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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君子藏锋 (墨殊)



心头忽然涌起一股难言的酸涩,叶且歌咬了咬因为高温而失去了水分的唇瓣,将脑海中浮现出的那个抱剑观花的修长身影更往心底挪了挪。

暗笑一声自己如今忒不合时宜,叶且歌将头上盖着的大围巾更往下拉了拉,翻身下了那匹跟着她横穿了大半个安庆的枣红矮马,看了看天边的日头,她决定先在这个小镇寻一个住处住下。

已经临近沙漠边陲,这里的夜晚寒凉,绝对不能赶路。再加上这个沙漠边上的镇子,本就是传说中开采出了精铁的那个矿产所在,叶且歌既然已经到了此地,便只需要先找到地方住下,等转过天来再细细打探便是。

大漠的生活条件艰苦,这个不算是小的镇子之中也只有一家客栈而已。叶且歌的运气不错,她走进客栈的时候天已经擦黑,客栈里却还有几间空着的客房。

二两银子一夜的客房,在别的地方那是绝对的黑店,可是在沙漠地带却也还算公道。叶且歌递给老板娘十两银子,先订下三天的房间,至若剩下的银子,只需劳烦老板娘为她准备些热水饭食便好。

沙漠之中水资源珍贵,不过有钱却总能使得鬼推磨的。老板娘接过叶且歌递过来的银子颠了颠,丝毫不忌惮她身后背着的重剑,顺手捏了捏叶且歌多日奔波却依旧白皙滑嫩的小脸,凑到她耳边吹了一口气,调笑道:“放心吧小弟弟,姐姐肯定帮你料~理~妥~当~”

在那个大唐,十六岁以前的叶且歌是做男儿打扮的,藏剑山庄又临近七秀坊,对于这种大姐姐,叶且歌应对的很是纯熟。是以被老板娘这般调|戏,叶且歌的脸上也是种挂着温文的笑意,没有羞涩,也并未表现出厌恶。

轻轻捏了捏老板娘的指尖,自然而然的将她的手拂开,叶且歌有礼道:“有劳姐姐。”

老板娘脸上的戏谑一顿,被叶且歌捏过的指尖不由泛起一丝热意。她有些不自然的用拇指摩挲了一下自己被叶且歌碰过的其他手指,轻轻的“恩”了一声,石榴裙的裙摆旋出好看的弧度,很快就去后厨吩咐去了。

“现在的年轻人啊,小小年纪就这样会调|戏女人啦。”

或许是年关将近的原因,平日必定爆满的客栈,如今整个大厅也只有角落里坐着的一个人。他的面前摆着一个有大又重的酒坛,他也不用碗,就那么一口接着一口的喝着。而他说着那样“倚老卖老”的话,又眯着一双醉眼望向叶且歌的时候,神情却又戏谑又放松。

这个人的衣着有些邋遢,下巴上还有没有刮干净的胡茬,只是一双眼睛又大又圆——坦坦荡荡,干干净净,这便是这个人给叶且歌的感觉。

那种干净不是涉世未深的天真,而是千帆过尽之后的看淡与从容。他应当有很多的故事,而自己,则恰好有酒。

从行李里拿出了一个小酒壶,叶且歌向着男人走去。

男人本来眯着眼睛看她,这会儿看到她走来,便顺势给叶且歌让了个座位。看清了叶且歌手里拿着的东西,他一边嘟囔着“这么点儿够谁喝的啊”,一边却又起身拿了两个小酒盅。

大漠之中的酒盅,说是小,实际上却也和小碗差不多大了。叶且歌拔开自己随身带着的酒壶的盖子,不多不少,正好倒了两碗。

踏遍整个安庆也只有水秀江南才有的怀青酒,经过了十五年的陈酿,不似寻常酒水清冽,反而带着一种融化了的琥珀一样的粘稠色泽。初时那酒香只是淡淡的,可端起酒盅稍稍晃一晃,层层叠加的酒香便猛地窜入天灵盖,直将人的酒虫都要勾出来。

酒还没有入口,便见老板娘挑开了帘子,亲自端着个托盘走了出来。叶且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唇边不由泛起一抹笑意——此夜有菜有酒,一会儿许或还会有个好故事,的确算得上是个不错的夜晚呐。

第12章 关山树色催寒近。

第十二章。关山树色催寒近。

虽然只是小小的一盅酒,但是寻遍整个大漠,也在难见这样的好酒了。那汉子久居大漠,骤然再见这样的美酒,也是不舍得囫囵下肚的。

将自己方才喝的大酒坛摆到了一旁,男人小心翼翼的捧起叶且歌给他的小酒盅,轻轻的呷了一口。

老板娘端上了一碟子酱牛肉,一锅热气腾腾的羊肉煲。大抵是叶且歌的价钱实在是给的足,也大概是被叶且歌方才的举动撩拨到了,末了,老板娘还给他们上了一盘这大漠边缘难见的蒜拍黄瓜。

