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九曾问他娘,问水二字何解?
他娘摸着他的头,温声告诉他,所谓问水,是她的师门的内功心法,可惜年代久远,她师门之中的心法和剑招都已经失传,唯有一手锻造兵器的手艺完整流传。只是可惜吾儿志不在此,这门手艺到了她这一代,恐怕也要烟消云散了。
那是宫九第一次听见他娘说出自己师门的名字,也是最后一次。那时宫九才知道,西湖藏剑,这个只在史书之中留下浅浅痕迹的门派,原来,真的存在过。
而他娘,再将自己亲手锻造的问水交给他之后,哪怕他爹用尽了天下所有的续命之药,却也终归没有拖过那个冬天。转过年的春日,宫九和他娘约好不再只有夜晚才能见面,也要一起放风筝的日子,他没有等来浅笑盈盈的娘亲,只等来了一个身着黑袍,怀中抱着浅金色罐子的男人。
那个男人是他爹。他安排好了一些事情,然后将宫九和那个罐子一道抱出了太平王府。之后,两个人一道去了杭州西湖。
虽然有他娘的遗愿在先,可是父子二人终归没有舍得将他娘的骨灰在西子湖畔散了。两个人选了西湖胖的一棵柳树,将他娘的骨灰深深的埋在了下面。
埋完了土,宫九仰头望向那个男人,却不期然的看清了他满脸的泪痕。只是很快,男人就恢复了如常的面色,平静的问宫九道:“你要跟我回去,还是留在太平王府?”
之前男人那里局势不稳,他娘才宁可千里奔忙,也要将宫九留在相对安全的太平王府。而那个时候,宫九吵着要回去,也不过是想和娘亲多相处些时日罢了。如今……他回去还有什么意义呢?
摇了摇头,宫九选择了继续当太平王世子——他总需要做点儿什么,才能让自己不那么伤心。
男人没有拦着他,却在那一个月里,陪他走了很多地方,像是要弥补多年错失的父子亲情,又像是只有对这个他和妻子唯一的孩子很好很好,才能减少心中对妻子的愧怍。
宫九没有探究他爹忽然转了性子的原因,却深深的记住了遇见的一个和尚说的话。
那个和尚说,人是能够转世的,生即是死,死便是生。
后来想来,那个和尚也只是想要让这对刚失去了妻子和母亲的父子释怀罢了,然而在宫九小小的心中,却记住了那一句“人有转世”的说法。
一直到很多年之后的那一天,他遇见了一个声音跟他娘别无二致,身上背着他娘描述过的百年来江湖再无人使用的重剑,甚至眼角眉梢都宛若他娘的少年伊辰的少女。那个少女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问水,也像他娘一样念叨着有一日要久居西湖。
那一刻,宫九觉得,自己真的等到了。
娘。
他轻轻的闭上眼睛。小的时候自己没有办法保护娘亲,让她被疾病夺走了生命。可是现在不同了——他不再是那个无能为力的幼童,这一次,无论如何,他也要护她一世喜乐长安。
第9章 潇湘何事等闲回。
第九章。潇湘何事等闲回。
叶且歌和宫九分开之后,最先去的就是码头边最繁华的集市。毕竟此去大漠,关山路遥,哪怕她是“身强体壮”的叽萝,叶且歌也完全没有信心用两条腿走着去。所以纵然此处没有里飞沙那样的名驹,她也还是要寻一匹差不多的好马代步的。
此地名曰“翠坪山”,乃是中原和南海之间比较繁华的一个渡口。因为往来商贾众多,所以此地的市集也格外的繁华拥挤。然而治理此地之人却颇有智慧,将靠近码头的一条长街开辟出去,专门用于各地的商人交易,亦或是贩卖自己的商品。
长街道路宽敞,足够两辆马车并肩通过。而为防堵塞交通,集市入口还有府衙的官兵把守,禁止马车马匹,行人一律步行,或者租用官府提供的两人抬的小轿子。总之,是最大限度的保证了交通的顺畅。
叶且歌与守着入口的官兵聊了几句,很快就问清了这条街中贩卖马匹的地点,含笑谢过,叶且歌背着自己身后的重剑,却脚步轻灵的走了进去。
她一边走,一边感叹这里治理得的确是好。所有的商铺都按照贩卖产品的种类一一划分,方便买主货比三家,也给卖家带来了更多的客源。
靠近入口的地方,一般是贩卖一些香料、锦帛、胭脂水粉之类的小玩意,而再往前走,便是一些珠宝商人,他们的面前摆着琳琅满目的金银珠宝,以中原精致小巧的金银首饰和南海特产的珍珠珊瑚居多,偶尔还有一些玉石翡翠,也很受往来的夫人小姐们的欢迎。
