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商定的计划,待粮食发放到位,荆襄诸郡就会拉开刘曦起兵以来第一次征兵的序幕。届时以家庭为单位,四人以下的小户每两户出一个男丁,五人及五人以上的大户每户出一个男丁。到时我倒要看看实际人口不足五千的脊檩县,怎么凭空变出一万新兵。
“哎呦!”
“汪汪汪!”
我正欲将各县上报的人口总数归纳成册,便听见院中传来一声十分耳熟的惨叫。那好像,好像是脊檩县令的声音?
我心下疑惑,春红与夏绿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春红抢先一步,跑去院中抱回一只伸着舌头的小京巴狗,喜气洋洋:“启禀公主,是这小家伙把县令大人咬了,头上挨了大人一拳,正委屈着呢!”
“这是哪里来的京巴?”我很有些惊奇,虽然京巴不算稀有品种,但在三国呆了这么多年,我一次也没见过,这小东西不会也是穿越来的吧,“快抱过来我看看!”我最喜欢小狗了,尤其是那些会帮我咬狗官的狗!
春红有些不舍地将京巴送到我的怀中,禀报道:“是中郎将大人千里迢迢从江东送来给公主解闷的小犬,另外还有书信一封,请公主拆阅!”
……所以,不让他送玉佩他就改送狗了吗?真没创意,要不要这么换汤不换药!我接过信件,只觉胸中一阵无力。
第51章 收官
根据孔明在信中的说辞,小京巴是他特意向周瑜讨要来给我解闷的,但我仔细想了想,以孙刘两家亦敌亦友的关系,周瑜恐怕不会那么大方。
“这狗原本是周瑜花大力气寻了来,预备送给小乔的生日礼物。”莫说孤陋寡闻的我,就是见多识广如刘曦都不曾在三国见过品种这么纯正的京巴,一得到消息就按耐不住,飞快地跑来我府上看西洋镜,“细作说,诸葛亮见了狗就动了歪心思,拿它作彩头同周瑜打了个赌——赌他能在三日内办妥攻曹所需的十万支箭!”
赫赫有名的草船借箭!我不由看向趴在门槛上晒太阳的懒狗,两只萌爪扒住耳朵睡地正香。
能同这么重大的历史事件扯上关系,它也算青史留名了。
“哎呀你借我抱回去玩几天吧,我最喜欢这种肥地快走不动道的小萌物了,简直完全没有抵抗力!”我们全家都是爱狗人士,刘曦虽然现在顶着个男人的壳,但骨子里仍然有一颗粉嫩嫩的少女心,也不管会不会扰了小狗的清梦,强横地吵醒它一阵猛亲,“乖,你千万别咬我啊,不咬我我就给你吃肉骨头……”
看着一个身长八尺的大老爷们在我面前扯着尖细的嗓子撒娇卖萌,我整个人都是奔溃的:“你别这样,太毁你的形象了。”方才刘曦挥着狗爪同我打招呼的神态动作简直惊悚,如果郭嘉在这里,绝对会把他强扭去医馆看疯病。真是太吓人了!
“……还是算了。”刘曦自己也觉得抱狗与他画风不合,遗憾道,“那就放在你这里吧,你给我好好养着它,我想玩了就过来看看。”
这个没有问题,我欣然应允。
“哎,为什么我就穿成了个男的呢,真是累不爱。”刘曦突然叹了一句,看向我的眼神充满了幽怨,“要是我也穿成个公主就好了,我一点儿也不想当男人!老天爷为什么这么对待我!”
“哈哈哈,大概是因为你上辈子太彪悍所以老天爷认为把你放错了性别,这辈子纠正——”因为方才刘曦的口气是半真半假的抱怨,所以我也用玩笑的口吻调侃他,但话说到一半对上他谴责的视线,心下猛地一紧,突然意识到也许他是真的对女穿男耿耿于怀。
性别认定在幼年期就已经基本完成,刘曦从小就爱穿裙子,长大后更以凹凸有致的身材为傲,但是现在,她再也不能对着镜子纠结该戴哪一款项链了。
即使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但在接受现实之后,偶尔想起难免还是会心塞的吧?
