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英依旧跪坐在席上,看着那碗凉掉的茶,心中默默叹息,要是楚河在的话该多好?侧眼见她扒着桌子,便招招手让她过来:“看你吃的,没个吃相。”
修长的手指擦下嘴角的糕点碎屑,展现在她眼前示意她看,阿云吐吐舌头:“你还没回答我呢。”
转移话题什么的最讨厌了!还有,真把老娘当小孩了,还擦嘴巴?窝只是不拘小节罢了。
“二弟他,上一世的时候武学尚且……勉强”叶英清隽的眉微微蹙起,“我若过早的让他放心,恐怕他会……”
好吧,为了让自家弟弟不至于成为武功渣渣,从此在捞钱的路上越飘越远。不过说到叶二庄主的武功好像是……反正她没听说过二庄主武功怎么样的。
“阿英真是个好哥哥啊。”某萝莉不忘了拍某人马屁,没法子,以后这就是她的大腿了,不抱怎么办?
不过说到这个,她倒是想起了一件事,虽然坑爹的系统让她的怀化大将军飞了,又让她引以为傲的胸平了,不过,武功什么的,还是要学的,天策去不了了,其实藏剑……也是不错的,至少在暴力上面,那是绝壁妥妥的,深得她意,至于变成黄鸡了智商会不会下降?阿云姑娘表示她智商这样的高,降一点不是什么大问题(朱剑秋:哈哈哈笑死老夫了)。
于是她拉着庄花的衣服,说:“阿英,你收我当徒弟好不好?”
正阳门下啊,那可是所有藏剑的归宿!
叶英缓缓摇头:“不成,我如今尚且年幼,在世人眼里,武功不济,谈何收徒?将来即使继任庄主,也无法自圆其说。”
“可是……”等到他当庄主,那得是多遥远的事?她就这么无所事事下去么?
阿云有些垂头丧气,曹雪阳的死就是压在她心里的一座山,虽然现在原计划破产了,可是,要她镇日里无所事事的,一想到不久的将来会爆发安史之乱,她都无法心安理得。
“我虽无法收你为徒,却可以教你武功。”叶英抬手摸了摸她柔软的发顶。
“哈?”阿云惊愕的张张嘴,骤然抬头,叶英手一滑就顺着她的脸滑到下巴上,食指指尖正正好点在她双唇之间。
她觉得下唇忽然像是被电到,一阵酥酥/麻麻的感觉传入脑海,整个人都忘记了反应。
叶英收回手,侧头掩饰般的端起已经凉掉的茶,耳根那一抹淡淡的红晕却清晰可见。
阿云忽然就笑了,艾玛庄花你果然是个萝莉控,无怪当年对军萝这么好,如今老娘变成萝莉了也会主动抱了。
自以为找到问题的关键的阿云决定了以后的路线——装小孩。
“阿英阿英,你说的要教我武功,不可以食言哦!”顺杆爬的某人干脆扑到庄花怀里,嘟嘟的小脸蹭了蹭他的衣服。
“阿云……”他似乎惊了一下,往后退了一点。
好么,现在不凶了。
阿云变本加厉,伸手抱住某人的细腰:“阿英,我想吃糕点。”
叶英先是僵了一下,然后伸手拨开她的爪子,淡定的回答:“不可,你今日吃的已经够多,明日也不可再吃甜食。”
“可是我饿。”阿云瘪瘪嘴。
叶英沉默了一会儿,道:“明日我会吩咐厨房多送碗鱼糜。”
“还要四喜丸子,再多两碗饭,小天酥什么的也要!”
叶英嘴角微微一动:“你吃的完?”
“当然吃的完!”想当年她可是能抢饭把君傲城给抢哭的存在。
叶英淡淡看了她一眼,神色有些古怪,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办户口阿云遇秀太
寒来暑往,冬去春来,剑冢岁月,日日如一。
叶英同前世一般,搬去了剑冢清修,至于叶孟秋,他似乎并不关心这事,因为他的夫人又给他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洗三的那天,一手抓住他搁在桌子上的佩剑,随后又表现出了极高的天赋,叶孟秋以为上天总算是听到了他的祷告,赐给他一个极佳的继承人,于是满心的期待都寄托在这个第三子叶炜身上,对于从来孤僻清冷我行我素的长子和虽然行事有度却天资不高的次子,也彻底的无视了。
叶晖对此发了一通牢骚,抱怨父亲不公平并含泪挽留了叶英无果之后,暗暗下了决心要从细处做起抓庄务,免得日后三弟继承山庄后大哥难以自处。
阿云则打了个呵欠,懒洋洋的变成小尾巴跟着叶英去了剑冢。
反正他们都会回来的,怕什么?
