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况天佑知道的东西,是关键所在。
马小玲的眉头皱的紧紧的,“巴卫,地板的卫生交给你了。”
凭什么?
巴卫捧着心脏,眼角满是温柔,说:“你想得美。”他又不是为了穿越时空给人类做苦力的,这个人类女人,真是得寸进尺。
马小玲上下打量着巴卫的动作,说:“你是不是想吃这颗心脏?不行哟,这是物证,不能给你吃。”
许多妖物的修炼都喜欢通过吸食人血心脏加强法力,但是只要马小玲见到了这档子事,就决不允许巴卫做出这种残忍的事情。
“人类女人,你以为,所有的妖物,都是需要吸食人血才能进阶的吗?”巴卫嘴角勾起一抹冷酷的微笑,手中微微用力,噗的一声,跳动的心脏,被他一下子,稍稍地——捏爆了!
“啊——!”
突然!
心脏发出一阵凄惨的尖叫声,这声音似是男人,又似是女人。
“呜呜呜……”客厅里,却陡然升起一股阴风,一阵哀怨的哭声,从远处传来。
马小玲举起手中的八卦镜,对着被捏爆,血肉模糊的心脏一照。
只见一团血肉中,争先恐后的钻出了三条白胖白胖的蛆虫,身形足足有一只小老鼠那么大,它们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后,卯足了劲,往外钻。
巴卫哪能放过这种邪祟之物,当下便用狐火,将蛆虫烧的一干二净。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小虫子凄厉的哭声听上去,就像是女人悲惨的哭喊,扭动着身体,最后被烧成了灰烬。
咣当一声,巴卫手中的心脏,渐渐的变得僵硬起来,最后,幻化成了一块石头,被他扔在了地板上。
客厅里的阴风猛然停止,马小玲望着地步上,夹杂着血迹的石头,陷入了沉思。
她甩出一枚幸运星,将石头收到了其中,冷冷地说:“明天我去找况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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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马小玲从卧室里出来的时候,就见客厅的地板一片光滑,没有一丝的尘埃。
由于房子内部只有两个房间,一个是马小玲自己的卧室,一个就是原来马丹娜的房间。
巴卫只能窝在沙发上睡觉,马小玲一开始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可是现在她看着干净的地板,厨房里被放置在柜子中的碗筷,心里有些心虚了。
她好像把小妖物当保姆使唤了,但是哪家主人都不会让保姆睡沙发呀。
思及此,她决定等这件事情结束后,就去买张儿童床给巴卫。
“早安,巴卫。”
其实巴卫早就醒了,他的警觉性不容许自己在陌生的环境下陷入沉眠。
点了点头,巴卫起床,很贤惠的将被子叠好,放在沙发上,马小玲眼神漂移:一个孩子都这么有自觉。她想到了自己的房间,和狗窝一样乱。
这个时候,巴卫已经走到卫生间里洗漱了,等到巴卫洗漱完毕,马小玲才进去洗漱干净。
二十分钟后,马小玲从卫生间里出来,就闻到一股白粥的香味。
巴卫围着围裙,一板一眼的将食物放在餐桌上,见马小玲洗漱完毕出来了,面无表情的说:“吃早饭。”
马小玲扶额:她真的是太没有大人的自觉性了!
这种名为愧疚的情绪,她已经很久没有产生了,大概是觉得使唤巴卫一次两次还不错,但是一早醒来,面对这些画面,就有些刺眼了。
天啊,一只小妖怪都比她这个女孩子贤惠,还要不要女人活了。
不知道马小玲内心是如何的波涛汹涌,巴卫正经的坐到了位置上。一开始他不习惯,吃了几次后,觉得人类的食物也是挺好吃的。
吃饭的时候,巴卫的耳朵一抖一抖的,在室内,身边只有马小玲的时候,巴卫就不会选择戴帽子隐藏自己的身份。
马小玲心里痒痒的,可她这个人吧,本来就是比较高冷的,但再高冷,也是女孩子,巴卫的耳朵毛茸茸的,是女孩子,都会喜欢可爱的东西吧?
