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王珍珍接过帕子,道了一声谢。
马小玲不紧不慢的看着况天佑的举动,发现况天佑也在看着自己…身边的小妖物?
啧,麻烦,这位警察先生可不是好忽悠的。
“珍珍,我送你回家。”
“不用了,小玲,我自己一个人能行的,你家和我家在两个方向,坐公交车也不方便的。”王珍珍善解人意的挥了挥手,不想麻烦马小玲,自己这位好友的经济状况,王珍珍也是知道的,所以更加不愿意让马小玲送自己。
“你和我之间说什么麻烦,走,我送你。”马小玲不由分说的挽着王珍珍,准备带她去坐公交车。
况天佑拦住两人,指了指不远处米黄色的小轿车,说:“两位,我送你们吧。刚好也到下班时间了。”
马小玲有些抗拒况天佑,这个男人表面吊儿郎当,眼神犀利如箭,“不必麻烦况sir了,我和珍珍坐公交车也挺方便的。况sir应当还要回去汇报情况吧,我们还是不耽误你的时间了。”
况天佑见状,无奈说:“马小姐,你弟弟已经上车了。”
他指着乖乖爬到车子里,一本正经的端坐着的小男孩。
巴卫转过脸,对马小玲招招手,说:“上来。”
马小玲内心扭曲:你当我是狗啊!
算了算了,有免费车子坐,不坐白不坐!
拉着王珍珍也上了车,况天佑的车技娴熟,毕竟香港的路况大家有目共睹,将王珍珍送到嘉嘉大厦后,况天佑看着后视镜里冷静自持的少女,笑了笑,说:“马小姐,不知有没有这个荣幸,请你吃个晚饭?”
马小玲挑了挑眉,说:“没有!况sir,我对比自己大三岁以上的男人没有任何兴趣,谢谢。”
说罢,就打开了车门,对巴卫说:“还不快下车!”
巴卫警惕的看了眼况天佑,淡淡道:“况先生,再见。”
况天佑微笑着目送两人离开,手心一片湿润,“真是可怕的杀气啊…”名叫巴卫的孩子,是如何看出自己对马小玲的敌意?
僵尸本就对天师有着天然的敌意,就像是猫和老鼠,况天佑控制不住自己对马小玲的敌意,只能尽量隐藏住。
想不到却被一个孩子看透了。
“巴卫是吗?回去查查他的公民档案。”
结果这一查,却查出了一系列的麻烦,此为后话,暂且不提。
且说这厢边马小玲和巴卫回到了公寓中,门关后,马小玲不停的在客厅里踱步,最后叹了口气,说:“巴卫,你可给我惹了大麻烦。”
巴卫板起脸,小人模样的身高无法撼动他脸上此刻的冰冷,“马小玲,况天佑很奇怪。”
“很奇怪?我也知道他很奇怪?!”废话,她也不是傻子呀,况天佑一人打开了千斤重的水箱…等等!?
马小玲眼中眸光一闪,“你是说,我可以借此反过来威胁他?可是人类中,也有力气大的特例存在,或许况天佑很特别呢?”
巴卫摇了摇头,露出一个腹黑的笑容,说:“不,他的秘密,恐怕很有趣。”
人类有三魂六魄,少了一魂一魄,人类的精神力都会受到影响,严重点,就是医学中所说的植物人。
况天佑,一个没有三魂六魄的男人,没有被人控制住心智,自由自在的发挥自我的意识。
多么有趣的人类男人——
“喂,我说,你今天为什么会出现在姚乐天的房子里?”
说到这个,马小玲的脑子活络的运转起来,下一秒,脑子里就爆出一个十分惊讶的想法,“你不会偷偷跟踪我吧?!”
巴卫略一挑眉,嘴角的弧度微微勾起,然后…掏出了袖子里的…
“菠菜?!”马小玲左看右看,也不知道为什么巴卫能把这么一大把在超市里贩卖的菠菜,从袖口里抽出来。
巴卫咳了咳,转身走到厨房里,他是打死也不会承认,因为听到了马小玲的尖叫,认为她被人攻击了,才一时现形的。这菠菜,不过是他在大厦楼下的蔬菜摊顺利买的。
今天的晚饭是菠菜面,巴卫的厨艺,怎么说呢,马小玲尝了一口菠菜面后,又立刻吃了第二口。
贫穷的时候啃过咸菜干,有钱的时候也吃过五星级的大餐,可这些食物,和巴卫的手艺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啊!