“你要这样想。”我不太习惯这样感性的刘曦,努力安慰他道,“如果我们俩都是女的,很可能就只能任由曹操摆布了。当初宫里那些大臣侍卫之所以愿意听你差遣,并不仅仅是因为折服于你的能力手段,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你是汉灵帝的儿子,一个可以给大汉带来希望的皇子。”
虽然刘曦未曾与我提及,但我有心观察,还是窥见了一些蛛丝马迹。我们当初成功出逃的背后其实有很多人的影子,眼皮浅的太监宫女或许可以用重金收买,但大臣侍卫却未必看得上当时刘曦手中不多的筹码。
更何况,还有刘协。
出宫前夜,从来不在夜里探访我的刘协突发奇想地邀请我共进晚餐,说了很多似是而非的关照。临走时,他借口我喜欢他桌上的金叶子,特意命太监开了库房找出几片更大的来送我:“方才公主盯着叶子看了许久,既然她喜欢,就给她玩吧。”
他完全是信口开河。当时我只顾着装疯卖傻,根本没有注意到他桌上的东西。
后来那几片金叶子,被刘曦换成五铢钱救了钱潮的命,而钱潮又好几次于危急中救了刘曦的命……
“所以说,为什么要穿越呢,我好容易熬到毕业,都没来得及享受几年。”刘曦清澈的双眸难得地收敛了往日的锋芒,口中喃喃道,“如果说你的穿越是为了遇到诸葛亮然后卿卿我我情情爱爱——别瞪我,依我看你迟早会被他收了——那我的穿越是为了什么呢,总不会是为了让我体验一把当男人千秋万代一统江湖的滋味?”
“你怎么不说是为了让你来救万民于水火的!”我的回答故作轻松,心中不由浮起担忧。刘曦虽然时不时地抽风,但绝对不是这种会平白无故思考人生意义的文艺范,“你遇到什么事了?”
“没什么,就是最近没仗打了闲地难受,所以就找你谈谈人生谈谈理想呗。”刘曦哈哈一笑,一呲牙,瞬间又变回了那个英明神武的平安王,将已经跑出千里的话题重新拉了回来,“听说孔明特别交代,要给这只狗取名为跑跑,有什么典故吗?”
“你别岔开话题。”从不软弱的人突然露出柔软的一面,总是很容易引人不安,“这世上只有我最了解你,你心里要是有什么事,不说出来,憋久了会憋出心病的。”
“我能有什么事,你想多了。”刘曦并不躲闪我的视线,但仍旧不愿意深谈。她从小就是这样,即使是撒谎的时候也理直气壮,从不惧怕注视对方的双眼。
但那并不能使谎言变成真实。我猜测道:“难道是婚前恐惧症?”孙权刚答应了婚约他就不正常,越想越觉得有可能。
“什么婚前恐惧症,要恐惧也是孙尚香恐惧好不好,我一男的,不待见她把她扔房里独守空闺就完了,她能奈我何?”刘曦翻白眼道,已经完全从方才的负面情绪中走了出来,坚持道,“快说说,为什么这只狗要叫跑跑,这名字可真怪。”
“呃。”心知刘曦已经打定主意不露口风,我压下心中遗憾,偃旗息鼓道,“以前在草庐时,我与孔明说起当下的知名人物,讲了个冷笑话——周瑜和孙权赛跑,哪个快?”
“这笑话我怎么没听到过?”我几乎听到了刘曦突然放松的呼吸,但他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平稳,“是哪个快?”
“瑜快(愉快)”
刘曦刚刚松下的一口气没提上来,差点噎死在那里。
后来的事实证明,孔明很有识狗之明。跑跑虽然腿短体肥,外表看起来像个糯米团子一般圆滚滚,但它确实跑得极快,跑完一百米仅需九秒八,参考它的体型,简直堪称神速。唯一不好的就是它懒得出奇,能趴着绝对不坐着,能坐着绝对不蹲着。你要是气不过踢他两脚,只要它没饿着,它也顶多呜咽一声,绝没可能回过头来咬你——它懒地下口。
“这么好脾气的犬,当初怎么就咬伤了脊檩的县令大人呢?”王闵家的夫人乔氏抱着跑跑顺了顺毛,十分不解,“又乖巧又懂事,方才我进门,他还帮我提着鞋,真是再可心没有了。”因为我和刘曦都习惯在室内穿拖鞋,所以荆襄土著们引为风尚,尤其是像乔氏这类靠溜须拍马才攀上刘曦的“佞臣”,更是积极效仿。
“脊檩县令那回是它饿了,它也只有在饿的时候才会有点血性,夏绿就是抓住这个来训它的。”我看了看围在夏绿身边又蹦又跳地讨赏的蠢狗,忍不住安利了一下夏绿的训狗手段,“跑跑又懒又馋,只要有吃的就连动都不高兴动一下。夏绿平日里只给它喂剩菜,它做对了提鞋的动作才给它肉吃,一点一点慢慢教了一个月,它才勉强学会。”这种方法不仅能开发狗狗的智力还能帮助狗狗减肥,等到孔明夺了南郡的消息传回襄阳时,跑跑的百米赛跑最好成绩已经突破八秒大关。
乔氏很熟练地夸奖道:“不愧是公主养的犬,较寻常人家的犬聪明多了。”
“哪里哪里。”即使当了那么多年的公主,我仍旧不太习惯旁人对我的阿谀奉承,总有种不知如何接话的尴尬感,“听闻阿池被提了副将,不日又将娶妇,还没贺过夫人双喜临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