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茂气的脸都黑了,立马朝着下人吼道:“胡说什么呢!老爷我好着呢!什么事毛毛躁躁的没一点规矩!”
下人道:“老…老爷,不是老爷不好了,是马总管!”
祝茂皱眉,“马骠怎么啦?”
下人道:“马总管抓到了一个小偷……”
“小偷就给送官府啊,跑到我这来干什么!”祝茂一脸气愤,肥大的肚腩一颤一颤的。
下人想笑又不敢笑只能憋着,脸色有些扭曲,“那个,小偷进了老爷您的书房,她,她偷的是马总管前些日子给老爷从香姿楼买回来的血人参!”
“什么?!好大的胆子!带我……”祝茂拍桌立起,刚想让下人带他过去看看是哪个小偷这么大胆子竟然偷到祝府的头上。
“祝老爷,等等。你还是去办别的事吧,这事让我去看看好了。”澄歌说道。
祝茂看了她一眼,摆了摆手,让下人带澄歌过去,他则去换了身衣服就出门了。
“有劳。”
澄歌出声才把下人惊醒,连忙带路。
另一边被抓住的小偷——朝愉郁闷地坐在石阶上,瘪着嘴看着围着她的一大群人。
带头的也就是把她抓住的是个三十岁上下的大叔,武功比她高,正是当初香姿楼竞拍的时候遇到的大叔。看着是个和善人,可是任她好话说尽了也不肯放了她,气死她了!
还要让她等什么祝老爷过来再处置她!自从拜师之后就没有再受过这样的委屈了好嘛!
其实朝愉以前不叫朝愉,这是她师傅给她取得名字。她以前的名字叫金花鼓,自从拜师之后师傅就给她们取过了名字,她改名朝愉,银花鼓改名向晴。
师傅还有一个大弟子,叫名扬,可讨厌了!晴儿还和对方那么好,可是他就会欺负她!最重要的是每次打架她都输,这让她怎么受得了!导致两人就像冤家一样,每次一见面就吵,吵不过就动手,打不过就找师傅!
向晴挤在两人之间也是有苦说不出,她既希望朝愉能和师兄好好相处,也希望朝愉不要每次都和师兄吵架,只是每次劝架的效果甚微。
后来师傅去世,她和晴儿还伤心了好一场,在为师傅守灵三年后两姐妹就搬到了金鹏王府。
这一住就是好几年,晴儿的身体也因为师傅的药和王府的照顾没那么虚弱了,只是朝愉一直想要给晴儿买最好的药给她治病,所以在来到清平镇听说香姿楼老板娘意外得到血人参准备拍卖的时候,朝愉立刻带着名扬和晴儿去了香姿楼。
正当朝愉摩拳擦掌准备无论什么价钱都要竞拍下来的时候,一个大叔却和她竟上了。
朝愉没带那么多钱,名扬虽然有,但是老板娘把价钱拍到一个数后就不卖了,让他们明早再来!
这黑心的老板娘,明天早上她一定是第一个到的!
结果第二天一大早她带着钱过来找人的时候,老板娘告诉她血人参被人用一千两的天价买走了!
朝愉气不过,她打听到买走血人参的是祝家的管家。这些年她虽然过得不差,但随随便便拿出一千两银子她根本拿不出来呀,让她去求名扬帮忙她又下不去那个面子,左思右想,只能偷偷摸摸到祝府,翻墙进去把血人参偷出来了。反正这个祝老爷肚满肥肠的,也不缺这个补身体啊,她可是要拿来救命的,哈哈。
就在她要故技重施翻墙出去的时候被人用石子打中了脚踝,让她一下子从墙上摔了下来,到现在她脚还疼着呢!
可是…想到对方三两下就把她制住了,看着对方一副审视犯人的表情,朝愉也有些心虚。
等了片刻,朝愉就看到一袭冰蓝色纱裙的人影朝这边走来,不只朝愉看到了,马骠等人也看到了。
马骠迎上去,道:“小姐。”
澄歌点了点头,然后看向好奇地向这边张望的身穿粉红色衣裳的姑娘。
看起来年龄不大,十七八岁的样子,模样标致,皮肤白皙,眉眼间还有娇养出来的天真,不像穷人家的女孩,更不像个小偷,这也是马骠顾虑的,可是清平镇所有的千金小姐他都知道,就是没见过这姑娘,不好扭送官府,但也不能当没发生过啊,若不是他发现及时这姑娘早带着血人参跑了,到时候老爷不会那么轻易饶过他!
