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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君子藏锋 (墨殊)



胡铁花倒吸了一口凉气,眉头也皱得更紧。他打量了一下叶且歌,有些不确定的问道:“你要一次打它十柄八柄的,拿出去卖?”

这自然是玩笑了,叶且歌出手阔绰又衣着不俗,一身气度更是世家方能涵养而出。只是寻常一柄剑最多七八斤重,就是算上损耗和淬炼出去的杂质,锻造一柄剑,二十斤精铁也是足够了。眼前这个小姑娘却一开口就要二百斤,实在是让人想不通她到底要做什么。

叶且歌知晓胡铁花为何如此吃惊,她也没有多言,只是将自己的重剑从腰后解下,递给了他。

胡铁花是习武之人,这些年又一直勤练不辍,所以哪怕叶且歌的这一柄重剑看着骇人,他也是单手接过,又没有用上内力。

猝不及防之下,只听一声重物落地的声响,天祭剑将胡铁花桌旁的土地砸出了一个不深不浅的坑。

胡铁花深吸了一口气,将内力贯通手臂,这才单手举起了方才那个小姑娘随手递过来的一柄重剑。

叶且歌没有笑他,只是将天祭剑接回,重新系在腰后,这才对胡铁花有些无奈的说道:“师门武学必以轻重二剑相配合方才能发挥威力,胡大哥方才看见了,单是这一柄重剑,就足有七十斤重,用料自不必细说。便是我这柄轻剑,虽号称是轻剑,却也要比寻常人用的长剑要重一些。”

胡铁花的叹气声更大了,他往二楼的方向看了一眼,问道:“那小子也是为了铁矿去的?”

想起那人不管不顾的冲入铁矿的入口,叶且歌也有些无语。她“恩”了一声,简单的将自己是如何遇见这人的情况和胡铁花叙述了一遍。

胡铁花喝了一口酒,轻“啧”了一声,却似笑似叹的说了一句“这小子功夫不行啊,要是换成我的话,肯定能抱着一大块精铁矿出来。”

叶且歌有些哭笑不得,不得不提醒道:“可是那却也是没用的,就是你能抱得动像我这柄剑这么重的原石,最后能冶炼出来的,也不过是四个拳头那么大的精铁。唔,正好够半截剑了。”

胡铁花也明白叶且歌未尽的话——纵然是他们一次得手,对于铸剑而言那也远远不够,而下一次,西方魔教的人一定会严加把守,他们再想要去抢一块出来,恐怕就不容易了。

烦躁的抓了抓头发,胡铁花长叹一声:“哎呀,要是这个时候,老臭虫在就好了,他个贼祖宗,一定有办法的。”

叶且歌摆了摆手,正色道“偷鸡摸狗终归不是正道,那样得来的铁矿,也是铸造不出好剑的。”

胡铁花被一噎,半晌之后,只能继续抓自己的头发,嘟囔道:“也不知道这西方魔教的教主是什么毛病,金矿银矿的他不理会,偏生这些年对铁矿把持得紧,半点不让旁人沾惹。”

叶且歌的眉头跳了跳,忽然对胡铁花说道:“那胡大哥,你在这里这么久了,知道在哪里能找到那位西方魔教的教主么?”

不待胡铁花开口,叶且歌又补充了一句:“其实也未必需要教主,只要能找到管铁矿的事儿的人便好。”

胡铁花撑着头思索了一阵,摇头道:“西方魔教教主名玉罗刹,此人行踪诡秘,一身功法更是邪性,据说就连西方魔教中人也很少见过他的真面目。而很不幸,这铁矿之事,貌似是此人亲自过问的,从不见有什么管事儿的。”

“那我们跟着那些运送铁矿石的,应当就能直接找到玉罗刹的吧?”

正在这个时候,一道男声从楼上传来。换上了老板娘给准备的新衣,陆小凤的发尾还带着一点水气,只是换过了药又吃了补气血的药丸,这会儿他的脸色要比方才来时要好上不少。

他从楼上走了下来。那一身轻功应当是极好,所以哪怕他没有刻意,足下也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坐到了叶且歌身旁,陆小凤将自己方才的话重新说了一遍:“我们跟着那些送铁矿的,如何?”