马小玲幸福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然后躺在沙发上。
巴卫又乖乖的端起碗筷,拿到厨房里准备洗碗。
望着巴卫矮小的身影,马小玲登时升起一股愧疚感,她好像有一种雇佣童工的感觉。
而巴卫就是被剥削的可怜孩子。
“巴卫,我要去天台一趟,你洗好碗就看电视吧。”
马小玲和巴卫打了声招呼,就带着工具上了天台。
施法的时候需要用到一大块的场地,夜晚时分,大厦里的居民一般不会跑到天台来休息。
马小玲将场地布置好后,香烛祭品,一应俱全,她拿着精致的摇铃,走起八卦步。
左手将纸钱扔在了火盆中,微弱的火光猛地蹿起一条火龙,马小玲口中念念有词,“ 荡荡游魂,何处留存三魂早降,七魄来临,河边野处庙宇村庄, 宫廷牢狱,坟墓山林, 虚惊怪异,失落真魂。”
下一秒,天台中刮起一阵诡异的阴风,夹杂着一阵鬼魅的邪笑。
来了——
马小玲严阵以待,不敢掉以轻心。
“嘻嘻嘻…姐姐……陪我玩…一起玩呀……”
风声落地,马小玲微微皱了皱眉头,只见案桌上,站着一只穿着红肚兜的小娃娃。
惨白的脸上,一只眼眶黑黝黝的,一只眼珠子挂在眼眶中,一见到马小玲,他就张开了腥红的小嘴,露出口中的细长的獠牙。
这小鬼抱着皮球,死死的盯着马小玲。
她是要招周敏敏的魂魄,为什么会招到一只怨鬼?!这可是马小玲有史以来最糟糕的招魂仪式了。
马小玲肃然的脸上,闪过一丝疑惑,不过当务之急,是将小鬼送走。
“你也要害我?!嘻嘻嘻…坏人姐姐……去死吧!”马小玲的动作还未继续,案桌上的小鬼突然爆发出一股强烈的鬼气,猛地伸长了脖子,他的身体还在桌子上,脖子却和橡皮筋似得,足足拉出一米远的距离,他的嘴巴长得大大的,细长的獠牙冲着马小玲的脖子飞去。
“龙神敕令,火神祝融借法,诛邪!”马小玲不慌不忙的将小鬼打在了案桌上,然后咬破手指,迅速的在半空中写下一道血咒,降服了小鬼。
“呀——!妈妈救我!妈妈救我!”小鬼凄厉的声音回荡在天台上,马小玲执起符咒,拍在了小鬼的脸上,登时,四周的环境终于安静了下来。
啪啪啪——
鼓掌的声音在身后响起,马小玲警惕的转过身,脸上闪过一丝惊愕:“是你!况sir,你妨碍了我的工作。”
来人正是神不知鬼不觉出现的况天佑,他拍了拍手,表情镇定自如的说:“不愧是驱魔界的佼佼者,马小姐,你当真令我刮目相看。”
马小玲哼了一声,“那当然了,倒是你,找我有事吗?”
况天佑推了推自己的墨镜,马小玲好想吐槽这么个大晚上的,戴什么墨镜呀。
“马小姐,难道你不好奇,自己招魂的是周敏敏,为什么上来的,会是一个小孩子吗?”
况天佑的声音带着一股特有的性感,马小玲微微一怔,只听身后响起一道充满凌厉的质问声:“你们两个在做什么?!”
马小玲这才发现,她和况天佑的距离,不知不觉靠的太近了,就连况天佑身上传来的淡淡古龙水的味道,都可以清晰的闻到。
不过小妖物啊,你干嘛用一副捉奸的表情看着她和况天佑啊!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没有巴卫
马小玲必定是会被况天佑吸引的
毕竟况天佑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
不过没有如果
滚地打滚求评论呀!
如无意外
一般都是晚上点更新
☆、第十二章 红姑(3)
“大哥佑,不错哦~”奶声奶气的娃娃音在巴卫的身后响起,虎头虎脑的男孩子穿着蓝色的棉袄,望着况天佑,竖起一根小拇指。
巴卫瞪了况复生一眼,白皙精致的面容,令况复生忽略了巴卫眼中的杀意,说:“小娃娃长得挺俊的,你叫什么名字?”
“小鬼头,你的搭讪方式落伍了。”马小玲走到巴卫的身边,少女的眼眸清澈如水,薄唇轻启,“他是我弟弟,你找他有事吗?”
“什么!弟弟!男的?!”况复生指着巴卫的脸蛋,上帝啊,这么漂亮精致的相貌,居然是一个男孩子?带把的?!
太浪费资源了吧!
况天佑扶额,他就知道,复生的老毛病犯了,清了清嗓门,歉意道:“抱歉,马小姐,这位是我的弟弟,他叫况复生。”
况复生跑到况天佑的跟前,不满的嘟囔着嘴巴,“大哥佑,你不是说带我出来吃饭的吗?”本以为大哥佑是跑出来泡妞的,而且还附送了一位小小美人,想不到,美人是带把的。
复生心里登时升起一股郁闷。
巴卫的皮肤白皙如玉,五官深邃精致,唇色是淡淡的粉嫩色,一双紫眸绝美绝伦,当他不说话的时候,仅仅是这样望着你,都能让你的内心彻底沉沦在这双迷人的眼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