澄歌安抚了马骠,走到那姑娘身前,“姑娘为何要来祝府做这种事,看姑娘的装扮可不像个梁上君子。”
澄歌的语气非常温柔,就像看着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本来就觉得澄歌很亲切很漂亮的朝愉立马忘了自己尴尬的处境,蹭的跳起来拉住澄歌的手就把来龙去脉说了清楚。
末了,还摇了摇澄歌的手臂,好奇地问道:“我觉得你很面熟,我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你,我们是不是见过?或者,你有没有什么姐姐妹妹的?”
马骠一听立刻警觉起来,“这位姑娘,我们小姐没有什么姐妹,或许你认错人了。”
朝愉不服气地反驳道:“才不会,我朝愉虽然不是什么天才,但是只要是我见过的人我就绝对不会忘的,更何况是像你们小姐这样的大美人啊!”
然后扯了扯澄歌的袖子,“我叫朝愉,就是每天早上都会开心的意思,你呢,你叫什么?”
澄歌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说道:“这血人参你可以拿走,下次就不要做这种事了。”
“小姐。”马骠不赞同地皱了眉,不是他不同情这小姑娘说的,只是这血人参价值昂贵,白白送了人,老爷一定会气炸的!
澄歌道:“没关系,祝老爷回来了如实和他说就行了。”
“祝姐姐你真好!对了你还没告诉我名字呢!”朝愉心情好,缠着澄歌要把名字告诉她。
澄歌道:“下次见面或许你就知道了,你还是先回去吧,不是还有位姑娘等着你的药吗?”
“对对对,那我先走了,祝姐姐,下次见面你一定要告诉我你的名字啊!”边说边施展轻功翻过了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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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扬花鼓【11】
马骠见小姐真的把价值千金的血人参送人了也不好再说什么。
等祝茂晚上回来的时候,马骠以为老爷会生气,老爷有多小气他是清楚的,可是万万没想到老爷直接大手一挥,说不计较了,还说以后大小姐想要什么都给人送过去。
马骠可是惊得目瞪口呆,他伺候了老爷数十年,最是清楚不过老爷抠门的性子了,他可以从别人身上赚钱,别人却别想从他身上挖到一分钱!今天却是笑容满面,大方地连血人参送人了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心疼。
祝茂一坐下就问:“澄歌呢,她去哪儿了?”
马骠答道:“小姐回房休息去了,老爷找小姐有事?”
祝茂有些遗憾,还是说道:“没事儿,让她休息吧,明天再说也不迟。”
马骠心中好奇,但老爷也不想多说的模样,他也就不问了。
然后祝茂突然想起来今天抓到的小偷,于是问道:“今天的小偷送官府了吗?血人参没事吧,这可是老爷我花了不少钱买的。”
马骠一头冷汗,“小姐把血人参送给那位偷东西的姑娘了。”
祝茂:“……”他的心在滴血。
强扭出一丝笑,“呵呵,没事,澄歌喜欢就送吧,不碍事。”
马骠很难从祝茂扭曲的面孔上看出不碍事三个字,眼观鼻鼻观心地表示没看见。
被两人讨论到的澄歌正坐在房里,手里翻着书,暖色的灯光下,充满了岁月静好的安宁。
小春一进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如诗如画的画面,美得让她不敢出声,怕惊扰了画中人,不过澄歌怎么会不知道有人进了她的房间。
看着小春愣愣的模样,澄歌出声道:“小春,这么晚了有事?”
被澄歌的声音一惊,小春才想起来来这的目的,把手上端着的一盘精致小巧的点心放在桌上,笑道:“小春是看小姐房里的灯还亮着就到厨房拿了些糕点过来,是小姐最喜欢的玫瑰酥糕!”
小春满心欢喜想让小姐吃点东西,澄歌看着那盘点心,微微勾唇笑道:“谢谢,不过我不喜欢,你拿去吃吧。”
“可是……”
小春愣住,眼里疑惑不解还有些委屈,她明明记得,小姐不喜欢吃云片糕,平时做了是一丁点也不碰,做了一回后她就吩咐厨房以后小姐的点心不用做云片糕了。
绿豆糕和枣泥糕吃一点,可是玫瑰酥糕却会吃完一整块。
这些她都记得的,可是小姐却对她说她不喜欢。小春也是伺候了老爷十几年的,察言观色也不差,虽然平时蠢笨了些,可也不是一丁点观察都不会的人,既然小姐说了她不喜欢,她也只能把点心端走了。
两天后一早,马骠就过来敲门,说名家二公子想要见她,老爷让她换好衣服就过去。
澄歌眼睛没有离开手里的书,应了一声知道了。
见澄歌还在那里看书,没有换衣服的准备,马骠又提醒了一句,“二公子很早就来了,老爷让小姐赶紧过去。”
马骠说完,澄歌终于把视线从书上移开,放在桌上合上。马骠瞟了一眼,发现书名是从来没听过的《百毒真经》,估计是小姐想要研究毒术了,也没太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