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哲秀微微皱了皱眉,他可是没有忘记上次女孩子发病时那恐怖的样子,简直都要让他的心脏停止跳动了。对于金哲秀来说,集市并不是一个美好的地方。他潜意识就觉得,就是因为上次去了那个地方,所以他的女孩子才生病了。
“不要!”这一次,他没有认同金顺颐的提议,只是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意思。
金顺颐疑惑了,怎么去集市也有意见了?不是之前都同意了一起栽种树苗吗?现在不去集市的话怎么买回来?
“为什么?”她耐心地问着金哲秀,一只手也带着安抚的味道抚上了男孩子的头顶,指腹很柔软,让面前的那孩子不由自主地放松了身体,没有了之前因为抗拒而变得的紧绷。
金哲秀抬头看了面前的少女,眼里还有些紧张,他突然伸手将金顺颐放在自己头顶的那只小手拿了下来,然手在后者都没有一点准备的时候,慢慢靠近她,带着一点点的试探一点点的不安紧张,将少女缓缓地抱在了自己的怀中。
他的动作很轻,声音却更轻。“我怕你生病,我们不要去好不好?”
他都把集市当做了梦魇一样的地方,那个地方会让他喜欢的少女生病,他不愿意她过去。
原来,竟然是这个原因。被在少年抱在怀中的金顺颐有些啼笑皆非,她感觉到自己贴着的这具身体发出的热量,就像是这身体的主人说的话那样温暖了她的心。
“你傻呀,上次是因为天气,不是因为我们去了集市。”她慢慢从少年的怀中脱离出来,双手捧着男孩子那张好看的脸轻声说。
金哲秀的脸上出现了一种似懂非懂的表情,他看着金顺颐,口中呢喃,“天气?”眼里还有不解。
金顺颐现在靠在他的胸膛上,耳边传来的是少年强有力的心跳,扑通扑通,好不震耳。她拉着他的手,在他的手心里写了两个字,然后回答说:“不仅仅是天气,就算是空气太糟糕了也会生病,所以我才来了这里。”
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到底是憎恨这个让自己脱离了人群的肺病,还是该感谢它,因为它离开了喧嚣的大城市,来到这里又见遇见了眼前的少年。
感觉到面前的人将自己拥得更紧了,金顺颐拍拍他的手臂,低声说:“我是不是很没用?连自己的身体都不能照顾好?”第一次见到他也是这样,差点因为够不着药就一个人悄无声息的死去,而自己来到这里的第二次发病,也幸好是他出现在自己的身边,不然又将是死神的胜利吧。金顺颐有些悲哀地想着,这到底算是什么呢?虽然明面是自己收留了哲秀,可是呢,实际上却是少年照顾了她。
金哲秀听见这样的话,心里猛然一痛。他握紧了金顺颐的手,想要说点安慰她的话,可是却是不知道怎么表达。他只好抱紧她,好像这样怀里的女孩子就不会再难受了。
“以后我照顾你。”这句话在心里憋了好久,今天终于说出口。
金哲秀突然觉得靠近自己心脏的衣服的部分好像有些湿了,女孩子的眼泪好像都已经渗透了皮肤,把他保藏在皮囊之下的那颗心脏都浸泡地发痛。
温室花苗的事情最后还是解决了,不过少年固执地没有让金顺颐跟着一起去集市。同村的小哥正好有人开着小货车去集市进货,金哲秀就跟着他一道了。
需要采买的东金顺颐在少年出门之前就已经列好了清单。出门前,金顺颐拍了拍金哲秀的头顶,“好好做,在外面小心。”她原本也是想要一起跟着去的,原本以为自己已经给这个固执的少年解释清楚了他就不会在阻拦。可是偏偏还是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金哲秀说什么都不让她出门,好像真的是把她当做一个陶瓷娃娃了。
金顺颐在家门口看着少年坐进了副驾驶,这才折身回了屋里。
来着乡下不知不觉都已经一个月的时间了,秋天的脚步也渐渐走近了。到路边种着很多的法国梧桐,虽然邻家的大妈偷偷告诉金顺颐这是“盗版”,其实就是普通的梧桐树。而现在这普通的梧桐树也落下了满地的金黄色的落叶,将这这一片道路都铺成了像是一下康庄大道。
天气渐渐来凉快下来,正好这几天金顺颐就开始采购一些食材,她准备来酿酒。葡萄已经过季了,显然是不可能再做葡萄酒了,可是现在月桂已经开始开放了,她准备做一些桂花酒。
从前在家无事的时候,金顺颐就跟着金母学了不少家务活儿。金母是家庭主妇中的楷模,做什么事情都是有自己的一套规矩,家里的大小事情都安排的妥当,就算是在金父公司最危机的时候,家里都没有处一丝差错。金顺颐看着自己带上的一次性手套,不由回想到她母亲还在世的情形,眼睛又觉得有些发痒了。
可是,金顺颐都还没有来得及伤感的时候,突然,头顶上的吊灯就“嘭”的一声掉了下来。
这原本就是酒窖,是个地下室布置而成,上面的天花板的缝隙里就突然开始掉灰尘下来,客厅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倒塌了下来,在金顺颐的头顶发出了一声巨大的落地的声音,有些像是墙上的挂钟掉落的声音。然后接二连三的噼里啪啦物品倒落亦或是发出的碰撞声,就先金顺颐都觉得自己的脚下在摇晃。
她突然意识到,这不是别的什么偶然的现象,也不是她的幻觉,而是地震了!