“呦,老板娘今儿可是大方啊。”汉子挑了一筷子黄瓜入口,冲着老板娘笑的熟稔,又带着那么一点儿男子特有的讳莫如深。

老板娘啐了他一口,转身却又给他们添了一盏牛油灯。在昏黄的灯光之下,叶且歌细细端详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他的岁数并不年轻了,也带着江湖洗练过的痕迹。他应当是四处漂泊的浪子,带着一些没有家的人才有的颓丧放纵。

可是莫名的,叶且歌就觉得这个人很踏实。和那些真正落拓江湖的人不同,这个人的心很踏实,仿若一转身就是他心灵安放的地方。

人与人之间,真的是存在一种气场的。叶且歌走了这一路,见了形形□□的人,倒觉得唯有这人相处着最是舒服。

她也呷了一口酒,往嘴里送了一口炖的软烂的羊肉。这羊肉里用了多种香料,非但不腥膻,反而别有一番风味。叶且歌没料到在这样的地界能吃到这样的美味,不由对老板娘送出了赞叹的目光。

老板娘挑了挑眉,看起来就泼辣的女子,这会儿在灯光下倒显得娴静了不少。她低头拨弄着手底下的算珠,又毫不避讳的在叶且歌和那汉子面前点数起了面前的银子,丝毫不怕这两人见财起意。

那汉子和叶且歌碰杯,用手抹了抹嘴边的残酒,爽朗笑道:“小兄弟是江南人吧?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了?”

叶且歌小口的抿着自己的杯中的酒,挑眉道:“何以见得在下是江南人?”

那汉子哈哈一笑,举着手中已经喝干净的酒杯,依旧恋恋不舍的在鼻端轻嗅,得意道:“十五年零三个月的怀青酒,除了江南,你说说哪里还有?”

叶且歌也跟着笑,却举起一根手指轻轻摇了摇,道:“的确是怀青酒没错啦,不过是我在北方酒商那里抠出来的,我出黄金二十两,他才肯买呢!”

汉子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过转瞬却不在意的摆摆手,嘟囔道:“没错没错,有钱难买我高兴,快活了就足够了,哪管什么值当不值当的。”

叶且歌将嘴里的酱牛肉细细嚼了,咽下肚去之后才对那汉子道:“在下南海人士,姓叶,上且下歌,还不知前辈如何称呼?”

男人眯起眼睛,重新拎起自己的大酒坛子灌了一口酒,笑道:“说什么前辈,今儿就冲着叶兄弟请我喝的这酒,若不嫌弃,便唤我胡铁花一声胡大哥吧。”

叶且歌听见这个名字,只觉隐约有些印象。只是她眨了眨眼睛,一双凤眸之中却盛满了促狭的道:“胡……大叔才对吧?”

胡铁花抬手毫不留情的拍在了叶且歌的后脑,哼道:“胡说,你胡大哥顶多就是三十零几岁!”

叶且歌不由瞪大了眼睛,那边的老板娘却毫不留情的给他拆台道:“对,也就三十零十五六岁罢了。”

被戳穿了的胡铁花也不恼,顺势点头道:“对,刚三十零十五岁!”

槽点太多忽然不知道如何吐起,叶且歌低头默默的咬了一口馒头,却到底耐不过一直强调着自己的“年轻”的男人,还是唤他一声胡大哥了。

叶且歌年纪尚小,并不适宜轰炉饮酒,所以,在喝完自己的那一小杯怀青酒之后,她就放下了酒杯,开始吃着桌上的菜,认认真真的听胡铁花讲着他自己的故事。

这是个很善谈的男子,江湖阅历也丰富,南来北往的事情说得漫不经心又信手拈来。那些惊心动魄的传奇,在他带着淡淡的怀念的语调中,成为了今夜用来佐酒的故事。到了最后,就是最爱喝胡铁花斗嘴的老板娘,也成了他的听众,停下了拨动着算盘的手指,坐在高高的柜台后面,听着这个男人的絮叨。

胡铁花说起那个在沙漠的小客栈拖住他很多年的老板娘,大抵是角色相似,惹得柜台里的老板娘狠狠瞪他一眼,还依偎进叶且歌怀里,勾着她的脖子道:“看到没,老娘喜欢的是这样细皮嫩肉的小哥儿,你再我这儿住再久,也少打老娘主意!”

胡铁花耸肩喝酒,放下酒坛之后连连摆手:“我要是娶妻早,闺女早就像你这么大了,又不是老臭虫那种色鬼,可不敢招惹你们这样的小姑娘!”

说着,他意有所指的瞥了一眼叶且歌,叶且歌便知道此人话里有话,俨然已经看出了她的女儿身份。不过胡铁花不戳穿,叶且歌也不便解释,便再斟一杯烈酒,对胡铁花举杯,以表歉意。

大漠的烧刀子名不虚传的烈,搁在前世,十坛子这样的酒叶且歌也不惧。不过如今她这幅身子年纪尚小,这一小碗下去,叶且歌的脸上便晕染出了极为好看的淡淡红晕。她的掌心微烫,轻柔有度的扶着老板娘的腰肢,将她放到自己身旁的长凳上,动作自然又守礼,虽然亲昵却不显得逾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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