叶且歌望了他一眼,眼光在他腰间的长剑上流连半晌,这才说道:“你的剑已经很好了,没有必要再冒这么大的风险去铸另一柄,也没有必要非得跟玉罗刹那样的人物对上。”

陆小凤的手不自觉的抚过自己的剑,眼神中却带着一种异常的坚定。他缓慢而清晰的说道:“可是,我想要一柄属于自己的剑。”

少年的声线还有些嘶哑,叶且歌注视着他的眼睛,良久之后,叶且歌点头道:“我知道了。”

第15章 潮落平未有风。

第十五章。潮落江平未有风。

胡铁花是很喜欢结交新朋友的人,陆小凤虽然绷着一张脸,可是为人却也并不矫情,叶且歌自不必细讲,若是她第一眼就看陆小凤不顺眼,那她根本就不会浪费自己的金疮药去救他。

于是,到了晚膳时分,三人已经熟络了起来。陆小凤一口一个“胡大哥”、“叶兄”的,叫的比叶且歌还顺畅。

陆小凤进来的时候虽然周身狼狈,但是这会儿拾掇干净了,还是一个很俊俏的少年郎的——不过比那小公子差了些。老板娘这样想着,脸上也开始有了笑模样,热情的招呼三人过来吃晚饭。

这一天的晚膳格外丰盛,以各色肉类为主,兼有新烤出来的馕和老板娘特制的辣酱。老板娘自己熬的辣酱有一些甜味,又辣的恰到好处,叶且歌就着它,足足吃了一整张大烤馕。实在是吃不下了,最终只能忍痛放弃自己昨天满口称赞的羊肉煲。

闲谈之中,叶且歌也算了解了陆小凤这一路而来的经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的目的都是相同的。叶且歌从南海而来,而陆小凤则从江南而至,最终相隔千里万里的两人在这茫茫大漠的边陲相遇,为的却是同一件事情。

那便是两个人都是为了剑——为了属于自己的剑,这两个人宁愿这般天南海北的奔波,历经艰险,看遍人世百态,且并不觉得辛苦。

而陆小凤甚至比叶且歌用的时间还要久一些,在此之前,他已经踏遍了中原的各处主要铁矿,也收集了不少原石,统一存放在自己在江南的朋友家,只待此番归去,寻一位铸剑名家,为自己铸造一把适合自己的长剑。

叶且歌听着他的叙述,不由有些惊叹。

这番游历下来,叶且歌也知晓了安庆尚武的民风。寻常走在街上,随处可见佩剑而行的路人。甚至是往来商贾,都会有那么一两招绝技,用以行商之路上自保。

这让原本担心自己的重剑太过醒目的叶且歌松了一口气。在满街的行人之中,虽然她的剑夸张了一些,可是众人也只是看看便罢,并不将她的这种“奇特”放在心上。

然而,在这满街的佩剑之人之中,叶且歌却能看出,真正精于此道,或者哪怕是醉心此道的人,乃是寥寥无几。而在叶且歌所行这一路上,这个陆小凤便算是她遇见的第一个爱剑之人。

陆小凤一边说着,胡铁花一边为他斟了一杯酒。原想着叶且歌是个比他小几岁的女娃都尚且不会推辞,他一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小子,理应不会拒绝。可是,让胡铁花意外的是,陆小凤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盛满了大漠烈酒的小碗,却是摇了摇头。

“喝酒会让我的手不稳。”手不稳就会拿不稳剑,而一个连剑都拿不稳的剑客,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剑客呢?

又看了一眼那边一口下了半杯烈酒的叶且歌,陆小凤不由皱眉道:“你也是剑客。”所以,理应少喝一些。

叶且歌注视着陆小凤认真的眼睛,忽然“噗”的一声笑了。脸上泛起一片醉酒之后的坨红,叶且歌单手撑着下巴,声音很轻:“我的剑,跟你的剑是不同的。”

说着,她一仰头,将碗中的残酒饮尽。而后提起自己的两柄剑,她飞身到了酒馆门前的空地上。屋里的人透过酒馆的窗户,就能那片空地上的人的一举一动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叶且歌本就生的极白,此刻是沙漠之中难得没有寒风呼啸的夜。皎洁银白的月光洒在她的脸上,衬得这人的肌肤都要半透明起来。小小的少年裹着一身宽大的白袍,却缓缓的抽出了手中的长剑。

轻剑重剑同时出鞘,剑风挑起一片黄沙。在这淡薄的沙雾之后,一刃寒芒破空而出,抖落更多尘埃,又像是要将眼前的一切都切削得半丝不剩。

黄龙吐翠,九溪弥烟,鹤归孤山……叶且歌一招一招的使出,就宛若这并非大漠,而是她魂牵梦萦的西子湖畔。

最终,重剑以开山裂石之势在空中被抡出了一道半圆,然后在众人都以为这一剑要砸在地上,扬起满天尘埃的时候,叶且歌却忽然提气跃起,整个人在空中拧腰,两条笔直的腿甩出混圆的弧度。

借着这个力道,叶且歌手中的重剑改劈成刺,深深地没入了柔软的沙地之中。

“逍遥此身君子意,一壶温酒向长空。此生若此,拿酒来!”

斜倚着入地三尺的重剑,叶且歌冲着客栈内的人遥遥伸手。她今夜的确有些醉了,醉到恍惚之中还以为自己身处数百年前的大唐。然事实是,月色依旧,世事却早已斗转星移。叶且歌醉了,并非是要借酒消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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