一开始是因为感觉到了巴卫浑身充斥可怕的妖力,才会选择出手。相处了一些时间后,发现巴卫也并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坏妖怪。
“吃完饭,我要去找况天佑,你要一起去吗?”马小玲夹起一块黄瓜,询问道。
巴卫楞了一下,马小玲的眼眸清澈如水,没有沾染一丝的黑暗气息。
刚刚睡醒的原因,脸颊上带着两块红晕,她的表情真挚诚恳,望着这样一双如春水般明朗的眼眸,巴卫的心忽地一怔,说:“好,一起去。”
吃了早饭后,马小玲就回房间收拾东西了,巴卫乖巧的端起碗筷。
两个人收拾完毕后,就出门了。
想要找到况天佑,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马小玲来到西九龙警署,拦住了一名行色匆匆的警察,说:“你好,我要找况天佑先生。”
这名被拦住的警察先生,瞬间发出一声大吼,说:“什么!你来找阿佑?好的好的,请等一等,我马上就让他出来找你。”
马小玲有些奇怪这位警察先生的激动,不一会儿,穿着风衣,戴着墨镜的况天佑潇洒出现了。
“马小姐,你好。”况天佑昨晚回去后,一直在想,要用什么办法,才能让马小玲答应和自己合作呢?
其实况天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和马小玲合作,只是他心中有一个感觉,要是错失马小玲的话,他这辈子,会很遗憾。
僵尸的生命无限绵长,只要不死,就会永远活下去。
漫长的人生旅途中,况天佑已经错失了很多的遗憾了,但面对马小玲,他很想交这样一位朋友。
或许也是看中了马小玲的强大实力吧。
这样说真的很奇怪,况天佑自己也觉得很奇怪,他是僵尸,马小玲是天师。
按理说,这是猫和老鼠的关系,可况天佑却无法控制住自己的心,去接近马小玲。
“况sir,有没有空和我一起去喝杯茶?”马小玲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她心中有些举棋不定,不知道况天佑会不会答应自己的要求。
“好啊,走。”
“阿佑!晚点回来也没关系,你的工作我帮你做完!”陈小生对着况天佑比了个大拇指,又挥了挥手。
况天佑真是服了自己这位脑洞大开的同事。
巴卫脸色不善的瞪了一眼陈小生,人类都这么八卦吗?他讨厌况天佑看马小玲的眼神,内心的怒火蠢蠢欲动。
十分钟后,三人来到了一间茶室,选择了一个包厢。
“况sir,你昨晚同我说,祖德的心脏不见了,周敏敏的尸体也没有找到。”马小玲掏出包包里的幸运星,放在桌子上,“那你可知道,我这里面,镇压了什么东西吗?”
况天佑本能的往后挪了挪,嘴角噙着淡淡的微笑,说:“心脏。”
马小玲顿觉无趣,心中默念咒语,一阵微弱的光芒闪过,变成了石块的心脏,出现在桌子上。
“这是祖德的心脏,它变成了石头。”
况天佑微蹙眉头,问道:“为什么会变成石头?”
马小玲摇了摇头,将自己昨晚的情况告诉了况天佑,“周敏敏,她还活着。”
况天佑也将自己所知道的事情说了出来:“不止如此,你昨晚见到的小鬼,极有可能,是周敏敏的亲生儿子。”
原来周敏敏和祖德,育有一子,只是这个孩子还没来得及出世,便不幸流产。
当时周敏敏已经怀孕六个月了,按理说胎位非常稳,几乎不会出现流产的现象。可是周敏敏不仅流产了,甚至还把胎儿带走了。
“招魂仪式从来不会带错魂魄,周敏敏没有出现,她的孩子却出现了,极有可能,是周敏敏把自己的孩子,炼成了小鬼驱使。”
这就能解释清楚,为什么自己招魂上来的,会是那样凌厉的红衣小鬼。
被他逃了,真是极其可惜,这样的小鬼,血腥凶残,枉顾人命,是所有小鬼中,最厉害的红煞小鬼。
“我想,大概明白,祖德的心脏,是用来做什么事情了。”
马小玲镇定一笑,说:“我要去一趟云南,况sir,有兴趣一起来吗?”
她必须要弄清楚,周敏敏和祖德,在云南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实在不相信,一个花季少女,会为了一个男人,抛弃父母来到香港。
况天佑神秘一笑。
作者有话要说: 90年代到云南
还是很麻烦的
况天佑又是警察
不过这是小说嘛
然后依旧照例
请小天使们多多评论
爱你们哟~
☆、第十四章 红姑(5)
“求叔,两日后姑婆魂魄归位,届时请您帮姑婆固魂。”
和况天佑分别后,马小玲与巴卫来到了何应求的游戏厅中。
求叔的游戏厅白日里有不少的社会青年,声音嘈杂热闹。
“小玲,你放心,我替娜娜占了一卦,平安无事。倒是你,好端端的,去什么云南?”
伴随着何应求的疑问,一只没有人拍打的皮球,在房间的角落里,诡异的,不停的上下跳动。
“哎呀皮皮,你去另一个房间里玩耍,我和你小玲姐姐有事要谈,你在这里太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