短的,顶多三秒。
男生的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旁人应该无论如何也看不到他的正脸吧,饶束心想,她只能抓住机会,去看清他的侧脸。
于是,当他以普通陌生人的姿态从饶束面前经过时,饶束在这顶多三秒的短暂时间内瞥了一眼他的侧脸。
一眼,一眼就够。
一眼就铭记,一眼就滚烫。
仅此一晃而过,少年人的侧脸轮廓带给饶束某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她又往后退了一步,但已经没法退了,她的脚跟挤在后面的护栏墙根。
她反手往后,撑在护栏上。这样才能稳住自己。
为什么站不稳?饶束也不知道。
直到很多年以后,饶束顺着记忆曲线一点点回溯,才发现,她只用了三秒就记住了他年少时的模样,包括所有有迹可循的细节。
当真无可救药。
饶束记得,他那偏中性的轮廓,精致,疏离;
饶束记得,他左耳戴了耳钉,漂亮,刺眼;
饶束记得,他的短发被压在棒球帽下,乌黑,细碎;
饶束还记得,他至少比她高出十五厘米,高挑,偏瘦;
饶束甚至记得,黑色耳机线绕过他耳后,延展向下,消失在他的纯黑t裇领口处……
那并不是一个让人瞬间就能联想到“帅气”一类词语的少年,但绝对敌得过饶束认知中的“惊艳”一词,绰绰有余。
很多年后的一天,隔着整个太平洋,在电话里,饶束笑眯眯地把这些细节描述给他听,那人却立刻切断了通话,随后给她发了一份档案,是他多年前的体检表。表格的某一栏被人以淡蓝色底色标注出来,内容:【height:178cm 】。那人还以短信方式强调:「假如我没记错,光脚小孩十九岁时的身高不超过162cm。所以,请及时更正你的记忆。当年我至少比你高出十六厘米。」
就为了那一厘米的差别?他怎么这么幼稚?嘴上说着他幼稚,饶束心里却乐了很久。
你看啊,我光着脚走了好久的夜路,直到你出现在我生命里,我才敢承认,是我自己把鞋子弄丢了。
丢了便丢了罢,我不要鞋子了。我要你。
那一天,命运把最惊艳的东西给我看了一眼。
第3章
1
有人计算过步行两万需要花费多长时间么?
没有吧,谁他妈这么无聊会去计算这种玩意?又不是竞走比赛。
总之张修没有算过。
他步行时总是懒懒的;插着兜;听着音乐;喝着饮料;沿着某一条路线直走,连弯都不拐一下的;间或把尊贵的手从兜里伸出来,白皙指尖拨一下额前的碎发——这是旁人眼中的散步时的张修。
旁人是哪些人?在张修的世界里,旁人分三种。一种是希望他活着的人,一种是想要他死掉的人,还有一种是与他无关的陌生人。
方才那个女孩属于第三种,与他无关的陌生人。
不胖不瘦,斜刘海短发,白色长袖卫衣,海蓝色短牛仔裤,看起来一切都很正常,跟其他年轻女孩子没什么大的区别,唯独踩着水泥地的那双短袜过于突出,昭示着她决定结束生命之前所进行过的微小仪式——脱鞋。
知道吗?寻死的人大致可分两种。一种是怎样死都无所谓的人,随他妈的便;另一种是连死也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死的人,死得特有仪式感。
方才那个女孩属于第二种,一个追求仪式感的人。
脑中忽闪而过一个画面,张修笑了一下。他在想,如果他死,应当是走着走着就漠然地栽下去了,可能连桥下的珠江水都对他的死反应不过来,懵成傻水。
前方有个垃圾回收桶,张修经过时,停顿了一会儿,侧身,慢条斯理,逼真地模仿着扔纸团的动作,借着这个角度,用眼角余光去观察后面的那个女孩。
他在确认一个陌生人的安全。
2
饶束已经没有站在原来那个位置了。
那个,十几分钟之前她还以为会成为她的死亡地点的位置。
饶束顺着华南大桥左边的人行道往前走,无所事事的步调,充斥着迷茫的速度,她把双手揣在卫衣前面的大口袋里,环住自己的腰身。这个姿势总是让她感到安全。
晚上七点到八点之间的广州夜晚,有着令人炫目的生机与繁华。
只是,在这般生机与繁华面前,饶束却觉得,所有人都离自己好遥远。
耳边的汽车声音络绎不绝,口袋里的手机死一般安静。
下午考完选修课的期末测试之后,她就出来了。没吃晚饭,没拿东西,从广东金融学院一直晃荡到华南大桥,坐了几站公交,走了几条大街,漫无目的,无去无从。
下午五点钟的时候,饶束曾蹲在桥头,想给她亲姐打电话,但是她觉得,可能电话一拨通,自己就会哭得说不出话。
饶束跟家人讲电话总是很容易哭,所以她很少跟家人讲电话。如果一定要通话,她也说不出任何真话,全是嬉皮笑脸的伪装和勉勉强强的敷衍。
好古怪的一个女生。她也知道自己很古怪。
但已经这么古怪了,还能怎么办?
内心的魔鬼时时刻刻存在着、侵略着、剥夺着,饶束感觉自己永远都好不起来了。
只有死亡这条路可以收留她。
离开学校的时候,饶束一脸平静,甚至还能对着别人微笑;可站在大桥上往下看时,却又全身都叫嚣着痛苦和绝望。
这世界的一点点善意,就可以令她起死回生。真不知是好还是坏。
饶束略低着头在走路,前面那个男生的背影一直在她的视线范围内。纤瘦高挑,渐行渐远。
她忍不住去注视他,每一次都装作不经意的样子。
即使他们两人本来就走向同一个方向,一般情况下,前面的人不会转头往后看,她完全不需要担心他突然转过来。但饶束就是害怕被那个人发现自己在看他。
一种羞涩,或者说,一种小心翼翼。
太久没感受过温柔的人,总是格外珍惜善意。哪怕只有一点点。
一个连家人都接纳不了她的人,抓住温柔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好想用尽全身力气去珍惜。
救救我吧,救救我吧——饶束从来没说出这句话,但她早已默念过无数遍。
在十九岁这一年,饶束看见自己一直往下坠落,沿着陡峭的楼梯,翻滚,跌倒,碰撞,一路往下,无能为力,痛得无法形容,眼泪都流不出来。
然后,她的视线里走进了一个……少年。
真对不起啊,饶束在心里说,我还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去定义你、概括你、形容你,我只知道你是个少年,知道你约莫长得很好看,知道你曾在夜晚阻止过一个想死的人。
彼时的饶束还没预见到,这将是她终生喜爱之人。
她好胆小,想追上去跟他说说话,可又不敢这么做。
她就一直这么注视着他,直到双眼模糊。
她看见少年好像在扔垃圾,稍侧着身,他的长指在垃圾回收桶上方轻扬而过,利落的姿态,却蕴含了慵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