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 [精校] (奥丁般虚伪)
- 类型:玄幻奇幻
- 作者:奥丁般虚伪
- 入库:04.12
马蒂达挣扎着,但她的力气始终没男人大。
“来人啊,绑架!”芭蕊心急撩火地呼喊,声音惊动了骑士,他们朝团长扔下某样东西,很快带着姑娘,消失在道路的尽头。
……
“我们去镇上报警?这破烂地方连个治安队也没。”芭蕊焦急地对福兰说。
福兰捏捏手上的小钱袋,里面装满了金恺撒,这是绑架者扔给团长的。虏走马蒂达,还留下钱袋,不可能是肆虐的绑匪所为。对方仿佛暗示着:收下这些钱,别来寻找这姑娘。
“那些人,是什么打扮?”
“隔着段距离,夜晚视线也不是很好,但他们的马都是纯白色,而且训练有素,奔跑时不会像劣马那样嘶鸣。”劳伦说,他是紧跟着团长,从屋子里冲出来的人。
为什么三名骑士,会来绑架马蒂达?
福兰相信,能认出圣武士姑娘真实身份的,在拜伦不会超过十人。
而那些人,主要是安诺新派遣来教会分支机构的主教,如果是他们,根本不会如此行事。
按教廷的风格,那将是整编制的骑士团包围住这个小庄园。
除非……认错了人!
但红雀里,有谁值得他们这么做呢?
“马蒂达穿的什么衣服?”福兰问。
“和白天一样,但,多了件披肩。”芭蕊回忆。
“披肩?”福兰想起了,临走时,姑娘的话——“帕丽斯刚送给我的……”
那双没有老茧,宛若大小姐般娇嫩的手,浮现在福兰的脑海里。
而帕丽斯坐在角落里,显得很紧张,不安地把手搭在膝盖上,十指用力绞在一起,骨节处透着青白。
她似乎注意到了福兰的目光,很小的声音喃喃说,“我……我想,那些人,是来找我的。”
帕丽斯的这番话显然大出所有人预料之外,芭蕊团长惊讶地捂住嘴,“老天……”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沉重地呜咽冲破了防线,帕丽斯低着头,眼泪汹涌,几乎是一字一句艰难地说,“我认识这个钱袋,银白的条纹,棕黄的底色,父亲家族的徽章,就是这个颜色。”
“家族?”福兰正在疑惑,这钱袋做工精良,料子也是昂贵的布料,似乎绑匪并不在意,会被有心人从其中看出蹊跷。
“嗯,黄底白条的胡桃花,达尔马克家族的徽记。”帕丽斯悲惨地笑了笑,“拜伦西部的一个男爵家族,也许在大人物眼中,不值得一提,但在我那可怜的母亲眼中,男爵,已经是很了不得的大老爷。”
很简单的伦理剧,某位贵族庄园里,当女佣的年轻姑娘,和她的主人上了床,虽然对方是个六十岁的老头,但华美的衣裳、精致的饮食,仆人们羡慕的目光,让那位姑娘,觉得老人脸上深邃的皱纹,也平滑得俊美起来。
这不算错,每个人都希望能生活得更好,并为此努力。
只是她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魅力,没多久,腻味了的达尔马克男爵,用几个小钱打发了她。
而姑娘,自暴自弃了一阵子后,发现有了身孕。
谁也说不清楚,这腹中的骨肉,是男爵老树开花,还是在自暴自弃滥交的日子里,某个男人的遗留。
“帕丽斯·达尔马克。”姑娘给孩子,取了这个名字。她如疯子样,向每个人宣布,这是男爵的血脉。
从小,帕丽斯长得就不美,颧骨高耸的脸颊上有不少小小的白麻点,男爵不承认,让一个不知道来历,日后也无和别的家族联姻价值的丑女儿,来分薄他的家产。
在帕丽斯四岁时,无法容忍的男爵,将她和母亲,赶出了庄园。
第八章 遗产(三)
帕丽斯的这番话显然大出所有人预料之外,芭蕊团长惊讶地捂住嘴,“老天……”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沉重地呜咽冲破了防线,帕丽斯低着头,眼泪汹涌,几乎是一字一句艰难地说,“我认识这个钱袋,银白的条纹,棕黄的底色,父亲家族的徽章,就是这个颜色。”
“家族?”福兰正在疑惑,这钱袋做工精良,料子也是昂贵的布料,似乎绑匪并不在意,会被有心人从其中看出蹊跷。
“嗯,黄底白条的胡桃花,达尔马克家族的徽记。”帕丽斯悲惨地笑了笑,“拜伦西部的一个男爵家族,也许在大人物眼中,不值得一提,但在我那可怜的母亲眼中,男爵,已经是很了不得的大老爷。”
很简单的伦理剧,某位贵族庄园里,当女佣的年轻姑娘,和她的主人上了床,虽然对方是个六十岁的老头,但华美的衣裳、精致的饮食,仆人们羡慕的目光,让那位姑娘,觉得老人脸上深邃的皱纹,也平滑得俊美起来。