跨过了一段贩卖粮食的地段,便到了叶且歌此行的目的地。这是这条街最宽敞的地域,放眼望去便是整齐的围栏,里面马匹牛羊,各色家禽,走兽野味都是应有尽有。分明是贩卖活物的地方,但是难得的十分整齐干净,空气中也只能闻到淡淡的异味,并不像寻常的地方那样臭不可闻。
叶且歌有些意外,不过细细一想,却又觉得这是在情理之中——一个能够将这样杂乱繁华的地方料理的如此井井有条的人,定然不会漏掉这样的细节。
“也不知道这集市是什么人在管,真是个人才。”叶且歌收回了自己打量的目光,不由感叹道。她出身藏剑山庄,藏剑山庄虽然以铸剑大会闻名江湖,但是能够在西湖河畔坐拥那样大的一座山庄,手底下的生意往来是不能少了的。
而她作为大庄主的亲传弟子,虽然不可能醉心生意往来,但是行商该有的手腕和经验,叶且歌就是单靠着耳濡目染,也能够施展上五六分了。所以这个集市上的种种名堂,她还是能够看明白个大概的。
叶且歌的感慨之声不大不小,既不会显得失礼,也会被身旁的人听到。而她又是一副富家的小公子打扮,虽然只是穿着一身素白,可是那松松披在身上的薄裘就能看出价格不菲。
马肆之中的伙计常年迎来送往,自然眼力不凡。一眼就认出叶且歌身上穿着的,是雪貂皮披风,就连头上戴着的简单大气的簪子,也是难得的羊脂白玉,所以伙计连忙满脸堆着笑迎了出来。
“小公子您这就是好见识了,咱们这儿可是金九龄金大捕快亲自给规划的,若不是他跟我们这儿的知府大人交好,您今天看见的这集市,恐怕还是会乱糟糟的呢。”小伙计一边做着个“请”的手势,一边将叶且歌往自家的摊子上让。
一来是对伙计说的话有了些兴趣,二来却也是因为叶且歌举目四望,当真就是这家的马匹最为优良,所以叶且歌没有太多犹豫,跟着马肆的伙计一道走了进去。
一边听着伙计介绍那位在六扇门任职,马上就要升为总捕头的金九龄的光辉事迹,叶且歌一边细细打量着马厩里安心吃草的马儿。
很快,在那伙计说道金九龄如何机智,一人捉到了一窝劫掠往来商贾货物的山匪的时候,叶且歌已经挑好了一匹雪白的小马。
并非是她不知道以耐力的速度来说,小马驹是远远赶不上那些成年的高头大马的。可是叶且歌总是需要面对现实,即使再不愿意,她也只能承认,以自己如今的小短腿儿,想要够到那些大马的马镫,还是有些难度的。
不知是否是受到了前世的影响,叶且歌今生的身高也很是悲剧。前世她十六岁之前一直是男装打扮,格外的英姿飒爽,而十六岁之后却不得不换回女装的原因是……她实在是过于娇小了。
十六岁以前的叶且歌尚且能够扮作是未成年的小公子,甚至还结识了一群红颜知己。然而十六岁之后,她和寻常男子越拉越大的身高差距,已经不能用一句“年幼”去搪塞了。半是因为实在没有法子,半是因为一些讳莫如深的小心思,叶且歌只能忍痛冒着被自己的小红颜们江湖仇杀的风险,毅然决然的换上了女装。
而今生,分明兄长大人的甚高在男子里都是十足高挑,听老管家说,自己那未曾谋面的爹和哥哥身高相差无几,未曾谋面的娘也属于高挑纤细的女子,她自己本身也注意喝牛乳、喝骨头汤什么的,可是那身高就像是与她较劲一般,生生比同龄的小姑娘们矮上半头。
在这种情况下,让叶且歌去骑比她高上太多的成年大马,显然是不现实的。这种刚刚长成的小马驹,就成了她唯一的选择。
满意的摸了摸那匹小白马驹柔亮光滑的皮毛,叶且歌方要和伙计说自己就要这一匹了,冷不防却听见身后有一道男声传来。
“眼如悬铃、紫艳光,眼下悬蚕、悬凿成。鼻头有王、火字。口中赤。膝骨圆而张。耳相近而竖,小而厚。伏龙骨成。颈欲长。双趹大而突。蹄欲厚。腹下平,有八字。尾高而垂。这位小公子果然眼力不错,这马肆之中跑的最快的小马驹就被你相去了。”
叶且歌回身,只见自己身后不远处,站了一个身着一身绛色锦袍,手中拿着一把价格高昂的翠玉翻龙扇的青年。
感受到叶且歌注视的目光,他冲着叶且歌微微一笑,拱手道:“在下金九龄,不知小公子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