两年的时间,叶英教了她简单的剑法,让她自行揣摩,前世带着技能穿越,没有经历过打基础的阶段,如今练习起来,阿云方知万事开头难。
剑法,和枪法,是不一样的。
剑为君子,刺、点、撩、崩、截、抹、穿、挑、提、绞、扫,各有各的用处,结合起来,又是一套又一套的招式,攻守自如,可各自为政,亦可攻守互通。
君子尚德,剑亦如是。
她拿着把木剑磨砺了整整两年,有时,是对着一树落下的繁花迅捷刺出,有时,是配合步法在飞流直下的瀑布旁云剑避水,有时,是在夏日惊雷的时候默默思考。
两年的时光,弹指间过去,阿云个子长高了些,头发也变长扎了双马尾,肉呼呼的小爪子被磨出一层薄茧,却没有变细变长的趋势,一身黄灿灿的衣裙,蹦蹦跳跳的就跑去小木屋寻叶英,垂到膝盖上的两只衣摆因为她的动作不停的飞起来又下去,看上去就像两只翅膀想飞又飞不起来拼命的在扑棱中。
“回来了?”叶英抱剑静立于树下,微微侧头,那双清冷如雪深如幽潭的眸子在看到她的刹那泛起涟漪,像和风吹拂在西湖水面上,漾漾如波。一头青丝简单的梳拢以墨色丝带系住,松松垮垮的垂覆在他单薄的肩头,容颜清美中尤带着一丝青涩,只是整个人的气质更加沉稳。
“嗯嗯,阿英,我方才成功的避过了哦,瀑布下整整九九八十一道水击,很厉害吧!”阿云扯着叶英衣角,求表扬。
“不错。”他拉起她小小的肉呼呼的手,指尖触到上面一丝浅色的疤痕,自拇指根部一直划到腕部,眼帘垂覆下来,又抬起,“没有再伤到吧?”
“嗨,那次啊,都是个意外而已,我哪儿有这么笨的。”阿云满不在乎的说着,说起来也是她倒霉,数月前没注意到木剑上有一根刺,在瀑布边上吗,水势大,手一滑就割伤了,那会儿血流的挺吓人,加上瀑布边上水汽大,回来的时候几乎袖子都给染红了,庄花黑着脸给她包扎后训斥了她一通,并亲自看她练功看了两个月,才放心让她自己去练。
“庖厨者重舌,狩猎者重臂,走卒者重足,用剑之人,岂能不重视自己握剑的手?”叶英的语气严厉了几分。
阿云吐吐舌头:“我造啊,就是说以后会小心啦安啦!话说阿英,你修的不是心剑吗?手也要紧?”
叶英眉梢微微一动,淡笑:“心剑,亦是剑。”
见她一副迷迷糊糊的模样叹了口气,转眼看到一片翠绿间隐隐然有一抹枯黄,便松开她的手,缓缓上前两步,自枫树上摘下一片几乎被虫子蛀空的叶子,淡声问:“此叶与他叶,有何不同?”
白马非马啊?
阿云一头雾水:“被咬死了?”
“落叶归根,即使不入虫口,也免不了碾作尘土,若死法也是区别,便不值得一问。”叶英微笑摇头。
“那,有什么不一样的?”阿云小眉毛皱起。
叶英手指一松,那片枯黄的叶子就这么飘飘然归于尘土,他负手远望着雾霭笼罩的吴山,道:“一树生万叶,各自际遇不同,或有为虫蛀,或有为人攀折,抑或,平平淡淡,落叶归根,但它们终究是不同的。然则,即使际遇万千,也不过是其寥寥生涯中的一种,没有什么本质的变化。”
“所以,心剑,其实也是四季剑法中的一种?”阿云问。
“以后你会知道。”叶英摸了摸她的头,淡淡道。
后来的阿云,在背着把轻剑浪荡江湖的时候,总有人先看看她那一身的土豪黄,再看看她空空如也的重剑槽,然后奇怪的问:“黄叽,你的重剑呢?”
阿云姑娘一边摸着她的轻剑忧伤的说:“我有一个粗心的师父,他没有教我怎么重剑拍人”,一边微微笑着想起今天的一番对话,在感到庄花果然是庄花层次就是不一样的同时也大大后悔为毛自己当初就没多问一句“难道区别就在大庄主你没有重剑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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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七年,第二届名剑大会举办在即,也就意味着,公孙大娘将会说出她那句“叶氏一脉,果然人才辈出,先有庄主大才,兴盛藏剑,昨日偶观令公子进境,已达道剑境界,实乃后生可畏”的评价,只是不知道这一次,叶孟秋是信还是不信。
在此之前,剑冢又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两年来辛辛苦苦,趁叶孟秋不注意安插了各种人手,也把持了一定的权利的叶晖带着新的点心来看自家大哥,提出给某个黑户办户口的事情。
阿云这才想起,她现在还是个黑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