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 [精校] (奥丁般虚伪)
- 类型:玄幻奇幻
- 作者:奥丁般虚伪
- 入库:04.12
“……那是一种强力,它贯彻着野蛮法则的精神,将愤怒与报复充斥于规则之中,这虽基于人本主义,但法律却不能混杂入人的情绪,必须冷静、无情……什么烂书,连插图都没。”姑娘想,在她的概念里,书应当和配满彩画与广告的时尚杂志是等同的。
门无声无息地开了,把伊莎吓了一跳,她慌张地扔下书,又觉得这举止太示弱,于是轻微地咳嗽两声,端坐起来,瞟着眼观察面前的男人。
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地打量福兰。
衣服倒剪裁得体,没有浮夸的闪亮饰物,他走到门边,将黑色风衣和宽檐帽子挂到珐琅漆衣架上,衬衫胀得鼓鼓的,显露出一具异常雄健的男性胸脯,有着阳刚的优雅,手臂上也没有想象中又黑又密的汗毛,脸部被无数纵横交错的伤疤完全毁容,表情却很严肃,微微泛着点红的瞳仁正泰然自若地望过来。
“五分钟。”他的声音轻柔而富有节奏感,活像个生活在书本里的学者,与粗犷的外貌产生了奇妙的维和感,以至于伊莎没弄懂是什么意思,“呃?”
“女士,你有五分钟时间说明来意,我非常忙,四点左右,还有一个会议要开。”
伊莎立即在诸多恶意的评语后面,加上了没有教养的字样,这么冷淡地对待一位淑女,完全不是绅士应有的行径。
“我是伊莎·唐·莱因施曼。”
“哦,是金雀花家族的小姐?有何贵干?”语调平淡,“你是有生意上的事务吗?”
“难道你没听说过,或者不记得我的名字?”伊莎觉得恼火,她难以忍受这种冷漠的无视。
“喔”,男人稍微思索了片刻,“我虽然和莱因施曼有生意上的来往,也保持着一定的友谊,但无法记住每个成员的名字。”
“该死!”伊莎突然觉得自己来这里是个错误,她企图和没记忆能力的野蛮人沟通,只能尖叫着嚷道,“必须告诉你,别想打我的主意,无论是现在,还是日后,只要我的父亲,抑或佩姬表姐,像你提起有关于我的话题,你都得回答,‘不’!”
姑娘喘着气,脸颊涨红,她等待着男人说点什么。
“还有两分钟。”福兰平静地看了看表,“如果你再没别的事,我乐意将会面的时间缩短。”
如果我够力气,真想掐死他。姑娘想。
※※※※
雪亮的光线将里德尔从意识的灰色地带拖了出来,他模模糊糊地看到几位警察打扮的男人围在身边,“发现受害者了,叫医生来。”有人嚷道。
“你们是……”他几乎发不出声音。
“先生,我是蒂罗莱警察总署的巡佐,请放心,您安全了。”
安全?
疼痛让里德尔从暂且的恍惚中清醒了过来,他挣扎着爬起来,急急地问道,“绑匪被抓住了吗?”
巡佐面露难色,“我们是接到线报,才找到这里的,但还是晚了一步。”他看到里德尔神情不悦,解释道,“歹徒逃得很匆忙,甚至屋子都没收拾干净,我想能找到线索的。”
“那就去查。”里德尔望了望断指处的伤口,干枯发黑的血渍让这个模样英俊不俗的贵族青年眼中,闪过一丝凶残。
第七章 疯子
是梦么?