这不算错,每个人都希望能生活得更好,并为此努力。
只是她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魅力,没多久,腻味了的达尔马克男爵,用几个小钱打发了她。
而姑娘,自暴自弃了一阵子后,发现有了身孕。
谁也说不清楚,这腹中的骨肉,是男爵老树开花,还是在自暴自弃滥交的日子里,某个男人的遗留。
“帕丽斯·达尔马克。”姑娘给孩子,取了这个名字。她如疯子样,向每个人宣布,这是男爵的血脉。
从小,帕丽斯长得就不美,颧骨高耸的脸颊上有不少小小的白麻点,男爵不承认,让一个不知道来历,日后也无和别的家族联姻价值的丑女儿,来分薄他的家产。
在帕丽斯四岁时,无法容忍的男爵,将她和母亲,赶出了庄园。
母亲总是絮絮叨叨地诅咒,“一个恺撒都不值的东西,要是你长得再漂亮点,说不定老爷会发发慈悲,给我个身份……”然后她迷幻地描绘着,当初在城堡里,连地上的毯子,都比现在的床要干净,走廊的墙壁上,挂着她不懂,但昂贵得要命的艺术品,薄胎的东方花瓶,那纯粹的瓷玉,在阳光下仿佛缓慢地流动着,还有那金箔制成的胡桃花……
“你是胡桃花的后代。”直到死,母亲还唠叨地叮嘱,慎重地将当年男爵的礼物,一件黄底白条,在花边上绣着紫色胡桃花的披肩,放到女儿的手中,也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到底谁是帕丽斯的父亲,但在幻想中,贵族家的小姐身份,总比某个清贫人家的丫头要好。
“后来,你就加入了红雀?”芭蕊怜悯地摸着帕丽斯的头发,她还记得,当初姑娘跟着巡回剧团的篷车跑,请求给一份工作。
相貌和身材,还有蹩脚的西部口音,不适合当个演员,团长只是良心发现,勉强收留了她。
那时候红雀混得蛮不错,是个中等规模的团子,连演员带杂工,足足有二十多人。
帕丽斯工作得很努力,也善于讨好他人,演员们换洗的衣服,即便在严冬,她仍然用有冻疮的手,仔仔细细地用凉水清洗,像仆人样,不偏不倚伺候着每一位演员。
很快,这个不起眼的丑丫头,就在众人心目中,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
她们教姑娘化妆,教导她用粉笔和胭脂来弥补相貌的不足,教导她选择衣服颜色的搭配,教导她训练嗓音和舞台上如何微笑和运用眼神,没多久,姑娘就从杂工,升到了演配角的小演员。
半年时间,十三岁的帕丽斯,就在红雀站稳了脚跟。
连芭蕊团长也承认,有时候,努力,能战胜平庸的天赋。
“但为什么,达尔马克男爵,又要找回私生女呢?”劳伦问道,这也是大家正在奇怪的疑惑。
“我不知道?”帕丽斯摇头。
“既然知道了对方是什么人,那就好办了。”福兰语气镇定,“你们先去小镇租间屋子,暂时停留,我去达尔马克的采邑,探询下原因。”
“那不报警?”
“没意义,对方是很坦然地寻回失散的女儿,虽然他们连女儿长得什么样子都不清楚,只是靠披肩来证明身份。”福兰说,“肯定发生了什么事,否则不会如此急促。”
※※※※
达尔马克,以领主姓氏命名的土地,非常繁荣。
连绵的嶙峋丘陵和沙石让西部的土地贫瘠,不适合开垦耕田,但这里有最珍贵的宝物:金矿。
从第一座矿脉被发现开始,“黄金!黄金!”以前拿鞭子抽都赶不来西部的人,纷纷汇集于此。农民们典押田宅,拓荒者放弃开垦地,工人扔下工具,公务员离开写字台,甚至连传教士也抛弃了他们的布道所,荒蛮之地在几年内,繁荣得像有几百年历史的大都会,所有被册封在西部的贵族家族,都富得流油。
据说,拜伦每一任皇帝,都想收回西部封地的所有权,但贵族长老院的势力,永远是皇权的制约,哪怕领地内没有金矿的家族,也不愿见到贵族的权利和传统,被皇室法令破坏。
否则那将是一个不好的开端,今天是西部,谁又知道,明天会不会轮到其它地方。
最后妥协的结果,西部以每年开采量的七成,作为税金,缴纳给国库。
皇帝们从不相信,那七成,会是真实的开采量,也许,实际上连五成都不到,但没人能证实。
再清廉的税官和统计员,西部的贵族们,也有办法,将他们拖下水。
天上闪烁的星星好像黑色幕上缀着的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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