金顺颐不可遏制地发出了一声悲鸣,地震她只在电视上看见过,却是头一次遇见。不得不说,她是吓坏了,整个人蜷缩在酒桶的附近,浑身都打着哆嗦。而更要命的是周围都是黑漆漆的一片,她觉得害怕及了。她厌恨这样的黑暗,好像都在抢夺自己心里所剩不多的温暖,她觉得自己会要崩溃。
脚下传来的震感好像已经没有了,在狭小的空间里,金顺颐伸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脸颊,发现手上有冰冷的触感。她在什么时候哭了,她自己都不曾知道。
好不容易站了起来,大难临头的时候,女孩子都已经吓软了小腿。金顺颐摸着木架的边缘,想要顺着木架的方向走出去,这个酒窖现在太令她觉得窒息了。
人生最可怕的是什么?是没有了希望。可是,当希望的曙光突然从你的眼前消失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就像是溺水的人好不容易在湍急的水流中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绳索,可是到手才发现它只是一根枯萎的树枝那样,那是绝望。
金顺颐用力敲打着地下室的铁门,可是出门沉闷的回音之外,什么都没有了。出路,从外面被堵住了。而里面,什么都没有,没有光线,没有温暖,甚至没有金哲秀。
“哲秀,你在哪里?”少女已经觉得自己都精疲力尽了,她的掌心应该已经拍红了,喉咙也喊哑了,眼泪没有用,她都还储藏着。可是,她想,那个少年要是还不出现在她的面前,她肯定又要哭了。怎么办,这里真的好黑。
金顺颐坐在了门口边上木质阶梯上,她觉得胸腔里的空气好像一点都不够用了,趴在门框上,低低的喘息着。现在这里太黑了,要是在外面只有有人就一定能看见现在金顺颐脸上不正常的颜色,这像是发病了。
没错,因为之前的地震,从天花板上掉下来的尘土,已经让整个地下室的空气变得浑浊,而在这样的空间里的金顺颐,犯病了。
意识好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一点一点抽走,可是现在金顺颐很不甘心啊,她不甘心就这么离开,甚至都没有跟那个人好好地道别。她还要很多的事情要做,这么十七年的生命中,她从来都没有做过自己想要做的事情,难道这么一次,都要被上天剥夺吗?她不甘心啊,在渐渐沉睡的意识到来的那一刻,她都不知道在自己的手腕上掐出来多少个血印子,她想要用这些痛感来刺激自己的神经,不能睡,不能睡,顺颐,你醒醒,你还要很多事情要做,你还很年轻........
“阿顺!阿顺!”这又是谁的声音,阿顺?是在叫自己吗?
☆、第46章 少年是只狼
可是,现在金顺颐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了,也没有一点力气去多想。她也不知道这个时候站在外面的金哲秀在外人的眼里是怎样的疯狂。
中午的时候,金哲秀就跟着同村的那人从集市里回来了。可是那小货车都还没有开进村子门口,他们都感觉到了座位下面的摇晃。少年反应很快,他一伸手就将坐在自己旁边的同村的司机小伙提在了着手中,然后从副驾驶的位置一跃而下,两个人都同时看见之前他们还坐着的小车在地面上摇摇晃晃,最后翻车了。
金哲秀没有理会身边的人对自己现在是多么感激涕零,而是看着不远处有些已经开始塌陷的房屋心里感到一阵惶恐。
“阿顺!”他大叫一声,然后就摆脱了来自身边小哥的阻拦,拔足狂奔,他要去救他的阿顺,他的阿顺还在家里!她不能出事啊!
而在这个时候,村里的人都在纷纷朝着外面逃窜,这有少年一个人逆着人流,他要去找到他的阿顺。
地面的晃动已经停止了,面对着现在的村子,金哲秀眼中的恐惧越来越重。有些房子都已经倒塌了,他的阿顺还会安然无恙吗?好不容易跑回了他们的家,金哲秀是有一瞬间的欣喜的,因为那栋别墅在经过了地震的猛烈摇击后,还安然无恙的耸立在那里,不曾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