佩姬脸上荡漾着渴望的笑意,眸子里流盼着的热情,她比他大五岁,正值女性灿烂到极致的年龄,连呼吸都带着香甜的诱惑。她浑身赤裸,除了脚上鲜红的,鞋跟足有半尺高的马靴,和脖子上皮革的项圈,再无半丝片缕。
“你要干什么?”他觉得心脏拼命跳搏,仿佛正有几百匹奔驰的马拽着,大脑一片空白。
“我想做的,便是你正在想的。”佩姬声线沙哑,带着赤裸裸地挑逗,她轻咬他的耳朵,将手慢慢伸入睡衣扣子间的缝隙,轻轻抚摸,冰冷的触感让他开始呻吟。
“噢,请……请再用点力。”他喘息,浑身发抖。
力度似乎重了些,但不够。
“再用点力。”
还是不够。
“天,求您了,践踏,用力地践踏,让我感到痛,感到正在受折磨,这便是我正在想的!”他忍不住了,大声嚎叫,“请让我兴奋,鞭子……蜡烛……狗嚼具……什么都依你,等会再轮到你,你也得依我。”
剧烈的痛苦让他达到了高潮,让他眼球无意识地转动,让他醒了过来。
他滚到床边,脑袋正抵着床头柜的桌角,房间里阴郁幽暗,仿佛充满了诸多无形的魂灵,它们包围住他,无声无息地奚落与嘲笑。
果然是个梦。
“又来了……我该冲个澡了。”朱利尔斯·冯·科摩感到满身热潮潮的汗,睡袍的裤裆湿了一大片。
穿过走廊时,朱利尔斯看到妻子的房间还透露着淡淡的光,那张紧合的门遮挡了他的梦,拒绝了他的爱,他不由得又开始想象方才的梦境。
所有人都认为,拜伦的储君是个无害的好人,女孩儿陶醉地赞叹他的温柔,男人们则暗暗讥讽他的柔弱,总之,在物质社会中,好人、温柔或者柔弱,都算不上是个好形容词。
而对朱利尔斯来说,他觉得自己正处于地狱之中,一个孤寂,被欲望所煎熬的地狱。
他爱佩姬,刻骨铭心地爱,疯狂地爱,就像他爱那些曾养过的波斯猫。
猫真是种充满魅力的动物,野性勃勃,倨傲得藐视着主人,和他珍爱的妻子一般。
那些猫哪里去了呢?朱利尔斯记不起来了。
他得先去洗个冷水澡,也许自渎几次,让体内的火焰冷却。
浴室镜子里印着的美男子,有张苍白文雅的脸,身体消瘦,他看着镜子,里面的人仿佛正懦弱地避开他的凝视,他想起了父亲。
他伸出一只手死死扶着墙壁,感到突如其来的头昏眼花,胃中一阵痉挛,眼皮不断地跳动。
周围的一切都荡起了涟漪,一副副破碎的片段浮上心头……
“绘画?诗歌?戏剧?”父亲嘲弄着,却因为说话的声音过大,引来了咳嗽,“所谓的情操和文采,是有力量的人,继续充实自己的彩衣,你得把精力放在更重要的地方,学习那些能保护自己,能掌控他人的东西。”
父亲弯下腰,期待又严肃地说,“我的孩子,我爱你,不想你变成一个懦夫,科摩家族永远是拜伦的王,一位大君应当坐在御座上。”
这是爱么?
朱利尔斯不清楚,他只知道,父亲总是警惕又忙碌,从未听到,他温和地和自己说过话。身边的护卫侍从,没一个能交流的,只会回答,“是,我的殿下”或者“请别,很危险,殿下。”
孤独感让朱利尔斯发狂了,他不了解《君主论》和《强硬手腕》那些经典著作的内涵,只知道死记硬背,他用锐利地刀片割自己的手臂,疼痛让可怜人感到他不再是具行尸走肉。
“你再干什么!”父亲知道了这件事,赶来,揭开他的衣袖,心疼不安地看着结疤的伤口,问道,“疯了吗?”
“不,我发觉自己怕疼,所以想锻炼忍耐。”慌乱中,朱利尔斯撒谎了。然后他看到父亲眸子里闪烁着赞许,“好孩子,科摩家的后代都是坚强的人,但这种锻炼的法子太疯狂,你可以……”
朱利尔斯没在意父亲的循循善诱,他只在心里呐喊,“父王夸奖我了!”
他突然爱上了受痛的感觉。
另一个人生中的意义,是十一岁那年的某个夏日。
他瞒着父亲,躲在花园里,想模仿昔日那些伟大和永恒的诗人,创造一行长诗。
他绞尽脑汁,用繁花似锦的修饰语来妆点文字,浑然不觉外界,直到一只纤细,皮肤白净得宛若透明的手,蛮横地将写满字的纸夺了过去。
“……那是装我罪恶的灵柩,蛆虫、苍蝇和腐烂,地狱的尽头,我的归宿……什么乱七八糟的?”说话的是位穿着男式夹克,头发短短的姑娘,她不以为然地评点着诗词,“无病呻吟,毫无力度。”
她背对着阳光,脸庞被阴暗的影子笼罩,金色的灿烂的光顺着她的身躯蔓延,一瞬间,朱利尔斯以为自己看到了游步人间的美神。
“我……我是想写首诗,力图描绘出绝望心境,您知道,悲剧往往是不朽的。”他结结巴巴地回答。
“只靠美丽的文辞,写出来的也是苍白无力。”
“您很懂诗与艺术?”
“不,我烦那些东西,不过世上许多东西都是相通的。”她斩钉截铁地说,“力!不论是欢喜,还是悲哀,文字想打动人心,必须充满力。”
“那什么是力?”
“嗯……”对方好像没词了,她跺跺脚,仔细想了片刻,忽然把手中的纸揉个粉碎,“瞧,这便是力,把喜欢的、珍惜的事物打烂,破灭。”
朱利尔斯不知道这位刚成年的姑娘只是在嘴硬,他从未见到过,有女性用如此成熟的口吻和他交谈,宫廷里的都是群说话细声细气的侍女,他又懂了两个词:“倾慕和……毁灭。”
他去问父亲那个女孩是哪家的小姐。“金雀花家族的长女,佩姬·唐·莱因施曼,我见过一次,小小年龄,就和她那位公爵父亲一般,把所有人都当成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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